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离职申请流程管理规定制度 10页.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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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离职申请流程管理规定制度10页
第一条:
目的意义
为了更好的掌握和管控离职人员动态,合理优化和配置人力资源,使各相关职能单位及离职人员更加清楚各自的权责,全力维护公司和全体员工的共同利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权责,发布与修改
2.1本管理制度经总经理核准后实施,制度执行过程中,如与以往制度相冲突者,以本制度为准。
2.2本制度在执行过程中,如有与之相关或配套的新规定、新条例及补充内容等,经公司核准后,由人力资源部以修订受控文件的形式予以发布,执行效力与本制度等同.
2.3本管理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拟定,最终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所有.
第三条:
适用范围
本公司所有在职员工。
第四条:
离职类型定义
4.1辞职:
公司员工由于自身各方面原因向公司提出离职申请的情形视为辞职。
4.2辞退:
公司员工在试用期间或试用期满后,因工作能力未能达到公司录用或本岗位工作能力要求且经过培训或调岗仍不能达到要求者,公司可提出与其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视为辞退。
4.3开除:
公司员工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及法律法规或使用假证件,借用他人证件的现象等从而达到开除或除名的情形视为开除。
4.4自动离职:
公司员工在工作期间未提出正当的辞职申请或未履行正常的请假程序而擅自离开公司、连续旷工3天或月累计旷工达4天者(未正常出勤者),公司可视其为自动离职处理.
第五条:
具体规定
5.1离职申请
5.1.1所有员工均须提前30天提出书面离职申请,经部门经理/总监签名确认后,到部门文员处领取正式《员工离职申请表》表》(EL/QW-GL-057)(一、二等员工书面申请附后,三等级(含)以上或特殊工种员工附《员工离职面谈记录表》(EL/QW-GL-
GL-058));
5.1.2没有按程序提出离职申请的(包括因旷工而解除劳动合同者),公司有权依据合同规定扣除违约金或赔偿损失;
5.1.3公司实行人性化关怀,如员工遇下述情况可不受提前30天时间之限制:
5.1.3.1本人患有重大疾病,需出具镇级以上医院证明(疾病诊断证明书);
5.1.3.2本人直系亲属患有重大疾病,需出具镇级以上医院证明(疾病诊断证明书);
5.1.3.2本人直系亲属死亡,需出具村委员或镇级以上民政部门相关证明;
5.1.3.3女员工怀孕的,需出具公司指定的西区医院B超证明;
5.1.3.4本人参军或考上高等专业学校的,需出具相关证明。
5.2离职面谈
为了解离职原因,控制离职率,相关主管必须对三职等以上(含)及特殊工种员工之离职进行面谈并酌情挽留。
5.2.1三职等(含)以上员工离职面谈流程:
辞职(三至四职等员工)辞职(五至八职等员工)
5.2.2特殊工种或工龄超过2年以上离职面谈流程:
单位主任面谈
部门经(副)理面谈
单位组长面谈
本人提出离职申请
管理处总监
总经理
辞职2年以上辞职3年以上
OK
取消离职申请
说明:
1、特殊工种是指在制程中技术难度稍大,培训周期较长,设备操作熟练,工龄超过2年以上之工种;
2、主管和特殊工种离职都必须经过面谈挽留,各级主管须把面谈内容记录于《员工离职面谈记录表》,每级主管
对员工离职面谈记录表之处理时间不能超过两天,所有员工离职面谈记录表均由人力资源部保管并存入员工个
人档案。
5.3离职单的填写
5.3.1员工试用期间或试用期满后,经公司考核工作能力未能达到岗位要求且经过培训或调岗后仍不能达到要求者,所在单位可提出辞退意见并提出书面报告填写离职单,经逐级权限审批后交人力资源部办理,公司支付其正常出勤日的基本工资.
5.3.2公司员工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或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失者,公司可对其进行开除处理,该员工对此不得有任何异议.被开除的员工,所在单位可提出开除意见填写离职单,并附上警告信,经逐级权限审批后交人力资源部办理,公司在扣除其行政罚款后支付其剩余工资.(对于偷盗、抢劫、斗殴或严重违规者公司可视情况给予无薪解雇处理或移送公安单位).
5.3.3连续旷工3天或累计旷工达4天者公司视作自动离职处理,自动离职者公司可不支付其薪资.各单位对有自动离职的情形,所在部门文员须第一时间填写离职表经逐级权限审批后交人力资源部处理,并检查其工具(文具)是否完好齐全,工作有无遗留问题等.对逾期不报或不如实上报者,将对所在单位主管处以20元/次的行政罚款.人力资源部应及时将自动离职人员的人事档案进行更新,以确保人力资源数据统计资料的准确性,并对自动离职人员予以行政公告。
5.3.4除上述情况以外,离职单需本人亲自填写,若本人因特殊原因无法填写需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填写。
5.3.5离职员工必须在拿到离职单当天下午,把个人基本情况及离职原因填写完整交至部门文员处,部门文员应在收到离职单一个工作日内完成本部门各主管逐级审批工作。
5.3.6离职单各主管逐级审批后,由部门文员将离职单交至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统一签批离职日期(附《人力资源部接收离职表单统计表》)并暂存。
《员工离职申请表》到期的最后一个星期人力资源部将离职单转退各部门文员办理各单位确认人意见签署工作。
并于每周二、周五下午15:
00前交回人力资源部。
5.4离职单核准权限:
5.4.1一职等员工、特殊工种(年资2年以下):
部门经(副)理核准
5.4.2二职等员工、特殊工种[年资2年(含)以上3年以下]:
单位总监核准
5.4.3(副)主任级主管、特殊工种[3年(含)以上]:
管理总监核准
5.4.4(副)经理(含)以上级主管:
总经理/董事长核准
5.5离职单上各相关单位离职项目确认栏上必须有确认主管签名,签名主管要对所确认内容负责。
5.6离职单签核流程:
根据离职人员级别送呈相关主管签核(员工离职面谈记录表)
离职人员提出申请
核准离职
工作交接、资料(文件)、设备、工具、量规仪器、规格表、领用的文具、书籍等是否有交接归还,如以上工具、资料、书籍等有损坏或遗失要照价赔偿(离职单上要注明赔偿金额)
所在单位确认签核离职交接事项(由离职人员单位文员送核)
IT部确认签核(由离职人员单位文员送核)
确认离职者进入计算机相关系统的使用权限在离职当日要删除,不可以再作使用
确认是否有未归还的公司借款数,并注明未归还金额数让人力资源部在计算离职工资时予以扣回
财务单位确认签核(由离职人员单位文员送核)
确认是否有住宿、宿舍公用物品(如房间、衣柜钥匙等)是否有归还等及停餐记录(离职单上要注明赔偿金额)
通知财务部门查核饭卡余额及注销,并确认是否有办证扣款、社保扣款、厂服是否归还(离职单上要注明扣款金额)。
5.7离职人员的薪资计算截止至离职当日,离职日当天可不再上班。
5.8关于离职薪资:
如离职员工计薪方式是计件的,其相关计件单据要在离职日当天上午10:
00前送达人力资源部进行薪资计算,人力资源部于员工离职当天结算该员应得工资,离职员工上月薪资通过网上银行发放,当月薪资以现金方式结算。
(若计件单据送达太迟,则离职工资之计算顺延,其单位主管要负责任)。
每周三、六下午15:
30为离职工资发放时间,财务部在公司指定地点发放离职工资(公司保安室),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发薪时间时,请财务部提前一天通知人力资源部,以便于作好各项工作安排。
5.9辞退及开除的员工,即日给予结算薪资,财务部当日发放其离职薪资(特殊情况者除外).
5.10离职员工可于离职当日(每周三、周六)上午12:
00前到人力资源部办理相关离职手续,(包括办理退保手续、归还5S手册、退厂牌、退厂服等)。
员工不能交回公司有明文规定离职时须交回的物品,则从离职工资中扣除相应费用。
人力资源部开具离职工资领取证明,离职人员一律凭此证明领取离职工资(领取工资时需持本人真实有效身份证配套使用)。
5.11离职人员由于各种原因急需离厂等无法亲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离职工资时,可委托厂内其它人员代为领取需备妥委托书:
由其本人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填写委托书,经委托人,代领人双方签字并按手印,人力资源部核准生效.如违返上述程序而引起的无法正常领取离职工资现象公司一概不处理.
5.12离职人员如果有在公司住宿的,要在离职日当天上午前办理好退宿手续,行政后勤部在确认离职单时要做好相关离职退宿记录,并把要退宿名单提供给宿舍管理员,宿舍管理员要认真履行责任提前知会离职员工要在领取离职工资当天搬出公司宿舍,并在领取离职工资日当晚起不允许再进入公司宿舍。
5.13离职单被核准且转相关职能单位作业后三日内,员工本人提出继续留公司工作之意愿者,需递交签呈经离职单核准主管之上一级主管及管理处签核,若核准则恢复其就职资格。
第六条:
本规定附后表格
6.1员工离职申请表
6.2员工离职面谈记录表-
6.3解除劳动合同离职人员面谈记录表
编制
审核
批准
生效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