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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拉图《理想国》教案

柏拉图生平及其哲学的一般原则:

生平:

柏拉图是苏格拉底的学生,他生于前427年,死于前347年,活了80岁。

他是雅典人,父母皆出身于雅典的名门望族,亲戚朋友多是一些达官显贵,他的舅舅和表弟都是当时“三十僭主”之一。

生活在这样的家庭,受到很好的教育。

从小爱好文学,写过悲剧和诗歌,立志献身于政治事业。

后来接触苏格拉底之后才决定从事哲学研究。

按照从苏格拉底那里接受来的哲学原则,他后来对文学、诗歌这些艺术形式是持批判和否定态度的,柏拉图是很蔑视诗人的。

柏拉图跟苏格拉底学习七八年时间,在这期间发生了两件大事:

一、雅典在伯罗奔尼撒战争中的失败;二、苏格拉底被处死。

这使他意识到了雅典城邦的缺陷,试图构建一个理想的城邦模型,在《理想国》中也这么做了。

在他28岁时,他离开雅典,外出考察希腊各城邦和其他各民族的情况。

一生中三次访问西西里岛,试图在那里建立一个理想的城邦制度,最终没有成功。

在他40岁时,重返雅典,创办学园。

这是欧洲历史上最早的大学和研究机构了。

他的后40年基本都是在学园中度过的,主要是研究哲学和从事教学工作。

在这些学生里面,亚里士多德是他比较得意的弟子了。

公元前347年,柏拉图在一次婚礼宴会上无疾而终,死后葬于他的学园里了。

柏拉图有27篇对话,分为早中晚三个时期。

早期对话主要属于“苏格拉底的对话”,可以看作柏拉图的早期思想,同时也是他和苏格拉底两人的共同思想。

主要阐发了苏格拉底通过对话辩证法探讨节制、勇敢、友爱、虔敬以及美与善的普遍性定义,还有对智者的批判等,但大都没有获得积极的结果。

中期对话包括《美诺篇》、《斐多篇》、《会饮篇》、《国家篇》和《斐德罗篇》等构成了其理念论思想的具体形成和基本内容。

后期对话像《巴门尼德篇》、《泰阿泰德篇》、《智者篇》、《蒂迈欧篇》等主要是把前期理念论进一步深化、修正为一个具有辩证关系的范畴系统,也包括他的宇宙论思想和政治思想等。

他前期的理念论思想主要体现在《美诺篇》、《斐多篇》和《国家篇》中,而后期理念论则主要体现在《巴门尼德篇》和《智者篇》中。

哲学的一般原则:

1、对事物的解释真正上升到了一个普遍的规定。

这个普遍的规定就是理念,理念的具体特征:

单一性、不变的、纯粹的、永恒的、只能用思想进行把握等。

2、造成了两个世界的分离,普遍规定或理念世界是奠基性的。

这样一来,现实事物都是通过理念进行解释的。

3、理念和事物的具体结构。

线的比喻:

存在方面:

理念、数理对象、具体事物、影像;认识能力方面:

理性、理智、信念、想象。

4、理念和具体事物的关系。

分有说和模仿说。

5、前期理念论的缺陷。

分有说的整体与部分以及第三者等问题。

6、后期的解决。

一与多的推论,存在与非存在的通种论。

无非有两个目的:

一、使理念世界能够和现实世界达到真正的统一;二、使理念世界能够形成一个范畴和概念的系统,从而能够和现实世界对应。

7、灵魂或人的认识等活动都是趋附于理念的规定的。

其意思就是在柏拉图这里,普遍性的规定是基础,人的学习和教育以及正义等问题的探讨都是以对理念的追求为根本指向的。

这是他的哲学总原则。

具体论证过程:

主题是探讨人的正义问题,什么是正义?

正义与幸福生活的问题。

两个导论:

(第一卷)第一个导论中的正义观:

道德的观点:

发端于人的道德习俗,源于西蒙尼德的“正义就是每个人的应得的东西”。

——克法洛斯(老年人):

欠债还钱、不说谎、不欺骗神,以便使人在死之后没有什么遗憾。

反驳:

归还所借的东西不一定就是正义的,比如把武器归还给头脑发疯的朋友就不正义,对垂死的病人讲真话也不见得就是正义的。

——玻勒马霍斯(青年人):

对朋友应该是一个真正的朋友,对敌人应该是一个危险的敌人,即对朋友行善,对敌人作恶的一种技艺。

反驳一:

正义的作用范围是打仗的时候,结交盟友、打击敌人,那么在和平时期呢?

医术等好像在和平时期都比正义有用,回答说是在存钱的时候,在和平时期人们都把钱存在正义的人那里。

这样一来,正义的作用恰恰就是在人们不用钱的时候才发挥出来。

所以,正义的价值是在最没有用的东西身上体现出来的。

反驳二:

正义的人是一个小偷。

紧接着上述反驳,事物都具有两面性,医生会救人,但是也最会杀人;同样,最后保存钱的人也最会偷窃。

反驳三:

正义的人不可能去伤害任何人,伤害别人的人就不是一个正义的人。

这是从正义的对象而言的。

伤害人就是把恶带给人,而“无人有意作恶”,作恶仅仅是出于他的无知。

正义的人只是使人走向善,从恶的规定中摆脱出来,教育就是一个启蒙的过程。

政治的观点:

——色拉叙马霍斯:

正义就是强者的利益,“强权即正义”。

论证:

1、统治者制定法律;2、法律是出于自身的利益而制定的;3、遵守法律就是公正的人,不遵守法律就是不公正的人。

显然,正义是服从于强者的利益的。

反驳一:

统治者也会犯错误,这样会导致相反的结果。

反驳二:

任何一种技艺都是出于对象的需要建立起来的,所以它是为它的对象服务的。

同样,统治的技艺也是为它的对象,即被统治者服务的。

反驳三:

由第二点引向了关于正义与不正义那个更好的问题。

色叙拉马霍斯认为不正义的人更好,而正义的人则没有什么好处。

这就使对正义的定义走向了何种生活是善的生活的问题。

具体的反驳如下:

正义的人不想超过他的同类,只想超过与他不同类的人,而不正义的人则想超过所有的人;而有知识的人也不想超过他的同类,只想超过与他不同的人;有知识的人是好人,没知识的人是坏人;正义的人就是有知识的人,所以正义的人是好人。

(这里运用了节制这一原则)

反驳四:

从正义的作用和力量出发指出,正义能带来和谐,不正义则会带来内部的冲突与矛盾。

反驳五:

对正义是幸福这一观点的功能性论证。

1、每一事物都有自己的功能;2、事物的德性或幸福就在于出色地实现了自身的功能;3、人的灵魂也有自身的功能,它的功能就是生活和生命;4、灵魂的德性就是人生活的好,生活的幸福;5、正义就是灵魂的德性,在这里,苏格拉底把正义看做灵魂的美好状态;6、正义的人是生活的好的人,也是幸福的。

结果:

探讨没有什么具体的结果,因为在没有对正义进行正面界定的情况下就说正义是不是一种德性,拥有正义的人是否幸福是不可能的。

(第二卷)第二个导论:

格劳孔和阿德曼托斯的正义观

格劳孔实际上是相信苏格拉底对正义的真正探讨的,但是他在这里却从反面提出问题,以促使苏格拉底以积极的方式把自己的正义理论阐述出来,所以,他和色拉叙马霍斯的作用是完全不同的。

这也体现出柏拉图在方法上和内容上对苏格拉底的批判。

格劳孔的论证:

三种善:

一、为其自身的善(比如娱乐,听音乐会等);二、为其自身也为其结果而言的善(比如追求知识、获得健康等);三、仅仅为了它的结果而成为善(比如体育锻炼、吃药、减肥等)。

——正义的起源(从第三种意义上而言)。

正义起源于人们在获得利益的同时不被别人所侵害,这是退而求其次的一种做法。

因为按照人的欲望的满足来说,谁都希望只得到利益,占有的好处越多越好,但是谁都不能保证他是永远强大,不被别人所侵害,所以这时候就得订立契约,来保证利益的分配。

对比着霍布斯的契约论的做法,人与人是狼,为了结束这种状态,人们订立契约。

——人们实际上也不是按照正义和善的方式来做事,而是出于对结果和利益的追求在做事。

“古格斯”的指环的故事。

——以对结果和利益为追求目标的人反而能获得幸福。

善于玩弄权术、善于欺骗,即使做了坏事也能进行补救,给人的印象他还是个谦谦君子,而真正正义的人却什么好处也捞不到,连人们都会认为前一种人聪明,后一种人很愚蠢。

阿德曼托斯的补充:

1、神反而会祝福前一种人,因为他通过各种方式买通祭祀、巫师等,从而得到神的祝福;2、积极地促使苏格拉底从第二种方式上来探讨正义。

苏格拉底的论证:

城邦中的正义:

城邦与灵魂(普遍与特殊),要想探讨灵魂的正义则是以对城邦中的正义的探讨为前提的。

灵魂的功能就是让人生活的好,而人又是生活在城邦之中的,也就是说他的生存状态是以城邦或国家的规定性为前提的。

具体的精神实质和亚里士多德是一样的,但是做法上却是不同的。

为什么说找到了城邦中的正义就可以寻求到个体灵魂的正义呢?

有两个原因:

1、个人灵魂中的正义和城邦中的正义具有相同的结构,都在于各个部分之间的和谐统一;2、它们之所以正义都是因为分有了正义的理念,而正义的理念是自身同一的。

第一大点:

——第一个城邦:

猪的城邦。

确立城邦的两个原则:

1、个体的人不是自足的,它从自然本性上要求趋向于一个共同体;2、每个人天然的倾向于做不同的工作。

第一条原则确保城邦的产生,第二条原则则决定了城邦的内在构成形式。

这里城邦或国家的起源和契约论也是不同的。

人的自然本性就是(社会性)政治性动物,而自然本性其实就是人的本质规定性;也就是说人之所以结合成一个共同体那是在根本上就是受到普遍性规定的召唤和制约的,人的特殊规定之间的弥补正是应了普遍规定的这一要求才表现出来的,而不是出于利益的考虑才结合在一起的。

正义在这个城邦中表现为人符合自己的本性的进行工作。

第二大点:

——第二个城邦:

发烧的城邦或奢华的城邦。

第一个城邦是按照人的必要需求建立起来的,而第二个城邦则是按照人的不必要需求建立起来的。

按照人的不必要需求的增加,那么城邦的人口也会增加,这时候就会出现战争。

既然有战争,那么就必须有保卫者阶层。

对保卫者阶层的论证:

为什么必须要有一个单独的保卫者阶层呢?

还是按照每个人只适合干适于自身本性的工作推演出来的,因为其他的阶层不能兼职。

——为什么保卫者阶层需要教育?

保卫者阶层所具有的独特品性:

对自己人和善、对敌人勇敢,所以他是具有双重性格的。

这种双重性格又是知识规定才能表现出来的,而知识又是需要学习的,所以需要对他们进行教育。

按照后来灵魂的划分,只有激情保持着两面性,所以它是可以通过教育进行改变的,而欲望则是固定的,它只需要保持着自己的本性就行。

也可以看出,在柏拉图这里,第一个阶层的人地位是比较低的,他们的本性决定了他们只适合从事一种固定的工作。

——对保卫者的教育。

灵魂的教育:

诗歌。

内容上:

先教育他们对朋友和善、敬神明、孝敬父母,而后再教他们勇敢的性格。

这里体现了柏拉图对诗歌的批判。

理性神的引进:

1、神只能是善的,所以他只能是善的事物的原因,而不是所有事物的原因,所以荷马诗中的那些神作恶的故事都应该删掉。

2、神是单一的,他不会以多种形象出现,从而也不会制造假象,当然更不会说谎了。

这是理性神的观点。

(第三卷)勇敢性格的培养:

不要惧怕死亡,删去那些关于地狱有多么恐惧的描述;也删除诗歌中那些关于英雄悲伤细节的描述等。

形式上:

文学体裁的划分。

三种:

叙述体、模仿体、叙述体和模仿体的结合。

叙述体指作者在讲述故事、描述事件,比如格律诗等;模仿体是把作者的意图与讲话放入被创造的角色中去,通过被创造的角色来表现创造者的意图,比如悲剧与喜剧等;还有把这两种体裁结合在一起的,比如荷马史诗等。

柏拉图总体上对模仿体裁持批判态度,因为它不符合一人一事的原则(单一性),但是他也认为如果模仿的内容是好的或善的东西,也是可以的,所以对于体裁的规定最终还是取决于内容。

以上两方面是从内容和形式上进行的区分,即“应该讲什么”和“怎样讲”。

——灵魂的教育:

音乐。

这里的音乐也是形式规定,是诗歌中的节奏和曲调等。

这一点中国古代的诗歌也是这样的,都是需要有乐曲相伴随的。

对乐曲的规定包含两点:

1、音乐声调要单纯和节制;2、音乐的节奏要和艺术品相一致,而艺术品又是和美好的灵魂或气质相一致的(即理念),所以音乐教育的目的就是培养对美的热爱。

——体育的训练。

三点:

1、体育训练是以灵魂为根本旨趣的,是以灵魂为依托的,不能为身体而身体,那样只能导向肉欲的无限膨胀。

2、体育训练应该遵循一个节制原则,使其更具有单一性。

如何理解呢?

也即是说不要放纵自己,使身体处于一种好的状态,这是适合其本性的。

假如身体有了毛病,医生所起的作用仅仅是引导性的,而不是规定性的。

医生仅仅是个帮手,而不是给人治病的,身体的恢复基本上还是依赖于身体自身的功能。

3、身体的训练要与音乐结合起来,进而使他的灵魂既节制又勇敢。

“文质彬彬,然后君子。

——统治者的问题。

卫士阶层培养起来了,谁进行统治的问题就出现了。

1、在这里,柏拉图认为统治者就是从保卫者阶层中选出来的,他和卫士阶层没有实质性的区分,只不过是卫士中年龄较大的,德性比较好的。

区分出两个阶层:

统治者和辅助者。

2、这里存在的问题是对统治者如何规定?

很显然统治者自身必须和国家的本质规定是统一的,因为好的城邦的实行必须要权力的集中,而权力一旦集中,就难免走向堕落和腐败(以个体性为目的),这时就要求在卫士中清除不合适的公民,筛选出能够代表国家本质的公民(因为这里的统治者毕竟不是后来的哲学王)。

3、国家的规定性是普遍的,而统治者的规定也必须是普遍的,怎么做到这一点?

即对他在不同的感性欲求的条件下进行考察,看其能不能最终摆脱保卫国家的信念(普遍性信念)。

“真金不怕火炼。

——“高尚的谎言”。

为什么被统治者要接受自身被统治的地位呢?

为什么有些人是统治者,而有些人则是被统治者呢?

这是人的一种天性,源于神的安排。

这里的神其实就是国家的本质,国家之所以称之为国家就是因为里面的差别规定在一个整体中摆在那里,一旦这些差别性消除了,国家也就消失了,被超越掉了。

与其说这是一个谎言,不如说是符合理性(知性)原则的一种安排。

具体的安排是这样的:

统治者被注入了金元素,辅助者被注入了银元素,第三阶层则被注入了铁和铜元素。

“龙生龙,凤生凤。

”但是柏拉图又是把阶级差别建立在能力上,而不仅仅建立在出身上。

总的阶层区分是固定的,至于什么人适合在哪一个阶层从事工作,也要看他的能力。

——保卫者的生活。

要想使保卫者本身趋向于国家的本质,仅仅靠教育还是不行的,还需要保卫者身体力行地实践它。

因为保卫者的根本规定就是趋向于国家的本质规定的(即普遍性),那么在这里对他的生活规定就要消除自身的个体性,使普遍性的成分凸显出来。

这些安排如下:

1、除了生活必需品,保卫者不准拥有私人财产;2、城邦负责他们基本的生活费用和报酬;3、必须集体生活;4、不许接触金银财宝,因为已经有神的金银了,就不需要世俗的金银了。

附带的提出按照这条原则对婚姻(包括拥有妻子和孩子)的安排。

这种安排在后面的第二次浪潮中详细进行了阐述。

小结:

通过上述对保卫者阶层的教育和生活的安排可以看出,这两种方式都是使其遵照着国家的本质规定设计出来的,而国家的本质规定其实就是一个理性的原则,注重普遍性。

那么在教育中则是注入理性的因素,而在生活中则是消除个体性的东西。

所以,柏拉图的国家设计是典型的理性主义的路子,也是整体主义和本质主义的路子,和契约论的做法是截然不同的。

(第四卷)——阿狄曼图的反驳:

个体性的抬头。

反驳说:

卫士处于这种层次并不是幸福的,因为他完全以国家的利益为中心,不能从城邦得到任何好处。

这就是以卫士自身的利益与城邦利益的一种对抗。

回答:

1、卫士阶层的目标就是消除自身所具有的特殊性,进一步上升到普遍性,实际上他的幸福就是以国家的利益为旨归的。

只有国家以一个整体和统一的方式确立起来,他才是幸福的,所有人才能探讨幸福的问题。

而且,在以国家的利益为指向的前提下,他也会得到整个国家人民的爱戴、尊重,这是一种更高的幸福。

2、国家的分裂就是个人对个体利益的追求,尤其是经济利益,这个时候应该消除不同的利益需求,而不是在不同的利益间保持一种竞争关系。

第三大点:

城邦中的正义。

现在看来,城邦已经确立起来了,是充分探讨城邦中的正义的时候了。

——推论:

1、我们的城邦是全善的;2、她是智慧的、勇敢的、节制的和正义的;3、如果我们在城邦中找到了其中的智慧、勇敢和节制,那么剩下的就是正义。

这是排除法。

但是这里的环节衔接得是不完整的,还需要一个前提,即如果一个事物是善的,那么它就是智慧的、勇敢的、节制的和正义的,除此之外没有其他德性。

四主德,在中国文化中也有类似的说法,比如仁、义、礼、智等。

——智慧的探讨。

1、智慧并不是具体的知识,不是技艺性的东西,它关注的对象是城邦,是城邦内部以及城邦之间如何确立起一种和谐有序的关系。

这就需要它以城邦的整体规定为出发点,具有一种审视的、整体规划的思考理路。

2、柏拉图认为这种智慧是最高统治者具有的。

——勇敢的探讨。

勇敢当然是针对城邦的保卫者而言的,因为只有他们才承担起对敌作战的角色。

勇敢的德性就是建立起自己应该怕什么和不怕什么的一种信念。

惧怕的东西就是统治者所立的法律,它是不可触犯的;不惧怕的东西就是他能经得起苦恼、快乐、欲望、恐惧等因素的考验,不会被它们染上颜色。

所以,勇敢就是一种坚持,它是处于三种德性的中间环节,既要顺从智慧的规定,又要抵制下一层面的规定。

——节制的探讨。

表现为两个层面:

1、节制是一种通过自我克制、有自知之明以及要知道符合自己本性的职位和工作是什么这种方式对有序城邦的一种向往和追求。

这是属于城邦各阶层的。

2、把这种观点运用于城邦的具体结构就会导致被统治者对统治者的一种服从,它就是属于第三阶层的。

其实柏拉图主要在这层意义上使用节制。

——正义的探讨。

以上三种德性都按照一一对应的原则确定好了自己的位置,那么正义到底是什么呢?

它属于哪个阶层呢?

正义其实并不属于任何阶层,而是每个阶层做好自己的工作,不要越俎代庖,从而保证各个阶层能够和谐融洽地统一在一起。

从这也不难看出,正义作为城邦整体的美德,是依附于以上三种美德,它不是在上述美德之外的另一种美德,而是上述三种美德的和谐统一。

不正义当然就是超越自己的界限,做了别人做的事了,这样就会导致国家的混乱。

(柏拉图这种对正义的理解到底合不合理呢?

其实他的理解就是人尽其才的意思。

我觉得很合理。

比如喝酒的事情。

什么叫做公平和公正?

那就是人尽其量,而不是所有人都喝的一样多。

第四大点:

灵魂中的正义。

由于城邦和灵魂具有对应的形式结构,只不过一个是大写的,一个是小写的。

既然城邦的正义是通过城邦阶层的区分得到,那么灵魂中正义的寻求也要进行相应的划分。

——灵魂各部分的推论。

灵魂三环节的推论并不是从城邦的各阶层直接拿过来的,而是按照灵魂的本性推出来的。

城邦的阶层是按照分工原则和人的需求(必要需求和不必要需求)确立起来的,灵魂的环节则是按照矛盾律确立起来的,即一个东西(东西整体)不可能在同一时间既做又不做同一件事。

论证如下:

灵魂包含着冲突,有相互对立的两种力量;同一个部分不能同时做两件事情;所以,灵魂至少可以划分出两个部分。

这两个部分就是欲求和理性。

以人喝有毒的饮料为例。

进一步,柏拉图指出,灵魂除了这两部分之外,还包括激情。

激情是和其他两个部分既相区别又相联系的部分,所以它是单独的。

激情首先与欲望不同,激情是一种情感,而欲望则很大程度上源于人的本能需求。

例子:

莱昂提乌斯看尸体的例子表明了欲望和激情不同。

但是激情又和理性不同,小孩有激情(愤怒等),但是他没有理性。

另一方面,激情又和理性与欲望相关联,尤其和理性关联。

激情作为一种情感,这些情感大多是包含着判断的。

比如我生气和愤怒是因为我做错了什么事,这里面是有理性的筹划的。

但是这些情感也是感受,它构成了行为的驱动力。

比如我在冷静的思考下,由于害怕风险而不敢做一些事情,但是在愤怒和激情的情感支配下,我会做这些事情。

所以,激情是介于欲望和理性之间的环节,柏拉图的主要目的是想用理性来节制激情,从而使它与理性结盟。

——个人灵魂中的正义。

灵魂的这三个部分分别对应于城邦中的三个阶层,即节制(生产者)、勇敢(辅助者)和智慧(统治者)。

城邦中的正义在于各阶层各司其职,相互统一、和谐,那么灵魂中的正义也是这样的。

首先,节制是灵魂对其欲望的控制,一个具有节制美德的人不应该有太强的欲望,并按照这种欲望的支配做一些坏的事情。

其次,激情的美德是勇敢,是对应该惧怕什么和不应该惧怕什么的信念的一种保持。

再次,智慧是对灵魂整体起支配作用的,能够审视到什么对灵魂整体是有益的,从而进行一种判断和思量。

最后,正义则是灵魂的各部分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不僭越或干扰别的部分,从而造成灵魂内部的混乱。

其实也就是灵魂自身的协和一致。

——问题:

这种对正义的探讨进展到了何种层次?

显然,到现在为止对正义的探讨都是在一个机体的内在结构中表现出来的,也就是这个结构的整体统一性。

这种结构性的探讨或心理学的探讨真正解决了色拉叙马霍斯提出的问题了吗?

具有柏拉图这种正义的人一定会不做坏事,或者说去做好事、去帮助别人吗?

显然这种正义观不能积极、有效地回答这些问题。

中国道家和佛家中这种人比比皆是,他们隐居山林或遁入空门,能为人类造福吗?

或者以中国的家庭为例,“家和万事兴”固然很好,但是我们还需要祭祖先、拜神灵,还需要形而上学,而这是更根本的东西。

西方同样也是,而且这种宗教的氛围更重。

不难看出,这种正义观其实是一种封闭的正义观,它所表现出来的仅仅是一种实践正义,还没有把人引向最高的善,过上幸福的或好的生活。

在柏拉图看来,真正的德性是知识,而知识则是理念或善的理念,所以要想探讨真正的正义必须在理念论原则的指导下才具有实质性的伦理内容。

前一条道路是苏格拉底所说的“短的道路”,而后一条道路则是“长的道路”。

“长的道路”才真正解决了人或城邦如何走向至善或幸福的问题。

所以,真正的德性必须在知识的规定下才能表现出来,而知识的生活就是纯粹理论理性的生活,也就是思辨的生活。

这是一种知识(智慧)主义的立场,后来的亚里士多德也没有脱离这种立场。

——(第五卷)第五大点:

三次浪潮,转入形而上学。

在探讨完城邦和灵魂的正义后,苏格拉底准备在这个基础上探讨不正义的城邦,试图对当时存在的各种政体做一个批判。

这时玻勒马霍斯和阿狄曼图要求苏格拉底先停止这种探讨,要他对他刚才一笔带过的问题给个合理的解释,即妇女和婚姻的问题,从这儿就引入了形而上学。

表面上看这是“离题”的,实质上是对正义的更深入的探讨,正如上面已经说过的。

——第一次浪潮:

男女平等,女人也可以接受训练,成为城邦的统治者。

这在当时也算是惊世骇俗的论点了。

反对观点:

1、男女共同裸体训练,在风俗上很不雅。

苏氏回答说,只要有益于城邦的,就是善的和美丽的,男女裸体训练是以城邦的善为目的的,所以他们这样做反而是美的,没什么不雅的地方。

2、按照分工的原则,男女本性不同不适合做同样的工作(家庭与城邦、女人与男人)。

苏格拉底认为,性格的差别并不构成人与人之间的本质上的区别,能否出色地完成一项任务才是他们的本质差别。

按照传统的家庭观念来看,女人的本质工作本来是生养孩子的,但是柏拉图取消了女人的这一本职工作。

实质上,生养孩子也是一件很劳神的工作,如果城邦要不断的繁衍、生养的话,女人的这项工作是不能被忽略的。

但是柏拉图认为这一点不重要,孩子生完之后就被专门的人带走进行抚养了,抚养有专门的人负责,不需要生育者负责养育了。

这是城邦和家庭的对抗。

那么到底柏拉图是不是一个女权主义者呢,稍后讨论。

——第二次浪潮:

废除家庭,男人共同拥有妻子,孩子也归所有的人共同拥有。

两点:

1、要求表现出色的优秀男性和优秀女性结合,不优秀的男性和不优秀的女性结合,尽量确保孩子的质量。

2、把优生的孩子集中起来,有专门的护士进行抚养,有缺陷的孩子要进行专门的处理。

有可能扔掉,也有可能交给一般老百姓。

这样一来,谁也不知道哪些孩子是自己的,而孩子也不知道自己的父母是谁。

他们管他们父母辈的人都叫父亲、母亲,而父母也统称他们为自己的孩子。

——柏拉图是女权主义者吗?

这些惊世骇俗的观点能否表明柏拉图是对女性的一种重视呢?

表面上看起来,他要拔高女性的地位,其实质则是家庭与城邦的对抗在女人身上的体现,同时也是城邦作为普遍性对个体性的消除和压制。

因为女人历来是家庭的支配者,她们通过最伟大的本职工作——繁衍和生育来保持着族类的延续,同时这也是在本性上所保持的形而上学维度。

男人负责城邦,女人负责家庭,这是符合他们的本性要求的。

但是柏拉图认为好的城邦应该是统一的,具有普遍性的,个体家庭的存在是对这种普遍性的一个威胁,它会导致城邦自身的分裂。

所以,应该消除个体家庭,使他们走向共有、共产的一个大家庭。

这样一来,女人对个体家庭的支配就消失了,她们也被纳入到国家的普遍性要求之中去了。

随之而来的是孩子也失去了原有家庭的血缘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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