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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质量标准化存在问题解决措施

安全质量标准化创建中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措施

一、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1、施工现场围挡使用彩条布封闭,围挡断续不符合标准化要求

解决措施:

1)施工现场应按规定区域,沿工地四周连续设置硬质材料围挡。

2)围挡可采用1.5mm厚的彩钢板、砌体等材料,必须坚固、稳定、整洁,并且应在彩板下缝隙处设置填充体,其高度为0.3—0.5m。

3)围挡高度要求

(1)市区主要路段高于2.5m;

(2)市区一般路段高于1.8m。

2、施工现场设置的大门未达到标准化要求

解决措施:

1)施工现场实施封闭管理,有门卫和门卫制度,对进入施工现场外来人员进行登记管理,工作人员佩戴胸卡。

2)大门口处,应达到标准化要求

(1)大门采用灯箱式,夜间保证有足够的亮度,设计要美观牢固;

(2)大门采用钢结构制作,立柱与横梁宜采用螺栓连接;

(3)大门横梁上面标注企业标识、企业名称,立柱正面标语内容应突出企业文化与标准化施工;

(4)在施工现场大门口处设置“五牌一图”,包括工程概况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环境保护牌和施工现场平面图,宜安装在不锈钢框架内且具有防雨措施。

3、施工现场道路不平整、场地未硬化、垃圾随地乱扔、材料堆放混乱

解决措施:

1)施工现场道路、大门口、加工区和生活区地面应采用混凝土硬化,有车辆行驶、作业的路面和场地其混凝土强度与厚度应满足车辆行驶要求。

(1)多层在建工程的大门入口处要做混凝土硬化,硬化宽度按门口宽度,长度不小于6m,并应在大门出口处设有车辆清污池,现场道路硬化平整无积水现象。

(2)高层在建工程现场宜全部混凝土硬化,场内设置排水沟、集水井,严禁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城市管网或河流。

2)施工现场应设置密闭式垃圾站,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分类存放,并应及时清运出现场。

(1)办公区、生活区应设密闭式垃圾站;

(2)施工区应设建筑垃圾站;

(3)施工现场应设置吸烟处,作业区内禁止吸烟;

(4)温暖季节,施工现场应进行绿化;

(5)散装水泥罐的放水泥口四周宜用砌体封闭。

3)施工现场料具堆放、构配件的堆放必须按施工总平面规定的地点放置。

(1)料具堆放场地应地势较高、坚实、平坦,应具有排水措施,符合安全、防火要求;

(2)各种材料工具、构配件必须按品种、分规格堆放整齐,做到一条线、一头齐、高度适宜。

砖成垛、砂成方,大型工具等一头齐;

(3)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应单独存放,并设危险标识,符合安全要求,专人负责。

4、现场无防火措施及缺少防火器材

解决措施:

1)施工现场应建立消防安全组织机构,制定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各部位、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人。

2)施工现场应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曝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3)施工现场应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立明显标志。

(1)配电室、卷扬机操作室、塔吊驾驶室、仓库、食堂等应设置相应类型的灭火器。

(2)木工加工区,易燃材料仓库等处要设置全套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要敞开式集中设置,严禁随意动用;

(3)在施工现场明显位置设置消防平面布置图,内容包括:

消防通道、消防器材设置点。

4)动用明火应按制度进行审批,履行用火审批手续,并有用火监护人。

5)30m以上高层建筑施工,应当设置加压水泵和消防水源输水管道,管道直径不小于50mm。

5、现场缺少安全宣传形式、安全标志牌、警示标志牌

解决措施:

1)安全宣传形式主要包括安全旗、宣传栏、安全标志,在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作业区要根据不同环境,设置不同的安全宣传形式。

(1)在施工现场明显部位设置安全旗,如条件允许应设置在办公区。

旗设三面,包括国旗、安全旗、企业标志旗,在旗杆侧悬挂升降旗制度;

(2)施工现场应设置宣传栏、读报栏、黑板报等,达到坚固、美观、防雨。

宣传栏包括着装示意图、公示栏、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公示牌、安全挂图、人本化安全标牌、安全宣传条幅;

(3)必须采用国家标准规定的安全警示标志牌,并悬挂在危险部位;

(4)施工现场在工地路口处设置统一规格的导向牌,如办公室、生活区、食堂、卫生间、医务室等。

6、治安、环境综合治理未达到标准要求

解决措施:

1)施工现场应建立治安保卫制度,并把责任落实到人,控制治安事件。

2)生活区应设置学习娱乐场所,配备电视、报刊、杂志等。

应设置浴室、洗衣间、设防水防爆灯、排水处应设过滤网;

3)施工现场应建立应急救援响应预案,应配备保健医药箱和应急救援器材,应开展卫生防病教育和急救人员培训;

4)施工现场应制定和落实防粉尘、防噪声、防强光的措施,夜间未经许可不得施工、不得扰民;

5)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各类废物;

6)门卫要禁止非现场人员未经许可进入现场,经许可进入的外来人员必须有现场相关管理人员全程陪同,并戴好安全帽。

7、施工现场临建设施未达到标准要求

解决措施:

1)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与施工区应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

(1)办公室、会议室应宽敞明亮、安全卫生;

(2)办公室、会议室室内外高差不小于30cm,四周应设置散水坡和排水沟,并保持整洁,并应附带能容纳不小于15人的会议室,用来学习,促进实施“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场所;

(3)采用装配式活动板房应具有产品合格证;

(4)办公室、会议室墙壁及屋顶应严密,不得透风漏雨,电气和照明装置的安装应符合JGJ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中第10条的安全要求和第7.3条规定;

(5)办公室、会议室内布局应合理,文件资料宜归类存放,并保持室内清洁整齐。

2)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宿舍。

(1)施工现场宿舍应当符合室内净高不得低于二点五米,每间居住人员不得超过十六人,宿舍必须设置可开启的窗户,宿舍门向外开,通风良好。

采用装配式活动板房应具有产品合格证,要有两个疏散通道;

(2)宿舍地面应硬化,屋面应有隔热(保暖)措施;

(3)宿舍内的床铺单人单床,床铺不得超过二层,人均床铺面积不得少于二平方米,床铺间通道宽度不得小于0.9米;

(4)宿舍内应设置生活用品专柜,有条件的宿舍宜设置生活用品储藏室;

(5)宿舍内宜设置垃圾桶,宿舍外宜设置鞋柜或鞋架,应提供为作业人员晾晒衣物的设施;

(6)冬季宿舍应有保暖措施,防煤气中毒的措施,火炉应当统一设置与管理,炎热季节应有消暑和防蚊虫叮咬措施;

(7)宿舍应设值日人员,保持室内整洁、周围环境卫生和安全,洗漱用具等有关日常使用物品应按规矩摆放。

8、施工现场食堂不符合安全质量标准化要求

解决措施:

1)食堂应设置在远离厕所、垃圾站,有毒有害场所等污染源的地方,应在二十五米以外。

2)食堂所有的建筑、装饰材料和设施应符合安全、消防、卫生及防护要求。

(1)建立卫生责任制和有关卫生、防火、防食物中毒等管理制度,食堂应有卫生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证》;

(2)炊事人员应当持《健康证》上岗,并穿工作服、戴工作帽;

(3)墙壁、灶台应当粘贴瓷砖,地面铺设地砖。

并配备符合标准的给水、排水等设施;

(4)食堂应设置独立的制作间、储藏间,其门下方应设不低于0.2m的防鼠挡板,粮食存放距墙和地面应大于0.2m,夏季应有防蚊、蝇措施;

(5)食堂应配备必要的排风设施和冷藏设施;

(6)食堂制作间的炊具宜存放在封闭的橱柜内,刀、盆、案板等炊具应生熟分开,食品应有遮盖,遮盖物品应有正反标识。

各种佐料和副食应存放在密闭器皿内,并应有标识;

(7)食堂应设置密闭式泔水桶,并应及时清运。

9、施工现场厕所不符合标准化要求

解决措施:

1)施工现场应设置水冲式厕所,厕所的地面应硬化、门、窗应齐全,蹲位之间宜设置隔板,隔板高度不宜低于0.9m;

2)厕所应设化粪池,化粪池应做抗渗处理;

3)厕所的大小应根据作业人员的数量设置,高层建筑施工超过8层以后,每四层应设置临时厕所;

4)临时厕所应设专人负责,定期清扫消毒,化粪池及时清掏。

二、专业性较强的项目

未按工程特点单独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方案编制不及时,未经施工总承包企业的技术负责人和监理企业总监理工程师审批,不加盖企业公章

解决措施:

1)专业性较强的项目主要是指脚手架工程、施工用电、基坑支护、模板工程、起重吊装作业、起重设备安拆和基础、降水作业等,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审核应及时,审批手续应合法、健全。

2)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其中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深基坑工程、附着式脚手架等专业工程实行分包的,其专项方案由专业承包单位组织编制、审核,经总承包单位审批。

3)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

参加论证会的人员应有:

(1)专家组成员由5名以上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家组成。

本项目参建各方的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加专家论证会;

(2)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3)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相关人员;

(4)施工单位分管安全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项方案编制人员、项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5)勘察、设计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三、基坑支护

1、土方开挖工程超过3m未编制专项方案

解决措施:

建质〔2009〕87号通知中规定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工程应编制土方开挖工程专项方案,审核、审批手续健全。

2、深基坑工程专项方案未经专家论证会

解决措施:

建质〔2009〕87号通知中规定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编制专项方案的应须经专家论证报告修改完善后,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组织实施。

3、深基坑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复杂、影响毗邻建筑物安全的,专项方案未经专家论证审查

解决措施:

建质〔2009〕87号通知中规定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编制专项方案的,应经专家组论证会审查批复后施工。

4、专项方案审批后未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解决措施:

1)专项方案审批后项目经理或工长(技术员)应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专项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要向全体作业人员做安全技术交底;

3)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要向全体作业人员进行交底;

4)交底签字手续要健全。

5、深度超过2m的基坑(槽)施工无临边防护措施及临边已防护但防护不符合要求

解决措施:

1)深度超过2m的基坑(槽)施工其临边应由技术人员编制基坑临边防护措施,并应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按“安全质量标准化”实施方案要求搭设防护栏杆。

(1)基坑深度大于或等于2m时,在距离基坑边缘不小于500mm处沿基坑四周设置防护栏杆;

(2)临边防护采用钢管、扣件组装、刷红白相间油漆,防护栏杆0.6m、1.2m两道,立杆间距不大于2m,用密目网封闭或下设180mm挡脚板,临边护栏用密目网封闭的,为便于密目网挂设,应在底部加设一道扫地杆;

(3)立杆打入土层深度不小于700mm,立杆每隔4m设斜撑;

(4)基坑边缘1.5m之内严禁堆放物料,深基坑基坑边缘3m之内严禁堆放物料;

(5)设置警示灯,在防护栏杆处每隔1.5m设置36V红色警示灯泡一处。

6、基坑无上下安全通道

解决措施:

2m以下的基坑内作业人员应有牢固的单面靠梯上下,深基坑上下安全通道应有防砸棚。

7、挖土机司机无证作业,有人员进入挖土机作业半径内

解决措施:

挖土机司机应持证上岗作业,并接受操作规程教育,按安全技术交底作业。

挖土机在作业时,任何人员不可在其挖土机旋转半径内作业或指挥。

8、未对毗邻建筑物和重要管线和道路进行沉降观测

解决措施:

按专项方案中的技术措施规定,必须每天对毗邻的建筑物和重要管线和道路的沉降进行观测,并作好记录,项目负责人核查签字。

9、钢筋工在深基坑内主体结构上作业无立足点,上下交叉作业无隔离措施且光线不足

解决措施:

深基坑钢筋结构主体作业时应有可靠的作业平台,上、下交叉作业时应采用密闭式硬防护,正确使用个人的劳动保护用品。

光线不足时应采用安全电压局部照明,以便于作业。

10、基坑周边堆渣土过高过近

解决措施:

基坑(槽)沟边1.5m以内不得堆土、堆料和停放机具,其高度不宜超过1.5m,基坑边坡出现隐患时必须立即进行加固。

四、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1、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未编制专项方案

解决措施:

搭设高度5m以上;搭设跨度10m以上;施工总荷载10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15KN/m2及以上;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应由技术人员编制专项方案,审批手续健全。

2、承重支撑系统未编制模板工程专项方案

解决措施:

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红支撑体系的模板工程应由技术人员编制专项方案,审核、审批手续健全。

3、超一般规模的工具式模板工程专项方案未组织专家论证

解决措施:

滑模、爬模、飞模工具式模板工程专项方案未经专家组论证会按建质〔2009〕87号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管理办法》的通知中要求,滑模、爬模、飞模等工具式模板工程编制专项方案后,施工单位应组织专家论证修正完善后,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组织实施。

4、超一般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专项方案未经专家论证

解决措施:

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及以上;搭设跨度18m以上,施工总荷载15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20KN/m2及以上。

编制专项方案后,应经专家组论证修正完善后,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组织实施。

5、超一般承重支撑体系专项方案未经专家论证会

解决措施:

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红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00Kg以上,编制专项方案后,应经专家组论证修正完善后,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组织实施。

6、支撑模板的立柱材料不符合要求

解决措施:

支撑模板的材料应按方案设计要求选用。

如材料更换,应有技术变更单。

7、立柱底部无垫板,采用红砖垫底,立柱间距不符合规定,不按规定设置纵横向支撑

解决措施:

1)立柱底部应垫厚度不小于50mm的木板或其它材料,不准用垫砖的方法来增加立柱高度;

2)立柱间距应按方案设计要求搭设,应按方案中设计要求设置纵横向支撑。

8、模板存放不符合规定

解决措施:

各种模板堆放整齐,底部排水良好,存放高度不可超过1.5m;大型模板存放应有防倾倒措施。

9、木工支拆模不符合安全规定要求

解决措施:

2m以上高处作业应设操作平台,平台边应设防护栏杆;拆除区域应设置警戒线,并设专人监护;拆除应按次序进行,不得有悬空模板。

10在模板上运送混凝土不符合要求,作业环境不符合要求,模板拆除不符合安全规定要求

解决措施:

在模板上运输混凝土等物品必须设置马道或垫板,并牢固平稳;作业面孔洞和临边应设防护措施,垂直作业时应有隔离防护措施;支拆模板前对作业人员应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模板拆除前,必须经申请,经项目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拆除,混凝土未达到规定强度严禁验收。

11、模板上集中堆料过多,支撑系统无验收

解决措施:

模板上的施工荷载不得超出设计规定,模板上存放物料应分散均匀堆放,不得集中过多。

模板工程施工应分阶段进行验收,验收单内容应填写准确完整。

12、浇筑混凝土时未设专人监护模板支撑系统

解决措施:

模板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实施应由项目安全负责人、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

在浇筑混凝土过程中重点观测立柱(杆)基础是否坚实,垫板是否牢固,垂直度及弯曲情况;检查水平与垂直支撑是否变形松动,看主要节点是否移动、位移,发现险情能与作业区指挥人员及时联系,必要时停止施工。

五、“三宝”、“四口”及临边等防护

1、进入施工现场员工未戴安全帽

解决措施:

1)进入现场作业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

2)安全帽应符合国家标准《安全帽》GB2811-89。

2、高处作业人员未系安全带或未正确佩戴及存放

解决措施:

1)高处作业必须系安全带;

2)安全带应高挂低用,挂在牢固可靠处;

3)安全带应存放在通风良好的库内,不得受腐蚀、变质;长期使用的安全带应定期或视情况进行检测,其报废年限为3—5年;安全带应符合国家标准《安全带》GB6095-85。

3、安全网规格、材质不符合要求,在建工程水平网架设不符合要求,外侧未用密目安全网封闭

解决措施:

1)安全网必须有产品生产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严禁使用无证不合格安全网;

2)安全网应符合国家标准,《安全网》GB5725-97,《密目式安全立网》GB16909-97;

3)水平安全网应按措施规定架设,应坚固可靠,使用前应作抗冲击试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在使用过程中应保持网内无杂物、网下无硬物;

4)密目式安全立网张挂应牢固严密无缝隙,使用前应分段验收。

4、楼梯口未防护,防护不符合安全规定的要求

解决措施:

1)楼梯模板拆除后应及时在楼梯段的外侧设置防护栏杆。

防护栏应由上下两道横杆及立杆组成,上杆离地面高为1.0—1.2m,下杆离地面高度为0.5—0.6m,栏杆柱间距不大于2.0m。

可用钢管(ф48×2.75-3.5mm)和扣件搭设防护栏杆,采用红、白相间或黄、黑相间的花杆搭设。

侧面挡脚板宽度不小于180mm;

2)采用钢筋电焊制做工具化防护栏杆时,上杆直径不小于16mm,下杆直径应不小于14mm,栏杆柱直径不小于18mm,采用红、白相间或黄、黑相间的花杆焊接牢固稳定。

侧面挡脚板宽度不小于180mm。

5、电梯井口防护不符合安全规定的要求

解决措施:

1)拆完模的电梯井口应安装定型化、工具化的固定栅门。

栅门离地高度不低于1.5m,门栅网格的间距应不大于15cm,且涂统一的安全色;

2)电梯井内每隔两层且最多不超过10m,设置一道水平安全网,网与井壁间隙不大于10cm。

6、预留洞口未防护

解决措施:

1)预留洞口的防护应形成工具化、定型化,同一现场应一致;

2)边长在1.5m以下的洞口,可采用固定盖板防护,盖板四周应搁置均衡,盖板固定可靠,并涂统一的安全色标;

3)边长大于1.5m的洞口,四周设置防护栏杆,洞口下张挂水平安全网,栏杆按标准搭设,并涂统一的安全色标;

4)竖向可坠落或落物伤人的洞口可加装开关式工具式或固定式的防护门,门栅网格的间距不应大于15cm,也可以采用防护栏杆,下设挡脚板,涂统一的安全色标;

5)下边沿至楼地面低于80cm的窗口,侧边落差大于2m时,应加设1.2m高的临时护栏,涂统一的安全色标;

6)施工现场通过附近的各类洞口与坑槽等处,应设置防护设施与安全标志,夜间还应设红灯警示。

7、通道口未作防护,防护不符合要求

解决措施:

1)在建工程的进出通道口,由于上方施工,可能坠落物件或处于起重机臂杆回转范围之内的通道,须搭设顶部能防止穿透的双层防护棚;

2)防护棚的结构采用钢管与扣件搭设,通道口两侧应用密目围封,铺设两层50mm厚木板,两层盖板间距500mm,盖板间四周设置带有警示标志颜色的材料围挡,整齐美观;

3)安全防护棚搭设的宽度应略宽于通道口的宽度,长度应根据建筑物的高度确定:

高度在15m以下建筑物,防护棚长度≥4m;

高度在15m—30m的建筑特,防护棚长度≥5m;

高度超过30m的建筑物,防护棚的长度≥6m;

防护棚的长度应以脚手架外排立杆开始计算,通道口防护棚上方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牌。

8、临边未作防护,防护不符合要求

解决措施:

1)建筑物在施工过程中会产生较多的临边,如基坑周边、楼层边、阳台边、雨蓬和挑檐边、挑平台边、卸料平台边、操作平台边等危险源,应随时设置安全防护栏杆(按本册三宝四口防护第4条“楼梯口防护栏杆搭设要求”搭设)。

2)坡度大于1:

2.2的屋面,防护栏杆应高于1.5m,栏杆柱间不大于2m。

防护栏杆必须自上而下用密目安全网封闭,栏杆下边设置不低于18cm的挡脚板,防护栏杆能经受任何方向的1000N外力。

9、攀登作业防护不符合要求

解决措施:

1)攀登作业应使用梯子等攀登设施,攀登设施必须坚固可靠;

2)梯子底部应坚实,并有防滑措施,不可垫高使用。

上下时,面向梯子并不是手持器物;

3)固定式直爬梯应用金属材料制成。

梯长不大于5m,梯宽不应大于500cm,支撑应采用不小于∠70×6的角钢,埋设与焊接必须牢固;

4)拆梯使用时上部夹角以35—115º为宜,踏铰链必须牢固,并应可靠的拉撑措施;

5)直立梯工作角度以75º±5º为宜,踏板间距为30cm,不得缺档。

梯子如果接长使用,必须有可靠的连接措施,且接头不可超过一处,连接后梯梁的强度不得低于单梯梯梁的强度。

10、悬空作业防护不符合要求

解决措施:

1)悬空作业应有牢靠的立足处,并必须视具体情况配置防护栏网、栏杆或其他安全设施。

悬空作业所用的索具、脚手架(板)吊篮(笼)、平台等设备,均需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2)构件吊装和管道安装时必须有已完成的结构或操作平台为立足点,严禁在安装中的构件或管道上站立和行走;

3)模板安装和拆卸时应设立操作平台,不得利用连接件和支撑件攀登上下,严禁在上下同一垂直面上作业;

4)模板拆卸时应设警戒区域,并设专人监护。

拆完模板形成的临边、洞口应按规定进行防护;

5)浇筑离地面2m以上框架、过梁、雨蓬和悬挑平台混凝土时,应设操作平台,不得直接站在模板和支撑上操作;

6)钢筋绑扎时应搭设脚手架或操作平台,不得站在钢筋骨架上或攀登钢筋上下;

7)进行预应力张拉时,应搭设坚固的脚手架或操作平台供操作人员站立和设置张拉设备,张拉区域内应设安全警示牌,禁止非操作人员进入,张拉钢筋的两端必须设置挡板;

8)悬空安装门窗时,应系好安全带,保险钩应挂在操作人员上方的可靠物体上;

9)悬空作业要设立独立的安全绳。

11、交叉作业防护不符合安全规定要求

解决措施:

各工种进行上下立体作业时,不准在一个垂直方向上操作,下层作业的位置必须处于上层作业高度确定的可能坠落的半径范围之外;需要垂直立体交叉作业时,必须设置安全隔离层,经检查合格后方可交叉作业。

12、卸料转运平台使用、防护不符合要求

解决措施:

1)为塔吊、施工升降机和物料提升机搭设的卸料平台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对其结构应进行设计计算或验算,明确确定其允许负荷;搭设卸料平台所需要的材料及规格必须符合设计要求,锚固、支撑件应牢固;

2)卸料平台的支撑,拉接系统必须独立设置,严禁与脚手架架体有承重连接;

3)卸料平台接料侧应设置可开启的安全门或护栏。

卸料平台应满铺跳板并平稳坚实,两侧搭设防护栏杆并挂安全立网;在内、外侧设置荷载限定标志牌。

六、落地式钢管扣件脚手架工程

1、脚手架工程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解决措施:

1)脚手架工程在施工前必须单独编制安全施工专项方案,并按规定审批后方可施工。

2)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悬挑脚手架工程;吊篮脚手架工程;自制卸料平台、移动操作平台工程;新型及异型脚手架工程,不但要编制施工方案,而且还要编制结构计算书,审批手续要健全。

3)搭设高度50m及以上落地式钢管扣件脚手架工程;提升高度150m及以上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架体高度20m及以上悬挑式脚手架工程;其施工方案需经专家组论证,论证报告修改完善,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组织实施。

2、脚手架基础不符合要求

解决措施:

1)脚手架地基与基础施工,必须根据脚手架搭设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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