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C工程项目管理职责及工作范围.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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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C工程项目管理职责及工作范围
EPC工程项目管理职责及工作范围
1、联合体董事会
邀请发包人代表、监理代表参与,保证工程全生命周期建设管理的透明度,与发包人等各方沟通有序高效。
其主要职责如下:
(1)批准联合体管理制度,根据工程总体目标,确保资源供应;
(2)与政府、发包人、监理等有关各方沟通,并获得支持;
(3)审定、签署、启动年度工作计划及单位工程项目;
(4)监督、检查合同执行情况及筹集项目资金;
(5)主要工程节点评审,全过程风险识别;
(6)重大变更项目事项的决策和审定;
(7)咨询计划审定;
(8)根据发包人满意度,审定重大整改计划;
(9)任免项目经理部班子成员。
2、专家咨询组
专家咨询组由联合体董事会牵头组织,原则上由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及国内知名专家组成,咨询组开展活动邀请发包人代表和监理代表参加。
(1)对阶段的设计结果、重大设计方案进行咨询,识别并预测问题的部位和不足,提出解决办法,以确保最终设计成果满足质量要求;
(2)对阶段施工方案进行咨询;
(3)参加主要设备的设计联络会;
(4)识别工程风险,提出防范措施;
(5)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方法的评审。
3、项目经理
(1)以高效为目标建立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体系,管理层合理设置部门,人员实行聘任制,业务管理有分工有集中。
作业层根据施工需要动态设置,责任明确,关系明晰,各工序间紧密衔接。
(2)确定项目组织机构的构成及人员配备,组织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对项目进行规范管理,并按照合同要求主持整个工程实施。
(3)以目标管理为核心,建立科学的项目管理机制。
对施工进度、质量、安全等进行目标管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结合严密的管理奖罚办法,从组织机构上、经济手段上保证目标的实现。
(4)建立以合理分配为导向的激励机制,鼓励职工通过诚信劳动,积极为项目公司作贡献并获取个人合理收入。
即以分配为纽带将进度、质量、成本、安全等诸项管理目标连成一个有机整体。
(5)对职工一视同仁,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加强相互间的沟通交流,以开展劳动竞赛及运用经济杠杆等多种方式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6)主持编制项目总体管理方案,确定项目管理的目标与方针。
(7)负责人员任免、重大技术和财务问题、资源调配、工程总体进度、合同签订及变更等工作。
(8)主持制定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目标及方针,建立健全相应管理体系和保持其有效运行。
(9)与发包人、监理单位保持经常性的接触,协调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4、常务副经理
(1)受项目经理领导,协助项目经理建立工程项目管理体系、机构的建立与管理。
协调好设计管理、施工管理、技术管理、物资管理的关系。
(2)负责组织制订并完善项目公司施工管理、物资管理制度和办法。
(3)组织制订项目部对发包人和联合体的各类生产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安排落实。
(4)负责施工现场的指挥协调,建立并完善项目部的生产指挥系统。
协助做好项目组织机构的构成及人员配备,协助项目经理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对项目进行规范管理。
(5)协助项目经理与发包人工程管理部门、监理单位保持经常性的接触,协调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积极处理好与项目所在地政府部门的关系,为工程施工争取良好的外部环境;
(6)参与制定重大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
(7)负责协调设计、施工与各方面的关系,以确保项目公司生产指挥系统的高效快速运作;
(8)协助项目经理作好日常行政工作,项目经理不在工地时,履行项目经理授权范围内的职责和权力,做好项目管理工作。
5、总工程师
(1)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负责项目技术管理、科技管理和工程计量管理工作。
(2)主持项目技术管理体系的建立,并进行技术职能分配,落实技术管理责任制。
(3)全面负责工程施工期间的各种技术方案的制定及重大技术问题的决策、审核各项施工方案与措施、工艺,监督实施与检查。
(4)与发包人、设计、监理单位保持经常性沟通,保证相关要求与指令的贯彻实施。
(5)负责项目科研攻关,进行新工艺、新技术的研究和实施,确保对工程总工期的控制。
(6)组织有关人员对设备、材料的订货、供货质量进行评审。
(7)负责安全技术编制、实施、监督检查。
6、设计副经理(设计负责人)
(1)主管勘测设计工作,是勘察设计工作第一责任人。
(2)设计负责人受项目经理的领导,协助项目经理开展工作,负责总承包项目部的整体工程技术、设计质量、进度保证、质量保证、科技进步及业务建设等;
(3)主抓工程阶段性验收、配合业主完工验收、竣工验收等工作,负责项目部设计竣工报告编写、设计竣工档案移交工作;
(4)负责编制勘测设计工作大纲、科研试验工作大纲,按照业主、监理要求和进度计划要求提交设计工作计划,检查设计成果(产品)计划执行,组织设计月例会、季度例会、半年会、年会、专题会等。
(5)组织设计审查和设计交底,负责竣工图纸审核移交工作。
协调各专业组之间的设计工作。
7、施工副经理
(1)在项目经理领导下,全面组织现场施工活动,合理调配资源。
(2)负责贯彻施工方案的实施要求,负责现场的协调管理工作。
(3)协调项目各施工厂队的进度矛盾和现场作业面的冲突,使各施工厂队之间的施工有序合理地进行。
(4)对施工进度进行调控,确保项目如期完工,并协调好各工程项目各项施工工艺的衔接工作。
(5)进行施工现场的标准化管理,确保本工程达到“文明工地”的要求。
8、质量副经理
(1)专职负责质量管理工作。
在项目经理领导下,主持建立项目质量管理体系,进行质量职能分配,建立质量责任制度,并落实实施。
贯彻执行公司质量方针和目标,并组织实施质量管理体系,主持编制《质量计划》。
(2)正确处理施工质量与施工进度的关系,合理安排施工程序,确保工程质量,对不合格工程和质量事故负直接责任。
(3)掌握工程项目的质量情况,严格执行质量奖罚制度,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质量事故。
(4)每月组织一次工程项目的质量检查,针对主要问题,亲自组织攻关;对重大质量问题负责,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以得到妥善解决。
(5)组织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和标段工程完工验收工作。
9、安全环保副经理
(1)主管安全生产、环保、水保、安全标准化工作,对安全生产、环保、水保负直接领导责任,直接领导安全环保部的工作。
(2)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及环保水保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条例,领导和协调各职能部门、生产单位的安全生产及环保水保工作。
(3)组织和审定项目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规划,批准年度职业健康安全目标。
监督相关部门制定管理规定、制度及操作规程。
(4)负责组织项目开工前的安全及环保施工技术措施、安全施工条件及环保水保设施的检查落实和验收,对重大、危险性较高的项目,亲临现场监督施工。
(5)主持每月一次的安全、环保水保大检查,监督相关部门、厂队制定、实施整改措施,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环保问题。
(6)组织频发性事故、事件的原因分析,参加重伤、死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督促整改、防范措施的落实。
(7)组织对分包单位、协作队伍的安全及环保水保检查。
(8)主持定期的安全生产及环保水保考评工作,监督实施安全生产与经济挂钩的管理制度。
10、总经济师
(1)负责联合体经营管理工作,对合同管理、成本控制、计划统计等负责。
(2)对分管部门工作质量负责。
(3)监督分管部门有效地实施合同管理。
(4)按合同要求对专业分包商进行监督管理。
(5)执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
11、工程技术部
(1)负责单位、分部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作业指导书文件的编制;负责工程施工过程控制;负责工程施工技术文件和资料的管理。
(2)对项目工程的施工技术管理和进度计划管理工作向总工程师负责,负责编制和实施年、季度、月进度计划,根据工程进度及形象部位建立各种技术资料台帐。
(3)负责向作业厂队作技术交底,并在施工过程中认真检查落实,对违反操作规程的班组和个人有权纠正和制止。
(4)编制各工序和部位的技术交底,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
(5)负责项目信息化工作的日常事务。
12、经理工作部
(1)加强项目基础管理及内外协调工作,强化信息传递。
(2)负责对外联络工作及对外接待、宣传工作。
(3)负责确定内部管理流程,制定岗位责任制。
(4)负责项目的人事行政管理和生产后勤等保障管理。
(5)负责行政文件的收发、登记、催办、用印、传递、立卷、归档和销毁等工作。
(6)负责本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维护工区稳定。
13、质量管理部
(1)负责联合体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的具体工作,对质量计划的实施进行监督。
(2)负责单元工程质量的检查、验收和等级评定工作,独立行使施工过程中的质量与安全监督权,严格控制不合格品的产生,对纠正、预防措施的实施进行监督和验证;对质量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3)严格控制无质保文件和不符合技术规范指标的材料、设备投入施工,对不合格材料、设备一律拒之门外。
(4)负责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和质量记录的管理;协助上级机关对联合体的内部审核工作,在上级机关授权的情况下,组织联合体的内部审核,并报告审核结果。
(5)确定本部门统计技术的应用,通过数据分析、改进质量管理工作。
(6)负责对作业厂队质量目标的考核与沟通。
(7)负责质委会的日常事务。
14、安全环保部
(1)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行业有关安全生产的条例、规定及监理、发包人、上级安全生产的规程、规定。
(2)在主管副经理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安全生产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职能部门间、作业层与管理层间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事务协调;负责安全生产及消防工作对外联系。
(3)制定项目安全生产规划,在尽可能的范围内广泛征求意见,形成既符合工程项目施工实际又能体现我公司管理水平的计划,并组织实施。
(4)制定和完善本项目各类安全生产制度,详实的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环境保护制度,并针对性地制定细则,保证安全生产保障体系的正常运转。
(5)结合项目施工的具体情况,根据项目安全生产规划书的要求,制定有关安全生产的管理办法;收集、整理、改编、制定安全操作规程。
(6)在主管副经理的领导下,负责所属厂队的安全生产考核与奖罚。
(7)主持安全生产例会;组织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负责施工区域的安全巡视,制止违章、监督整改。
(8)负责劳保用品、安全生产器材采购、安全生产设施投入计划的审核,检查、监督投入、使用情况。
(9)负责组织职工安全培训工作和安全作业取证。
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
(10)主持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对事故提出处理意见,监督、检查整改措施的实施。
监督施工厂队认真执行安全、保卫、环保法规的实施。
(11)在联合体领导的指导下开展环保水保监督、检查工作。
(12)负责制定环保水保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并在颁布后监督执行。
(13)负责环保水保工作的监督和检查,执行考评和奖罚。
(14)负责“三废”、噪音等环境污染项目指标的监测。
(15)负责组织环保水保大检查和日常巡查工作,并监督整改措施的落实。
(16)负责联合体环保水保工作报表、管理文件的编制和报送工作。
(17)负责环保水保管理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培训工作。
(18)负责环保水保方面对外的协调和沟通工作。
(19)负责安委会的日常事务。
15、施工管理部
(1)负责执行项目经理、施工副经理施工指令,按照工程的施工总进度(年、季、月计划)计划安排具体计划(旬、周、日计划),进行施工现场组织、协调工作。
(2)有效、动态地对现场施工生产实施全方位、全过程的管理。
(3)根据工程进度计划,合理安排施工搭接,确保每道工序管理形成最终优质建筑产品。
(4)负责不同阶段施工场地和临时堆放的协调和管理,有序地组织各种材料和设备的运输、堆放等工作。
(5)落实项目进展的进度计划,确保进度计划科学管理,并随实际工程情况不断调整具体实施计划安排,以保证总进度计划的落实。
(6)负责协调管理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及防洪渡汛指挥部的日常事务。
16、采购供应部
(1)负责对设备、物资供方的评价和选择,并征得发包人的同意。
(2)负责主要设备、物资的采购、供应工作。
(3)确定设备物资内部管理流程,制定岗位责任制。
(4)组织对采购物资的验证、贮存等工作。
(5)负责采购除招标文件规定由发包人提供的机电设备以外的所有设备。
(6)负责机电及金属结构安装工程施工过程控制。
(7)负责机电及金属结构安装工程施工技术文件和资料的管理。
(8)负责向机电及金属结构作业厂队作技术交底,并在施工过程中认真检查落实,对违反操作规程的班组和个人有权纠正和制止。
(9)负责对机电设备及其配件供方的评价和选择,并征得发包人的同意。
(10)负责机电设备及其配件的采购、供应工作。
(11)组织对采购机电设备及其配件的验证、贮存等工作。
17、计划合同部
(1)组织编制工程的年度计划以及计划指标的确定,分析本工程的经营目标,参加经营决策。
负责项目施工成本计划编制及成本控制管理。
(2)组织落实承包施工任务,洽商签订各类对外经济合同。
(3)组织联合体内部经营承包,建立健全各级经济责任制。
(4)组织协调本工程经营管理工作,审定本工程规章制度,推进联合体现代化,不断提高机构管理整体素质。
(5)组织经济情报和信息的收集、整理、加工、分析研究工作,为决策提供依据。
(6)根据合同条款和有关法律依据,做好工程索赔工作。
18、财务部
(1)具体实施项目的财务资金管理,参与施工队伍的选择,参与材料和设备的招标采购工作。
(2)负责各施工厂队的年、月报的核实与工程款的核对,并做好阶段性的结算工作。
(3)做好工程保险所需材料的收集和准备工作。
(4)根据项目的预决算,进行工程款的收取与支付。
(5)做好项目成本控制,合理组织资金周转。
(6)做好成本分析计算,为项目经理提供决策依据。
(7)组织进行各类账务报表的记载分析与上报工作。
19、试验室
(1)负责对进场原材料的检验、试验任务,负责混凝土半成品、成品的检验、试验工作。
(2)负责联合体所有检验、检测仪器的率定工作,对拌合系统的各种衡器定期检验。
(3)负责对联合体所有的土工试验、混凝土配合比试验。
(4)负责对联合体所有过程产品的抽样检查,对钢筋焊接或其他连接进行抽样检查。
对工序产品的质量进行抽样检查。
(5)负责需委托的检测项目的委托检验。
(6)负责检验、检测资料的记录、登记、整理、分类、编码、归档和及时上报。
(7)负责配合第三方质量检测单位完成有关的检验、检测工作。
20、测量队
(1)严格遵照相关规定进行测量工作,认真细致、勤加检查,防止发生测量事故,确保施工测量精度。
(2)负责本标工程施工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复核和定期复测。
(3)负责施工测量控制点加密及定期复测验。
(4)负责本标工程计量测量(混凝土工程、开挖工程量及填筑工程量测量)。
(5)负责本标施工放样。
(6)负责本标建筑物、机电及金属结构安装检查验收测量。
(7)负责竣工测量及资料整编,并配合竣工资料办公室做好工程竣工资料。
(8)负责外部变形监测工作配合。
(9)负责施工期间的临时变形监测。
(10)指导各施工队测量人员的业务工作。
21、安全监测室
(1)负责本合同工程施工安全监测,并及时反馈,为优化设计、指导施工提供实测资料。
(2)负责临时监测仪器设备的选购、测试、率定、安装埋设、维护、合同期监测和资料收集、整理、初步分析及安全评价工作。
(3)负责临时监测仪器设备安装埋设,并按监理人批准的监测规程即刻开展合同期监测工作,按发包人规定的格式将所有原始资料录入数据库,进行监测资料的整理、初步分析和安全评价,提出分析评价报告,直至向发包人移交监测设施和监测工作为止。
22、竣工验收办公室
负责本工程完工资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和移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