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溪洪涝灾害应急预案.docx

上传人:b****7 文档编号:25236205 上传时间:2023-06-06 格式:DOCX 页数:38 大小:42.32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岑溪洪涝灾害应急预案.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38页
岑溪洪涝灾害应急预案.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38页
岑溪洪涝灾害应急预案.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38页
岑溪洪涝灾害应急预案.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38页
岑溪洪涝灾害应急预案.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38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岑溪洪涝灾害应急预案.docx

《岑溪洪涝灾害应急预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岑溪洪涝灾害应急预案.docx(38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岑溪洪涝灾害应急预案.docx

岑溪洪涝灾害应急预案

岑溪市洪涝灾害应急预案

目录

1总则4

1.1编制目的4

1.2编制依据4

1.3适用范围4

1.4工作原则4

2基本情况5

2.1自然概况5

2.2洪涝灾害风险分析7

3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9

3.1组织机构9

3.2技术指导组18

3.3抢险救灾工作组19

4预防预警22

4.1预防预警信息22

4.2预防预警准备27

5应急响应31

5.1总体要求31

5.2先期处置32

5.3应急响应32

5.4信息报送和处理42

5.5抢险救援42

5.6安全防护和医疗救护43

5.7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43

5.8新闻发布43

5.9响应等级的升降与终止44

6保障措施44

6.1通信与信息保障44

6.2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45

6.3技术保障48

6.4培训与演练49

7善后工作49

7.1救灾49

7.2防汛抢险物料补充50

7.3水毁工程修复50

7.4灾后重建50

7.5防汛工作评价50

7.6保险与补偿50

8附则51

8.1相关解释51

8.2预案管理与更新52

8.3奖励与责任追究53

8.4预案解释部门53

8.5预案实施时间53

1总则

1.1编制目的

提高洪涝灾害防御能力和应急管理水平,有序、高效、科学应对洪涝灾害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减轻洪涝灾害损失,确保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编制依据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广西壮族自治区洪涝灾害应急预案》、《梧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梧州市城市防洪应急预案》和《梧州市洪涝灾害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预案,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岑溪市范围内洪涝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包括由于降雨以及水库、堤防、闸坝失事等原因造成的洪水、涝渍灾害和由于暴雨造成的山洪、泥石流等灾害。

1.4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科学防控。

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把确保公众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坚持人与自然相和谐,努力实现由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转变,科学防洪。

统一指挥、分级负责。

防汛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属地管理为主。

以防为主、防抗结合。

以防灾减灾为中心,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工作方针,采取防、避、抢相结合的主动防御措施。

统筹兼顾、突出重点。

按照流域或区域统一规划,坚持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依法防洪、社会参与。

依法防汛抗洪,实行公众参与,军民结合,专群结合,平战结合。

2基本情况

2.1自然概况

2.1.1自然地理

岑溪市位于桂东南面,梧州市南部。

东径110°43′10″~

111°22′10″,北纬22°36′40″~23°12′42″之间,东南面与广东省信宜市、罗定市接界,西南面为容县,西北面为藤县,东北面为龙圩区,全市总面积2783平方公里。

义昌江流经岑溪市城区,从东南经西北穿城而过,将城区分割为西南岸、东北岸两部分。

207国道、324国道从境内穿过,岑溪至梧州、岑溪至南宁、岑溪至罗定、岑溪至信宜有高速公路,洛阳至湛江铁路从城区而过。

岑溪城区是全市政治、经济、文化与交通中心。

岑溪市属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区,具有太阳辐射强,日照充足,气候温暖,雨量充沛,无霜期长的气候特点。

水资源丰富,全市年平均水资源总量为21.4亿立方米。

多年平均降雨量在1400~1500mm之间。

2.1.2河流水系

岑溪市河流属珠江流域西江水系,主要有两大河流,为黄华河和义昌江,除白板河、古益河2条小河流外,其余河流均为黄华河和义昌江的支流。

市内总流域面积为2739.76km2。

黄华河流域面积1012km2;义昌江河流域面积1727.76km2。

本市河流集雨面积4202.47km2,其中市境内2739.76km2,市外流入的1462.71km2。

河流沿东南高,西北低的地势,相应地由东南流向西北。

两河流其支流集雨面积10平方公里以上的有47条(其中:

集雨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19条,10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8条,黄华河、义昌江、朱砂河、梨木河、大业河、筋竹河、糯垌河、上小河),全市河网密度为0.27公里/平方公里,水力资源蕴藏量为13.1万千瓦,可开发水力资源8.3万千瓦。

这些河流分布呈叶脉状,分别汇入两大干流黄华河和义昌江,至藤县金鸡镇上游汇入北流河(绣江),注入浔江,属珠江流域西江水系。

另外还有不汇入两大干流的白板河、古益河2条小河流出苍梧县境外,集雨面积共43.1km2。

市境内河流总长度810.73km,河网密度290m/km2河长。

2.1.3经济地位

岑溪市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代管县级市,位于珠三角经济圈与大西南的结合部,既是联接华南和珠江三角洲及港澳地区经济辐射的重要腹地,又是大西南资源型经济与沿海外向型经济的连接点。

岑溪盛产花岗岩,是远近闻名的“花岗岩之都”。

2012年05月23日中国老年学会向岑溪市授予“中国长寿之乡”牌匾。

岑溪市农业比较发达,是广西出名的“吨谷市”,全国商品瘦肉型猪基地,林化产品闻名全国,“三黄鸡”(土鸡)驰誉天下,土特产以澳洲坚果、三堡米粉、腐竹、桂圆、玉桂、八角出名。

主要农作物有水稻、粟米、玉米、马铃薯、大豆、花生等;主要经济作物有砂糖桔、软枝油茶、澳洲坚果、龙眼、西瓜等。

2.2洪涝灾害风险分析

2.2.1暴雨特点

岑溪市位于华南,既受西太平洋暖湿气候的影响,也易受到孟加拉湾西南气流的控制,加上由于地形以丘陵山地为主,特别是地区北部为南岭余脉,海拔高度在千米以上,对南下的冷空气和北上的暖湿气团有一定的阻挡、抬升作用,造成降水多,雨时长。

暴雨有前后汛期之分。

每年4—6月份为前汛期,受副热带高压北缘的雨带影响,降雨以锋面雨为主,频繁而剧烈,容易形成暴雨,时程分配较集中,是全年降雨量的高峰期,降雨量约占全年的46%;7—9月份为后汛期,受热带天气系统的影响,降雨以热带系统和台风雨为主,降雨量大,是全年降雨量的次高峰期,降雨量约占全年30%。

10月份后降雨量则迅速减少。

2.2.2洪水特点

我市境内河流域属于南亚热带湿润气候区,雨量丰沛,每年4月份进入汛期,洪水均由暴雨产生,主汛期5月至9月的降雨量占全年降雨量的80%,根据岑溪市气象局实测资料统计,多年(1961—2010年)平均降雨量1456.3mm,最大年降雨量2214.5mm(1981年),最小年降雨量846.2mm(1963年),最大日雨量为299.1mm(1957年7月17日),流域暴雨主要由台风、低涡、锋面雨等造成。

根据岑溪水文站、南渡水文站实测资料分析,一次洪水涨落过程为1—3天,洪水呈山区河流特性。

根据水文资料分析,多年平均洪峰流量460m3/s,20年一遇洪峰流量1150m3/s。

境区内的内涝主要由于遇暴雨而发生,同时由于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的排放使义昌江、黄华河洪水顶托也会出现不同程度的涝渍现象。

2.2.3灾害风险

据历史资料记载,岑溪市境内自1949年建国60多年以来,出现较大洪涝灾害42次,累计受灾人口30多万人,倒塌房屋1.8万多间,死亡115人,山塘水库垮坝3座,冲毁水利建筑物0.13万余座,直接经济损失3.3亿余元。

发生人员死亡3人以上11次,死亡人口最多的一次山洪灾害发生在1957年7月16日至18日,受8号强台风影响,全市普降大暴雨到特大暴雨,24小时降雨量299.1mm,河水暴涨,灾情十分严重。

全市9个区、139个村受灾,受灾人口1.99万人,死24人,伤199人,房屋倒塌15968间,城区附近的菜园村仅剩房屋3间。

受淹水田面积13.58万亩,损失稻谷1100万公斤。

冲毁小型水利工程959处,河堤崩塌389处。

全市受灾损失达1000多万元。

据历史洪水调查,7月17日义昌江城区最高水位为100.375m,洪峰流量1837m3/s。

这次洪水的历史重现期大于100年,为清朝咸丰六年(1856年)以来百年不遇的特大水灾。

特别是近几年来,受台风影响,山洪暴发更加频繁,受水灾较严重的年份为2006年和2008年,如2006年,受水灾村庄有水汶镇4个、南渡镇5个、梨木镇5个、诚谏镇3个、筋竹镇1个等共18个,受灾人口4256人,淹没耕地面积9617亩,冲毁农田1200多亩,倒塌房屋1000多间,直接经济损失1890万元;2008年受水灾村庄有水汶镇5个、南渡镇6个、梨木镇5个、筋竹镇3个、诚谏镇5个、波塘镇2个等共26个,受灾人口6574人,淹没耕地面积14200亩,冲毁农田1800多亩,倒塌房屋2763间,直接经济损失3924万元。

洪涝灾害给我市造成较为严重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已成为影响我市国民经济稳定可持续发展,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主要灾种之一。

本预案所指洪涝灾害风险包括江河洪水风险和因暴雨引发的内涝、山洪灾害等风险。

其中江河洪水主要防御系统性江河洪水,保障水库、堤围、闸坝等防洪工程安全;暴雨主要防御暴雨引发的内涝和山洪灾害等。

3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3.1组织机构

岑溪市人民政府设立岑溪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

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组织、协调和督查全市洪涝灾害防御和应急处置等防汛相关方面工作。

其日常办事机构为岑溪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

防汛办),挂靠水利局,负责指挥部日常工作。

当发生重大灾情险情时,指挥部视情况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工作实行指挥长负责制,全市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工作由指挥长负责指挥,指挥部副指挥长协助指挥。

岑溪市辖区内各镇人民政府分级设立防汛指挥机构,在上级防汛指挥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执行上级防汛指令,制定各项防汛措施,统一指挥本行政区域内防汛工作。

各级防汛指挥机构下设办事机构,承担其日常工作事务。

有防汛任务的部门和单位设立防汛机构,负责本行业本单位的防汛工作。

3.1.1指挥机构组成

指挥长:

由市长担任。

副指挥长:

市委分管副书记,市人武部政委,市人民政府分管、协管水利工作的副市长,市水利局局长。

成员:

市委办、市政府办、市委宣传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发改局、市工信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文新广体局、市卫计局、市安监局、市市政管理局、市统计局、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市水库移民局、市农机局、市旅游局、市供销联社、市公路管理局、市气象局、市公安局交管大队、武警中队、公安消防大队、中国电信岑溪分公司、中国移动岑溪分公司、水利电业有限公司、广西桂水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岑溪发电分公司、岑溪市中心水文站、岑溪火车站等相关部门(单位)领导。

具体成员名单见《岑溪市洪涝灾害应急预案附本》附件1。

3.1.2职责分工

指挥部在市委、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区、梧州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梧州市有关防汛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法令;负责拟订全市防汛工作相关制度,领导、组织、指挥和协调全市的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工作;指导、推动、督促各镇人民政府(防汛指挥机构)制订防汛工作相关制度、洪涝灾害防御等防汛应急预案;负责防汛抗洪抢险救灾经费统筹管理;实施有调度权限的重要水利工程的防洪统一调度;统一调度全市各类防汛应急抢险队;督察全市防汛工作。

根据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的原则,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的防汛工作职责分工如下:

市委办、市政府办:

传达市委、市政府领导的指示、命令并监督实施;指挥、协调各部门和各类应急工作组的工作;收集和汇总有关汛情灾情,及时向市委、市政府领导提供决策依据。

市人武部:

负责组织指挥所属部队、民兵和预备役部队,联系协调友邻部队,执行抗洪抢险、营救群众、转移物资的急、难、险、重任务。

市委宣传部:

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市防灾抗灾和抢险救灾宣传报道、新闻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组织新闻媒体播报暴雨、洪水等预警、预报信息;组织、协调新闻单位宣传报道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工作情况;负责正确引导防汛抗洪抢险救灾舆论,弘扬社会正气;做好外来记者的采访接待工作。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负责全市防汛及抢险救灾公务用车的保障工作。

市发改局:

负责防汛设施建设和重点计划的协调安排和监督管理,负责抢险救灾、灾后重建以及其他防汛设施、防洪工程、河流治理、水利工程除险加固、水毁修复等项目的立项审批或核准工作;指导防洪规划制订和防汛设施建设工作;负责粮油的储备与管理,负责灾时粮油供应的组织与协调工作;负责灾时市场价格的监测和调控,组织开展价格监督检查,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市工信局:

负责本系统防洪救灾的协调指导;组织协调抗洪抢险所需紧急调用物资的调运;协调、指导通信运营企业做好通信保障工作;组织协调通信运营企业通过短信平台向广大市民群众发送暴雨、洪水等预警、预报信息;指导防汛信息化建设。

市教育局:

负责组织、指导、检查、督促管辖范围内各级各类学校做好防汛工作,落实洪涝灾害期间的防御措施;做好管辖范围内学校师生的安全保障,指导、组织受影响地区在校师生避险、安全转移;在洪涝灾害影响期间按有关规定通知管辖范围内学校停课;做好灾后学校教育、教学组织及受损校舍恢复重建工作;负责组织师生开展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教育和演练工作;核查本系统因灾损失情况,并向相关涉灾部门通报情况。

市公安局:

负责维护防汛抢险治安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管理以及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依法打击造谣惑众和盗窃、破坏防汛设施等犯罪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置因防汛抗洪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在紧急防汛期,协助组织撤离被洪水围困的群众。

市民政局:

负责组织、协调全市洪涝灾害受灾困难群众的生活救助工作;管理、分配、发放和监督上级下拨和本级配套救灾资金和物资;负责灾情信息与灾害救助工作情况的收集、统计、评估、核定和发布,发生重大灾情时向相关涉灾部门通报情况;组织、指导和开展救灾捐赠工作。

市财政局:

负责筹集和安排抗洪抢险、水毁水利工程修复资金;及时会同市水利局制定特大防汛经费分配方案,及时下达救灾资金到各受灾地区并做好资金使用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市国土资源局:

负责因强降雨引发的重大山体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监测、勘查、预警和预防工作(水库库区地质灾害的监测、勘察和预防工作,由水库主管部门负责);负责组织对山洪地质灾害危险区域开展排查、防治、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协调转移受地质灾害威胁的人员做好灾后恢复重建、山洪地质灾害应急治理和技术服务等工作;在紧急防汛期,协调解决采取紧急措施所需的取土占地问题;核查山洪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调查情况,并向相关涉灾部门通报情况。

市环保局:

洪涝灾害期间加强重点企业环境应急情况检查,确保汛期环境安全。

同时,负责水质监测,及时提供水源污染情况,并做好全市污染源的调查与处理工作。

市住建局:

负责组织开展全市住建系统的洪涝灾害防御工作,落实防御措施;组织排查、整改管辖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等防汛安全隐患;指导、督促管辖范围内危房、低洼地区居民和工地人员安全撤离、转移;按有关规定通知全市在建工地停工;指导、管理灾后重建工程设计、施工等工作;核查本系统因灾损失情况,并向相关涉灾部门通报情况。

市交通运输局:

负责管辖范围内水运和公路交通设施的防洪安全,确保道路畅通;组织排查、整改管辖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等防汛安全隐患;督促管辖范围内公路(桥梁)、水运工程建设项目业主做好防汛工作;组织抢修管辖范围内因灾损毁的公路及有关设施;负责提供抢险救灾人员、物资、设备以及灾民运输保障,协调组织运力,为紧急抢险和撤离人员及时组织所需车辆、船舶等运输工具,优先运送防汛抢险、防疫人员和物资、设备;核查本系统因灾损失情况,并向相关涉灾部门通报情况。

市水利局:

负责岑溪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全市防汛工作,对市内调度权限范围内的重要河流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洪调度,组织实施岑溪市洪涝灾害、城市防洪等应急预案;组织指导全市防汛抗洪抢险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全市水利系统的防汛工作,做好防洪排涝规划,做好水资源管理及防洪排涝工程排水和河道清障工作;负责组织排查、整改水利工程防汛安全隐患;监督全市管辖范围内防洪排涝工程的运行情况,提供工情信息,发现问题立即处置;负责组织督促各地完成水毁水利工程的修复;按要求做好防汛抢险物资和设备的储备、管理和维护;核查本系统因灾损失情况,并向相关涉灾部门通报情况。

市农业局:

组织开展农业的洪涝灾害防御和农作物抢收工作;指导农业防汛救灾工作,指导、组织灾区防灾减灾和灾后恢复生产工作;负责救灾粮油调拨和供应的组织协调工作,保证灾区粮油供应;及时收集、整理和报告洪涝灾害中农业受灾情况,并向相关涉灾部门通报情况。

市林业局:

负责做好各级各类林场、林区防汛工作和汛期漂木管理、阻水漂木清除工作,负责因灾损失、倒塌树木的清理和处置;组织供应防汛抢险所需木材;负责指导、组织灾后林业资源和生态的修复;核查本系统因灾损失情况,并向相关涉灾部门通报情况。

市文新广体局:

负责按照指挥部要求及时组织指导广播电台、电视台对防汛抢险、救灾工作的宣传报道,向公众发布雨情、汛情、灾情等信息;跟踪报道防汛抢险和救灾活动,宣传防汛抢险、抗灾自救知识。

市卫计局:

负责洪涝灾害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救护和饮用水安全监督工作;灾害发生后,及时向指挥部提供灾害区疫情与防治信息,组织医疗卫生人员赶赴灾区,开展卫生防疫和防病治病工作,加强灾区饮用水卫生监督,预防和控制疫病的发生和流行;核查因灾受伤、致死人员情况,并向相关涉灾部门通报情况。

市安监局:

负责监督、指导和协调全市生产经营单位汛期及抢险救灾时期的安全生产工作;开展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汛期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加强高危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指导和协调洪涝灾害次生、衍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抢险救灾工作。

市市政管理局:

负责组织开展全市市政系统的防汛工作;组织、排查整改管辖范围内市政排涝设施、建筑物(构筑物)等防汛安全隐患;做好城市城区易涝路段、内涝点的巡查排查、预警信息发布和警示工作;负责因灾损失、倒塌树木、灾后生活废弃物等垃圾的清理和处置,并实施监督管理。

市统计局:

组织、协调、指导涉灾部门做好灾情统计工作,及时向指挥部提供灾情等防汛相关数据。

市水产畜牧兽医局:

组织开展水产畜牧业的洪涝灾害防御;组织、指导、督促管辖范围内渔船、渔排和水产养殖等人员做好安全转移工作;及时收集、整理和报告洪涝灾害中水产畜牧业受灾情况,并向相关涉灾部门通报情况。

市水库移民管理局:

负责指导、督促抓好库区及移民安置区安全防范工作。

市农机局:

负责防汛抗旱农业机械的调集,为灾后农业生产提供农机保障。

市旅游局:

负责全市旅游行业防汛应急处置和紧急救援工作,及时向旅行社、饭店、旅游景区(点)发布洪涝灾害预警信息;限制旅游人员进入受灾地区和路段;协助有关部门监督各相关旅游单位做好宣传、检查、加固;督促、指导洪涝灾害期间灾害易发地公园、景区的暂时关闭,确保游客和旅游单位人员安全;指导、协调旅游企业做好游客和旅游从业人员的撤离工作;核查本系统因灾损失情况,并向相关涉灾部门通报情况。

市供销联社:

负责做好抢险物资及生活用品的储备、调拨和供应工作。

市公路管理局:

负责管辖范围内公路交通设施的防汛安全,确保道路畅通;督促管辖范围内公路建设项目业主做好防汛工作;协调相关部门组织运力,优先运送防汛抢险、救灾防疫等方面的人员、物资和设备。

市气象局:

负责天气监测、预报和预警工作。

密切监测天气形势和做出分析、预测,在汛期对重要天气形势和灾害性天气做出滚动预报,及时发布灾害性天气预警信号(暴雨预警),并向指挥部及有关成员单位及时提供天气监测和预报、预警信息;根据天气形势分析和各地区发布暴雨预警情况,参照本预案规定,及时向指挥部提出启动相应洪涝灾害应急响应建议。

市公安局交管大队:

在洪涝灾害影响期间,负责维持交通秩序,做好交通疏导,必要时对防汛部门确定的抢险路段实行交通管制,确保防汛抢险人员和救灾物资运输车辆优先通行。

武警中队:

负责组织武警部队实施抗洪抢险,参加重要工程和重大险情的抢险工作;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抢险救灾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协助当地人民政府转移危险地区的群众。

公安消防大队:

负责组织消防部队协助支持本地区抗洪抢险,参加重要工程和重大险情抢险以及人员搜寻救助等工作,组织应急送水等工作。

中国电信岑溪分公司、中国移动岑溪分公司:

负责做好公用通信网防汛通信保障工作,并做好公共通信设施的防汛安全检查和维护工作;组织运营商向用户传递防汛相关信息。

水利电业有限公司:

负责组织开展全市供电系统的防汛工作,保障电力设施和电力供应的安全;负责保障防汛重点部门的电力供应,做好辖区供电区域受灾地区供电工作,优先安排防汛抢险紧急用电;组织抢修受损的电力线路,保障电网的安全运行;每年汛前对指挥部的供电线路进行检修与维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证电力安全、正常供应;核查本系统因灾损失情况,并向相关涉灾部门通报情况。

广西桂水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岑溪发电分公司:

严格执行所管辖水电站汛期控制运用计划,督促所管辖水电站做好防洪安全调度工作。

岑溪市中心水文站:

及时向指挥部及有关成员单位提供雨情、水情报告和洪水预报,及时向受影响区域发布洪水预警,并报指挥部;根据水情预测分析和各地区发布洪水预警情况,参照本预案规定,及时向指挥部提出启动相应洪涝灾害应急响应建议。

岑溪火车站:

负责组织排查、整改铁路及管辖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等防汛安全隐患;负责管辖范围内铁路桥涵的防洪抢险和渍涝排除工作;组织抢修水毁铁路;协助做好因灾滞留旅客的安全转移工作;保障抢险救灾人员和物资设备的紧急铁路运输;核查本系统因灾损失情况。

3.2技术指导组

指挥部设立技术指导组,根据灾害情况和险情类别,由各成员单位抽派相应领域(业务)的负责人、专家和有丰富经验的技术人员等组成。

技术指导组主要职责是参加洪涝灾害和重大工程险情会商,对突发事件或预警信息进行分析、研判,对出现的险情制订抢险方案和紧急处置措施,制订抢险队伍和抢险物资配置方案,为抢险提供技术指导,为指挥部提供决策咨询和技术保障。

3.3抢险救灾工作组

根据险情和灾情需要,指挥部组织有关部门(单位)成立抢险救灾工作组(下设13个职能组),赶赴灾区或工程出险现场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抢险救灾工作组是执行市委、市政府的决定和指挥部的工作部署,及时向指挥部报告现场情况及应对情况;协助事发地政府开展抢险救灾工作;迅速了解、掌握情况,分析灾害发展趋势,指导事发地政府研究制定处置方案并协助开展灾害防御和抢险救灾工作;协助事发地政府开展善后处理、灾后恢复生产、恢复重建工作等。

各抢险救灾工作组的主要职责如下:

3.3.1办公室职责

(一)负责指挥部的日常事务和上传下达工作。

(二)根据指挥部的决策和领导的指示,起草、发布防汛工作中的各项命令、指令以及雨情、汛情公告。

(三)做好指挥部有关文件的起草、送审、印发等工作。

(四)组织对汛前各项工作落实情况的检查。

(五)检查各成员单位防汛工作安排和值班巡查情况。

(六)及时向指挥部领导汇报汛情。

(七)协调指挥部各抢险救灾工作组的工作。

(八)根据灾情统计组的报表上报灾情。

(九)督促各项防汛工作的落实。

(十)完成指挥部领导及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3.3.2宣传报道组职责

督促媒体及时公布汛情、雨情等信息,宣传抗洪抢险知识;及时报道抗洪抢险的先进事迹;负责对外发布防汛信息和宣传稿件的审核,做好外来媒体的接待和采访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初中教育 > 数学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