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邓三作业最终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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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邓三作业最终版
调查报告
课程名称:
毛泽东思想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
作业项目名称: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与广东改革开放的实践》
调查报告题目:
《关于关于广东省企业拖欠工人工资的调查报告》
班级与班级代码:
09工商(10)班
专业:
工商管理类
任课教师:
曹秀华
学号:
09250191015
姓名:
黄航
作业日期:
2011年2月22日
姓名黄航论文成绩
评语:
优
一般
差
评分
实验报告格式(10)
完全正确
大部分正确
错误较多
实验报告内容(20)
详细、具体
较为详细
不详细或与操作不一致
实验结果包含的格式(字符格式、段落格式、页面格式、艺术字、自选图形、图片、图文混排、表格)(40)
全面
大部分
小部分
布局的合理性和协调性(30)
合理、协调
基本合理、协调
不太合理、协调
指导教师(签名)
年月日
说明:
指导教师评分后,学年论文交院(系)办公室保存。
关于关于广东省企业拖欠工人工资的
调查报告
前言: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民营经济异军突起。
据统计,2003年,佛山市南海区民营经济生产总值占全区经济总量的80%多,是全区经济增长的主力军,对全区经济持续发展和创造就业机会作出了很大贡献。
但是,近年来,民营企业拖欠工人工资问题相当突出,成为社会热点。
从南海区法院受理案件情况来看,因民营企业欠资而引发的法律纠纷呈上升趋势。
2003年,我院受理拖欠劳动工资的诉讼案件和执行案件共8000多件,涉案标的金额达4000万元。
另据向南海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了解,还有很多拖欠工人工资纠纷未上升到司法程序,有的工人自认倒霉不予追究,有的通过劳动部门监察调处,有的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调解或仲裁解决。
从我院办理的欠资案件情况来看,在民营企业中,老板欠资逃匿的现象日渐凸现,工人追收被拖欠工资的难度加大。
工人为讨回被拖欠工资,有的以跳楼相威胁,有的采用暴力方式来解决,流血事件频频发生;有的采用集体上访、静坐、罢工等方式,请求党委、政府等职能部门解决,影响党政机关的正常秩序,给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造成负面影响。
民营企业拖欠工人工资问题如不及时、妥善解决,势必会酿成严重的社会问题,阻滞我区十年再造一个南海的步伐。
鉴此,我透过民营企业拖欠工人工资现象,探究欠资的原因和治理对策。
一、调查对象与方法
调查对象
(1)潮州市政府、饶平县政府、钱东镇镇政府及其相关负责人员
(2)各地的乡镇企业(以饶平县为主)
(3)当地工人
调查方法
(1)实地了解(企业老板、企业主管人员、工人、其他社会人士)
(2)座谈交流/个案访谈(主要针对被拖欠工人以及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进行深入了解)(通过中间人以及QQ为媒介)
(3)文献检索(上网搜索了解最新情况、专家研究成果、政府最新应对举措等)
二、广东省企业拖欠工人工资的情况与分析
(一)案例一
饶人网黄冈7月24日电(记者林旭熊)广东潮州市“黄埔溪边”事件被通天公司拖欠工资的农民工,13日在广东潮州市饶平县劳动保障局和县总工会监证下开始领取被拖欠的工资。
当天开始发放的是通天公司在黄埔纺织厂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据统计,第一批发放欠薪农民工总人数共15人,支付欠薪总额10万多元。
据查,在工程建设期间,通天公司与部分员工口头约定,只发给每人每月300元,工资待工程结束后统一结算。
但邱天公司却以富源公司没有支付补偿款而造成无法支付员工工资为由,组织员工集体向通天公司“讨薪”,由此引发了“黄埔溪边”群体斗殴治安事件。
造成3人当场死亡,15人受重伤。
经过相关部门的协调处理,目前,“黄埔溪边”事件事态得到有效控制,调查取证工作取得明显进展,有关善后工作紧张有序推进。
依据《劳动法》和《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的规定,劳动部门责令通天公司尽快清偿被拖欠的民工工资。
分析:
从以上案例中我们可以看出,工资拖欠问题是一个关系到民生和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处理不好的话,很有可能爆发群众的不满,进而引发更加严重的暴力事件。
直接威胁到社会的稳定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案例中拖欠工资的数额之巨大,影响之深远,后果之严重令人惊叹。
然而,相关职能部门没能做好监管工作而等到发生重大失态才出面调停的作风不免令人反感。
企业拖欠工资或许有其客观原因,如果监管部门没能够做好及时的监管工作而指望企业自知自觉,那么就无异于让一个即将饿死的人不要吃东西一样,事倍功半。
(二)、案例二
潮州市重点工程腾瑞星河湾二期三标工程的5栋公寓还差一层楼就封顶了,可承建公司忽然“人间蒸发”了,留下了100多名工人的500万元工资款。
8月2日黄冈镇向涉事工程担保方潮州市润信融资担保公司致函,要求扣押承建方河南炼钢建设公司的履约保证金用以支付工人工资。
但是,次日,工人徘徊在施工地现场,依然没有盼到拖欠的工资。
一名黄姓的工人说,在去年8月,他们夫妻俩进入了施工队一直工作到年底,也没有领到一分钱工资,后来在政府的协调下,他们领到了部分工资。
没想到的是,今年年初开工至6月,工地还是没有发一分钱工资。
黄姓夫妻被拖欠了4万多元工资,其中包括去年的一部分。
“上月传来消息,在老家上学的两个孩子考上了大学,正等着这笔工资去交学费。
可是,现在工资被拖欠着,家回不去,孩子的学费也没着落。
”工人们反映,该工程层层承包,施工工地管理混乱,有无数个“老板”。
如此一来,发生劳资纠纷时,工人们也不知找谁要工资了。
分析:
在现代经济迅速发展的时代,作为发展主力军的工人,却常常是一个弱势群体。
这是有历史根源的,也是有客观原因的。
但是出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以及小康社会建设的进程中,工人与其他社会群体的待遇之间的差距应当被缩小。
但是,作为这样一个弱势群体,工人的抗争力是有限的,因此,工人的切身利益是最容易被剥夺的。
案例中工人的工资被拖欠,但是相关部门仅仅做出了一点点的努力,完全没有作为一件非解决不可的事情,因为在这样的制度下,政府相关部门是没有负任何责任的。
再者,当企业老板“人间蒸发”时,没有任何监管手段可以阻止这种违法行为。
也就是说,我们的立法是不够完善的,执法是不够严格的。
三、广东省政府监管企业工资发放情况的举措以及出现的问题
(一)、保证金制度
广东省则规定省内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需按用工人数缴纳“保证金”,用人单位发生欠薪后,劳动者可以向欠薪保障委员会申请欠薪垫付。
目前广东注册的企业约有120万家,预计每年大约可筹集8亿元左右。
老板拖欠工人工资后逃走,一般情况下,可以通过查封拍卖原工厂的机器设备等资产来抵偿拖欠的工人工资及其他债务。
但这种做法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从查封到拍卖要经过一段时间,工人容易在此期间作出过激行为。
对工人来说,尽快拿到工资才是目的,所以最直接的方法是在老板逃走后,尽快有一笔基金用于发放工人工资,等到厂内的机器设备等资产拍卖、变卖后,再将所得价款根据工资优先清偿原则优先填补之前发放工资的基金。
(二)、劳动行政部门监管制度
实践中劳动行政部门监察权通过以下三种方式行使:
(1)劳动部门定期对企业进行检查;(2)村委会内设一名工资监控员,对本村企业进行检查,发现拖欠问题马上向劳动部门报告;(3)工人自己进行投诉、检举、申诉。
采取上述方式监控常常存在下列问题:
(1)劳动部门仅对少数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进行定期检查,对其它企业只是例行收取工资表。
而核实工资表上签名的真伪有一定难度,从而使这种监控手段流于形式;(2)村内工资监控员没有很好履行职责,少与工人联系,难以及时了解工厂工资的发放情况;(3)对工人的投诉处理,特别是个别工人投诉,劳动部门重视程度不足,处理时间过长,力度不够。
(三)、村委会的监控制度
村委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往往与企业存在利害关系。
民营企业大多是向村委会租地或租厂房进行经营的,企业与村委会多是承租人与出租人关系。
村委会不仅对承租企业享有收取租金的权利,而且还代收水费、电费等,与企业存在着特殊经济利益关系。
因此,村委会对企业拖欠工资现象常常视而不见,监控落空。
实践证明,监控不力,企业拖欠工资必定严重。
村委工资监控员极少到工厂与工人交流沟通,没有及时调查、了解工资的发放情况,以至造成工人工资被长期拖欠而未能觉察。
(四)、工商部门颁发证照后,年审流于形式,使投资者有机可乘。
近年来,有些私营老板为逃避债务,钻法律的空子。
如有些台商由于办证手续复杂,便利用员工名义办理工商执照,自己变成匿名业主,一旦业务结束,便把债务推给牌照上登记的员工,自己一走了之。
真实投资者与工商注册的投资人不是同一人的,在实际经营中只要看企业业务审批表或来往业务单据即可发现,这种情况本身有违法律规定,工商部门完全可以查处。
四、建立和完善解决工资拖欠问题的建议
老板拖欠工人工资后逃匿,引发诸多社会问题。
政府为了防止民工上演跳楼秀、暴力私了、群体冲突等过激行为,维护社会稳定和保障工人基本生活,往往替欠资企业先行垫付欠资,解燃眉之急后再设法追讨。
但对金蝉脱壳的企业,法院和政府也只能望“欠”兴叹,无能为力。
公安、劳动、工商等职能部门虽然可以提前介入,但由于没有法律授权,他们不能采取诸如查封、扣押财产等保全措施,无法迅速而彻底地处理欠资企业财产,把工资兑现给工人。
从这类案件的处理情况看,欠资老板大多是在经营状况不好的情况下逃匿,留下的多是低值财产,很难委托评估、拍卖,造成政府垫付的资金不能追偿,这实际上是把企业债务转嫁到政府身上,增加政府财政的额外负担,变相损害纳税人利益。
为此,我谨提出如下应对步骤和措施:
1.建立“村委会负责监控,政府有关部门负责监督”的监控机制。
如前所述,村委会与企业有特殊经济利益关系,能及时了解企业经营情况。
政府可以充分发挥和利用村委会的这种优势,强化村委会对企业的监控作用。
一旦发现企业拖欠工人工资,村委会应立即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以便政府有关部门能针对具体情况迅速采取有效措施遏止情况恶化。
2.充分发挥劳动部门的主动监察权。
劳动部门应积极履行法律赋予的职权,对企业进行监管:
第一,对村委会报告的问题企业及时进行调查核实,造册备案,并根据具体情况作出相应的整改处理措施。
第二,对企业进行分类监管:
对工商登记的法定代表人或投资人与实际经营人不相符的企业,港、澳、台资企业要多加重视(据统计,珠三角地区拖欠工人工资后老板逃匿的企业近八成是港、澳、台资企业),充分了解其经营状况。
对有欠薪记录的“黑名”企业,重点监管,加强调查力度、次数、范围,实行严格动态监察,一旦出现欠薪且在期限内不能解决的,工商行政部门可及时吊销其执照,坚决将其清除出相关经营市场。
第三、责成企业与工人签订用工合同,落实劳动合同规定的内容。
劳动合同应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工资的计算方式、发放时间,保险福利等有明确约定,当纠纷发生时有合同可依。
3.加强对出租人的管理。
出租者出租物业,很少依法到有关部门登记备案并纳税。
国土房管部门依法可对出租者进行登记,税务部门可依法加强征税力度,这能促使出租者有选择地租给诚实信用之人,减少问题的发生。
另外,因集体出租者多为村委会,可建议其由向企业出租厂房、机器的方式,而改为只出租土地,让企业自建厂房和自购机器,所谓“跑了和尚,跑不了庙”,从而降低老板欠资逃债的风险。
对于不依法进行租赁登记和纳税的出租人,明确告知其租赁风险,一旦承租人欠工人工资逃匿,出租人应承担相应责任。
4.加强对企业资质的监管。
一方面应从源头上减少此类企业存在,通过工商部门加强对企业资质实质性审查,依法加以抑制;另一方面,工商部门也可对此类可疑企业加强例行审查,并将有关企业名单报劳动部门备案,以便劳动部门对其进行重点监管。
5.设立投诉专线,加大法制宣传力度。
设立一条欠薪投诉专线,专门接受工人投诉,保证欠薪线索来源充分、准确、及时。
加强处理力度,缩短处理周期,及时反馈处理结果。
通过派发法律知识传单,利用当地电视媒体进行法制宣传,组织普法讲座等手段进行普法教育,使工人们了解自己的合法权益,知晓权利受侵犯时应如何采取法律手段维护,一旦拖欠发生,也欲“诉”有门。
6.政府可建立一套信用机制。
在这套信用机制中,将企业拖欠工人工资情况与企业信用挂钩,对欠资企业,特别是恶意欠资的,根据情况在媒体上曝光,与银行贷款评级联系,甚至实行一票否决制,将其清除出市场等方式,使企业主受到信誉受损和无处经营的压力,让社会对企业进行监督。
7.村委会在与企业签订合同时可约定监管条款。
村委会根据自身的实际条件,与企业约定拖欠工资情况一旦出现,企业在限期内不解决的,村委会有权对其实施断水、断电,甚至禁止其财产外流等措施进行监督。
结语:
总而言之,依法彻底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就需要把进行相应的立法、强化执法和建立对农民权益保护的法律援助机制有机地结合起来,从源头上预防和制止拖欠农民工工资,才能真正堵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漏洞,农民工最基本的权益将得到更好地维护,对促进社会和谐和经济健康发展,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在广东省改革开放实践中的发展,具有非常重大的现实意义。
附录及附表
A.问卷调查内容
关于广东省年末工人薪酬偿还情况的调查问卷
1、请问您的性别为:
A.男
B.女
2、请问您的学历为:
A.小学
B.初中
C.高中
D.大学
E.硕士
F.博士
G.无
3、家里有无高中以上学历的家庭成员?
A.有
B.无
4、请问您的工龄为:
5、请问您的年龄为:
6、请问您所在的行业为:
(例如:
建筑业、运输业、纺织业等等)
7、企业是否存在拖欠工资的行为?
A.没有
B.有
8、拖欠数额占应偿还数额的百分比为:
9、拖欠的时间为:
A一个月内
B半年内
C一年内
D超过一年
10、入厂时是否签订过正式的劳动合同?
A.有
B.没有
C.不清楚
11、你认为出现工资拖欠的最主要原因是:
A.劳动者缺乏自我法律保护意识
B.企业老板没良心
C.职能部门失管
D.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
12、有没有什么行之有效的办法解决这个问题?
A.暂时没有任何办法
B.指望相关部门出面解决
C.希望记者予以曝光
D.法院上诉
E.其他
B.调查原始数据统计结果(列举主要几条的调查结果)
问题2、请问您的学历为:
选项
小学
初中
高中
大学
博士
无
选择人数
33
23
15
5
0
24
所占比例
33%
23%
15%
5%
0%
24%
问题9、拖欠的时间为
选项
一个月内
半年内
一年内
超过一年
选择人数
25
20
24
31
所占比例
25%
20%
24%
31%
问题10、入厂时是否签订过正式的劳动合同?
选项
有
无
不清楚
选择人数
22
71
7
所占比例
22%
71%
7%
问题12、有没有什么行之有效的办法解决这个问题?
选项
暂时没有任何办法
指望相关部门出面解决
希望记者予以曝光
法院上诉
其他
选择人数
40
40
10
2
8
所占比例
25%
20%
24%
31%
8%
C.部分访谈纪录(有整理过)
访谈对象:
钱东镇财政所所长张锦泉先生
访谈时间:
2011.1.2
访谈地点:
钱东镇镇政府
访谈内容(部分记录):
问:
现在的问题是:
目前各地均出现企业拖欠工资的行为,由此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各种问题。
工人的权益被严重损害,更有甚者,有的老板在一夜之间溜之大吉,为此工人会有不少的寻求政府部门的帮助。
请问地方政府部门如何帮工人追回工资呢?
答:
根据法律规定,政府有权力有义务保障工人的合法权益,但是在操作中,黑心老板在人间蒸发之后留下的带不走的固定资产是相当低价值的,即使我们把这些资产卖出之后,任然无法拟补工人的损失。
当老板逃出本地之后,我们很难再追回欠款,形成了坏账。
在目前的法律制度下,我们任然无法对企业的这种拖欠行为进行有效地监管。
D.小结
根据调查问卷的结果,我们发现广东省各企业出现拖欠工资情况的概率为30%,其中主要为建筑业、纺织业等劳动密集型企业,拖欠数额不等。
最严重的情况无非是如以上案例所说的群殴要钱跟人间蒸发。
拖欠时间不等,多是半年内拖欠。
被拖欠工资的工人的学历大多是小学毕业,工龄较短,年龄为十多致四十多不等,家里也没高学历者,入厂时没有否签订过正式的劳动合同,对于拖欠行为并没有有效的办法,大多指望相关部门出面调停,而不敢冒太大的风险去法院上诉。
我们的立法还需更加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