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路灯维修项目.docx
《开封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路灯维修项目.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开封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路灯维修项目.docx(51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开封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路灯维修项目
2018年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路灯维修项目
施工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
WHKF-2018-11
招标人:
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城市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
河南万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
二〇一八年七月
第一章招标公告
2018年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路灯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8年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路灯维修项目已经上级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城市管理局,建设资金已落实,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万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就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相应资格的单位参加投标。
2.招标项目名称及内容
2.1项目名称:
2018年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路灯维修项目。
2.2项目编号:
WHKF-2018-11。
2.3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2.4工程地点:
汉兴路(一大街至六大街)
2.5投资总额:
513926.09元。
其中施工标段:
499926.09元;监理标段:
14000元。
2.6质量标准:
合格。
2.7计划工期:
45日历天
2.8质保期:
1年。
2.9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分施工1个标段,监理1个标段
施工标段:
2018年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路灯维修项目
监理标段:
2018年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路灯维修项目监理
2.10招标范围:
施工标段:
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监理标段:
施工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段:
3.1.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括LED路灯的生产或制造或销售)、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须具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3.1.3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4投标人须提供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在本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提供网页查询截图或社保部门出具查询清单)。
3.2监理标段: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
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3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含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查询对象近三年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查询日期在有效期内。
3.4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投标人提供网页版查询截图。
3.5本项目招标过程中每个投标单位项目经理/项目总监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换。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
每个投标单位只能就以上标段其中的一个标段进行投标报名。
4.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注册成为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CA密钥,请于2018年7月23日9时00分至2018年7月27日17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8080/ygpt/登录政采、工程业务系统,凭CA密钥登录会员系统,并按提示进行网上报名。
投标人系统操作手册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13525.htm查看。
4.2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凭CA密钥登录会员系统,按要求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投标人未按规定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4.3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请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登录政采、工程业务系统,凭CA密钥登录会员系统,在“组件下载”中下载最新版本的招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招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招标文件。
4.4请投标人时刻关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公司CA密钥推送消息。
4.5CA密钥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大厅东窗口办理,地址:
开封市郑开大道与三大街交叉口路北市民之家五楼。
4.6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前提交一定数量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数额为项目估算价的2%,由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收退,具体数额详见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信息
5.1投标人需要同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
5.2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和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8月17日9时30分。
5.3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8080/ygpt/WebUserLoginIndex.html)会员系统中加密上传;纸质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
开封市郑开大道与三大街交叉口路北市民之家五楼西B区(开标区)。
5.4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和纸质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5投标人应按程序解密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公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城市管理局
地址:
开封市金明东街39号
联系人:
刘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河南万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郑州市金水区黄河路中州大道金成时代广场12号楼1503室
联系人:
杜先生
联系电话:
3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招标人:
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
刘先生
联系电话:
地址:
开封市金明东街39号
1.1.3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
河南万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杜先生
联系电话:
3、
地址:
郑州市金水区黄河路中州大道金成时代广场12号楼1503室
1.1.4
招标项目名称
2018年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路灯维修项目
1.1.5
项目建设地点
汉兴路(一大街至六大街)
1.2.1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100%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1.3.2
计划工期
45日历天
1.3.3
质量标准
合格
1.3.4
质保期
1年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括LED路灯的生产或制造或销售)、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3、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投标人须提供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在本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提供网页查询截图或社保部门出具查询清单)。
5、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含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查询对象近三年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查询日期在有效期内。
6、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投标人提供网页版查询截图。
7、本项目招标过程中每个投标单位项目经理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换。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需对其提供的相关证件的真实性负责
1.4.2
是否接受
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1.10.2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
时间:
/
形式:
/
1.10.3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1.12.1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
1.12.3
偏差
经评标委员会审查后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能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应认定为无效标(即废标):
1.电子文档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盖单位电子印章或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的;
2.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3.投标人拒绝按评标委员会要求对投标人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
4.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5.投标文件中载明的质量等级和质量奖项达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等级和质量奖项;
6.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7.投标文件附加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8.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欺诈、威胁、以行贿手段或其他弄虚作假方式谋取中标、采取可能影响评标公正性的不正当手段的;
9.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但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
10.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项目总监与资格预审或投标申请内容不一致的;
1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12.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13.投标行为违反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
14.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
其他材料
招标文件补充文件、澄清、修改、答疑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文件的内容均以网站发布的内容为准。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文件在解释顺序方面优先于该类文件之前的文件。
当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或补充文件对同一内容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布的文件为准。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0日内
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
2.2.2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之日即默认投标人收到。
2.3.1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
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之日即默认投标人收到。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1、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八、其他资料”
2、评标时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单位提供的澄清资料等。
3.2.1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
3.2.3
报价方式
/
3.2.4
最高投标限价
□无
有,最高投标限价:
大写:
肆拾玖万玖仟玖佰贰拾陆圆零玖分
(小写:
¥499926.009)
注: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视为无效报价,按废标处理。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
3.3.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时间起90日历天
3.4.1
投标保证金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
□不要求
要求
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转账
2.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前提交转账凭证,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保证金的金额数一般不超过项目估算价的2%;
本次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大写:
玖仟伍佰圆整(小写:
¥:
9500.00)
3.投标人以转账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下列账户。
开标前将转账凭证及开户许可证扫描件附在投标文件中。
投标保证金以实际到账为准,否则视为未缴纳。
开户行:
河南汴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户名:
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行号:
1012
账号:
000000367012
4.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若提供投标保函的,担保机构承担保函赔付责任。
5.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最迟应在合同签订后五日内向中标和未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或投标保函。
备注:
用网银支付保证金的投标人,请在农村信用合作社中输“汴京”即可找到本开户行
3.4.4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1.中标人拒绝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要求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中标人或投标人要求修改、补充和撤销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或要求更改招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的实质性内容;
3.中标人拒绝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金额、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
4.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无
□有,具体要求: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无
□有,具体要求: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
无
□有,具体要求:
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2015年1月1日以来
3.6.1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允许
3.7.3A
纸质版
(2)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及其他要求
纸质版投标文件份数:
壹正贰副
是否要求提交电子版文件:
是
其他要求:
纸质版投标文件为电子文档的打印版,在封面加盖单位章,并盖骑缝章
3.7.3A
纸质版(3)
投标文件是否需分册装订
不需要
□需要,分册装订要求:
3.7.3(B电子文档)
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要求
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
3.7.3(B电子文档)
投标文件盖章要求
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
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3.7.4
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求
投标文件分正本和副本,并编制目录和页码,投标文件必须装订成册。
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接受活页式投标文件。
即不接受不借用任何工具或材料即可手工拆散而后可以恢复原状的投标文件。
4.1.1(A
纸质版)
投标文件的
密封与标记
纸质版投标文件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纸质版投标文件的
正本与副本应分开密封在封套内并加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
盖投标人单位章、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函附录一式两份,其中一份不装订,与正本密封在一个封套内)
4.1.1(B电子文档)
投标文件加密要求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投标文
4.1.2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招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章)
招标项目编号: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在2018年月日时分前不得开启
4.2.1
投标截止时间
2018年8月17日9时30分整(北京时间)
4.2.2(A
纸质版)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郑开大道三大街开封市市民之家五楼开封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详见当天电子显示屏)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4.2.2(B电子文档)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
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8080/ygpt/WebUserLoginIndex.html)会员系统中加密上传,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4.2.3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否
□是,退还时间:
5.1(A
纸质版)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
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
郑开大道三大街开封市市民之家五楼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详见当天电子显示屏)
5.2(4A
纸质版)
开标程序
密封情况检查:
招标人代表、投标人代表、监督人员
唱标顺序:
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的逆顺序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
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相关经济、技术方面的专家4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
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内,在河南省综合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6.3.2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1-3名中标候选人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公示媒介: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公示期限:
3个工作日
7.4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是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
1-3名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公示期满后,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其他中标候选人被发现存在前款情形的,招标人应重新招标。
7.6.1
履约保证金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
不要求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否
是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10.1
招标人其他要求
1、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身份证参加开标会议。
2、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不按时参加开标会议的,视为放弃投标。
3、开标时拟派项目经理持有效身份证按时参加开标会议。
10.2
代理服务费
本次施工招标代理服务费9800.00元,由中标人支付。
10.3
汴公管办[2018]5号文:
1、接收质疑和异议的方式为直接递交纸质文件;
2、联系部门地址为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市民之家6043房间);
3、联系电话:
5
10.4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与投标人须知正文不一致时,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1.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
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本招标项目名称: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本标段建设地点: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本次招标范围: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本标段的计划工期: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本标段的质量要求: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项目经理资格: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其他要求: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4.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1.5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
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投标预备会
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分包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
1.12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投标预算书;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