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与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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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与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与制度
一、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及责任目标
为确保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项目经理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职责:
1、认真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制定项目安全生产计划目标和安全管理制度、措施,监督有关部门、人员切实执行。
2、定期组织项目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安全培训。
3、不定期组织施工现场及宿舍的安全、防火检查。
4、负责项目劳保用品、防护设施、用具计划的审批。
5、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和群防群治制度,对整个现场的安全实行网络管理。
(二)安全生产领导小级成员组长:
(三)安全工作奋斗目标:
1、杜绝重大伤亡事故、重大机械伤害事故、重大火灾、交通、中毒事故,最大限度的控制施工队伍伤亡事故。
2、杜绝因工死亡事故,重伤事故控制在0.2‰以下,年负伤额控制在8‰以下,月轻伤频率控制在1‰。
3、施工现场安全达标优良,争创市安全样板示范现场。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项目经理安全责任制
1、项目经理是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承包项目工程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2、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结合项目工程特点,提出有针对性的安全管理措施,严格履行安全考核指标和安全生产奖罚办法。
3、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管理的各项措施,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施工项目安全交底制度和设施设备交接验收使用制度。
4、领导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定期研究分析承包项目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生产因素,组织制定措施,及时解决。
5、发生事故,要做好现场保护与抢救工作,及时上报,组织配合调查,认真制定落实防范措施,及时解决。
(二)项目副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对承包工程项目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结合项目施工特点,提出贯彻实话措施,并检查执行情况。
3、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配合项目经理认真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管理的各项措施。
对所属职能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检查其执行情况。
4、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应研究分析,提出整改意见。
(三)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有关政策,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程、规范、标准。
结合工程项目特点,主持项目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
对项目工程施工中的安全生产负技术责任。
2、参加或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主持制定技术措施计划和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同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执行。
3、对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
4、主持安全防护设施和设备的验收,发现不正常情况及时采取措施,严格控制不合格的防护措施、设备投入使用。
5、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方面提出整改意见和办法予以消除。
6、参加、配合因工伤亡及重大未逐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意见。
(四)工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安全工作的规定制度,对所辖班组(劳务队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组织实话安全技术措施,负责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按规定设置安全防护设施,督促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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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施工现场搭设的架子,安装的电气和机械设备要组织验收合格合方可使用。
4、施工生产中不违章指挥,按要求及时整改安全隐患。
组织工人学习安全操作规程,教育工人不要违章作业。
5、支持安全员工作,配合安全人员有目的地进行监督、检查工作,认真采纳接受安全员和其他人员提出的正确意见和建议。
6、发生因工伤亡要做好现场保护和抢救工作。
(五)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合理安排班组人员工作。
2、经常组织班组人员学习安全操作规程,督促班组人员正确使用个人劳保用品,不断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3、认真落实安全技术交底,不违章指挥,冒险蛮干,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4、经常检查班组作业现场安全生产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上报有关领导。
(六)劳务队伍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组织学习和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格执行安全交底,对本队(班组)的安全生产负责。
2、组织好班前安全活动,班前班后安全自检,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有关规定,队伍设专职安全员,带头督促使用好个人防护用品,随时纠正违章作业。
4、开展好安全竞赛活动,注意发现安全生产中的好人好事,及时表扬并纳入评比内容。
5、随时掌握职工思想动态和身体状况,并在分配工作适当考虑。
拒绝私招乱聘,人员增减应事先征得有关部门同意,并及时报告详细名单。
6、发生事故后,保护现场,及时上报,并组织分析原因,吸取教训,提出防范措施,防止事故重复发生
三、项目安全交底制度
(一)安全交底是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由有关负责对参加施工人员针对工程特点,施工中应遵守的操作规程进行安全教育的一种形式。
(二)单位工程开工前,由项目经理对项目管理人员进行计划交底,技术交底的同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让全体管理人员,特别是工作人员熟悉本工程的施工特点,让全体管理人员,特别是工作人员熟悉本工程的施工特点,安全技术措施。
(三)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工长在安排分项工程施工任务的同进,必须进行书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安全交底必须针对分项工程特点有重点的交待注意事项。
(四)应经常教育职工,认真遵守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有关负责人应对安全技术交底落实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及时纠正违章作业。
(五)安全技术交底书应有所有参加交底的人员签字,交底书一式两份,交底方、接受交底方各持一份存档备案。
四、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安全教育是为了让参加施工人员提高对安全生产重要意义的认识,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反对违章指挥,反对违章作业,掌握较多预防事故的知识和技能,更好地预防事故的发生。
(二)安全教育包括法律、法规、安全制度、安全知识、技能教育,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投稿使用前要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及操作规程,并对操作人员进行教育。
(三)项目经理结合生产情况、季节气候特点,对职工至少进行一次安全教育,施工工长每半月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一次安全教育,生产班组应坚持每一次的安全活动日制度。
(四)劳务队伍进场作业前,应签订安全生产合同,进行入场教育。
(五)项目经理部应积极配合公司人事部进行的安全培训工作,积极组织职工到市区安全生产培训班学习。
同时,项目经理部还应自行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工作。
每月对各民建队班组培训、学习一次,每季对工长、安全员进行培训一次。
五、班组安全活动制度
(一)班组安全生产教育是三级安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二)班组安全活动每周至少开展一次,活动开展情况应作好详细记录。
(三)安全活动的主要内容:
1、学习国家和单位随时下达的安全生产规定和文件。
2、学习班组安全活动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回顾上周安全生产情况,提出本周安全生产要求。
3、正确使用安全防护高度及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4、本岗位易发生事故的不安全因素及防范对策。
5、本岗位的作业环境及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的安全要求。
六、安全检查制度
(一)安全检查是搞好安全生产的有效手段之一,通过检查,发现问题,查出隐患,采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的消除事故的发生。
(二)项目每周组织一次由项目经理主持,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参加安全生产、消防卫生检查。
(三)检查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及《十五项安全防护标准》和上级有关规定,每月自评分一次。
(四)检查采取边检查边整改的方式,对不能当时整改隐患,发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按要求限期整改,及时复查,安全检查时要做好记录,较大问题及时向当日安全值日领导或项目经理反映,并督促整改。
(五)每逢大风、雨、雪后,项目部要组织安全员及有关工长,对门架、脚手架、斜道、施工用电线路进行检查,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七、隐患整改责任制度
根据公司或政府部门有关通知精神,项目按《武汉地区建筑施工现场处罚标准》中系列事故隐串进行目标责任分解,责任落实到人,实行单项整改包干,项目安全检查后2小时内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为确保整改工作如期完成,特制订本制度。
(一)责任人对所负责的事故进行整改,不是突击性的工作必须做到制度化、经常化,每天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进行整改。
(二)责任人收到通知书后,须立即按要求进行整改,不得无故拖延,涉及到材料、资金、人员困难不能当天进行整改,必须书面报告项目经理,条件具备后立即整改。
(三)事故隐患责任人所负责的区域,如工作量较大,一时无法完成,必须作出整改计划,报项目经理后限期完成。
(四)对事故隐患无正当理由不进行整改的责任人,项目部除督促其整改外,按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
八、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为了确保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措施的落实,表扬先进,惩治违章作业,以达到人人讲安全,人人抓安全检查的目的,特制订本制度。
(一)奖励
1、安全生产先进班组条件
(1)认真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
(2)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做到进入现场戴安全帽,高空作业系安全带,人人有安全生产自我防护意识。
(3)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无违章作业。
(4)全年无伤亡及火灾事故。
2、安全生产先进安全员条件
(1)项目专职(兼职)安全员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工作认真负责,认真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定。
(2)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行为能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制止。
(3)对于因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而造成安全事故的责任者,除扣发责任人当月奖金外,还应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按国家有关法律追究责任。
九、工伤事故报告制度
(一)发生安全事故,必须按有关规定,及时向上级报告,不准隐瞒或拖延不报。
(二)发生安全事故后,有关部门应立即组织调查,并制订今后的防范措施。
(三)安全事故的处理,应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教育启发和知识不放过;没有防护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受到处理不放过。
十、施工现场安全纪律
1、所有进入现场的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
2、施工人员不准穿拖鞋、高跟鞋、硬底鞋、不准赤脚。
3、高处作业必须佩带好安全带。
4、施工作业前不准包饮酒,现场吸烟必须在指定位置。
5、高处作业时,不准将工具、材料、垃圾等向下抛掷。
6、机电操作人员及其他特殊人员必须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
7、施工照明、设备电源的安装和拆装,必须由专职电工操作,任何人不得私自安、拆。
8、现场防护设施及消防设施,以及安全标志、警示牌,不准任意移动或拆除。
9、凡违反上述规定者,按安全生产纪律处罚实施细则的有关条款予以处罚。
十一、安全生产纪律实施细则
为保证安全生产纪律的有效约束,强化安全生产管理,维护正常生产秩序,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1、所有进场施工人员必须服从管理,违反操作规程,违反安全纪律,罚款50元/人次。
2、施工中不戴安全帽,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酒后作业、穿拖鞋、高跟鞋上班,罚款50元/人次。
3、无证操作机电设备,私自将设备交非专业人员操作,罚款100元/人次。
4、接到隐患整改单后无正当理由拒不执行或拖延执行,罚款100元/人次。
5、班组长不按时组织安全活动,不按时上交活动记录,罚款100元/人次。
6、脚手架上钢管、模板、木枋、扣件及其他工具未及时清除,罚款100元/次,因上述物件未即时清除,发生坠落,罚款500元/次。
7、高处作业向下抛掷物品,罚款200元/次。
8、擅自拆卸安全栏、门、网、脚手架、安全设施、安全标志,罚款100元/人次。
9、在禁火区(库房、木工房)吸烟,现场烧明火,罚款50元/人次。
10、宿舍内使用电炉,罚款50元/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