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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退税账务处理.docx

出口退税账务处理

一、外贸企业出口货物退税计算方法——免、退税

免:

免征最后环节增值部分应纳税款;退:

按购进金额计算退还应退税款。

应退税额=购进货物的购进金额×退税率

二、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的政策与账务处理

自产货物的范围:

1.外购的与本企业所生产的产品名称、性能相同,且使用本企业注册商标的产品;2.外购的与本企业所生产的产品配套出口的产品;3.收购经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认可的集团公司(或总厂)成员企业(或分厂)产品;4.委托加工收回的产品。

(一)免税

含义:

对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免征本企业生产销售环节的增值税。

账务处理:

1.销售时

(1)一般贸易、进料加工、来料加工:

根据外销出口发票上注明的出口额折合人民币后作如下分录:

借:

应收外汇账款

贷:

主营业务收入——一般贸易出口销售(进料加工贸易出口、来料加工贸易出口)

对经审核确认不予退税的货物,应按规定征税率计征销项税额。

(2)委托代理出口:

收到受托方(外贸企业)送交的“代理出口结算清单”时,账务处理为:

借:

应收账款等

销售费用(代理手续费)

贷:

主营业务收入

2.收到外汇时,财会部门根据结汇水单

借:

汇兑损益

银行存款

贷:

应收外汇账款——客户名称

(二)抵税

含义:

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所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燃料、动力等应予退还的进项税额,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

1.抵税体现在应纳税额的计算中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上期留抵税额

当期应纳税额如果为负数,则为期末留抵税额。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进项税额+当期外销货物的进项税额-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上期留抵税额

=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进项税额-(当期外销货物的进项税额-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上期留抵税额=当期内销货物应纳税额-外销货物应予退还的进项税额-上期留抵税额

对账务处理的影响:

外销货物所用购进材料的账务处理与内销货物所用材料的账务处理一样,允许抵扣进项税额。

2.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外销货物不予退还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

税收政策:

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

“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外销货物的征税税率与退税税率之间存在差额。

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的账务处理:

借:

主营业务成本

贷: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1)计算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以出口货物离岸价格为标准,若以其他价格条件成交,应扣除按会计制度规定允许冲减出口销售收入的运费、保险费、佣金等。

若以到岸价格成交,则应按运保佣的金额与征退税率之差冲减“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即用红字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用红字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例题】某货物征税率为17%,出口退税率为11%。

以到岸价格成交,成交价为10000元,其中运保佣为1000元。

(即离岸价格为9000元)账务处理过程:

『正确答案』

借:

应收外汇账款10000

贷:

主营业务收入10000

同时:

借:

主营业务成本600

贷: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600

冲减运保佣:

(与内销不同)

借:

主营业务收入1000

贷:

银行存款1000

借:

主营业务成本(60)

贷: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60)

(2)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与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有关。

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货物到岸价格+海关实征关税+海关实征消费税

账务处理:

用红字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用红字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对进料加工贸易进口料件要按每期进料加工贸易复出口的销售额和计划分配率计算“免税核销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向主管国税机关申请开具《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在进口贸易海关核销后申请开具《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核销证明》,确定进料加工“不得抵扣税额抵减额”。

a.出口企业收到主管国税机关《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后,依据注明的“不得抵扣税额抵减额”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

主营业务成本——进料加工贸易出口(红字)

贷: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红字)

b.收到主管国税机关《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核销证明》后,对补开部分依据注明的“不得抵扣税额抵减额”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

主营业务成本——进料加工贸易出口(红字)

贷: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红字)

对多开的部分,通过核销冲回,以蓝字登记以上会计分录。

总结:

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出口货物其他成交价格-运保佣-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3)来料加工所耗用的国内进项税额进行转出

来料加工所耗用的国内进项税额原则上按销售比例分摊,转出的会计分录:

借:

主营业务成本——来料加工

贷: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例:

某企业本月内销货物销售额300万元,外销销售额700万元,其中来料加工销售额200万元,本月共发生进项税额85万元。

『正确答案』

来料加工应转出进项税额=85万×200÷(300+700)=17万元

借:

主营业务成本——来料加工17万

贷: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17万

(4)当期应纳税额的会计核算

①如当期应纳税额大于零,月末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

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②如当期应纳税额小于零,如果是由于当期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则属于留抵税额,不进行会计处理;如果是由于预缴税款形成的,则月末按照预缴税款与应纳税额中的较小数,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

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三)退税

含义:

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在当月内应抵顶的进项税额大于应纳税额时,对未抵顶完的部分予以退税。

1.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额抵减额

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退税率

免抵退税额是退税的最高限额。

在账务处理中的作用:

按免抵退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2.当期应退税额和免抵税额的计算

期末留抵税额与当期免抵退税额进行比较,哪个小按哪个退。

退税的前提:

当期期末有留抵税额。

借:

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款(增值税)

(按期末留抵税额与免抵退税额较小的一方记账)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金额等于免抵税额)

贷: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金额等于免抵退税额)

(1)如果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

退税的账务处理:

①期末有留抵税额

借:

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款(金额等于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金额等于免抵税额)

贷: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金额等于免抵退税额)

②期末无留抵税额

借: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金额等于免抵税额)

贷: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金额等于免抵退税额)

(2)如果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

当期免抵税额=0

账务处理:

借:

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款(金额相当于当期免抵退税额)

贷: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金额相当于免抵退税额)

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与当期免抵退税额之间的差额留待下期继续抵扣。

出口企业免抵税额、应退税额的核算有两种处理方法:

(1)根据批准数作会计处理;

(2)根据申报数作会计处理。

3.收到出口退税时的账务处理

借:

银行存款

贷:

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款(增值税)

(四)销售退回

1.未确认收入的已发出产品的退回

借:

库存商品

贷:

发出商品

2.已确认收入的销售产品退回

一般情况下直接冲减退回当月的销售收入、销售成本等,对已申报免税或退税的还要进行相应的“免抵退”税调整:

(1)业务部门在收到对方提运单并由储运部门办理接货及验收、入库等手续后,财会部门应凭退货通知单按原出口金额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

主营业务收入——一般贸易出口

贷:

应收外汇账款

(2)退货货物的原运保佣,以及退货费用的处理,

由对方承担的:

借:

银行存款

贷:

主营业务收入——一般贸易出口(原运保佣部分)

由我方承担的,先作如下处理

借:

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

主营业务收入——一般贸易出口(原运保佣部分)

银行存款(退货发生的一切国内外费用)

批准后

借:

营业外支出

贷:

待处理财产损溢

【例题】

1.某公司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其生产的产品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7%,出口退税率为11%。

2009年1季度生产销售情况为:

(1)采购一批原材料,获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面注明价款为1600000元,增值税款为272000元,材料已入库,款项已经支付。

借:

原材料16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272000

贷:

银行存款1872000

(2)生产过程从略。

(3)本月内销不含增值税销售额为273411.76元。

款项已经收到。

借:

银行存款319891.76

贷:

主营业务收入273411.76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46480

结转成本分录略。

(4)本月外销销售额为1436000元(出口货物到岸价格),其中运保佣为10000元,款项未收。

借:

应收外汇账款1436000

贷:

主营业务收入1436000

以出口销售额乘以征税率与退税率之差,计算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并将其计入主营业务成本。

借:

主营业务成本86160

贷: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86160

支付运保佣,冲减运保佣:

借:

主营业务收入10000

贷:

银行存款10000

借:

主营业务成本600

贷: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600

结转生产成本分录略。

(5)月份结束时,申报出口退税

第一,计算应退税额:

①算期末留抵税额

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1436000-10000)×(17%-11%)=85560(元)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上期留抵税额=273411.76×17%-(272000-85560)=-139960(元)

即留抵税额为139960元

由于该留抵税额是由于当期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形成,而非预缴税款形成的,因此无需进行账务处理:

②计算免抵退税额

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额抵减额=1426000×11%=156860(元)

③当期期末留抵税额139960≤当期免抵退税额156860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139960(元)。

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156860-139960=16900(元)

第二,账务处理:

借:

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款(增值税)13996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16900

贷: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156860

第三,收到退税时

借:

银行存款139960

贷:

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款(增值税)139960

2.某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增值税“免抵退”的会计核算采用按《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汇总申报表》的申报数进行会计处理。

2009年3月

该企业《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汇总申报表》有关数据为:

当期免抵税额80000元;应退税额为10000元。

其中正确的会计处理为()。

A.借:

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款(增值税)10000

贷: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10000

B.借:

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款(增值税)l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80000

贷: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90000

C.借:

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l0000

贷: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10000

D.借:

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l0000

贷: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10000

『正确答案』B。

当期的免抵税额为80000元,应退税额是10000元,则当期的免抵退税额是9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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