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基建设考核办法制订红头文件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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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基建设考核办法制订红头文件1.docx

双基建设考核办法制订红头文件1

标准及考核办法的通知》(永煤控股〔2017〕3号),关于印发《河南永锦能源有限公司2017年安全“双基”建设标准及考核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永锦〔2017〕3号),结合矿井实际,特制定《云盖山煤矿二矿2017年安全“双基”建设标准及考核办法》。

 

云盖山煤矿二矿

2017年1月1日

 

主办:

安监科

云煤二矿办公室2017年1月1日印发

云盖山煤矿二矿2017年

安全“双基”建设标准及考核办法

第一条为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持续深化集团公司“012345”主动预防型安全管理模式,按照“简单、实用、高效”的原则、“抓系统,系统抓”的工作要求、“管业务、管生产必须同时管安全”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原则,推进主动预防和自主管理,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夯实企业科学发展根基。

按照《关于印发河南能源化工集团2017年煤炭、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双基”建设标准及考核办法的通知》(河南能源化工〔2017〕3号)文件精神,《关于印发永城煤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安全“双基”建设标准及考核办法的通知》(永煤控股〔2017〕3号),关于印发《河南永锦能源有限公司2017年安全“双基”建设标准及考核办法》的通知(永锦〔2017〕3号),文件精神,特制定《云盖山煤矿二矿2017年安全“双基”建设标准及考核办法》。

第二条矿井成立安全“双基”建设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

矿长

副组长:

矿井其他班子成员

成员:

副总工程师及各科室、区队负责人

安全“双基”建设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科,安全副矿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安监科科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日常安全“双基”建设与考核工作。

领导小组职责:

1.矿长全面负责矿井安全“双基”建设工作,逐月对副职开展安全“双基”建设考核。

2.党总支书记负责党政工团安全“双基”建设工作,逐月对分管科室开展“双基”建设考核。

3.常务副矿长负责采掘系统安全“双基”建设工作和掘进专业质量标准化相关工作,并逐月对分管系统开展安全“双基”建设考核。

4.安全副矿长负责矿井安全“双基”建设和安全管理系统安全“双基”建设工作、安全培训工作及职业卫生管理工作,逐月对矿井、分管系统开展安全“双基”建设考核。

5.总工程师负责矿井“一通三防”(含防突)、地测防治水系统安全“双基”建设和质量标准化工作,逐月对分管系统开展安全“双基”建设考核。

6.生产副矿长负责采煤、调度、应急救援质量标准化管理工作,逐月对分管系统开展安全“双基”建设考核。

7.机电副矿长负责矿井机电运输系统安全“双基”建设和质量标准化工作,逐月对分管系统开展安全“双基”建设考核。

8.防突副矿长负责全矿的瓦斯治理和防突工作及职业卫生质量标准化工作,逐月对分管系统开展安全“双基”建设考核。

9.经营副矿长负责经营、环保系统“双基”建设工作,逐月对分管系统开展安全“双基”建设考核。

10.矿乡副矿长负责地面非生产系统“双基”建设和交通运输安全管理工作,逐月对分管系统开展安全“双基”建设考核。

11.副总工程师协助总工程师及或分管副矿长做好分管专业系统安全“双基”建设和质量标准化工作。

12.安监科负责矿井安全“双基”建设及质量标准化日常管理工作(并分管职业卫生专业)、安全管理系统安全“双基”建设与质量标准化工作。

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制度,组织对各单位的月度安全“双基”建设考核,参与各类事故的追查处理。

按照规定深入井下检查安全生产工作,逐月对分管系统安全“双基”建设考核。

13.机电科负责矿井机电运输系统安全“双基”建设和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专业隐患排查治理与现场检查,完善机电运输设备的各种安全防护及保护设施,确保机电运输系统安全运行,负责机电运输事故追查处理,按照规定深入井下检查安全生产工作,逐月对分管系统安全“双基”建设考核。

14.调度室负责安全生产调度管理及应急救援工作,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并参加现场隐患排查与检查,按照规定深入井下检查安全生产工作。

15.通防科负责“一通三防”(含防突)系统安全“双基”建设和质量标准化工作,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专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与现场检查,负责“一通三防”专业事故的追查处理,按照规定深入井下检查安全生产工作,逐月对分管系统安全“双基”建设考核。

16.生产技术科负责采掘、地测防治水系统安全“双基”建设和质量标准化工作,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专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负责对顶板、防治水类事故的追查处理,推动科技创新,实施科技兴安。

逐月对分管系统安全“双基”建设考核。

17.培训中心负责安全管理系统培训方面安全“双基”建设工作,建立各种安全培训管理制度,负责各工种培训计划的编制和执行工作,逐月参与安全管理系统安全“双基”建设考核。

18.企管科负责安全费用管理及地面设施质量标准化工作。

19.劳资科负责安全“双基”建设考核结果的兑现和职业卫生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相关工作。

20.供应科负责安全生产所用材料、设备供应及管理工作。

21.工会办负责班组长选聘制度及群众安全系统安全建设工作,组织群监员、协管员开展安全活动,参与事故的追查分析和处理工作,监督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能够公正、公平地落实。

22.政工科负责安全文化宣传活动,营造安全生产浓厚氛围,完善纪检监察制度,做好干部作风建设工作。

23.办公室负责矿井车辆运行安全和公文管理及各类证照的存档工作。

24.服务公司负责矿井“两堂一舍”及其他地面设施安全运行。

25.保卫科负责矿井治安保卫和地面消防工作。

26.财务科负责矿井安全费用列支管理。

27.各区队要严格按照矿井安全“双基”建设工作标准建立完善、规范的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队长对副队长、副队长对班组长、班组长对职工的安全三级考核,逐月考核、兑现。

第三条每月8日(日期若有变动可另行通知)15:

00召开安全“双基”建设工作会议(可与月度安全办公会同时召开),总结上月安全“双基”建设开展情况及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措施,研究布署当月安全“双基”建设工作。

对安全“双基”建设工作做到有规划、有布置、有落实、有总结、有考核、有奖罚兑现。

第四条安全“双基”建设考核实行百分制,考核结果与单位安全结构工资、安全“双基”建设奖罚挂钩。

安全结构工资挂钩比例30%,按月考核,逐月兑现。

1.综采队、掘进一队、掘进二队、开拓队、抽放队基准分为90分;机电队、运输队、通风队基准分为91分;安监科、生产技术科、机电科、通防科基准分为90分,调度室基准分91分、培训中心基准分92分,劳资科、企管科、供应科、服务公司、政工科、财务科、工会、办公室、销售科、保卫科基准分为94分。

2.各单位正职安全“双基”奖金按最终考核结果进行奖罚,奖罚基数为:

①采掘区队、抽放队队长1100元/分;通风队、运输队、机电队队长分别800元/分;

②安监科科长1100元/分;生产技术科、机电科、通防科900元/分,调度室主任(科长)、培训中心主任(科长)700元/分;

③服务公司、企管科、劳资科(科长、主任、经理)600元/分;

④政工科、办公室、财务科、供应科、销售科、保卫科、工会(科长、主任)分别为500元/分;

⑤副总工程师为1100元/分(副矿级副总工程师、兼任科室正职的1200元/分)。

3.参与“双基”考核人员的奖罚基数为:

①各单位主持工作的副职按正职执行;

②支部书记、正股级副职、常务副队长、技术主管执行本单位正职的90%,业务主管生产类85%,非生产类80%;

③单位副职、副书记执行本单位正职的80%;

④技术主办执行本单位正职的75%,业务主办生产类70%,非生产类60%;

⑤技术骨干执行本单位正职的60%、业务骨干生产类执行50%,非生产类执行40%。

⑥副股级科员、矿井主管双基人员执行本单位正职的50%;

⑦“双基”管理员、参与安全双基考核科室科员执行本单位正职的30%,安监科科员、安监员执行本单位正职的30%、一类科室二级机构井下组长、防突员执行本单位正职的20%;

⑧一类科室二级机构地面组长、司机、矿井安全隐患信息管理员及职业卫生管理员执行本单位正职的20%;

⑨副股级调度员执行本单位同岗位人员的1.2倍,其他科室科员不参与“双基”考核奖励。

第五条矿井建立正职考核副职机制,每月由矿长根据考核细则对副职进行安全“双基”建设考核,并将考核结果5日前上报永锦能源安监部。

第六条矿井基层区队、科室安全“双基”考核办法

考核重点:

每月按照考核标准进行对标考核,同时突出对安全管理、安全工作计划、两个规范、安全诚信单元、主动预防系统应用、专业管理亮点的推广和应用等重点进行考核。

1.安全“双基”建设考核坚持面对基层、面对现场、面对问题,围绕安全管理定位和职责范围,逐级检查考核,问题成因倒查。

每月组织对各基层区队、科室进行全面的安全“双基”检查考核,并按照“五化”原则(动态化、常态化、精细化、专业化、问题责任化)进行检查。

2.为体现“抓系统、系统抓”的工作要求,突出系统自控,强化安全责任,安全“双基”建设实行专业系统量化对标考核。

安全生产科室根据分管专业,在矿井月度安全“双基”建设考核的同时,对各区队进行对标排序(各专业系统权重分配如附表)。

区队月度安全“双基”建设考核兑现得分=100分-∑(各系统权重扣分)-∑(三违、主要隐患、重大隐患、事故扣分)±∑(安全创新、重点工作加、减分)。

科室月度安全“双基”建设考核兑现得分=(公司月度“双基”考核矿井得分-基准分)*40%+(分管领导对系统考核得分-系统科室基准分)*60%-∑(系统月度突出问题及上级追究扣分)±∑(安全创新、重点工作加、减分)。

(注:

生产技术科取总工与常务副矿长考核得分平均分)。

副总工程师“双基”考核得分=矿井综合得分±∑(分管专业质量标准化排名第一名奖励1.5分,第二名奖励1分,第三名扣1分,第四名扣1.5分)。

各专业系统权重分配附表:

系统

区队

安全

管理

采掘

机电

运输

一通

三防

地测防

治水

分管科室

安监科

生产科

机电科

通防科

生产科

综采队

35%

15%

15%

25%

10%

掘进一队

35%

15%

15%

25%

10%

掘进二队

35%

15%

15%

25%

10%

开拓队

35%

15%

15%

25%

10%

抽放队

35%

5%

10%

40%

10%

通风队

35%

15%

5%

40%

5%

机电队

40%

5%

40%

10%

5%

运输队

40%

10%

40%

5%

5%

重大隐患、严重“三违”、事故隐患责任追究、瓦斯超限、事故,被上级停头、停面、停设备、停产整顿属硬性指标,在专业对标考核基础上,纳入总分考核。

3.为突出“常态化、动态化、专业化、精细化、责任化”的考核原则,对考核检查方式规定如下:

(1)每季度第一个月由安监科牵头组织各专业动态检查+各单位互检。

(2)每季度第二个月由系统科室组织本专业检查。

(3)每季度第三个月由安监科组织各专业科室参加进行集中检查。

4.各专业系统对区队进行百分制考核,考核结果由考核单位负责人和分管领导签字后报矿井安全“双基”建设办公室,由矿井安全“双基”建设办公室按照相应专业系统对区队安全“双基”考核权重统一核算最终结果;其中对重大隐患、严重“三违”、安全隐患责任追究、瓦斯超限、事故,被上级停头、停面、停设备、停产整顿属硬性指标,纳入总分考核。

5.各分管领导对系统科室的安全“双基”考核按照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原则对系统科室开展全面考核,确保考核层层到位,责任落实到底。

出现考核内容不完善,考核缺项的内容,双基办公室进行补充考核。

6.区队月度安全“双基”考核得分每高于基准分1分,对单位安全质量结构工资上浮5%(科室4%),月度考核得分每低于基准分1分,单位安全质量结构工资下浮5%(科室4%)。

7.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量化安全责任,矿井推行两个层面的安全“双基”建设三级考核即:

矿井层面(矿长对副矿长、副矿长对系统科室、系统科室对区队),基层区队层面(队长对副队长、副队长对班组长、班组长对职工)。

按照个人考核得分占60%、单位安全“双基”建设考核得分占40%的考核原则,兑现各单位正职月度安全“双基”奖罚。

区队对副队长的考核标准由区队制定并逐月考核兑现。

8.每月永锦公司考核结果公布后,按照矿井安全“双基”建设考核结果,经安全矿长和矿长审批后,由劳资科兑现奖罚。

第七条安全“双基”考核执行专业对标、奖惩共担、问题倒查、责任追溯制度,上级检查考核存在问题及时反馈到各单位,由各单位按照“抓系统,系统抓”的工作要求和“管业务、管生产必须同时管安全”的原则,举一反三,认真进行整改。

整改情况要纳入次月安全“双基”建设考核。

1.持续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及时排查并主动挂牌落实整改方案的隐患纳入安全“双基”奖罚。

(1)公司挂牌隐患按期完成的对有关责任人奖励0.5分/条,到期没有完成的处罚0.5分/条,完不成月度整改进度计划的扣0.5分/条,延期完成的不奖不罚。

(2)矿井内部挂牌隐患与公司月度综合隐患排查出的问题,按期完成情况对有关责任人奖励0.2分/条,到期没有完成的处罚0.2分/条,完不成月度整改进度计划的扣0.2分/条,延期完成的不奖不罚,无正规延期手续的按未完成考核。

2.加强对上级考核结果的应用,对上级检查中表现突出,排名较好的相关人员给予奖励,反之对等处罚。

(1)在永锦公司组织的月度安全质量标准化验收中,对综合得分第一名的对安全副矿长、安全副总、安监科各奖励0.5分,获得专业第一名的奖励分管副矿长、副总、专业科室各0.3分/专业,获得最后一名的对等处罚。

(2)在迎接永煤集团月度“双基”考核时,公司综合得分为驻外子公司第一名,奖励安全副矿长、安全副总、安监科各1分,倒数第一名时对等处罚。

分管专业得分为驻外子公司第一名,奖励分管领导和专业科室各0.5分/专业,获得最后一名的对等处罚。

(3)在地市级及以上煤炭主管部门、安全监察机构执法检查组织到位,效果较好的,对主要对口科室和主要参与人员给予单独奖励,根据贡献大小分别给予0.5-1分的奖励。

第八条积极鼓励创新和推广安全管理项目。

单位在推行集团公司“012345”主动预防型安全管理模式过程中,突出“五自”管理,结合本单位实际,创新或推广“职工认同、实施有效”的安全管理项目,经上级或公司评审认可的,视项目规模和效果,在“双基”建设考核时针对主要参与人员给予适当加分。

其中:

1.河南能源、永煤公司、永锦能源安全“双基”检查中各单位必须积极推出亮点,专业无亮点的每次对专业全体人员各扣1分。

2.河南能源安全“双基”检查总结报告中显示的亮点或主要领导在安全会议中表扬的亮点,每条奖励专业主要参与人员1分;永煤公司安全“双基”检查总结报告中显示的亮点或主要领导在安全会议中表扬的亮点,每条奖励专业主要参与人员0.5分;永锦能源安全“双基”检查总结报告中显示的或主要领导在安全会议中表扬的亮点,每条奖励专业主要参与人员0.3分。

3.双创渠道评选的安全管理创新项目,能源或省厅级的给予主要参与人员1.5分的奖励,永煤级或地市级的给予主要参与人员1分的奖励,永煤或地市级的给予主要参与人员1分的奖励,永锦能源评选上的项目给予主要参与人员0.5分的奖励。

4.其它出现的上表项目或内部创新在分系统考核中分别给予适当奖励。

5.所有安全、技术、管理创新必须组织安全风险评估,在确保安全生产前提下开展,不得为创新而创新,否则取消加分奖励。

第九条安全“双基”建设要突出“简单、实用、有效”的原则,检查过程中发现以下现象之一的,视严重程度,在月度安全“双基”建设考核分数的基础上,直接扣1-2分。

1.提供资料不属实或考核发现管理过程弄虚作假的;

2.正职对副职、副职对分管系统考核不能亲力亲为、不认真、考核结果严重脱离实际的;

3.现场管理出现严重滑坡的。

第十条为体现“双基”考核的严肃性,除本文件第七、八、九条和安全管理系统考核标准安全效果中安全事故考核规定的内容外,其他考核均不得对考核单位总分和负责人进行加减“双基”分。

公司及部室、系统举办的其他活动需要加减分的,可以纳入本专业系统“双基”考核。

第十一条加强对事故的惩处力度

发生一起一级、二级、三级非伤亡事故分别扣10分、5分、2分;瓦斯超限在3%以下一次扣3分,瓦斯超限在3%及以上的一次扣5分;考核期内发生一起重伤及以上事故扣5分、轻伤事故2.5分(事故扣分直接进入单位总分考核)。

第十二条完善主动预防信息管理体系。

1.完善系统建设,提高运行质量。

各版块数据进行完善,及时解决存在问题。

2.明确责任分工,规范数据录入。

对各版块管理进行责任分工,对数据录入进行明确规范,并做好录入的监督工作。

3.规范考核流程,保证公平公正。

每月10日前对主动预防系统数据进行后台统计与抽查,结果纳入安全“双基”考核,做好安全信息化的落地。

4.不断改进创新,做到精益求精。

转变思想,依托信息化大数据优势,对安全管理行为与安全操作行为进行科学分析,争取在安全管理创新方面有所突破。

第十三条各专业系统、区队要根据本办法,结合单位实际,制定系统对区队及正职对副职的安全生产“双基”建设实施办法并认真落实。

矿井将始终把各单位安全“双基”建设标准及考核办法的执行情况作为重要考核内容。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2017年1月1日起执行,原文件即行废止。

解释权属云盖山煤矿二矿。

附件:

1.正职对副职安全“双基”考核细则及考核评分办法

2.系统科室安全“双基”考核细则及考核评分办法

3.各系统科室对基层区队安全“双基”考核细则及考核评分办法

 

附件3:

各系统科室对基层区队安全“双基”考核细则及考核评分办法

1.安监科对区队(安全管理系统)安全“双基”建设标准及考核评分表(3-1)

序号

项目

考核标准

考核办法

评分办法

基层建设30分

1、按照“简单、实行、有效”的原则,制定安全“双基”建设实施办法、建设标准和考核细则;成立“双基”建设领导小组,行政正职任组长,下设办公室,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各级人员熟知各级安全“双基”建设标准及考核方法。

查资料

未制定实施办法,扣2分;无领导小组,未成立办公室各扣1分;建设标准和考核细则不结合实际扣0.5分;相关人员1人不熟知标准扣0.2分。

2、做好办公会精神传达贯彻,每月组织召开1次队务会,每月组织一次“双基”专题会议(可与队务会一并召开,但必须突出“双基内容),并形成会议纪要与工作落实台账,进行跟踪落实。

查资料与台账

未按照要求组织会议,扣2分。

会议内容不落实,扣1分,对出现重要问题没有在会议上进行布置与分析落实扣1分,没有形成纪要扣1分,会议内容没有突出重点扣1分,缺少会议记录与签名扣1分,代签名扣0.5分。

3、每月组织一次全面的安全例会,对上月的安全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做到有分析、有总结、有布置、有落实、有措施、有考核。

查资料与台账

未按照要求组织会议,扣2分。

对月度出现的安全问题没有进行分析总结扣1分,没有形成会议纪要扣1分,会议内容没有突出重点扣1分,缺少会议记录与签名扣1分,代签名扣0.5分。

4、明确区队管理人员内部分工,建立各岗位(工种)责任制并认真落实,形成岗位责任制度汇编。

查资料

管理人员分工不明确,扣2分,无形成制度汇编扣1分,内容不完善扣0.5分。

岗位责任制存在空缺,扣1分。

落实不到位,扣0.5分/次。

5、加强班组建设。

查资料

班组建设各项制度落实不到位、资料不齐全扣0.5分。

6、根据矿井及文件和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修订、完善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制度,并形成制度汇编,抓好贯彻落实。

查资料

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制度缺项扣2分,脱离实际或落实不到位各扣1分,未形成制度汇编扣1分(含文件电子版);不熟悉单位制度扣0.5分/人。

7、形成正职考核副职,副职考核班组长,班组长考核员工的三级考核机制,并逐月开展考核。

查查资料与台账

无及时开展考核扣2分,考核不公平,扣1分,存在考核内容空白扣1分,出现人情考核扣1分,对考核内容描述不详细扣0.5分/条,弄虚作假扣0.5分/条。

基础建设30分

8、实施安全质量结构工资内部三级考核,按照“动态化、常态化、专业化、精细化、问题责任化”原则,实现月度安全质量结构工资月考核、月兑现。

查资料与台账

未实现“动态化、常态化、专业化、精细化、问题责任化”考核扣2分;考核率达不到100%扣2分;无标准或不开展三级安全考核扣3分;一项标准可操作性差扣0.5分;考核不认真扣0.5分;不兑现奖罚扣2分。

9、结合区队实际,研究建立区队自治、班组自理、员工自律理体系,逐步实现自主管理。

查资料与台账

未结合单位实际组织研究建立自主管理体系扣1分,未纳入考核扣1分,一个环节不落实扣0.5分。

10、加强“三会”召开与班前会人员排查。

认真落实“诚信单元”建设,并认真落实考核。

查资料与台账

少一次会议,扣0.5分,会议无记录,扣0.5分/次,记录内容不全,有缺项,扣0.2分/次,人员无排查或排查不认真扣1分。

诚信单元签名不规范扣0.2分/人次,考核不到位扣0.3分/次。

11、积极做好主动预防安全信息系统建设,按要求进行各项基础数据与考核数据的标准建立及资料录入。

查系统

数据模块缺项扣1分,基础资料不完善扣0.2分/项,隐患整改反馈不及时扣0.2分/次,出现预警升级每条扣0.2分,月度综合排名(点击量)倒数第一扣1分,倒数第二扣0.5分。

12、认真落实两个规范。

查资料与现场

出现不规范行为扣0.2分/次,上级查出扣0.3分/次。

13、认真落实安全监督检查制度,每月组织不少于1次安全检查及队内部综合隐患排查。

查资料与台账

没开展自查或排查扣1分,问题或隐患没按要求落实整改每条扣0.5分,形成的记录与台账不完善扣0.5分,隐患排查缺纪要,扣0.5分,纪要不完善,扣0.3分,签名不规范扣0.2分/处。

14、各队建立“三违”考核办法,并制定队管理人员抓“三违”指标。

查资料与台账

无考核办法扣1分,无定抓“三违”指标扣0.5分,完不成指标扣0.5分。

无建立台帐扣0.2分,无兑现奖罚扣0.3分。

15、区队开展班组长安全管理对标排序活动,制订奖励标准并认真考核兑现。

查资料与台账

无建立制度与标准扣1分,无开展对标排序扣1分,无进行考核兑现扣1分。

16、按要求组织开展安全活动;及时认真总结、上报相关材料,并确保材料质量。

查资料与台账

没有按要求开展安全活动或上报材料的各扣0.5分,上报材料、报表质量差或不按时扣0.2分/次。

基础建设30分

17、认真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活动。

严格执行矿井质量达标规划,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安全质量标准化验收检查,并严格考核,落实奖惩。

查资料与台账

未执行达标规划扣1分;每月未参加标准化验收检查扣1分;达不到达标规划扣1分,奖罚制度不落实扣1分,资料、台账、记录不完善扣0.2分/处。

18、按照规定标准,足额、规范使用安全费用。

查资料与台账

未足额、规范使用安全费用扣1分,使用不符合安全投入标准要求的项目扣0.5分/项,因投入不足造成安全隐患扣0.5分/条。

19、加强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定期参加职业健康检查,按规定为职工配齐防护用品并正常使用。

查资料与台账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扣0.5分;未按规定发放个体防护用品扣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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