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承包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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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承包管理制度(初稿)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合格承包方管理

第三章  工程承包运作程序

第四章          合同管理

第五章          预(结)算管理

第六章          现场签证管理

第七章          财务管理

第八章          生产管理

第九章         设备管理

 第十章         技术管理 

第十一章  质量管理

第十二章  安全管理

第十三章  承包单位的考核

 

 

 

工程承包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 则

 

1.总则

1.1目的

为适应总承包管理模式下工程承包管理的要求,满足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的需要,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为正确地选择、组织及管理承包单位,保证所选承包单位在能力上胜任,在经济上合理,在风险上可控,在进度上合理,质量上达标而特制定本办法。

1.2适用范围

1.2.1公司承揽工程项目的承包管理;

1.2.2公司与外单位联合投标项目的承包管理;

1.2.3公司内部承包工程管理参照执行。

1.3职责及权力

1.3.1公司职责及权力

(1)为规范公司工程承包管理工作,择优选择工程承包单位,培养长期战略合作伙伴,提高工程承包管理水平,切实维护企业的全局利益,公司成立工程承包管理领导小组,对公司的承包工作进行统一管理。

公司领导任组长,成员由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日常工作由计划经营部负责。

工程承包管理领导小组是公司常设机构,其职责是全面负责公司工程承包管理工作。

公司工程分包管理领导小组具有工程承包的决策权,承包项目的审批权,承包队伍监督权、考评权,承包队伍等级评定权等。

未经公司工程承包管理领导小组书面批准,工程项目均不得擅自承包。

(2)公司相关部门按专业对口管理的原则,在公司工程承包管理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对承包方及承包工程进行监督和管理。

(3)计划经营部在公司工程承包管理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在公司合格承包方中通过招标和议标选择施工队伍,签订承包合同,工程部对承包方和其所承包的工程在工程进度、安全、技术、质量、材料、设备、现场文明施工等方面进行管理。

 

第二章合格承包方管理

 

2.合格承包方管理

2.1合格承包方

2.1.1选用原则

(1)长期合作的原则 

选用的合格承包方必须符合公司的长期发展战略,避免短期行为。

只有经过长期合作,才能彼此信任,互相帮助,达到共同发展的目标。

因此选择分包队伍一定要保持相对稳定。

(2)优势互补的原则

重点选择一批实力较强、专业技术水平高、业绩佳、资信好,且愿与我公司同舟共济,荣辱与共的承包方,提高公司的整体施工能力及水平。

(3)互惠互利的原则

双方只有通过互惠互利的合作,才能达到“双赢”的目的,这是双方长期合作、共同发展的前提。

(4)动态更新的原则

根据承包方履行合同情况,公司工程承包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对承包方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评价,根据考评结果,实行优胜劣汰,动态更新。

2.1.2合格承包方等级

公司年度合格承包方分为“A、B、C”三个等级。

(1)“A”级合格承包方为公司工程承包施工的主力队伍,是公司工程建设的重要合作伙伴,在公司工程承包中享有优先权和相关优惠政策。

有关建造师、安全员、技术人员,发包人将协助其参加职业培训,考证等工作,增强综合施工作业能力。

(2)“B”级合格承包方应具有较强的专业施工能力,为公司工程承包施工的中坚力量。

(3)“C”级合格承包方应具有相应的专业施工能力,为公司工程承包施工的补充力量。

2.1.3合格承包方评审标准

(1)“A”级合格承包方

a、近几年来与我公司有二项承包工程施工良好业绩,施工进度快、质量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守合同、重信用;

b、项目经理施工经验丰富,管理能力强,业绩佳;

c、技术、质量、安全、生产等专业管理力量较强,具有独立组织工程施工能力;

d、专业技术工人水平高,工种比例适当,持证人员数量满足施工要求;

e、能够提供施工所需要的装备;

f、财务状况良好;

(2)“B”级合格承包方

a、具有较好的履约能力和信誉;

b、具有与工程项目相适应的机具、装备及各类专业管理人员、技术工人,相关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证书;

c、具有独立施工能力,能保证施工进度、质量、安全;

(3)“C”级合格承包方

a、能够履行合同;

b、具有与工程项目相适应的机具、装备及各类专业管理人员、技术工人;

c、具有一定的专业施工能力;

2.2合格承包方评审

2.2.1承包商,按以下程序审批:

(1)工程公司经理根据承包单位资料向公司工程承包管理领导小组成员提供分包方的基本情况表。

(2)需要时,公司工程承包管理领导小组派员对推荐的承包方进行全面考察,收集相关材料,提交考察报告。

(3)公司工程承包管理领导小组成员按2.1.3评审标准对承包方进行评级,经公司总经理审批。

2.2.2考核的主要内容

(1)承包方的“三证一绩”,即承包人的建造师证、技术人员的相关证明、安全员证原件和施工业绩、合同。

(2)承包方的项目经理、技术人员、工种技术带头人以及队伍素质等方面的情况。

(3)承包方的技术装备状况。

(4)承包方以往履约情况。

(5)承包方财务状况。

2.2.3对承包方的考核采取提供资料审查、施工业绩审查或公司工程承包管理领导小组组织有关人员实地考查三种方式。

2.2.4经公司评审合格,列入年度合格分包方名单,有效期为两年,到期之后按本规定重新评审。

2.2.5合格承包商三个等级采取动态管理,每年根据其参与我公司工程项目施工竣工评价情况实行升、降级制度。

施工业绩好的单位升级,施工业绩差的单位降级,当年未承建我公司工程承包项目施工的单位不调级。

2.3合格承包方的管理原则

2.3.1将“A”级承包方视同为公司的二级单位进行管理,参照公司对项目部的管理方法和模式,从制度制定、任务分配、人力资源管理、安全管理、工程管理、经营管理等各方面建立对承包方进行管理的机制。

通过各种方法引导“A”级承包方提升各方面的管理层次,培养好各方面的管理人员,建立与公司接轨的管理网络。

           

第三章工程承包运作程序

 

3.工程承包运作程序。

3.1工程总承包合同签订后,计划部应在5天内组织合同、工程量清单交底,有意向承包该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承包方)部应在缴纳项目履约金或银行履约保函之后5天内完成图纸会审,在对施工任务进行详细的分析基础上,确定需要分包工程项目施工方案,5天内向计划部上报《分包工程施工方案》,其内容应该包括分包方在本项目工程当中的工程量清单报价,拟投入的机械设备、人员、周转资金、进度安排、临时设施、分项工程施工方法、技术质量控制措施等,并且发包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仅供分包方参考,承包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报价发包方视为承包方已经默认的工程量清单,在工程项目总承包合同范围之内不可以再变动。

3.2计划经营部根据在(待)建工程进展情况统一平衡,在5天内对项目经理部(承包方)报送的《承包工程施工方案》在全公司范围内进行任务平衡,将《承包工程施工方案》送公司工程承包管理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3.3公司工程承包管理领导小组经讨论后确定需对外承包的工程项目,以书面形式通知项目经理部(承包方),并从公司内部确定该工程项目包保负责人(项目包保负责人绩效考核与项目经营情况挂钩)。

3.4项目包保负责人的主要职责是在项目经营运作过程中,维护公司利益,严格贯彻本《管理办法》,保障所包保项目社会与经济效益、质量、安全文明、进度等几大控制目标的实现。

协调承包人与公司各部门的工作,协调建设单位、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承包人之间的工作。

第四章 合同管理

4.合同管理

4.1公司对外发包合同一律使用公司“合同专用章”。

使用其它合同章或基层单位(项目部)行政章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公司财务部门不得付款,由此引起的责任及后果由合同签订者自行承担。

4.2承包合同签订实行集中管理。

公司对外承包工程合同由计划经营部统一组织签章。

4.3签订承包合同的条件:

4.3.1该承包项目己经公司工程承包管理领导小组审批;

4.3.2工程承包合同约定价格不高于公司工程承包指导价格;特殊情况下应办理完公司主管部门及领导单项价格审批手续;

4.4办理完公司承包有关审批手续后10天内与承包方订合同。

4.5承包工程原则上不付预付款。

4.6承包合同内容不得与总承包合同有抵触。

遵循总承包合同的工程承包价加变更、市场价格变动浮动、工期顺延、付款进度不超前、进度工程验收付款、竣工工程验收付款等框架原则。

公司视项目情况,尽量不安排材料供应。

4.7承包工程合同建议采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标准合同文本。

4.8承包合同的签订必须严肃、规范。

标准合同文本所规定的合同条款必须明确填写,并做到字迹工整,用语规范。

4.9承包合同必须明确规定委托施工的详细内容(或将工程量清单附后)。

4.10承包合同的签字者,必须持有公司法人委托代理证书,并严格按照委托权限签约,严禁无证签约或越权签约,否则所签合同均为无效合同,公司不予承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失由签字者本人自负。

同时,发包合同的签字者负责核查承包方签约者的资格,避免无效合同。

4.11对于计算工程量和选用定额子目时有可能发生争议的事项,如工程类别、发票和缴税、主材含量、管道安装采用第几册定额,承包方需要向发包方财务部门配合的工作(建议承包方应该按照公司财务统一要求建立账目管理)等,应在承包合同中加以明确。

4.14承包合同中应明确承包方的技术、质量、安全、工期、材料管理等责任,满足公司质量保证体系的管理要求。

4.15承包合同签订后,计划经营部负责及时送交相关部门并由其签收。

 

                      第五章 预(结)算管理

 

5.进度款、结算款管理

承包工程的进度款及结算款,由计划经营部及工程部、财务部共同负责,由工程部负责实际形象、工程量的统计,计划经营部门负责工程质量、形象进度、材料消耗的鉴定,并编制进度款付款详细表格,向财务部门解释其付款构成情况,进度款、结算款经过公司工程分包管理领导小组同意以后,财务部负责工程价款支付。

工程部应经常深入现场了解工程情况,认真核对工程量,发现问题有权予以纠正。

进度款及结算款的支付方式,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条款执行。

承包工程工作量必须由公司相关部门现场核实。

承包单位须达到承包合同商定的进度款及结算条件才能办理请款及结算。

承包单位工程结算书编制完毕,首先和所其承包项目的竣工资料一同移交工程部核实工程量,然后报计划经营部、财务部共同审核结算价后,报总经理批准支付工程款。

承包单位的工程进度没经过公司部门确认或结算资料移交手续未完善的,财务部一律不予付款;工程在没有办理竣工手续前,工程款拨付占工程总造价的比例不能超过总承包合同相应条款;质量保证金原则上按工程造价的5%扣留,工程竣工一年后,无顾客质量投诉,一次结清质量保证金(公司与建设单位承包合同有单独规定的,按合同规定)。

结算书须附有编制说明,内容包括所执行的定额标准、取费标准、主材单价、以及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

送审的结算书应附有以下附件:

(1)施工(竣工)图纸;

(2)各类签证单;

(3)承包工程合同;

(4)工程量计算表;

(5)影响造价的有关施工方案;

(6)承包工程竣工结算验收单等。

承包工程的实物工作量(含现场签证)、取费及定额外费用均不得超过公司向总承包方或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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