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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构马克思主义哲学形态的可能思路

建构马克思主义哲学形态的可能思路

  [摘要]如何建构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当代形态,可谓是一个“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问题。

本文认为,马克思主义哲学作为一种体现着“实践精神”的哲学理论,他的内在结构理应是“按照实践逻辑展开的一定时代的社会实践的哲学抽象”。

为此,从“实践”这一视角去探索和建构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当代形态不失为一条可行的研究思路。

  [关键词]马克思主义哲学;实践;建构;当代形态

  一

  上世纪80年代以来,学术界围绕如何强化和进一步发挥马克思主义哲学在现时代的实际功能这一主题展开了探索马克思主义哲学新形态的积极讨论。

从深层次上看,这场讨论主要涉及以下两个相互关联的问题:

一是关于建构马克思主义哲学新形态何以可能的前提性和基础性问题的追寻,二是对于这种建构如何进行的具体实现途径和方法程序的揭示。

然而,这两个方面的聚焦点又集中在如何确定哲学研究的出发点这一问题上。

  所谓“出发点”,无非是指哲学研究据以进行而确定的特殊视角或选择的逻辑基点。

可以说,正是一定特殊视角或逻辑基点的认定和选择才使得哲学乃至一切科学研究成为可能,然而众所周知,同是对哲学可能形态的研究,不同的研究者确定的出发点不同,选择的研究视角不同,往往规定和制约着研究者对问题的解答的方式、方法的不同,从而形成不同性质和水准的哲学形态理论,反过来,一种哲学形态理论的形成是否具有科学性和合理性,这又是与它对出发点的设定是否先进、合理以及由此规定的思维方式、方法的优劣新陈密切相关的。

  由此说来,哲学研究的出发点是不得不选择的,但又不是可以任意选择的。

从近些年来学术界对此问题的探讨来看,大致存有这么几种观点:

(1)人;

(2)物质;(3)实践;(4)物质和实践。

以人为出发点,历史地看,这与西方一些学者攻击马克思主义“人学空场”的历史背景有关;现实地看,则与人的主体性问题的凸显紧密相连。

但这种观点往往因对“人”的多重解释或限定,以及难以使哲学与其他社会科学研究相区别等问题而受到其他论者的批评和责难。

以物质为出发点,其主旨是把物质范畴提高到哲学本体的高度,意在强调人、社会以至思维是物质的现实展开和多样性表现。

但这种观点明显地囿于“传统”而缺乏创意。

从其思维和解释方式而言,把它作为基础范畴和主导原则去说明整个世界的由来与发展,仍承袭的是传统本体论的思维模式和框架。

相比之下,以实践为出发点则表现出更多的合理性。

这种观点不仅在与旧哲学的区别上立论,而且明确提出马克思主义哲学就是实践的唯物主义。

这种实践唯物主义是理论地坚持解释世界的唯物主义和实践地坚持改变世界的唯物主义的统一。

不过,在这种观点内部又有分歧,主要表现为不同的人对实践的理解往往有不同的侧重点,如本体性、功能性、中介性、超越性等等。

所以,迄今在许多方面未能达成共识。

至于坚持以物质和实践论者,主要是把实践看作是物质范畴合乎历史和逻辑的发展。

因而在根本点上可归于“物质观点”的另一种表现形式。

  笔者赞同以实践为出发点,但对“实践”的理解和运用在本论题中有其特定的内涵。

作为出发点的实践,它不是用来说明“万物产生于它最终又复归于它”的所谓始基或本原,而是针对问题、对象的性质、特点的不同而设定的特殊研究视角和总体运作思路。

其要旨在于为哲学改革和探索提供合理的理论基础,并为哲学形态的具体建构奠定首尾一贯的方法论前提。

  在我看来,以实践为出发点或者说实践作为一种哲学视角,并非我们的独创,而是马克思当年用于批判旧哲学、建构新唯物主义的一把“双刃剑”。

这把双刃剑在马克思创立新唯物主义过程中,具体表现为立场、观点和方法的三者统一。

所谓“立场”,意指马克思从诘难传统本体论和哲学的单一解释功能入手,将哲学的重心由“说”(解释)转向“做”(改造),这就使得“凡是把理论引向神秘主义的神秘东西”成为不可能,从而彻底避免了来自唯心论和旧唯物论无可逃避的理论尴尬。

所谓“观点”,意味着实践在马克思那里又是一种“精神”,它渗透于对哲学问题的解析和说明之中,内蕴着马克思主义哲学特有的思考角度和释义方式。

所谓“方法”,则意指与哲学重心转移相应的哲学思维方式的转换。

马克思认为,在旧哲学中,承认物质和精神的分化和二元对峙是唯物论和唯心论的共同前提。

在这一前提下,它们的思维采取了非此即彼的形而上学模式。

在思维类型上,它们同属于与科学探索方法无异的对象性思维方式。

在追求旨趣上,它们企求获得关于世界的终极存在、终极解释和终极价值的“普遍知识”。

与旧哲学不同,马克思第一次将实践提升为一种崭新的思维方式去辩证地理解和把握物质和精神的相互关系及其历史发展。

在思维类型上,实践论思维方式已不再是对象性的而是反思性的思维方式。

在追求旨趣上,马克思主义哲学不再是提供关于世界的始初本原或终极本性的理论,而主要是提供给人们正确地认识世界和有效地改造世界的科学的思维方式和方法。

从这里不难看出,马克思立足于实践这一特定视角,开启了哲学的功能和性质从“解释世界”向“改造世界”、从“知识论哲学”向“方法论哲学”的转变。

从此,哲学走上了真正“自己构成自己的特殊道路。

  至此问题已清楚:

一定的哲学形态理论要求并依托于一定的哲学研究出发点,另一方面,一定的哲学研究出发点又必然造就和表现出一定的哲学形态理论。

二者之间在性质、内容和水平上具有一种内在相关性,互相要求、互相依托、互相表现。

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产生来看,正是马克思对“实践”这一哲学研究视角或出发点的合理选择,才使得对旧哲学的超越,实现哲学史上的划时代变革成为可能。

笔者认为,以实践作为哲学研究的出发点,才能创设出符合时代要求和社会需求的新哲学形态。

  二

  在人类哲学思维发展的历史进程中,作为哲学形态演化更迭过程中的一种历史形式,马克思主义哲学是由时代所塑造从而具有时代特点、体现时代精神的特定内容和具体形式的有机整体。

对于它的未来发展趋向和形态的预测和探索,同样是一个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问题。

在我看来,从探索的可能思路来看,不外乎以下三种基本取向:

一是解释性思路。

从历史渊源上看,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在西方文化背景下孕育和发展起来的。

东方国家对它的理解和业已形成的哲学体系,实质上是对马克思主义哲学思想的解释性理论。

这种解释是否符合早先马克思的原意或“文本”,并未盖棺定论,因而对它的重新解释可以不断进行下去,具有历史的开放性。

二是重构性思路。

这一思路并未离开马克思主义哲学这一文本或对象本身,而是在此基础上,针对现有哲学体系存在的问题和缺憾,根据社会实践和时代发展的要求,按照历史与逻辑相统一的原则,对其予以分解和重新整合。

这既是一种继承前提下的批判性分析和考察工作,又带有一定的开拓性和创造性。

三是解构性思路。

比较而言,这种思路带有更多的“否定”意味和内涵。

由于“否定”既可以是消极意义上的,即绝对否定;也可以是积极意义上的,即辩证的否定即扬弃。

相应地,沿着这条思路去建构哲学的可能形态,大致有两种不同的结果:

或是与原有哲学形态没有承继关系和历史联系的面目全非的一种新的哲学体系;或是建构起来的哲学形态在更高的层次上深刻地体现出这种哲学的内在精神,更能发挥它在当代的积极作用和功能。

  应该说,上述三种基本思路各有自己的合理性和片面性。

然而,无论采取哪种思路,其指导思想必须是明确的,那就是:

我们探索的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发展的当代形态,因而不能用这个“说”或那个“论”去消解马克思主义哲学,而应是在坚持的基础上发展马克思主义哲学。

与此同时,无论采取哪一种思路来建构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当代形态,必须在其过程和结果中体现以下几个方面的要求。

第一,符合社会实践的内在逻辑。

哲学不是世界之外的遐想,相反总是根源于社会实践。

不论一种哲学理论多么博大精深或者看来多么荒谬,我们都能从当时的社会实践中揭示它的成因。

马克思主义哲学作为一种体现着“实践精神”的哲学理论,它的内在结构理应是按照实践逻辑所展开的当代社会实践结构的哲学抽象。

任何游离于实践之外去侈谈和建构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当代形态,都从根本上违背了马克思主义的哲学精神。

第二,符合哲学自身发展的逻辑。

哲学的发展不仅遵循着社会实践发展的客观逻辑,是“按照实践逻辑所展开的一定时代的社会实践结构的哲学抽象”,而且作为一种社会意识形式有着自身发展的相对独立性,遵循着“自己构成自己的特殊道路”。

不论哲学的各种形态区别如何明显,继起的形态总是蕴涵于先在的形态之中,在先的形态总是包含着发展为新的形态的可能性。

这种更迭和演化是哲学自身逻辑的历史性展开。

循着哲学历史的发展,可以使我们站在前人肩上进行哲学思维,去探寻新的哲学世界。

第三,能够吸收、融汇人类实践和科学的最新成果。

真正的哲学应当是时代精神的精华,力求把“人民最精致、最珍贵和看不见的精髓都集中在哲学思想里”[1]。

要做到这一点,哲学研究、哲学形态的探索既要世界化又要民族化,是世界化和民族化的统一。

所谓世界化,是指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的全球意识和世界意识,一方面要自觉地面向当代世界人类实践,积极地探索当代人类所面临的各种形式和类别的“全球问题”、“发展困境”等,从中获取发展自身的思想材料和资源;另一方面要更加自觉地与当代世界各种哲学流派开展交流与平等对话,批判地吸收其积极成果,扬弃和克服其不足。

所谓民族化,是指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的民族意识,一方面要自觉地把马克思主义哲学与发掘和弘扬中国传统文化精华更加自觉地结合起来,从中国传统思想文化中获取优秀的民族文化资源;另一方面使马克思主义哲学更加贴近和深入中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践,从亿万人民的现实生活和生产实践中寻找和创造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民族形式和民族内容,使之具有更为坚实的中国文化意蕴和民族根基。

第四,能够解答现代人们面临的困惑和疑难。

这种解答不是提供现成答案,而是通过哲学形态的转换,能够为人们提供一种全新的世界观和方法论,能够为人们观察、分析和解决问题提供一种新的思维视角和方式。

依靠这种思维视角和方式,就有可能对人们面临的许多问题,包括原有的同一问题和新出现的问题,如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计划与市场、主与辅(公有制与多种经济成份)、统与分(宏观调控与自主经营)、竞争与协作、先富与后富、公平与效率、个体与整体、个人价值与社会价值、索取与贡献等等,能够有一种新的理解和阐释,从而获得比较合理的解答。

  三

  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当代形态应当如何建构?

笔者认为,沿着实践思路可以在以下相互联系的两条路径上进行。

  一是以马克思主义哲学本身(现有体系)为对象,以实践的方式对其进行重组和重构。

这种重组和重构之所以必要,深层地看,则根源于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哲学思想与业已形成的现有哲学体系之间,或曰“文本”与理解之间存在着较大的偏差。

这项工作的目的就是要使马克思主义哲学恢复到它应有的合理形态。

这种合理形态就是“实践的唯物主义”。

尽管学术界关于实践的唯物主义的讨论十分热烈,但从总体上看,其构想仍然是粗略的,未深化的。

许多问题有待进一步廓清和明晰化,如何操作有待进一步具体化。

诸如这一形态的内部结构应由哪些部分所组成,各部分之间如何相互关联和逻辑递进,对哲学诸多问题应采取何种释义方式和表达方式,如何使得实践的唯物主义的这种建构真正体现和反映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精神实质和总体理论特色,等等。

对此我认为,关键在于把实践作为一条红线,以实践来阐释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全部博大精深的理论内容。

其具体操作这里仅以一个问题为例略加分析和说明。

如认识论问题。

马克思始终是围绕着人的实践来谈人的认识,在实践与认识的互动构架中去阐释认识之可能,认识的真理性以及认识的意义、归宿等问题。

首先,在马克思看来,哲学的使命最根本的在于改变世界,即通过革命性的实践,使世界向人生成,成为人的世界。

因此,解释世界自身并不具有自足的或独立的意义,它只有被整合于整个人的实践之中,成为实践性认识,而人的实践也据此成为为人所理解(认识)了的实践,这样的解释才是具有真正的生命力和正确的解释。

其次,实践不仅能检验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而且对那种“把理论引向神秘主义的神秘东西,都能在人的实践中以及对这个实践的理解中得到合理的解决”。

所谓通过“人对这个实践的理解”,是指把人的认识还原到实践基础上,通过对产生认识的实践活动自身性质、特征、功能、归宿等的理解,来解决在纯粹理论认识中不能解决的问题和困难。

再次,人的认识所面对的对象世界之所以具有可理解性,能为人所认识,就在于它是人的实践力量的对象化的过程及其产物。

当这种对象化的存在反过来成为人认识的对象时,人对这一对象的认识恰恰映证或凸显的是人对自己的认识。

在这里,人的自觉活动与人的自我认识交织在一起。

最后,人对世界的认识是为了实现人对世界的改造,而改造的真正目的又在于不断地满足人的需要。

从这一基点出发,人通过实践去认识世界,也就是通过实践去阐释世界相对于人的价值和意义,否则,对世界的认识既无必要亦无可能。

因此,在认识向实践生成的过程中,必然包蕴着对认识的实践建构和实践批判的双重肯定。

人们不仅通过观念建构世界来指导实践建构世界,使世界发生有利于人的生存、发展的变化,还通过观念批判世界来指导实践批判世界,以变革世界的实践方式来扬弃旧的不合理的世界,建设一个合乎人的本性需要的意义世界。

由上分析可见,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实际上是一种实践阐释理论,或者说实践阐释学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基本形态。

  马克思的这种实践阐释方式不仅体现在认识论方面,在其他方面亦同样如此。

限于篇幅,这里不一一赘述。

既然我们认定实践的唯物主义是马克思当年创立的哲学的应有形态,那么恢复它应有的合理形态就构成了当代哲学发展可能形态探索与建构的必要和重要的一环。

否则,任何形式的探索与建构都将可能失去何以进行的对象性前提和基础而陷于流产。

  与前一条路径相联系的另一条路径是:

在“实践的唯物主义”的基础上,通过总结和反思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历史与现状,以人与世界关系的时代性变化及其特点为根据,借助于多种参照系,在与历史上和现代社会中的各种哲学形态的比较研究和对照分析中,把握当代社会实践的最本质特征,建构起反映时代性哲学主题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新形态。

  比较而言,沿着这条路径进行探索和建构,最为重要的是要把握当代社会实践的最本质特征,从中领悟到现代社会的时代性哲学主题。

这是因为,马克思主义创始人之所以把自己的哲学叫做“实践的唯物主义”,就在于他一再强调它“不仅从内部即就其内容来说,而且从外部即就其表现来说,都要和自己时代的现实世界接触并相互作用”。

正是基于对马克思主义哲学本性的这种理解,马克思主义哲学新形态的理论结构理应是“按照实践逻辑所展开的当代社会实践结构的哲学抽象”。

  对于当代社会实践的本质特征,人们正在从不同的角度进行概括。

依我之见,当代社会实践显现出这样一个矛盾性的特征:

一方面是科学技术的突飞猛进为社会创造了前所未有的现代物质文明,人的主体性日益增强,另一方面则是“全球问题”给人类带来的生存与发展困境和人的精神困惑与迷惘。

面对此状,人们不得不冷静下来,深刻反省自身现有的活动方式和思维模式。

在此基础上,如何处理好理论与实践、理想与现实的关系,把技术创造的物质奇迹和人性的精神需要平衡起来,实现社会发展与人的发展、物质需要与精神需要的和谐有序的统一,就成为当代哲学必须关注的时代性主题。

而这种时代性的哲学主题一旦为当代哲学家所认识和把握,则势必对当代哲学的形式和内容及演化趋向发生非常深刻的影响。

如果说古代人侧重研究世界的本质问题而形成哲学的本体论形态,近代人关注科学认识问题而形成哲学的认识论形态,那么,当代人则由于关注人自身的精神安顿问题而使得哲学的价值论形态可能成为未来哲学发展的主导形态。

  注释:

  [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C].北京:

人民出版社,1956

(1):

120,56,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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