公路桥梁改建工程监理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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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桥梁改建工程监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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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备案编号:

监理规划

 

编制:

(总监)

审核:

(技术负责)

 

年月日

 

监理规划审批表

(监理单位):

我监理专案部已完成了专案的

监理规划的编制,请建设单位、监理公司予以审批。

附件:

《监理规划》

《监理细则》

专案机构:

(章)

专案总监理工程师:

年月日

监理公司审核人意见:

监理公司:

(公章)

总工程师:

年月日

建设单位批准人意见:

建设单位:

(公章)

负责人:

年月日

 

 

赣榆县欢太公路桥梁改建工程监理细则

根据赣榆县欢太公路桥梁改建工程合同条款、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规范、质量标准、项目办相关文件及批准的监理工作大纲(计划)要求,特编制本监理细则。

1.分项工程划分

本细则内容是合同标段内桥梁引道路基土石方工程、10%石灰土工程、4%水泥稳定碎石基层及22cm水泥混凝土路面工程、桥梁桩基、立柱、盖梁、先张法预应力空心板梁等。

各分项工程划分如下:

1.路基土石方工程

2.10%石灰土

3.4%水泥稳定碎石

4.22cm水泥混凝土路面

5.桩基工程

6.系梁、立柱、盖梁

7.先张法预应力空心板梁

8.桥面铺装

9.防撞护栏

2.工程质量控制措施

2.1组织措施

1.健全监理组织

针对本工程特点,我单位将选派具有丰富工作经验、协调能力强、专业配套齐全的监理队伍进驻现场,建立驻地监理工程师负责制的驻地监理组,负责本工程现场监理工作。

2.明确职责分工

驻地监理工程师、各专业监理工程师以及监理员的职责分工,将以图表的形式上墙,让每一位监理人员清楚各自的职责范围及权限,要求监理人员要各司其职而又相互配合。

3.完善质量监督制度

(1)建立监理员全过程旁站,专业监理工程师每天逐一检查,驻地监理工程师不定期巡查的监督制度。

(2)建立分级考核制度,即单位对驻地监理工程师、驻地监理工程师对专业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对监理员的质量监控绩效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奖金挂钩。

4.建立责、权、利统一的监控责任制度,并对不负责任的监理人员予以查处

(1)发现与施工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的。

(2)发现监理人员将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按合格签字的。

对存在以上过失的监理人员,视情节严重程度,对直接责任人作出书面检查、单位内部通报批评、解聘、情况严重者送有关部门,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并对该项目非直接责任人的驻地监理工程师予以连带责任的处理。

(3)发现因监理人员过失而质量出现问题的。

(4)发现因监理人员工作责任心不够或监理工作不足而出现质量问题的。

(5)需要旁站的工程未旁站监督的,或未抽样检验的,或未认真检查验收的。

以上视情节严重程度,对直接责任监理人员追究责任,予以作出书面检查、内部通报批评、扣发奖金等处理,若多次(发生三次以上述责任过错),可对其予以解聘处理。

2.2技术措施

严格事前、事中、事后质量控制措施,具体如下:

1.设计文件、图纸审查制度

在工程开工前,会同施工单位以及设计单位复核设计图纸,广泛听取意见,避免图纸差错,遗漏。

2.技术交底制度

督促并协助设计单位向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图纸的全面技术交底,使施工单位明确设计意图、施工要求、质量标准、技术措施等。

督促施工单位进行班组施工技术交底,并做好交底记录。

3.分项工程开工报告审批制度

对承包人的施工准备、放样、施工方案、材料、设备、质量自检体系、关键工种上岗证等进行检查和批准。

4.材料、构件检验及复核制度

分部工程施工前,审阅进场材料和构件的出厂证明、材质证明、试验报告,并对有疑问的主要材料进行抽检,督促承包人对原材料进行复查,严禁使用不合格的材料。

5.隐蔽工程检查制度:

对所有隐蔽工程,由驻地监理工程师召集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及有关单位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的签发《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6.工程质量检查签认制度

1)检查不合格,或检查所填写内容与实际不符合的工序、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不予签证;

2)隐蔽工程检查合格后,经长期停工,在复工前重新组织检查签证;

3)工程质量检验制度

a)检验不合格的工程,发出不合格工程项目通知,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

b)如施工单位不及时整改,情节较重的,可发出《停工令》,待整改满意后,发出《复工令》;

c)工序完工后,须经现场查验合格后,方可签认《工序质量评定表》;

d)使用“监理工程师通知”,催促施工单位执行有关事项。

4)进行工程质量预控

针对质量控制点或分部、分项工程,事先对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质量问题或隐蔽进行分析,分析可能的原因,并采取有效的对策进行预先控制,防止在施工中发生质量问题;

5)建立完善的质量报检程序以及完善质量监控表(含承包人自检表格);

6)狠抓监理、施工单位质检资料的归档工作,严格资料的真实性、及时性、符合性,建立健全资料管理制度,在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中牢固树立质检资料的正确及时地填写是质量保证体系的组成部分这一观念;

7)其他技术措施的运用

a)采用分层法、调查表法,及时判断施工过程是否正常;

b)采用直方图分析法,及时判断施工过程是否正常;

c)采用管理图法,动态掌握质量变化情况,及时发现隐患,并采取措施,以防止质量问题的发生。

2.3合同与经济措施

1.将计量支付与工程质量认可挂起钩来,不合格的工程不得进行计量支付。

具体措施是:

在进行计量支付时,要求承包人收集整理计量工程的验收凭证,并将复印件附在《工程计量表》后面,总监在审签计量时,将审查其质量验收意见,合格的工程才予以计量签认,以求达到采取经济措施对工程质量进行控制的目的。

2.对照合同,严查非法分包,严禁不合格的分包单位进场以及层层分包,保证分包单位能按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进行工程施工,对不合要求的,或不服从质量监理的分包商,采取停止施工、停止付款、取消分包资格等手段进行处理。

3.对不合格或不称职的施工技术管理人员,可建议承包人予以撤换。

3.质量控制的方法及手段

3.1质量控制手段

1.测量复线

1)对承包人的施工放线测量进行检查、认可。

2)对控制工程线位、标高和尺寸进行检查和认定。

3)分部工程完工后在中间交工验收进行测量和检查,并提出工程的测量成果资料。

2.监理人员在施工过程中主动动态跟踪,随时检查材料质量,施工方法、施工程序、机械设备和数量是否与批准的相符,并对承包人的试验方法、取样方法及测试数据进行检查,在旁站中重点监理隐蔽工程和关键工序的质量,及对工程质量有重大影响、有特殊要求的工序或质量不稳定的工序加强检查,及时发现质量隐患,避免或减少质量缺陷的发生。

3.抽样检验

抽样检验是监理质量控制的基本方法。

每道工序完工后,承包人通过自检合格后,监理按合同规定的频率(20%)抽样检验,监理通过检验用数据反映工程质量水平,既有说服力又容易为承包人接受,并能及时对缺陷工程进行处理,保证每道工序的质量。

4.原材料和中间产品的质量控制

原材料质量是工程质量的基础。

监理要从原材料质量抓起,对水泥、钢材、除检查出厂合格证、质量证明资料外,还要检查承包人按批量抽测的资料,监理做一定频率的抽测,对不合格的材料坚决不准使用。

中间产品的质量是最终成品质量的保证,在工程实施中抓预制构件和混合料的产品质量。

必要时在预制厂设专职监理人员对生产全过程进行监理、重点检查水泥、钢筋的质量,审查砼的配合比设计,生产中对每道工序要严格检查验收,对每批构件出厂前都要经监理检查,不合格的构件禁止运到施工现场。

5.成品检查验收

对已完的分部、分项工程,承包人自检、监理除检查其外观质量,并要按规定的频率抽测各分部、分项工程的各项质量指标,对合格的工程监理予以签认中间交工证书。

6.巡视

监理工程师对施工现场每天进行全方位巡视和检查,及时发现质量问题并进行处理,纠正。

7.审批

监理组对承包人在各项工程开工前的开工报告及施工中的各项申请和报告进行审批,未经审批的工程不予以认可,不准开工,使施工程序、施工工艺、施工方法、原材料、混合料配合比受到控制。

8.指令

监理工程师发现质量事故或质量隐患问题时,给承包人发出指令性文件,指出存在问题,并要求改正。

当问题严重或出于安全原因,可发布暂时停工令,同时报备业主,以减少现场风险和损失。

9.特殊项目的质量控制

对新材料、新结构、新工艺、新技术的四新工程和需要预先试验,依据其试验结果全面指导施工的分项工程。

其试验方案和试验结果必须经监理部审查批准,监理工程师要对试验全过程进行旁站监理。

10.缺陷工程的处理

本工程条件较复杂,涉及面较广,影响工程质量的因素较多,施工中不可避免地会出现不同程度的质量问题,所以施工实施阶段的质量监理实际上是防止、发现、并处理工程质量缺陷的过程。

施工中能过承包人自检、监理旁站、抽测或成品检查验收,工程最终验收时发现缺陷工程,监理根据质量缺陷的和程度提出不同的处理意见,承包人提出的缺陷处理方案应经监理批准,处理中监理监督检查、验收。

11.监理主动动态控制程序

质量监理工作要贯穿到施工的各个阶段,在施工准备阶段实现质量预控,在施工实施阶段实现监控与自控相结合的方法,在竣工验收阶段实现终控。

在施工各阶段对工程质量要进行主动动态控制,即对质量目标进行论证,分析分部分项工程的重点和难点,在工程实施中进行过程跟踪,采集信息,以此分析偏离质量目标的可能性并提出预防措施。

在施工中监督承包人执行。

3.2质量控制方法

1.施工准备阶段质量控制方法

1)熟悉施工合同、技术规范、设计图纸及有关的施工合同文件;

2)审查承包人进场人员的数量、资质是否符合投标书内容;

3)审查承包人质量保证体系和自检体系,要求承包人设专职质保负责人,配备的专职自检人员应有施工经验,有质量否决权并熟悉规范、图纸和试验检测工作。

4)审查承包人的施工设备是否与投标书的内容相符,设备进场计划是否能满足施工需要。

5)审批承包人的施工组织设计,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是否能满足工期要求,施工方案是否合理,工艺是否先进。

6)审批承包人的施工图设计,包括模板支架图、基础开挖图等各种施工图。

7)审批承包人的标准试验,包括标准击实试验,集料级配、混凝土配合比、沥青混凝土配比等。

标准试验过程,试验工程师将全过程旁站监督,同时现场监理试验室作平行对比试验。

8)验收承包人的施工定线和原始地面线。

监理工程师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承包人书面提交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基准标高的数据,并对承包人的施工定线、控制测量进行监督检查和认可。

9)审批检验承包人主要材料、料源、材质和进场计划,必要时对料源进行现场调查。

总之施工准备阶段的质量控制是对施工质量进行的一种预控,也是为施工阶段质量控制作好充分的准备。

2.施工阶段质量控制方法

施工阶段是工程的主体阶段,这一阶段的质量监理涉及面最广,工作量最大,是影响工程质量的关键阶段。

施工阶段质量控制程序:

1)审批开工报告

承包人应报送各分项、分部、单位工程开工报告,开工报告内容应包括工程实施计划和施工方案;工程质量控制指标及检验频率和方法;材料、设备、劳力及现场管理人员等的准备情况;放样测量、标准试验、施工图等基础资料。

开工报告经监理组审查批准后方可施工。

2)工序自检报告

承包人的自检人员按监理部批准的工艺流程和工序进行施工,在每道工序完工后,首先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填写质量检验报告单,申报监理工程师检查。

3)工序检查认可

监理工程师接到承包人自检报告后,立即对完工的工序进行检查,合格的签认后进入下道工序;不合格工序应指示承包人进行缺陷修补或返工。

未经签认不得进行下道工序。

4)中间交工报告

当分项、分部、单位工程完成后,承包人应再次系统的自检,汇总各道工序的检查记录及测量和抽样试验结果,提出中间交工报告。

5)中间交工证书

监理工程师接到承包人中间交工报告后,对已完成的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进行一次系统的检查验收,必要时应作测量或抽样试验,检查合格后签发《中间交工证书》。

自检资料不全的交工报告拒绝验收。

未经交工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工程,不得进行下项工程项目的施工。

6)中间计量

对填发了《中间交工证书》工程,方可由监理工程师与承包人共同计量,并签发《中间计量表》。

3.交工验收阶段质量控制方法

1)对单位工程进行初验

当施工单位提出对单位工程进行初验时,监理工程师应检查工程是否达到交验条件,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按照设计图纸、规范、标准和施工承包合同所明确的要求对各分部、分项的质量情况和使用功能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影响竣工的问题(质量、未完项目等)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要求承包单位进行整改。

功能试验是否完成。

对水、电系统等需要进行功能试验的项目,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施工单位及时进行试验(调试),监理工程师应认真审阅试验(调试)报告,并对重要项目与施工单位共同试验(调试),必要时应请业主与设计单位、设备、仪表供应厂家共同参加。

当上述检查完成并符合要求后,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各专业人员共同对工程进行初验,初验通过后,由施工单位向有关各方提出验收申请并提交全部竣工资料和竣工图。

2)审查竣工资料和竣工图纸

对施工单位提交的竣工资料、监理工程师要逐一认真审核和验证,重点是资料齐全、清楚、手续完善,分项、分部工程划分合理。

对竣工图的审查重点是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设计变更和工程洽商是否已包括到竣工图中,竣工图是否完整等。

3)竣工验收及质量评估

监理工程师在审核、核验施工单位所提交的竣工资料、竣工图并认可后,同时整理监理资料。

根据两套资料对工程质量进行分析、评估,最终拿出监理单位对该工程的质量评估意见,并提交业主《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协助业主办理验收备案。

监理工程师将及时、认真地参加业主组织的验收工作,全面、公正、准确地提供验收依据和发表验收意见。

4)质量的整改完善

对验收中提出的需要整改或完善的质量问题,监理将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或完善。

对设计单位提出的需要进行局部修改,应按要求进行修改。

上述工作完成后,由质监、业主、监理和施工单位共同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并认定质量等级。

4.缺陷责任期监理工作内容

缺陷责任期开始日期必须以签发的交工证书日期为准,缺陷责任期限按合同规定执行。

对有一个以上交工日期的工程,缺陷责任期应分别从各自不同的交工日期起算。

1.监理组织

根据剩余和缺陷修复工作量,配备监理人员,包括巡视检查、质量检验、处理合同事宜、办理计量支付、督促交工资料等。

2.监理工作

1)检查承包人剩余工程计划及实施情况,根据具体情况提出调整计划;

2)检查已完工程(包括剩余工程和缺陷工程)的质量,应满足合同质量要求;

3)调查缺陷原因和责任,确定缺陷责任及费用,如非承包人原因,则应对修复的缺陷工程费用,做出估价,并向业主签发为承包人追加费用的支付证明。

4)参加缺陷责任期检查组:

对整个工程使用情况进行最终检查的评价(重点为缺陷责任期工程),审查交工资料,应达到合同规定标准,提出检查工作报告业主;

5)监理工程师收到检查组的检查报告,并确认缺陷责任期工作已达到合同规定标准,应向承包人签发《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有业主、监理工程师、承包人各方代表签字)。

6)监理工程师确认承包人已获得全部工程的《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签发承包人履约担保责任的证明及退回或解除承包人剩余保证金或银行保函的证明。

5.质量事故的处理

对施工中发生的质量事故,监理工程师要首先督促施工单位停止继续施工,责令施工单位分析原因,根据事故的不同情况、不同性质和不同程度提出处理办法,并写出书面报告,按有关规定上报处理。

对可以通过返修弥补的质量缺陷,监理工程师对处理方法审核认可后,批复施工单位处理,处理结果重新验收。

对需要返工处理或加固补强的质量问题,施工单位提出的处理意见应与业主与设计单位研究,由设计单位提出处理方案、批复施工单位处理,处理结果应重新验收。

6.材料、成品的试验、检测工作内容及方法

试验、检测是工程质量监理的重要手段,试验、检测资料是评价工程质量的依据。

监理工程师要对工作质量作出公正的评价,就必须通过各种试验、检测、检验获得准确、独立的试验数据。

主要试验项目有验证试验、标准试验、抽样试验、工艺试验和验收试验五大类,下面分别叙述其试验工作内容、试验方法和各项试验的监理工作流程。

1.验证试验

验证试验是针对材料或构件在使用前进行的预先鉴定试验。

在订货前,除材料供应商按规定提供有关合格证书及试验等质保资料外,监理人员还应作验证试验,以判断符合性。

进入现场后和使用过程中承包人应按有关施工技术规定的批复和频率进行抽样试验,监理也应按规定频率进行独立的抽样试验。

2.标准试验

标准试验是针对各项工程的内在品质进行施工前的数据采集试验,是控制和指导施工的科学依据。

如标准击实试验、配比试验等。

监理人员应旁站检查承包人标准试验的全过程,同时还必须再由监理试验,独立进行平行对比试验,未经独立的平行复核试验,不得批准该项目开工。

3.抽样试验

1)抽样试验是对各项工程实施中的实际内在品质进行的符合性检查试验,如压实度试验、抗压强度试验等。

2)在施工过程中,应随时派出试验监理人员对承包人的各种抽样试验的频率、取样方法及试验全过程进行旁站检查,并在承包人抽样试验的基础上按规定的频率进行独立的抽样试验,以鉴定承包人的抽样试验结果是否真实可靠,对质量有疑问时还应随时增加抽样试验频率。

4.工艺试验

1)工艺试验是开工前通过预先试验,取得有关试验结果全面指导施工。

如路基填筑试验、软基处理试验等。

2)试验前监理应对试验方案进行审批,未经审批,不得进入规模施工。

5.验收试验

1)验收试验是对各项已完工程的实际内在品质作出评定而进行的试验。

如桥梁通车前的动静载试验等。

2)监理人员应对承包人按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的加载试验或其他检测试验项目的试验方案、设备及方法进行审查批准,对试验的实施进行现场检查监督;对试验结果进行评定。

对承包人进行的钻芯抽样试验的频率、抽样方法和试验过程进行监督。

7.施工监理准备

1.组织监理人员进行设计图纸、合同、标准规范、招标文件的学习,要求熟悉工程项目的监理要求,监理的控制目标。

对图纸上存在的疑问,以书面形式报告业主。

2.组织各方进行图纸会审、施工组织设计审核,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审核后的设计图纸、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

3.要求施工单位呈报其企业资质、业绩,质保体系(包括专业技术人员上岗证)及质保制度。

对工程承包人的资质、业绩、质保体系及能力与制度贯彻实施的审核。

4.检查承包人的机械进场情况,特别是平地机、挖掘机、大功率压路机、运输车辆等大型机械是否满足工程需要。

5.监理人员应认真阅读设计文件,了解全线路线纵坡、弯道超高、加宽路段及沿线地质情况。

6.复核承包人的水准点和控制点,注意在道路施工过程中,相邻导线点间能否通视,要求贯通测量至相邻标段至少一个导线点。

复核承包人的放样资料及复测中线桩位和高程,检查放样边结与用地界限是否一致,若有误差应查明原因,尽可能在开工前解决。

7.检查用地范围内建筑物、坟地、管线拆迁情况,拆迁情况,尽可能在开工前完成拆迁和场地平整。

8.会同承包人对取土场进行勘查并取土样做土工验证(对比)试验,确定取土点。

9.承包人为取得经验,在被批准开工后,首先应做长度不宜小于100m-300m的试验路段,确定机具组合及最佳碾压遍数,取得经验指导生产。

10.督促承包人进行相关配合比设计、标准试验,并进行验证工作。

8.分项工程施工监理细则

8.1路基填筑监理细则

1.审查分项开工报告

开工前承包人应提交一份开工分项报告(明确将开工的路段位置、长度、路堤类型以及原材料的开采、运输、数量和试验资料)、施工方案、自检系统以及施工组织设计和保证措施。

监理工程师在签认开工报告前,要去现场核实各种机械的型号和数量,原材料的数量、质量和堆放位置,承包人的自检系统和测试设备等,确认具备了开工条件,即时批准开工。

2.断面测量

路基填筑前,监理工程师与承包人一道,沿线路中心线每20m测一个标准断面,并用墨水笔做好记录,双方签字确认。

3.检查施工现场的清理工作

监理工程师到现场检查清理范围是否符合图纸要求,草皮是否推除到地表以下150mm,树根是否挖到与路基高度对应的要求深度,废弃物是否堆放到监理工程师指定的位置。

如这些项目达到了规范要求,监理工程师即可通知承包人进行下一步工作。

4.材料检验为保证路堤质量,凡准备在本项目中使用的,承包人认为合格的原材料监理必须以规范要求的频率进行抽查。

液限大于50、塑性指数大于26的土,以及含水量达不到规定的土,不得直接作为路堤填料。

需要应用时,必须采用满足设计要求的技术措施,经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5.路堤分层填筑

1)土方路堤分层填筑压实,用透水性不良的土填筑时,应控制其含水量在最佳含水量±2%之内。

2)土方路堤必须根据设计断面,分层填筑、分层压实。

每层松铺厚度不应超过30cm,填筑至路床顶面最后一层的最小压实厚度,不应小于8cm。

3)碾压前监理应对填土层的松铺厚度、平整度和含水量进行检查,符合要求后方可批准碾压。

4)路基填土压实应采用20-25t振动压路机进行,第一遍应不振动静压,然后先慢后快,由弱振至强振。

压路机碾压行驶速度最大不宜超过4km/h。

 

5)碾压时直线段由两边向中间,曲线段由内侧向外侧,纵向进退式进行,横向一般重叠0.4~0.5m,应达到无漏压、无死角、确保碾压均匀。

6)每层填料压好后,先由承包人自检,或共同检测,然后由监理工程师再进行抽检。

监理工程师对路堤分层填筑质量的控制,主要通过旁站和抽检相结合的形式进行控制。

7)路基土填筑各项控制指标应符合下表要求

土方路基实测项目

项次

检查项目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检查方法和频率

权值

1△

压实度(%)

零填及挖方(m)

0~0.30

按JTGF80/1-2004附录B检查。

密度法:

每200m每压实层测4处

3

0~0.80

≥96

填方(m)

0~0.80

≥96

0.80~1.50

≥94

>1.50

≥93

2△

弯沉(0.01m)

不大于设计要求值

同上按附录I检查

3

3

纵断高程(mm)

+10,-15

水准仪:

每200m测4断面

2

4

中线偏位(mm)

50

经纬仪:

每200m测4点,弯道加HY、YH

2

5

宽度(mm)

符合设计要求

米尺:

每200m测4处

2

6

平整度(mm)

15

3m直尺:

每200m测2处×10尺

2

7

横坡(%)

±0.3

水准仪:

每200m测4断面

1

8

边坡

符合设计要求

尺量:

每200m测4处

1

8)山场碎石土压实采用双控法,即一控制压实机械功能及遍数,二控压实差。

一控制压实机械功能及遍数,要求配备一台激振力不小于50T的振动压路机,并配备自重大于20T重型振动压路机及2-3台21-25T三轮压路机。

每层压实控制振动压路机不小于6遍,三轮压路机3遍以上。

二控压实差:

以21-25T三轮压路机为标准,连续二遍压实沉降差不大于5mm,标准差不大于3mm,表观无明显轮迹,方能满足要求。

6.结构物回填监理程序

1)检查回填范围

任一结构物回填之前,承包人都应约请监理工程师检查回填范围。

监理工程师根据规范要求、图纸注释或总监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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