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施工质量)导则--混凝土工程4.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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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施工质量)导则--混凝土工程4.doc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施工质量)导则--混凝土工程

一基本规定

混凝土结构的性能除受原材料质量的影响之外,还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施工的质量。

混凝土结构的实际质量状况是由原材料质量、施工阶段各种工艺过程的操作质量确定的。

因此,施工中关键工序的质量对混凝土结构影响很大,应严格控制。

在形成混凝土结构的整个施工过程中,不同工序对施工质量的影响并不相同。

有些影响比较轻微,而有些工序的影响则是决定性的。

考虑对混凝土结构最终质量状态,特别是结构性能的影响,《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对这些工序的检验按主控项目、一般项目分别作不同要求,而最重要、影响最大的项目,则列为强制性条文。

有关关键工序质量控制的强制性条文所涉及的工序均为对混凝土结构的承载力、耐久性或使用状态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内容。

在施工中应重点检验,务必保证质量。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5.1.1 当钢筋的品种、级别或规格需作变更时,应办理设计变更文件。

【释义】

在施工过程中,当现场缺乏设计所要求的钢筋品种、级别或规格时,可进行钢筋代换。

钢筋代换可以是不同规格钢筋之间的代换,也可以是不同品种、不同级别钢筋之间的代换。

一般情况下,钢筋代换的原则是代换以后其受拉承载力设计值不降低。

但是,在抗拉力不变的情况下,应力变化可能引起伸长变形的差异,而规格不同则可能引起裂缝宽度和耐久性的变化。

因此,钢筋代换应经设计方面校核并加以确认,而不能由施工单位自行变更。

规范为此专门规定,为了保证对设计意图的理解不产生偏差,确保满足原结构设计的要求,当需要作钢筋代换时,应由设计单位决定,并办理设计变更文件。

【措施】

当需要作钢筋代换时,必须由设计单位经计算校核,出具书面洽商或设计变更通知书,并按代换以后的设计要求施工和验收。

【检查】

检查设计变更文件及钢筋工程验收文件。

【判定】

以有无设计变更文件以及设计变更文件和验收文件是否一致作为判定依据。

7.2.2 混凝土中掺用外加剂的质量及应用技术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外加剂》GB8076、《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等和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

预应力混凝土结构中,严禁使用含氯化物的外加剂。

钢筋混凝土结构中,当使用含氯化物的外加剂时,混凝土中氯化物的总含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的规定。

【释义】

混凝土外加剂种类较多,均有相应的质量标准,使用时其质量及应用技术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混凝土外加剂》GB8076、《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J50119、《混凝土速凝剂》JC472、《混凝土泵送剂》JC473、《混凝土防水剂》JC474、《混凝土防冻剂》JC475、《混凝土膨胀剂》JC476等的规定。

外加剂的检验项目、方法、批量和合格指标应符合相应标准的规定。

鉴于某些外加剂(如尿素)长期分解可能造成环境污染,故使用外加剂还应符合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

若外加剂中含有氯化物,可能引起混凝土结构中钢筋的锈蚀,故应严格控制。

预应力筋张拉锚固后处于高应力状态,对锈蚀非常敏感,故预应力混凝土结构中严禁使用含氯化物的外加剂。

对钢筋混凝土结构,可适当放宽,但混凝土中氯化物的总含量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的规定加以控制。

【措施】

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检查数量,与前5.2.1条相同。

【检查】

检查产品合格证和出厂检验报告,必要时检查进场复验报告。

【判定】

以有无产品合格证和出厂检验报告以及是否全部合格作为判定依据。

对初次采用的外加剂,要有进场复验报告并合格;对长期采用同一牌号的情况,可不再对进场复验提出要求。

二模板工程

实际工程中,由于模板工程施工不当而引起的质量问题或安全事故主要有下列原因:

1、模板及支撑系统承载能力、刚度和稳定性不够。

2、拆模时间过早,混凝土强度不足。

3、拆模顺序和安全措施存在问题。

4、拆模后措施不当。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4.1.1 模板及其支架应根据工程结构形式、荷载大小、地基土类别、施工设备和材料供应等条件进行设计。

模板及其支架应具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刚度和稳定性,能可靠地承受浇筑混凝土的重量、侧压力以及施工荷载。

【释义】

本条提出了对模板及其支架的基本要求,并要求通过模板设计来保证模板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刚度和稳定性。

这是保证模板及其支架的安全并对混凝土成型质量起重要作用的项目。

在模板设计中,应充分考虑施工荷载对模板的影响。

同时,也不能忽视模板自身的刚度和整体稳定性要求。

多年的工程实践证明,正确、合理的设计对保证模板工程的安全是必需的。

不通过认真设计而仅根据经验估算确定模板方案,可能成为事故发生的原因。

【措施】

模板及其支架的设计应考虑工程结构形式、荷载大小、地基土类别、施工设备和材料供应等条件。

对各种不同条件,都应有相应的应对措施,具体操作时可参照有关标准的规定。

【检查】

施工技术方案中应有模板设计的有关内容。

应检查模板设计的有关文件。

对重复多次使用的模板系统,不一定对每个工程都进行设计计算,但必须有相应的文件资料,并进行必要的复核。

【判定】以有无模板设计文件资料以及模板在施工过程中是否具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刚度、稳定性作为判定依据。

4.1.3 模板及其支架拆除的顺序及安全措施应按施工技术方案执行。

【释义】

模板及其支架拆除的顺序及相应的施工安全措施对避免安全及质量事故非常重要,在制订施工技术方案时应考虑周全。

在方案中给出上述要求时,不应简单地抄袭有关作业条款,而应结合工程的特点和具体的施工机具等条件,做出可供操作的具体规定。

【措施】

模板及其支架拆除时,混凝土结构可能尚未形成设计要求的受力体系,必要时应加设临时支撑。

后浇带模板的拆除及支顶易被忽视而造成结构缺陷,应特别注意。

【检查】

施工技术方案中应规定模板及其支架拆除的顺序及安全措施。

应检查施工技术方案中的有关内容,并检查其落实情况,如对施工人员的操作安全教育等。

【判定】

以施工技术方案中有无有关模板拆除顺序和安全措施的规定以及执行落实情况作为判定依据。

三钢筋工程

混凝土结构是由钢筋和混凝土组成的。

钢筋和混凝土的实际质量对混凝土构件的结构性能(承载力、刚度、裂缝控制性能)有重大影响。

混凝土是由水泥、砂、石、掺合料(粉煤灰等)、外加剂以及水,经搅拌、浇筑、振捣、成型、养护后形成的,其最终的力学性能主要取决于组成混凝土的各种原材料的性能及成份(配合比)。

钢筋作为主要的承载材料直接应用于结构中。

原材料的质量对混凝土结构的性能,特别是承载力有着决定性的影响。

在组成混凝土结构的各种材料中,起决定性作用的是钢筋、水泥和外加剂。

因此,对这三种原材料的质量应提出更为严格的要求,列为强制性条文加以控制。

建筑工程所用建筑材料体量庞大,只能按检验批采用抽样检验的方法对其质量加以确认。

原材料进场时,应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

对重要材料,尚应进行进场复验。

产品合格证及出厂检验报告是对产品质量的证明资料,通常应列出产品的主要性能指标及所代表的材料数量(批量);当用户有特别要求时,还应列出某些专门的检验数据。

有时,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可以合并。

对于进口产品(材料、设备等),则应有中文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包括规格、型号及性能检测报告等)。

进场复验是为了防止混料错批或名实不符,即原材料的实际质量状况与相应的产品合格证及出厂检验报告不一致。

进场复验的试验,应按《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等规范、规程和相应产品标准规定的项目和检验指标进行。

检验批的确定,应考虑进场批次这一因素,根据实际情况加以调整。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5.2.1 钢筋进场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1499等的规定抽取试件作力学性能检验,其质量必须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释义】

钢筋对混凝土结构构件的承载力至关重要,对其质量应从严要求。

普通钢筋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1499、《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圆钢筋》GB13013和《钢筋混凝土用余热处理钢筋》GB13014的要求。

钢筋进场时,应检查产品合格证和出厂检验报告,并按规定进行抽样检验,检验方法和合格指标应符合相应标准的规定。

本条的目的是通过复验确认钢筋为合格产品,并防止名实不符或混料错批。

【措施】

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检查数量。

若有关标准中对进场检验数量作了具体规定,应遵照执行;若有关标准中只有对产品出厂检验数量的规定,则在进场检验时,检查数量可按下列情况确定:

(1)当一次进场的数量大于该产品的出厂检验批量时,应划分为若干个出厂检验批量,然后按出厂检验的抽样方案执行;

(2)当一次进场的数量小于或等于该产品的出厂检验批量时,应作为一个检验批量,然后按出厂检验的抽样方案执行;

(3)对连续进场的同批钢筋,当有可靠依据时,可按一次进场的钢筋处理。

【检查】

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

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是对产品质量的证明资料,应列出产品的主要性能指标。

有时,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可以合并提供,但主要项目、内容应基本齐全。

进场复验报告是进场抽样检验的结果,并作为判定材料能否在工程中应用的依据。

【判定】

以有无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以及是否全部合格作为判定依据。

5.2.2 对有抗震设防要求的框架结构,其纵向受力钢筋的强度应满足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对一、二级抗震等级,检验所得的强度实测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钢筋的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的比值不应小于1.25;

2 钢筋的屈服强度实测值与强度标准值的比值不应大于1.3。

【释义】

根据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的规定,按一、二级抗震等级设计的框架结构中的纵向受力钢筋应具有必要的延性,其强度实测值应满足本条强屈比及超强比的要求。

设置本条是为了保证在地震作用下,结构某些部位出现塑性铰以后,钢筋具有足够的变形能力。

钢筋的强度标准值应按《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取值。

【措施】

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检查数量,与前5.2.1条相同。

【检查】

同前5.2.1条,但应计算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中的实测强屈比和实测超强比,分别不应小于1.25和不应大于1.3,核实是否符合要求。

【判定】

用于一、二级抗震等级框架结构的纵向受力钢筋,每批均有出场检验报告及进场复验报告,如均符合设计或上述强屈比和超强比的要求,则判为合格;否则不合格。

5.5.1 钢筋安装时,受力钢筋的品种、级别、规格和数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释义】

对施工的最基本要求就是实现设计的意图。

因此,钢筋安装施工时,作为混凝土结构中起关键承载作用的受力钢筋,其品种、级别、规格、数量及其它有关质量指标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这里的设计要求是指含施工设计图纸在内的各种设计文件(包括设计变更文件)的要求。

【措施】

检查应在钢筋绑扎安装后进行,并在浇筑混凝土之前的隐蔽工程验收时加以确认。

【检查】

用观察的方法对钢筋品种、规格(直径)、数量等进行检查,要求全数目测检查,必要时可进行抽查,用钢尺量测加以核实。

【判定】

以与设计要求是否相符作为判定的依据

四预应力工程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6.2.1 预应力筋进场时,应按规定抽取试件作力学性能检验,其质量必须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释义】

常用的预应力筋有钢丝、钢绞线、热处理钢筋,其质量应符合相应的现行国家标准《预应力混凝土用钢丝》GB/T5223、《预应力混凝土用钢绞线》GB/T5224、《预应力混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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