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店消防安全保卫.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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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店消防安全保卫
前言
一、消防管理规范条例
(一)共同防火安全条例
(二)共同防火安全制度
二、各类人员防火安全职责
(一)商场正副店长防火安全职责
(二)店助理防火安全职责
(三)仓库工作人员防火安全职责
(四)寄包台工作人员防火安全职责
(五)收银员、小卖部工作人员防火安全职责
(六)理货员防火安全职责
三、防汛抗台管理规范条例
四、防盗窃管理规范条例
五、突发事件应急操作
(一)下列事件属于突发事件
(二)处置的基本原则
(三)操作要点
前言
根据《上海市消防监督管理若干规定》、《上海市消防监督管理处罚办法》、《上海市社会治安防范责任条例》及其它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保卫、消防安全管理规范。
要求所有员工要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及“谁主管、谁负责”的消防工作原则。
为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保障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的顺利进行。
保障公司经营活动的正常运转。
通过学习本管理制度,懂得防火、防盗、防爆、防汛等常识,增强自防自救能力,维护商场良好的购物环境。
其次对在消防、安全保卫工作中的先进人物实行精神鼓励与物质鼓励相结合的奖励办法。
对本公司职工违反消防管理规范条例等,要视情节的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行政处分、解除劳动合同等。
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
总之,消防安全是一项不容忽视的工作,它关系到人身和公司财产的安全,只有常敲警钟,才能真正实现防患未然,特制定保卫、消防安全管理规范条例。
一、消防管理规范条例
(一)共同防火安全条例
1、公司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各项消防法规和防火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各岗位的操作规程作业。
贯彻执行“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及“谁主管、谁负责”的消防工作原则。
2、积极参加各项消防工作、活动,认真执行本岗位的防火责任制、承包责任协议书,对违反防火安全的行为,人人有权予以制止和纠正。
3、公司员工必须学会使用和掌握消防器材的性能及使用方法,会报火警“119”、匪警“110”、救护“120”。
4、消防器材不得挪作它用,不得擅自移位。
消防设施周围和配电箱(板)前不准堆放物品,商场通道必须畅通。
5、严禁擅自动用明火,严禁在公司大楼、商场、仓库内吸烟。
6、严禁在商场内私自使用各种电热器具、用交流电的收音机等。
7、严禁将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带入公司、商场、仓库内。
8、严禁私自(未经有关科室批准)乱拉、乱接临时电源线。
9、严格遵守值班制度,准时上岗、坚守岗位,做好巡查记录。
10、发生火灾时立即报“119”火警,组织扑救,疏散顾客,不准擅自脱岗。
(二)共同防火安全制度
1、消防器材箱前50公分禁止堆物,消防箱内严禁存放物品,消防箱严禁私自移位。
2、收银机、传真机、电饭煲、塑封机不使用时应立即切断电源。
3、保持通道畅通(80公分),大门、边门、后门禁止堆物。
4、应急灯处于工作状态。
5、电器开关前、插座通气扇部位严禁堆放物品。
6、值班人员要巡查商场、科室,做好巡查记录。
7、值班人员要准时上岗,做好交换班工作,不得溜岗、擅自离岗、早退。
8、值班人员上岗不准搓麻将、打牌等赌博活动,不得酗酒。
9、配电室、机房内、“红禁线”内禁止堆物。
10、严格控制电水壶使用时间(上午8:
30---下午5:
00),不得在其它时间使用。
11、检查、修理电器设备要切断电源。
12、仓库内堆高和照明灯具保持50公分间距。
13、仓库内不准做更衣室和休息场所,不准堆放私人物品。
14、仓库内照明灯具功率不超过60W,必须使用防爆灯、防潮灯。
二、各类人员防火安全职责
(一)商场正副店长防火安全职责
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及“谁主管、谁负责”的消防工作原则,将消防工作和经营管理同时布置落实,对本部门的防火安全负有直接领导责任。
组织成立义务消防队,经常开展消防宣传活动,普及消防知识,检查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督促及时整改火险隐患,确保防火安全,支持地区联防活动。
制订部门消防灭火应急方案,一旦发生火灾事故要积极组织职工加以扑救,保护现场,配合公安机关查明原因,提出整改处理意见。
管理好本部门的消防器材、消防设施,确保消防器材的完好。
经常对电器、电源线、配电箱及电源开关、插座等等的检查,确保用电的安全。
经常检查督促消防工作的执行情况,对本部门职工违反防火条例的事和人给予批评教育等经济处罚和行政处罚,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的先进人物给予表彰和奖励。
(二)店助理防火安全职责
1、认真贯彻“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及“谁主管、谁负责”的消防工作原则,将消防工作和经营管理、行政管理同时落实,对防火安全负有直接责任。
2、根据消防安全制度,结合本商场实际情况制定本商场的实施细则。
对职工进行业务培训,经常进行防火宣传,督促检查岗位防火制度和公司防火安全制度的贯彻执行,对新进职工、促销人员要做好防火安全教育。
3、经常检查灭火器材、消防设施、电器设施的完善情况,发现隐患要立即向有关部门汇报,落实整改并做好记录,经常检查通道,保持畅通。
4、对值班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并检查值班记录。
5、发生火灾事故要及时报“119”火警,并组织职工扑救和做好人员、物资的疏散工作,组织人员保护现场,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受教育不放过),协助有关部门调查起火原因。
(三)仓库工作人员防火安全职责
1、严格遵守公司“防火安全制度”和各项防火制度。
2、仓库要有专人负责管理,管理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掌握灭火技能后方能上岗。
3、人员离开仓库必须关好门窗,关掉照明灯具,下班要切断电源,并做好记录。
4、仓库内堆放物品必须保持80公分通道,与灯具保持50公分的间距。
5、必须每天检查照明灯具的使用情况,发现损坏及时向店长或当班负责人汇报以便及时整改。
6、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仓库,仓库内不准摆放办公桌办公,不准设更衣室,不准堆放私人用品。
7、经常检查消防器材,发现缺损、失效应及时调换齐全。
(四)寄包台工作人员防火安全职责
1、严格遵守公司“防火安全制度”和各项防火制度。
2、严禁接受寄放易燃易爆物品,剧毒有害物品。
3、阻止无关人员进入寄包工作场所。
4、发生火灾事故时应保护好顾客寄放的物品,不得擅自脱岗。
5、寄包处应把“包袋寄存请不要放现金和贵重物品,遗失本人负责”牌贴在明处,使顾客能看得清楚,并提醒寄包的顾客注意。
(五)收银员、小卖部工作人员防火安全职责
1、严格遵守公司“防火安全制”和各项防火制度。
2、发生火灾事故时应保护好现金、单据、印章,不得擅自脱岗。
(六)理货员防火安全职责
1、严格遵守公司“防火安全制度”和各项防火制度。
2、及时清理包装纸、纸板箱等各种易燃物品,勿堵塞通道,保持通道畅通。
3、发生火灾事故时应协调疏散顾客,积极扑救,保护现场,不得擅自脱岗。
三、防汛抗台管理规范条例
1、成立防汛抗台领导小组,建立防汛抗台抢修队,随时应付突发性的台风、暴雨、潮汐。
2、实行“三级值班制”[三级值班:
预报水位在4.40M,逢大暴雨时(含4.4M)或预报有大暴雨时,由值班人员兼管;二级值班:
预报水位在4.50M,逢大暴雨或发布热带风暴和强热带警报时,即增加值班力量,公司由原2人值班再增加2名,商场、仓库应有负责人在场,亲自值班;一级值班:
天气预报发布热带风暴或强热带风暴紧急警报时,防汛抢险人员全部到位,公司、商场、仓库主要负责人到位,负责指挥,组织人员抢险]。
3、每年4月20日至10月20日为防汛期,在此期间要做到“一清三通”(即:
天坪晒台要垃圾清,天沟、落水沟、阴沟要清)。
4、汛期到来之前各门店、仓库要对防汛器材进行检查、测试,并有专人保管。
要备足防汛物资,如黄沙、麻袋、垫仓板、铁锹、防汛板等。
四、防盗窃管理规范条例
1、发现物资、商品、现金被盗被骗500元以上,24小时内向安保部(或值班室)报告。
2、超市营业款一律由收银员打入收银机。
3、收银员要交清一天的营业款,不得截留现金。
(除备用金外)。
4、小卖部营业款全部上帐登记。
5、商场职工购买本店商品一律下班购买,并由值班干部监督。
6、收银员不得在未打烊就在收银处清点现金。
7、收银员处及小卖部销货款不得超过5000元。
8、收银员离开收银台时应随时拔出钥匙,抽斗上锁。
9、收银员在退款时必须以值班干部签字为准,未经当班负责人授权不得进行特殊业务操作(包括删除一笔销售、部分交易取消、整笔交易取消、折扣、小计、挂帐等)。
10、商品削价处理要办理削价处理手续,擅自削价处理,扣200元,情节严重的作退工或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11、支票购商品要严格按照财务制度执行。
12、在商品买卖中被骗,一切损失由操作者负责。
13、使用银箱要用密码。
14、违反财务制度遗失或失窃票据(发票)票证,造成公司重大经济损失或信誉受到影响的,加重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15、严格执行寄包台制度,固定人员,不得使用外单位(退休工人、职校生)做寄包工作,寄包人员对侵犯顾客利益的,根据不同情况作出相应的处理,离岗由值班干部顶替。
16、有偷窃行为按情节轻重处以1—50倍的扣罚金额,行政处分,解除劳动合同。
17、有报警连网系统的商场,应有专人负责开启、关闭。
18、去银行解款、调钞必须二人同行,身穿便服,现金及支票必须装入专用解款包。
19、门店当班负责人每天要不定时对收银员进行随机抽查至少一次。
五、突发事件应急操作
(一)下列事件属于突发事件
1、着火
2、停电
3、抢劫
4、新闻曝光
5、电脑数据丢失
(二)处置的基本准则
1、事发后,应努力控制局面、减少负面影响;
2、保护好现场,保护好资料,保护好企业物资、现金;
3、及时向领导汇报;
4、站在对社会、对顾客负责的高度,做好善后事宜。
(三)操作要点
1、着火
1)当班人员应立即组织职工加以扑救,保护顾客人身安全;
2)员工应积极投入灭灾活动,并酌情与当班人员取得联系,听从其指挥;
3)立即安排人员报“119”火警(报出路名、路牌、商场名称),切断电源,防止火势蔓延;
4)立即打开应急通道,组织顾客从各应急通道撤离火灾现场,特别是对老人、儿童、妇女应给予具体帮助,达到安全、迅速撤离目的;
5)收银员及时保护好现金,并迅速将现金安全撤离火灾现场;
6)理货员及时清理包装纸、纸板箱等易燃物品,抢救、疏散贵重物资;
7)一旦局势得到控制,应马上电话通知督导及有关领导;
8)维持现场秩序,劝阻闲杂人员进入火灾现场,保护好现场,协助有关部门查明着火原因。
2、突然停电
1)发生突然停电,店长或当班人员应立即派人员看守大门,禁止顾客入内,并劝导店内顾客及时离开商场,保护好物资、商品;
2)立即切断所有正在运行的设备电源;
3)立即与当地供电部门联系,了解停电原因、停电时间;
4)停电期间,冷库门不得开启,同时将卧式、立式等冷柜的盖板或罩盖关好,以防冷气跑掉;
5)若局面有失控之现象,应打“110”报警;
6)电话通知发展工程部和督导;
7)酌情适当开展便民应急销售。
3、抢劫
1)发生歹徒手持凶器抢劫,首先要有自我保护意识,尽量不与歹徒直接冲突,将其稳住,拖延时间;
2)其余人员想法立即打报警电话“110”,按序报出××路××号××商场、歹徒几人,按送出信息情况,酌情考虑是否何时拉响警报器;
3)对歹徒的要求,装聋作哑,消极“配合”,积极协助公安部门缉拿歹徒,尽量不给歹徒逃走的机会;
4)保护好现场,协助公安机关勘察、侦察破案;
5)电话通知保卫部门和督导,按要求清点现金,打出收银报表,将被劫情况书面上报公司经理室。
4、新闻曝光
1)发生新闻曝光事件,有关负责人员和部门应立即查清事件发生的真实原因,对责任有一基本分析;
2)确保有训练有素的人员去应付媒介的来电、来访;必要时设立专线电话;
3)责任尚待进一步分析的,在接待采访中应主要对受害人表示道义上的慰问,对于责任则表示尚在调查分析中,一旦有结果则立即告之,态度要诚恳;
4)如果新闻报道与事实确实不符,应及时予以指出并要求更正;同样,只有确切了解了事实的真实原因后才能对外发布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