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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的官制是怎么样的

明朝的官制是怎么样的

明朝官制,即明朝官吏的选任制度,是明朝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明朝官制分两部分,选官制度和任官制度。

明朝官制分为中枢、地方、军事官制三部分。

下面是为大家整理的明朝的官制是怎么样的,希望大家喜欢!

明朝中央官制有四个显著的特点。

具体如下:

第一个特点是废除了丞相制度。

明初沿元制,设中书省和丞相。

洪武十三年(公元1380年),明太祖鉴于元末丞相权力很大,足以废立皇帝,又因本朝丞相胡惟庸擅权挠政,于是在杀掉胡惟庸后,立即宣布废除中书省,罢丞相不设。

从此,长期存在于中国历史上的宰相制度被废除了,明清500多年推行的是无宰相的君主专制体制。

废丞相后,明朝中央机构重新进行调整,形成了以六部为主干,府部院寺(司)分理政务的行政格局。

六部按其序列是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

从隋唐到明初,六部虽属中央重要部门,但不直接隶属于皇帝,或隶于尚书省,或隶于中书省,职权有较大的局限性。

废丞相后,六部直属于皇帝,成为中央主理政务的最高一级权力机关。

吏部是管理文官的机构。

下设文选、验封、稽勋、考功四司。

户部是管理土田、户口及国家财政的机构。

下设十三司,司名与明代地方十三省区的名称相对应。

各司又分民、度支、金、仓四科。

户部库藏称太仓,是明朝的国库。

礼部是主管礼仪教化的机构,下设仪制、祠祭、主客、精膳四司。

兵部是主管军政的机构,下设武选、职方、车驾、武库四司。

刑部是主管刑政的机构,下设十三司,司名与户部相同。

工部是主管工程建设的机构,下设营缮、虞衡、都水、屯田四司。

六部长官是尚书,副贰是左、右侍郎,同称正官或堂上官。

司又称清吏司,设郎中、员外郎、主事,同为属官。

郎中视为正郎,员外郎视为副郎。

又设司务为首领官,负责部内庶务。

《大明会典;弘治间凡例》云:

“本朝设官……虽文武并置,而政事皆归之于文职。

”吏部是管理文官的机构,在六部中地位最高。

各部、各司的权力集中在正职手中,《明史;颜继祖传》说:

“六部之政管于尚书,诸司之务握之正郎,而侍郎及副郎、主事止陪列画题。

府、院、寺、司是与六部相配合的机构。

与礼部相关的机构有宗人府、太常寺、光禄寺、鸿胪寺、行人司、国子监、钦天监、太医院、教坊司、僧录司、道录司等。

宗人府,主管皇室属籍及纂修玉牒(皇室宗谱)。

明初设宗人令、左右宗正、左右宗人。

以后不备官,以勋戚管府事。

太常寺是与礼部祠祭司相关的机构,主管各种祭祀、礼乐活动。

光禄寺是与礼部精膳司相关的机构,掌管祭享、宴筵和宫廷饮食。

鸿胪寺是与礼部仪制司、主客司相关的机构,掌管朝仪、款宾和官吏引见之事。

三寺皆设卿、少卿、寺丞等正官。

主簿或典簿为首领官,属官为具体业务官员。

太常寺另一职事是提督四夷馆。

四夷馆是专门翻译外国及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机构。

行人司主管外出使臣之事,设司正、左右司副、行人。

国子监是最高学府,设祭酒、司业等正官。

首领官为典簿,属官有监丞、《五经》博士、助教、学正、学录、典籍、掌馔。

钦天监是掌管编制历书、观察天文气象的机构,设监正、监副及各种专业人员。

太医院是掌管医疗卫生事业的机构,设院使、院判、御医等官。

教坊司主管乐舞,设奉銮、左右韶舞、左右司乐等伶官。

僧录司掌管天下佛教徒,设左右善世、左右阐教、左右讲经、左右觉义等僧官。

道录司掌管天下道教徒,设左右正一、左右演法、左右至灵、左右玄义等道官。

与兵部相关的机构有五军都督府和太仆寺。

明初设大都督府,由元朝枢密院演变而来。

废丞相后,大都督府改为中、左、右、前、后五军都督府,简称五府。

五府各设左右都督、都督同知、都督佥事等正官,掌管兵籍及天下都司卫所(详后)。

五府正官俱系武官。

卫所有的设在京师,有的设在地方。

京师为天子居地,全国都会所在,卫所设置最多,称京卫。

京卫有三类。

其一,五军都督府之属,共三十三卫,主要任务是拱卫京师及巡视京城各门。

其二,上直卫,亦称亲军卫,初设十二卫,后增至二十六卫,主要任务是“番上宿卫”,“以护宫禁”,同时也兼有巡警京城各门之责。

其三,有十五卫,分属工部等机构,负责匠役和护卫皇帝陵寝。

各卫又抽调精锐,与地方轮流到北京训练的军队组成京营。

京营是军事编制,又称三大营,即五军营、三千营、神机营。

三大营各设提督太监、武臣、掌号头官统领。

各军分设坐营官、把总、坐司官、监枪内臣、把司、把牌等。

景泰时候,京营改为团营。

嘉靖时候,恢复三大营,以大将一员统率,称总督京营戎政,以文臣一员辅佐,称协理京营戎政。

下设副将、参将、游击、佐击、坐营、号头、中军、千总、把总等。

五府与兵部分权。

兵部管军政,参与调发,但不具体治兵;五军都督府管兵籍,但不得调动军队,战时由皇帝另派总兵官统帅。

太仆寺是掌管马政的机构,设卿、少卿、寺丞等正官。

与刑部相关的机构有大理寺、都察院,合称“三法司”。

大理寺是负责复审平反刑狱的机构。

也就是说,刑部审理的案件,要经过大理寺复审。

大理寺的正官有卿、少卿、寺丞。

下分左、右二寺,各设寺正、寺副、评事等官。

左寺负责两京五府、六部、京卫等衙门的刑案,右寺负责顺天、应天两府,南北直隶卫所、府州县并在外布政司、都司卫所的刑案。

都察院对司法也有监察之权,重大刑狱往往由三法司会审。

都察院的前身是御史台,也在废丞相后革除。

洪武十五年(公元1382年)始置都察院。

都察院是最高监察机构。

设左右都御史、左右副都御史、左右佥都御史,以及按行省划分的十三道监察御史(简称御史)。

都察院称风宪衙门,以肃政饬法为职。

都御史与六部尚书地位相同,合称“七卿”。

御史品秩不高,但很有权威,在朝可以监察中央各官署,纠举百司之官中的弊政;出使地方,有巡按、清军、提督学校、巡盐、茶马、巡漕、监军、屯田等职务。

其中巡按御史是代天子巡视地方,有考察、弹劾地方各级官长的权力,重要的情况奏请皇帝裁断,一般的事情可以自行处理。

明代小说中常有这样的记载:

一个秀才与富室之女订婚。

后秀才家贫,富室悔婚,对秀才百般刁难,甚至勾结官府加以迫害。

而富室女暗赠金钱给秀才。

秀才发奋读书,以后考中进士,做巡按御史荣归故里,富室认错,贪官受惩,有情人终成眷属。

这些故事都说明巡按一职十分荣耀,地方上的高级官长对他们也畏惧三分。

此外,还有通政使司。

这是明朝创设的机构。

掌管出纳帝命,受理内外章疏,被称作是天子的“喉舌之司”。

设通政使、左右通政、左右参议等正官。

七卿加上大理寺卿、通政使,合称“九卿”。

第二个特点是内阁制的确立。

明太祖废丞相后,直接指挥六部百司,亲裁独断,事实很难办到。

所以必须搞个“秘书处”,帮助他处理政事。

洪武十五年(公元1382年),明太祖仿宋朝制度,设华盖殿、武英殿、文华殿、文渊阁、东阁大学士,统称殿阁大学士。

以后,明仁宗又增设谨身殿大学士。

世宗时候,改华盖殿为中极殿,谨身殿为建极殿,共四殿二阁。

不过洪武时的殿阁大学士只备顾问,不参与政事。

到明成祖即位后,才正式在皇帝和六部之间成立内阁。

阁指文渊阁,在午门之内,文华殿南面,因地处宫内,阁臣又常侍皇帝于殿阁之下,避宰相之名,故称内阁。

最初选翰林官入阁,渐升学士、大学士,一般五至七人。

后以尚书、侍郎授殿阁大学士,入文渊阁办事,地位升高。

明中叶以后,主持阁务的大学士称首辅,其余称次辅、群辅。

内阁的职责是“献替可否,奉陈规诲,点检题奏,票拟批答”(《明史;职官志》)。

献替可否,就是备顾问。

奉陈规诲,就是辅弼君德。

题奏,指题本和奏本。

明朝因公事上呈皇帝的本章叫题本,为他事上呈皇帝的本章叫奏本。

票拟,又称票旨、条旨、调帖,指六部百司题奏上呈后,内阁根据皇帝的指示草拟批文。

因拟稿用墨笔写在小票上,故称票拟。

有人认为入阁就是做丞相,其实不然。

第一,内阁大学士不执政,执政的是六部尚书;第二,内阁大学士各自分权;第三,内阁之职,最重要的是票拟,但票拟要严格按照皇帝的意志去做,经皇帝批示后才能下发。

所以明代内阁大学士叶向高总结说:

“祖宗设立阁臣,不过文学侍从,而其重也止于票拟,其委任权力与前代之宰相绝不相同。

”(《明神宗实录》卷五一一)

与内阁关系密切的有两类机构。

一类是中书科、尚宝司、六科。

这三个机构与内阁一样,都设在皇城之内,称禁直机构。

禁直,是入值宫中的意思。

中书科,设中书舍人,承办书写事务。

与唐代中书省属下中书舍人的地位不能相比。

尚宝司,设卿、少卿、司丞,掌管印玺信物。

六科是吏、户、礼、兵、刑、工六科的简称。

各科设都给事中、左右给事中、给事中。

给事中也是小官,掌侍从、规谏、补阙、拾遗、稽察六部百司之事,对皇帝的敕命、臣下的章奏有封驳权。

给事中又与御史合称科道官、台省官、言官、台琐清班,颇能左右朝政,在明朝政治舞台上是一支十分活跃的力量。

另一类机构是翰林院、詹事府。

翰林院是朝廷专司笔札文翰之事的机构,负责制诰、修史、文翰等事。

设学士、侍读学士、侍讲学士、侍读、侍讲、《五经》博士、典籍、侍书、待诏等官。

又有史官修撰、编修、检讨及庶吉士。

翰林官在明朝品秩不高,但地位不低。

内阁成员一般都是翰林出身。

庶吉士是在翰林院进修的进士,日后有可能进入内阁,当时被人视为“储相”。

詹事府是辅导皇太子的机构,设詹事、少詹事、府丞等正官,下设左右春坊和司经局。

春坊官有大学士、左右庶子、左右谕德、左右中允、左右赞善、左右司直郎、左右清纪郎,分管与太子相关的各种事务。

司经局设洗马、校书、正字等官,负责图书的整理刊辑。

翰林院和詹事府的官员常不全设,往往互兼,均受内阁提调。

第三个特点是宦官衙门凌驾于政府机构之上。

明朝宦官机构称二十四衙门,由十二监四司八局组成。

十二监是司礼监、内官监、御用监、司设监、御马监、尚膳监、尚宝监、印绶监、直殿监、尚衣监、都知监、神宫监。

四司是惜薪司、钟鼓司、宝钞司、混堂司。

八局是兵仗局、银作局、巾帽局、针工局、内织染局、酒醋面局、司苑局、浣衣局。

最初,各监设太监、少监、典簿、长随、奉御等;各司设司正、司副;各局设大使、副使。

以后,二十四衙门俱设掌印太监。

太监一词,在明朝是指最高一级宦官,以下有少监、监丞、奉御等。

掌印是职务,其他职务名称有提督、秉笔、随堂、管理、掌司、写字、佥书、监工等。

同为太监,可以是掌印,也可以是提督、秉笔、随堂、管理、佥书。

如司礼监,除掌印太监外还有提督太监、秉笔太监、随堂太监。

二十四衙门在洪武末年基本形成,永乐时候开始用宦官刺探军民隐事。

宣德以后,为了制约内阁票拟,司礼监地位提高,成为二十四衙门之首。

司礼监代替皇帝用红笔批示内阁的票拟叫“批红”,代传皇帝的命令叫“中旨”。

司礼监还控制东厂和锦衣卫。

东厂是掌管侦伺缉捕的特务机构,始设于永乐十八年(公元1420年)。

有钦差总督东厂官校办事一员,简称总督东厂或提督东厂,由皇帝最宠信的秉笔太监(亦有掌印太监)兼任。

提督东厂之下,设掌刑千户、理刑百户、掌班、领班、司房等,统领档头百余名,番役千余名,皆由锦衣卫差拨。

档头、番役在外侦伺访缉,上至官府,下至民间,都有他们的踪迹。

以后还有西厂和内行厂的设置,但都不如东厂长久。

锦衣卫设于洪武十五年(公元1382年),属京卫中的亲军卫,下辖17个千户所,由皇帝亲信的勋戚都督统领。

锦衣卫下还设北镇抚司,专典诏狱。

诏狱是指皇帝亲自处理的重大刑狱,不受三法司节制,明朝人称之为“人主私刑”。

明中叶以后,锦衣卫常常由司礼监私人出任,所以厂卫相结,构成独立而又完整的司法监察系统。

在中国历史上,明朝宦官机构之庞大,设置之完备,是空前绝后的,并足以与官僚机构相匹敌。

在皇帝有所作为的情况下,两个系统有相互制衡的作用,从而加强皇权。

相反,当皇帝怠政或滥用权力的时候,两个系统则此消彼长。

由于宦官是皇帝的家奴,距皇帝更近,所以即使有权臣控制朝局,宦官力量也聚而不散,隐而未衰。

第四个特点是北京、南京各设一套中央机构。

中国历代王朝多实行两京或多京制。

明朝也实行两京制,明成祖迁都北京,南京称留都。

与前代不同的是,南京保留下一套完整的中央机构。

两京机构有相同之处,如南京除不设内阁外,也设有五府、六部、都察院、大理寺、通政使司等机构,官员品级也完全一样。

不同的是,南京各机构定员少于北京,正官一般不设左职,如六部不设左侍郎,都察院不设左都御史。

属官不仅设员少,而且常不全设,责权也小于北京。

有的是框架式机构,如南京詹事府、宗人府等,即使非框架式机构,职事也比较清闲。

所以明朝官吏视南京官为闲职,由北京调往南京视为左迁。

南京官的核心由南京守备、协同守备、守备太监、参赞机务等官组成。

办公地点设在南京中军都督府,称守备厅。

南京守备由公、侯、伯选充,协同守备由侯、伯、都督充任,参赞机务由南京兵部尚书兼任。

由于南京兵部尚书进入核心,“故其视五部为特重云”(《万历会典》卷一五八)。

南京守备太监是司礼监外差,称天子“三千里外亲臣”,任务是监督南京官。

守备厅会议时,太监通常“据首席”(《凤州杂编》卷一)。

明朝第一任南京守备太监就是曾经七下西洋、在世界航海史上做出巨大贡献的郑和。

明朝官制之地方官明朝地方省级组织设都布按三司。

布,指承宣布政使司,简称布政司。

明初,沿元制,地方设行省。

洪武九年(公元1376年)废行省,改置布政司。

到宣德三年(公元1428年),正式定为浙江等十三布政司。

布政司主管一省民政、财政,设左右布政使、左右参议、左右参政等正官。

按,指提刑按察使司,简称按察司。

按察司主管一省司法和监察。

设按察使、副使、佥事等正官。

都,指都指挥使司,简称都司。

都司掌管卫所。

卫所是军事编制,大抵以5600人为一卫,1120人为一千户所,112人为一百户所,各设卫指挥使、千户、百户等官。

明朝都布按三司分理地方军政事务,意义在于它们是替中央承宣布政,不是分权给地方,不像元朝行中书省那样无所不统。

三司之间互不统属,布政司多受命于吏部、户部,按察司多受命于都察院、刑部,都司统于五府,受命于兵部。

但边区所设都司卫所又与内地不同,不完全是军事组织,主要是行政单位,官员由少数民族首领担任,如东北部的奴儿干都司及其卫所。

而西南等地则沿用元制,仍设宣慰使司、宣抚使司、军民万户府等土司机构。

在西部地区,即今西藏、昌都地区、青海、云南、甘肃、四川等地的藏族居民住区,既有都司设置,如朵甘、乌斯藏都指挥使司,又有宣慰使司、招讨司、万户府的设置。

省级以下分府、州、县三级,既是行政区,又是官署名。

其中州有散州(亦称属州)、直隶州之分。

“属州视县,直隶州视府,而品秩相同”(《明史;职官志四》)。

府、州、县各设知府、知州、知县为长官。

北京所在地称顺天府,南京所在地称应天府,长官称尹。

明朝两京府的官员列入中央系统。

府、州、县又有佐官和负责具体事务的官员。

知府的佐官有同知、通判、推官。

知州的佐官有同知、判官。

知县的佐官有县丞、主簿。

儒学,府设教授、训导,州设学正、训导,县设教谕、训导,主管教诲生员(学生)。

巡检司,设于关津要害之处,有巡检、副巡检,负责缉捕盗贼,盘诘奸伪。

驿,设驿丞,负责邮传递送之事。

税课司(局),设大使、副使,主管税收。

此外,还设有医学、阴阳学、僧道、仓库、河泊等各种官吏,分工比前朝更加细密。

明朝通过督抚加强对地方的控制。

抚,指巡抚,其名始于明太祖派懿[yi意]文太子巡抚陕西。

永乐间派朝臣出巡地方,于是产生了巡抚制度。

宣德时,各省常设巡抚渐成定制。

巡抚是“巡行天下,抚治军民”的意思。

督是指总督,或称总制、总理,分专务和地方两种。

专务总督始于宣德年间,有粮储总督、河道总督、漕运总督等名目,职在所务,兼及军事。

地方总督始设于正统年间,初设于边地,其后沿海、内地皆设,以军务为主,如蓟辽总督、陕西三边总督、山西、宣大总督等等。

督抚也有合于一身的,如总督粮储兼应天巡抚。

设督抚也是明朝官制的特点。

督抚是中央派员,皆加都察院正官衔。

目的是以文臣钳制武臣,协调各省、各(军)镇及省内三司间的关系,统一事权,防止互不相属,运转不灵。

明朝地方还设有各种专务机构。

都转运盐使司、盐课提举司,掌管盐政。

都转运盐使司,设正官都转运使、同知、副使、判官等。

下辖各盐场盐课司、各盐仓、各批验所,分设大使、副使。

盐课提举司,设正官提举、同提举、副提举等。

行太仆寺、苑马寺,是管理马政的机构,与太仆寺无隶属关系,并听命于兵部。

设官与太仆寺同。

太仆寺、南京太仆寺主要负责两京畿、南北直隶及河南、山东之区的马政,以备京营之用。

行太仆寺、苑马寺负责其他地区的马政,以备各边镇征调。

市舶提举司,简称市舶司,设于广东、福建、浙江等省,为掌管海外各国贡使朝贡互市的机构。

设正官提举、副提举。

茶马司,设于陕西、四川等地,专理茶马交易。

设大使、副使。

明朝官制之品阶勋爵明朝文官品级分为九品正从十级。

武官分六品正从十二级。

品级很重要。

第一,明朝职事官地位高下由品级来决定。

如尚书、都御史是正二品,侍郎、副都御史是正三品。

文官最高为正二品,再往上升是加官、赠官。

加官、赠官有三公(太师、太傅、太保)、三孤(少师、少傅、少保),太子三师(太子太师、太子太傅、太子太保)、三少(太子少师、太子少傅、太子少保)。

三公正一品,三孤、太子三师从一品,太子三少正二品。

第二,品秩与俸禄有关,品秩高,俸禄也高。

第三,散官、勋官等荣誉称号的授予都与品秩相关。

有品秩的官员称入流,没有品秩的官员称未入流。

散官有文散、武散之分。

文散从正一品初授特进荣禄大夫,升授特进光禄大夫,到从九品初授将仕佐郎,升授登仕佐郎,共四十二阶。

正二品至从四品,除初授、升授外,还有加授。

官员初仕一般授予初授散阶,三年考绩合格,升授散阶,六年再考合格,加授散阶。

武散从正一品初授特进荣禄大夫,升授特进光禄大夫,到从六品初授忠显校尉,升授忠武校尉,共三十阶。

勋官有文勋、武勋之分。

文勋授予五品以上、六年考绩合格的文官,从正一品左、右柱国至从五品协正庶尹,共十等。

武勋授予武官,从正一品左、右柱国至从六品武骑尉,共十二等。

宗室封爵有亲王、郡王、镇国将军、辅国将军、奉国将军、镇国中尉、辅国中尉、奉国中尉八等。

亲王府设王府官,有长史司(文职)、护卫指挥使司(武职)、仪卫司(侍卫仪仗)、承奉司(宦官)。

长史司长官为左右长史,下设审理、典膳、奉祠、典乐、典宝、纪善、良医、典仪、工正、伴读、教授等官。

尚公主者称驸马都尉。

公主府设中使司,以宦官充任。

功臣、外戚封爵有公、侯、伯三等。

功臣爵位可以世袭,外戚爵位一般不能世袭。

功臣封号有四等,开国功臣称开国辅运推诚,跟随成祖起兵称奉天靖难推诚,其他称奉天翊运推诚、奉天翊卫推诚。

武臣在封号下加宣力武臣,文臣在封号下加守正文臣。

宗室百官的俸禄以石计算。

最初宗室给禄米,以后又间以给钞。

百官俸禄米钞兼支。

官员兼职,俸禄随之增加。

但兼官多为高级官吏,中下层官吏往往因俸禄折钱,钞值日跌,实际收入降低。

总的来说,明朝官吏的待遇在历朝中是最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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