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造价基础知识培训(1正式)1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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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造价基础知识

课程培训讲义

第一章建设工程造价相关法规与制度

第一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一、建筑法

(一)建筑许可

建筑许可包括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和从业资格两个方面。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1)施工许可证的申领。

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2)施工许可证的有效期限。

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

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3个月。

(3)中止施工和恢复施工。

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1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

中止施工满1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

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6个月的,应当重新办理开工报告的批准手续。

2、从业资格

(1)单位资质。

从事建筑活动的施工企业、勘察、设计和监理单位,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资质条件,划分为不同的资质等级。

(二)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

1、建筑工程发包

(1)发包方式。

建筑工程依法实行招标发包,对不适于招标发包的可以直接发包。

(2)禁止行为。

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

2、建筑工程承包

(1)承包资质。

(2)联合承包。

共同承包的各方对承包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

两个以上不同资质等级的单位实行联合共同承包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

(3)工程分包。

除总承包合同中已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

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

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4)禁止行为。

转包、肢解分包、不具备资质条件、分包商再分包。

(三)建筑工程监理

(四)建筑安全生产管理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和群防群治制度。

施工现场安全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

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

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没有设计方案的,不得施工。

(五)建筑工程质量管理

工程设计的修改由原设计单位负责,建筑施工企业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

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

二、合同法

(一)合同的主体

1、自然人

2、法人

法人具备的条件:

依法成立;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其他组织

(二)合同的基本原则

1、平等原则

2、自愿原则

3、公平原则

4、诚实信用原则

5、合法原则

(三)合同法的构成

总则、分则和附则三部分组成。

三、招标投标法

(一)招标

1、招标的条件和方式

(1)招标的条件

(2)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2、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

招标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其他规定

招标人设有标底的,标底必须保密。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20日。

(二)投标

1、投标文件

(1)投标文件的内容。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

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投标文件的送达。

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

投标人少于3人的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

2、联合投标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承担连带责任。

3、其他规定

(三)开标、评标和中标

1、开标

开标应当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2、评标

3、中标

四、仲裁法

1、仲裁的基本原则

(1)当事人意思自愿原则;

(2)根据事实、符合法律、公平合理地解决纠纷的原则;

(3)独立公正原则;

(4)一裁终局原则。

2、仲裁协议

3、仲裁程序

4、撤销仲裁裁决

五、安徽省法规、办法

(一)安徽省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1、招标

(1)招标的条件和方式

1)招标的条件。

建设单位应当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招标申请。

2)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2)招标文件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编制招标文件,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3)其他规定

2、投标

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建筑工程造价2%,并且最高不得超过80万。

3、开标、评标和中标

(1)开标。

投标书无效情形。

(3)中标。

建设单位应当在确定中标单位后5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二)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造价包括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第二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制度

一、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体制

1、政府部门的行政管理

2、行业协会的自律管理

按照“客观、公正、合理”和“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要求贯彻执行。

二、建设工程造价专业人员资格管理

(一)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

未取得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人员,不得以注册造价工程师的名义从事工程造价活动。

1、资格考试。

2、注册

取得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的人员,经过注册方能以造价工程师的名义执业。

初始注册的有效期为4年。

3、执业

(1)执业范围

(2)权利和义务

4、继续教育

继续教育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每一注册有效期各为60学时。

(二)造价员从业资格制度

1、资格考试

考试合格者,由各管理机构、专业委员会颁发由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统一印制的《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

2、从业

造价员应在本人承担的工程造价业务文件上签字、加盖专用章,并承担相应的岗位责任。

3、资格证书的管理

(1)证书的检验。

原则上每三年检验一次,验证的内容为本人从事工程造价工作的业绩、继续教育情况、职业道德等。

(2)验证不合格或注销资格证书和专用章。

(7种情形)

4、继续教育

造价员每3年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原则上不得少于30小时。

5、自律管理

造价员职业道德准则。

(7个方面)

(三)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实施细则

1、资格考试

2、造价员的管理

(2)造价员享有的权利(7条)。

(3)造价员应当履行的义务(7条)。

3、从业变更

应在变更之日起30天内办理变更手续。

4、继续教育

造价员每3年接受的继续教育时间不应少于30学时。

5、资格证书验证

每3年验证一次。

验证不合格、注销造价员资格证书和专用章的情形。

三、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应当遵循独立、客观、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一)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1、甲级资质标准。

(注意数据)

2、乙级资质标准

(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业务承接

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可以从事工程造价50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各类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三)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法律责任

1、资质申请或取得的违规责任

2、经营违规的责任

3、其他违规责任

第二章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第一节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概述

一、建设工程项目的组成与分类

(一)建设工程项目的组成

1、单项工程

具有独立的设计文件,竣工后可以独立发挥生产能力或效益的一组配套齐全的工程项目。

2、单位工程

具备独立施工条件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建筑物及构筑物。

3、分部工程

4、分项工程

(二)建设工程项目的分类

1、按建设性质划分

新建项目、扩建项目、改建项目、迁建项目和恢复项目。

2、按投资作用划分

生产性建设项目和非生产性建设项目。

3、按项目规模划分

基本建设项目分为大型、中型、小型三类;更新改造项目分为限额以上和限额以下两类。

4、按项目的投资效益划分

竞争性项目、基础性项目和公益性项目。

5、按项目的投资来源划分

政府投资项目和非政府投资项目。

二、工程项目建设程序

工程项目建设程序是指工程项目从策划、评估、决策、设计、施工到竣工验收、投入生产或交付使用的整个建设过程中,各项工作必须遵循的先后工作顺序。

(一)投资决策阶段工作内容

1、编报项目建议书

论述其建设的必要性、建设条件的可行性和获利的可能性。

政府投资项目,根据建设规模和限额划分分别报送有关部门审批。

对于企业不使用政府资金投资建设的项目,项目实行核准制或登记备案制。

2、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技术上是否可行和经济上是否合理进行科学的分析和论证。

3、项目投资决策审批

实行审批制、核准制和备案制。

(1)政府投资项目:

审批制。

(2)非政府投资项目:

核准制、备案制。

(二)实施阶段工作内容

1、工程设计

(1)工程设计阶段及内容

1)初步设计。

不得随意改变被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所确定的建设规模、产品方案、工程标准、建设地址和总投资等控制目标。

如果初步设计提出的总概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的10%以上或其他主要指标需要变更时,应说明原因和计算依据。

2)技术设计

3)施工图设计

(2)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查。

施工图一经审查批准,不得擅自进行修改,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进行涉及审查主要内容的修改时,必须重新报请原审批部门。

2、建设准备

3、施工安装

新开工时间的确定:

破土开槽;打桩;土方、石方。

4、生产准备

生产准备工作一般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招收和培训生产人员。

(2)组织准备。

(3)技术准备。

(4)物资准备。

(三)交付使用阶段工作内容

1、竣工验收

(2)竣工验收的准备工作

1)整理技术资料

2)绘制竣工图

3)编制竣工决算

(4)竣工验收备案

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2、项目后评价

项目后评价的基本方法是对比法。

(1)效益后评价。

具体包括经济效益后评价、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后评价、项目可持续性后评价及项目综合效益后评价。

(2)过程后评价

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及其主要内容

(一)项目管理及其知识体系

1、项目管理的概念

是指在一定的约束条件下,为达到项目目标而对项目所实施的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的过程。

2、项目管理知识体系

项目管理知识体系包括9个知识领域,即:

范围管理、时间管理、成本管理(资源规划、成本估算、成本预算、成本控制)、质量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沟通管理、采购管理、风险管理(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对策、风险控制)和综合管理。

(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及其发展趋势

1、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概念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任务是控制项目目标(造价、质量、进度),最终实现项目的功能,以满足使用者的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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