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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进入网吧调研报告

关于“杜绝未成年人进网吧上网现象问题”的调查报告

近几年来,红山区对网吧市场进行了严厉监管,但网吧接纳未成年人现象仍不同程度存在,成为网吧治理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4年来,立足本地实际,从网吧的现状、问题成因及解决办法三个方面进行了分析,相信对网吧市场的管理很有借鉴作用。

供大家参考。

红山区网吧的现状如何?

导致未成年人进网吧上网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杜绝未成年人进网吧上网现象的对策在哪里?

一、现状

(一)基本情况

红山区现有网吧108家,电子游戏29家;歌厅38家(其中包括ktv、酒吧,还有1家舞厅);书店85家。

音像36家)

据不完全统计,城区108家网吧日接待上网人员9000人次,90%的上网人员年龄在18周岁以下,10%的上网人员年龄在18岁以下。

主要上网内容是在玩网络游戏,最高时达80%。

绝大多数玩的网络游戏是《征途》、《传奇》、《魔兽》、《反恐精英》、《跑跑卡丁车》、《黄金岛》、《QQ堂》、《QQ游戏》等,而查看新闻、网络聊天、收看影视、收听音乐等仅占20%。

且未成年人上网的时间段周一至周五一般在中午及放学后,双休日和节假日集中在白天上网,平均每周上网时间为212分钟。

网络是一把双刃剑,有利也有弊。

(二)积极作用

网络是信息化时代人们获取信息的重要途径和手段。

对交流信息、获取知识、推动社会和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是为网民提供丰富的精神食粮。

网民上网的主要目的在休闲娱乐、结交朋友、成为游戏高手、了解信息、学习知识等方面,如果正确利用,就能够有效地促进精神文明建设。

二是为低收入人员提供文化休闲场所。

网吧解决了无电脑一族上网难的问题,而且收费偏低,例如听歌、看电影等场所门票往往在20元以上,同样的内容而进网吧上网每小时仅收1元—2元,低收入人员认为选择后者经济上更能接受。

三是拓宽了我市再就业渠道。

我区从事网吧行业工作的管理、经营人员有500余人,仅安排下岗人员1000人。

四是增加了税费收入。

就城区网吧而言,年上交税、费100余万元/年、同时带动了相关行业如IT业、电脑、各互联网接入商、副食等行业的发展,为地方增加了税费收入。

(三)负面影响

网络是一把双刃剑,网吧对青少年的影响已成为一大社会性问题。

一是招致“网瘾”。

网吧对网民具有“魔力”,许多网民几乎到了一种如饥似渴、废寝忘食的地步,所以有人称之为“精神鸦片”。

一部分孩子沉迷于聊天或游戏,极少数甚至几天不出网吧的门,在网吧里吃、在网吧睡。

众多青少年学生长期沉迷于网络之中,有的已出现了网络病症,影响了青少年的健康成长。

二是荒废学业。

青少年自控能力比较差,又不善于取舍,沉湎于网上浏览而荒废学业的可能性是很大的,对这个问题不可忽视。

三是诱发犯罪。

网上的内容良莠不齐,尤其是一些反动迷信网站网页的不健康内容,使已处于人生观、价值观成形期的青少年,分不清善恶,缺乏判断是非的能力,从而导致青少年误入歧途,走上犯罪的道路。

二、原因

多年来,在上级文化部门及区政府的正确领导、统一部署下,文化部门作为牵头单位高度重视,出台政策、强化措施,其它各职能部门整体联动,通过综合整治和严厉打击等形式,较有力地规范了网吧市场经营行为,网吧市场经营秩序取得明显好转,尤其在未成年人进入网吧问题上得到了一定程度的遏制。

尽管如此,由于种种原因,网吧违规行为屡禁不止,违规现象时有发生,尤其是接纳未成年人上网现象也同全国一样的突出。

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主体原因

一是求知欲旺。

未成年人的特点是身心尚未成熟,求知欲旺盛,接受新鲜事物快,对外界环境充满了好奇和幻想。

一方面,想通过各种方式获取知识来丰富自己的头脑,另一方面,由于性格的不稳定性,他们期望通过各种方式来体验自己的各种欲望。

二是好奇心强。

未成年人的心理特点在于求新、求奇、求鲜,你越禁止,他们就会越觉得神秘,越神秘就越向往。

上网除了获取信息外,网上还提供了各种各样特别是对未成年人充满了吸引力的元素。

他们可以在一台小小的电脑前模拟人生,挑战自我,建立虚拟的世界,组成所谓的网上家庭,可以在聊天室里找到知己,无所顾忌发泄情感、倾诉心声;可以在游戏中满足成就感,寻找刺激。

三是自制力差。

由于网络具有巨大的诱惑力,上网者易沉迷而不能自拔,尤其是未成年人好耍心强,加上独生子女性格特点,致使其自制能力较差,难以面对巨大的诱惑和挑战。

(二)社会原因

一是家庭管束不当。

家长不注重孩子心理教育,疏于与小孩的沟通,一味的视网络如洪水猛兽,一味的堵漏设防,一味的限制。

发现小孩进网吧,就严厉批评或采用比较粗暴的方式进行体罚,忽视了小孩的自尊心,造成小孩心理受伤害,从而产生逆反心理,起到十分危险的逆反效果。

二是学校教育不力。

学校作为对未成年人施教的主体,一味追求成绩,不够重视学生心理教育,老师发现学生进网吧采取的普遍方法是批评、写检讨书、打电话给家长,忽视了小孩的自尊心,造成小孩心理受伤害。

还有各类学校没有条件,没有建立校园网、局域网等“内部网吧”,部分学校计算机房、形同虚设,未向学生开放,没有为学生创造良好的上网场所,不能满足学生在网上查找资料、学习知识、讨论交流等需求。

(三)业主原因

一是缺乏社会责任感。

只知牟取利益,不负社会责任,对小孩进网吧上网不闻不问,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教小孩玩游戏,发现小孩玩游戏赢了还大加称赞和表扬。

二是缺乏法律意识。

部分网吧经营者法律意识淡薄,受利益驱使,给未成年人进入网吧提供方便,大开绿灯。

甚至于采取一些不良手段:

如提供玩在网吧、吃在网吧、睡在网吧之类的“一条龙”服务等来吸引未成年人。

有些经营业主抱有侥幸心理,与稽查打游击,钻执法空子;有的甚至敢与执法人员公开叫板,围攻、威胁、打击报复执法人员。

三是缺乏正当竞争手段。

为争抢顾客,提高上机率,尽快赚回成本获取利润,有的经营业主不从市场上找原因找对策,被动应对竞争,违规接纳未成年人。

部分网吧存在经营不善、管理不严、环境较差、设施老化等问题,现有的条件已无法吸引更多的成年人上网,只能通过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的手段来解决生存危机。

(四)管理原因

首先,履行职责不实。

从现行的规定看,文化、工商、公安、消防、电信等部门都有分工,文化管稽查、工商管登记、公安管治安、消防管安全、电信管网络。

但实际执行中,往往出现部门脱节,处罚依据、标准不明确,重复管理和执法死角等问题。

其次,管理手段不新。

目前,市场管理还是单纯地靠工作人员到现场检查,管理手段落后。

网吧经营业主对这种固定单一的管理方式已有充分的应对措施,造成管理部门防不胜防,而添置先进的监控设备需要投入大量的经费,文化主管部门和经营业主又难以承担。

三、对策

杜绝未成年人进入网吧问题是项十分艰巨的任务,为切实解决这一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我们必须立足现状,在认真分析研究未成年人上网的现状和原因后,提出操作性强的对策。

(一)切实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引导

针对未成年人的性格特点和对网络知识的需求,我们建议加强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设立青少年上网场所。

根据有关规定,学校、文化馆(站)、图书馆、青少年宫等青少年活动场应积极设立电子阅览室。

这些上网场所属于公益性质,实行免费或优惠开放。

二是加强青少年的上网辅导。

各公益性上网场所要通过安排专业人员、招募志愿者、教师、家长参与等方式,建立专兼结合的辅导员队伍,帮助青少年正确了解互联网,掌握电脑知识,辨别上网内容,杜绝黄色、暴力以及含有不健康内容的网站对青少年身心的不良影响,通过引导,促使青少年文明健康上网。

三是注重青少年的心理教育。

青少年自制力差,很容易通过上网成瘾,需要构建社会的心理救助体系,如各媒体要宣传普及未成年人心理健康知识,开设青少年“上网成瘾”的心理咨询热线;学校要定期聘请专业心理工作者进行咨询指导;

(二)努力构建齐抓共管的社会体系

杜绝未成年人上网是个复杂的社会工程,必须构建一个家庭、学校、社会共同参与的、三位一体的群防群治体系。

一要发挥家庭的诱导作用。

在杜绝未成年人上网问题上,家庭的作用不可替代,应充分发挥家庭对未成年人正确使用网络的引导和监督作用。

家长要强化自身的认识,积极参加社区、学校等地举办的家长学校的学习,正确看待互联网的传播和应用,掌握电脑基本知识,学会怎样屏蔽网上不健康的内容,要通过自身的认识,去看待小孩上网的现象,帮助引导小孩健康文明上网,并抽出时间陪同小孩一起上网。

此外,家长要注重培养小孩自主能力,不要给小孩太多的学习压力,鼓励他们自主安排有益的课外活动,为他们创造宽松的成长环境。

家长还要加强与老师的沟通配合,了解小孩在学校的情况,发现问题,要冷静对待,避免以简单的方式干涉孩子上网,采取粗暴的方式对孩子进行体罚。

总之家长要尽到第一监护人的职责,不要让自己的小孩进入营利性的网吧上网。

二要发挥学校的教育作用。

学校必须要发挥教育的主渠道作用,一方面各中小学校要利用主题班会、讲座、广播、座谈会和讨论会等形式向学生宣传进入网吧的具体危害,并组织学生学习《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使学生明白到国家禁入的场所去是一种违规的行为。

学校还要通过家访、召开家长会、举办家长学校等形式提高家长对学生进入网吧危害性的认识,督促家长切实担负起监护人应尽的职责,特别要对于文化稽查部门反馈的学生进入网吧情况要认真核实,并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要求家长共同做好学生的教育工作;另一方面学校要做好校园网络资源开放工作,并制订计划,明确要求,专人负责,在确保各项安全措施到位的前提下,做好课余时间、双休日、法定节假日校园网络向中小学生有序开放和服务工作。

学校还要主动争取有关部门及团体的大力支持,充分利用“宫、馆、家、站”和其它校外活动基地、营地等为校外教育机构,有计划地组织中小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外教育活动,开阔学生视野,提高学生素质。

此外就是学校要将学生是否进入“网吧”与思想品德教育结合起来,纳入学生学期品德评定之中;将教育、劝阻学生不进“网吧”的情况与教师工作考核结合起来,列为教师工作考核的内容之一。

三要发挥社会的参与作用。

建立群防群治防控网络,社会力量十分重要。

政府要加大对青少年活动场所的投入,特别是加大对公益性场所如图书馆、体育馆、文化馆的投入,对非公益性场所的体育游艺设施经营单位政府要给予补助,使其为青少年优惠开放;由“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组织离退休老同志等社会力量组成网吧管理监督员队伍,成立“网虫劝导队”,分别到各网吧开展对网吧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的专项监督和劝导工作。

各新闻媒体应加大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不得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的宣传力度,及时曝光网吧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及时报道整治成果;团市委要充分发挥团组织的阵地优势,就如何关心青少年健康成长问题,在积极做好宣传教育工作的同时,每年要开展2—3次有益于培养青少年良好的心理素质、兴趣爱好等形式多样的活动。

(三)、着力提高网吧经营业主素质

从调查情况看,如何树立网吧经营业主合法经营意识,敦促他们采取正当手段竞争,是解决未成年人进网吧上网问题的有效途径之一。

首先要加大培训力度。

网吧行业的经营特点是追求短期效益,从业人员流动较快,素质良莠不齐,针对这一特性,文化主管部门每年至少要举办两次培训班,要求所有网吧经营人员必须参加,认真学习网吧相关的法律法规、网吧安全管理知识、场所消防安全知识、网络技术措施、礼仪知识等,使管理人员不仅学法、懂法、更应守法,同时提高其经营管理和服务水平。

在培训结束后进行考试,考试合格者才能取得上岗证,网吧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将列入文化部门日常检查的内容和年底换证的先决条件之一。

其次规范经营行为。

衡阳市网吧协会的要充分发挥行业的团队作用,在提高网吧经营者的行业自律意识,规范经营行为上多下功夫,在多方征求网吧经营业主意愿的基础上,制定出台《衡阳市网吧协会上网公约》,并发起倡议书,与网吧经营业主签订责任状,规定经营业主在日常经营中要严格做到“四不准”和“四禁止”,即不准涉及黄色网站、不准涉及不良和反动信息、不准私自制作下载安装“私服”和局域网内音像制品,禁止接纳未成年人、禁止延时营业、禁止暴力抗法、禁止不正当经营等。

对违反公约的网络经营场所,协会在采取行业制裁的同时,并积极配合文化执法部门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第三,疏堵结合,努力提高业主的文明素质。

各职能部门在对网吧经营业主严加管理的同时,还要积极进行有力疏导。

2007年初,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文化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湖南电信衡阳分公司联合下发了衡市宣通〔2007〕02号文件,《在我市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深入开展创建“文明网吧示范店”活动》,就是疏导的重要举措之一。

在创建过程中,文化部门要注意培植和发掘典型,对符合文明网吧示范店评选条件的网吧,要积极扶持和技术帮助,给予政策倾斜,并在其经营场所优先开辟未成年人上网“绿色专区”,要通过评选活动向公众树立起我市网吧行业的良好形象,并发挥文明网吧示范店的辐射作用,带动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促使网吧经营业主不断提升自己的文明素养,改进网吧的管理水平。

(四)、认真落实职能部门的管理措施

从调查情况看,文化、工商、公安、电信、教育是网吧管理工作的主体,各职能部门在管理过程中存在着职责不清,处罚不到位、手段不新、运转不畅、追究不力等“五不”原因,针对以上原因,各职能部门应进一步采取措施,强化管理。

第一、文化部门是网吧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网吧的行政许可和日常监管。

文化部门要始终把杜绝网吧接纳未成年人作为网吧管理的核心:

一是强化审批管理。

文化主管部门自2004年起就已停止对新网吧的审批,今后凡是迁址、经营场所改扩建、变更终端数量的网吧必须距离中小学200米,面积不低于300平方米,终端总台数不低于150台;二是强化日常管理。

规定网吧经营场所必须在营业场所入口处的显著位置悬挂未成年人禁入标志,所有网吧都必须对上网消费者的身份证等有效证件进行核对、登记,并记录有关上网信息;严格规定网吧营业时间,晚上12点至次日早上8点禁止开放经营。

对违反以上规定的网吧进行处罚直至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三是强化处罚标准。

对第一次接纳1至2名未成年人进入的网吧依法责令停业整顿不少于5天,并处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函告电信部门在停业整顿期间停止互联网接入服务。

对累计2次接纳未成年人进入或一次接纳3名以上(含3名)未成年人的网吧,依法责令停业整顿不少于15天并处5000元以上15000元以下罚款,停业整顿期间函告电信部门暂停互联网接入服务;对累计三次接纳未成年人进入、一次接纳8名以上(含8名)未成年人或在规定营业时间以外接纳未成年人的网吧,要吊销其《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并函告电信部门终止其互联网接入服务,此外还要函告工商部门和公安部门吊销其相关证照。

四是强化总量控制、合理布局措施。

要精心制定网吧合理布局和总量控制计划,特别是对学校周边和设立在居民区的网吧要进行严格控制,对违规的网吧要强化市场退出机制,要联合公安部门对涂改、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不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

五是强化日常巡查制度。

缜密制定并严格执行本部门的网吧日常检查频度最低标准,根据网民上网的时间特性,制定网吧检查的最低频度,分早(零点—6点)、中(9点—13点)、晚(17点—24点)进行每日检查,坚持反复查、查反复,并将检查任务落实到人,按照行政执法有关规定,认真执行网吧现场检查记录制度。

每次检查结束后检查人员均需制作现场检查记录,检查者与被检查者必须在记录上签字,确保日常检查责任的落实并依此作为责任追究的依据。

第二、公安部门要强化对网吧网络信息安全、治安安全及消防安全的监管。

一是保证网络信息安全。

要保证全市公益性上网场所和其他公共上网场所落实好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

二是落实实名登记制度。

要积极稳妥推行上网实名(IC卡)制度。

软件安装费和IC卡售价标准,由物价部门以实际成本确定,尽可能减轻网吧业主的经济负担;坚决杜绝网吧以“公卡”刷卡,接纳未成年人行为。

三是加强上网场所的治安工作。

要及时化解和处理网吧内寻衅闹事、打架斗殴、蓄意破坏财物等扰乱社会治安的矛盾和案件。

四是注重安全技术工作。

要严格落实营业性网吧信息安全技术措施,确保网吧和计算机终端的在线率,对擅自停止、卸载和干扰网吧安全技术措施的行为要依法查处。

五是确保消防安全工作。

公安消防部门要严厉查处网吧内使用明火照明、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安装固定封闭门窗和栅栏、营业时间封堵或者锁闭门窗、安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等违法行为,确保消防安全。

第三、工商部门针对黑网吧接纳未成年人的猖獗行为,要加大查处力度。

一是查处家庭式的黑网吧。

工商部门要和社区街道联手,建立三级联动的管理模式,对隐蔽在居民楼内和学校附近的家庭式网吧予以坚决取缔。

二是查处无证无照的黑网吧。

加大对群众举报、相关部门通报、新闻媒体曝光、未经文化行政部门许可的黑网吧的取缔力度。

坚持露头就打,不留死角,并对已取缔的黑网吧进行“回头看”,防止死灰复燃。

三是查处超范围经营的网吧。

对在经营场所内为网民提供饮食、烟酒、副食等超范围经营的网吧,工商部门要给予严厉处罚,并限期整改。

四是查处变相经营的电脑场所。

要依法查处和取缔各大专院校、中小学校、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以“电子阅览室”、“电子竞技俱乐部”、“电脑培训部”等名义变相经营网吧的违法行为。

第四、教育部门要加强对学校管理。

学校是青少年接受教育的主要基地,教育部门一定要加强对学校内上网场所的管理和对学校的管理。

一是建立并实施校园内上网场所备案登记制度。

凡校内上网场所必须由学校直接管理。

不得出租或承包,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其收费须按有关财务管理规定统一收支,禁止将学校的房产和设备出租用于开办网吧。

二是探索对学生进网吧的管理模式。

教育部门要与文化部门联系配合,借鉴怀化市的管理模式,与城区各中小学签订责任状,再由中小学与各班主任签订责任状,强化对学生进网吧的管理。

一经发现学生进网吧,将取消学校和该班班主任的评优评先资格。

对学生进网吧现象不积极采取措施,造成学生上网事故,影响极为严重的,要追究学校领导和班主任责任,直至调离原岗位。

第五、电信部门要加强对互联网的技术管理。

电信部门负责网络接入的服务和管理工作。

首先督查和规范接入行为。

及时为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网吧提供优质、健康、安全的互联网接入服务,并有效过滤、封堵所有有害信息和非法网络游戏,确保网络安全。

其次加强对违法接入服务的处罚。

要严厉查处为未经批准设立的网吧擅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的违法行为。

对明知是黑网吧而为其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的,要按照《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4条、第36条的规定,责令其改正,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

再次无条件配合有关部门的工作。

通信管理部门要根据有关部门提供的黑网吧和被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或责令停业整顿的网吧名单,及时通知和监督各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立即终止或暂停接入服务,从源头上根治黑网吧生存的条件,打击违法网吧的嚣张气焰。

第六、各职能部门要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和不作为、乱作为是网吧管理不到位的一个重要原因。

对此,各职能部门要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将责任落实到人,严格责任追究制,确保政令畅通。

监察机关要加强对文化、公安、工商等部门的监察。

一是对执法人员的问责制。

对因执法不严、行政不作为造成群众反映强烈并长期得不到解决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网吧管理工作中以权谋私、接受商业贿赂和乱收费、乱罚款的,参与或变相参与网吧经营的,为违法经营和黑网吧充当“保护伞”的,要坚决查处,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是对各职能部门问责制。

违规设立许可网吧、网吧接纳未成年人得不到有效遏制,要追究文化行政部门的责任;辖区内存在黑网吧、无证经营网吧和超范围经营的网吧,要追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责任;利用网吧传播有害信息,网吧存在消防安全隐患仍在经营的,要追究公安机关、消防部门的责任;互联网接入服务单位擅自提供接入服务的,文化、公安、工商等部门提供违规网吧名单要求停止接入服务而未停止的,要追究接入服务单位的责任;校园内电子阅览室变相经营网吧和未经学校批准,擅自在学生宿舍内接入网络信号的,要追究教育行政部门的责任。

第七、各职能部门要建立健全网吧社会监督体系。

发挥12318(文化)、12315(工商)、110(公安)等举报电话的作用,确保24小时畅通,要认真办理群众举报,做到有报必查并及时反馈、互通、曝光查处结果。

同时,要建立和完善举报制度,鼓励群众举报,对经查实的违法案件的举报人,给予每次100至200元奖励。

举报奖励经费由各级财政解决。

(五)、成立一个高规格的领导协调管理机构。

杜绝网吧接纳未成年人是各职能部门的管理重点,必须要加强对各职能部门的领导协调,形成管理合力,加大整治力度。

建议我市要成立一个高规格的网吧管理协调(领导)小组。

组长:

许满意(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副组长:

李凯南(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李安元(市文化局局长);成员:

钟友谊(市文化局副局长)、罗业军(市工商局副局长)、聂运生(市公安局副局长)、肖耀高(湖南电信衡阳分公司副总经理)、马建新(市教育局副局长)、秦振衡(市财政局副局长)、万潜平(市法制办副主任)、石献忠(市监察局副局长)、侯德康(市综治办主任)、傅小林(市文明办主任)、陈骏(团市委副书记)。

办公室设立在衡阳市文化局。

网吧管理协调(领导)小组在具体工作中要着力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抓好职责落实。

协调小组要根据各组成单位的工作性质和工作要求,敦促成员单位从自身的实际出发,制定详尽的工作职责,明确工作要求,细化目标任务,健全工作制度,硬化工作措施。

二是抓好组织协调。

要针对部门在管理中出现的管理脱节、职能分散、单打独斗、各自为战等问题,定期召开各职能部门联席会议,相互通报情况、交流意见、形成共识、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加强调度。

同时,对职能部门管理中出现的职能交叉和多头管理等现象及时协调。

三是抓好专项整治。

领导小组每年要开展2—3次网吧专项整治活动,各职能部门要在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和指挥下,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深入基层、开展工作。

在专项治理活动中,各职能部门要相互配合、相互支持、步调一致、形成合力、确保整治效果。

(红山区文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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