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公共建筑节能监测系统建设技术规范文字版.docx

上传人:b****3 文档编号:2524676 上传时间:2022-10-31 格式:DOCX 页数:31 大小:487.84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山东省公共建筑节能监测系统建设技术规范文字版.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31页
山东省公共建筑节能监测系统建设技术规范文字版.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31页
山东省公共建筑节能监测系统建设技术规范文字版.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31页
山东省公共建筑节能监测系统建设技术规范文字版.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31页
山东省公共建筑节能监测系统建设技术规范文字版.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31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山东省公共建筑节能监测系统建设技术规范文字版.docx

《山东省公共建筑节能监测系统建设技术规范文字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山东省公共建筑节能监测系统建设技术规范文字版.docx(31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山东省公共建筑节能监测系统建设技术规范文字版.docx

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

公共建筑节能监测系统技术规范

DBJ/T14-071-2010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号:

J11733-2010

主编单位:

山东省建设发展研究院

山东建筑大学

批准部门: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实施日期:

2011年01月01日

2010,济南

关于发布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公共建筑节能监测系统技术规范》的通知

鲁建标字〔2010〕23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委(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由山东省建设发展研究院和山东建筑大学主编的《公共建筑节能监测系统技术规范》业经审定通过,批准为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编号为DBJ/T14-071-2010,现予以发布,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本标准由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负责管理,由山东省建设发展研究院负责具体内容的解释。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0—0年十一月十五日

前言

为指导和规范公共建筑节能监测系统建设,保证节能监测系统工程质量,依据《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加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及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编制了《公共建筑节能监测系统技术规范》。

在规范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深人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本省节能监测系统试点工程经验,分析公共建筑能耗现状,以多种方式征求国内有关科研、设计、施工、检测单位的意见,参考全国不同地区节能监测系统建设的实践经验,通过反复讨论、修改和完善后定稿。

本规范按照国家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工作的要求,结合本省公共建筑节能监测系统建设实际,对建筑能耗的分类、分项、节能监测范围以及节能监测系统的工程设计、施工、调试、验收、运行维护等全过程进行了统一的规定和要求,是我省开展公共建筑节能监测系统建设和管理的技术依据。

本规范共分10章,内容包括:

总则、术语、基本规定、数据定义与处理、建筑物节能监测子系统、节能监测数据中心、系统设计、施工与调试、系统验收、系统运行维护。

本规范由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山东省建设发展研究院、山东建筑大学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随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山东省建设发展研究院(济南市经六路三里庄17号,邮政编码250001,电话0531-83180917;邮箱:

jcxjsgf@;传真:

0531-83182661),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主编单位:

山东省建设发展研究院山东建筑大学

参编单位:

山东省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办公室

主要起草人:

朱洪祥 张永坚 韩保华 王成霞

郑宜涛 于海鹰 何洪涛 李硕

耿华 崔昌义 贾鲁峰

主要审查人:

李永安 王虹 刘春旺 吴恩远

张钊 李志明 张建华 张景祥

1总则

1.0.1为指导和规范全省公共建筑节能监测系统建设、运行及管理工作,建立基于统一技术标准的全省建筑节能监测网络,实现建筑能耗数据的实时采集、有效传输和科学处理,为全省各类公共建筑能耗统计、能源审计、建筑节能管理和节能改造提供有效的数据支持,制订本规范。

1.0.2公共建筑节能监测系统由建筑物节能监测子系统、市级数据中心和省级数据中心构成。

1.0.3建筑物节能监测子系统的任务是实时记录建筑物用能状况,自动进行能耗数据处理,完成建筑能耗结构、建筑用能效率以及建筑节能潜力数据分析并将相关统计数据报送上一级数据中心。

1.0.4各城市在实施公共建筑节能监测系统建设工程时,应同步设立市级节能监测数据中心,构成建筑节能监测网络,负责所辖行政区域内各监测建筑能耗数据的搜集汇总、统计分析、数据上报工作,数据中心的建设规模应与被监测建筑的数量以及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规划相适应。

1.0.5省级数据中心负责全省各城市上报的建筑节能监测数据的汇总、统计和分析工作。

1.0.6本规范适用于全省各类新建、改建、扩建和既有公共建筑节能监测系统的设计、施工、验收、运行和管理。

其它类型建筑节能监测系统的建设与运行管理可参照本规范执行。

10.7公共建筑节能监测系统建设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和本省现行相关标准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2术语

2.0.1分类能耗

按照建筑用能类别采集和统计的能耗数据,如:

电力、燃气、燃油、集中供热、集中供冷及其他用能类型。

2.0.2分项能耗

按照能源用途分类采集和统计的能耗数据,如:

空调、动力照明及特殊用途等。

2.0.3建筑物节能监测子系统

通过在建筑物(建筑群或园区)内安装分类和分项能耗计量装置,实时采集建筑能耗数据,并具有在线监测、数据处理及数据远传功能的软件和硬件系统的统称。

2.0.4节能监测数据中心

对辖区内公共建筑能耗进行管理、分析和处理的区域性或行业性能耗数据综合管理中心。

通常设立省级数据中心,市级数据中心。

2.0.5建筑节能监测控制室

建筑物节能监测子系统的控制室。

设在被监测建筑物内用于接收、处理本建筑物内各能耗计量点发来的能耗数据及计量采集、传输装置状态信息,将处理后的能耗信息分类、分项存储并分别发送至上级数据中心和相关管理部门。

2.0.6数据采集器

数据采集器是在一个区域内进行电能或其它能耗信息采集的装置或设备。

它通过信道对其管辖的各类表计的信息进行采集

处理和存储,并能将数据传输到本地数据管理服务器或远端数据中心服务器。

2.0.7能耗计量装置

用来度量电、燃气、燃油、冷(热)量等能源消耗的传感器(变送器)、二次仪表及辅助设备的总称。

2.0.8电子式电能表装置

数字电能表、多功能电力仪表、三相电力分析仪表的统称。

2.0.9数字电能表

具有有功电度采集功能,并具有计量数据输出和标准通信接口的电能计量表具。

2.0.10多功能电力仪表

具有电流、电压、电度采集功能,可扩展有功功率、无功功率、功率因数、负载特性等电力参数检测,并具有标准开放协议或符合《多功能电能表通信协议》DL/T645规定通讯接口的仪器。

2.0.11二相电力分析仪表出欣

具有电流、电压、有功功率、无功功率、功率因数、电能质量等电力参数检测功能,并具有标准开放协议或符合《多功能电能表通信规约》DL/T645规定通讯接口的仪器。

2.0.12数字热量表

具有当前累积热(冷)量采集功能,并具有计量数据输出和标准通信接口的热量计量表具。

2.0.13虚拟专用网

虚拟专用网(简称VPN)是指在公共网络上建立专用网络的技术。

整个VPN网络的任意两个结点之间的连接并没有传统专网建设所需的点到点的物理链路,而是架构在公用网络服务商ISP所提供的网络平台之上的逻辑网络。

用户的数据是通过ISP在公共网络(Internet)中建立的逻辑隧道(Tunnel),即点到点的虚拟专线进行传输的。

通过相应的加密和认证技术来保证用户内部网络数据在公网上安全传输,从而真正实现网络数据的专有性。

2.0.14证书认证系统

证书认证系统是对数字证书进行证书生命周期全过程管理的安全系统。

数字证书为实现双方安全通信提供了电子认证。

在因特网、公司内部网或外部网中,使用数字证书实现身份识別和电子信息加密。

数字证书中含有密钥对(公钥和私钥)所有者的识别信息,通过验证识别信息的真伪实现对证书持有者身份的认证。

3基本规定

3.0.1全省建筑节能监测系统是一个分布式信息网络,由设立在各监测建筑(建筑群或园区)内的节能监测子系统、市级数据中心、省级数据中心以及网络通信与信息安全设施组成。

3.0.2建筑物节能监测子系统设立在被监测建筑(建筑群或园区)内,具有数据采集、数据处理、网络通信功能。

子系统!

)动保存实时监测到的建筑能耗原始数据,并能按监管体系的要求自动完成相应的数据统计和能耗分析。

子系统具有将建筑能耗原始数据和分析统计数据自动上传到上一级数据中心的功能,也能按要求传输任意时段的原始数据或统计数据。

3.0.3能耗数据采集方式包括人工采集方式和自动实时采集方式。

通过人工采集方式采集的数据有建筑基本情况信息和其它目前尚不能通过自动实时方式采集的能耗数据,如建筑消耗的煤、液化气、石油、人工煤气、汽油、煤油、柴油等能耗量。

通过建筑节能监测系统自动实时采集的数据有电量分项能耗和集中供热能耗。

3.0.4建筑物节能监测子系统应采用先进成熟的技术、可靠适用的设备,系统具有长期连续稳定运行的能力。

在条件许可时.现场能耗数据采集可充分利用建筑设备管理系统、电力管理系统的已有功能,实现数据共卓,不应影响各用能系统已有功能和技术指标。

3.0.5建筑物节能监测子系统数据保存时间应不少于三年。

应能按要求向上一级数据中心报送节能监测基本统计数据,并能接受上级数据中心对节能监测原始数据和基本统计数据的查询和调阅,为建筑能耗统计、能源审计、能源管理和节能改造提供有效的数据支持。

3.0.6建筑物节能监测子系统应能向物业管理部门提供能耗基本统计数据,为优化建筑设备运行、加强能耗管理提供可供分析的计量数据。

3.0.7市级数据中心应能自动接收并存储来自本辖区内各建筑物节能监测子系统上报的节能监测数据,并按监管体系要求统计汇总、分析本辖区内建筑能耗各类监测数据,生成各类统计报表及分析报告,并将能耗数据定时自动上传到省级数据中心。

3.0.8省级数据中心负责接收和存储各市级数据中心上传的能耗数据,对上传能耗数据进行汇总和统计分析,生成全省建筑能耗统计分析数据及相关报表,按建筑节能监管体系的要求定时完成信息上报和信息发布。

3.0.9网络通信与信息安全设施应保障建筑物节能监测子系统与市级数据中心,巿级数据中心与省级数据中心之间信息传输的高效与安全。

4数据定义与处理

4.1一般规定

4.1.1建筑节能监测系统釆集的能耗数据应全面、准确,应能客观反映建筑运营过程中对于各类能源的依赖和消耗。

采集的信息应便于对建筑能耗数据进行归类、统计和分析。

4.1.2为统一能耗数据编码,依据《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分项能耗数据采集技术导则》(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08)的规定,将公共建筑分为办公建筑、商场建筑、宾馆饭店建筑、文化教育建筑、医疗卫生建筑、体育建筑、综合建筑、其它建筑。

4.1.3建筑节能监测信息由建筑基本信息和能耗数据两部分组成。

4.2建筑基本信息

4.2.1建筑基本信息根据建筑规模、建筑功能、建筑用能特点划分为基本项和附加项。

4.2.2基本项为建筑规模和建筑功能等基本情况的数据,8类建筑对象的基本项均包括建筑名称、建筑地址、建设年代、建筑层数、建筑功能、建筑总面积、空调面积、采暖面积、建筑空调系统形式、建筑采暖系统形式、建筑体型系数、建筑结构形式、建筑外墙材料形式、建筑外墙保温形式、建筑外窗类型、建筑玻璃类型、窗框材料类型、经济指标(电价、水价、气价、热价)、填表日期、节能监测工程验收日期。

4.2.3附加项为区分建筑用能特点情况的建筑基本情况数据,8类建筑对象的附加项分别包括:

1)办公建筑:

办公人员人数。

2)商场建筑:

商场日均客流量、运营时间。

3)宾馆饭店建筑:

宾馆星级(饭店档次)、宾馆入住率、宾馆床位数量。

宾馆饭店档次见《餐饮企业的等级划分和评定》GB/T13391的相关规定。

4)文化教育建筑:

影剧院建筑和展览馆建筑的参观人数、学校学生人数等。

5)医疗卫生建筑:

医院等级、医院类别(专科医院或综合医院)、就诊人数、床位数。

6)体育建筑:

体育馆建筑客流量或上座率。

7)综合建筑:

综合建筑中不同建筑功能区中区分建筑用能特点情况的建筑基本情况数据。

8)其它建筑:

其它建筑中区分建筑用能特点情况的建筑基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人文社科 > 文化宗教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