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铁路交通伤亡事故.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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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铁路交通伤亡事故
成都市铁路交通伤亡事故
应急配套预案
成都市安全生产监督壽里局
2007年12月
1.总则
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工作原则
1.4适用范围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组织体系
2.2组织机构及职责
2.3应急救援专家组成及职责
2.4有关部门(机构)职责
2.5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3.预警预防
3丄预警级别
3.2信息监控与报告
3.3预警预防行动
4、应急响应
4.1应急响应标准
4.2分级响应程序
4.3信息处理
4.4通讯
4.5指挥和协调
4.6紧急处置
4.7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4.8群众的安全防护
4.11信息发布
4.12应急结束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理
5.2保险
5.3事故调查
5.4事故总结
6.应急保障
6.1通信与信息保障
6.2应急队伍与装备保障
6.3交通运输保障
6.4医疗卫生保障
6.5治安保障
6.6物资保障
6.7技术储备与保障
7.宣传.培训和演习
7.1宣传教育
7.2学习培训
7.3应急演练
&附则
8・1预案管理与更新
8.2监督检查
8.3制定与解释部门
8・4预案实施或生效时间
9.附录
成都市铁路交通伤亡事故应急配套预案
仁总则
:
L・1编制目的
为规范铁路交通伤亡事故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响应程序,正确、及时处理铁路交通伤亡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及社会影响,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铁路运输安全
保护条例》,国务院《火车与其他车辆碰撞和铁路路外人员伤亡事故处理暂行规走》、《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四丿11省处置铁路行车事故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走编制。
13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保证事故救援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成都市管辖区域内发生的铁路交通伤亡事故应急处置。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组织体系
成都市铁路交通伤亡事故应急组织体系由市安监局、区(市)县、乡(镇)安监部门、铁路部门四级应急指挥机构和应急响应组织构成。
区(市)县、乡(镇)安监部门铁路交通伤亡事故应急救援指挥机构与职责,比照成都市铁路交通伤亡事故应急指挥机构与职责,结合本地实际,由当地安监部门确走。
各区(市)县安监局,要根据本预案制走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并报市安监局备案
铁路企业应建立和完善本单位的应急组织机构。
2.2组织机构及职责
市安监局在市政府及市安监委统一领导下,负责指导、协调成都市铁路交通伤亡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必要时,市安监局成立铁路交通伤亡事故应急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
市安监局局长
副组长:
市安监局分管领导
成员单位:
协调处、办公室、政策法规处、综合监督处(道口办]监察支队、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
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负责指挥、协调应急救援行动;建立与相关应急机构、部门、人员的通信联络;分析事故紧急状态和确定相关危险类型、潜在后果、现有资源和控制紧急情况的行动类型;负责事故情况的上报和请求援助等。
协调处职责:
组织协调安全专家赶赴事故现场参与事故应急救援。
办公室职责:
负责组织应急值守,保证24小时值班;保障市安监局内网、外网的畅通运行;及时向市委、市政府、省安监局上报或向有关部门通报事故信息;传达上级指示、要求;做好跟踪续报工作。
政策法规处职责:
负责与市委宣传部和驻蓉中央媒体、省、市级主要新闻媒体的联系,负责做好事故信息的发布工作,正确引导媒体和公众舆论。
综合监督处(道口办)职责:
负责铁路路外、道口伤亡事故的统计工作;负责成都市铁路交通伤亡事故应急配套预案的编制、修订;参与铁路交通伤亡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参与较大以上事故调查处理。
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职责:
负责彭州、出江应急救援中队参与事故应急救援的协调指挥工作。
监察支队职责:
负责监督检查国家、省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童贯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企业有无违法、违规和重大隐患情况;查处隐患,严格执法。
23应急救援专家组成及职责
专家组由成都市安全生产专家组相关专家和铁路部门专家组成。
处置铁路交通伤亡事故时,接受应急领导小组的领导,负责为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的决策提供依据和方案。
2.4有关部门(机构)职责
根据事故情况,需要有关部门配合时,市安监局报请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指挥部按照《成都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协调有关部门配合和提供支持。
2.5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由事故发生地区(市)县人民政府与铁路部门及参加现场救援的应急机构负责人组成事故现场处置指挥部,总指挥由事发地区(市)县人民政府负责人担任,全面负责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工作。
现场救援指挥部具体负责事故现场群众疏散安置、社会救援力量支援等方面的现场指挥和后勤保障工作。
需要外部力量增援时”报请上级应急指挥部协调。
3、预警预防
3.1预警级别
按照事故的性质、损失及对行车的影响,铁路交通伤亡事故预警级别分为四级预警:
一般(iv级),用蓝色表示;较重(in级),用黄色表示;严重(口级),用橙色表示;特别严重(I级),用红色表ZFo
3.2信息监控与报告
铁路部门负责铁路交通伤亡事故信息的收集、调查、处理、统计、分析、总结和报告,同时预测事故发展趋势,发布安全预警信息,制订相应预防措施。
发生铁路交通伤亡事故后,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报告铁路部门应急指挥机构。
如
需事故所在地人民政府协助救援,铁路运输企业和铁路部门应急指挥机构应立即向事故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通报,事故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向成都市人民政府、市处置铁路行车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成都市人民政府、市处置铁路行车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报后,应立即向省人民政府、省安监局报告,紧急情况下,可越级上报。
事故情况应在事故发生后2小时以内上报。
3.3预警预防行动
各区(市)县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铁路部门尤其是铁路各基层单位要及时收集、分析国内外发生铁路交通伤亡事故信息,总结事故教训。
对地形复杂、人员流动大的铁路沿线及道口,要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对存在的重大隐患,要及时发布安全预警信息。
按照国家及铁路部门安全管理规走,加强对铁路交通、道口的管理,经常进行铁路交通、道口的安全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措施”尽快予以解决。
4、应急响应
4.1应急响应标准
4.1.11级应急响应标准
(1)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
(2)繁忙干线客运列车脱轨18辆以上并中断铁路行车48小时以上的;
(3)繁忙干线货运列车脱轨60辆以上并中断铁路行车48小时以上的。
4.1.2II级应急响应标准
(1)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
(2)客运列车脱轨18辆以上的;
(3)货运列车脱轨60辆以上的;
(4)客运列车脱轨2辆以上18辆以下,并中断繁忙干线铁路行车24小时以上或者中断其他线路铁路行车48小时以上的;
(5)货运列车脱轨6辆以上60辆以下,并中断繁忙干线铁路行车24小时以上或者中断其他线路铁路行车48小时以上的;
4.13HI级应急响应标准
(1)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
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
(2)客运列车脱轨2辆以上18辆以下的;(3)货运列车脱轨6辆以上60辆以下的;(4)中断繁忙干线铁路行车6少时以上的;(5)中断其他线路铁路行车10小时以上的。
4.1.4IV级应急响应标准
(1)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
4.2分级响应程序
接到事故报警后,一般事故由区(市)县政府会同铁路部门进行处置,并报市铁路交通伤亡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备案;较大事故由铁路交通伤亡事故应急领导小组会同铁路部门组织处置,并报市应急办备案;重大事故和特别重大事故,由市政府会同铁路部门进行现场先期应急处置,同时,上报省政府。
4.2.1重大事故(II级\特别重大事故(I级)应急响应
接到事故报警后,市铁路交通伤亡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应立即上报市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由其启动市级相关预案,会同铁路部门进行现场先期应急处置,并立即上报市政府、省政府。
4.2.2较大事故(HI级)应急响应
接到事故报警后,市铁路交通伤亡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应立即启动本预案,并上报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指挥部,由其启动市级相关预案进行应急救援。
同时派相关处室人员赶赴事故现场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4.2.3一般事故(IV级)应急响应
接到事故报警后,由区(市)县安全生产应急机构会同铁路部门进行处置,同时报市铁路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备案。
市铁路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应急领导小组视情况做出是否派人员到现场,或是否参与指导协调。
4.3信息处理
⑴区(市)县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接到铁路交通伤亡事故报告后要及时报市安监局。
⑵铁路部门应将发生的铁路交通伤亡事故信息报告市安监局或直接报省安监局调度信息中心。
⑶区(市)县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按照规定逐级上报,紧急情况下可越级上报。
事故发生地的区(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接到事故信息报告后立即向市政府、市安监局报告。
⑷铁路交通伤亡事故现场指挥部、区(市)县铁路交通伤亡事故应急救援指挥机构要跟踪续报事故发展、抢救工作进展以及事故可能造成的影响等信息,及时提出需要上级协调解决的问题和提供的支援。
⑸市安监局根据事故报送程序和有关规走向市政府办公厅报告事故信息。
铁路交通伤亡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根据需要,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问题、协调增援。
⑹事故中的伤亡、失踪、被困人员有港澳台人员或外国人时,市安监局联系相关部门及时通知市外事办公室、港澳办。
4.4通讯
市安监局接到m级以上铁路交通伤亡事故报告后,要立即建立与事故现场指挥部、当地各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有关专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市安监委有关成员、有关专家以及铁路部门的通信联系”保证信息畅通。
区(市)县铁路交通伤亡事故应急救援指挥机构联系方式、市级铁路交通伤亡事故应急救援指挥机构联系方式、专家组成员联系方式见附录。
4.5指挥和协调
铁路交通伤亡事故应急救援现场指挥坚持属地为主的原则。
事故发生后,铁路部门应立即启动预案,组织抢救。
相关区(市)县人民政府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成立事故现场指挥部,按照区(市)县人民政府相关处置预案,统一组织指挥事故救援。
协调指挥的主要内容是:
⑴根据现场抢救工作需要和成都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力量的布局,协调调动有关的队伍、装备、物资,保障事故抢救需要;
⑵组织有关专家指导现场抢救工作,协助当地人民政府提出救援方案,制走防止事故引发次生灾害的方案,责成有关方
⑶针对事故引发或可能引发的次生灾害,适时通知有关方启动相关应急预案;
⑷协调事故发生地相邻地区配合、支援救援工作;
⑸必要时,通过市安监委协调部队和武警参加应急救援。
4.6紧急处置
现场处置主要依靠事发地行政区域内的应急处置力量和铁路部门的专业应急处置力量。
事故发生后,发生事故的铁路企业和当地人民政府应按照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措施。
根据事态发展变化情况”出现急剧恶化的特殊险情时”现场及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
4.7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现场应急救援人员应根据需要携带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救援人员进入和离开事故现场的相关规定。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需要具体协调、调集相应的安全防护装备。
4.8群众的安全防护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群众的安全防护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决定应急状态下群众疏散、转移和安置的方式、范虱路线、程序。
(2)指走有关部门负责实施疏散、转移。
(3)启用应急避难场所。
(4)开展医疗防疫和疾病控制工作。
(5)负责治安管理。
4.9信息发布
铁路管理部门是铁路交通伤亡事故信息的指走来源。
市安监局协同铁路管理部门负责铁路交通伤亡事故信息的对外发布工作。
具体信息发布工作按照《成都市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执行。
4.10应急结束
铁路交通伤亡事故现场清理完毕”道路、铁路交通恢复正常秩序,受伤人员得到妥善医治后,遵循〃谁启动,谁结束"的原则,由相应的组织负责宣布应急结束。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理
对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置,由铁路部门根据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走进行。
5・2保险
各类保险(工伤、意外伤害、财产等)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合同,保险机构承担相应责任。
53事故调查
铁路交通伤亡事故的调查由市安监局配合铁路管理部门进行。
5.4事故总结
抢险救援工作结束后,事发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在本级政府的领导下,组织有关地区、部门、单位有关人员对事故的
抢险救援工作进行全面评估和总结。
主要内容包括:
事故的基本情况、接报和抢险过程、抢救组织指挥、应急预案执行情况、抢险各阶段采取的主要措施、抢险效果、遇到的问题和解决的办法、经验教训和改进的措施和建议。
评估总结报告应在抢险救援工作结束后10日内报市安监局。
市安监局接到报告后5日内报送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市政府应急办并抄送市级有关部门。
6、应急保障
6.1通信与信息保障
市安监局负责建立与铁路交通伤亡事故应急救援机构,各有关部门、专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区(市)县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和铁路部门应急救援指挥机构以及专家组的通讯联系。
有关人员和有关单位的联系方式保证能够随时取得联系,有关单位的调度值班电话保证24小时有人值守。
6.2应急队伍与装备保障
⑴救援装备保障
铁路部门按照有关规走配备铁路交通伤亡事故应急救援常用装备,依托现有资源,合理布局并补充完善应急救援力量,建立完善相应的保障措施。
⑵应急队伍保障
铁路交通伤亡事故应急救援队伍以铁路部门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为基础,以地方应急救援队伍为重点。
公安和武警队伍、中国人民解放军是铁路交通伤亡事故应急救援重要的支援力量。
6.3交通运输保障
事故发生地区(市)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对事故现场进行道路交通管制,根据需要开设应急救援特别通道,确保救灾物资、器材和救援人员运送及时到位”满足应急处置工作需要。
6.4医疗卫生保障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医疗卫生应急队伍和装备建设,依
职责做好事故灾难的医疗卫生应急救援准备和现场救护工作。
6.5治安保障
根据事故灾难发生状况和应急救援需要,事发地公安机关负责组织事故现场治安警戒和交通管制,维持现场秩序,做好群众疏散幡工作。
6.6物资保障
铁路部门应按照有关规走储备应急救援物资,成都市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工作按照《成都市物资储备应急预案》处置;应急救援经费按照《成都市财政应急保障预案》处置。
6.7技术储备与保障
市安监局和铁路部门要充分利用现有的技术人才资源和技术设备设施资源”提供在应急状态下的技术支持。
7•宣传、培训和演习
7.1宣传教育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铁路部门要按规走向民众和员工说明铁路交通的危险及事故发生可能造成的危害,广泛宣传应急救援有关法律法规和铁路交通伤亡事故预防、避险、避灾、自防、自救、互救的常识。
7.2学习培训
区(市)县各级应急救援队伍和铁路部门有关应急救援队伍按照有关规走对应急救援队员进行业务培训。
73应急演习
铁路部门、各级有关应急救援机构应当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定期组织铁路行车事故应急救援演习,并于演习结束后向地方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提交书面总结。
市安监局根据当年铁路交通伤亡事故发生的特点,适时组织演习。
8.附则
8・:
L预案管理与更新
市安监局每两年或必要时对预案进行评审、修订,报市人民政府备案。
8・2监督检查
市安监局组织有关人员对预案的编制和执行情况每年进行监督、抽直。
8・3制定与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市安监局制走、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
8.4预案实施或生效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