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执法形象建设规范一.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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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执法形象建设规范一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形象建设

规范一

 

执法标志标识及执法证件

 

前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规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件和执法标志标识,加强执法风纪建设和执法队伍管理,树立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的良好形象,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政策法规司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

广东润泉实业有限公司、中国交通信息中心有限公司。

 

目录

 

一、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帽徽……………………………………………………………………1

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肩徽、肩杠……………………………………………………………12

三、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领花……………………………………………………………………23

四、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纽扣、帽钉……………………………………………………………33

五、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领带夹…………………………………………………………………44

六、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金属胸章、金属号牌…………………………………………………53

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腰带……………………………………………………………………64

八、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武装带…………………………………………………………………73

九、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臂章……………………………………………………………………88

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软肩章…………………………………………………………………103

十一、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硬肩章……………………………………………………………120

十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软胸章……………………………………………………………138

十三、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软号牌……………………………………………………………149

十四、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反光背心…………………………………………………………159

十五、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167

十六、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皮套……………………………………………………………175

 

交通运输执法徽标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交通运输执法帽徽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压铸锌合金为主要材料,经压铸成型、电镀、涂漆等工艺制造的交通运输执法帽徽的订购、生产与验收。

2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本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191—2000包装贮运图示标志

GB/T250—1995评定变色用灰色样卡

GB/T1720—1979漆膜附着力测定法

GB/T2828—2003计数检查抽样程序第一部分:

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GB/T3098.3—2000紧固件机械性能紧定螺钉

GB/T3098.4—2000紧固件机械性能螺母细牙螺纹

GB/T4423—1992铜及铜合金拉制棒

GB/T4456—1996包装用聚乙烯吹塑薄膜

GB/T6543—1986瓦楞纸箱

GB/T8170—1987数值修约规则

GB/T13818—1992压铸锌合金

GB/T14954—1994黄铜线

GB15093—-1994国徽

GB/T16921—2005金属覆盖层厚度的测量X射线光谱法

QB/T3811—1999塑料打包带

QB/T3821—1999轻工产品金属镀层的结合强度测试方法

QB/T3826—1999轻工产品金属镀层和化学处理层的耐腐蚀测试方法中性盐雾试验(NSS)法

HG/T2594—1994各色氨基烘干磁漆

3要求

3.1样本以交通运输部审核批准的实物样品为该产品的标样

3.2样式

3.2.1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执法徽章主要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和国国徽、方向盘、锚、缆绳、橄榄枝和绶带六种元素组成帽徽体由国徽、橄榄枝、方向盘船舵、飘带四部分组成。

国徽图案应符合GB15093—1994国徽的规定。

见图1。

 

图1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执法徽章效果图

3.2.2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执法徽章颜色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执法徽章(包括帽徽和执法证皮套徽章)徽体正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衬底为红色,徽章衬底为深蓝绿色,其他部位均为24k金金黄色。

深蓝绿色标准参考图2。

图2深蓝绿色标准

3.3尺寸

3.3.1帽徽其主要部位尺寸见表1。

固定螺钉和螺母见附录A。

3.3.2帽徽质量按表1中的规定(不包括螺母的质量)。

 

 

图3

表1

规格

H1(毫米)

H2(毫米)

H3(毫米)

L1(毫米)

L2(毫米)

L3(毫米)

L4(毫米)

质量(克)

帽徽

68±0.2

30±0.2

26±0.2

55±0.2

48.5±0.2

27±0.2

18.5±0.2

16.5±1

3.4结构

帽徽由帽徽体和固定螺钉、螺母组成。

见图3。

3.5颜色

帽徽为镀24K珍珠金黄色(金990色),国徽与方向盘船舵底部涂漆。

帽徽正面颜色应均匀、一致,产品的色相与色样相比,色差不应低于4级.色差评定按GB/T250—1995的规定。

3.6材料规格

主辅材料规格、要求及用途见表2。

表2

材料名称

规格

要求

用途

压铸锌合金

ZZnA14Y

GB/T13818—1992

帽徽体

黄铜线

H62ф6mm

GB/T14954—1994

固定螺钉

铅黄铜棒

HP59—1ф12mm

GB/T4423—1992

螺母

红色氨基烘干磁漆

A04—9

HG/T2594—1994

涂漆

蓝色氨基烘干磁漆

A04—9

HG/T2594—1994

涂漆

聚乙烯塑料袋

t0.06mm~0.08mm

GB/T4456—1996

内包装

单瓦楞纸箱

BS—1.2

GB/T6543—1986

中包装

双瓦楞纸箱

BD—1.3

外包装

塑料打包带

PP12008J

QB/T3811—1999

打包

3.7外观质量

3.7.1帽徽结构、图案、色相等外观特性及质量,应符合本标准要求。

产品与色样的色相应一致。

3.7.2帽徽正面图案清晰、饱满。

涂漆部位不得露底,表面不得有划痕、气泡、污迹等缺陷。

帽徽边缘应光滑,不得有毛刺。

3.7.3帽徽徽体与固定螺钉铆合应牢固、端正、不得转动、偏歪。

偏斜不得超过5°。

3.7.4帽徽固定螺钉与螺母的配合松紧适度。

3.7.5帽徽体需经镀铜、镀镍,镀金处理。

镀层应完整、细致、均匀、光亮,不得有镀层粗糙、起泡、烧焦、裂纹、划痕、麻点和脱层等缺陷。

3.7.6涂漆部位漆膜应均匀饱满,鲜艳光亮,不得有气泡、划痕等缺陷。

3.7.7帽徽表面需经过喷保护漆膜处理。

3.8理化性能

成品理化性能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

项目

指标

铜镀层厚度,μm

≥12

镍镀层厚度,μm

≥8

金镀层厚度,μm

≥0.03

耐腐蚀

48h主要表面无腐蚀物

漆膜附着力:

≥5 

镀层结合强度

锉刀法:

镀层不脱落或揭起

固定螺钉铆合抗拉强力,N

帽徽

≥80

4试验方法

4.1外观检验

4.1.1检验条件

外观质量检验应在天然散射光线或无反射光的白色透射光线下进行,光的照度不得低于300lx(相当于40W日光灯下距500mm处的光照度)。

4.1.2检验方法

以目视观感和手感检验。

4.2尺寸检验

尺寸的检验用精度为0.02mm的普通游标卡尺。

4.3理化性能检验

4.3.1铜镀层、镍镀层、金镀层厚度的检验按GB/T16921—2005的规定。

4.3.2镀层耐腐蚀的检验按QB/T3826—1999的规定。

4.3.3镀层结合强度的检验按QB/T3821—1999中2.2的规定。

4.3.4漆膜附着力的检验按GB/T1720—1979的规定。

4.3.5固定螺钉铆合抗拉强力的试验按附录B的规定。

4.4质量检验

用精度为0.1g的天平称重。

试样为3枚,精确到0.1g。

5检验规则

5.1检验分类:

本标准规定的检验分类如下:

a)首件检验(见5.2);

b)质量一致性检验(见5.3);

c)验收检验(见5.4);

5.2首件检验

5.2.1检验要求

首件检验是在承制方按合同批量投产之前,由订购方指定的检验机构检验并确认承制方能否生产出

符合本规范要求的产品,应包括以下两种类型:

a)生产报样检验,在首次投产前,承制方应持合同中签订的产品样品,到订购方指定的检验机构履行报样手续,报样符合本标准5.2.4后才能进行生产。

订购方根据需要可对产品进行破坏性检验。

b)首批产品检验,对承制方首次生产,或曾生产过,但已两年以上未生产的产品,订购方应对首批产品和半成品质量及工艺流程、设备及其它必要的项目进行检验。

5.2.2检验项目

检验项目应符合表4规定。

 

表4

序号

检验项目

检验方法

判定条件

首检验件

质量一致性检验

验收检验

样式

观察

符合3.2要求

尺寸

测量

符合3.3要求

结构

观察

符合3.4要求

颜色

用GB/T250-1995对比

符合3.5要求

5

材料规格

观察、测量

符合3.6要求

外观质量

观察、测量

符合3.7要求

7

镍镀层、铜镀层、

金镀层厚度

按GB/T16921—2005

符合3.8要求

8

耐盐雾

按QB/T3826-1999

9

漆膜附着力

按GB/T1720-1979

10

镀层结合强度

按GB/T3821-1999

11

螺钉铆合或焊接抗拉强度

附录B

12

产品标志

观察、测量

符合6.1.1要求

13

包装

包装标志

观察、测量

符合6.1.2要求

14

纸盒纸箱

按GB/T6543-1986

符合6.2.3要求

符合6.2.4要求

15

聚乙烯塑料袋

GB/T4456-1996

符合6.2.2要求

16

塑料打包带

按QB/T3811-1999

符合6.2.6要求

注1:

●为必检项目

2:

○为抽检项目

3:

—为不检项目

5.2.3检验数量

生产报样检验数量为2枚~4枚,理化性能检验按实际需要取样:

首批产品检验数量应符合GB/T2828-2003的规定。

5.2.4产品合格判定

生产报样检验、首批产品检验应符合表4中合格品判定条件

5.3质量一致性检验

5.3.1检验要求

订购方依据每批次生产周期,在产品生产过程中,按本规范的所有要求对承制方的生产条件、在制品和成品质量进行检验,以保证产品的质量一致性。

5.3.2检验项目

检验项目应符合表4规定。

5.3.3抽样方法、检验数量

抽样以一次交验的产品为一批,以每枚产品为一个单位产品。

5.3.4外观和主要尺寸检测数量10枚、理化检测抽样15枚。

5.3.5在每1万枚的帽徽中(不足1万枚按1万枚计),随机抽取2箱,在每箱中各抽取10枚(共10枚)进行外观、主要尺寸检验,必要时进行理化检验。

5.4验收检验

5.4.1检验要求

承制方在产品出厂前,应按批次,相对集中的向订购方指定的检验机构报检.订购方根据需要,可对产品进行破坏性检验。

5.4.2检验项目

检验项目应符合表4规定。

5.4.3抽样方法、检验数量应符合GB/T2828-2003规定。

5.4.4产品合格判定

5.4.4.1单件产品合格判定

单件产品全部符合表4规定,该件产品应判定为合格品,否则判定为不合格品.

5.5等级划分规则

成品等级划分以缺陷是否存在及其轻重程度为依据;抽样样本中的单件产品以缺陷的数量及其轻重程度划分等级;批等级以抽样样本中单件产品的品等数量划分。

5.6缺陷

单件产品不符合本标准所规定的技术要求,即构成缺陷。

按照产品不符合标准和对产品的使用性能、外观的影响程度,缺陷分成三类:

a)严重缺陷

严重降低产品的使用性能,严重影响产品外观的缺陷,称为严重缺陷。

b)重缺陷

较严重降低产品的使用性能,较严重影响产品外观的缺陷,称为重缺陷。

c)轻缺陷

不符合标准的规定,但对产品的使用性能和外观影响较小的缺陷,称为轻缺陷。

5.7批产品合格判定规则见表5。

 

表5

序号

检验

项目

检验

方法

轻缺陷

重缺陷

严重缺陷

1

尺寸

测量

尺寸超过标准规定允差50%以内

尺寸超过标准规定允差50%以上、100%以内

尺寸超过标准规定允差100%以上

2

称重

帽徽徽体质量低于标准质量允差50%以上、100%以内

帽徽徽体质量低于标准质量允差100%以上、200%以内

帽徽徽体质量低于标准质量允差200%以上

3

观察

非表面部位花色露底

表面部位花色露底

表面部位花色露底严重

4

观察

局部花纹不清晰但可辩认

局部花纹模糊

大部分花纹模糊

5

观察

不明显的局部变形

较大的变形

严重变形

6

观察、测量

毛刺长≤0.3㎜

毛刺长>0.3㎜,≤0.5㎜

毛刺长>0.5㎜

7

观察

表面轻微划痕、凹痕累积2~3处

表面轻微划痕、凹痕累积3处以上

严重划痕、凹痕

8

观察

非表面部位起皮、起泡≤ф1㎜

主要表面起皮、起泡>ф1㎜

严重起皮、起泡

9

观察、测量

背面螺丝偏歪≤10°以内,螺丝松动。

背面螺丝偏歪>10°以上,螺丝转动。

偏歪严重脱落

10

色差

GB/T250—1995

表面色差与标准规定差半级以内

表面色差与标准规定差半级以上

11

理化

理化检测

盐雾不符合标准规定,抗拉强度不符合标准规定,镀层厚度不符合标准规定。

5.8判定规则

5.8.1单件判定

优等品;严重缺陷数=0,重缺陷数=0,轻缺陷数≤2;

一等品:

严重缺陷数=0,重缺陷数=0,轻缺陷数≤4;

合格品:

严重缺陷数=0,重缺陷数=0,轻缺陷数≤6或

严重缺陷数=0,重缺陷数≤1,轻缺陷数≤3。

5.8.2批量判定

优等品:

产品中优等品数≥90%,一等品、合格品数≤10%理化测试达到优等品(不含不合格品)。

一等品:

产品中的一等品以上产品数≥90%,合格品数≤10%,理化验测试达到一等品(不含不合格品)。

合格品:

产品中的合格品以上产品数≥90%,不合格品数≤10%,理化测试合格(不含严重缺陷)。

当外观质量判定与理化性能判定不一致时,执行低等级判定。

抽样产品全部符合表5规定,该批产品应判定为合格。

6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

6.1标志

6.1.1产品标志

在每枚帽徽背面正下方,要压印承制方的名称或简称。

6.1.2包装标志

6.1.2.1纸盒标志

纸盒上面需标注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承制方名称。

其中,“产品名称”、“承制方名称”为黑体字,“规格”、“数量”、“生产日期”为宋体。

其标注见图4。

印刷布局应合理,字体大小适宜,字迹清晰工整。

产品名称

规格:

数量:

生产日期:

年月日

承制方名称

图4

6.1.2.2纸箱标志

纸箱外两侧面均需标注产品名称、规格、数量、体积、质量、生产日期、承制方名称。

两端面注明“交通运输执法用品”、“怕湿标志”。

其中,“产品名称”、“承制方名称”、“交通运输执法用品”为黑体字,“规格”、“数量”、“体积”、“质量”、“生产日期”为宋体。

“怕湿标志”样式按GB//T191-2000中“怕湿标志”样式。

其标注见图5。

印刷布局应合理,字体大小适宜,字迹清晰工整。

产品名称

规格:

数量:

体积:

m3质量;Kg

生产日期:

年月日

承制方名称

 

交通运输执法用品

怕湿

标志

图5

6.2包装

6.2.1包装方法

6.2.1.1包装分内、中、外三种,内包装用透明塑料袋,中包装用纸盒,外包装用纸箱。

6.2.1.2每一枚帽徽装一透明塑料袋并自封口,封口应紧密。

每50枚装一纸盒。

每20盒(共1000枚)装一纸箱。

帽徽按订购方要求需混合包装时,应在纸箱外注明。

6.2.1.3每个纸箱内需附一张包装检验单,注明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检验人员、承制方名称。

其“包装检验单、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检验人员、承制方名称”为黑体字,其他为宋体字。

尺寸为B5纸的1/4大小。

字号大小、样式见图6。

包装检验单

产品名称

规格

数量

生产日期

年月日

检验人员

(检验工号)

承制方名称

(单位名称)

图6

6.2.2塑料袋

内包装聚乙烯塑料袋质量应符合GB/T4456-1996规定。

6.2.3纸盒

中包装纸盒质量应符合GB/T6543—1986中单瓦楞纸箱BS-1.2纸箱的规定。

6.2.4纸箱

外包装纸箱质量应符合GB/T6543——1986中瓦双楞纸箱BD-1.3纸箱的规定。

6.2.5封口

包装用对口纸箱时,纸箱盖、底的上下口对接处需用60mm的胶粘带封牢,胶粘带两边的折头应折下棱边,不短于50mm。

粘合不得起翘,偏歪不得超过5mm。

6.2.6捆扎

捆箱用PP12008J塑料打包带捆成“#”字型,横竖互压,捆扎应严紧牢固。

塑料打包带质量应符合QB/T3811-1999中一等品的规定。

打包带接头热熔时,搭头长度不小于20mm,粘合不得起翘,偏歪不得超过5mm。

禁止使用再生打包带。

6.3运输与贮存

6.3.1包装箱在运输、贮存中严禁露天堆放。

注意防潮,不得日晒雨淋。

搬运、装卸过程中严禁抛摔。

6.3.2包装箱贮存的环境温度为-20℃~﹢30℃,相对湿度不得大于80﹪。

6.3.3包装箱应码放在货架上,货架距地面高度不得低于200mm。

码垛高度按5m计算。

6.3.4贮存仓库内应通风、干燥,库内不得有腐蚀性气体,严禁与油、酸、碱类或其它腐蚀性化学物品混放。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固定螺钉、螺母主要尺寸技术要求

A.1帽徽固定螺钉、螺母主要尺寸见图A.1。

图A.1

A.2固定螺钉的技术要求按GB/T3098.3—2000的规定。

A.3螺母的技术要求按GB/T3098.4—2000的规定。

附录B

(规范性附录)

固定螺钉铆合抗拉强力试验方法

B.1试样

B.1.1取样数量:

10枚。

B.1.2供做试验的试样需经外观质量检验合格。

B.2试验设备

B.2.1强力试验机应具有调速或无级变速装置,并符合有关标准。

B.2.2强力试验机以1%精度測定,同时保证使用时负荷在满载15%~85%的范围内。

B.2.3夹持器:

上夹持器为一个不锈钢夹具,应平稳地夹住固定螺钉,下夹持器固定试样主体,保证在平行的位置上均匀的夹紧。

B.3试验步骤

B.3.1将试样固定在夹持器上,使试样的轴向与延伸方向平行。

B.3.2启动拉力机,使其以(200±10)mm/min的速度均匀运行,至试样拉脱为止。

B.3.3记录拉脱时的最大拉力。

B.4试验报告

B.4.1计算结果取整数,计量单位:

N。

B.4.2试验报告应填写3次测量值及算数平均值,并按GB/T8170-1987规定修约。

同时应填写最高值和最低值。

 

交通运输执法肩徽、肩杠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交通运输执法肩徽、肩杠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压铸锌合金为主要材料,经压铸成型、电镀等工艺制造的交通运输执法肩徽、肩杠的订购、生产与验收。

2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本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191—2000包装贮运图示标志

GB/T250—1995评定变色用灰色样卡

GB/T2828—2003计数检查抽样程序第一部分:

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GB/T3098.3—2000紧固件机械性能紧定螺钉

GB/T3098.4—2000紧固件机械性能螺母细牙螺纹

GB/T4423—1992铜及铜合金拉制棒

GB/T4456—1996包装用聚乙烯吹塑薄膜

GB/T6543—1986瓦楞纸箱

GB/T8170—1987数值修约规则

GB/T13818—1992压铸锌合金

GB/T14954—1994黄铜线

GB/T16921—2005金属覆盖层厚度的测量X射线光谱法

QB/T3811—1999塑料打包带

QB/T3821—1999轻工产品金属镀层的结合强度测试方法

QB/T3826—1999轻工产品金属镀层和化学处理层的耐腐蚀测试方法中性盐雾试验(NSS)法

3要求

3.1样本以交通运输部审核批准的实物样品为该产品的标样。

3.2样式

3.2.1肩徽由“方向盘、船舵、”图案组成见图1;肩杠由“橄榄枝”组成见图2。

3.3规格尺寸

3.3.1肩徽主要部位尺寸见表1。

肩杠主要部位尺寸见表1。

3.3.2肩徽质量4..6g、允差-0.2g;肩杠质量4.9g、允差-0.2g;(不包括螺母的质量)。

 

肩徽正面肩徽背面

图1

 

肩杠正面肩杠背面

图2

表1

规格

H1(毫米)

L1(毫米)

L2(毫米)

质量(克)

肩徽

32±0.2

22.5±0.2

18±0.1

4.6±0.2

肩杠

20±0.2

44±0.2

--

4.9±0.2

3.4结构

肩徽、肩杠由徽体、固定螺钉、螺母组成,见图1,图2。

螺钉、螺母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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