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杭区农村电子商务扶持政策实施细则试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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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杭区农村电子商务扶持政策实施细则试行.docx

余杭区农村电子商务扶持政策实施细则试行

余杭区农村电子商务扶持政策实施细则(试行)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杭州市余杭区委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发展农村经济推进“富村惠农”三年行动(2018—2020)的实施意见》(区委〔2018〕18号)精神,全面促进我区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助推乡村产业振兴,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农村电商服务站点

  

(一)扶持标准

对新增的“农村淘宝”、“村邮乐购”等新型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加盟店)给予一次性2万元补助。

  

(二)申报条件

1.建在我区农村区域,并经国内专业电子商务平台认定;

2.属专业电商平台自营新零售模式,已正常营业时间不少于3个月;

3.未享受过政府同类补助。

  (三)申报材料

1.余杭区农村电商服务站点扶持申报表(附件1);

2.营业执照、店主身份证、店铺房产证及租赁合同复印件和在线系统的开业经营记录截图等凭证;

3.店铺门面及整体装修、产品陈列现场照片和网店截图。

二、农产品电商园

(一)扶持标准

对经验收认定的园区场租面积,按每天每平方米0.3元的标准给予园区举办者租金补助。

(二)创建条件

1.园区的管理和服务机构(业主单位)需在余杭区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相应条件;

2.园区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

3.园区已正式开业,即已有农产品电商(品牌)入驻;

4.园区招商计划方向为农产品电商及电子商务相关服务配套企业等电商模式。

(三)创建材料

1.余杭区农产品电子商务园区创建申报表(附件2);

2.园区经营管理主体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3.园区建筑房产证明(产权证尚在办理中或农村集体用地性质无法办理产权证的,提交竣工验收备案表进行确认)和建筑平面图等;

4.园区招商规划方案等其他证明符合创建条件的材料。

(四)认定条件

1.已列入余杭区农产品电子商务园区创建名单;

2.农产品电子商务企业及电商相关服务配套企业(品牌产品)入驻面积达到建筑面积的50%以上,农产品电商企业或园区须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追溯;

3.园区农副产品年网络交易额累计达500万元,其中余杭品牌农副产品100万元以上;

4.基础设施较为健全,具备电子商务集聚发展所需的基础设备和配套服务;

5.按要求向区级相关部门提供资料、报表,配合开展相关电商调研、检查等活动。

(五)认定材料

1.余杭区农产品电子商务园区认定申报表(附件3);

2.入驻电商企业及相关服务配套企业清单(附件4);

3.入驻园区电子商务企业及电商相关服务配套企业房屋租赁协议和网络交易记录及财务报表等材料复印件;

4.第三方中介机构所出具的申请认定标准的项目专项审计报告;

5.园区发展情况报告等其他证明符合认定条件的材料。

(六)申报流程

1.自主申报:

符合创建条件的园区业主根据申报通知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并由所在镇街、平台出具意见。

符合认定条件的园区业主按要求填写认定申报表和准备相关认定材料,并向区农业局(区农办)提出认定申请;

2.初审推荐:

各镇街、平台在接到园区创建申报材料后,对照本细则和《区农业局农业产业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审核确认后推荐;

3.创建立项:

根据实地核查,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确定立项,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发文公布;

4.组织认定:

区农业局(区农办)聘请专家,对认定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实地核查评审,再对验收通过的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经审定后发文公布。

三、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

(一)扶持标准

  按平台建设开发及运营维护等投入资金的30%给予补助,每年最高补助不超过50万元。

(二)创建条件

1.平台投资建设方需在余杭区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相应条件;

2.平台所有权归投资建设方,电子商务模式包括但不限于B2C、B2B、C2C等,销售品类可以是农产品行业性(单类)或综合性(须有食品大类目);

3.平台已投入运营,具有产品展示、网上订购、网上支付、交易管理、在线洽谈、服务传递等电子商务平台基本功能。

(三)创建材料

1.余杭区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创建申报表(附件5);

2.平台建设单位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3.平台建设方案、产品追溯和服务制度等材料;

4.在售的主要商品目录等销售界面截图。

(四)认定条件

1.已列入余杭区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创建名单;

2.平台加盟会员不少于50个或销售品牌不少于30个,累计在线销售额达300万元以上,其中余杭品牌农副产品不少于100万元,蔬果、水产和畜禽等生鲜类平台以上条件减半;

3.平台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追溯等制度;

4.按要求向区级相关部门提供资料、报表,配合开展相关电商调研、检查等活动。

(五)认定材料

1.余杭区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认定申报表(附件6);

2.平台加盟会员或销售品牌清单;

3.第三方中介机构所出具的申请认定标准的项目专项审计报告;

4.平台建设发展报告等其他证明符合认定条件的材料。

(六)申报流程

参照农产品电商园申报流程。

四、农产品线上销售

(一)扶持标准

对开设网店销售本地初级农产品(含竹制品)的企业和个人,按交易快递单3元/笔或平台流量等扣点费用的3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

(二)申报条件

1.区内合法注册且信用良好的企业和本区户籍个人;

2.在第三方线上交易平台开设网店或自建线上交易平台,并销售本地初级农产品、竹制品;

3.有按快递单或扣点费用进行补助的两种不同方式,当年申报需根据实际经营情况选择一种最合适的方式,其中:

快递单方式:

以当年线上所销售的快递单数量为申报补助金额依据,要求快递单上单号、货品名称和收货人信息与该网店(平台)后台交易成功的订单信息相符;

扣点方式:

当年在相应网店(平台)销售所产生的购买流量、佣金扣点等实付费用。

(三)申报材料

1.余杭区农产品线上销售扶持申请表(附件7);

2.营业执照或个人身份证、征信记录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3.申报期限内的线上交易记录明细账单和快递单凭证,或流量、佣金扣点等费用凭证;

4.所销售产品的区内生产或商标等证明材料。

(四)申报方式

1.各镇、街道组织申报和初验,核实网店(平台)开设真实性及其后台交易、扣点等数据准确性,并于每年3月底前,将申报材料汇总后送至区农业局信息科;

2.申报项目由区农业局(区农办)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审核验收,并聘请行业专家,对审核通过的项目进行抽验复核;

3.快递单补助验收方式,按交易量大小以不同比例,对快递单和交易订单的相符准确性进行抽查验收,准确率低于97%的验收不通过;

4.验收中如发现某镇街申报项目中出现2例以上审核不通过情况,当年对镇街综合考评中相应扣分。

五、企业线上销售

(一)扶持标准

  对年线上销售余杭品牌农副产品达200、500、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分别给予10、20、30万元一次性激励。

(二)申报条件

1.区内合法注册且信用良好的企业(包括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

2.年线上销售余杭品牌农副产品达200万元以上;

3.不重复申报享受,可按就高原则申请奖励差额部分。

(三)申报材料

1.余杭区电商企业线上销售奖励申请表(附件8);

2.企业营业执照、本地商标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3.第三方中介机构所出具的申请认定标准的项目专项审计报告;

4.所销售产品清单等证明材料。

六、有关说明

1.本细则由区农业局(区农办)会同区财政局制定。

资金政策兑现时,须在区级主要媒体进行公示。

2.除另有约定外,实行“一事一议”“一企一策”的企业,不再享受本政策。

当年发生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环境污染等重大责任事故和发生较大群体性事件的企业,不享受本政策。

3.如发现虚报情况,验收不予通过,且近两年内不得申报本细则项目扶持。

4.同一事项不重复享受政策,按最优惠政策执行。

5.本细则试行期一年,同时《关于印发<余杭区加快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余农办〔2015〕33号)文件废止。

附件:

1.余杭区农村电商服务站点扶持申报表

2.余杭区农产品电子商务园区创建申报表

3.余杭区农产品电子商务园区认定申报表

   4.入驻电商企业及相关服务配套企业清单

   5.余杭区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创建申报表

   6.余杭区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认定申报表

   7.余杭区农产品线上销售扶持申请表

   8.余杭区电商企业线上销售奖励申请表

附件1:

余杭区农村电商服务站点扶持申报表

单位:

万元、个

电商平台名称

(认定盖章)

站点名称及编号

详细地址

负责人姓名

手机号码

运营模式

开业时间

员工人数

月均营业额

装修费用

年租金费用

本地产品清单

所在

镇街

初审

意见

(盖章)

年月日

附件2:

余杭区农产品电子商务园区创建申报表

单位:

平方米、万元

园区名称

开业时间

园区地址

园区官网

经营管理主体名称

(公章)

法人代表

注册地址

工商登记号码

联系方式

姓名:

手机号:

传真号:

园区

基础

指标

投资金额

建筑面积

营业面积

仓储面积

简介

发展

规划

(主要内容包括园区基本情况介绍、经营模式、发展规划、运营计划等,可另附页)

所在镇街、平台初审意见

 

(盖章)

年月日

附件3:

余杭区农产品电子商务园区认定申报表

单位:

平方米、万元、个

园区名称

(举办者公章)

设立文号(政府设立填写)

园区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

申报认定经营面积

申请补助金额

园区

基础

指标

投资金额

已入驻面积

农产品电商入驻面积及占建筑面积比(%)

园区

企业

经营

情况

农产品电商企业数量

其他企业数量

农产品年网络交易额

其中余杭品牌的农产品交易额

园区服务内容打“√”

1.□IT服务;2.□物流服务;3.□营销服务;4.□金融服务;

5.□衍生服务;6.□其他:

园区

发展

概况

(主要内容包括园区基本情况、经营情况、基础设施情况、配套服务情况及针对其他认证条件相关内容的表述,可另附页)

专家审核验收结果

(签名)

年月日

附件4:

入驻电商企业及相关服务配套企业清单

单位:

平方米、万元

序号

企业(品牌)名称

主营业务

(产品名)

租用面积

注册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年度线上收入

附件5:

余杭区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创建申报表

单位:

万元、个

企业名称

(公章)

营运时间

平台名称

平台网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

平台

基本

信息

总投资金额

APP有否

电商运营模式

(例如B2B等)

经营性质

□综合性□行业性

主营产品类目

销售单品数

平台

功能

打“√”

1.□产品展示;2.□网上订购;3.□网上支付;4.□交易管理;

5.□在线洽谈;6.□服务传递:

7.□其他:

平台

概况

(主要内容包括投资建设单位基本情况、平台介绍及建设方案、服务制度、运营情况等表述,可另附页)

所在镇街、平台初审意见

(盖章)

年月日

附件6:

余杭区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认定申报表

单位:

万元、个

企业名称

(盖章)

设立文号(政府设立填写)

平台名称

平台网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

符合申报条件的投资金额

申请补助金额

平台

运营

信息

在线销售额

其中余杭品牌

农产品销售额

加盟企业数

销售品牌数

月均推广费

团队员工数

销量最大商品

平台会员数

平台

运营

概况

(主要内容包括平台发展现状介绍、运营情况分析等配合有关政府部门调研需要的情况,可另附页)

专家

审核

验收

结果

(签名)

年月日

附件7:

余杭区农产品线上销售扶持申报表

企业名称或姓名

(公章或签字)

网店名称

网店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主销产品

年线上销售额

快递单数或

扣点费用

申报补助金额

网店具体

介绍

(主要内容包括运营时间、投入成本、产品线上销售情况和发展计划等经营状况,及配合有关政府部门调研需要的情况,可另附页)

           

所在镇街平台初审意见

(盖章)

年月日

单位:

万元、个

附件8:

余杭区电商企业线上销售奖励申请表

单位:

万元、个

企业名称

(公章)

公司地址

邮编

法人代表

手机号

企业性质

联系人

手机号

QQ号

主营产品

品牌名

年营业额

网店名称

网店网址

申报网销额

电商具体

介绍

(主要内容包括运营时间、投入成本、产品线上销售情况和发展计划等经营状况,及配合有关政府部门调研需要的情况,可另附页)

 

所在镇街

平台初审

意见

 

 

(盖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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