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配电网标准化建设改造创建活动验收细则初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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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配电网标准化建设改造创建活动验收细则初稿
配电网标准化建设改造创建活动验收细则
(试行)
一、总则
1.为规范公司配电网标准化建设改造创建活动,确保达到预期目标,特制定本验收细则。
2.本细则适用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市级供电公司及县级供电公司开展配电网标准化建设改造创建活动的验收工作。
二、验收必备条件
以下必备条件中任何一条不满足要求,均不得通过验收。
1.新建工程典型设计应用率、标准物料执行率均达到100%;项目竣工投产率100%。
2.城网10千伏配电线路联络率不低于70%、“N-1”比例不低于70%;农网居民户均配变容量不低于0.8kVA/户。
3.新建改造工程中节能变压器(S13及以上)应用率100%(高过载、调容变压器除外);分布式电源消纳率100%。
4.PMS2.0上线应用并通过实用化验收;工程管控系统全面应用;信息化系统需满足远程验收检查条件。
5.不发生五级及以上人身事故、不发生六级及以上电网、设备事件;不发生工程建设从业人员的廉洁问题,不发生因腐败导致的工程质量问题。
三、验收依据、内容及标准
(一)验收依据
配电网规划设计技术导则(Q/GDW1738-2012)
配电网技术导则(Q/GDW370-2009文号更新)
配电自动化技术导则(Q/GDW382-2009)
配电网运维规程(Q/GDW1519-2014)
配电自动化建设与改造标准化设计技术规定(Q/GDW625-2011)
生产管理信息系统配网业务需求功能规范(国家电网生[2009]124号文号更新)
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印发10kV柱上变压器台典型设计方案(2015版)的通知(国家电网运检〔2015〕838号)
配电网建设与改造立项技术原则(确定文号)
(二)验收内容
配电网标准化建设改造创建活动验收内容主要包括组织体系建设、标准化建设、建设改造成效、工程项目管理、信息化支撑五个方面。
组织体系主要从领导小组、工作小组等方面考核配电网标准化建设改造创建活动的组织结构以及职责情况;
标准化建设主要从典型设计执行、标准物料应用和施工工艺等方面考核工程建设是否符合国网公司对于工程建设的导向;
建设改造成效主要从网架结构、供电能力、供电质量、装备水平、绿色发展五个方面评价项目安排的合理性、有效性,以及建设改造活动的总体成效;
工程项目管理包括项目储备和过程管控两个方面,其中以“一图一表”为手段及目标考核项目储备管理水平,从组织保障、安全保障、质量控制及项目计划执行情况等方面考核项目过程管控能力;
信息化支撑注重提高生产管理系统(PMS)、工程管控系统等基础数据的完整程度,着重考核工程建设的流程化、数字化管理水平,为远程对相关指标进行准确性及真实性核查提供条件。
(三)验收评分标准
1.配电网标准化建设改造创建活动验收采用资料审查、系统检查、现场抽查三种方法,并根据本细则逐项打分。
资料审查:
对被验收单位提供的文档资料进行准确性和可操作性的抽查。
系统检查:
利用相关业务系统对被验收单位的指标进行准确性及真实性核查。
现场抽查:
对本细则要求的各项内容具体实施情况进行现场检查。
2.评分总分设定为900分,包括五个分项:
组织体系100分、标准化建设140分、建设改造成效320分、项目过程管控180分、信息化支撑160分。
3.通过验收的基本要求为:
总得分不得少于总分的85%(765分);分项得分不得少于该项标准分的80%。
四、申报程序
1.开展配电网标准化建设改造创建活动的县公司应依照本细则做好各项工作。
在自查合格后向上级地(市)公司报送验收申请报告(附件1)。
2.开展配电网标准化建设改造创建活动的地(市)公司应依照本细则做好各项工作,并及时组织开展对下级县公司的验收工作。
在自查合格后(包括对本地(市)公司自查合格和对下级县公司验收合格)向上级省公司报送验收申请报告(附件2)。
3.省(区、市)公司根据自验收结果,向总部运检部报送验收申请报告(附件3)。
五、验收程序
公司统一组织开展配电网标准化建设改造创建活动验收工作。
总部运检部负责公司系统配电网标准化建设改造创建活动验收的归口管理。
总部运检部收到省公司验收申请后,组织成立验收工作组,具体开展相关验收工作。
验收工作结束后,由工作组出具验收报告(附件4)。
总部运检部将对通过验收工程建设单位组织开展不定期的抽检、复验。
对不合格单位,将在公司系统进行通报,并责令限期整改,待整改完成后重新履行验收程序。
六、配电网标准化建设改造创建活动验收评分标准
1.必备条件
序号
评价项目及要求
查证方法
备注
1
新建工程典型设计应用率、标准物料执行率均达到100%;项目竣工投产率100%。
资料审查、系统检查、现场抽查
缺
一
不
可
2
城网10千伏配电线路联络率不低于70%、“N-1”比例不低于70%;农网居民户均配变容量不低于0.8kVA/户。
系统检查
3
新建改造工程中节能变压器(S13及以上)应用率100%(调容变压器除外);分布式电源消纳率100%。
资料审查、系统检查
4
PMS2.0上线应用并通过实用化验收;工程管控系统全面应用;信息化系统需满足远程验收检查条件。
系统检查
5
不发生五级及以上人身事故、不发生六级及以上电网、设备事件;不发生工程建设从业人员的廉洁问题,不发生因腐败导致的工程质量问题。
资料审查
备注:
(1)城网与农网以PMS2.0系统中的台账属性为准。
(2)重点城市是指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青岛、大连、厦门、宁波)和苏州市共30个城市。
(3)本次验收细则中农网不含农牧区配电网。
2.配电网标准化建设改造创建活动验收评分表
序号
评价项目及要求
标准分
查证方法
评分标准
及评分办法
自评分
实得分
备注
1
组织体系
100
1.1
建立省公司、地市公司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
50
1.1.1
建立省公司、地市公司配电网标准化建设改造创建活动领导小组,成员由省公司、地市生产管理等相关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地(市)公司生产主管领导组成。
领导小组职责明确,并落实责任。
20
资料审查
未建立组织机构扣12分,组织机构未能正常开展工作扣5-8分。
1.1.2
领导小组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30
资料审查
职责未明确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电网公司关于进行配电网标准化建设改造创建活动的相关文件及要求;
(2)审定配电网标准化建设改造实施方案;
(3)协调解决配电网标准化建设改造创建活动中的重大问题;
1.2
建立省公司、地市公司工作小组,明确工作职责
50
1.2.1
建立省公司、地市公司工作小组,明确配电网标准化建设改造创建活动工作小组工作职责,组长由生产管理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由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各地(市)公司生产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
20
资料审查
未建立组织机构扣12分,组织机构未能正常开展工作扣5-8分。
1.2.2
工作小组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30
资料审查
职责未明确每处扣2分,扣完为止。
(1)组织编制本公司配电网标准化建设改造实施方案及对下级单位的评审细则;
(2)指导和检查公司所属各单位实施配电网标准化建设改造创建活动。
按照本办法组织验收小组对所辖地(市)、县公司进行验收;
(3)组织协调配电网标准化建设改造创建活动中的相关问题;
2
标准化建设指标
140
2.1
典型设计应用率
≥95%
40
资料审查、系统检查、现场抽查
每低1%扣3分,低于80%得0分(新建工程未采用典型设计,得0分)
(0.8×(应用公司典设的新建工程数量/新建工程总数)+0.2×(应用公司典设的改造工程数量/改造工程总数))×100%
2.2
标准物料执行率
≥95%
60
系统检查
每低1%扣4分,低于80%得0分(新建工程未采用标准物料,得0分)
(采购标准物料数量/采购物料总数量)×100%
2.3
施工工艺达标率
40
现场抽查
随机抽取5个项目,每发现一处施工工艺不达标,扣1分。
施工工艺以《国家电网公司配电网施工检修工艺及验收规范》为准
3
建设改造成效
320
3.1
网架结构指标
100
220-110(35)千伏电网容载比:
重点城市城网:
1.8≤220-110(35)千伏电网容载比≤2.1;
其他城市城网、农网:
1.8≤220-110(35)千伏电网容载比≤2.2。
15
系统检查
1.8以下得0分,每超过上限0.1扣1分。
变电设备总容量(kVA)与对应的总负荷(kW)的比值。
10千伏线路平均供电半径:
重点城市城网:
≤5km;
其他城市城网:
≤8km;
农网:
≤15km。
25
系统检查
每超过10%扣5分,扣完为止。
(∑每个电源点到最远负荷点的距离)/电源点个数
3≤10千伏架空线路平均分段数≤5;
10
系统检查
3段以下得0分,每超过上限1段扣2分。
(∑单条线路分段数)/线路总条数
10千伏配电线路联络率:
重点城市城网:
100%;
其他城市城网:
≥90%;
农网:
≥30%。
30
系统检查
每降低1%扣2分,扣完为止。
(联络线条数/线路总条数)×100%
10(20)千伏电网N-1通过率:
重点城市城网:
≥90%;
其他城市城网:
≥80%;
20
资料审查、系统检查
每降低1%扣2分,扣完为止。
满足N-1的线路指该配电线路采用多分段、多连接方式,当其中某一区段线路故障停运时,在隔离故障后,能够将完好部分的用户负荷向有连接的临近线路转移,达到恢复供电的目的。
指标计算公式:
(满足N-1原则的线路条数/线路总条数)×100%
3.2
供电能力指标
80
10千伏配电线路重载比例
重点城市城网:
≤5%;
其他城市城网:
≤10%;
农网:
≤20%。
20
系统检查
每超出1%扣2分,直至扣完为止。
线路重载比例=重载线路条数之和/线路总条数。
重载线路指正常运行方式下配电线路年最大负载率达到或超过70%且持续1小时以上。
10千伏配变重载比例
重点城市城网:
≤5%;
其他城市城网:
≤10%;
农网:
≤30%。
20
系统检查
每超出1%扣2分,直至扣完为止。
配变重载比例=重载配变台数之和/配变总台数。
配电变压器年最大负载率达到或超过80%且持续2小时以上。
居民户均配变容量
重点城市城网:
≥3.0kVA/户;
其他城市城网:
≥2.0kVA/户;
农网:
≥1.0kVA/户。
20
系统检查
城网每降低0.1kVA/户,扣2分,扣完为止。
农网每低0.1kVA/户,扣10分。
居民可用配变容量/居民户数
400伏线路平均供电半径
重点城市城网:
≤250m;
其他城市城网:
≤400m;
农网:
≤500m。
20
资料审查、系统检查
每超出10%扣2分,直至扣完为止。
(∑配变到最远负荷点的距离)/配变总数
3.3
供电质量指标
80
城网95598用户低电压投诉率≤0.1%
20
系统检查
每升高0.01%,扣1分
城网95598投诉呼入电话中“低电压”工单数量/城网10千伏和低压用户总数
农网95598用户低电压投诉率≤0.5%
20
系统检查
每升高0.01%,扣1分
农网95598投诉呼入电话中“低电压”工单数量/农网10千伏和低压用户总数
城市区域用户故障平均停电时间
重点城市城网:
≤50分钟;
其他城市城网:
≤120分钟。
20
系统检查
重点城市城网每增加1分钟,扣2分;其他城市城网每增加1分钟,扣1分。
指标计算公式:
(1-城市用户平均停电时间/统计期间时间)×100%
其中:
用户平均停电时间=∑(每次停电持续时间×每次停电用户数)/总用户数
农村区域用户故障平均停电时间
≤240分钟
20
系统检查
每增加30分钟,扣1分,扣完为止。
指标计算公式:
(1-农网用户平均停电时间/统计期间时间)×100%
其中:
用户平均停电时间=∑(每次停电持续时间×每次停电用户数)/总用户数
3.4
装备水平指标
30
10(20)千伏城市架空线路绝缘化率
重点城市城网:
≥98%;
其他城市城网:
≥95%。
15
系统检查
每降低1%,扣1分,低于90%不得分。
(10(20)千伏城市架空绝缘线总长度/10(20)千伏城市架空线路总长度)×100%
配电自动化覆盖率
重点城市城网:
≥80%
农网。
。
。
15
系统检查
每降低1%扣0.5分,扣完为止。
(区域内符合终端配置要求的中压线路条数/区域内中压线路总条数)×100%,仅考核通过国网公司配电自动化实用化验收的城市,不含城市郊区。
3.5
绿色发展指标
30
10(20)千伏高损耗配变比例
重点城市城网:
≤1%;
其他城市城网:
≤1%;
农网:
≤10%。
20
系统检查
城网每降低0.1%扣1分。
农网每降低1%扣1分。
高损耗配变比例=S7(含S8)及更早期型号的配变压器台数之和/配变总台数。
分布式电源消纳率
100%
10
资料审查、系统检查
不符合要求得0分。
消纳的分布式电源年电量/分布式电源总发电量(去除用户自发自用电量)×100%
4
工程项目管理
180
4.1
“一图一表”
100
“一图”:
按照配电网标准化建设改造实施方案,准确编制2016至2018年配电网建设改造地理接线图(包括现状图、目标网架图)。
40
资料审查、系统检查
目标网架应符合《配电网规划设计技术导则》要求,目标网架图描述明确、清晰的得40分;有现状图和目标网架图,阐述不清楚的,酌情扣5-15分;没有明确现状图或目标网架图,得0分。
“一表”:
根据现状分析和目标网架,编制工程项目计划表。
30
资料审查、系统检查
工程项目计划表所列项目与目标网架不匹配,每一处扣2分。
一致性:
年度网架改造项目完成后应与目标网架图保持一致。
30
资料审查、系统检查
每有一处不一致扣1分,扣完为止。
4.2
过程管控
80
组织保障:
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资质合格。
20
系统检查、资料审查(抽查)
不完整或不明确的项,每缺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安全保障:
建设过程无人员及设备事故,安全措施到位,安全责任落实。
20
资料审查
不完整或不明确的项,每缺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质量控制:
设计施工资料完整正确、监理报告、质量检查、整改通知。
20
资料审查
不完整或不明确的项,每缺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项目计划执行情况:
年终竣工投产项目与投资下达项目应保持一致。
20
资料审查、系统检查
不完整或不明确的项,每缺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竣工投产项目/投资计划下达项目
5
信息化支撑
160
5.1
营配数据融合
60
公用配变营配对应一致率
20
系统检查
超过95%为40分,95%-90%为30分,90%-85%为20分,85%-80%为10分,低于80%不得分
公用配变营配对应一致率=2×完成对应公变总数/(营销公变总数+PMS公变总数)
公用配变运行数据采集率
20
系统检查
超过90%为20分,90%-80%为15分,80%-70%为10分,70%-60%为5分,低于60%不得分
公用配变运行数据采集率=完成运行数据采集公变总数/PMS公变总数
公用配变运行数据完整率
20
系统检查
超过90%为20分,90%-80%为15分,80%-70%为10分,70%-60%为5分,低于60%不得分
公用配变运行数据完整率=实际采集数据量点数/应采集数据量总点数
5.2
PMS2.0基础数据完整程度
60
单线图资料完整程度
20
系统检查
随机抽取10附图,完整度超过90%为8分,90%-80%为6分,80%-70%为2分,低于70%不得分
配网中压设备台帐完整程度
20
系统检查
随机抽取设备,完整度超过90%为8分,90%-80%为4分,低于80%不得分
低压设备台账完整程度
20
系统检查
随机抽取设备,完整度超过90%为8分,90%-80%为4分,低于80%不得分
5.3
配网工程管控模块
40
工程管理阶段信息维护完整性
20
系统检查
及时维护项目立项、设计招标、物资采购、施工、监理、审计、结算、决算等环节信息,每发生一次应维护信息缺失或错误扣1分。
进度数据上报及时性
20
系统检查
按照国网公司规定时限上报工程进度,每发生一次上报不及时扣5分,扣完为止。
注:
所有指标计算均以申报验收日前连续3个月的数据进行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