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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筹划教材习题答案修改稿

第1章税收筹划概述

思考、练习与实训

一、简答

略。

二、案例分析

1.略。

2.请阅读以下案例并回答所提问题。

IBM回购股票,利用企业税漏洞节省16亿美元

北京时间2007年6月8日,据国外媒体最新报道,《华尔街日报》网络版星期三报道称,国际商用机器公司(IBM)上个月通过利用一个企业税漏洞节省了16亿美元,但是目前这个漏洞已经被补上。

《财富》500强企业IBM公司表示,公司已经筹集了125亿美元来进行股票回购,而这笔资金是利用IBM海外赢利所得,因此这笔资金不必按美国企业税税率交纳企业税。

《华尔街日报》援引熟悉此事的内部人士的话披露,IBM公司通过这个举动共节省了大约16亿美元。

IBM公司和美国国税局都没有立即对此事做出评论。

《华尔街日报》报道称,美国国税局5月31日宣布计划出台一项新规定,根据这项规定,当企业回购本公司股票时,这些公司需向美国交纳税款。

就在两天之前,IBM宣布了自己的股票回购。

美国国税局的新规定将把回购所用资金视为汇回国内的盈利。

问题:

请结合案例说明税收筹划中避税措施的局限性与政府对此的态度和对策。

【解析】

避税是指在不违反税法规定的前提下,利用税法的漏洞、特例和缺陷,规避或减轻其纳税义务的行为。

本案例中IBM公司充分利用避税措施节俭了大量税款,达16亿美元之多。

因为避税措施充分利用了税法中不完善或有漏洞的地方规避纳税,具有不违法性,虽然不顺应立法意图,但美国政府无法对其进行处罚。

政府对避税行为是坚决反对的,当其发现税法有漏洞时,会及时通过完善税法和加强执法来对避税行为进行制约,也即采取反避税措施。

因此避税行为有制约性,要求纳税人既要熟悉税法,也要及时了解税法的变化和完善,了解政府的各项反避税措施,及时调整企业的纳税策略,避免税收违法风险,甚至落入“税收陷阱”。

单元测试题

(一)

一、单项选择题

1

2

3

4

5

6

7

8

9

10

A

C

A

B

B

D

A

A

D

D

二、多项选择题

1

2

3

4

5

6

7

8

9

10

AB

ABCD

ABC

ABCD

ABC

AC

ABCD

ABCD

ABCD

ABCD

11

12

13

14

15

ABC

ABC

ABC

ABCD

ABCD

三、判断题

1

2

3

4

5

6

7

8

9

10

×

×

×

×

×

×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

×

×

×

第2章增值税税收筹划

思考、练习与实训

一、简答

略。

二、案例分析

1.甲公司是一个年销售额在80万元左右(不含税)的生产企业,公司每年购进的可按17%的税率进行抵扣的物品价值大致在45万元左右(不含税)。

如果是一般纳税人,公司产品的增值税适用税率17%;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则为3%的征收率。

该公司有条件认定为一般纳税人,试判别企业适宜做何种纳税人。

【解析】

甲公司的增值率为(80-45)/80×100%=43.75%>17.65%,因此,选择做小规模纳税人合适。

具体分析如下:

选择做小规模纳税人:

年应纳增值税=80×3%=2.4(万元)

选择做一般纳税人:

年应纳增值税=(80-45)×17%=5.95(万元)

2.某生产性企业年含税销售额为85万元,其每年购进按17%税率进行抵扣的货物价格大约为65万元(不含税价)。

该企业财务会计核算健全规范,请判断该企业适于作何种纳税人。

【解析】

该企业的增值率=【85÷(1+17%)-65】/【85÷(1+17%)】=11%,小于17.65%,应选择作为一般纳税人纳税。

具体分析如下:

该企业如作为一般纳税人:

年应缴增值税=[850000÷(1+17%)×17%]—650000×17%=13004.27(元)

该企业如作为小规模纳税人:

年应缴增值税=850000÷(1+3%)×3%=24757.28(元)

前者比后者年少缴增值税11753.01元,作为一般纳税人较为合适。

3.某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17%,主要耗用甲材料加工产品,现有A、B、C三个企业提供甲材料,其中A为生产甲材料的一般纳税人,能够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适用税率17%;B为生产甲材料的小规模纳税人,能够委托主管税局代开增值税征收率为3%的专用发票;C为个体工商户,只能出具普通发票,A、B、C三个企业所提供的材料质量相同,但是含税价格却不同,分别为133元、103元、100元。

该企业应当与A、B、C三家企业中的哪一家企业签订购货合同?

【解析】

(1)增值税税率为17%,小规模纳税人能提供税务机关代开的专用发票时,价格折让临界点比率为86.80%,即一般纳税人报价133元时,小规模纳税人3%征收率的报价临界点应是115.44元(133×86.80%),B企业报价103元,小于临界点价格;

(2)增值税税率17%,小规模纳税人不能提供专用发票时,价格折让临界点比率为84.02%,即一般纳税人企业报价133元时,小规模纳税人的报价临界点应是111.75元,C企业报价100元,也小于临界点价格。

因此,四海公司应在B、C两个供货企业之间选择,但比较来看,由于B企业报价与临界点价格的节约差更大,选择B企业供货更有利。

对B、C可以做进一步验证:

设对应的销售额为s,则

1、如果获得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该生产性企业应纳增值税税额为s×17%-103/(1+3%)×3%=s×17%-3

应纳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为(s×17%-3)×(7%+3%)=(s×17%-3)×0.1

税后收益为【s-100-(s×17%-3)×0.1】×(1-25%)=【s-100-s×17%×0.1】×75%+0.225;

2、如果获得普通发票

该生产性企业应纳增值税税额为s×17%

应纳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为s×17%×(7%+3%)=s×17%×0.1

税后收益为【s-100-s×17%×0.1】×(1-25%)=【s-100-s×17%×0.1】×75%;

从中可以看出,选择B企业供货,应纳增值税少,税后收益大,故应选择B企业供货

4.如果企业作为一般纳税人,其购进货物的含税价格为117元,增值税税率为17%,完工产品的含税价格为234元,增值税税率也为17%。

如果作为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为3%。

另外,假定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征收率之和为10%,所得税税率为25%.作为一般纳税人和作为小规模纳税人税后利润相同时,产品折扣率R为多少?

【解析】

货物的销项税额为34,进项税额为17,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为17,相应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为1.7

当作为一般纳税人和作为小规模纳税人税后利润相同时,有:

[234-117-17-1.7]×(1-25%)=[234R-117-234R/(1+3%)×3%×(1+10%)]×(1-25%)

解得R=96.32%

5.某商场分别于元旦和春节推出大减价活动,商场的所有商品在活动期间一律七折销售,分别实现287万元和308万元的含税销售收入,该商场的增值税适用税率为17%,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为25%。

分析该商场折扣销售所降低的税负对让利损失的补偿效应。

【解析】

假设销售商品的不含税采购成本为C:

(1)未折扣销售的税负=[(287+308)÷70%÷(1+17%)-C]×17%+[(287+308)÷70%÷(1+17%)-C]×25%=305.14-0.42C

(2)折扣销售的税负=[(287+308)÷(1+17%)-C]×17%+[(287+308)÷(1+17%)-C]×25%=213.59-0.42C

(3)该商场折扣销售所降低的税负=(305.14-0.42C)-(213.59-0.42C)=91.55(万元)

(4)该商场折扣销售的损失=(287+308)÷70%÷(1+17%)×30%=217.95(万元)

因此,该商场折扣销售所降低的税负能够补偿折扣销售损失91.55万元

6.某市华源棉麻公司内部设有农场和纺纱织布分厂(均为非独立法人)。

纺纱织布分厂的原料棉花主要由本公司农场提供,不足部分向当地供销社采购。

公司2014年实现坯布销售2100万元,自产棉花的生产成本为350万元,外购棉花金额450万元,取得增值税进项税额58.5万元,其他辅助材料可抵扣进项税额45万元。

该公司产品的适用税率为17%,当年缴纳增值税253.5万元,交纳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合计25.35万元,加之新产品开发和销售费用比较大,企业年终几乎没有利润。

增值税的税收负担高达12.07%(253.5/2100)。

假如农场自产的五彩棉花生产成本350万元,按现行市价可卖1300万元。

请你帮助筹划该公司要降低增值税税负,该怎样操作?

【解析】

根据该企业目前增值税税负高的情况是因为进项税额小,而进项税额小的原因是因为其产品生产的原料主要来源于自己的农场提供。

而农场又是本企业非独立法人单位,向纺纱织布厂提供原料不能按市场交易处理,所以要降低公司增值税税负,应将农场分离出去,设立为独立法人单位,这样再为纺纱织布厂提供原料,纺纱织布厂即可按13%税率抵扣进项税,农场属于农业生产单位,销售自己生产的农产品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免征增值税,经此操作其应纳税额计算如下:

2100×17%-58.5-45-1300×13%=84.5(万元)

增值税税负=84.5/2100=4.02%,远低于原来的12.07%。

7.某建筑材料企业,在主营建筑材料批发和零售的同时,还对外承接安装工程作业。

假定该企业某年度混合销售行为较多,当年建筑材料的销售额为200万元,购进项目金额为180万元,销项税率与进项税率均为17%,取得施工作业收入180万元,营业税税率为3%。

从税务筹划的角度,分析该企业缴纳增值税和营业税中的哪一种税比较有利?

【解析】

根据题目的条件,该题属于增值税的混合销售

应纳增值税=(200+180)÷(1+17%)×17%-180÷(1+17%)×17%=20.06(万元)企业实际增值率=(200+180-180)÷(200+180)×100%=52.63%>20.65%,缴纳增值税税负较重,应创造条件选择缴纳营业税

假定总的销售额和营业额不变,而施工作业劳务收入占该年度总销售额和营业额的比例在50%以上,则

应纳营业税=(200+180)×3%=11.4万元

本题还有一个筹划思路:

采取企业分立的办法,将建筑材料销售和安装工程业务各自独立核算

前者应纳纳增值税=200÷(1+17%)×17%-180÷(1+17%)×17%=2.91万元

后者应纳营业税=180×3%=5.4万元

两者合计纳税=8.31万元

8.服装生产企业A委托棉线生产企业B加工棉线4吨,双方商定,如果采用经销加工生产,每吨棉线12000元,供应棉纱5吨,每吨作价8000元,不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采用加工生产方式,每吨棉线支付加工费1800元,供应的棉纱不作价,B企业电费等可抵扣的增值税税额为500元。

A、B企业应当如何选择加工方式?

【解析】

假设A、B企业均为一般纳税人(税率17%)

(1)对A企业来说:

①采取经销加工方式(买断:

卖棉纱,买棉线)

应纳增值税额=8000×5×17%-12000×4×17%=-1360(元)

收益额=8000×5-12000×4+1360=-6640(元)

②采取来料加工方式

应纳增值税额=-1800×4×17%=-1224(元)(可以抵扣的加工费的进项税)

收益额=-1800×4+1224=-5976(元)(加工费支出去掉可以抵扣的进项税)

A企业会选择来料加工方式。

(2)对B企业来说

①采取经销加工方式(买断:

买棉纱,卖棉线)

应纳增值税额=12000×4×17%-500=7660(元)

收益额=12000×4-5×8000-7660=340(元)

②采取来料加工方式

应纳增值税额=1800×4×17%-500=724(元)(加工费的销项减去可抵扣的进项)

收益额=1800×4-724=6476(元)(加工费收入减去应纳的增值税)

B企业会选择来料加工方式。

因此,从收益额和增值税税负综合角度考虑,A、B企业选择来料加工方式较为合适。

9.东源服装有限公司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该公司最近接到一笔服装业务,对方企业东方时装厂是小规模纳税人企业,需要某款式服装10000件。

该厂的负责人对这笔业务的方式没有特别要求,既可以采取经销方式,也可以采取来料加工方式。

双方协商约定:

如果采取经销方式,东源公司生产这批服装的布料可以由东方时装厂提供,也可以向其他单位购买,该布料目前市场价格为125000元(不含税);服装的单价为每件21元(不含税);如果采取来料加工方式,则由东方时装厂提供原料,每件服装的加工费8.5元。

经测算:

东源公司在生产这批服装时,可取得电费、燃料等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为3200元。

由于东方时装厂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因此,只能提供由税务机关按3%征收率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若东源公司从东方时装厂购进布料,则可抵扣的进项税额3750元。

请你帮助分析东源公司采用哪种方式划算。

【解析】

方案1:

采取经销方式,作为一般纳税人的东源公司若从作为小规模纳税人的东方时装厂购买布料,应纳增值税=10000×21×17%-3750-3200=28750元;

若向一般纳税人购买原料,则应纳增值税=(10000×21-125000)×17%-3200=14450(元);

方案2:

采取来料加工方式,应纳增值税=10000×8.5×17%-3200=11250(元)

在不考虑其他因素情况下,很明显就此条件下采取来料加工方式对东源公司更有利。

10.某生产性集团公司本月出口销售额为500万元,产品成本(不考虑工资费用和固定资产折旧)为200万元,进项税额为34万元,征税率为17%,退税率为15%。

该集团公司可以采用以下方案办理出口及退税。

方案1:

该公司所属的生产出口产品的工厂采取非独立核算形式,集团公司自营出口产品,出口退税采用“免、抵、退”税办法。

方案2:

该集团公司设有独立的进出口公司,所有商品由集团公司委托其进出口公司出口,集团公司采用“免、抵、退”税办法。

方案3:

该集团公司设有独立的进出口公司,按出口销售价格卖给进出口公司,由进出口公司报关并申请退税。

方案4:

该集团公司设有独立的进出口公司,所有出口商品由集团公司按成本价卖给进出口公司,由进出口公司报关并申请退税。

分析比较上述四种方案哪种税负最轻?

【解析】

(1)采用第一种即自营出口方式,该集团公司本月应纳税额为:

500×(17%-15%)-34=-24(万元)(套公式:

应纳税额=0-[34-500*(17%-15%)]=-24,免抵退税额=500*15%=75)

即应退税额为24万元。

如果计算结果为正数,则为应纳税额。

(2)采用第二种即委托出口方式,该集团公司应纳税额的计算结果与第一种方式相同。

(3)采取第三种即买断方式,该集团公司将商品卖给其独立的进出口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缴纳增值税。

应纳税额为:

500×17%-34=51(万元)

其独立的进出口公司应退税额为:

500×15%=75(万元)(先征后退)

该集团公司实际可获得退税额为其独立的进出口公司的退税额与集团已缴税额之差,即:

75-51=24(万元)

从计算结果看,第三种退税方式退税额与前两种方式相同,但是,第三种方式下,该集团公司缴纳增值税的同时,还要按应纳增值税的7%和3%缴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而这一部分并不退税,实际上增加了税负。

(4)第四种方式也是买断方式,但利用了转让定价。

该集团公司应纳税额为:

200×17%-34=0(万元)

其独立的进出口公司应退税额为:

200×15%=30(万元)

该集团公司实际可获得退税额为其独立的进出口公司的退税额与集团已缴税额之差,即30万元。

第3章消费税税收筹划

思考、练习与实训

一、简答

略。

二、案例分析

1.某烟厂主要生产雪茄烟,每月生产出的雪茄烟总有一部分自产自用。

在确定自产自用产品的成本时采用统一的材料、费用分配标准进行计算。

某月,其自产自用产成品成本为150万元,假设利润率为10%,消费税率36%,其组成计税价格和应纳消费税计算如下:

组成计税价格=(150+150×10%)÷(1-36%)=257.8125(万元)

应纳消费税=257.8125×36%=92.8125(万元)

如果企业降低同期同类雪茄烟的成本,该批雪茄烟成本为130万元,则可使企业节减消费税多少元?

【解析】

降低成本后该批雪茄烟组成计税价格:

=(130+130×10%)/(1-36%)

=223.4375(万元)

应纳消费税:

=223.4375×36%=80.4375(万元)

企业少纳消费税额为=92.8125-80.4375=12.375(万元)

2.某日用化妆品厂,将生产的化妆品、护肤护发品、小工艺品等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

每套消费品由下列产品组成:

化妆品包括一瓶香水120元、一瓶指甲油40元、一支口红60元;护肤护发品包括两瓶浴液100元、一瓶摩丝32元;化妆工具及小工艺品10元、塑料包装盒5元。

化妆品消费税税率为30%,上述价格均不含税。

从税收筹划角度,分析企业采用成套销售是否有利?

【解析】

税负比较:

(1)成套销售

应交消费税=(120+40+60+100+32+10+5)×30%=110.1(元)

(2)如果改成“先销售后包装”

应交消费税=(120+40+60)×30%=66(元)

后者比前者消费税税负降低44.1元

3.长江公司委托黄河公司将一批价值160万元的原料加工成甲半成品,加工费120万元。

长江公司将甲半成品收回后继续加工成乙产成品,发生加工成本152万元。

该批产品售价1120万元。

甲半成品消费税税率为30%,乙产成品消费税率40%。

如果长江公司将购入的原料自行加工成乙产成品,加工成本共计280万元。

企业应选择哪种加工方式更有利?

【解析】

(1)委托加工方式下:

①长江公司向黄河公司支付加工费的同时,向受托方支付其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160+120)÷(1-30%)=400(万元)

应缴消费税=400×30%=120(万元)

②长江公司销售产品后

应缴消费税=1120×40%—120=328(万元)

净利润=1200-160-120-152-120-328=320(万元)

(2)自行加工方式下:

长江公司应缴消费税=1120×40%=448(万元)。

净利润=1200-160-280-448=312(万元)

可见,在各相关因素相同的情况下,自行加工方式比委托加工方式净利润少8万元。

4.某化妆品有限公司系增值税-般纳税人。

12月9日从本市日峰日化厂购进初级化妆品-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48000元,增值税税额8160元;12月15日从临县纳爱斯日化公司(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初级化妆品-批,取得普通发票,价税合计86520元;12月20日从本市彩虹贸易公司(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初级化妆品一批,取得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36000元,增值税1080元。

假定当月购进的初级化妆品在当月领用完毕。

本月销售化妆品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额360000元。

要求:

(1)分析该公司如何选择购货渠道与发票种类以少纳消费税?

(2)比较税收筹划前后的消费税税负。

【解析】

根据消费税暂行条例相关规定,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若要抵扣需要把握两点:

一是外购应税消费品一般必须购自生产企业;二是必须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在本案例中,三个供货商供应的初级化妆品,只有从日峰厂购入的原料符合抵扣规定

筹划前:

可抵扣消费税=48000×30%=14400(元)

当期应纳消费税360000×30%-14400=93600(元)

筹划思路:

对供货渠道和取得发票的种类上作相应调整

具体是:

与纳爱斯日化公司协商将普通发票改为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不变;将由彩虹贸易公司购进的原料,改由小规模纳税人生产企业购进,价税不变

筹划后:

可抵扣消费税=[48000+86520÷(1+3%)+36000]×30%=50400(元)

应纳消费税360000×30%-50400=57600(元)

筹划前后比较,可节税93600-57600=36000(元)

5.某摩托车集团公司属于增值税-般纳税人,2013年10月份对外销售汽缸容量200毫升的摩托车200辆,其中以4000元的单价销售150辆,以4400元的单价销售50辆;销售汽缸容量300毫升的摩托车250辆,其中以5800元的单价销售了150辆,6300元的单价销售了70辆,6500元的单价销售了30辆。

以上单价均为不含增值税价。

上月欠供货方货款144000元(含增值税),按照供货方的提议拟用25辆汽缸容量300毫升的摩托车抵顶货款,另外,还准备用20辆汽缸容量200毫升的摩托车换取本企业所需原料(汽缸容量200毫升的摩托车消费税税率3%,汽缸容量300毫升的摩托车消费税税率10%)。

要求:

(1)计算该公司销售摩托车应缴纳的消费税。

(2)对该公司以货抵债、以货换货进行税收筹划。

【解析】

按消费税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企业以应税消费品抵债或换货,应使用当期销售最高价格缴纳消费税,所以本期该企业销售摩托车应纳消费税:

[150×4000+(50+20)×4400]×3%+[150×5800+70×6300+(30+25)×6500]×10%=27240+166850=194090(元)

筹划方法:

将抵债和换货的摩托车先销售,然后再做还债和购货处理。

这样最基本的可采用本期加权平均价计算收入和缴纳消费税,这时本期应纳消费税为:

[150×4000+50×4400+(150×4000+50×4400)÷(150+50)×20]×3%+[150×5800+70×6300+30×6500+(150×5800+70×6300+30×6500)÷(150+70+30)×25]×10%=902000×3%+1656600×10%=192720(元)

筹划后可节税=194090-192720=1370(元)

6.华润啤酒酿造有限公司(增值税-般纳税人)生产的雪花牌啤酒出厂价为2600元/吨(不含增值税)。

包装物采取两种处理方式:

其一是随同产品出售,含增值税售价409.5元/吨;二是出租,收取租金35.1元/吨,押金409.5元/吨。

时逢夏季,各啤酒厂竞争激烈,为在市场占有一席之地,华润啤酒公司拟推出“买十吨送一吨”的促销活动。

已知每吨啤酒成本1700元,每吨啤酒包装物成本300元,假定未来押金不退。

请分析该公司在两种包装物处理方式下的消费税纳税情况及获利情况。

【解析】

以10吨为一个计算单位。

(1)包装物随产品销售:

销售收入=[2600+409.5÷(1+17%)]×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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