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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设备缺陷管理规定

Themanuscriptwasrevisedontheeveningof2021

 

电力设备缺陷管理规定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讨论稿)

一、总则

第1条、为了加强设备缺陷管理,保持设备健康水平,及时跟踪并消除设备存在的缺陷,提高设备完好率,保证设备安全、稳定、经济运行,特制定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第2条、本制度规定了公司设备缺陷管理的职责、管理要求,规范设备缺陷定义与分类,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发、输、变、配电设备、设施缺陷管理工作。

二、缺陷定义与分类

第3条、设备缺陷系运行及备用设备存在有影响安全、经济运行或设备健康水平的一切异常现象。

第4条、按设备缺陷的性质和轻重程度可分为紧急缺陷、重大缺陷及一般缺陷三类。

1、紧急缺陷:

指设备己不能继续运行,随时可能导致事故发生,必须立即处理的缺陷。

2、重大缺陷:

缺陷比较重大,短期内仍可继续运行,但应加强监视,需要积极组织力量在短期内消除者。

3、一般缺陷:

对近期安全运行影响不大,可列入年度或大、小修计划消除的缺陷。

第5条、重复缺陷是指同类设备或设施在规程规定的检修周期内发生两次及以上性质相同的缺陷。

三、缺陷管理职责

第6条、运行单位职责

1、负责及时发现设备在运行和备用中发生的缺陷并汇报。

2、如实做好设备缺陷的记录、统计、分析,每月5日前向生产技术部上报。

3、配合检修单位进行设备消缺工作,对处理好的缺陷进行记录验收。

4、对未按时消除的设备缺陷监视运行。

第7条、检修单位职责

1、负责公司主网的设备巡视检查,发现缺陷并上报,每月5日前上报缺陷统计表和消缺记录表。

2、负责采取措施及时消除设备存在的各类缺陷,并对消缺质量负责。

3、负责做好设备缺陷的统计、分析,按月向设备管理归口部门上报消缺情况(含缺陷情况、处理情况、形成原因、应对措施)。

4、对未消除的设备缺陷进行重点巡视检查。

5、按缺陷性质及时组织消缺工作,该工作列入考核目标。

第8条、安全监察部职责

1、负责监督检修单位对设备缺陷的消缺工作并进行考核。

2、接到紧急缺陷报告应立即赴现场,检查检修单位消缺工作。

第9条、生技部职责

1、负责监督、落实设备缺陷的处理,并对其消缺质量进行考核。

2、负责检查、督促检修部门及时安排设备缺陷处理,以及协调设备缺陷处理的相关工作。

3、组织制定复杂设备缺陷处理的技术、组织措施,并负责审核技术、组织措施。

4、负责对设备缺陷情况进行统计和技术分析。

5、对未消除的设备缺陷进行跟踪、分析。

6、审核设备停电消缺计划。

第10条、供应部职责

1、负责备品、备件的采购、保管工作。

2、在收到消缺材料审批单后,及时组织采购,保证在规定时间内材料到位。

第11条、总工室职责

1、掌握严重威胁安全运行和严重影响经济性的缺陷,及时做出决策指令。

2、及时组织督促各部门消除危急和严重缺陷。

四、缺陷管理要求

第12条、设备缺陷管理实行公司、部门、班组三级管理,归口管理部门为生技部。

第13条、在各生产部门设置专职或兼职的设备缺陷管理人员。

第14条、设备缺陷采取专管与群管、执行全员全过程的管理。

运行人员、检修人员、各级工程技术人员都有责任发现、汇报设备存在的缺陷。

第15条、设备缺陷管理人员应经常深入现场,掌握设备缺陷情况,及时安排消缺工作,并按月统计、分析设备缺陷,找出缺陷形成原因,制定应对措施,搞好设备消缺管理。

第16条、各班组应定期巡回检查设备,及时掌握所辖设备的全部缺陷,建立健全班组设备缺陷管理台帐,规范设备缺陷的管理工作。

第17条、缺陷管理要严格按闭环管理流程执行,即:

发现-记录-审核(批)-汇报-处理-消除-验收。

1、发现缺陷

(1)运行、检修人员在设备巡视中,通过巡视设备发现的缺陷。

(2)在进行设备的操作过程中发现设备存在的缺陷。

(3)通过表计、信号等监视装置发现的缺陷。

(4)在设备维护及定期修、试、校过程中发现的缺陷。

(5)通过定期安全检查发现的缺陷。

(6)各级领导、技术人员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发现的缺陷。

(7)新建、扩建、改建、验收时发现的缺陷。

(8)通过其他途径发现的缺陷。

2、缺陷记录

(1)在运行、检修班组建立设备缺陷记录薄,记录格式应统一,使用规范化语言。

(2)在管理部门建立设备缺陷报表,实行电子化,按时在集团公司信息网上发布。

(3)凡在巡视、试验、检查中发现的设备缺陷,运行和检修人员应及时记录到设备缺陷记录簿中。

(4)缺陷记录要求清楚、准确、详细,记录人员应对登记缺陷的正确性负责,登记设备缺陷内容应清晰、明了,并填写有关必要的参数。

3、缺陷审核(批)权限

(1)一般缺陷由调度运行部门的设备缺陷管理专责人审核。

(2)难以确定的缺陷由生产技术管理部门的设备缺陷管理专责人复核。

(3)紧急和重大缺陷的定性应由生产技术管理部门审核,并上报总工室审批。

4、缺陷汇报

(1)紧急缺陷一经发现,必须在现场采取有效措施后,首先向值班调度员汇报。

由值班调度员向检修单位、运行单位、生技部、安全监察部汇报,必要时向分管生产领导、总工室汇报。

(2)重大缺陷和一般缺陷,由值班调度员向检修单位、运行单位汇报,必要时上报相关生产部门。

(3)缺陷记录和缺陷处理记录,在每月5日前,检修单位和运行单位以书面上报生技部。

5、缺陷处理时限

(1)紧急缺陷应立即安排消缺处理、缺陷消除时间不超过24小时。

(2)重大缺陷消除时间不超过一个月。

(3)一般缺陷消除时间不超过三个月。

6、缺陷消除

(1)凡属于运行人员维护工作范围内的设备缺陷,运行人员应及时进行处理。

如经过处理后仍未能消除或属运行人员无法消除的设备缺陷,运行人员除加强监视检查外,应尽可能地采取必要的技术、安全措施,防止设备缺陷扩大,并及时通知检修人员处理。

(2)检修单位应严格按设备检修工艺规程的要求,及时消除设备缺陷并保证检修的质量。

(3)设备存在缺陷需停电而当时无条件处理的设备缺陷,检修人员必须积极采取必要的、并能保证设备安全的临时措施。

对于未消除或未完全消除的设备缺陷,运行人员应加强巡查,当具备处理条件时,运行、检修单位应及时安排处理。

当设备缺陷有扩大趋势时,运行人员应立即汇报运行单位领导。

(4)未能消除的设备缺陷,各有关部门应负责跟踪、监督、落实,必要时安监部可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

(5)缺陷处理后,检修工作负责人要做详细的处理记录。

紧急缺陷和重要缺陷情况应填入相应的检修和运行技术台帐。

7、缺陷验收

(1)一般缺陷按照检修班组自检,运行班组复检的办法进行,线路部分由各工程队或供电营业所依据所管辖范围复检。

验收合格,办理消缺手续。

(2)紧急缺陷和重大缺陷的验收,实行公司、部门、班组三级验收。

(3)验收人员必须坚持原则,严格执行设备验收制度,当存在能消除而未消除的设备缺陷,有权拒绝办理验收手续,直至设备缺陷消除。

第18条、建立设备缺陷分析记录薄,认真开展紧急缺陷、重要缺陷和重复缺陷的技术分析。

五、设备缺陷的管理指标

第19条、设备缺陷消缺率

1、设备缺陷消缺率的定义

在统计期间内已达到消缺周期并消除的设备缺陷条数占该期间达到消缺周期内的设备缺陷总条数的百分数。

2、设备缺陷消缺率统计计算公式

(1)缺陷消缺率按紧急缺陷消缺率、重大缺陷消缺率、一般缺陷消缺率共三类进行统计。

(2)缺陷消缺率计算方法如下:

某类缺陷消缺率=已消的该类缺陷条数/该类缺陷总条数×100%。

3、设备缺陷消缺率的考核指标

(1)紧急设备缺陷消缺率=100%。

(2)重大设备缺陷消缺率≥90%。

(3)一般设备缺陷消缺率≥85%。

第20条、设备消缺及时率及统计要求

1、设备消缺及时的定义

(1)紧急设备消缺及时的定义:

检修部门接到危急设备缺陷报告后立即组织人员赶赴现场,在一天内处理完成设备缺陷并经验收合格视为及时。

凡一时无法处理,视为不及时。

(2)重大设备消缺及时的定义:

检修部门从接到严重设备缺陷报告之日起一个月内处理完成设备缺陷并经验收合格视为及时。

若需结合检修、停电或备品等原因而延期,均视为不及时。

(3)一般设备消缺及时的定义:

检修部门从接到一般设备缺陷报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处理完成设备缺陷并经验收合格视为及时。

若需结合停电或备品等原因而延期,均视为不及时。

2、设备消缺及时率

(1)设备消缺及时率的定义

在统计期间内及时消除的设备缺陷条数占该期间内设备缺陷总条数的百分数。

(2)设备消缺及时率统计计算公式

某类消缺及时率=统计期间内及时消除的该类缺陷条数/统计期间内该类缺陷总条数×100%。

生产技术部

2009-10-13

 

附件一、电力设备缺陷分类标准

一、紧急缺陷  

1、变电部分  

设备接头发热烧红、变色。

  

设备瓷件有明显裂缝。

  

设备内部有明显的放电声或异音。

  

设备的绝缘、温升等技术参数超过极限值。

  

主设备与地网没有可靠连接。

  

外绝缘有严重放电现象。

  

高、低压室、开关柜防小动物措施失效。

  

2、变压器  

冷却装置故障严重,影响出力或威胁安全运行。

  

分接开关操作卡阻或跳档。

  

铁芯接地电流不合格,串接电阻后仍不能满足运行要求,并有发展的趋势。

  

本体漏油严重或大量喷油。

  

套管漏油,套管油位超过下限,密封失效。

  

主变油箱进水。

  

潜油泵损坏,金属物可能进入油箱。

  

电气及油试验结果严重超标。

  

3、高压断路器  

操动机构有卡涩,运行中有拒合、拒分或误合、误分的现象,储能元件损坏,液(气)压机构的压力超出闭锁限额,油开关严重漏油或大量喷油,不能保证安全运行者;  

开关短路开断电流不能满足运行要求,又无保证安全运行的措施,额定电流小于负荷电流者。

  

SF6开关设备的SF6气体质量不合格,或有严重漏气,其压力低于制造厂规定的下限。

  

真空开关的真空泡有裂纹或严重漏气者。

  

真空开关的真空泡失去光泽、发红。

  

液(气)压机构油(气)泵频繁启动,打压间隔时间小于10分钟,连续5次及以上者。

  

断路器辅助接点、液(气)压闭锁接点失灵。

  

断路器绝缘拉杆脱落。

  

4、刀闸、母线  

瓷件有破裂,刀闸触头铸铝件部分有裂纹。

  

刀闸严重锈蚀,以致操作卡阻,不能正常停送电。

  

母线一串绝缘子串上零值或破损瓷瓶片数110kV3片及以上者。

  

5、电压互感器、电流互感器、电容式电压互感器、耦合电容器、阻波器  

漏(气)油严重或大量喷油。

  

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失压、电流互感器二次回路开路。

  

电容式电压互感器、耦合电容器本体滴油。

  

阻波器拉杆脱落。

  

6、电容器、电抗器  

电容器外壳严重变形、漏油或大量喷油、过热。

  

电抗器线圈严重变形,外绝缘有损伤。

  

设备严重漏油。

  

7、厂房、构架、场地  

厂房房顶及墙壁有漏水,并流落在运行设备上。

  

8、直流系统  

直流完全接地。

  

熔断器熔断或直流开关跳闸。

  

蓄电池组出现开路。

  

9、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  

整定错误及整定值不符合整定单要求。

  

运行中的重要保护及自动装置因装置故障完全不能运行。

  

保护定期检验不合格。

  

保护原理有严重缺陷。

  

保护拒动或误动。

  

10、远动通讯设备  

装置各项运行指标达不到有关规程规定。

  

电源故障。

  

通讯设备故障、通道中断。

  

重要的遥测、遥信量不正确;遥控、遥调失灵。

  

11、计量系统  

运行中的表计(含ERTU)有异声异味;  

运行中的表计(含ERTU)严重发热、冒烟。

  

对于计量遥测系统,由于涉及计费问题,如关口表无备份,一旦出现如下缺陷,应列为紧急缺陷:

  

ERTU的A/D、时钟、MODEN等部件故障,自检报警;  

电源失电报警;  

ERTU与计量表计或主站系统无法通信;  

ERTU的各功能不正常等。

  

12、消防系统  

水喷雾系统发生误喷,可能造成电气短路;  

七氟丙烷等气体灭火系统严重漏气或误喷,有可能对人身产生危害。

  

线路部分  

1.2.1架空送电线路  

因线路本体缺陷,不能达到额定输送容量。

  

杆塔弯曲、倾斜、有裂纹,有倾倒的可能。

  

导地线断股、损伤到需要切断重接的程度。

  

拉线锈蚀、断股严重,随时有可能造成倒杆。

  

钢芯铝绞线:

1、钢芯断股;2、断股损伤截面超过铝股或合金股总面积的25%;  

铝绞线:

断股损伤截面超过铝股或合金股总面积的17%;  

镀锌钢绞线:

7股断2股;19股断3股;  

金具有变形、裂纹或其它问题,随时可能导致导地线掉落。

  

线路通道或导线对地距离不能满足规程规定要求,又没有采取有效措施,不能保证正常安全运行的。

  

跳线连接点温度超过允许值,且有放电或变色。

  

导线上挂有异物,极易造成接地或短路。

  

一串绝缘子串上零值或破损瓷瓶片数110kV3片、220kV4片、500kV4片及以上者。

  

塔基、护坡严重坍塌,随时有可能造成倒杆。

  

1.2.2送电电缆线路  

电缆保护层受外力破坏或严重损伤。

  

电缆的保护管、沟盖板受损严重,直埋电缆暴露在路面,无保护措施。

  

电缆终端头、中间头、接头有严重过热现象。

  

电缆终端头套管有严重放电声,SF6气体套管内有明显放电声。

  

电缆线路回流线断开。

  

电缆头漏胶、漏油。

  

2、重大缺陷  

变电部分  

设备触头及接头发热严重。

  

电气及油预试结果超标。

  

不能按铭牌运行且无批准手续。

  

35kV及以上设备试验超周期且无批准手续。

  

带电设备之间或对地距离小于规程规定未采取措施。

  

上级下达的重大反措项目在规定时间未完成。

  

主变消防系统、户内自动消防装置故障。

  

变压器室、电容器-电抗器组室、蓄电池室、SF6设备室通风设备失效。

  

外绝缘爬距不满足污区要求。

  

2.1.1变压器  

达不到铭牌或上级批准的出力,温升及上层油温超过容许的数值。

  

本体漏油(五分钟内有油珠垂滴)。

  

经线圈变形测试,判断存在变形的情况。

  

铁芯接地电流不合格。

  

三卷变压器有一侧开路运行时未装过电压保护。

  

冷却系统故障,不能满足运行要求。

  

2.1.2高压断路器  

液(气)压机构油泵启动次数超过制造厂规定值,启动间隔时间小于4小时,机构频繁打压。

  

操作次数、故障跳闸次数已超过规定,未进行解体检修者。

  

本体或套管漏油(五分钟内有油珠垂滴),需经常加油。

  

开关本体(包括瓷套)、操动机构、开关油等的试验结果超出预试规程或制造厂家技术参数要求者。

  

操动机构箱密封不严,又未采取防止小动物进入的措施,威胁安全运行者;  

设备本体传动机构、操动机构箱存在密封缺陷,不能有效地防潮、防尘、防小动物进入。

  

达不到“五防”有关要求或五防功能失灵。

  

2.1.3刀闸、母线  

刀闸未安装防止误操作闭锁装置。

  

刀闸操作不灵活,有卡阻,操作机构及机械传动部分三相同期、转动角度不符合要求,辅助接点接触不良。

  

一串绝缘子串上零值或破损瓷瓶110kV2片,220kV3片,500kV3片及以上;绝缘子盐密超标,爬距不满足要求。

  

2.1.4电压互感器、电流互感器、电容式电压互感器、耦合电容器  

设备漏油(气)。

  

电容式电压互感器、耦合电容器本体渗油。

  

2.1.5避雷器、避雷针、地网  

地网十年以上未挖土检查。

  

地网有较严重腐蚀影响安全效果者。

  

接地电阻过期未测、避雷器过期未试者,接地电阻经测量不满足要求。

  

建筑物(特别是新的建筑物和天线等)处在避雷针(带)保护范围以外。

  

防雷结线及过电压保护装置配置不符合“过电压保护规程”要求。

  

避雷针严重锈蚀、结合部开裂或倾斜。

  

工作、保护接地失效。

  

塔式避雷针重要承力部位缺材。

  

设备接地引下线截面不符合有关规定。

  

2.1.6电容器、电抗器  

电容器熔丝经常熔断。

  

设备漏油。

  

电抗器混凝土支柱有裂纹、支持瓷瓶有损伤。

  

电抗器线圈表面有树枝状放电现象。

  

2.1.7厂房、构架、场地  

电缆沟有积水现象,盖板不全,进入控制室及高、低压室的电缆沟无防火材料堵砌。

  

下水道不通,有水淹设备的可能。

  

构架严重倾斜及有裂纹,基础下沉,铁件有严重锈蚀、露筋。

  

事故照明系统失效。

  

2.1.8直流系统  

充电机故障达不到N-1要求。

  

蓄电池容量下降到80%额定容量以下,或不能满足开关分合闸要求。

  

蓄电池电解液比重不合格。

  

蓄电池极板有严重变形,或有大量沉淀物。

  

蓄电池胀肚、漏液或发热。

  

直流间断接地但暂不影响系统正常运行。

  

各控制或保护电源间存在寄生回路。

  

各电压等级的控制或保护回路直流电源没有完全分开。

  

下级空气断路器或熔丝之间不能满足选择性配合。

  

2.1.9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  

盘面、盘后不整洁,锈蚀严重,或名称标示不正确或不完整。

  

接线端子锈蚀严重。

  

超过检验期限时间达一年以上。

  

应装设未装设防潮装置或防潮装置失效。

  

各元件部件和二次回路等绝缘不满足有关规程规定。

  

二次回路接线不合理,或图纸与实物严重不符。

  

故障录波器不能录波。

  

两套主保护中有一套异常不能投运。

  

后备保护不能投入。

  

中央信号装置不发信或不正确发信。

  

2.1.10远动通讯设备  

盘面、盘后不整洁,锈蚀严重,或名称标示不完全正确。

  

接线端子锈蚀严重。

  

各元件、部件和二次回路等绝缘不符合有关规程规定。

  

各种装置、元件、部件的超过检验期限一年,特性和误差不满足有关规程规定。

  

远动或通讯工作通道完全不能正常工作,必须马上转换到备用通道。

  

遥测、遥信量不正确。

  

2.1.11计量系统  

对于没有站端监控系统的变电站,表计定检不合格或超期未定检。

  

热工仪表的报警触点接触不良。

  

对于计量遥测系统,由于涉及计费问题,一旦出现如下缺陷,应列为重大缺陷:

  

RTU的A/D、时钟、MODEN等部件故障,自检报警;  

电源失电报警;  

ERTU与计量表计或主站系统无法通信;  

ERTU的各功能不正常等。

  

2.1.12消防系统  

变电站建筑物及设备之间或电气设备之间的防火间距不满足防火要求。

  

电缆防火封堵不满足国家电力局防火封堵工作标准。

  

消防给水不能满足水喷雾系统与消火栓系统用水要求。

  

水喷雾系统水雾喷头、雨淋阀组、消防水泵不能保证单台主变火灾时灭火要求。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未定期按要求进行检查和试验的,响应时间不能满足要求。

  

无人值班变电站火灾自动报警信号不能远传的。

  

消防设备不全,未定期检查及更换。

  

线路部分  

2.2.1架空送电线路  

杆(塔)部件和零件不齐全,有严重腐蚀和磨损。

  

导线上挂有异物,影响安全运行。

  

钢芯铝绞线断股、损伤截面积占总铝股截面积的7-25%;架空地线断股、损伤到7股断1股、19股断2股或锈蚀严重者。

  

电杆严重倾斜,倾斜度或挠度大于2%者;拉线断股或锈蚀严重,但短期内不至于倒杆。

  

铁塔重要部位缺材,主材包钢和主要受力构件连接处缺螺栓占该处螺栓总数三分之一以上。

  

杆塔或拉线基础被冲刷,破坏塌陷,使基础稳固受到较大影响。

  

一串绝缘子串上零值或破损瓷瓶110kV2片,220kV3片,500kV3片及以上;绝缘子盐密超标,爬距不满足要求。

  

绝缘子串弹簧销子、导地线挂线金具上的穿钉和开口销子、螺杆有脱落可能;跳线连接处螺栓松动,压板有温升,跳线对拉线或电杆的空气间隙小于规程规定。

  

间隔棒歪斜、掉爪、松动。

  

分裂导线扭绞。

  

跨越、交叉距离不够。

  

电杆有多次裂纹,长度大于1.5米,宽度超过2毫米或多处露筋,对电杆强度有较大影响。

  

接地电阻不合格。

  

均压环、屏蔽环脱开、严重变形。

  

保护区域内有大量违章建筑物,影响安全运行。

  

2.2.2送电电缆线路  

因运行环境影响,不能持续以额定载流量出力。

  

电缆绝缘水平严重下降,达不到试验规程规定的试验标准。

  

电缆存在弯曲、受压等机械损伤,超出电缆设计技术要求。

  

电缆未可靠接地或接地方式不符合要求。

  

电缆年久运行外护层已有老化严重、锈蚀,影响安全运行。

  

电缆的支架和金具损坏。

  

电缆与煤气、水等其他管、线交叉、平行距离不符合规定。

  

电缆走廊状况很差,又没有采取有效措施,不能保证线路安全运行。

  

电缆护套接地电流太大,超出额定电容电流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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