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作文之图书合作出版合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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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作文之图书合作出版合同
图书合作出版合同
【篇一:
图书出版合同】
人民日报出版社
people’sdailypress
地址:
中国北京市朝阳区金台西路2号
邮编:
100733
电话:
(86-10)65369511
传真:
(86-10)65369517
图书出版合同
甲方(著作权人):
地址:
电话:
身份证号(复印件):
电子邮箱:
乙方(出版方):
人民日报出版社
法定代表人:
董伟
授权代表:
作品名称:
作者署名:
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作品的出版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授予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在中国以图书形式出版发行上述作品的
中文文本的专有出版权。
第二条甲方负责根据本合同出版发行的作品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2.1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
2.2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
2.3危害国家安全、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
2.4煽动民族分裂、民族仇恨、民族歧视,侵害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破坏民族团结。
2.5泄露国家机密。
2.6宣扬邪教、淫秽、赌博、迷信、暴力或者教唆犯罪,危害社会公德和民族优秀
1
文化传统。
2.7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2.8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
2.9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
作品如违反本条前款规定,乙方可要求甲方限期对作品进行修改。
如果甲方拒
绝修改或者修改后仍不符合前款规定或出版要求,乙方可以在口头或书面通知甲方
后解除合同且无须承担任何责任。
如无特别说明,本合同所述的解除方式均以此为
准。
第三条甲方应完全、真实、清楚地告知乙方与作品的任何相关信息,保证对作品享有本合
同第一条授予乙方的权利。
乙方因行使上述权利侵犯他人著作权、名誉权、肖像权、
专有出版权等合法权利的,甲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
失,同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返还已收取的全部稿酬及按同期银行
贷款利率计算的已收取稿酬的利息。
甲方将本合同所约定作品的全部或部分一稿多投或者另行授予他人相关权利
的,应向乙方支付同一出版物总码洋的30%作为违约金。
如果不足弥补乙方损失,
甲方应赔偿全部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如果作品在本合同签订前已通过其他出版机构发表,甲方应事先告知乙方作品
的发表情况及其知识产权信息,并负责解决由乙方为本合同目的使用作品的授权。
如果乙方在本合同签署后,得知甲方未如实告知作品发表情况,则乙方有权要求甲
方在接到乙方通知后十五日内负责解决相关事项,包括取得为实现本合同目的使用
作品的合法授权文件等;并且乙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要求甲方赔偿乙方由此遭
受的全部损失,并支付同一出版物总码洋30%作为违约金。
第四条关于作品的稿酬,经双方协商,同意按照下列方式之一执行:
4.1乙方支付甲方一次性稿酬人民币元整(大写:
元
整)。
4.2乙方支付甲方字数稿酬,按照元/每千字执行,其中,书稿字数为乙
方加工整理后的实际字数。
4.3乙方对于该作品,保证起印数册/套,并按照图书起印数总码洋、版
税率%计算甲方报酬并作为基本稿酬;乙方印数(不含)册/套以上时,应
按照超出部分的实际销售码洋、版税率%计算并向甲方支付版税。
2
4.4乙方同意在图书销售数量(含)册/套以下,支付甲方基本稿酬人民
币元整(大写:
元整);图书实际销售数量(不含)
册/套以上,乙方同意按照超出册/套以上图书销售码洋、版税率%计算并
向甲方支付版税。
4.5甲方自动放弃稿费,乙方不支付甲方任何费用。
+
4.6其他自行商定的形式:
。
第五条关于作品的稿酬支付时间,双方同意按照作品出版日之后以方式结算。
第六条
第七条
如果作品涉及再版时,将采取每年结算一次的方式结算,即于每年的月日前双方确定稿酬金额,乙方于次月的15日之前支付。
依据国家相关税务规定,甲方领取稿酬时,负责提供相关信息,由乙方负责甲方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事宜。
乙方同意于作品首次出版后日内,向甲方赠送样书册。
甲方基于非商业使用的目的,可按作品出版物定价的%向乙方购买册/套作品。
关于书稿交付、编辑、处置过程中有关事宜,双方约定如下:
7.1甲方应于年月日前根据乙方要求的方式将作品的齐、清、定的电子文本载体及/或纸介书稿交付乙方。
甲方不能按时交稿的,应在交稿期限前日通知乙方,双方另行约定交稿日期。
如果甲方超过首次约定交稿时间30日仍不能提交书稿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须向乙方支付人民币元作为违约金,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因此遭受的损失时,甲方需按乙方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7.2甲方按时交稿,并且经乙方审查,书稿达到出版水平,乙方应于年月日前出版作品。
甲方的书稿达不到乙方的出版要求,乙方有权在收到甲方稿件后日内通知甲方予以修改。
如果甲方同意修改,双方可以另行商定交稿日期及出版日期。
如果甲方拒绝修改或两次修改后仍达不到乙方的出版要求,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7.3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乙方按照本合同的规定退稿后,如果甲方已经提供出版资助和销售费用,乙方应扣除相应的违约金和损失以及已经缴纳的税款后予以返还,且不计算利息。
7.4甲方应就作品署名方式及标注版权信息的内容以书面方式向乙方明示。
如无书面特别说明,则视为甲方同意乙方按惯例处理,即以本合同约定的甲方名称作为作者署名;如有特别要求,则甲方需在本合同约定的出版日期日前以书面方式明示,并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
7.5甲方不能按时交稿或者对书稿进行修改而造成合同履行的迟延,乙方的出3
第八条
第九条
版日期亦相应推迟或另行商定。
对因甲方原因导致不能按时出版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7.6乙方有权根据国家法律、政策或有关部门的要求,修改变更作品的名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作品进行文字性修改、删节、增加图表及前言、后记等,甲方签字确认清样,则视为认可上述修改变更事项。
乙方可以在作品出版物的适当位置,增加乙方简介及介绍乙方其他已经出版作品和将来出版作品的宣传信息页。
7.7在作品出版前,乙方应通知甲方核对一次清样,并提供协助。
甲方应在收到清样后日内完成审校,签字确认后交还乙方。
甲方未按期审校的,乙方可自行审校,并按计划付印。
因甲方修改造成版面改动或未能按期出版的,甲方承担改版费用及推迟出版的责任。
甲方逾期不核对清样或返还清样时未提出异议的,则视为对清样予以认可。
7.8非因甲方及甲方提供书稿原因,乙方不能按时出版甲方作品,应在出版期限届满前日通知甲方,合同双方可以另行商定出版日期。
在约定的出版期限届满后日内经两次催告,乙方仍不能出版的,甲方可以将作品的出版权授予其他出版机构。
甲方已经提供出版资助和其他费用的,乙方应予以返还,但需扣除乙方已经缴纳的税款,且不计算利息。
7.9因乙方原因,未能出版作品,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给予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约定稿酬的30%。
如果约定稿酬执行方式为第4.3条、第4.4条或第4.6条中包含两项(含)以上计酬内容的,则按第一项计算,例如:
第4.3条、第4.4条按基本稿酬计算。
7.10因不可抗力、政府部门意见、政策等不能预测的因素,导致未能出版作品时,乙方不承担违约等责任,如甲方已收取稿酬应当退还乙方。
7.11除非甲方在首次交稿时有特别要求并以书面方式提出,否则视为乙方可将原稿存档或自行处理,甲方放弃原稿的相关权利,并承诺不追究乙方任何责任。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合理要求提供作品出版情况说明,甲方有权查看作品出版发行情况,但涉及商业秘密的除外。
关于重印与再版事宜,双方约定如下:
9.1乙方可依据市场情况自行决定重印并在决定重印后日内通知甲方。
9.2如果甲方要求乙方重印,并且对重印作品出版物的资助或销售费用做出新的安排,则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书面补充协议后,乙方予以重印。
4
9.3本合同有效期内,合同双方均可提出再版要求,作品再版时,双方可根据
实际情况协商对作品进行修订。
乙方同意于作品再版后日内,向甲方赠送样书
5册。
甲方基于非商业使用之目的,有权按作品出版物定价的%向乙方购买作品。
合同有效期届满后,乙方对该作品再版享有优先权。
9.4作品重印或再版,按照第4.3条、第4.4条支付稿酬的,乙方不必向甲方
支付基本稿酬,版税率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执行;实行第4.1条、第4.2条所列一次
性稿酬和字数稿酬方式的,乙方在重印或再版时,不再支付任何稿酬。
双方另有书
面约定的除外。
第十条甲方授予乙方使用上述作品的电子出版物和信息网络传播二种附属权利。
乙方应将
独立使用或与第三方合作使用上述权利中获得收益的50%支付给甲方。
第十一条除第十条规定的附属权利以外的其他附属权利归双方共同享有,包括如下权利:
11.1在中国以期刊、报纸等方式出版发行上述作品
的中文简繁体和外文版的原版和修订版。
11.2以复制、发行、出租、展览、放映、广播、摄制、改编、翻译、汇编等方
式排他性使用作品。
11.3把译作的部分以全译本或选译本的方式出版。
11.4以其他方式(不含电子出版物和信息网络传播)全部或部分使用上述作品等。
在合同有效期内,如果双方商定许可第三方使用或者第三方通过其他合法途径
使用其他附属权利,获得收益的合同一方应向对方支付所得净收益的50%。
未经对方
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其他附属权利许可第三方使用,否则守约方有权要求赔偿违
约金元;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其损失的,违约方应按另一方的损失进行赔偿。
法律另有规定或符合学术规范或行业惯例的除外。
第十二条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授权乙方代理作品的版权贸易,甲方有权获得乙方因版权
贸易所得净收益的50%。
第十三条双方均应积极宣传、推荐上述作品出版物。
双方均可以联系在报刊、网络、手机
等媒体上实施上述作品的摘编或连载等推介宣传活动,但媒体摘编或连载的全部
内容不得超过出版物版面内容的30%。
如果媒体支付摘编或连载的稿酬,甲方应
得稿酬的70%,乙方应得稿酬的30%。
第十四条合同双方应采取各种措施保护本合同项下作品的著作权及其他民事权利。
甲方应
积极地协助乙方打击盗版现象。
5
【篇二:
出版物合作合同书】
出版物合作合同书
甲方:
《投资与xx》
乙方:
北京xxxx国际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一、合作宗旨
为提高《投资与xx》杂志的发行量,增进广告宣传量、广告影响力,扩大《投资与xx》的知名度,保障《投资与xx》的设计品味和印刷质量,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在真实、自愿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合同内容,供遵照履行。
二、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需保证《投资与xx》的如期出版及发行。
2、甲方应当向乙方免费提供该杂志的六页广告页,供招商或作为广告页的公关页数或乙方自用,具体由乙方自行安排、使用。
3、甲方应将本杂志每期赠送乙方100至200册,供乙方对外招商、宣传使用。
4、甲方应按约定支付印刷费、设计费。
5、甲方有权依合同享有其他收益。
三、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负责《投资与xx》杂志印刷及杂志内页的设计,由内页、广告等设计形成的版权为乙方所有;相关印刷费用、设计费用等均由甲方负担。
2、由乙方负责开展杂志的广告招商、推广工作。
3、杂志的印刷纸张、出片、装订由乙方负责。
印刷品完成后,由乙方负责运送,但不超过两次,运送地点限于北京。
4、乙方自行承担六页免费广告页以外的广告招商、广告招揽过程中发生的公关、客户回馈、业务人员开支等各项费用开支,甲方无须对此承担给付义务。
5、乙方有权依合同享有其他收益。
四、免费提供广告页的版位要求
甲方应当向乙方免费提供《投资与xx》杂志的封底、封底里共两整页,版权页的前后首页共两整页,杂志中间页共两整页,以上合计6整页,供
乙方享有独家专有无偿使用或许可第三方无偿使用上述版面广告宣传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北京xx网视国际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五、关于印刷、设计费用的支付
印刷费用按每册人民币5元计算,每期发行不少于10000册,每期费用合计50000元。
杂志内文设计费按每月人民币3000元标准,由甲方于每月10日前支付乙方;甲方同意本合同日后有关《投资与xx》广告页的设计委托乙方完成,设计费以每广告页不低于人民币500元的标准计算,由乙方另行收取。
六、招商收益的分配
乙方免费使用约定版位后的广告页及其他广告页招商所得收益,30%归甲方所有,70%归乙方所有。
乙方可按每页广告费不低于人民币10000元标准进行招商;如招商广告费收入低于10000元,则先扣除3000元收入给甲方,所余部分由甲乙方按本款分配比例进行分配;如果广告收入超过10000元,则按本款约定分配比例进行收入分配。
本款招商广告费所得收入以本合同各方向客户出具的发票为准。
上述所得税费由甲乙方各自负担。
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得私自收取、隐瞒、截留广告费或者不给付另一方应得提成,如发生本款行为,除扣掉行为方应得提成外,行为方还应当向另一方支付其应得提成的一倍作为赔偿金。
七、其他
甲乙双方可根据需要,就有利于促动《投资与xx》传播、推广、发展的宣传活动加强合作,具体由补充协议约定。
乙方可视情况将《投资与xx》杂志发行到台湾及其他海外地区,以扩展该杂志的区域影响力,提高该杂志的知名度。
关于本杂志发行的具体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八、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等影响合同效力发生的行为均应当经另一方书面同意,否则,对另一方不产生法律效力。
九、违约责任
本合同生效后,合同中的任何一方均应善意履行,不得违反;如有违约行为发生,违约方除赔偿另一方已实际发生的费用外,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本款外另约定除外。
十、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日起生效,止于年月日。
本合同一式份,由甲、乙方各持有份。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篇三:
图书代理出版合同】
请下载《腾龙文化作品签约代理合同》,填好后发至:
tennoo@
合同编号:
___________
作品签约代理合同
著作权人(以下称权利人):
身份证号码:
地址:
邮编:
电话:
著作签约人(下称代理人):
腾龙文化工作室
地址:
电话:
著作名称(下称作品):
作者姓名:
著作类型:
权利人与代理人就上述作品代理出版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委托授权
1-1权利人授予代理人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代理上述作品的所有版权,该版权包括且不限于:
□全部
□有声图书出版权□影视改编权□游戏改编权
1-2本协议为委托代理协议,代理人对代理作品无所有权。
代理人应该严格遵守本合约,在规定的权限范围内行使代理行为,有责任保证代理过程中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相对应,权利人在合约期限内不得将作品及约定的版权委托给其他代理人。
1-3权利人保证拥有授予代理人的权利。
如因上述权利的行使侵犯任何第三方的权益,权利人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因此给代理人造成的损失。
在发生上述情况后,代理人有权终止本协议。
1-4权利人承诺其后续创作之作品,在同等出版条件下,代理人拥有优先代理出版权。
2.代理行为
2-1代理人有责任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以及广泛的人脉关系,帮助权利人争取各种签约机会,并将联系进度和意见及时反馈给权利人。
2-2代理方式为(请打钩或涂黑):
□全权代理□委托代理。
具体见第3条“权利转让”。
2-3作品出版后,代理人在腾龙网免费为权利人开展在线访谈、作品专题介绍、及在网站进行作品宣传。
权利人需要进行其他方式的宣传所产生的费用由权利人承担。
2-4权利人将其全部作品文档或手稿提交给代理人。
图书出版以后,权利人应免费提供代理人样书五本。
2-5代理人不得将此文档和手稿、图书用在非版权以外的用途。
2-6所签约作品如为连载作品,权利人应按期完成作品,并将作品交与代理人。
作品必须符合约定的要求。
2-7权利人应遵守代理人与第三方签署的相关协议。
3.权利转让
3-1全权代理方式为:
3-1-1权利人给代理人签订授权书,代理人代表权利人与出版单位进行版权交易相关的合约谈判,在谈判过程中需与权利人充分协商,确定基本合作条件,起草相关合约,并代表权利
人签约。
3-1-2代理权利人收取和管理版权收益。
由代理人代收的,在出版单位或投资方付酬后的15日内将除佣金之外的权利人应得收益足额支付给权利人。
如因故延迟,则除了支付相应款项之外,还额外按照每天千分之一的利息累加赔偿金。
3-1-3代理人应及时跟踪掌握作品销售情况,敦促出版商按时足额支付版税,保证权利人的收益不受损害。
3-1-4权利人必须积极配合代理人处理与出版有关的任何问题,以便出版顺利进行。
3-1-5代理人对整个出版和发表过程进行监控,保证作品出版发表过程的质量。
3-2委托代理方式为:
3-2-1代理人代表权利人参与和版权交易相关的合约谈判,与权利人充分协商指导,确定基本合作条件,在代理人引荐之下,权利人与出版单位或投资方自行签订合同和自行办理出版手续以及结算收益。
3-2-2当代理人联系的出版单位或投资方发出出版通知之后,视为联系出版成功。
3-2-3权利人在与出版单位或投资方签订合同之日起,三天内须支付代理人佣金。
如因故延迟,则除了支付相应款项之外,还额外按照每天千分之一的利息累加赔偿金。
4.版权收益和代理费
4-2代理人代理:
形象使用权、网络阅读、其他版权代理等成功的佣金为权利人收益的______%。
5.作品管理
5-1代理人可根据需要对作品的内容提出修改意见,要求权利人进行修改。
代理人也可以进行修改,修改部分须交由权利人审定。
未经权利人同意,代理人不得随意更改权利人确定的署名。
5-2代理人应充分行使代理人的作用。
5-3代理期为自本合同签订日期起______月。
如作品逾期未代理成功,则权利人可与代理人协商,解除合同或修改合约相关内容。
5-4权利人必须同意将其作品基本信息以及不少于全稿三分之一的书稿内容交由腾龙网发表,供出版单位、读者阅读,便于尽快联系出版。
5-5为应宣传之需,权利人授权代理人非独家的报刊广播网络等媒体的连载、选登权利,但如果会产生稿费等方面的收益,代理人的收益佣金和比例届时与权利人再行商定。
5-6权利人同意在出版物的封面或封底的某一个地方标注以下文字和logo:
6.附则
6-1有关此作品的一切未在合约书中明文规定之权利皆归于权利人所有。
6-2双方因对协议的解释或履行产生分歧,由双方协商解决。
6-3本协议的变更、续签及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商定。
6-4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直到在规定的代理期内作品联系成功。
如权利人接到代理人通知:
“有某投资方或出版单位愿意签约出版该作品”,且该出版最终成为事实,则合同有效期为五年。
期满前三个月如未通知对方不续约,则自动续约,每次以一年为限。
6-5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权利人:
代理人:
(签章)(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出师表
两汉:
诸葛亮
先帝创业未半而中道崩殂,今天下三分,益州疲弊,此诚危急存亡之秋也。
然侍卫之臣不懈于内,忠志之士忘身于外者,盖追先帝之殊遇,欲报之于陛下也。
诚宜开张圣听,以光先帝遗德,恢弘志士之气,不宜妄自菲薄,引喻失义,以塞忠谏之路也。
宫中府中,俱为一体;陟罚臧否,不宜异同。
若有作奸犯科及为忠善者,宜付有司论其刑赏,以昭陛下平明之理;不宜偏私,使内外异法也。
侍中、侍郎郭攸之、费祎、董允等,此皆良实,志虑忠纯,是以先帝简拔以遗陛下:
愚以为宫中之事,事无大小,悉以咨之,然后施行,必能裨补阙漏,有所广益。
将军向宠,性行淑均,晓畅军事,试用于昔日,先帝称之曰“能”,是以众议举宠为督:
愚以为营中之事,悉以咨之,必能使行阵和睦,优劣得所。
亲贤臣,远小人,此先汉所以兴隆也;亲小人,远贤臣,此后汉所以倾颓也。
先帝在时,每与臣论此事,未尝不叹息痛恨于桓、灵也。
侍中、尚书、长史、参军,此悉贞良死节之臣,愿陛下亲之、信之,则汉室之隆,可计日而待也
。
臣本布衣,躬耕于南阳,苟全性命于乱世,不求闻达于诸侯。
先帝不以臣卑鄙,猥自枉屈,三顾臣于草庐之中,咨臣以当世之事,由是感激,遂许先帝以驱驰。
后值倾覆,受任于败军之际,奉命于危难之间,尔来二十有一年矣。
先帝知臣谨慎,故临崩寄臣以大事也。
受命以来,夙夜忧叹,恐托付不效,以伤先帝之明;故五月渡泸,深入不毛。
今南方已定,兵甲已足,当奖率三军,北定中原,庶竭驽钝,攘除奸凶,兴复汉室,还于旧都。
此臣所以报先帝而忠陛下之职分也。
至于斟酌损益,进尽忠言,则攸之、祎、允之任也。
愿陛下托臣以讨贼兴复之效,不效,则治臣之罪,以告先帝之灵。
若无兴德之言,则责攸之、祎、允等之慢,以彰其咎;陛下亦宜自谋,以咨诹善道,察纳雅言,深追先帝遗诏。
臣不胜受恩感激。
今当远离,临表涕零,不知所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