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企业章程修正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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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企业章程修正案

外商投资企业章程修正案

外商投资企业章程修正案

(范本)

(本范本仅供参考,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修改。

______公司第_____次章程修正案

根据公司(外商投资投资企业名称)第__届__次股东会或者董事会决议,对原公司章程有关内容进行修改如下:

1、原章程第条改为_____

2、原章程第条改为______

3、……

股东甲(签字盖章)股东乙(签字盖章)

(签字时间、地点)

外商投资企业执行董事决定范本

(一)

××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决定

(本范本仅供参考,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修改。

根据外资企业法、《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公司执行董事决定:

(以下为决定的内容)

一、同意更换执行董事·····

二、同意更换法定代表人(章程规定经理担任的情形)、经理、·····

三、同意变更住所·····

(其他需要决定的事项请逐项列明)

              

   

   

执行董事签名:

               年 月 日

备注:

此参考格式适用于章程规定法定代表人由公司董事长担任的情形,具体以审批机关审批后的章程规定为准。

事项名称:

外资股份有限公司变更登记

内  容

外资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名称、变更住所、变更法定代表人、变更经营范围、变更经营期限、变更实收资本变更注册资本、发起人改变姓名或者名称、变更公司类型、变更出资方式、迁出本市、迁入本市(变更住所跨公司登记机关辖区的)

法律依据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1994年6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56号发布,2005年12月18日修订)第二十六条。

数量及方式

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者即予许可。

许可方式为直接申请。

 

条  件

申请人提交的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申请材料

(一)、股份有限公司名称变更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2、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原件1份)(可在申请书内填写);

  3、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4、股东大会决议(原件1份);

  5、公司章程修正案(原件1份)(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6、字号查询证明或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1份);

  7、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原件1份)和全部副本(原件)。

(二)、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变更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2、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原件1份)(可在申请书内填写);

  3、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4、股东大会决议(原件1份);

  5、公司章程修正案或新的公司章程(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6、新公司住所使用证明;

  7、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原件1份)和全部副本(原件)。

(三)、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2、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原件1份)(可在申请书内填写);

  3、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4、原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和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原件1份)(可在申请书内填写);

  5、新任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原件1份)和全部副本(原件)。

(四)、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变更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2、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原件1份)(可在申请书内填写);

  3、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4、股东大会决议(原件1份);

  5、审批机关批准文件和批准证书、公司章程修正案(原件各1份,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原件1份)和全部副本(原件)。

(五)、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期限变更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2、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原件1份)(可在申请书内填写);

  3、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4、股东大会决议(原件1份);

  5、审批机关批准文件和批准证书、公司章程修正案(原件1份,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六)、股份有限公司实收资本变更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2、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原件1份)(可在申请书内填写);

  3、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4、股东大会决议(原件1份);

  5、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原件1份);

  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原件1份)和全部副本(原件)。

(七)、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变更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2、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原件1份)(可在申请书内填写);

  3、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4、股东大会决议(原件1份);

  5、审批机关批准文件和批准证书、公司章程修正案(原件1份,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原件1份)和全部副本(原件);

  7、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原件1份);

  8、增加注册资本的,同时增加新股东的,提交新股东的资格证明;

  9、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方式增加注册资本的,还应提交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原件1份);

  10、减少注册资本的,在报纸上登载一次的减资公告(原件1份)和公司债务清偿或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原件1份)。

(八)、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姓名或者名称变更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2、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原件1份)(可在申请书内填写);

  3、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4、公司章程修正案(原件1份,法定代表人签署);

  5、股东或者发起人改变名称或姓名的更名证明复印件(验原件);及更名后的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

  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原件1份)和全部副本(原件)。

(九)、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类型变更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相应的《变更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2、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原件1份)(可在申请书内填写);

  3、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4、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原件1份);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决议(原件1份);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出资人或授权部门的书面决定(原件1份,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股份合作公司提交股东代表大会决议(原件1份);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原件1份)和全部副本(原件);

  6、提交拟变更的公司类型设立登记时所需提交的申请材料,同时还应提交填写好的相应公司类型的设立申请书。

7、审批机关批准文件

)(可在申请书内填写);

  3、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可在申请书内填写);

  3、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4、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5、公司章程修正案(原件1份,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6、股东大会决议(原件1份);

  7、新的验资报告(原件1份)。

(十一)、迁出本市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2、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原件1份)(可在申请书内填写);

  3、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4、股东大会决议(原件1份);

  5、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原件1份);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决议(原件1份);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出资人决定(原件1份);股份合作公司提交股东代表大会决议(原件1份);

  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原件1份)和全部副本(原件);

  7、迁出本市的,提交迁入地登记机关同意迁入的文件(原件1份)。

(十二)、迁入本市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2、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原件1份)(可在申请书内填写);

  3、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4、股东大会决议(原件1份);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原件1份)和全部副本(原件);

  6、迁入本市的,提交公司章程修正案(原件1份,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7、迁入本市的,提交新住所使用证明;法律法规有关消防、环保、国土等方面对住所有特殊规定的,须提交有关部门批准文件(原件1份);

  8、迁入本市的,提交《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1份);

  9、迁入本市的,原公司登记机关移交的经封存的公司登记档案(原件1),经审查档案中材料不齐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公司需补齐相应材料。

(十三)、股份有限公司住所跨公司登记机关辖区的变更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2、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原件1份)(可在申请书内填写);

  3、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4、股东大会决议(原件1份);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原件1份)和全部副本(原件);

  6、迁入本市的,提交公司章程修正案(原件1份,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7、迁入本市的,提交新住所使用证明;法律法规有关消防、环保、国土等方面对住所有特殊规定的,须提交有关部门批准文件(原件1份);

  8、迁入本市的,提交《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1份);

  9、迁入本市的,原公司登记机关移交的经封存的公司登记档案(原件1),经审查档案中材料不齐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公司需补齐相应材料。

申请表格

申请受理机关

在市工商局注册分局(含市民中心工商注册窗口)办理。

决定机关

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程  序

(一)受理;

  

(二)审核材料;

  (三)核准登记;

  (四)颁发营业执照。

时  限

(一)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1、申请文件、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或者申请人按照公司登记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文件、材料的,应当决定予以受理。

  2、申请文件、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但公司登记机关认为申请文件、材料需要核实的,应当决定予以受理,同时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核实的事项、理由以及时间。

  3、申请文件、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予以更正,由申请人在更正处签名或者盖章,注明更正日期;经确认申请文件、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决定予以受理。

  4、申请文件、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当场告知时,应当将申请文件、材料退回申请人;属于5日内告知的,应当收取申请文件、材料并出具收到申请文件、材料的凭据,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文件、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5、不属于公司登记范畴或者不属于本机关登记管辖范围的事项,应当即时决定不予受理,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公司登记机关对通过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自收到申请文件、材料之日起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二)公司登记机关对决定予以受理的登记申请,应当分别情况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

  1、对申请人到公司登记机关提出的申请予以受理的,应当当场作出准予登记的决定。

  2、对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交的申请予以受理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登记的决定。

  3、通过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申请的,申请人应当自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提交与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内容一致并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文件、材料原件;申请人到公司登记机关提交申请文件、材料原件的,应当当场作出准予登记的决定;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交申请文件、材料原件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登记的决定。

  4、公司登记机关自发出《受理通知书》之日起60日内,未收到申请文件、材料原件,或者申请文件、材料原件与公司登记机关所受理的申请文件、材料不一致的,应当作出不予登记的决定。

  公司登记机关需要对申请文件、材料核实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

证件名称及有效期限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根据申请人申请确定;申请人未申请的,无期限限制;法律、法规、规章或批准文件、许可证件对期限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法律效力

领取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方可按核准事项从事经营活动。

收  费

 收费标准:

1、增加的注册资本与公司原注册资本之和未超过一千万元的,增加部分按0.8‰收取注册登记费;超过一千万元的,其超过的部分按0.4‰收取注册登记费;超过一亿元的,其超过的部分不再收取注册登记费。

  2、已按注册资本计算缴纳的登记费部分,不再收费。

  3、注册资本无变动的,收取变更登记费100元。

年审或年检

  无

时  限

 

受理时间

 

受理地点

 

XXXX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二)

(范本)

(本范本仅供参考,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修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XXXX股份有限公司于XX年XX月XX日召开股东大会,会议作出决议变更公司(登记事项1)、(登记事项2),并决定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改:

一、第XX条原为:

“………………”。

现修改为:

“………………”。

二、第XX条原为:

“………………”。

现修改为:

“………………”。

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XXX(签字)

200X年XX月XX日

注意事项:

1.本范本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公司)的变更登记。

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公司章程修正案,不涉及的不需提交;如涉及的事项或内容较多,可提交新修改后并经发起<股东>或全体董事签署的新章程。

2.“登记事项”系指《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的事项,如经营范围等。

3.应将修改前后的整条条文内容完整写出,不得只摘写条文中部分内容。

4.股东为自然人的,由其签字;股东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在签名处盖上单位印章;签名不能用私章或签字章代替,签名应当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毛笔或签字笔,尽量不与正文脱离单独另用纸签名。

5.文件签署后应在规定期限内(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为30日内,变更住所为迁入新住所前,增资为股款缴足30日内,变更股东为股东发生变动30日内,减资、合并、分立为45日后)提交登记机关。

6.凡有下划线的,应当进行填写;要求作选择性填写的,应按规定作选择填写,正式行文时应将下划线、粉红色提示内容、本注意事项及其他无关内容删除。

7.要求用A4纸、四号(或小四号)的宋体(或仿宋体)打印,可双面打印;多页的,应打上页码,加盖骑缝章;内容涂改无效,复印件无效。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决议范本

(一)

(本范本仅供参考,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修改。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决议

会议时间:

会议地点:

会议主题:

(变更董事、监事、投资总额、注册资本、公司形式、章程等)

出席会议股东:

根据《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代表  %的股份,所作出决议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以上通过。

决议内容:

一、同意更换董事·····

二、同意增加注册资本·····

三、同意修改章程·····

(其他需要决议的事项请逐项列明)

               

股东盖章(签名):

               年 月 日

XXXX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样本)

(本范本仅供参考,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修改。

会议时间:

200X年XX月XX日

会议地点:

会议性质:

临时(或者第XX届XX次)董事会会议

出席会议人员:

、、。

交待会议通知情况及董事到会情况

鉴于XXXX股份有限公司经股东大会决议更换了公司董事,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召开本次临时(或者第XX届XX次)董事会会议。

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新一届董事会全体成员×××、×××、×××、×××、×××出席了本次董事会会议,会议由×××主持,一致通过并决议如下:

一、决定免去×××的董事长职务,选举×××为公司新一届监事会的董事长;决定免去×××的副董事长职务,选举×××为公司副董事长(若未设副董事长的,请删除该部分内容)。

二、继续聘任XXX为公司经理(或者免去XXX经理职务,聘用XXX为公司经理)。

全体董事会成员(签字):

×××、×××、×××、×××、×××

XXXX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200X年XX月XX日

 

注意:

1、该董事会决议仅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的变更登记。

请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上述决议的董事长(或经理)之后,增加“并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同时涉及任职和免职的,应当分别进行表述)。

2、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董事会应当对会议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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