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卫生计生委行政审批事项与流程一.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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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卫生计生委行政审批事项与流程一
怀化市卫生计生委行政审批事项与流程
(一)
医疗机构设置审批
事项名称
医疗机构设置审批与执业(变更)登记
子项名称
医疗机构设置审批
办件类型
□转报件■承诺件□即办件
是否转报上级机关
□是■否
转报单位
是否前置审批
□是■否
前置审批单位
是否联合审批
□是■否
联合单位
是否包含特别程序
■是□否
特别程序
□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专家评审□其它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其它办事服务事项
许可对象
符合规定条件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社会组织。
许可依据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九条、第十一条
是否收费
□是■否
许可数量
□无限制■有限制,限制数量《怀化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法定期限
30个工作日。
许可条件
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八条:
设置医疗机构应当符合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医疗机构基本标准。
许可程序
一、受理
(一)岗位责任人:
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的怀化市卫生计生委窗口工作人员。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办理。
行政机关对申请人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
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3、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4、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5、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行政许可申请。
行政机关受理或者不予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应当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二、审查
(一)岗位责任人:
怀化市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科或中医药管理科工作人员。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1、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2、对申请资料符合条件和标准的,进入现场审查。
3、对现场评审(验收)合格、申请材料核查符合规定要求的,提出审查同意意见;对不符合设置条件的,将其申请材料退回怀化市卫生计生委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并及时告知申请者。
4、符合设置条件的,报市卫生计生委委务会讨论。
三、决定
(一)岗位责任人:
主任分管副主任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根据审查意见对申请机构作出是否同意设置的决定。
1、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批准同意设置。
2、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作出不批准设置的决定。
四、公示
(一)岗位责任人:
市卫生计生委行政审批科工作人员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对受理的医疗机构设置申请要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设置医疗机构的类别、执业地址、诊疗科目、床位(牙椅、观察床),以及设置人和设置申请人名称、符合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情况等,公示期间接到举报或提出异议的,要及时组织查实,未查实前不得批准设置。
五、制作许可文书
(一)岗位责任人:
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的怀化市卫生计生委窗口工作人员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制作《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六、送达与告知
(一)岗位责任人:
市卫生计生委驻市政务中心窗口的工作人员。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1、通知申请人前来窗口办理有关手续,并将审批结果在窗口公示。
2、未被许可的,向申请人送达《怀化市卫生计生委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权利。
办理环节信息
办理环节
承诺办理时限
进行特别程序
执行人
所在部门
职务
受理
1个工作日
□是■否
窗口工作人员
政务中心卫生计委窗口
科员
初审
1个工作日
□是■否
科室工作人员
医政医管科或中医药管理科
科员
复审(专家评审)
4个工作日
□是■否
科室负负责人
医政医管科或中医药管理科
科长
决定
2个工作日
□是■否
审签
分管业务领导
市卫生计生委
副主任
3个工作日
□是■否
审签
分管审批领导
4个工作日
□是■否
决定
委主要领导
市卫生计生委
主任
公示
5个工作日
□是■否
审批科负责人
行政审批服务科
科长
办结告知
1个工作日
□是■否
窗口工作人员
政务中心卫生计委窗口
科员
提交材料信息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表格/证照/文件/其它)
份数
1
医疗机构设置申请书。
文件
1
2
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
文件
1
3
申请人资质证明、验资证明材料。
文件
1
4
选址报告和建筑、设计平面图以及医疗机构土地使用;消防验收等资料。
表格
1
5
法人相关证件(身份证、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公立医疗机构另需法人任职文件)。
其它
1
6
医疗机构分类申请表、医疗机构名称申请核定表
表格
1
怀化市卫生计生委行政审批事项与流程
(二)
医疗机构执业登记
事项名称
医疗机构设置审批与执业(变更)登记
子项名称
医疗机构执业登记
办件类型
□转报件■承诺件□即办件
是否转报上级机关
□是■否
转报单位
是否前置审批
■是□否
前置审批单位
是否联合审批
□是■否
联合单位
是否包含特别程序
■是□否
特别程序
□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专家评审□其它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其它办事服务事项
许可对象
取得《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社会组织。
许可依据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十七条,第二十条。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条。
是否收费
□是■否
许可数量
□无限制■有限制,限制数量《怀化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法定期限
45个工作日。
许可条件
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申请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2、符合医疗机构的基本标准。
3、有适合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4、有与其开展的业务相适应的经费、设施、设备和专业卫生技术人员。
5、有相应的规章制度。
6、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登记机关在受理医疗机构执业登记申请后,应当按照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的条件和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时限进行审查和实地考察、核实,并对有关执业人员进行消毒、隔离和无菌操作等基本知识和技能的现场抽查考核。
经审核合格的,发给《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审核不合格的,将审核结果和不予批准的理由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
许可程序
一、受理
(一)岗位责任人:
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的怀化市卫生计生委窗口工作人员。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办理。
行政机关对申请人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
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3、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4、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5、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行政许可申请。
行政机关受理或者不予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应当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二、审查
(一)岗位责任人:
市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科或中医药管理科工作人员。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1、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2、对符合许可条件和标准的,进入现场查勘。
3、对不符合许可条件的,将其申请材料退回怀化市卫生计生委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并及时告知申请者。
三、专家评审
(一)岗位责任人:
市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科或中医药管理科工作人员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1、看机构现场是否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
2、对其从业技术人员进行考核,看是否达到规定的技术资质要求。
3、对符合许可条件的机构,提出书面审查意见,报主管领导审批。
(三)专家评审
1、医疗机构的组织结构、人员配备
2、医疗机构的仪器、设备配备
3、医疗机构的污水、污物、粪便处理方案
4、医疗机构的通讯、供电、上下水道、消防设施情况
5、医疗机构的服务方式、时间、诊疗科目和床位编制
三、决定
(一)岗位责任人:
主任分管副主任。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根据审查意见对申请机构作出是否准予开办医疗机构的决定。
1、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作出准予执业登记的决定。
2、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作出不予执业登记的决定。
四、制作许可文书
(一)岗位责任人:
市政务服务中心卫生计生委窗口工作人员。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制作《医疗执业许可证》。
五、送达与告知
(一)岗位责任人:
市卫生计生委驻市政务中心窗口的工作人员。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1、通知申请人前来窗口办理有关手续,并将许可结果在窗口公示。
2、申请人按规定标准缴纳许可费用。
3、制作《怀化市卫生计生委行政许可决定送达回执》,由申请人在领取许可文书时签字。
4、未被许可的,向申请人送达《怀化市卫生计生委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权利。
办理环节信息
办理环节
承诺办理时限
进行特别程序
执行人
所在部门
职务
受理
1个工作日
□是■否
窗口工作人员
政务中心卫生计委窗口
科员
初审
4个工作日
□是■否
工作人员
医政医管科或中医药管理科
科员
复审(含专家评审)
15个工作日
■是□否
科室负责人
医政医管科或中医药管理科
科长
决定
2个工作日
□是■否
审签
分管业务领导
市卫生计生委
副主任
3个工作日
□是■否
审签
分管审批领导
5个工作日
□是■否
决定
委主要领导
市卫生计生委
主任
办结告知
1个工作日
□是■否
窗口工作人员
政务中心卫生计委窗口
科员
提交材料信息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表格/证照/文件/其它)
份数
1
医疗机构申请执业(变更)登记注册书(一式两份)
2
2
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或设置医疗机构备案回执;
文件
1
3
医疗机构用房产权证明或者使用证明;
文件
1
4
医疗机构建筑设计平面图;
图纸
5
验资证明、资产评估报告;
文件
1
6
医疗机构规章制度;
文件
1
7
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以及各科室负责人名录和有关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复印件;
8
省卫生计生委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如医疗垃圾处置方案或合同、医疗废水排放合格证、消防安全合格证明、环保评估等)
其它
1
怀化市卫生计生委行政审批事项与流程(三)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校验(年检)
事项名称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校验(年检)
子项名称
办件类型
□转报件■承诺件□即办件
是否转报上级机关
□是■否
转报单位
是否需要前置审批
□是■否
前置审批单位
是否联合审批
□是■否
联合单位
是否包含特别程序
■是□否
特别程序
□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专家评审□其它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其它管理服务事项
许可对象
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单位
许可(办理)依据
一、《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22条,100张床位以上医疗机构为3年校验一次;100张床位以下的医疗机构校验期为1年。
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
是否收费
□是■否
许可数量
□无限制■限制数量《怀化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法定期限
30个工作日
许可条件
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湖南省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要求。
许可(办理)程序
一、受理
(一)岗位责任人:
市卫生计生委窗口工作人员。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办理。
行政机关对申请人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
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3、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4、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5、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行政许可申请。
行政机关受理或者不予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应当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二、审查
(一)岗位责任人:
怀化市卫生计生委医政科和中医药管理科工作人员。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1、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2、对符合许可条件和标准的,进入现场评审。
3、对不符合许可条件的,将其申请材料退回怀化市卫生计生委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并及时告知申请者。
(三)现场评审。
1、查验医疗机构定期检查及日常监管的情况。
①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情况;②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情况;③医德医风与行业行风建设情况;④医疗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情况;⑤执行临床路径管理、单病种费用控制和医疗收费情况;⑥执行医疗广告管理法规的情况;⑦医疗安全管理与医疗纠纷处置情况;⑧医务人员依法执业、规范执业情况;⑨医务人员绩效考核管理情况;⑩医疗机构科室设置及人员配备情况。
2、组织专家现场评审医疗机构执业情况,是否达到有关要求。
①检查核实医疗机构基本标准的执行情况;②检查核实诊疗项目注册、执业人员资格、开展医疗诊疗技术准入情况;③检查核实机构与人员依法执业情况;④检查核实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及整改情况;⑤检查核实医疗质量与安全保障措施的落实情况;
3、符合校验条件的医疗机构,提出书面审查意见,报主管领导审批。
三、决定
(一)岗位责任人:
主任、分管副主任。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根据审查意见对申请机构作出是否校验合格的决定。
1、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作出准校验合格的决定。
2、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作出暂缓校验的决定。
四、制作许可文书
(一)岗位责任人:
市政务服务中心卫生计生委窗口工作人员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在《医疗执业许可证》副本作出“校验合格”结论
五、送达与告知
(一)岗位责任人:
市政务服务中心卫生计生委窗口工作人员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1、通知申请人前来窗口办理有关手续,并将办理结果在窗口公示。
2、制作《医疗机构校验合格通知书》,由申请人在领取文书时签字。
3、暂缓校验的,向申请人送达《怀化市卫生计生委医疗机构暂缓校验决定书》,并同时下发整改通知书,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听证,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权利。
办理环节信息
办理环节
承诺办理时限
进行特别程序
执行人
所在部门
职务
受理
1个工作日
□是■否
窗口工作人员
政务中心卫生计委窗口
科员
初审
5个工作日
□是■否
工作人员
医政医管科或中医药管理科
科员
复审(专家评审)
5个工作日
□是■否
科室负责人
医政医管科或中医药管理科
科长
决定
5个工作日
□是■否
分管审批领导
市卫生计生委
副主任
办结告知
1个工作日
□是■否
窗口工作人员
政务中心卫生计委窗口
科员
提交材料信息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表格/证照/文件/其它)
份数
1
《湖南省医疗机构校验申请书》(一式两份);
表格
2
2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及其复印件;
证照
1
3
校验期内的执业报告;
其它
1
4
校验期内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情况;
文件
1
5
校验期内接受卫生行政部门检查、考核、评估的结果及整改情况;
其它
1
6
校验期内发生的医疗民事赔偿(补偿)情况(包括医疗事故)以及卫生技术人员违法违规执业及其处理情况;
其它
1
7
消防、环保部门出具的验收意见、污水监测报告;
其他
8
校验期内房屋变更情况。
其它
1
怀化市卫生计生委行政审批事项与流程(四)
医师执业(含中医医师)证书核发
事项名称
权限内医疗从业人员资格核准
子项名称
医师(含中医师)执业注册及执业证书核发
办件类型
□转报件■承诺件□即办件
是否转报上级机关
□是■否
转报单位
是否前置审批
□是■否
前置审批单位
是否联合审批
□是■否
联合单位
是否包含特别程序
□是■否
特别程序
□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专家评审■其它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其它办事服务事项
许可对象
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以及在其它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批准注册的执业医师拟在本行政部门批准的机构执业的申请人
许可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1998年6月26日主席令第5号公布)第13条
是否收费
□是■否
许可数量
■无限制□有限制,限制数量
法定期限
30个工作日
许可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十三条、第十五条和《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第四条、第五条规定的条件。
许可程序
一、受理
(一)岗位责任人:
市政务服务中心卫生计生委窗口工作人员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照《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作出处理
二、审查
(一)岗位责任人:
医政医管科、中医药管理科工作人员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1、按照许可条件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
①审查申请人是否有《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第五条规定中不予注册的情形。
②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注册条件。
2、提出书面审查意见,报主管委领导审批。
三、决定
(一)岗位责任人:
主管委领导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根据审查意见作出是否准予注册的决定
1、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作出准予注册的决定;
2、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作出不予注册的决定。
四、制作许可文书
(一)岗位责任人:
市政务服务中心卫生计生委窗口工作人员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根据主管委领导的决定核发制作《医师执业证书》,并将许可文书交市政务服务中心卫生计生委窗口
五、送达与告知
(一)岗位责任人:
市政务服务中心卫生计生委窗口工作人员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通知申请人前来窗口办理有关手续,不予许可的,告知申请人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办理环节信息
办理环节
承诺办理时限
进行特别程序
执行人
所在部门
职务
受理
1个工作日
□是■否
窗口工作人员
政务中心卫生计生委窗口
科员
初审
5个工作日
□是■否
工作人员
医政医管科或中医药管理科
科员
复审
5个工作日
□是■否
科室负责人
医政医管科或中医药管理科
科长
决定
5个工作日
□是■否
委主要领导
卫生计生委
主任
办结告知
1个工作日
□是■否
窗口工作人员
政务中心卫生计生委窗口
科员
提交材料信息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表格/证照/文件/其它)
份数
1
医师执业注册或变更申请审核表
其它
1
2
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两张(本行政机关批准的医疗机构之间变更执业地点的仅需提供《医师执业证书》,不需提供照片)
其它
1
3
《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变更执业地点的不需提供)
其它
1
4
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变更执业地点不需提供)
其它
1
5
申请人身份证明(变更执业地点的不需提供)
其它
1
6
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拟聘用证明
其它
1
7
省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其它
1
8
重新申请注册者,还应提交医师重新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和我委指定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或组织出具的业务水平考核结果证明
其它
1
9
获得执业医师资格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后二年内未注册者,还应提交市卫生计生委指定的机构考核合格的证明
其它
1
10
变更执业范围者,需提交下列材料:
①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医师变更执业范围申请表;
②《医师资格证书》及《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③与拟变更的执业范围相应的高一层次毕业学历或者专业进修合计满两年证明;
④聘用单位同意变更执业范围的证明
其它
1
怀化市卫生计生委行政审批事项与流程(五)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许可
事项名称
权限内医疗机构设置许可及技术服务准入
子项名称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
办件类型
□转报件■承诺件□即办件
是否转报上级机关
□是■否
转报单位
是否前置审批
□是■否
前置审批单位
是否联合审批
□是■否
联合单位
是否包含特别程序
■是□否
特别程序
□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专家评审□其它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其它办事服务事项
许可对象
开展婚前医学检查、助产技术、施行结扎手术和终止妊娠手术的医疗保健机构
许可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三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第三十四条、三十五条;
3、《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办法》第三十五条;
4、《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及人员资格管理办法》。
是否收费
□是■否
许可数量
□无限制■有限制,限制数量符合区域卫生规划
法定期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
14个工作日
许可条件
1、符合当地医疗保健机构设置规划;
2、已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