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职学校规章汇编.docx
《中职学校规章汇编.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中职学校规章汇编.docx(67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中职学校规章汇编
瑞安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规
章
制
度
汇
编
二○○九年一月十六日
(校第四届教代会通过)
1.学校机构图及职责……………………………………1-3
2.会议制度………………………………………………4-6
3.校务公开制度…………………………………………7-12
4.行政职员考勤制度……………………………………13
5.教职工聘任制实施办法………………………………14-18
6.教职工评先评优规定…………………………………19-24
7.教师学期目标管理奖发放规定………………………25-28
8.教学与科研制度………………………………………29-44
9.班主任、副班主任管理制度…………………………45-51
10.宿舍管理制度………………………………………52-56
11.财务管理制度………………………………………57-64
13.关于水电管理办法…………………………………65-67
14.培训处招生奖励及工作补贴制度…………………68-69
学校机构图及职责
一、学校机构图:
1.图①
2.图②
3.党总支、工会、教代会、校长的关系。
工会、团委,归属党总支领导;教代会不是最高权力机构,而是议事机构,其常设工作机构为工会;校长全面负责、是决策者,党支部监督、保证,工会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4.有关处室的隶属关系:
工会下设:
后勤服务部
学生处下设:
保卫科、寝室管理科、专业部德育管理办公室
团委下设:
团总支、团支部
总务处下设:
财务室、设备科、生活科、医务室
教务处下设:
实验室、图书馆、档案室
教科研处下设:
教研组
二、学校行政处室职责:
校长:
全面负责学校工作。
副校长1:
协助校长分管教学等工作。
副校长2:
协助校长分管德育、学生体艺竞技、心理咨询、创新创业活动等工作。
校办主任:
负责处室协调、招生、管理等工作。
教务处主任:
具体负责教学等工作。
教科研处主任:
具体负责教科研等工作。
学生处主任:
具体负责学生思想等工作。
总务处主任:
具体负责后勤、基建等工作。
培训处主任:
具体负责培训工作、学生实习和就业等工作。
教务处副主任:
协助教务处主任,分管教学规范、常规等工作。
学生处副主任:
协助学生处主任,分管学生寝室等工作。
设备科主任:
协助总务处主任进行设备采购及设备维护、管理等工作。
专业部主任:
全面负责专业部工作,重点是专业建设和专业部相对独立的行政等管理。
三、党、工、团职责:
1.党总支职责:
开展党建工作,提高党员修养;监督、保证学校持续、健康、有序地发展。
2.工会职责:
开展工会工作,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3.团委职责:
开展团委工作,加强校园文化建设。
会议制度
为切实贯彻瑞安市教育局提出的效能革命和“整顿作风,提升素质”的活动精神,切实提高我校会议质量,加强会风建设,特制订瑞安市职业中专会议制度。
一、会议种类
1.党支部会议:
这是学校党总支领导研究党内事务及学校重大事情,由总支书记主持,总支委员参加的会议。
2.校长办公会议:
研究学校行政重大工作的会议,由校长主持。
3.行政会议:
由校长主持,召集学校党、政、工、团、后勤负责人参加的会议。
总结学校近期有关工作,讨论、决定下阶段工作,解决学校存在的具体问题。
4.专业部会议:
由专业部主任主持,总结专业部近期有关工作,布置下阶段工作,解决专业部存在的具体问题。
5.后勤职员会议:
由总务处主任主持,总结后勤近期有关工作,布置下阶段工作,解决后勤存在的具体问题。
6.班主任会议:
每两周召开一次,由学生处主任召集,研究学生及班主任管理工作,听取意见,布置任务,提出要求。
7.教研组会议:
每两周召开一次,由教研组长召集,讨论研究教学中出现的问题,交流教学经验,布置教科研任务。
8.教研组长会议:
由主管副校长或教科室主任主持,汇报教学研究情况,交流教学心得,讨论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9.全体教师会议:
由校长主持,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学习和传达上级会议、文件精神,通报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布置学校下阶段工作。
10.全体党员会议:
由总支书记主持,学习时事,传达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布置或研究党内有关工作。
11.德育工作会议:
由德育副校长主持,召集学生处、团委、专业部德育干事等人员,研究德育工作,布置德育有关任务。
二、会议要求
1.每次会议时间不得少于半小时,但也不能开“马拉松”式的会议。
2.不迟到,不早退,按时开会。
3.会议内容必须明确,务实,不能议而不决。
4.要求有会议记录及与会人员签到,但不能代签,不得弄虚作假,否则,一经发现,将严肃查处,并取消该类型会议有关人员一月的会议活动补贴。
5.会议结束,主持人必须宣布与会人员到会情况(包括迟到、早退、事假、病假、公出、旷缺等)。
三、会议纪律
1.迟到(以5分钟为限)、早退、病假、公出者会议补贴均无。
2.事假者每次倒扣10元;旷缺者每次倒扣20元。
3.带笔记,作会议记录,不得交头接耳,随意讲话。
4.会议变更要征得有关领导同意。
四、会议补贴
1.行政会、全教会、专业部会议、班主任会议、教研组长会议、教研组会议与会者每次会议补贴为10元,按学期结算。
结算时必须提供签到本(表)和会议记录,并经校办主任审核、确认、签字,方为有效。
2.开学和学期结束会议费发放规定:
(1)开学会议费由两部分构成:
A、当日的会议费为200元,B、开学后,参加工作超过10个工作日者,奖励300元。
(2)学期结束会议费由两部分构成:
A、当日的会议费为200元,B、全学期全教会全勤奖励300元。
3.其它考试、培训会议费,则视具体情况,由校长确定。
校务公开制度
为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精神,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依法治校、规范办学,发扬领导民主作风,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进一步树立学校良好的公众形象。
根据本校实际,特制定校务公开制度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理论指导,以教育法律法规为准则,建立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广大教职员工要求,科学、规范的校务公开制度。
把学校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难点,教职员工关心的热点,学校廉政建设的关键点,作为校务公开的重点。
及时向广大教职员工公开。
以利于进一步搞好我校教育行风建设和学校党风廉政建设,使学校管理进一步走向制度化、科学化和民主化。
二、领导小组
1.成员
组长:
洪成存
副组长:
施书新叶爱国
组员:
李岳焕潘国立戴玉珍林良爽王海啸胡克发
2.职责
(1)领导小组成员要认真执行瑞教[1999]212号文件精神。
把校务公开摆在我校加强民主政治制度建设和依法治校的位置上来。
(2)由校办制定校务公开实施意见和校务公开实施细则。
(3)确定校务公开内容、程序、范围。
(4)确定校务公开职能人。
(5)及时办理校务公开监督小组或群众投诉的意见。
三、采购小组
1.成员
组长:
胡克发
组员:
林长焕周朝秀阮荣艾周克银相关处室主任或相关学科组负责人。
2.职责
(1)保护学校、教师、学生的利益,以质为先,以价为次,多方询价,尽可能质优价廉。
(2)统一协商学校大宗物品的采购,具体操作由采购组人员及相关人员依法进行;5000元以下的由采购组员具体负责,进行依法采购。
(3)虚心听取群众意见,必须及时进行采购。
四、监督小组
1.成员
组长:
陈红
组员:
林娜林良爽工会委员及教代会代表
2.职责
(1)认真执行瑞教[1999]212号文件精神。
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充分行使监督权利。
(2)接受群众投诉,并向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反映。
同时有权要求领导小组,在十天内作出处理意见。
(3)对职能人负责的校务公开内容实行监督。
发现问题及时向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反映。
(4)每学年一次将校务公开执行情况,向学校党支部和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反映,并提出整改意见。
五、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为了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安全运行,保障学生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校园环境,经行政会研究决定,成立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其组织成员如下:
组长:
洪成存
副组长:
施书新叶爱国陈红
成员:
李岳焕潘国立戴玉珍胡克发
林良爽王海啸林娜高安乐孔令金孙光明
钱小波魏革新唐传锭蔡正赣
下设办公室,李岳焕同志兼办公室主任。
(一)教学安全工作小组
为加强校园学生的安全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教学安全工作小组。
(分管领导施书新)
组长:
潘国立
副组长:
高安乐孔令金孙光明钱小波
成员:
魏格新叶海鹤韩伟秋林淑贞张再益
相关教学工作人员。
教学安全工作小组主要职责:
1.负责早晚自修和上课点名工作,如有旷课等情况,必须按程序按层级反映和处理。
2.在教育教学活动过程中,必要时必须事先加强安全教育、管理,特别是体育课及活动课、实验实训课。
3.注意观察学生的言行,加强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正面教育。
4.加强和家长的沟通,共同教育好学生。
(二)学生安全工作小组
为加强校园学生的安全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学生安全工作小组。
(分管领导叶爱国)
组长:
王海啸
副组长:
高安乐孔令金孙光明钱小波
成员:
唐传锭蔡正赣陈军丁悦郑广
叶成勇徐存豹林初格虞希程潘万洪
学生安全工作小组主要职责:
1.宣传和落实上级各部门有关饮食、消防、交通、禁毒、游泳、外出活动等安全工作,制定学生学年安全工作计划。
2.学校的学生安全管理、学生公寓安全制度的落实及安全督导工作。
3.组织学校大型活动的安全教育及事故防范措施。
4.突发性事件的处理。
加强校园电子监控、报警的管理,加强夜间和节假日值班安排的安全督查工作
六、公开内容
1.学校的财务管理:
开学初上级规定的学校收费项目和标准(包括集资生、住校生收费及学校按有关规定收费);学期结束时经费和代管费支出情况;全学年学校收入和支出情况;基建和学校5000元以上大型设备采购情况。
2.教师的聘任和人事调配:
学校聘任方案、程序及结果。
学校人员需求信息、调入人员原则、工作程序、调配结果。
3.招生、学籍管理:
学校年度招生计划、招生原则、录取分数线。
新学期新生录取名单。
转学、旁听的条件和名单、收费标准。
4.教职工的奖金和福利:
教职工奖金分配方案、各类补贴方案、福利方案,教职工困难补助名单和金额。
5.教职员工考核、干部考核、师生评先评优:
教职工中各类校级以上先进评选名额、范围、条件和评选结果;学生中各类校级以上先进评选名额、范围、条件和评比结果。
6.职称评审:
职称评审各类指标名额,评审条件、程序和评审结果。
各类破格申请条件、名额、评审条件、程序和评审结果。
7.其它方面:
其它凡涉及重大、敏感的问题需要公开的均要及时公开。
七、公开监督、投诉
1.学校建立校务公开专栏,及时向师生公布校务公开内容。
2.发现违反校务公开制度事件,师生有权向校务公开监督小组反映。
监督小组有权要求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在十天内作出处理,并将意见反馈给反映者。
3.反映者本人如对投诉处理意见不服,亦可以向市教育局投诉。
4.监督小组设立投诉举报箱,广大师生对校务公开过程中违纪行为,也可通过投诉箱举报。
八、校务公开原则
校务公开要做到稳定性、逐步性、及时性、真实性、层次性。
稳定性指校务公开必须以学校稳定和发展为基础,防止盲目性和随意性;逐步性指校务公开在党政统一领导下,逐步加大公开的广度和力度,防止一哄而上;及时性指公开的内容要及时;真实性指校务公开的内容不能弄虚作假,蒙骗群众;层次性指根据校务内容和广大师生关系在不同范围内公开。
九、公开范围
1.有关教职工考核、干部考核、师生评先、评优的公开范围
(1)教职工考核办法、程序,由教代会通过向全校教职员工公开。
(2)教师、行政职员考核各项数据在考核组公开。
(3)校级以上先进教师评先条件,评比方法,评比结果在全体教师会议上公开,并在公开栏公布。
(4)教师评优条件,评比方法,评比结果在全校教师会议上公开。
(5)学生评先、评优条件、评比方法、评比程序由政教处组织班主任向全体学生公开,评比结果在校公开栏公布。
2.有关职称评审的公开范围
(1)职称领导小组成员由学校党支部会议确定组成,在全校教职员工大会公开。
(2)职称评审小组由领导小组推荐候选人名单,在教职工大会公开推选。
(3)职称评审条件、程序、指标和上级有关评审文件和规定向教职员工公开。
(4)申报人员和申报人员学历、教龄、班主任年限、教科研成绩、评先、评优情况,已取职称年限等有关情况在全校教职工大会公开。
(5)申报人员考核结果分别在考核组和校务公开栏公开。
行政职员考勤制度
为贯彻瑞安市教育局的效能革命和“整顿作风,提升素质”的活动精神,切实加强行风建设,通过建章立制,加强监督,落实责任,更好地为教学第一线服务,特规范行政员工指纹考勤的有关规定:
1.每月(阳历的1号至当月的月末)累计迟到或早退10分钟(包括10分钟)以内,不扣款;累计超过10分钟的,每超一分钟扣款1元。
2.行政职员公事或私事外出必须提前到校办填表登记,如确有急事,必须在事假开始之后一天内到校办补办登记手续,否则以旷缺论处。
私事外出必须服从学校工作,有事随叫随回,私事外出一个半天,扣款10元,累计次数如超过4次,每超一次,扣款25元。
3.旷缺半天扣50元,考勤每缺一次扣10元,如果因机或因电问题,则统一取消有关人员本次考勤;如果因指纹问题无法考勤,则须马上到校办登记;如果确系漏打,必须在漏打之后一天内向校务办公室作出合理解释,并做好登记。
4.经中途查岗是因私事外出且未请假的,每一次扣款50元。
经中途查岗被发现打扑克等游戏或经常串岗聊天的,一次扣款10元。
5.早到或迟下班或加班不能抵消迟到或早退或私事中途外出的时间和次数。
6.周五下午学生放学后下班如没有工作任务,下班可适当提前至16:
00。
7.校办每周将考勤结果公布一次。
教职工聘任制实施办法
第一条根据瑞安市瑞委办[2001]38号文件《瑞安市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意见(施行)的通知》的有关精神,实行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引进竞争机制,优化教师队伍,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增加内部活力,发挥管理效能,充分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以利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由党、政、工和教职工代表组成的5-7人聘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任职期限为一年。
第三条聘任制的范围、对象和基本条件:
1.聘任的范围:
包括教育教学、行政、后勤服务等各个工作岗位。
校长按有关干部管理权限规定任免;副校长、学校中层干部由校长按规定职数提名或采取竞争上岗的办法,按有关干部管理权限批准后,由校长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为一年;党组织和群众团体的领导按有关规定选举产生或任免。
2.聘任对象:
为本校符合聘任条件的在职在编教职员工。
在规定的比例以内,校长有权聘任外校符合条件的教职员工。
3.受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本职工作,思想品德端正,遵纪守法;
(2)具有符合拟聘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或相应类别学校的教师资格与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3)年度考核或任职期满考核称职以上;
(4)身体健康,能承担坚持正常工作任务。
第四条教职工聘任制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校长负责原则:
校长在党支部、工会的监督下,组织本校教职工实施聘任制工作。
聘任方案经学校组织、工会参与制定,经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报市教育局审核,由市人事局审批后公布实施。
2.按岗位编制原则:
根据市编委核定的编制,结合学校实际,定岗位,定职责,定条件,因事设岗,因岗聘人。
3.择优聘用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做到任人唯贤,竞争上岗。
4.双向选择原则:
优化组合。
学校对教职员工有聘用、试聘、待聘、解聘权;教职工有受聘、拒聘权。
5.公平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校党总、教代会实行民主监督。
6.回避制度原则:
参照《国家公务员回避和公务员回避暂行办法》。
第五条聘任程序
1.学校根据瑞委办[2001]38号文件《瑞安市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意见(施行)的通知》的精神,建立聘任工作领导小组。
2.学校公布聘用岗位设置方案和岗位职责。
3.教职工对照岗位和任职条件,自愿提出应聘申请。
4.有关领导参考个人意向进行逐级推荐:
(1)学生处推荐班主任;
(2)教科研室推荐教研组长;(3)教研组长向教科室推荐本组教师;(4)各处室主任推荐下属工作人员。
5.各级推荐人员名单上报校办,经各处室主任协调后,提交校聘任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根据教职工的应聘意向和岗位需要,确定初聘方案。
6.初聘方案经校长签署意见后,提交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7.校长与被聘任教职工鉴定合同,按规定手续办理聘任手续,发给聘书。
第六条被聘人员享受《学校结构工资暂行方案》中的各种待遇及履行各种义务。
第七条聘任期限为一年(即当年8月16日至次年8月15日)。
第八条变更聘任关系的规定:
1.教职工在聘任期间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校长有权按有关规定解除与该教职员工的聘任关系:
(1)体罚与变相体罚学生的,长期不备课、教白课导致学生家长意见较大的,在校园中公开谩骂、斗殴、闹不团结等严重违背职业道德或严重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而造成不良影响的;
(2)有参与赌博等违纪、违法行为的;
(3)有乱办班、乱带生、乱补课、乱收费等行为
(4)当年年度考核不称职的;
(5)工作态度差,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经教育仍不改正的;
(6)严重失职,发生较大责任事故的;
(7)患病或非因公(工)负伤,医疗期满后长期不能从事本职工作,也不服从另外安排工作的;
(8)以病假为名,参与经商办厂等活动且半年不在学校任教的。
2.因工作需要,校长在征求当事人同意后,可以调整已聘教职工的工作岗位。
3.受聘教职工在聘任期间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允许辞聘:
(1)获准出国留学、进修或定居者;
(2)经组织同意调动者;
(3)本人面临不可克服的特殊困难,确实无法继续履行聘任关系者;
第九条辞退有关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经市教育局批准后应予以辞退。
并将被辞退对象的人事档案转入市人才服务中心管理。
被辞退对象按有关规定办理人事挂靠手续,辞退费的发放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
原工龄视同养老、失业保险费缴费年限,并可与其以后保险缴费年限连续计算。
1.连续两年考核不称职者;
2.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者;
3.应单位、部门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者;
4.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者;
5.不履行岗位职责,违反师德规范,经多次教育仍无改变,又不宜给与开除处分者;
6.违反国家其他有关规定者。
第十条以下情况不得辞退聘用人员:
1.因公致残并被认为丧失或部分丧失工作能力者;
2.患严重疾病、精神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者;
3.女教职工在孕期、产期及哺乳期内者;
4.符合国家其他不得辞退规定条件者。
第十一条因种种原因落聘、被解聘或拒聘而导致未被聘任的教职工按以下办法处理:
1.校内试聘
学校可根据工作岗位需要对未聘教职工予以试聘,试聘时间不超过一学期。
试聘期间的工作若达到要求的,转为正式聘任;仍达不到要求的,解除试聘。
试聘期间,试聘人员的国发档案工资(包括津贴)照发,学校结构工资中的其余部分,按不超过相同等级任聘人员的50%发给。
2.校内转岗分流,凡不符合学科教学工作,本校尚有空缺职员编制的,学校可根据其应聘意向聘用为职员岗位;
3.落聘。
落聘第一年,其人事关系保留在原任职学校,落聘的前6个月,全额发给国发档案工资(包括津贴),第7个月起发给50%的国发档案工资。
落聘期限为一年,落聘期满,仍未能上岗或调离的,发给政府规定的职工基本生活费,其人事关系及本人档案转入市教育人才服务中心。
落聘人员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人才挂靠手续,逾期不办理者,按自动离职处理。
4.拒聘。
拒聘者按市教委有关文件处理。
5.离岗退养
凡满编学校,男性年满55周岁、女性年满50周岁且工作年限满20年的,或工作年限满30年的教职工,经本人申请,学校同意,市教育局批准,可以按有关规定办理离岗退养手续。
离岗退养人员从严控制。
离岗退养期间待遇,参照退休人员待遇执行(正常增资仍按在职教师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本办法经校教代会通过并报市教育局批准后由校长宣布实施。
第十三条本办法由校长室负责解释。
教职工评优评先及奖励的规定
(1)评先:
每学年评选一次,校级优秀教师占15%,其中教研组推荐7.5%,专业部推荐7.5%;优秀班主任占20%,由专业部从班主任中评选;先进教育工作者占15%,从行政、职员中评选。
(2)优职:
一学年评选一次,从各专业部、行政、职员中评选产生,各推选10%,对象在校级先进或优秀个人中产生。
(3)本学年的瑞安市级优秀教师、先进班主任、先进教育工作者为本学年的当然优职(不占专业部优职指标)。
该类或该类以上的先进,如果参加教育局组织的优秀或先进教师的暑假疗养旅游,不能再享受本校的旅游或本校的旅游费。
(4)校级优秀(指校级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或先进个人(指校级先进教育工作者),为当然一等目标管理奖(占全体教师总数的40%的指标)。
(5)每年4月15日开始评选,4月底评选结束,5月初推荐市先进或优秀。
材料以当年4月15日前的书面材料为准,口头通知不算。
(6)分数在差距5分以内,作为同等条件考虑;在同等条件下,评职称者给予优先考虑。
(7)一学年(上年的4月14日——当年的4月15日),请事假或请病假累计超过10个工作日者,不能参加评优评先。
(一)优秀教师的评选条件及方法
评选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具有正确的教育观念,坚持实施素质教育。
在年级教师、学生、家长中无不良反映。
(2)模范为人师表,严格执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3)坚持教书育人,关心学生全面发展,注重学生品德教育,积极参与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
(4)按质按量出色完成课堂教学工作,班级反映好,学生评价高。
(5)积极投身教改科研实践,按学校、教研组要求认真完成各项教学、科研任务。
注重学生分类指导和个别辅导,所带班级、学科学生进步显着,学科竞赛、考试成绩好。
程序:
向有关专业部或教研组自我申报并领取表格——填报资料——签字——复评
提供材料:
(1)出勤情况(20%),由校办签字或盖印,提供证明;
(2)全员德育(20%),由学生处签字或盖印,提供证明;(3)教科研(20%),由教科室签字或盖印,提供证明;(4)教学常规(20%),由教务处签字或盖印,提供证明;(5)教学质量(20%),由教务处签字或盖印,提供证明。
说明:
上述5项内容,每项优秀比例各占15%,总的比例也为全体人数的15%。
______专业姓名_______
内容
出勤(20%)
德育
(20%)
科研(20%)
常规(20%)
质量
(20%)
总分
自评
签字
复评
二.优秀班主任的评选方法
评选条件:
德(由专业部考核,占10%;优秀的占20%):
(1)遵守法纪法规,遵守校纪校规(5分,由专业部评估、提供)
(2)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教书育人(5分,由专业部评估、提供)
若出现被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处分的,取消参评资格。
勤(由学生处、专业部、教务处提供,占40分;优秀的占20%):
(1)准时出席各级组织的班主任会议或集会(一次2分),旷缺一次扣1分,事假二次扣1分,三次迟到折一次旷缺(由学生处、专业部提供)。
(2)晨会、课间操、周日驻班均能达标(由学生处、专业部提
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