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装展位进场手续申办流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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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装展位进场手续申办流程

特装展位进场手续申办流程

为保障展会施工安全、有序,提供高效快捷的现场服务,促进展会顺利进行。

请各位参展商及搭建商进入武汉新城国际博览中心施工、布展,带上介绍信及经办人员名片按以下流程办理入场手续。

一、特装展台准备材料:

文件名称

备注

1

施工单位资质证明

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

2

委托搭建协议书

参展单位出具的委托搭建书,需加盖参展单位、搭建商双方鲜章;(没有加盖双方鲜章的必须提供参展单位和搭建方双方签订的合同复印件或传真件)(附件一)

3

特装展台施工安全责任书

需施工单位加盖公章原件并需提供两份(附件二)

4

特装展台施工申请表

填写完整、清晰(附件三)

5

音量控制承诺书

需参展商加盖公章原件(根据主办单位通知执行)(附件四)

6

电动工具入馆申请

需详细写明名称、数量,加盖公章(入场电动工具只能作为展台修补使用)

7

展台立面效果图

需有正面、侧面、俯视图并标注尺寸,效果图需提供彩色图纸(设计师签名并盖章)

8

展台平面图

需标注吊点平面分布、配电箱安装位置及展台的区域分布(设计师签名并盖章)

9

电路图

需标注电器回路、回路负载、所用材质的规格及型号(设计师签名并盖章)

10

展台施工图

需全套图纸并要求标注详细尺寸、选材、规格(设计师签名并盖章)

11

结构安全证明书

搭建二层展台的参展单位须提供建筑部门出具的展台结构安全证明书

注:

以上材料请于展会布展7天前以特快专递形式邮寄至武汉新城国际博览中心。

地址:

客户服务电话:

二、特装展台进场手续:

项目

备注

1

资料验收

验收资料是否齐全,有无鲜章缺失等

2

资料签收

布展须知、保证金收取及处理标准等重要文件

3

缴纳相关费用

特装管理费

以展会现场通知标准执行

施工保证金

根据展台面积缴纳2000元到30000元施工保证金,撤展完毕后视施工期间有无违规现象清退

清洁保证金

根据展台面积缴纳1O00元到10000元清洁保证金,撤展完毕视施工现场的清洁程度清退

动火管理

办理动火手续并根据展台面积配备相应的灭火器,设专人看护及做好防护措施

施工用电及展期用电

要求核算准确,二次申报加收20%手续费

灭火器

50平方米4具,每增加50平方米增加2具

注:

以上手续可于展会布展前3天,提前至******公司办公室办理,布展期间到现场服务处办理

施工管理办公室地址:

施工管理办电话:

三、发放相关证件

根据主办单位要求发放施工证件

四、进场

凭主办单位相关证件在展览设备运营部办理相关手续入场

 

附件一

特装展台搭建委托书

兹有展览会参展企业,企业名称为

,展台号为,搭建面积为

㎡,现委托公司为我公司展台搭建商,并且证明:

1、该搭建公司经考察审核合格后确认为本展台唯一指定搭建商,且具有搭建资格;

2、该搭建公司已同本企业签订相关搭建合同,确保展台安全施工及正常运行;

3、我公司已明确组委会施工管理相关细则,并通知我公司指定委托搭建公司在现场确保施工安全;

4、配合组委会施工办对展台安全进行监督,如违反组委会施工管理办公室相关规定,组委会施工管理办公室有权对责任方进行处理;

5、我公司对搭建商进行监督,若违反组委会施工管理办公室相关规定,组委会有权追究相关责任方责任。

 

委托单位(盖章)被委托单位(盖章)

代表授权签字:

代表授权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附件二

特装展台施工安全责任书

展会名称:

博览会展台号:

馆号

施工单位名称:

一、严格遵守武汉市展览、展销活动及消防施工安全管理规定和武汉新城国际博览中心相关规章制度,接受武汉市相关职能部门、组委会和场馆施工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保证展台在施工、展出和拆展过程中的人身及财产安全。

二、施工现场的安全和防火由施工单位负责,施工单位应确定施工现场安全负责人,组建施工安全管理小组,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防火工作及施工队伍的管理。

严格、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505号令》《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消防、安全工作规定,落实各项防火、安全责任和措施,明确防火、安全负责人,并认真履行职责。

三、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经相关单位检测合格的安全帽,未正确佩戴安全帽一经发现,将给予警告、整改、扣除施工押金,如不听取警告及整改,情节严重的,将加重处理。

四、施工人员禁止在展馆内吸烟,如有违规者一经发现,无需取证即可扣除100-500元施工押金。

五、展台施工人员需配戴本展览会核发的施工证件,一人一证,定人定岗,严禁证件与展位不符和倒证现象的发生。

六、展台结构必须牢固、安全,墙体及横梁中间必须加有钢结构连接、固定。

搭建材料应使用难燃或经过阻燃处理的材料符合环保要求。

如场馆及组委会发现有不符合施工安全规范的展台,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限期整改及停工处理,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将给予停工及清场等相应处理。

七、展厅内严禁大面积喷漆、刷涂、万能胶粘贴、腻子作业,上述作业只能在做好防护时用于修补或者接缝处理,并需提前书面申请,由展览服务公司安排时间段作业。

对擅自喷漆、刷涂、万能胶、腻子作业的单位和个人,展馆有权制止,对屡禁不止者,酌情予以处理。

八、展厅内严禁现场木结构初加工,电锯、切割机、焊机、空压机进馆需提前书面申请,获得许可后方可进馆。

对擅自使用电锯、切割机、焊机、空压机的单位和个人,展馆有权制止,对屡禁不止者,酌情予以处理。

九、展台结构严禁未按要求在展馆顶部、柱子、围栏及各种专用管线上吊挂、捆绑,所有结构应和自身主体结构连接。

如有违规现象,场馆或组委会有权对该单位做出处理。

因吊挂、捆绑对场馆设施、设备造成损坏的,将要求该展台对场馆的损失进行赔偿。

十、特装修展台必须按消防要求配置合格、有效的灭火器材(2公斤起),灭火器在开展前一天中午12:

00必须均匀摆放在展台内显眼、易操拿的位置,便于消防检查和使用,灭火器配备标准为50㎡内4具,50㎡外每增加50㎡增加2具(不足50㎡按50㎡计算),以此类推。

搭建二层建筑的展台,灭火器配置标准在此基础上增加50%。

如在消防检查中发现有未按消防要求配置灭火器,将按照相关的消防条例给予处理。

为保障展会安全,必须统一使用场馆提供的灭火器材。

十一、严禁私自利用展馆顶部网架作为吊装展台结构的工具。

如确需吊装的展台,请到服务台办理吊装手续,并确定每个吊点所吊物品的重量(200公斤)不能超重吊装,如有违反场馆有权对该单位做出处理并要求缴纳相应吊点费用。

如因私自吊装造成场馆设施、设备造成损坏的,将要求该展台对场馆的损失进行赔偿。

十二、展馆防火卷帘门下不得搭建展台结构,堆放展台物品,停放各种车辆等,如有违反组委会及场馆有权要求展台拆除、整改等,并对该单位做出相应处理。

对不拒不配合的展台将给予清场处理。

十三、展台施工不得使用易燃(如弹力布等)、易爆物品,禁止私自明火作业。

如确实需要焊接的展台,先到服务公司施工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安全承诺书并办理相关动火手续,再将动火区域的易燃物品进行清理,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后,方可使用电焊进行焊接作业,场馆内严禁气瓶进场焊接、切割作业。

如在场馆内发现有私自动火的展台,将给予扣除5000元以上施工押金。

对情节严重的将加重处理,对拒不配合的将给予清场处理。

十四、每个展台应单独申请施工用电、展期用电,合理分配电器回路,严禁私拉乱接电源。

操作人员应持有劳动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电工操作证。

场馆工作人员将在布展施工、展出及拆展期间进行监督、检查。

如发现有不按操作规范违规操作的将给予警告、整改,对情节严重的将加重处理,对拒不配合的将给予断电清场处理。

十五、展台线材必须使用双层绝缘导线,线与线、灯具等的连接必须采用接线端子连接,照明灯具、霓虹灯灯具、各种用电设施及材料应具有国家专业安全认证,应按照国家电气规程标准施工、安装、使用,并妥善保管各种灯具、用电设施及材料的合格证书,便于消防检查。

未使用安全、合格的灯具、用电设施及材料,场馆将给予相应处理并对情节严重的将加重处理,对拒不配合的将给予清场处理。

十六、未经场馆方允许禁止在展馆装饰物上安装灯具作为灯箱,如发现违规展台,场馆将有权要求该展台拆除违规搭建物品。

如对展馆装饰物造成损坏,将追究该展台的赔偿责任。

对拒不配合的展台,将强制拆除并加重处理。

十七、使用玻璃装饰展台,应采用钢化玻璃,并确保安装可靠,以防破碎伤人。

在施工过程中如未按规定使用钢化玻璃装饰的展台,场馆将给予警告、整改、扣除施工押金。

对拒不配合的单位给予清场处理。

十八、施工单位未经场馆方同意不得私自使用展馆配电箱、水源、气源等固定设施。

如有违规现象,将按照场馆租赁价目表结算费用并给予双倍以上处理。

对因私自使用展馆配电箱、水源、气源等固定设施,造成损坏和安全事故的,将追究该展台赔偿及相关责任。

十九、如有申请悬挂点的参展商,最终位置及数量确认以场馆核实为准并必须使用飞机带,悬挂作业人员必须持有劳动部门颁发的高空作业操作证。

未使用飞机带或作业人员无高空操作证的,都不得吊挂,因违规造成的损失由该展台自行负责。

二十、展览会开幕后,施工单位需留电工、木工等工种人员值班,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二一、展商及展位搭建商对展览会展位施工安全质量承担责任,如因违规施工等行为造成,展位坍塌、坠物、失火等并造成现场人员生命及财产损失,均由展商及展位搭建商承担赔偿责任,展馆方、组展单位不承担任何损害赔偿责任及连带责任。

二二、撤展期间,各展台施工单位应设置安全区域、安全警戒人员,不得野蛮施工、违规撤除展台,严格遵守组办单位相关规定,安全、有序撤展,违者场馆将给予相应处理,情节严重的将扣除全部保证金。

二三、施工过程中,因违反上述规定,组委会及场馆将视情节轻重,下发限期警告、整改通知书等。

二四、因违反上述规定,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和责任,由施工单位负责,并承担由此给组委会及场馆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施工单位(盖章):

授权签字:

年月日

 

附件四

 

音量控制承诺书

 

公司名称:

展台号:

 

本公司作为展览会的参展公司,明白展览区域也属于公共区域,应当保持自觉保持此区域的安全,让参展的观众有一个良好的参观环境。

 

我公司接受展览会主办的相关音量控制的要求,会在展览期间指定专人负责控制将展台内音量控制在70分贝以下。

相关设计也会将扬声器朝向展台内部。

 

如果发现其他公司违反规定,我司将通过书面投诉的方法来规范他们的行为,不会搞音量竞争。

如果我司违反展会的音量规定,我司愿意接受展会统一的处理,并承担其后果。

 

特此承诺

 

公司

 

音量控制人:

现场联系电话:

 

附件三

特装施工申报表

展览会名称

*施工单位(搭建商)

*电话

*委托单位(参展商)

*电话

*施工地点

馆号摊位

施工时间

撤馆时间

施工面积

平方米:

施工人数

电工:

木工:

其他工种:

总人数:

*现场负责人

姓名:

手机:

*安全责任人

姓名:

手机:

*吊点数量

*各点悬挂物重量:

搭建材料

*施工用电

*展期用电

电话IDD□条DDD□条市话□条

水Ф20mm□处Ф15mm□处

网络宽带□

灭火器具

*申报人

电话

施工管理办公室意见

注意:

1、有*标记的项目必须如实填写,如因填写错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责任。

2、请将施工人员身份证、电工证及其他特殊工种的技术证书复印件附在本表之后。

3、每个悬挂点在静态状况下重量不得超过200公斤。

4、灭火器配备标准为50㎡内4具,50㎡外每增加50㎡增加2具(不足50㎡按50㎡计算),有二层结构的在此配置标准基础上增加50%。

以此类推。

5、每个施工展台的灯具、电器设备都必须有相应的电器合格证。

布展须知

请仔细阅读以下布展须知内容,并有义务告知贵单位参与此次展览的相关布展、参展工作人员,希望我们的服务能为您的参展工作提供便利。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进入武汉新城国际博览中心的布展施工单位及个人)

一、施工单位施工应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及武汉新城国际博览中心相关规章制度,服从展馆管理和监督检查。

二、特装展台施工单位进馆前必须按照《特装展台进场手续申办流程》,提供报馆资料并签订《特装展台施工安全责任书》,签订责任书时请出示施工单位出具的有章介绍信或传真件,以确认签订者的委托人资格;施工单位应指派专人负责展台施工现场的安全和防火工作,做好展台安全隐患识别和事故处理工作。

展台施工负责人有义务和责任告知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要正确佩戴合格的安全帽、有效证件及大会、场馆的相关规定。

三、未按《特装展台进场手续申办流程》要求(提供有效资质证明资料等)办理相关进场手续的单位,不得进场施工,一经发现私自进场,展馆将对该展台搭建商给予严惩,直至清场处理。

四、特装展台必须配备合格、有效的灭火器具(2公斤起),灭火器在展台入场施工时必须均匀摆放在展台区域四周明显、易操拿的位置,便于消防检查和使用,灭火器配备标准为50㎡内4具,50㎡外每增加50㎡增加2具(不足50㎡按50㎡计算),以此类推。

搭建二层建筑的展台,灭火器配置标准在此基础上增加50%。

为保障展会安全,必须统一使用场馆提供的灭火器材。

五、布展施工必须在自有展台范围内进行,不得超范围跨区布展,施工材料、工具应规范、平整放置在本展台范围内,不得竖立、堆码在展台和消防通道,如阻塞通道,展馆将视其为废弃物料处理。

六、馆内严禁私拉、乱接电源线;照明灯具、霓虹灯、各种用电设施及材料应具有国家专业安全认证,应按照国家电气规程标准施工、安装和使用。

严禁使用麻花电线连接电器设备,应当使用标准的双护套阻燃电线连接电器设备,展台电路、电器必须采用接线端子连接。

电路、电器的安装必须由持有有效操作证件的人员进行施工,展会期间电工必须随身携带操作证件,以备核查。

七、展台灯箱制作,必须采用防火涂料进行防火处理;灯箱内灯具安装必须要与灯箱主体有一定距离空间;灯箱制作完毕必须预留散热空。

八、禁止直接在展馆柱子上安装灯具灯箱。

所有展馆的设备设施不得拆除、搬移和损坏。

施工单位不得擅自动用展馆配电箱、水源等固定设施。

九、严禁利用展馆顶部网架作为吊装展台结构的工具,严禁在防火卷帘门下搭建展台及堆放物品,严禁遮挡展馆消防设施设备(消火栓、红外对射、监控探头、消防通道等)。

十、施工单位搭建室内展台限高6米、室外展台限高4米,结构必须牢固、安全,搭建材料必须使用防火或经过阻燃处理的材料。

展台结构严禁在展区地面、墙面、顶部、柱子、各种专用管线上钉钉、吊挂、捆绑,所有结构应和展台自身主体结构连接。

应严格按照展馆限高搭建展台。

十一、展台设计有地台的,在展台地台施工完成后,必须在地台边缘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记。

十二、展厅内严禁现场木结构初加工,电锯、切割机、焊机、空压机进馆需提前向场馆施工管理办公室书面申请,获得许可后方可进馆。

对擅自使用电锯、切割机、焊机、空压机的单位和个人,展馆有权制止,对屡禁不止者,酌情予以处理。

十三、展厅内严禁喷漆、万能胶粘贴、腻子作业,上述作业只能在做好防护时用于修补或者接缝处理,并需提前向场馆施工管理办公室书面申请。

申请通过后,由场馆施工管理办公室安排时间段作业。

对擅自喷漆、万能胶、腻子作业的单位和个人,展馆有权制止,对屡禁不止者,酌情予以处理。

十四、展馆内严禁吸烟,严禁使用易燃(弹力布等)、易爆物品以及含有辐射、放射、有毒、腐蚀性高挥发物品等。

禁止电、气焊(气体瓶严禁入馆)等明火作业。

如必须使用的单位,需提前向场馆施工管理办公室书面申请、安全承诺书并附上操作人员的相关证件,申请通过后,在缴纳相关动火费用(300元/1处/1天)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配置相应数量的灭火器后方可使用。

违者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十五、展馆内原则上不允许使用地砖、墙砖等石材进行展台制作、装饰(专业展除外),如必须使用的单位,需提前向场馆施工管理办公室书面申请。

申请通过后,在制作、装饰过程中,不在展台施工现场进行切割方可使用。

十六、标准展间内,原则上不允许进行木结构制作、装修,必须进行制作和装修的单位,需提前将制作及装修方案提交场馆施工管理办公室进行书面申请及审核。

申请审核通过后方可施工。

十七、请爱护展馆物品,不能在标准展位及配套展具上钉钉、打孔、刻画、蹬踩及使用双面胶、单面胶和即时贴等各种胶制品。

标准展间上不能倚靠和悬挂重物,未经允许不得拆除或改建标准展位。

违者将按实际损失照价赔付。

十八、请不要随便抄拿、挪用其它标准展位的桌、椅等物品。

标准展位内严禁私拉电源线,严禁私自安装射灯、太阳灯等照明灯具。

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展馆有权制止。

十九、施工人员在高空作业时,应持证上岗并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1、应使用合格安全的提升工具及操作平台,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穿软底鞋、衣着符合高空作业要求、设置安全隔离区、清理区域内障碍物品,安全区须设有明显标示。

施工现场应设安全员负责施工安全工作。

违者按照规定进行整改、纠正。

并时刻注意以下要求:

1)高空作业时必须时刻遵守规章制度。

2)禁止酒后高空作业。

3)禁止在非安全地带休息。

4)疲劳或睡眠不足时禁止作业。

5)禁止随意挪动及载人挪动。

2、凡参加高空作业人员必须经医生体检合格,方可进行高空作业。

对患有精神病、癫痫病、高血压、视力和听力严重障碍的人员,一律不准从事高空作业。

3、凡参加高空作业人员,应在开工前组织安全学习,并经考试合格。

树立牢固的安全风险、危险意识,保护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4、认真检查脚手架、高梯等登高工具,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并安全可靠,检查随身携带工具是否放好并固定。

5、尽量避免重叠作业,必须重叠作业时,要有可靠的隔离措施;夜间作业要配备充足的照明设施。

二十、凡搭建二层展位的特装施工单位必须出具加盖特装施工单位公司印章及负责人签字的安全承诺书。

1、所有二层展台必须提供建筑部门出具的展台结构安全证明书,并经组委会审核许可,方可进馆施工,上层结构不能横穿展厅过道,展台结构不可吊挂与展馆结构。

2、栏杆不得低于1.5米,二层展台开放处的地面,应设置0.05米以上高的防摇动挡板,防止物体滑落,栏杆的扶手应采用圆弧形。

二一、展台在制作装饰完毕后,必须将高于隔壁或周围装饰物的部分进行美化处理,美化处理所使用的材料必,须做好防火处理及固定牢靠。

二二、展期用电不能作为施工用电使用,展期用电在开展前一天下午13:

00点送电,如发现违规使用者,将根

据相关规定做出严肃处理。

二三、参展商、施工单位在布展过程如需申请加班的,请于每日16:

00点前到现场服务处办理加班手续,如在16:

00点以后申报加班的将加收50%的加班费。

如发现未办理加班手续私自加班或违规延时加班,将按双倍计时收费。

拒不配合清场人员的单位,将按通宵双倍处理。

二四、参展商、施工单位在布、撤展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大会及场馆规定的布撤展通知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抓紧时间施工,不要超时、延时布撤展。

二五、展会开幕前,所有布展单位必须参加由公安、消防或展馆等部门组织的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无条件整改。

二六、撤展过程中禁止出售展台搭建物及野蛮施工,搭建商自行负责清理场地,经现场管理人员检查签字后,方可清退施工、清洁保证金。

二七、违反上述规定的施工单位,展馆管理人员有权要求施工单位立即纠正、限期整改、停止施工、直至清除出馆。

对情节严重的单位,将给予行内通报并记入场馆违规名册。

二八、因违反上述规定,展览会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和责任,由施工单位全部负责,并承担由此给展馆造成的经济损失。

二九、未尽事项,以现场通知为准。

 

武汉新城国际博览中心经营管理公司

 

动火管理办法

为认真贯彻和落实《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505号令)及《消防法》、《安全生产法》,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更严密的管理、更科学的方法、更有力的措施,切实抓好消防安全预防工作。

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止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生命安全、财产安全,创造良好和有序的安全生产环境,促进展会顺利进行,特制定此制度。

一、动火须知:

1、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场馆之规定,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2、展台动火焊接、切割等必须提交书面申请、安全承诺书并附上操作人员的相关证件,申请通过后严格遵守以下及行业相关规定,方可进行动火施工;

3、严禁馆内氧焊、气割,气体瓶严禁入馆;

4、每50㎡(含50㎡)以下,必须配备4具灭火器,每增加50㎡(含50㎡)以下增加2具灭火器;

5、申请动火的展台必须配备专职人员监护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随身携带证件,接受安监及场馆检查;

7、操作时应将焊接件与设备和其它易燃、易爆物品进行隔离;

8、操作时要防止飞溅金属造成灼伤和火灾,防止电弧光辐射,注意避免发生触电事故;

9、高空焊接必须佩戴安全帽及保险绳,提升工具要有专人看护;

10、动火区域地面要做保护处理,如有损坏按实际损失赔偿;

11、动火完备请立刻撤离动火工具并运出场馆;

12、因违规操作及不按规定操作,施工作业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和责任,由施工单位负责。

二、动火手续办理:

1、请需要动火的单位带上展位证、操作人员的操作证复印件到服务公司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安全承诺书;

2、书面申请获得批准后,到现场服务处办理手续,交清相关费用,按动火要求配备相应设施和人员,方可动火施工。

三、动火收费标准:

1、按300元/1处/1天收取动火费用;

2、灭火器每具租金30元,押金100元。

 

武汉新城国际博览中心经营管理公司

 

施工保证金和清洁保证金的收取及处理标准

施工保证金

1特装展台施工押金收取标准:

100㎡以下押金2000元;100㎡~300㎡,押金5000元;300㎡-500㎡押金10000元;500㎡-1000㎡押金30000元;超过1000㎡酌情增加。

2未佩带证件进入施工现场、吸烟、打架斗殴给予扣除施工押金500元处理,情节严重加倍处理;

3施工人员未正确佩戴合格安全帽,按每人扣除施工保证金500元处理。

情节严重加倍处理。

4发现未办理加班手续私自加班或违规延时加班,将按双倍计时收费。

拒不配合清场人员的单位,将按通宵双倍计费处理。

5每展台应配置的灭火器,在布展须知规定时间内,未摆放到位,每具给予扣除施工押金200元处理,并通报消防部门按相关消防条例处理。

6特种作业在施工过程中,无证作业、未采取防护的,将给予扣除施工押金1000元以上处理。

情节严重的,将交由相应部门处理并给予业内通报。

7未经许可私带电锯、切割机、焊机、空压机进馆的单位,给予扣除施工押金1000元以上处理。

8高空作业没有使用合格安全的提升工具及操作平台,未派专人指挥、看护、设置安全区,给予扣除施工押金2000元以上处理,情节严重加倍处理。

9现场木结构加工、刷涂、油漆、喷漆、腻子,给予扣除施工押金3000元以上处理,情节严重倍处理。

10施工单位未经场馆许可,私自使用场馆结构进行吊挂、捆绑等,将给予扣除施工押金1000元以上处理。

11展台高于隔壁的装饰物未做美化处理的,将给予扣除施工押金2000元以上处理,并给予业内通报。

12布展期间,未经场馆许可,擅自使用展期用电,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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