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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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公司财产和职工人身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管理条例》及《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逐级负责制
(一)消防安全责任人(总经理)职责
1、总经理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2、认真学习贯彻执行消防法规及上级有关消防安全管理的规定,自觉增强消防意识,带头严格遵守消防法规。
3、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单位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之中,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4、组织制定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督促落实各级防火责任制,改善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条件,完善消防设施。
5、按照《消防法》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单位新建、扩建、改建(含室内装修、用途变更)等建设工程办理相关消防手续,确保建设工程的合法性。
6、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7、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义务消防队。
8、组织和指挥员工扑救火灾,积极协助公安消防监督机关调查火灾原因,并在自己的范围内严肃查处事故责任人。
9、积极参加消防安全培训,负责向公安消防监督机关汇报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情况,接受公安消防监督机关的指导监督。
10、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二)消防安全负责人(主管安全副总经理)职责
1、受总经理委托,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
2、消防安全管理人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和组织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负责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4、组织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5、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6、负责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7、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8、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9、组织管理义务消防队。
10、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11、指挥本单位初期火灾的扑救。
12、办理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13、应当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三)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职责
1、公司安质部消防安全部员为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在安质部部长的领导下负责公司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参与拟定本单位消防工作计划,防火措施和灭火方案,为公司领导当好参谋。
3、负责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
4、开展防火检查、巡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负责用火、用电的管理,纠正违章行为。
5、加强对消防监控设备、灭火设备、器材的管理,及时维护保养,使之处于良好的运行使用状态。
6、分析本单位的防火安全情况,参与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负责协助实施。
(四)分(子)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人(经理)职责
1、分(子)公司经理是本公司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
2、认真学习贯彻执行消防法规及上级有关消防安全管理的规定,自觉增强消防意识,带头严格遵守消防法规。
3、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单位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之中,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4、组织制定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督促落实各级防火责任制,改善本公司的消防安全条件,完善消防设施。
5、按照《消防法》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单位新建、扩建、改建(含室内装修、用途变更)等建设工程办理相关消防手续,确保建设工程的合法性。
6、为本公司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7、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义务消防队。
8、组织和指挥员工扑救火灾,积极协助公安消防监督机关调查火灾原因,并在自己的范围内严肃查处事故责任人。
9、积极参加消防安全培训,负责向公安消防监督机关汇报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情况,接受公安消防监督机关的指导监督。
10、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五)分(子)公司消防安全负责人(主管安全副经理)职责
1、受经理委托,分管安全的副经理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
2、消防安全管理人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和组织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负责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4、组织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5、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6、负责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7、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8、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9、组织管理义务消防队。
10、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11、指挥本公司初期火灾的扑救。
12、办理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13、应当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六)分(子)公司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职责
1、分(子)公司安质部消防安全部员为本公司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在安质部部长的领导下负责公司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参与拟定本公司消防工作计划,防火措施和灭火方案,为公司领导当好参谋。
3、负责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
4、开展防火检查、巡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负责用火、用电的管理,纠正违章行为。
5、加强对消防监控设备、灭火设备、器材的管理,及时维护保养,使之处于良好的运行使用状态。
6、分析本单位的防火安全情况,参与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负责协助实施。
(七)施工项目部、经营网点经理消防安全职责
1、对公司消防安全负责人负责;是本项目部、经营网点消防安全直接责任人。
2、负责本项目部、经营网点的防火安全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各项防火安全制度和措施。
3、每日班前讲话要有防火安全内容,每天对各施工作业点、经营网点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4、抓好本项目部、经营网点员工的防火安全培训。
5、对本项目部、经营网点的防火部位每天检查一次,及时上报防火安全信息。
6、负责本项目部、经营网点的灭火器材的管理,维修和更换。
7、负责本项目部、经营网点防火器材的配备和防火制度的制定和落实。
8、督促防火台账的真实填写和记录。
(八)项目部、经营网点专(兼)职消防安全员职责
1、项目部、经营网点专(兼)职消防安全员负责本项目部、经营网点的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参与拟定本项目部、经营网点消防工作计划,防火措施和灭火方案,为经理当好参谋。
3、负责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
4、开展防火检查、巡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负责用火、用电的管理,纠正违章行为。
5、加强对消防监控设备、灭火设备、器材的管理,及时维护保养,使之处于良好的运行使用状态。
6、分析本项目部、经营网点的防火安全情况,参与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负责协助实施。
7、负责本项目部、经营网点消防台账、资料的收集、填写。
8、负责本单位消防安全信息的收集上报。
(九)义务消防队队长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及公司消防规章制度。
2、对人员设备、重点部位、施工工地、经营网点及仓库储存物资(可燃、易燃)等,做到情况明、底数清。
3、在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人领导下,组织义务消防队实施灭火预案演习工作。
4、协助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维护保养消防设施及消防器材。
5、发生火灾时,迅速报警和扑救火灾,保护火灾现场,配合有关部门调查火灾事故原因。
6、协助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完成其它消防工作。
(十)义务消防队队员职责
1、掌握所配备的各种消防器材、消防设备的使用和操作方法,熟知初起火灾的扑救方法。
2、学习消防知识,自觉遵守各项消防法规和消防规章制度,有责任督促本岗位其他职工共同遵守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劝阻和制止违反消防安全规定、操作规程及其它不安全行为。
3、参加消防安全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参加消防知识的学习、培训以及灭火预案演习。
4、会维护、保养各类消防器材。
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会扑灭初起火灾,会自救逃生。
5、发生火灾时,及时准确向公安消防队提供火灾现场情况,在火场指挥员的领导下,配合公安消防队疏散物资、抢救伤员、维持秩序、协助灭火。
火灾扑灭后,保护好火灾现场,配合有关部门调查火灾原因。
(十一)公司员工消防安全职责
1、认真学习消防法规,提高法制观念。
2、遵守公司消防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发现火灾隐患时,应及时整改或上报领导,避免发生火灾事故。
3、认真学习和掌握防火、灭火知识,积极参加各种消防技能培训及演练,增强消防意识,提高自防、自救及逃生能力。
4、有权制止各种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
有权拒绝接受违章指挥,对各种违章行为(指挥)可越级申诉,有权对违法、违章行为进行举报。
5、熟知本岗位消防情况,有责任维护本部门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
熟知辖区内配备的消防器材种类、性能及使用方法,会报警及扑救初起火灾,会保护火灾现场,协助调查火灾原因。
(十二)项目部施工作业人员、经营商户职责
1、认真学习消防法规,提高法制观念。
2、遵守消防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自觉接受上级、公司、项目部、经营网点消防安全人员的检查,积极整改火灾隐患。
3、认真学习和掌握防火、灭火知识,积极参加各种消防技能培训及演练,增强消防意识,提高自防、自救及逃生能力。
4、有权制止各种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
有权拒绝接受违章指挥,对各种违章行为(指挥)可越级申诉,有权对违法、违章行为进行举报。
5、熟知本岗位、本房屋消防情况,有责任维护本部门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
熟知辖区内配备的消防器材种类、性能及使用方法,会报警及扑救初起火灾,会保护火灾现场,协助调查火灾原因。
6、自觉维护消防设施设备处于良好状态,不堵塞消防疏散通道,及时更换维修过期的消防器材和其他消防设施设备。
7、对自己作业岗位消防安全、自己经营房屋的消防安全负责并承担相关责任。
二、消防安全基本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组织管理制度
1、总公司消防安全工作实行逐级负责制,总公司第一消防安全责任人,是总公司总经理,对总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分(子)公司第一消防安全责任人,是本单位的第一管理者,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2、总公司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全面负责总公司消防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和组织协调工作。
主任:
总公司总经理
副主任:
总公司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主管安全副职为常务副主任
委员:
总公司各部门负责人、所属分(子)公司党政正职
3、消防安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总公司安质部,是总公司消防安全工作的归口管理职能部门。
办公室主任由安质部部长兼任。
安质部设一名部员具体负责消防安全工作。
4、所属分(子)公司成立消防安全工作小组,统一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分子公司安质部为本公司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并由一名安全管理人员,具体负责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扑救初起火灾是总公司每位从业人员的义务,为保证有效的扑灭初起火灾,总公司、所属分(子)公司均应成立义务消防队。
人数不少于从业人员总数30%。
6、义务消防队在总公司、分子公司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7、各分子公司、施工项目部、经营网点要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组织和义务消防队,配齐消防安全专兼职人员,履行职责,确保安全。
8、各级消防安全要组织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召开例会、组织消防教育培训、演练、及时总结工作经验教训,表彰先进、处罚违章,保障安全。
(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培训时间:
在职职工每季度一次。
施工作业人员、经营商户每月进行一次。
2、培训内容:
消防法律法规、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单位配备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组织、引导顾客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上级有关消防安全文件或火灾案例等。
3、培训方式:
采取单位与部门、集中与分散、定期与不定期等方式进行。
脱产培训与业余培训结合;理论与实际结合,可以请进来授课、走出去听课的方式进行,可以组织讲座、现场参观、班前讲话等形式。
4、公司对新招入人员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培训内容与年度培训内容相同,并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5、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易燃易爆岗位人员、专兼职消防人员参加专业培训机构组织的消防职业培训,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6、公司对所组织的培训时间、内容及接受培训人员进行认真详细的记录并存档备查。
7、消防安全培训由人力资源部与安质部共同负责,人力资源负责制定消防安全培训计划,安质部负责培训内容、授课和技能训练。
8、营业期间通过张贴图画、广播、闭路电视等积极向顾客宣传防火、灭火、疏散逃生等常识。
9、施工作业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由鑫天方公司负责实施;经营商户的消防安全培训由兴铁公司负责实施。
(三)消防安全例会制度
1、会议时间。
消防安全工作例会总公司每月召开一次。
在每月第一个星期一召开。
遇节假日和其他特殊情况可顺延或提前。
临时专题例会根据情况适时召开。
2、参加会议人员:
总公司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成员。
3、会议主持人:
总公司主管消防安全工作副总经理
4会议内容:
(1)主管消防安全工作副总经理对上月治安消防安全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对消防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通报;对消防安全管理惯性隐患问题、消防安全措施落实过程中的突出问题、检查问题信息进行分析,提出建议解决方案及措施要求;对存在的典型和普遍性的故障及隐患问题进行系统、深入地分析;对路局、多元中心下月重点工作进行传达。
(2)其他班子成员围绕消防安全议题结合自身分管工作进行深入分析,提出下一步整改措施、计划。
同时抽查上次会议布置的消防安全重点整治项目实施落实情况,并做出评价,提出工作要求。
(3)各分子公司党政正职对本公司消防安全工作完成情况做出重点总结分析,对重大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进行分析报告,同时对下月消防安全工作重点进行汇报。
(4)各部门负责人按照自身分管工作不同,围绕会议议题对本部门消防安全方面存在的隐患、消防安全管理倾向性、关键性问题进行深入地分析,查找本部门管理责任缺陷,并提出下一步整改措施。
(5)总经理对月度消防安全工作进行总体评价、系统分析,对下月重点工作提出要求。
(6)党委书记对公司整体消防安全管理情况进行分析,做总结性发言,针对路局要求,对下期消防安全重点工作进行部署。
5、临时例会程序:
(1)遇到消防安全突发事件和需要召开临时例会的情况,安质部根据上级要求及公司实际确定会议议题;
(2)会前安质部要主动与主管安全工作副总经理沟通,确定会议具体时间;
(3)将会议议题提前通知参加会议人员,参加会议的人员会前围绕议题撰写发言提纲。
(4)参加会议人员围绕会议议题,结合分管工作及所属分子公司消防安全管理现状进行深入分析,并制定补强措施、安排下一步工作。
(四)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公司实行定期防火安全检查制度,每月的最后一周进行防火检查,防火检查由消防安全负责人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参加,安全质量部负责通知,并做好防火检查记录。
春节、元旦、“五一”“ 十一”等重要节假日的防火安全检查由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组织。
2、防火检查的内容包括:
(1)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3)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4)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5)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6)重点工种人员持证上岗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7)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8)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
(9)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10)防火巡查情况;
(11)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
(12)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3、防火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
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4、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应当责成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
(1)违章进入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
(2)违章使用明火作业、在禁止区吸烟等行为的;
(3)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
(4)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5)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
(6)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7)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
(8)其他可以当场改正的行为。
5、各单位存在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可以发放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或监察通知书,督促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整改完毕后在检查记录上填写整改情况,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报安全质量部门,由安全质量部安排人员进行复查。
6、单位每月召开会议研究通报防火检查情况。
(五)每日防火巡查制度
1、每日防火巡查由项目部、经营网点、施工工地统一组织实施,每日由专门人员进行巡查,各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每日至少巡查一遍。
2、出租房屋营业期间的防火巡查每二小时进行一次,营业结束时对营业房屋现场全面进行清查,消除遗留火种,并加强夜间防火巡查
3、巡查的内容包括: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3)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完好情况;
(4)室内消火栓、水带、水枪完好在位情况;
(5)消火栓、喷淋管道阀门开启情况;
(6)消防水池、高位水箱水位情况;
(7)消防水泵等供水设备完好情况;
(8)湿式报警阀、末端试水装置完好、压力指示情况;
(9)火灾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电话插孔、喷头在位、是否被遮挡情况;
(10)灭火器在位、完好情况;
(11)应急广播系统扬声器完好在位情况;
(12)防排烟风口完好情况;
(13)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14)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15)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4、防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
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5、防火巡查在巡查时应佩戴统一制作的上岗证。
6、每日施工结束或出租房屋营业结束,各项目部、经营网点消防安全人员监督相关人员打扫卫生,清除可能遗留的火种。
7、出租房屋营业结束后,对营业范围继续进行两次防火巡查。
8、项目部、经营网点消防主管人员应当每日在防火巡查记录上签字确认,公司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每周定期抽查、核查防火巡查记录的情况。
(六)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保持消防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3、严禁在营业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或遮挡或者将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遮挡、覆盖。
4、应急照明灯具、疏散指示标志按定期进行测试检查,确保完好有效。
5、安全推闩式外开门确定专门责任人负责,确保每班都有责任人负责在紧急情况下使用。
6、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
(七)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器材维护实行定期维护保养制度,具体由安全质量部组织实施,各部门发现消防设施器材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向安全质量部报告,维修不及时或管理不当将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2、消防设施器材日常管理实行分子公司归口管理,各分子公司对本责任区内的消防设施器材的完好有效情况负责,并确定专人具体负责。
3、与具有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能力的单位签订维护保养合同,每月进行一次维护保养,出具维护保养报告书,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功能检测,确保其正常使用。
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探测器投入使用2年后进行清洗,以后每3年清洗一次。
5、灭火器至少每年委托维修单位对所有灭火器进行一次检查。
凡使用过和失效不能使用的灭火器,必须委托维修单位进行检查,更换已损件和重新充装灭火剂和驱动气体。
必须落实灭火器报废制度,超过使用期限的灭火器予以强制报废,重新选配新灭火器。
建立灭火器档案资料,记明配置类型、数量、设置位置、检查维修单位(人员)、更换药剂的时间等有关情况。
6、每两年对消防水池、消防水箱全面进行检查,修补缺损和防腐处理;每年对水源的供水能力进行一次测定。
7、每季度对报警阀进行一次放水试验,对管道控制阀进行一次检修;每两个月利用末端试水装置对水流指示器进行试验。
8、每月对消防水池、消防水箱及消防气压给水设备的水位和压力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消防水泵每月启动运转一次并模拟自动控制启动运转一次;内燃机驱动消防水泵每周运转一次。
9、电磁阀每月检查一次并作启动实验;每月对全部喷头进行一次外观检查。
10、室外消火栓、室内消火栓、水泵接合器每月进行一次检查。
11、以上检查要记入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
12、不准随便动用火灾区域报警器、手动报警按钮、消防插孔电话、自动喷水灭火报警阀、防火卷帘手动开关等,发现损坏要及时报告。
(八)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防火检查、防火巡查、员工在工作中发现的火灾隐患要按照火灾隐患整改措施和性质确定专门的部门和人员及时予以整改。
2、能够立即整改的火灾隐患,由火灾隐患发现部门或人员责成有关人员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
3、不能立即整改的火灾隐患由安全质量部根据火灾隐患整改措施、性质及分工,将火灾隐患情况、整改措施和建议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责任人书面报告,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责任人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落实整改资金,确定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进行整改。
4、对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火灾隐患,火灾隐患发现部门或人员有权暂时将危险部位停止经营或采取消除火灾隐患的措施,督促整改,并落实整改期间的安全防范工作。
5、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者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并由安质部进行复查。
在火灾隐患整改期间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
6、对上级或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按照上述规定,确定火灾隐患整改责任人负责整改,并在整改期限内向上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报送火灾隐患整改情况报告。
(九)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单位对用火、用电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经营房屋营业期间禁止动火施工。
2、经营房屋的营业厅内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办理审批手续,安排在非营业期间进行动火作业。
3、动火作业必须落实现场监护人、监护器材,清除动火周围和下面的可燃物,无法清除要使用铁板、石棉被等不燃材料进行分隔,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
动火施工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4、动火作业后,动火人员和监护人员必须及时清除可能遗留的火种,分别于动火作业结束后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