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廉政教育中心物业管理服务要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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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廉政教育中心物业管理服务要求

潍坊市廉政教育中心物业管理服务要求

一、项目概况

潍坊市廉政教育中心位于昌乐县宝通街678号(潍坊市委党校西邻),占地面积约67.9亩,建筑面积7186平方米,绿化面积26000(其中有6000平方米新增绿化面积尚有二年质保期),院内道路全长1000米(面积约7200平方米)。

主要建筑物包括:

1、1号楼2864平方米

2、2号楼2674平方米

3、3号楼1513平方米

4、配电室100平方米

5、锅炉房20平方米

6、门卫室15平方米

另有路灯6盏,庭院灯39盏、机井(带变频器)2眼、雨污分离排水管网、化粪池4组、厨房滤油池1个。

办公信息网络系统主要包括:

安防监控(包括园区监控和院墙电子围挡)、门禁控制、卫星电视、电话交换机,会议音视频系统、业务系统等。

机电设备主要包括:

配电室、多联机空调系统、电梯1部、消防及监控设备、自来水无负压设备、机井变频控制器、生活用水燃气锅炉(非承压,无人值守)、厨房设备等。

物业管理项目按投标价格在3年内保持不变,物业托管费每季度支付一次。

中心的设备设施由物业公司负责管护,并按项目的设计功能和要求负责使用及日常管理,随时向业主单位通报相关情况,并按操作规程对项目运行情况进行监管。

因使用、管护等原因造成的问题,由物业公司负责维修。

设施设备的配件、材料单价1000元(含1000元)以下的维修材料费由物业公司承担。

绿化苗木(质保期以外的部分)由物业管理单位负责养护。

因养护管理不当造成的死苗后的补苗由物业管理公司负责。

中标人签订合同15日内,甲方向乙方提供物业服务所需全部工程技术资料和有关档案资料,并建立交接手续。

二、物业管理期限

三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三、人员要求

1、投标人必须针对本项目的特点成立项目部,公布服务电话,统一协调指挥落实物业服务工作。

设项目经理1名,分设保安部、后勤保障部、保洁服务部、绿化管护部。

2、项目部经理要求具有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证书。

各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须具有相应专业资格证书。

3、保安部、工程部要求24小时有人值班。

4、各部门人员配置要求

各部门应按物业服务规范化要求,配备相应数量人员。

(1)保安部(含消防监控),不少于8人,需从正规保安服务公司聘用,男,年龄50岁以下、初中以上学历、身体健壮、体形匀称、会讲普通话、上岗前经过1个月培训,党员和退伍军人优先,政治素质好。

其中:

消防监控人员需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消防持证人数要达到消防部门的规定要求,消防监控室要求24小时有人职守。

详细要求见:

委托管理项目与服务要求

(2)后勤保障部(电工、机电及后勤管理),不少于3人,其中需配备1名具有3年以上相关从业经历的高级水电工、1名后勤保障服务人员,1名机电设备管理人员。

上述3人,以业主为主会同物业公司进行考察,经试用合格后聘用,为确保稳定,工资待遇由业主牵头与物业公司商定,并按社会平均工资增幅调整,日常管理以物业公司为主,业主根据工作需要直接安排以上人员工作。

详细要求见:

委托管理项目与服务要求。

(3)保洁服务部(含会服),不少于5人(含会服),其中:

保洁人员年龄一般要求50岁以下,其中,要有二名人员熟悉客房管理服务业务;会服接待人员,2名,女,年龄要求35岁以下,身高160cm以上,形象较好,上岗前须经专业培训,须具有从业经验。

详细要求见:

委托管理项目与服务要求。

(4)绿化养护部,不少于3人,详细要求见:

委托管理项目与服务要求。

5、投标文件中必须对拟建立的项目组织机构、人员配备、培训制度作详细说明。

投标人为本项目派出的人员必须保持稳定性。

中标人开始正常开展物业管理工作时,项目管理人员必须到位,必须与投标文件所附人员名单一致。

在管理期限内,原则上各部门负责人均不得更换。

如由于中标人原因必须更换上述管理人员的,在征得业主单位同意的前提下,按下列规定一次性扣除物业管理费:

项目开始6个月以内,项目经理每更换1人次扣物业管理费1万元,各分部负责人每更换1人次扣物业管理费8000元;6个月至18个月期间,项目经理每更换1人次扣物业管理费8000元,各分部负责人每更换1人次扣物业管理费4000元;18个月以后,项目经理每更换1人次扣物业管理费5000元,各分部负责人每更换1人次扣物业管理费2000元。

如发生上述情况,以上费用在当季度物业费中扣除。

四、委托管理项目与服务要求

物业服务专业化、现代化、精细化。

从业人员具有从业相应资格证书。

组织架构健全,设项目经理,下辖保安部(24小时值班)、后勤保障部(24小时值班)、保洁服务部、绿化管理部。

配备维修维护设备、安保设备、保洁设备、人员服装等工作器具,储备易损耗材等。

并按需要提供垃圾清运、清理化粪池、防洪排涝、除雪等专用保障车辆的使用(使用费用由物业公司承担)。

具体要求如下:

(一)安全保卫工作

根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维护中心的正常工作秩序,做好安全保卫工作,确保中心安全无事故。

1.负责安全保卫工作。

使用正规保安服务公司保安,物业公司配备安保器材和四季制服等。

(1)保安员要求:

从正规保安服务公司聘用,男,年龄50岁以下、初中以上学历、身体健壮、体形匀称、会讲普通话、上岗前经过1个月培训,党员和退伍军人优先,政治素质好。

(2)在岗执勤人员要做到精神抖擞,着装统一整洁,姿态端正,用语文明规范,服务热情、耐心、周到,严格履行岗位职责,杜绝因工作失职造成中心被盗和其他事件;保证中心管理区域内停车场的良好秩序和车辆停放安全,及时发现各种事故隐患,不因失职而出现一次意外事故,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

不得出现一起与来访者发生冲突事件。

(3)按照业主的制度和规定要求,设置固定安保值班岗位,制定相关的岗位职责,安防监控室(兼消防监控室)要求24小时值班,并做好登记。

(4)要求保安员进驻一周内熟悉中心所有相关人员、车辆。

(5)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理突发应急事件:

a.监控设备房保持整洁,通风,无跑、冒、漏、滴和鼠害现象;

b.不定期进行巡视,要求路面无积水,窨井无漫溢,井盖无缺损,主要道路及停车场交通标识齐全、规范;下水沟盖板齐全,无长时间外露管沟;对有危及人身安全隐患的设施设备,设有明显标志和防范措施。

c.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有应急预案。

(6)根据办公楼的具体情况,制定安保方案做好安全保密工作。

(7)车辆管理:

a.监控园区的出入车辆,记录违规车辆,负责保持车辆道路畅通,对进出车辆进行管理和疏导。

b.协调进入车辆的停放工作,车辆停放整齐,管理有序,保证车辆安全。

c.院区内无擅自进入的无关人员。

d.监督在道路附近施工的单位,必须有保证道路不被污染的举措;通行车辆不能有抛洒和污染道路现象;制止超重车辆在中心道路超负荷碾压通行。

e.完成业主交办的其他工作。

2.负责消防监控值班等消防安全工作。

(1)物业公司按消防部门的要求,与专业消防维保公司签订维保合同,进行专业消防维保,保证中心消防安全。

(2)消防监控室设在2号楼值班室内,消防监控人员要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消防持证人数要达到消防部门规定要求,要求有资质的人员24小时值班,并做好登记。

(2)定期检查消防设施、器材,并将检查情况做好记录,及时更换过期灭火器(80个,过期后检测更换费用由物业公司承担),必须达到消防部门规定的使用要求。

(3)定期对保安员和其他有关人员进行消防知识培训、演练,熟悉各楼层、房间的消防设施情况,制定防火预案、疏散方案,一旦发生火情积极组织扑救和人员疏散。

3.负责中心进出车辆及人员登记,严格检查验证和暂存物资管理及收发报刊、信函等工作,配合业主做好突发事件的协调处理工作。

(二)保洁服务工作

认真做好卫生保洁工作,始终保持责任区内的卫生清洁,创造一个舒适、整洁的环境。

卫生保洁实行划片定人定岗与巡回保洁相结合的办法,保洁人员服装规范并统一配戴工作牌。

保洁人员年龄一般要求50岁以下。

1.负责中心室内室外卫生,楼内房间及公共区域包含在保洁范围内。

做好灰尘清扫、污迹清洗、地面维护等工作,地面每天循环清扫,保持中心内无灰尘、污迹、杂物、杂草落叶;相关设施每天擦试一次,之后循环擦试,保持中心内相关设施无灰尘、污迹,随时清除中心主要道路积水、积雪。

2、负责中心住宿客房日常卫生保洁,其中,要有二人熟悉客房服务业务,有一定的客房管理经验。

当中心有工作任务期间,负责客房清理、卫生打扫、用品更换、布草撤换。

如果中心任务紧急,期间白天夜间安排值班,工作量较大,现有保洁人员确实不能保证正常运转,中心负责调动其他人员帮助。

当工作任务结束后,及时清理房间,打扫卫生,更新布草,达到重新入住条件。

3.负责楼内外的垃圾及时收集和运送,日产日清。

4.负责楼内大厅、楼道楼梯、走廊等公共区域地面、玻璃及所有附着物的卫生清洁,每天清扫、湿拖、擦试一次,之后循环清洁,保持墙面无灰尘、污物,地面无污物、污迹、杂物、烟蒂、水渍,楼梯扶手洁净、无灰尘,玻璃光亮洁净,附着物无灰尘、无污迹。

5.负责办公楼内的移动灭火器、垃圾桶等物的卫生清洁,每天擦试一次,垃圾桶内垃圾不超过2/3,做到无灰尘、无污物,保持洁净。

6.负责卫生间内镜面、地面、墙面、墙角、洗手盆、便池、杂物筐、拖布池等处的卫生清洁,并保持洁净,要求每2小时清洁一次,垃圾桶内垃圾不超过1/3,地面无水渍、污渍、痰迹,墙面、隔板、门窗、天花灯饰无明显灰尘、污迹,洗手台无灰尘、水渍,镜面洁净、光亮、无水迹,卫生间无异味、污垢、废弃物、蜘蛛网,小便池内定期投放卫生球;便器干净、便池无锈迹,纸篓每天刷洗干净。

中心有男女公共卫生间共12间,男女公共浴室共2间,物业负责更换卫生间的手纸、面巾纸和洗手液,相关产品必须为正规产品。

中心有工作任务时,随时保持公共卫生间清扫清洁,做好公共卫生。

7.定期组织实施消毒和灭四害工作。

喷洒、投放必须设立警示和告知标志,防止对人员造成危害。

8.雨、污水井每周检查一次,并视检查情况及时清掏,每月对公共雨、污水管道全面疏通一次,确保排水通畅。

化粪池每月检查一次,根据情况进行清掏,每季度至少清掏1次。

9.天花板、公共灯具每周除尘,要求无明显灰尘、污迹。

10.无焚烧枯枝树叶污染空气现象。

11.所有标牌、楼名或题名应定期擦洗或刷新,保持其原有色彩和风格;路牌、指示物等随时保持洁净、端正。

12、实行全日动态巡视卫生保洁,及时清除绿地内的纸屑、烟蒂、果壳、塑料袋等垃圾污物,随时保持绿地整洁。

13、负责外墙墙面及玻璃的清洗(物业管理期内根据需要,外墙每年清洗一次,外窗玻璃每年安排2次);负责木地板专业清理(950平方米,每年1次)、地毯专业清洗(2000平方米,每年1次)。

(三)会议接待服务保障工作

会服接待人员,女,年龄要求35岁以下。

身高160cm以上,形象较好,上岗前须经专业培训,须具有从业经验。

主要负责会议室、接待室、教室等房间的日常卫生清扫。

当中心有培训、会议等工作任务和来往客人时,负责做好会议服务及来人接待工作。

物业公司提供面巾纸、洗手液、卫生纸,其他易耗品由中心承担。

(四)绿化管护工作

1、需管护的绿化工程:

中心绿化面积26000平方米(其中有6000平方米新增绿化在二年质保期内)。

2、质量要求:

达到园林绿化养护等级标准二级,中心绿化养护管理质量标准见本项第3条《二级绿化养护标准规范》。

养护质量标准按照合同约定的养护质量标准进行考核。

因物业企业原因造成养护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物业企业承担违约责任。

中标企业绿化养护管理应在一个月之内达到养护管理标准二级。

3、二级绿化养护标准规范

3.1树木管理

3.1.1树木存活率达98%。

若有缺损,按同等品种、规格、标准于十日补植。

3.1.2树木生长正常。

树干粗壮,有一定的生长量,枝繁叶茂,无明显弱株、病株、歪斜株(最大倾斜度不超过5度,整形性歪斜除外)。

3.1.3合理修剪。

根据不同树种适时进行抹芽、修剪;架构合理,疏密得当,整齐美观。

根据业主要求,对具有造型条件的树种(法桐等)进行艺术造型修剪;造型率大于40%。

及时清理枯枝、病枝、残枝;剪口平滑,留茬高度小于2cm。

3.1.4垂直绿化苗木新稍生长量大于50厘米,及时引扶。

3.1.5病虫害防治。

每年树木发芽前普喷一遍杀虫杀菌剂,以后根据不同季节、不同树种适时施药。

无明显药害。

枝叶完整,有少量枯黄、干焦、卷曲、缀拈、穿孔、流胶现象,地面无害虫粪屑,好叶率达93%。

3.1.6墒情良好,适时浇水。

生长期内,根据不同树种、旱涝程度适时浇水,入冬前、开春后必须浇灌防冻水、返青水;定期对树冠进行喷水,保持树叶清洁,无灰尘色变。

3.1.7合理施肥。

每年施肥不少于一次。

胸径小于15cm的,施有机肥0.8公斤/株,无机肥0.08公斤/株;胸径大于15cm的,施有机肥1.5公斤/株,无机肥0.15公斤/株,无肥烧现象。

3.1.8树穴整齐一致,穴径在根茎3—4倍之间,土壤疏松,无杂草污物;树干无绑缚物及攀缘植物;树冠无悬挂物;需防寒的树木按业主要求的标准及时采取防冻措施。

3.2绿篱及地被管理

3.2.1苗木存活率95%。

若有缺损,按同等品种、规格、标准于十日内更换补植。

3.2.2苗木生长正常。

枝叶茂密,基本无弱株、病株、歪斜株(最大倾斜度不超过5度,整体性歪斜除外),有一定的生长量。

3.2.3修剪及时合理。

模纹、绿篱每年的3月上旬、四月中旬、八月下旬、九月下旬、十一月上旬各修剪一次。

其余时间根据生长量适时修剪。

但新稍生长量不得超过20厘米。

修剪要平整,层次分明,错落有致;突出造型修剪艺术。

利用不同树种剪制成几何及动物等图案,造型美观。

造型率不少于60%。

落叶乔木一年一次以上,常绿乔木一年一次,花灌木一年三次,图案模纹一年五次以上,冷季性草坪一年十次以上,留草高度2-4厘米,并常年保持乔、灌木无病虫枝、干枯枝、徒长枝、倒生枝、阴生枝。

及时摘除残花、败果。

及时清理死树、枯枝、坏桩、断桩。

3.2.4病虫害防治。

每年初春、秋季、冬季普喷杀菌剂及冬季树干涂白,消灭越冬虫态和病原菌。

在生长季节根据不同苗木适时施药。

无明显药害。

枝叶完整,有少量枯黄、干焦、卷曲、缀拈、穿孔,好叶率达90%。

3.2.5墒情良好,适时浇水。

生长期内,根据不同树种、旱涝程度适时浇水,入冬前、开春后必须浇灌防冻水、返青水;定期对树冠进行喷水,保持树叶清洁,无灰尘色变。

3.2.6合理施肥。

每年施肥不少于一次。

模纹、绿篱施无机肥为0.08公斤/平方米,无肥烧现象。

3.2.7绿篱、模纹切边宽度在10—15cm之间。

土壤疏松,基本无杂草污物、无冲刷沟坑,无悬挂物,需防寒的苗木按业主要求的标准及时采取防冻措施。

3.3绿化设施维护管理

3.3.1绿化浇灌设施完好。

无水管、站管、喷淋头、井盖丢失;机井、阀门、管道、喷淋头损坏及时补充、更换、维修;杜绝跑、漏水现象。

电线、电缆若有老化现象及时更换,确保安全。

3.3.2随时清理污物、垃圾,保持整洁。

3.4卫生保洁

3.4.1实行全日动态巡视卫生保洁,及时清除绿地内的纸屑、烟蒂、果壳、塑料袋等垃圾污物,随时保持绿地整洁。

3.4.2花坛石要定期冲刷,不得有污物,无乱贴乱画现象。

3.4.3及时清运垃圾,垃圾箱内无隔夜垃圾。

3.5绿地看护

3.5.1严禁乱砍乱伐树木,杜绝乱拉乱挂、攀援树枝等现象。

3.5.2严禁践踏绿地。

对擅自占用绿地、挖沟取土的坚决给予制止并及时上报。

对破坏绿地行为未发现的,按原标准自行恢复。

3.5.3随时发现并坚决制止摘花、折枝行为。

3.5.4因交通事故等原因破坏的绿地,事故发生后或事故现场清理后24小时修复。

3.6文明安全养护

3.6.1养护人员必须统一着装。

设备统一标识。

费用由物业企业承担。

3.6.2落叶、草坪碎草及垃圾不得随意乱倒;浇水时不能溢水于马路或人行道上;喷水时避开道路交通高峰时段,避免溅湿非机动车及行人;养护人员的交通工具不得随意乱停乱放。

3.6.3在树木修剪或较大绿化工程施工时,必须在作业地域内设置警戒标志,必要的要进行围挡。

4、适用的标准规范: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2)《山东省城市园林绿地养护管理标准》。

(3)国家、山东省、潍坊市现行的其它工程设计施工规范、验收标准及地方通用做法规定。

(4)《潍坊市绿化养护管理质量标准》。

(5)《潍坊市绿化养护作业规范》。

5、管护范围:

中心围墙范围内绿地,同时,要承担按业主要求进行的中心园区内绿化调整移栽及新引进各类苗木的栽植(苗木购置费由中心承担、栽植养护费由物业公司承担)。

(五)机电维修及管理

维修水电工,男,55岁以下,具备国家承认的电工资质证书及3年以上相关从业经历。

机电设备管理员,男,45岁以下,具备相应设备操作知识。

为保障中心安全运行,以上2人由业主会同物业公司进行考察,以业主意见为主,经试用合格后聘用,为确保稳定,工资待遇由业主牵头与物业公司商定,并按社会平均工资增幅调整,日常管理以物业公司为主。

业主根据工作任务需要,安排以上两人工作,包括节假日和任务期间夜间加班,以上人员必须服从管理,认真执行。

物业公司承担配件、材料单价1000元(含1000元)以下的维修材料费。

负责中心所有设施设备的运行、日常维护保养、管理工作及设备维修。

按照《设施、设备定期检查、保养计划表》和《机电设施、设备维修保养、运行操作规程》的内容要求进行定期检查、保养,并将结果记录于《设施、设备定期检查、保养记录表》内。

设备维修施工由物业公司或物业公司联系相关企业负责,设备维修材料费单价1000元以下的由物业公司承担。

做好设施设备的定期检查、保养工作。

设备发生故障时,简单故障应立即排除,较复杂故障排除一般不过夜,确保中心机电设备的正常运行,无责任事故发生。

需中修或大修的设备由物业公司负责向业主提出维修报告,督促机电设备包修单位按包修合同进行维修,并检查维修质量,报业主单位备案;超过保修期的设备大修或中修,由物业管理公司向业主单位提出维修计划,经业主单位同意后,组织维修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公司维修,但物业管理公司要负责监督,维修完毕后,报业主单位备案。

负责建立完整的机电设备运行、检修、资料数据档案。

1.用电系统管理工作。

依据国家电力法和电力部门的有关规定,指派具有管理资格的专业人员负责配电室、配电箱、用电线路、开关、灯具等设施的管理、值班、保养、维修、配件更换等工作,要求配电室24小时值班,定期巡查检修,保证用电安全可靠,供电正常,根据实际需要和管理要求制定用电设施设备的大、中修计划,积极做好节电工作;维护好配电系统的良好工作状态,确保区域内用电供应正常。

物业负责配电室年检等日常维护工作,相关费用和人员由物业公司承担。

2.供水系统的管理工作。

负责中心生活用水、消防用水、灌溉用水设施设备的管理,按规定定期巡查检修,每日巡查生活、消防用水设备设施系统,注意地漏排水情况,并做好记录,定期对系统检修保养,包括机组保养,系统检查,发现故障立即排除,上下水管道畅通,避免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积极做好节水工作;做好2号楼地下车库门口1台排水泵的维护保养等工作,遇大雨急雨天气时,及时进行巡查看护,防止雨水池满灌入地下室。

对供水管网、自来水无负压设备(在市委党校传达室泵站内)和机井的变频控制设备定期检查维护。

每季度对给水管网保养一次,保证主要阀门、阀体开启灵活,无漏水现象。

3.电梯、空调、消防、燃气锅炉、厨房设备的管理工作,做好相关设备的检查维护工作,及时排除故障。

物业公司负责电梯(2号楼1部)、消防系统、空调系统、燃气锅炉、厨房设备等设备设施的维修维护工作。

由物业公司与专业维保公司签订维保合同,并负责注册及年检工作,相关费用和人员由物业公司承担。

4.各类管线的维护管理工作。

做好日常维护工作,定期巡查检修,发现故障立即排除,使其始终处于良好状态。

(六)房屋及公共设备管理

物业公司负责保修期外的房屋及公共设备的维护维修,并承担配件、材料单价1000元(含1000元)以下的维修材料费和相应人工支出。

1.对房屋共用部位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有巡查、维修、保养记录。

2.每年二次对房屋结构及涉及使用安全的部位进行检查并有记录,发现损坏及时安排专项修理。

属于小修范围的,及时组织修复;属于大、中修范围的,及时编制维修计划或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根据中心的决定组织维修。

3.每月1次对房间门、楼道防火门、窗户进行安全检查检修,保证正常使用。

做好相关巡查记录。

每月1次以上(应于雨季前安排)对屋面泄水沟、室内、室外排水管道进行清扫、疏通,保障排水畅通。

定期检查屋顶,发现防水层有起鼓、碎裂、隔热板有断裂、缺损的,应制定维修方案,并与业主协商安排专项修理。

4.墙体表层无明显剥落,地坪、地砖基本平整,如有缺损,及时修补。

5.对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依法应由专业部门负责的除外),共用设施设备完好率95%以上,急修及时率达95%。

6.有设施设备的运行、巡查、维修、保养等记录,并按国家规定办理年检手续,保证其性能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7.设施设备标识齐全、规范,责任人明确,操作维护人员严格执行设施设备操作规程及保养规范,设施设备运行正常。

8.属于小修范围的共用设施设备,急修半小时内修复,其余小修事项一天内修复,属于大、中修范围或者需要更新改造的共用设施设备,及时编制维修、更新改造计划或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根据业主的决定,组织维修或者更新改造。

9.庭院灯、楼道灯、房间灯、车库灯、指示灯完好率不低于95%,按规定时间开关。

物业公司需承担1000元及以下灯具的更换维修工作,应储存常用备件,损坏的应在一天内修复,灯具需选用标准不低于原灯的节能灯具。

10.及时排除突发断电事故,无法立即排除的,紧急用电立即连接UPS电源供电,同时及时汇报业主,共同协调解决;在接到相关部门停水、停电通知后,及时通知业主,提前做好准备。

(七)后勤管理服务工作

后勤服务管理员,男,40岁以下,具备一定的后勤管理经验和办公网络设备应用知识和技能,具备2年以上相关从业经历。

为保障中心安全,该后勤服务管理员由业主会同物业公司进行考察,经试用合格后聘用,为确保稳定,工资待遇由业主牵头与物业公司商定,并按社会平均工资增幅调整,日常管理以物业公司为主。

业主根据工作任务需要,安排其工作,包括节假日和任务期间夜间加班,以上人员必须服从管理,认真执行。

工作内容为帮助潍坊市廉政教育中心做好后勤管理工作,维护中心日常办公秩序,保障中心安全运行,协助中心做好资产物资登记管理,根据中心安排协调做好餐饮住宿等服务工作,驾驶中心保障车辆承担来往接送任务,根据中心工作需要安排外出购买零星物品,配合专业信息化维保人员做好信息化管理工作,负责安防监控、门禁控制、卫星接收及有线电视、电话交换机,多媒体会议系统、防雷接地系统、办公自动化系统、会议音视频系统等的运行使用管理。

基本要求为:

1.由中心负责人和物业公司负责日常管理考核,中心有培训、会议及其他任务时,做好教室投影、扩音等工作。

2.遵守业主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建立健全中心物业管理制度和程序,制定各岗位工作职责。

4.及时排除故障,保障所有办公信息点的通信畅顺,各项设备系统正常运行。

5.协助中心全面抓好安全工作。

6.耐心、礼貌地接受客人的报修、投诉、求助、建议、问询、质疑等,及时向中心负责同志报告,协商处理,并做好记录,有回访制度。

(八)运行安全管理工作

物业公司全面负责市廉政教育中心的全部运行安全管理工作。

包括水电安全、消防安全、燃气安全、锅炉安全、电梯安全、空调安全、厨房安全、秩序安全以及员工人身安全。

物业公司负责与各专业维保单位签订安全维保管理合同,梳理排查安全隐患问题,制定防范措施,成立安全管理小组,明确职责责任,签订安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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