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普惠性托育服务发展优惠政策.docx
《支持普惠性托育服务发展优惠政策.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支持普惠性托育服务发展优惠政策.docx(3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支持普惠性托育服务发展优惠政策
一、土地、规划政策
1.允许教育、医卫、福利等用地类别用于发展托育服务,优先安排年度用地指标,区分营利性和非营利性,优先安排土地利用计划。
2.托育用地出让评估价按同类地段教育、医卫、福利等用地评估价评估后确定。
土地可以抵押,不可变更土地类别,若企业退出,可由其他托育企业承接。
3.在不调整规划的情况下,支持企业将租用的厂房、医院、校舍、办公用房、培训、疗养设施等改扩建成托育设施。
二、报批建设政策
4.推动最多跑一次改革,依法简化托育机构开办申报程序,切实提高企业办证效率。
5.对于托育企业开展连锁化、专业化服务的,在协议明确范围内设单个服务实体,实行备案制,不再单独报批,可合并到总公司统一纳税。
6.采用以奖代补等形式支持普惠性托育机构发展,被评为一级(五星)、二级(四星)、三级(三星)的托育机构和被评为省示范、市示范、区示范托育机构,给予适当奖励。
7.托育机构用电、用水、用气、用热按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托育机构申请办理电、水、气、热等业务,实行限时办结制度。
三、财税优惠政策
8.为社区提供托育服务的机构,提供社区托育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
房屋、土地用于提供社区托育服务的,免征契税。
用于提供社区托育服务的房产、土地,免征不动产登记费、耕地开垦费、土地复垦费、土地闲置费。
用于提供社区托育服务的建设项目,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9.为社区提供托育服务的机构自有或其通过承租、无偿使用等方式取得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四、人才支持政策
10.将托育从业人员列入政府补贴性培训目录,把托育从业人员纳入政府职业技能培训计划,按规定落实职业技能培训补贴。
五、卫生、消防支持政策
11.充分发挥区妇幼保健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妇幼保健人员的作用,对托育机构进行卫生保健和养育照护业务指导;区疾控中心对辖区内托育机构提供疾病防控、传染病监测等技术支持。
12.做好托育机构消防审批服务,开设绿色通道,对试点项目采用一事一议,提高审批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