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志基础知识和编写要求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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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志基础知识和编写要求规范
地方志根底知识和编写规X
一、 地方志的概念
〔一〕什么是地方志
地方志是地方志书与地方志类书的总称。
关于“地方志〞的定义,各个不同的历史时期有各种不同的解释。
宋朝的大史学家司马光称地方志为“博物之书〞;清朝的方志大师章学诚认为地方志是“一方之全史〞;中国历史博物馆研究员、原中国地方史志协会学术顾问傅振伦称“方志是以行政地区为主的历史〞,“以地区为主的历史书,名曰方志〞;南开大学来新夏教授主编的《方志学概论》中称“方志,或称地方志,是记载一定地区〔或行政区划〕的自然和社会各个方面的历史与现状的综合性著述〞;《辞海》和《辞源》中称“志〞为“记事的书或文章〞;还有许多知名人士和专家学者称地方志为“一方古今览〞、“地方之百科全书〞等等。
因此,直至社会主义新方志第一轮志书编纂初期,地方志仍无一个统一的、确切的、为各方各界都承受的概念和定义。
只能说在社会主义新方志第一轮志书编纂初期与以前,人们在各个不同的历史时期,从各个不同的角度对地方志有各种不同的认识。
尽管如此,这些认识还是有一定的共同之处:
〔1〕地域性和记述性。
地方志主要指的就是这一点,“地方志〞也称“方志〞,“方〞就是地域性,说明它有一定的区域X围;“志〞就是记述性,古人说“志者,记也〞,说明它是以记述为主的。
〔2〕时间性。
地方志书有一定的断限,但又不同于历史的分期。
〔3〕门类性。
地方志书按事物的性质分门别类地进展记述,也就是我们今天常说的“横排竖写〞。
〔4〕综合性。
即地方志书要进展综合记述,也就是我们今天所说的志书记述的整体性。
自开展社会主义新方志编纂后,经过20余年的理论探讨和具体实践,至2006年5月18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第467号主席令所颁布的《地方志工作条例》中,才正式对地方志书〔地方志〕有了统一的科学的定义,《地方志工作条例》第三条规定:
地方志书,是指全面系统地记述本行政区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的资料性文献。
〔二〕地方志的作用
第一轮社会主义新方志编纂之初,人们对地方志作用的理解,还停留在旧方志编纂者对地方志作用的理解上,即地方志的作用是“存史、资政、教化〞,“存史〞是第一位的,随后才是“资政〞、“教化〞。
但随着修志实践的不断深入和修志理论的不断丰富,人们对地方志作用的理解又有了新的认识,将“资政〞作用前移到第一位,同时又增补了信息作用和窗口作用,也就是说社会主义新方志具有“存史、资政、教化、信息、窗口〞5种作用。
我个人认为这5种作用是非常正确的,因为这是社会主义新方志本身特点所决定的,志书一经出版,就必然肩负着为统治者〔执政者〕的决策提供历史的根本资料、对社会人群尤其是对下一代青少年进展爱国爱家乡的传统教育、传播历史和现代化信息、扩大本地区〔本系统或本行业〕的对外宣传以与为后世留下翔实可靠的丰富史料这5种作用。
〔三〕常见的地方志书和地方志类书
常见的地方志书和地方志类书按名称大致可分为7种,因此可以简单地认为,只要书籍名称在这7种之内的书籍,一般都可以认为是地方志书或地方志类书。
1.《××图》、《××图经》、《××图志》、《××图记》。
“图〞在秦代时较多,如《秦地图》;“图经〞出现于汉代,到唐代时为极盛时期,东汉时有《巴郡图经》、唐代有《沙州图经》;“图志〞和“图记〞在隋代至宋代时曾流行一时,如隋代的《区宇图志》、宋代的《长安图记》等。
因当时有相当一局部地方志书或地方志类书是以图为主,并配有一定的说明文字而成书的。
以后才逐步开展到以文字为主,配以一定的图表而成书。
这里的“经〞、“志〞、“记〞都是文字记载的意思。
2.《××记》。
此为汉代至隋代之间比拟通行的地方志书或地方志类书名称之一,如《武昌记》、《庐山记》等。
以后也有少量用“记〞为名称的志书,比如清代道光年间X穆所著的记述某某和外蒙古地区的《蒙古游牧记》。
3.《××传》。
这也是汉代至隋代之间比拟通行的地方志书或地方志类书名称之一,但记述的对象与“记〞有所不同,“传〞所记载的对象主要是人物和风俗。
如东汉时期的《某某风俗传》、三国时期的《汝南先贤传》等。
到清朝末年和民国初年时,也出现过以“传〞名志的。
4.《××誌》〔《××志》〕。
南宋以后,绝大局部志书都称为《××××誌》〔或《××××志》〕,如元代的《某某志》、明代的《某某县志》、清代的《常熟县志》、民国时期的《五原厅志》等。
5.《×××志稿》。
凡经编纂者编辑完成初稿,但没有正式定稿和正式出版的志书,均称其为“志稿〞。
如某某西部地区原绥远省的《绥远通志稿》。
6.“录〞、“书〞、“经〞、“论〞、“谱〞、“考〞、“补〞、“略〞。
除以上述4种志书的名称外,还有少局部以“录〞、“书〞、“经〞、“论〞、“谱〞、“考〞、“补〞、“略〞等名称来名志的书籍也属于地方志书或地方志类书。
7.《×××事情》。
20世纪30~40年代,日本帝国主义侵华期间,为了侵略的需要,日本人在东北三省和某某东部地区,用日文撰写了许多《×××事情》的书籍来记述当时当地的情况。
这些书籍也可以看作是地方志书的一种,但这种志书多出现在东北三省和某某东部地区,均以日文出版。
〔四〕常见的旧方志种类〔以“志〞为名称的志书〕
旧方志种类中以“志〞为名称的志书主要有8种。
1.一统志:
全国性的志书,如元朝的《大元一统志》、明朝的《大明一统志》、清朝的《大清一统志》等。
2.通志:
一省的志书,如某某省的《某某通志》、原察哈尔省的《察哈尔通志》;还有原绥远省已编纂成稿但未正式出版的《绥远通志稿》等。
3.总志:
两个省合编的志书,如《湖广总志》等。
4.府志、州志:
相当于现在的地区志〔盟市志〕,如《某某府志》、《直隶通州志》等。
5. 厅志、道志、旗志、县志:
相当于现在的旗县〔市区〕志,如某某地区的《五原厅志》、《归绥道志》、《西科后旗志》、《丰镇县志》等。
6.乡镇志与部门志:
乡镇志比拟好理解,就是相当于现在的乡镇志;部门志如此是记述一个部门事情的志书,包括边关志、卫所志、土司司所志、盐井盐场志、书院志等。
7.都邑志:
相当于现在的城市志,如宋代的《长安志》、民国时期的《首都志》等。
8.专志:
即专门记述自然环境的志书,如山志、水志等等。
〔五〕志书的命名
地方志书选取志名,都受地域名称,部门名称、专业名称和编纂时间的制约。
也就是说,志书编纂完毕后所选取的志书名称,必须标出所记述地域的地名、部门的名称或所记述专业的名称,以免造成混乱;同时要注明所编志书的编纂年代〔编纂时间〕,以免后人读志或续编续修此志时,年代混淆不清,也会造成混乱。
《地方志工作条例》第三条规定:
“地方志分为:
省〔自治区、直辖市〕编纂的地方志,设区的市〔自治州〕编纂的地方志,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编纂的地方志。
〞《地方志工作条例》第八条规定:
“以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名称冠名的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分别由本级人民政府负责地方志工作的机构按照规划组织编纂,其他组织和个人不得编纂。
〞
二、 地方志的起源与开展简述
〔一〕方志的起源
关于地方志的起源问题,从古至今可以说是众说纷纭,莫衷一是。
其主要的说法有以下几种。
1. 宋代的司马光和清朝的方志大师章学诚认为方志起源于《周官》。
《周官》也称《周礼》,是儒家的经典之一,用现在的观点来看,它是搜集周朝王室官制和战国时期各国制度的文件汇编。
2. 民国的方志学家李泰棻和现代方志学家傅振伦主X方志起源于《华阳国志》。
《华阳国志》为东晋人所撰,它取材广泛,内容繁富,它把历史、地理、人物三者结合起来汇于一编,而且最早以“志〞字命名。
3. 起源于《禹贡》说。
《禹贡》是《尚书》中的一篇,是我国最早的一部科学价值很高的地理著作。
《尚书》是儒家经典“五经〞之一,《禹贡》如此保存了一批古代地名。
4. 起源于《山海经》说。
《山海经》是我国流传至今最早的一部地理书,其主要局部较《禹贡》还早。
此书图文并茂,内容也非常丰富。
除此之外,还有一些方志学家认为方志起源于《九丘》、《古舆图》、《越绝书》、《吴越春秋》等10余种说法。
但主要争论焦点是前4种,这些争论至今仍未停止,还在继续。
但无论怎样,方志的起源是很早的,我们讲方志的起源距今已有2000多年的历史,就是从这里来的,即使是从《华阳国志》开始,距今也有1700余年的历史了。
〔二〕地方志的开展
简单地讲,方志的开展可分为5个不同的阶段。
1. 秦汉至魏晋南北朝时期:
这一时期是中国地方志的起步时
期,虽有一定的开展,但开展不大。
2. 隋唐时期:
这一时期是中国地方志的快速开展时期,编出了
较多的地方志书。
3. 宋元时期:
这一时期是中国地方志的成熟时期。
这一时期的
地方志,无论是从体例上,或是内容上都进一步完备,有了重大的突破,自成一个体系,地方志的原型也根本确定。
4. 明代:
这一时期的地方志已经开展到了繁荣时期。
地方
志已从以私修为主的阶段开展到以官修为主的阶段,地方志的编修得到了朝廷的重视,在全国X围内统一了修志的体例,制定了修志的凡例,并修志成风,国有《一统志》,各省有《通志》。
5. 清代:
地方志开展到清朝,如此达到了全盛时期。
当时的修志除了继承历朝历代的修志优点外,又有了不少新的特点。
〔1〕数量空前,①三修《一统志》〔康熙十一年〖1672年〗、乾隆四十九年〖1784年〗、道光二十二年〖1842年〗〕;②州县根本有志;③县志一修再修,如某某的《常熟县志》就修了6次。
〔2〕建立了三审制度〔皇帝审各省志,督抚审州府志,学台审各县志〕;〔3〕“修〞、“纂〞、“编〞有别〔“修〞为主持者,“纂〞为统稿者,“编〞为执笔者〕;〔4〕最主要的是产生了方志编纂学,使地方志理论有了很大开展,形成了一门新的学科。
方志学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方志的性质,方志的作用,方志的体例,修志的目的,志书的内容,修志的要求,修志机构的建立等等。
三、 志书的体裁、体例、结构、章法
〔一〕概 念
1.体裁:
是作品的表现形式。
2.体例:
是著作的编写格式或文章的组织形式。
3.结构:
这里所说的结构,主要是指志书篇目的布局,它包括体裁和体例两个方面。
篇目设计是否合理,主要取决于体裁与体例运用的是否得体。
4.章法:
这里所说的章法,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指志书篇、章、节、目的统属关系,二是指志书的记述方法。
地方志书的表达形式主要由这四要素组成。
一是体裁,二是体例,三是结构,四是章法,这四者是密不可分的统一整体,是一个统一整体不可分割的四个不同侧面,四者之间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四者中体裁是首位,每一种体裁中又有各自不同的体例〔这里值得注意的是体裁和体例二者的关系,体裁和体例二者是有所区别的,有些人将体裁和体例混为一谈,这是不对的〕。
每一种体裁、体例运用的是否合理又是通过结构来表现,并通过章法来表达。
〔二〕志书体裁的种类
方志的体裁是在地方志书不断开展中逐步完善的,最早的志书体裁只有图、表、记3种;后来增加到志、传、图、表、录5种;清朝末年,又增加到记、志、传、图、表、录6种;民国时期,才增加到述、记、志、传、图、表、录7种。
目前,方志主要沿用述〔概述〕、记〔大事记〕、志〔各种以志体进展的记述〕、传〔人物传〕、图〔各种地图、照片〕、表〔各种表格〕、录〔附录〕这7种体裁。
以下简单地介绍一下各种体裁的作用。
1. 述〔概述、或称综述、总述〕
〔1〕排列顺序与记述内容
写在全书之首。
全面地、高屋建瓴地介绍整部志书的内容,说明志书各局部之间的内在联系,其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① 本地区〔本部门〕的建制沿革;②本地区的根本情况,如经纬
度、地形地貌、总人口、总面积、总产值等;③主要特点与优势;④重大的建设成就和损失;⑤重要人物与其主要活动;⑥适当的评论与对未来的展望。
〔2〕概述的体例
地方志书中“概述〞的体例多种多样,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
①直述体〔也称史体〕。
以时间或时段为序,从前至后将志书中一定时间或时段内的所有事物〔包括自然、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等〕高度总结、概括后进展连续记述,记述中以自然段划分时期,不列序号,一气呵成;②分述体〔也称志体〕。
首先将所记述的事物按自然、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等进展分类,再以时间或时段为序,从前至后将志书中所记述的事物高度总结、概括后进展分别记述,记述中一般均排列序号,以示区别;③追述体〔也称倒述体〕。
首先将志书中下限时间或接近志书下限时段的主要成绩和经验记述清楚,然后再以时间或时段为序,从前至后将志书中一定时间或时段内的事物〔包括自然、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等〕高度总结、概括后进展追述;④混合体〔也称灵活变通体〕。
这种体例就是根据志书的具体内容将上述诸体混合编排,不拘一格,灵活变通地使用。
〔3〕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①“概述〞不纳入志书的篇、章的序列,应独立于篇、章序列之外;②记述文字不宜太多,应高屋建瓴,概而述之;③可以有一定的点评和展望。
2.记〔大事记〕
〔1〕排列顺序与记述内容
排列在“概述〞之后;也可以排列在“人物传〞之后,“附录〞之前。
大事记是以历史为主线,对本地区〔本系统或本部门〕所发生的重大事件在时间和空间上加以贯穿,并以高度概括和简明的文字,进展记述的一种体裁。
从一定意义或一定角度上来讲,它起着整部志书的总纲作用。
它以时间为序,记述一个地区〔一个系统或一个部门〕在各个方面〔自然、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的重大事件,使人们对本地区〔本系统或本部门〕的历史开展脉络有一个概括的了解。
同时,大事记还具有串联作用和索引作用,它把各篇、章、节、目所记述中的重大事件串联起来,反过来又为各篇、章、节、目的记述提供重要的线索。
〔2〕大事记的体例
地方志书中“大事记〞的体例主要有以下几种:
①编年体〔又称编年记述体〕。
特点是以时记事,简单明确,不足之处是有时把一个完整的事件割裂开,失去连贯性;②分类编年体〔又称专题记述体〕。
特点是在以时记事的根底上,把事件分为自然、经济、政治、军事、文化等各个专题进展记述,以便于查询,不足之处是在记述中割断事件之间的横向联系;③纪事本末体。
特点是对事件记述完整,有始有终,具有连贯性,不足之处是在记述中错乱了时间的顺序; ④记评体。
特点是记述与评论相结合,以明确作者的观点,不足之处是在某些难以定论的事件中无从下手;⑤纲目体〔又称纲要体〕。
特点是纲目清楚,叙事简要,不足之处是对复杂的事件难以表达详尽;⑥社会、自然分记体。
特点是在以时记事的根底上,是将同一时期社会与自然界所发生的事件分开记述,不足之处是割断了某些事件二者之间的相互作用和必然联系;⑦大事表体〔又称大事年表体〕。
特点是记述内容丰富,言简意赅,不足之处是表述文字不宜过多,从而限制了局部事件所表述的内容;⑧编年、纪事本末结合体。
特点是以编年体为主,以纪事本末体为辅的灵活形式来记述各类不同事件,目前地方志书中的“大事记〞根本采用这种体例。
除此之外,“大事记〞还有一些其他体例,因为在志书中不常见,就不一一列举了。
〔3〕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编写“大事记〞应注意以下5个方面的问题:
①确定大事记
的体例;②确定大事记的断限;③制定大事的收录标准;④制定大事的收录X围。
⑤“大事记〞不纳入志书的篇、章、节的序列,应独立于篇、章、节序列之外。
3.志〔各种以志体进展的记述〕
〔1〕排列顺序与记述内容
排列在“概述〞、“大事记〞之后,“人物传记〞之前。
“志〞的记述内容包括自然、人文、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等诸方面。
“志〞是地方志书的骨干和主体,是整部志书的主要组成局部,一部志书的成败主要取决于“志〞的优劣。
〔2〕志的体例
“志〞的体例只有一种,就是横排门类,纵述史实〔简称为“横排竖写〞〕。
〔3〕志的种类与相互关系
编纂一部志书,首先要确定编写的X围,这样就必须分清专志、专业志、部门志、总志、分志的区别以与它们之间的关系,否如此不利于确定编写的X围和选取志书的志名。
①专志:
所谓专志,就是专门记述某一事物的志书,它包括一项事业,一个方面、一个特定X围、或是一个专题。
如记述教育事业的志书称为“教育志〞;记述地理方面的志书称为“地理志〞;记述土特产品X围的志书称为“土特产志〞;记述专题的志有“山志〞、“河流志〞、“湖泊志〞、“寺庙志〞等等。
②专业志〔也可称行业志〕:
所谓专业志〔行业志〕,是指记述一项事业或一个行业的志书,所记述的内容只包括这一项事业或这一个行业内的事情,其他不属于这一项事业或这一个行业内的事情不予记述。
③部门志:
所谓部门志是指记述一个单位或部门内部事情的志书,所记述的内容只是这个单位或部门内的事情,其他不属于这个单位或部门内的事情不予记述。
④专志与专业志的关系:
专志是专门记述某一事物的志书,相对而言,它的概念X围比拟广;专业志〔行业志〕是指记述一项事业或一个行业的志书,相对而言,它的概念X围比拟窄;专志可以包括专业志,而专业志只是专志的一个组成局部,二者不能混为一谈。
⑤专业志与部门志的关系:
专业志〔行业志〕是指记述一项事业或一个行业的志书,它所记述的内容主要是具体业务,相对而言,专业性较强,概念X围较大;部门志是指记述一个单位或部门内部事情的志书,它所记述的内容主要是一个单位或部门内部的各方面事情,相对而言,专业性较差,概念X围较小。
因此说专业志与部门志是两个不同X畴的志书,相互不统属,相互也不能替代。
⑧总志与分志的关系:
总志与分志的关系是整体与局部的关系,总志由各分志组成,分志如此是总志的组成局部。
如《某某自治区志》这一部总志是由《某某自治区志》的各专业分志所组成。
〔4〕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① 坚持“横排竖写〞的原如此;②记述过程中应使用第一人称记性记述;③在设置篇目时应坚持“事以类从,类为一志〞的原如此,注意各篇、章、节、目的统属关系;④ 记述中坚持“详今略古、详近略远、详独略同〞的原如此;⑤记述中要坚持“秉笔直书〞的原如此,不加评论,寓褒贬于叙事之中;⑥记述中应做到言简意赅、文体一致、文风统一。
⑦正确使用标点符号、标准计量单位和阿拉伯数字等。
4.传〔人物传记〕
〔1〕排列顺序与记述内容
排列在“志〞之后,“附录〞之前。
“人物传记〞自古以来在地方志书中就占有很大比重,有的旧志书甚至占到志书的一半以上,追其原因,主要是封建社会中“地以人为贵〞的思想在起作用。
社会主义新方志的“人物传记〞如此与旧方志不同,它的记述X围主要是那些为人民做出贡献的先进人物,就是要通过这些人物的先进事迹对全体人民和子孙后代进展革命传统教育、爱国爱家乡教育和社会主义道德教育,使人们分清什么是“真、善、美〞,什么是“假、丑、恶〞,潜移默化地达到教育人民的目的。
“人物传记〞的记述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①重要历史人物;②新某某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在政治、军事、经济等各方面作出重大贡献的重要人物和爱国人士;③有突出贡献的科学家和研究人员;④著名劳动模X;⑤严重阻碍生产力的开展,影响很大反面人物;⑥做出较大贡献或有较大影响的“小人物〞;⑦外籍人士为本地做出重要贡献者;⑧革命烈士;⑨其他应收录的重要人物。
〔2〕人物传记的表现形式与体例
①表现形式:
人物传记的表现形式是多种多样的,主要有传、传略、记、记略、表、名录。
A.传:
记述人生全部活动的称之为“传〞。
它包括的内容比拟详尽,生卒年月、民族、性别、事迹言行、个性特点等无所不包。
“传〞的记述形式也比拟多,主要的有3种,第一种是单人传,就是单独记述一个人;第二种是合传,两个或几个人的事迹联系密切但又不可强行拆开记述者可采用合传;第三种是类传,以事迹为主,将有关重要人物都记述在一起的传记为类传。
B.传略:
记述人生主要活动的称之为传略。
它包括的内容不如〞传〞详尽,只是记述人生活动的主要局部或主要活动。
C.记:
简要地记述人生的一局部或几件事,重点记述人物的事迹和言行。
D.记略:
简单地记述人生的几件事或一件事,适用于记述做出一两次较大贡献但其他方面平平者。
E.表:
作用与“名录〞根本一样,但“表〞的记述X围要比“名录〞更广泛一些,表的“备注〞栏内可以简单地记述一下人物主要事迹。
F.名录:
主要收录那些做出一定贡献,但又不够立传写记的人物,其内容可根据不同名录来确定。
〔3〕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①入志人物坚持“生不立传〞的原如此;②入志人物坚持以“原籍为主〞的原如此;③记述中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如此,不溢美,不隐恶;④不发空论,寓褒贬于叙事之中;⑤注意对少数民族人物的记述。
5.图〔包括地图、图片和各种说明图〕
〔1〕排放位置与种类
“图〞主要穿插于各有关篇、章、节、目之中。
“图〞的形式是比拟直观,一目了然,在志书的记述中适当地使用一定的“图〞来表现所记的事物,可以达到简明易懂的良好效果和完善文字记述的不足。
“图〞的种类包括地图、图片和各种说明图等。
① 地图中如此包括区划图、地形图、游览图、交通图和各种分布图等;②图片中如此包括照片和拓片等;③各种说明图中如此包括机构沿革图、产值说明图、比例关系图等。
〔2〕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①“图〞不能单独列目,既在篇、章、节、目的标题下不能直接排列“图〞,要有一定的记述文字,“图‘只是记述文字的补充;②“图〞的数量不宜太多,尽量不要使用折图;③使用“图〞时,应标明图序;④“图〞的标题书写要规X统一,书写顺序应先写时间,再写X围〔地区或单位〕,后写性质,如“1950~2000年××市人民政府机构沿革图〞。
6.表〔各种表格〕
〔1〕排放位置与种类
“表〞的作用与“图〞根本一样,主要也是穿插于各有关篇、章、节、目之中。
是一种综括的表达形式,它具有直观性、简明性和宜读性,一目了然,在志书的记述中适当地使用一定的“表〞来
表现所记的事物,也可以达到简明易懂的良好效果,并完善文字记述的不足。
“表〞的种类包括统计表、比例分析表、机构沿革表、人物表等。
①统计表中按类型分可分为多项统计表和单项统计表,按内容分如此包括人口统计表、产量产值统计表、收入支出统计表等等;②比例分析表如此是通过表中的各种数据对某一方面的情况进展更直接的比照分析,这类表的名称如此根据不同的具体内容来确定;③机构沿革表的使用一般较少,主要在机构变化频繁,文字记述又难以表达清楚的情况下使用;④人物表按内容主要有:
职官表、知识分子表、劳动模X表、先进集体表、社会名人表等等。
〔2〕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①“表〞不能单独列目,既在篇、章、节、目的标题下不能直接排列“表〞,要有一定的记述文字,“表‘只是记述文字的补充;②“表〞的数量不宜太多,尽量不要使用折表;③使用“表〞时,应标明表序;④“表〞的标题书写要规X统一,书写顺序应先写时间,再写X围〔地区或单位〕,后写性质,如“1982~2000年××市人口统计表〞;⑤使用统计表时,不一定要逐年记述,也可以采用跳跃式的记述方法。
如1950年,国民经济开始恢复时的统计数;1965年,“文化大革命〞开始的前一年的统计数;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前的统计数以与志书下限前几年的统计数;以此来反映不同事物在不同时期的开展变化;⑥使用单项统计表时,应按照自治区统计局的有关规定,使用“三线表〞。
7.录〔附录〕
〔1〕排放位置与记述内容
写在志书的最后,不纳入志书的篇、章、节的序列。
所记述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①跋。
领导人或权威人士为志书所写的总结性文章;②不能进入志书正文的资料。
如较有特色的诗文、传说、典故等;③重要的文献。
如重要文件、公告、决定、计划、规划等;④除本届志书编纂委员会外的历届地方志编纂委员会;⑤修志始末。
志书的编写者所写的回顾修志全过程的总结文章。
〔2〕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①附录中所记述的内容不一定必须全部记述以上5项内容,应按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