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考《中国法律史》复习题集第4840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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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考《中国法律史》复习题集第4840篇
2019年国家法考《中国法律史》职业资格考前练习
一、单选题
1.关于清末修律,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正确的?
A、《钦定宪法大纲》是近代中国第一个宪法性文件,皇帝专权,人民无权,为封建专治制度披上合法外衣
B、清末修律固守封建专制伦理的本体,仿效外国资本主义法律的最新形式,并未超出“中体西用”之格局
C、清末修律标志着延续几千年的中华法系开始解体,为中国法律的近代化奠定了初步基础
D、清末在中央设咨政院,其性质属于中央咨询性机构,是承旨办事的御用机构,相当于资产阶级的国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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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4章>第2节>清末的法律思想与“预备立宪”
【答案】:
D
【解析】:
①清末修律颁布了两部宪法性文件,《钦定宪法大纲》与《十九信条》,其中《钦定宪法大纲》是近代中国第一个宪法性文件,分君上大权与臣民权利义务两部分,皇帝专权,人民无权,为封建专治制度披上合法外衣。
《十九信条》虽然形式上缩小皇帝权力,扩大议会和总理权力,但是人民权利只字未提,仍然属于封建专制性质的宪法。
A选项正确。
②清末修律固守封建专制伦理的本体,即为“中体”;仿效外国资本主义法律的最新形式,即为“西用”。
B选项正确。
③清末修律标志着延续几千年的中华法系开始解体,引进和传播了西方近现代的法律学说和法律制
2.《唐律·名例律》规定:
“诸断罪而无正条,其应出罪者,则举重以明轻;其应入罪者,则举轻以明重”。
关于唐代类推原则,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14年卷一17题,单选)
A、类推是适用法律的一般形式,有明文规定也可“比附援引”
B、被类推定罪的行为,处罚应重于同类案件
C、被类推定罪的行为,处罚应轻于同类案件
D、唐代类推原则反映了当时立法技术的发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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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3章>第1节>唐律与中华法系
【答案】:
D
【解析】:
根据唐律,类推只能在“断罪无正条”时进行,故A项错误。
根据唐律,被类推定罪的行为,处罚应同于同类案件,故B、C项错误。
故本题应选D项。
3.秦律规定凡属未成年人犯罪,其刑事责任的执行标准是:
( )
A、不负刑事责任或减轻刑事处罚
B、等年龄达到,减轻刑事处罚
C、由其家长负完全刑事责任
D、负刑事责任,但免予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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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2章>第1节>秦代的法律
【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秦代的刑事责任能力。
秦律规定,凡属未成年人犯罪,不负刑事责任或减轻刑事处罚。
秦律以身高判定是否成年,大约六尺五寸为成年身高标准,低于六尺五寸的为未成年人。
因此,本题的正确选项为A项。
4.关于民事制度,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周朝的买卖契约叫作质剂,由官府制作,有“质人”专门管理
B、周朝时,买卖大型货物使用质这类比较长的契卷,买卖兵器、珍异之物等使用剂这类比较短小的契卷
C、周朝婚姻关系的成立,需符合一夫一妻、同姓不婚、父母之命三原则
D、西周的嫡长子继承制度主要是财产的继承,身份继承是其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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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1章>第1节>西周以降的主要法制内容
【答案】:
D
【解析】:
①周朝的买卖契约叫质剂,借贷契约叫傅别。
A选项正确。
②买卖牛马等大型货物使用质这类较长的契卷,买卖兵器、珍异之物等使用剂这类比较短小的契卷。
记住,大质小剂,官府制作,质人管理。
B选项正确。
③周朝婚姻关系的成立,除了符合一夫一妻、同姓不婚、父母之命三原则,还要符合六礼程序,即:
纳彩、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
C选项正确。
④西周的嫡长子继承制度主要是身份的继承,财产继承是其次。
而到了宋代,继承已经完全是财产的继承,而且是诸子均分制。
D选项错误。
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D选项。
5.清末变法前,作为中央司法机构之一的刑部是:
( )
A、中央审判机关
B、死刑复核机关
C、中央监察机关
D、中央复核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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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4章>第1节>明清时期的司法制度
【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清代的中央司法机构。
清代刑部是中央的主审机关,为六部之一,执掌全国“法律刑名”事务。
下设十七清吏司分掌京师和各省审判事务,还设有追捕逃人的督捕司、办理秋审的秋审处、专掌律例修订的修订法律馆。
刑部是清朝最重要的司法机构,在处理全国法律事务方面一直起主导作用。
其主要负责:
一是审理中央百官犯罪;二是审核地方上报的重案(死刑应交大理寺复核);三是审理发生在京师的笞杖刑以上案件:
四是处理地方上诉案及秋审事宜;五是主持司法行政与律例修订事宜。
因此,本题的正确选项为A项。
6.《中华民国民法》是“六法全书”体系的组成部分,有关该民法典说法错误的是:
( )
A、采用民商合一的体例
B、肯定在无法可依的情况下,习惯和法理可作为审判民事案件的依据
C、保留了旧法中长期沿用的宗祧继承制度
D、这部民法典的产生,改变了我国没有单独民法典、民事法律规范依附于刑法典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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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5章>第4节>“六法全书”的主要内容及特点
【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六法体系”中民法典的相关内容。
在继承制度方面,法典废止了旧法中长期沿用的宗祧继承制度。
因此,C项错误。
7.下列有关咨议局与资政院的表述,错误的是:
( )
A、咨议局、资政院是清末预备立宪的产物
B、咨议局可以议决本省兴革事宜、预算决算、税收、公债等事项
C、资政院一切决议须报请皇帝定夺
D、资政院可以议决国家的预决算、税法、公债、宪法及其他法典的制定与修订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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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4章>第2节>清末的法律思想与“预备立宪”
【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咨议局与资政院的相关知识。
资政院作为清末预备立宪的中央咨询机构,并不能议决宪法,而只能议决除宪法以外的其他法典。
因此,D项错误。
8.有关清末修律,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
A、日本人松冈义正参与了大清民律草案中总则、债、物权三编
B、《大清民律草案》的基本思路体现了“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精神
C、《大清新刑律》完成前的过渡性法典为《大清现行刑律》
D、《大清律例》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近代意义上的专门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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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4章>第2节>清末修律的主要内容
【答案】:
D
【解析】:
①清末修律的基本特点就是中体西用。
所谓中学为体西学为用,指仿效外国资本主义法律的最新形式,固守中国的伦理纲常体制不变。
《大清民律草案》系仿效德日民法典编纂而成,共有五编:
总则、债、物权、亲属、继承。
日本人松冈义正参与了大清民律草案中总则、债、物权三编,亲属和继承两章由于牵涉到伦理纲常,由中国的修订法律馆会同礼学馆起草。
故,AB选项均正确。
②《大清律例》是中国最后一部成文法典,清末修律是修订为《大清现行刑律》,《大清现行刑律》是一部过渡性的法典,废除了凌迟等酷刑,对民事活动不再科刑。
但《大清现行刑律
9.1948年国民政府颁布《特种刑事法庭组织条例》,下列表述错误的有:
( )
A、分中央、高等特种刑事法庭二级
B、中央特种刑事法庭隶属最高法院
C、高等特种刑事法庭受理《戡乱时期危害国家紧急治罪条例》所规定的案件
D、中央特种刑事法庭复判高等特种刑事法庭判决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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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5章>第4节>司法制度
【答案】:
B
【解析】:
1948年国民政府颁布《特种刑事法庭组织条例》,设特种刑事法庭,分中央、高等特种刑事法庭二级。
前者设于首都,隶属司法院。
因此,B项正确。
10.清末司法机关改革之后,全国最高审判机关为:
( )
A、法部
B、大理寺
C、最高法院
D、大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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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4章>第2节>清末司法体制的变化
【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清末司法机构改革。
清末司法机构改革中,将刑部改为法部,掌管全国司法行政事务,改大理寺为大理院,为全国最高审判机关。
因此,D项正确。
11.有关我国唐宋时期法制,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
A、《永徽律疏》不仅是中华法系的代表性法典,也是中国封建法制的最高成就
B、《宋刑统》不仅是一部具有统括性和综合性的法典,也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刊印颁行的法典
C、贞观律增设了加役流、五刑、十恶、八议、类推等制度,基本确立了唐律的内容和风格,对永徽律疏具有重要影响
D、编敕是将敕上升为一般法律的过程。
敕的效力往往高于律。
编赦始自神宗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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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3章>第1节>唐律与中华法系
【答案】:
D
【解析】:
①《永徽律疏》是迄今保留最完整的最早的一部法典,标志着中国古代立法达到了最高水平,全面体现了中国古代法律制度的水平、风格和基本特征,影响已经超越了中国,日本、越南、朝鲜的法律制度大都照抄《永徽律疏》,是中华法系的代表性法典。
A选项正确。
②《宋刑统》不仅是一部具有统括性和综合性的法典,也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刊印颁行的法典。
B选项正确。
③唐朝有三部代表性法典,高祖的《武德律》,太宗的《贞观律》,高宗的《永徽律疏》。
唐律的特色制度五刑、十恶、八议、类推等首先出现在《贞观律》中,但最高成就却是《唐律疏议》。
12.下列有关清末商事立法的表述,错误的是:
( )
A、清末商事立法大致可以分为前后两个阶段
B、《钦定大清商律》是清朝第一部商律,包括《商人通例》《公司律》《破产律》
C、《大清商律草案》是由修订法律馆起草的,但未能正式颁行
D、除商法外,清政府还公布了《银行则例》《运送章程》等单行商事法规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4章>第2节>清末修律的主要内容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清末修律中的商事立法。
1904年1月颁行的《钦定大清商律》仅包括《商人通例》《公司律》,而《破产律》是1906年5月颁行的,不属于《钦定大清商律》的一部分。
因此,B项错误。
13.下列有关清末司法机构调整的表述,错误的是:
( )
A、法部专掌全国司法行政事务,不再承担审判职能
B、大理院作为全国最高审判机关,专掌审判
C、实行审检分署,检察厅负责对刑事案件实行审判监督
D、建立新式监狱。
改良狱政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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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4章>第2节>清末司法体制的变化
【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清末司法机构改革的相关知识。
清末司法机构变革在地方分别设立高等审判厅、地方审判厅、初级审判厅等审判机构,在各级审判厅内设置相应的检察厅,实行审检合署制度。
因此,C项错误。
14.有关国民政府“六法全书”体系之一的《中华民国民法》,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
A、法典采用民商分立的原则
B、法典主要效仿德、日等国民事立法原则和法律条文
C、法典由《总则》《债》《物权》《亲属》《继承》等部分组成
D、法典各部分为分期编订而成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5章>第4节>“六法全书”的主要内容及特点
【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六法体系”中民法典的相关知识。
国民政府于1928年开始起草民法典。
法典继承了清末及北京政府民律草案的立法精神,抄袭了资本主义国家,特别是德、日等国民事立法原则和法律条文,本着民商合一原则,结合传统习惯,分期编订而成。
分别于1929年5月23目公布民法第1编《总则》,11月22曰公布第2编《债》,1930年11月30日公布第3编《物权》,12月26日公布第4编《亲属》和第5编《继承》。
因此,A项错误。
15.下列对清末官制改革的表述正确的是:
( )
A、刑部改为法部,大理寺改为大理院
B、户部改为财政部,兵部改为陆军部
C、在中央设置资政院,随后在地方设置咨议局
D、取消军机处、内阁,外务部、吏部照旧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4章>第2节>清末司法体制的变化
【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清末官制改革。
刑部改为法部,大理寺改为大理院为官制改革中司法机构的重大调整。
户部改为度支部:
1909年各省设立谘议局,1910年成立资政院:
清政府官制改革中,诸如军机处、内阁、宗人府、翰林院、步军统领衙门等“一切现制”,并未取消。
因此,A项正确。
16.关于秦代刑罚制度,下列哪一判断是错误的?
A、允许被判刑的人缴纳一定金钱或服一定劳役来赎免刑罚
B、年满15岁即需承担刑事责任,不能减轻刑事处罚
C、教唆未成年人犯罪加重处罚
D、重视故意犯罪和过失犯罪的区别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2章>第1节>秦代的法律
【答案】:
B
【解析】:
秦代以身高确定刑事责任能力,而不是以年龄确定,故B选项错误。
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B选项。
17.清末商事立法分为前后两个阶段,分别是由下列何部门负责制定的:
( )
A、资政院和修订法律馆
B、修订法律馆和资政院
C、商部和修订法律馆
D、修订法律馆和商部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4章>第2节>清末修律的主要内容
【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清末修律中的商事立法。
清末商事立法可以划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商事立法主要是由商部负责,第二阶段主要商事法典改由修订法律馆主持起草。
因此,C项正确。
18.关于西周法制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3年卷一16题,单选)
A、周初统治者为修补以往神权政治学说的缺陷,提出了“德主刑辅,明德慎罚”的政治法律主张
B、《汉书·陈宠传》称西周时期的礼刑关系为“礼之所去,刑之所取,失礼则入刑,相为表里”
C、西周的借贷契约称为“书约”,法律规定重要的借贷行为都须订立书面契约
D、西周时期在宗法制度下已形成子女平均继承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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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1章>第1节>西周以降的主要法制内容
【答案】:
B
【解析】:
周初统治者继承了夏周以来的天命观。
同时,为了修补以往神权政治学说的缺陷,提出了“以德配天,明德慎罚”的政治法律主张。
汉代中期以后,“以德配天,明德慎罚”的主张被儒家发挥成“德主刑辅,礼刑并用”的基本策略,从而为以“礼律结合”为特征的中国传统法制奠定了理论基础。
“德主刑辅”并非周朝的政治法律主张,故A项错误。
西周时期“刑”多指刑法和刑罚。
“礼”正面、积极规范人们的言行,而“刑”则对一切违背礼的行为进行处罚。
其关系正如《汉书·陈宠传》所说“礼之所去,刑之所取,失礼则入刑,相为表里”,两者共同构成西周法律的
19.《唐律》规定,官吏犯罪需划分为公罪、私罪,处理上适用的原则是:
( )
A、私罪从重,公罪从轻
B、私罪从轻,公罪从重
C、私罪、公罪酌情处理
D、私罪比照公罪加倍处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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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3章>第1节>唐律与中华法系
【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唐律中的刑罚原则。
唐律规定公罪从轻,私罪从重。
之所以要区分公罪与私罪,主要目的在于保护各级官吏执行公务、行使职权的积极性,以便提高国家的统治效能:
同时,防止某些官吏假公济私、以权谋私,保证法治的统一。
因此,本题的正确选项为A项。
20.有关1931年的《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说法错误的是:
( )
A、用根本法的形式肯定国民党的一党专政政权
B、采取二三院制的政权组织形式,国民政府设行政院、立法院、司法院
C、规定中华民国国民无男女、种族、宗教、阶级之区别,在法律上一律平等
D、规定国体“永为统一共和国”。
但人民的选举、罢免、创制、复决四种权力的行使,由国民党政府训导之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5章>第4节>“六法全书”的主要内容及特点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六法体系”中宪法的相关内容。
1931年的《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采取五院制的政权组织形式。
国民政府设行政院、立法院、司法院、考试院、监察院。
因此,B项错误。
21.下面关于礼与刑关系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
A、刑的作用是“惩恶于未萌”
B、礼的作用是“禁恶于已然”
C、礼的作用是“禁恶于当时”
D、刑的作用是“惩恶于已然”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1章>第1节>西周以降的法律思想
【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西周时期的礼、刑关系。
西周时期的“礼”与“刑”的关系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看:
一是“出礼入刑”。
西周时期“刑”多指刑法和刑罚。
“礼”正面、积极规范人们的言行,而“刑”则对一切违背礼的行为进行处罚。
其关系正如《汉书·陈宠传》所载,“礼之所去,刑之所取,失礼则入刑,相为表里”。
礼的作用是“禁恶于未萌”,刑的作用是“惩恶于已然”,二者共同构成西周法律的完整体系。
二是“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这是中国古代法律中的一项重要原则。
它强调平民百姓与贵族官僚之间的不平等,强调官僚贵族的法律特权。
“礼不下庶人”强调
22.南京国民政府1941年公布《律师法》,计51条:
其后,于1945年4月和1948年3月对该法又加以修正。
依照《律师法》撤销律师资格的条件不包括:
( )
A、曾受一年有期徒刑之宣告者
B、曾受律师除名之处分者
C、凡背叛“三民主义”证据确实者
D、曾受破产宣告尚未复权者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5章>第4节>司法制度
【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南京国民政府《律师法》律师资格的规定。
凡背叛民国证据确实者,或曾受一年有期徒刑之宣告者,或曾受律师除名之处分者,或曾任公务员而受撤职之惩戒处分者,或亏空公款者,或受破产宣告尚未复权者,不得充当律师。
已经担任者撤销其资格。
因此,C项正确。
23.关于《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1年卷一21题,单选)
A、《临时约法》是辛亥革命后正式颁行的宪法
B、《临时约法》设立临时大总统,采行总统制
C、《临时约法》是中国历史上唯一一部具有资产阶级共和国性质的宪法性文件
D、《临时约法》确立了五权分离的原则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5章>第2节>《修正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与《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制定
【答案】:
C
【解析】: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第54条规定:
“中华民国之《宪法》由国会制定。
宪法未施行以前,本约法之效力与宪法等。
”据此,《临时约法》仅为临时宪法,并非“正式颁行的宪法”,故选项A说法错误。
总统制的主要特征是国家设有总统,总统既是国家元首,又是政府首脑;总统由选民选举产生,不对议会负责,议会不能通过不信任案迫使总统辞职,总统也无权解散议会。
但是,根据《临时约法》,“临时大总统副总统由参议院选举之,以总员四分之三以上出席,得票满投票总数三分之二以上者为当选”;“参议院对于临时大总统,认为有谋叛行为时,得以总员五分
24.有关《钦定宪法大纲》,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
A、由清廷宪政编查馆编订
B、是中国近代史上第一个宪法性文件
C、分正文“君上大权”和附录“臣民权利义务”两部分
D、形式上被迫缩小皇帝权力,相对扩大议会和总理权力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4章>第2节>清末的法律思想与“预备立宪”
【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钦定宪法大纲》相关知识。
《钦定宪法大纲》由宪政编查馆编订,于1908年8月颁布,是中国近代史上第一个宪法性文件。
分正文“君上大权”和附录“臣民权利义务”两部分。
《宪法重大信条十九条》是清政府于武昌起义爆发后抛出的应急性宪法文件,形式上被迫缩小皇帝权力,相对扩大议会和总理权力。
因此,D项错误。
25.魏晋南北朝时期的法律制度较秦汉时期有了较大发展,其中确立于这一时期并对后世影响较大的制度是:
( )
A、春秋决狱
B、朝审
C、死刑复奏
D、秋冬行刑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2章>第2节>魏晋南北朝时期法典的发展变化
【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的法律发展。
死刑复奏制度是指奏请皇帝批准执行死刑判决的制度。
北魏太武帝时正式确立这一制度,为唐代的死刑三复奏打下了基础。
这一制度的建立既加强了皇帝对司法审判的控制,又体现了皇帝对民众的体恤。
因此,本题的正确选项为C项,
26.清乾隆律学家、名幕王又槐对谋杀和故杀的有关论述:
(2011年卷一18题,单选)
①“谋杀者,蓄念于未杀之先;故杀者,起意于殴杀之时。
”
②“谋杀则定计而行,死者猝不及防、势不能敌,或以金刃,或以毒药,或以他物,或驱赴水火,或伺于隐蔽处所,即时致死,并无争斗情形,方为谋杀。
”
③“故杀乃因斗殴、谋殴而起,或因忆及夙嫌,或因畏其报复,或虑其控官难制,或恶其无耻滋事,或恐其遗祸受害。
在兄弟,或利其赀财肥己;在夫妻,或恨其妒悍不逊。
临时起意,故打重伤、多伤,伤多及致死处所而死者是也。
”据此,下列最可能被认定
A、张某将浦某拖倒在地,骑于身将其打伤。
浦某胞弟见状,情急之下用木耙击中张某顶心,张某立时毙命
B、洪某因父为赵某所杀,立志复仇。
后,洪某趁赵某独自上山之机,将其杀死
C、卢某欲拉林某入伙盗窃,林某不允并声称将其送官。
卢某恐其败露欲杀之,当即将林某推倒在地,榕伤其咽喉并用腰带套其脖颈,林某窒息而死
D、雇主李朱氏责骂刘某干活不勤,刘某愧忿不甘,拿起菜刀将李朱氏砍倒。
刘某逃跑之际,被李朱氏4岁的外孙韩某拉住衣服并大声呼救,刘某将其推倒在地并连砍数刀,致其立时毙命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4章>第1节>罪名与刑罚
【答案】:
B
【解析】:
根据清乾隆律学家、名幕王又槐对谋杀和故杀的有关论述,谋杀与故杀的关键区别是:
“谋杀者,蓄念于未杀之先;故杀者,起意于殴杀之时。
”选项A、C、D均是“起意于殴杀之时”,故均最可能被认定为故杀。
而选项8“洪某因父为赵某所杀,立志复仇”,属于“蓄念于未杀之先”,故最可能被认定为谋杀。
27.以下对周礼的基本原则表述正确的是:
( )
A、“亲亲”“君君”
B、“亲亲”“尊尊”
C、“亲君”“君尊”
D、“君君”“尊尊”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1章>第1节>西周以降的法律思想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西周的“礼”。
西周时期的“礼”可以归纳为“亲亲”与“尊尊”两个方面。
“亲亲”,要求在家族范围内,按自己身份行事,不能以下凌上、以疏压亲;而且“亲亲父为首”,全体亲族成员都应以父家长为中心。
“尊尊”,要在社会范围内,尊敬一切应该尊敬的人,君臣、上下、贵贱都应恪守名分;而且“尊尊君为首”,一切臣民都应以君主为中心。
在“亲亲”“尊尊”两大原则下,又形成了“忠”“孝…‘义”等具体精神规范。
因此,本题的正确选项为B项。
28.宋代路一级设置的案件审理机关称谓是:
( )
A、提点刑狱司
B、提刑按察使司
C、肃政廉访司
D、巡按御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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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3章>第2节>宋代的法律思想与制度
【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宋代地方司法机构的设置。
宋代的地方司法机构中,各路设提点刑狱司,为中央在各路的司法派出机构。
选项B中,提刑按察使司为明代省级专门司法机关。
选项C中,肃政廉访司为元代地方监察机关。
因此,本题的正确选项为A项。
29.清末刑法修订的成果之一是《大清现行刑律》,对此说法错误的是:
( )
A、《大清现行刑律》是一部过渡性法典
B、《大清现行刑律》是清政府在《大清律例》的基础上稍加修改而成
C、《大清现行刑律》仍采用传统的六律总目
D、《大清现行刑律》废除了一些残酷的刑罚手段,如凌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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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4章>第2节>清末修律的主要内容
【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大清现行刑律》的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