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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科学混用技术

 农药混用主要是指两种液用农药制剂酌情配到一起,成为一种药液喷雾使用。

合理的农药混用,可以扩大农药使用范围或者兼治几种有害生物,可以提高工效。

有的混用甚至可以增加药效并减轻抗药性、药害等农药的副作用。

例如,农作物病害、虫害同时发生,可混用杀菌剂、杀虫剂,别的好处不说,起码可以少打一次药。

当然,这里同时发生的有害生物防治适期要相互重叠,如水稻孕穗至抽穗期是稻飞虱与稻纹枯病发生盛期,可用马拉硫磷乳油与井冈霉素水剂混用。

具体来说,农药制剂的混用要注意几个问题:

  

一、农药混用要注意各有效成分的化学稳定性。

酸碱性会影响农药有效成分的稳定。

常见的有机磷酸酯、氨基甲酸酯、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有效成分都是“酯”,一般对碱性比较敏感,会在碱性介质中水解。

福美双、代森环等二硫代氨基甲苯类杀菌剂,有效成分在碱性介质中会发生复杂的化学变化而被破坏。

有的农药品种虽然在弱碱性条件下相对稳定,但配成弱碱性药液后也要马上用掉,不宜放置过久。

有的农药有效成分在酸性条件下会分解,或者降低药效。

如2,4-滴钠盐、2甲·4氯钠盐、双甲脒等。

常见的酸性药剂有硫酸铜、硫酸烟碱、抗菌剂401、乙烯利水剂等。

不少有机磷酸酯农药也带酸性,如水胺硫磷、敌敌畏等。

高效氯氰菊酯、高效氯氟氰菊酯(功夫菊酯)等的有效成分只在很窄的pH值范围内稳定,介质偏酸性易分解,介质偏碱性则会“转位”而降低药效。

除酸碱性外,很多农药品种不能与含金属离子的药物混用。

二硫代氨基甲酸盐类杀菌剂、2,4-滴盐类除草剂与铜制剂混和可与铜离子络合而失去活性。

除去铜制剂,其他含重金属离子的制剂,如铁、锌、锰、镍、等制剂,混用时也要特别慎重。

实际上,两种有效成分彼此能起化学反应的,一般都不能混用。

有人把敌百虫在碱性中转化成敌敌畏,实现敌百虫和敌敌畏混用。

这个办法在配药时很难掌握好,不值得提倡,何况敌敌车在碱性介质中会进一步分解失效。

  二、保证药液良好的物理性状。

乳油制剂兑水后应有良好的乳化性能。

两种乳油混用的药液,也要求有良好的乳化性能,不能出现乳化不良,甚至出现分层、浮油、沉淀等现象。

可湿性粉剂混用的药液,也要求有良好的悬浮性能,不能出现絮结、沉淀等现象。

凡是混配后药液物理性状明显恶化的,都不能混用,以免减效、失效,甚至造成药害。

农药乳油或可湿性粉剂加工生产时,只考虑该制剂兑水配成物理性状良好的药液,不可能,实际上也做不到该制剂与任何其他制剂混用后药液物理性状也一定良好。

  乳油制剂与可湿性粉剂混用,要注意可能引起“破乳”(乳化性能破坏)的问题。

乙烯利水剂、杀虫双水剂、杀螟丹可溶性粉剂因有较强酸性或含大量无机盐,与一般乳油混用会出现“破乳”。

有机克可湿性粉剂与其他类别农药的可湿性粉剂混用时,悬浮率往往会降低。

  三、保证避免出现药害等副作用。

有效成分的化学变化,可能产生有药害的物质。

石硫合剂与波尔多液混用,可产生有害的硫化铜。

前述二硫代氨基甲酸类杀菌剂,无论在碱性介质中或与铜制剂混用都会产生有害的物质。

如果混用造成药液物理性状恶化,如乳状破乳,出现浮油,必定会造成药害。

敌稗用于稻田防除稗草,因水稻植株中有一种酰胺酶可以分解敌稗有效成分而解毒。

而有机磷、氨基甲酸酯类农药会抑制水稻中的这种酶,它们与敌稗不但不能混用,前后10天内也不能连用,否则会造成药害。

与敌稗同属酰胺类的丁草胺等除草剂品种,也有这个问题。

农药混用中的学问还很多下面举几个例子。

  辛硫磷能抑制昆虫体内的多功能氧化酶,这种酶系统的活性正是昆虫抗药性的原因之一。

因此辛硫磷与一些菊酯类或其他有机磷类杀虫剂品种混用,往往能增效。

特别是防治有一定抗药性的害虫种群能增效。

  有的农药混用,在药效上会出现拮抗。

如井冈霉素与灭温素混用,会降低井冈霉素防治水稻纹枯病的效果。

禾草灵与2甲4氯或地乐酚等混用,会降低禾草灵对野燕麦的防除效果。

乙霉威与多菌灵存在交互抗性,即对多菌灵有抗性的植物病原菌反而对乙霉威更敏感。

二者的混用可以防治对多菌灵已有抗药性的植物病害,二者的混用比例可以根据抗药性程度而定。

如田间测定,对多菌灵敏感的菌株与有抗性菌株数量上是3:

1,则多菌灵与乙霉威混用有效成分之比以3:

1为宜。

  异稻瘟净与其他有机磷杀虫剂混用会增效,但也会增毒。

有人认为两种低毒药剂混用后会增毒,但仍属低毒范围,可以允许。

如果增毒到中等毒性范围,甚至毒性不高的药剂增毒至高毒范围,则不宜采用。

  有的除草剂品种有药害或者有残留药害,可能影响施用作物或下茬敏感作物。

如果与防除对象基本一致、但不存在药害问题的除草剂品种混用,可以减轻前者药害的危险。

如氯嘧磺隆与嗪草柄用于大豆田,前者对后茬敏感作物不安全,后者剂量过大时对大豆作物不安全,混合使用可分别提高对当茬作物的安全性。

  当然,农药混用时的药效、抗药性、药害、毒性等问题,要通过严格的科学实验研究,才能下结论。

  四、农药单剂的现混现用,可以根据作物有害生物发生情况及防治要求灵活运用。

这是农药使用技术的一项基本功。

但经常的、普遍性的农药混用,往往是在农药加工时制成混剂。

混剂一般说来有效成分配合较科学合理,制剂理化性能应比现混现用优良,有的固态制剂如粉剂、颗粒剂,混用难以均匀,不如制成定型混剂。

因此,对于农药有效成分的混合施用而言,现混现用与混剂应该并重。

  五、两种农药制剂是否可以混用,有产农药使用的书籍中都有说明。

这些书籍中品种介绍里有可以混用和不能混用的药剂类别以及混用时的注意事项,并往往附有“混用适否查对表”之类的内容,表中标出常见农药单剂之间可以混用、不能混用、或者可以在一定条件下混用的种种情况。

进行农药混用前应该查阅这些资料,做到心中有数。

  六、农药混用,发达国家流行一种“桶混”措施。

即农药制剂加工厂生产出可用于桶混的单剂,注明桶混方法,施药时将彼此匹配的桶混制剂在田间配药场所,用机动装置,或手动配药,或直接在施药机械的储药罐中配成混合药液。

因此,国外有的农药品种书籍中,制剂内容包括单剂、混剂、桶混剂等几个方面。

桶混剂可以保证混合液良好的物理性状,也能使不宜制成混剂的有效成分进行混用。

我国现在已有桶混剂出售,如50%乙草胺乳油+宝收75%干悬浮剂、38%莠去津悬浮剂+宝成75%干悬浮剂。

  七、农药混用时配药液的方法。

一般是用足量的水先配好一种单剂的药液,再用这种药液稀释另一种单剂,而不能先混合两种单剂,再用水稀释,以免发生不良反应——包括有效成分的破坏与物理性状的恶化。

另外,计算各有效成分在药液中的浓度要以药液的总量为基础。

  八、第一次进行两种单剂试验性质的现混现用时,可先在透明的玻璃容器中试验少量的混合药液,观察是否会有浮油、絮结、沉淀或变色、发热、产生气泡等不正常现象。

凡药液显示出产生了化学变化或药液物理性状有恶性循环化,这种混配就不可取。

试验时注意脸部不要靠近液面,药液也不要沾附皮肤,以防混配会有增毒作用或产生有毒气体。

如果混配试验没有问题,可以配一点混合药液进行田间小面积或单株农作物的药害试验,此时药液的浓度可以比田间实际应用的浓度高一些。

初步观察,保证不会出现药害,这种混配才可以用于田间。

但是,第一次应用面积不宜过大,应该在药效、药害各方面情况明确后,第二次或第二年应用再扩大面积。

另外,即使有较成熟的经验,对于某两个单剂的混配大面积应用还是应先做初步试验,因为不同厂家或同一厂家不同批次的同一产品,质量及所含各种成分有可能发生变化。

不能混用的农药有哪些

农药混用主要是指两种液用农药制剂配到一起成为一种药液喷雾使用。

农药合理混用能加强药效。

但是,农药混用不当会使农药降低药效,增加成本,有的还会出现药害。

你知道那些农药不能混用吗?

现在我们将不能混用的农药介绍如下:

  一、混合后发生化学反应致使作物出现药害的农药不能使用。

波尔多液与石流合剂分别施用,能防治多种病害,但它们混合后很快就发生化学变化。

产生黑褐色硫化铜沉淀,这不仅破坏了两种药剂原有的杀菌能力,而且产生的硫化铜会进一步产生铜离子,使植物发生落叶、落果,叶片和果实出现灼伤病斑,或干缩等严重药害现象。

因此,这两种农药混用会产生相反的效果。

喷过波尔多液的作物一般隔30天左右才能喷石流合剂,否则会产生药害?

,石流合剂与松脂合剂、有机汞类农药、肥皂或重金属农药等也不能混用。

  二、混合后乳剂被破坏的农药不能使用。

含钙的农药如砷酸钙、石流合剂、甲基砷酸钙等。

一般不能同乳剂农药混用,也不能加入肥皂。

因为乳油、肥皂容易同含钙的药剂发生化学作用,产生钙皂沉淀。

乳剂被破坏,药效降低,还会发生药害,四、杀菌剂农药不能与微生物农药混用。

杀菌剂对微生物有直接杀伤作用,若混用微生物即被杀死,微生物农药因而失效。

  三、酸碱性农药不能混用。

常用农药一般分为酸性、碱性和中性三类。

氟铅酸钠、砷酸铅等是中性农药。

硫酸铜、氟硅酸钠、白砒、过磷酸钙等属酸性农药,松脂合剂、石流合剂、波尔多液、砷酸铝、肥皂、石灰、石灰氮等属碱性农药。

酸碱性农药混合在一起,就会分解破坏,降低药效、甚至造成药害。

大多数有机磷杀虫剂如乐果、杀螟松、马拉硫磷、磷铵等和部分微生物农药如春雷霉素、井岗霉素、灭瘟素等以及猪

先说说混合使用农药的问题。

由于经常发生多种病虫害,而多数药剂又只能防治某一种或某一类病虫害,所以许多农民朋友就希望通过一次混用两种或几种药剂达到兼治的效果;也有人希望通过混用,提高药剂防治的效果和速效性。

这些良好的愿望是可以实现的,但首先要注意以下三点原则:

  不改变物理性状,即混合后不能出现浮油、絮结、沉淀或变色,也不能出现发热、产生气泡等现象。

如果同为粉剂或同为颗粒剂、熏蒸剂、烟雾剂,一般都可混用;不同剂型之间,如可湿性粉剂、乳油、浓乳剂、胶悬剂、水溶剂等以水为介质的液剂则不宜任意混用。

  不引起化学变化,包括许多药剂不能与碱性或酸性农药混用,在波尔多液、石硫合剂等碱性条件下,氨基甲酸酯、拟除虫菊醋类杀虫剂,福美双、代森环等二硫代氨基甲酸类杀菌剂易发生水解或复杂的化学变化,从而破坏原有结构。

在酸性条件下,2,4—D钠盐、2甲4氯钠盐、双甲脒等也会分解,因而降低药效。

除了酸碱性外,很多农药品种不能与含金属离子的药物混用。

二硫代氨基甲酸盐类杀菌剂、2,4-滴类除草剂与铜制剂混用可生成铜盐降低药效;甲基硫菌灵、硫菌灵可与铜离子络合而失去活性。

除去铜制剂,其他含重金属离子的制剂如铁、锌、锰、镍等制剂,混用时要特别慎重。

此外,石硫合剂与波尔多液混用可产生有害的硫化铜,也会增加可溶性铜离子含量;敌稗、丁草胺等不能与有机磷、氨基甲酸酯杀虫剂混用。

因为一些化学变化可能产生药害。

  生物农药不能与杀菌剂混用。

在保证正常发挥各自原有作用的前提下,尽可能考虑以下互补效果:

  

(1)复配杀虫、杀菌甚至除草剂,兼治同时发生的多种病虫草害,或混用不同杀菌谱的杀菌剂,扩大防治对象,达到减少施药次数的目的。

这要求选择适当的时机和药剂。

如在小麦抽穗灌浆期,混用三唑酮、吡虫啉和磷酸二氢钾既可兼治蚜虫、白粉病和锈病,又能促进小麦旗叶的生长,增加光合作用,延长小麦生长期,防止干热风的危害。

  

(2)将速效性药剂和药效高但见效慢的药剂混用,如菊酯或毒死蜱与阿维菌素混用。

  (3)将作用机制不同(无交互抗性)的药剂混用。

既可以起到延缓抗药性上升的作用,也提高了防治效果和延长了药剂的有效期。

  无论混用什么药剂,都应该注意“现用现配,不宜久放”和“先分别稀释,再混合”的规定。

最好先在小范围进行试验。

  混用的更高目标是协同增效,这需要进行严格的科学试验和分析,多数成果已经转化成复配制剂,可以从商店购买。

对任何混剂都应尽量限制在确实发生了多种病虫害和出现了单一药剂不能控制的对象或局势时,也不要任意扩大应用范围,不能把复配剂当成万灵的。

对症用药还是最最重要的。

近来,有些谈论农药使用的文章中提到农药混用要注意酸碱性。

这话不错,但没有概括农药混用的全部问题。

  农药混用主要是指两种液用农药制剂配到一起,成为一种药液喷雾施用。

全理的农药混用,可以扩大使用范围或者兼治几种有害性物,可以提高工效。

有的混用甚至可以增加药效并减轻抗药性、药害等农药的副作用。

例如,农作物病害、虫害同时发生,可混用杀菌剂、杀虫剂,别的好处不说,起码可以少打一次药。

当然,这里同时发生的有害生物防治适期要相互重叠。

水稻孕穗至抽穗期是稻飞虱与稻纹枯病发生盛期,可用马拉硫硫磷乳油与井冈霉素水剂混用。

  1、农药合理混用

  混用要注意各有效成分的化学稳定性

  酸碱性会影响有效成分的稳定。

常见的有机磷酸酯、氨基甲酸酯、拟除草菊酯类杀虫剂,有效成分都是“酯”,一般对碱性比较敏感,会在碱性介质中水解。

福美双、代森环等二硫代氨基甲酸类菌剂,有效成分在碱性介质中会发生复杂的化学变化而被破坏。

有的农药品种虽然在弱碱性条件下相对稳定,但配成弱碱性药液后也要马上用掉,不宜放置过久。

因此,与碱性药物的混用一定要慎重。

常见的碱性药剂如波尔多液、石硫全剂等,常见的碱性化肥如氨水、碳酸氢铵、沉淀磷酸钙等。

  有的农药有效成分在酸性条件下会分解,或者降低药效。

如2,4-滴钠盐或铵盐、2甲4氯钠盐、双甲脒等。

常见的酸性药剂有硫酸铜、硫酸烟碱、抗菌剂401、乙烯利水剂等。

不少有机磷酸酯农药也带一酸性,如水胺硫磷、敌敌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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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酸碱性外,很多农药品种不能与含金属离子的药物混用。

二硫代氨基甲酸盐类杀菌剂、2,4-洋类除草剂与铜制剂混用可生成铜制剂混用可与铜离子络合而失去活性。

除去铜制剂,其他含重金属离子的制剂如铁、锌、锰、镍等制剂,混用时也要特别慎重。

  实际上,两种有效成分皮此能起化学反应的,一般都不能混用。

有人把敌百早与碱性药物混用,希望一部分敌百虫在碱性中转烃成敌敌四月,实现敌百虫和敌敌畏的混用。

这个办法在配药时很难掌握好,不值得提倡,何况敌敌畏在碱性介质中会进一步分解失效。

  

(2)保证药液良好的物理性状

  乳油制剂加水后应有良好的乳化性能。

两种乳油混用的药液,也要求有良好的乳化性能,不能出现乳化不良,甚至出现分层、浮油、沉绽等现象。

可湿性粉剂混用的药液,也要求有良好的悬浮性能,不能出现絮结、沉淀等现象。

凡是混配后药液物理性状明显恶化,都不能混用,以免减效、失效、甚至造成药害。

农药乳油或可湿性粉剂加工生产时,只是考虑该制剂加水配成物理性状良好的药液,不可能、实际上也做不到该制剂与任何其他制剂混用后药液物理性状一定良好。

如果混用后药液物物理性能良好,反而是件难得的事。

  乳油制剂与可湿性粉剂混用,要注意可能引起“破乳”(乳化性能被破坏—)的问题。

  乙烯利水剂、杀虫双水剂、杀螟丹可溶性粉剂因有较强酸性或含大量无机盐,与一般乳油混用有时会出现“破乳”。

  有机磷可湿性粉剂与其他类别农药的可湿性粉剂混用时,悬浮率往往会降低。

  (3)保证避免出现药害等副作用

  有效成分的化学变化,可能产生有药害的物质。

石硫合剂与波尔多液混用,可产生有害的硫化铜,也增加了可造成药害的可溶性铜离子。

前述二硫代氨基甲酸类杀菌剂,无论在碱性介质中或与铜制剂混用都会产生有害的物质。

如果混用造成药液物理性状恶化,如乳状液破乳,出现浮油,步定会造成药害。

敌稗用于稻田防除稗草,因水稻植株中有一种酰胺酶可以分解敌稗有效成分而解毒。

而有机磷、氨基甲酸酯类农药会抑制水稻中的这种酶,它们与敌稗不但不能混用,前后10天内也不能连用,否则会造成药害。

与敌稗同属酰胺类的丁草胺等除草剂品种,也有这个问题。

  农药混用中的学问还很多,举几个例子。

  辛硫磷能抑制昆虫体内的多功能氧化酶,这种酶系统的活性正是昆虫抗药性的原因之一。

因此辛硫磷与一些菊酯类或其他有机磷类杀虫剂品种混用,往往能增效,特别是防治有一定抗药性的害虫种群能增效。

  有的农药混用,在药效上会出现颉拮抗。

如井冈霉素与灭瘟素混用,会降低井冈山冈霉素防治水稻纹枯病的效果。

禾草灵与2甲4氯或地乐酚等混用,会降低禾草灵对野燕麦的防除效果。

  乙霉威与多菌灵存在负交互抗性,即对多菌灵有抗性的植物病原菌反而对乙霉威更敏感。

二得的混用可以防治对多菌灵已有抗药性的植物病害。

二者的混用比例子可以根据抗药性程度而定。

如田间测定,对多菌灵敏感的菌株与有抗性的菌株数量上是三比一,则多菌灵与乙霉威混用有效成分之比以三比一为宜。

  异稻瘟净与其他有机磷杀虫剂混用不但增效,而且增毒。

有人认为两种低毒药剂混用后增毒,但仍属低范围,可以允许。

那么如果增毒到中等毒性范围,甚至毒性不高的药剂增毒至高毒范围,则不宜采用。

  有的除草剂品种有药害蔌者有残留药害可能影响施用作物或下茬敏感作物,如与防除对象基本一致,但不存在药害问题的除草剂品种混用,可以减轻前者药害的危险氯嘧磺隆与嗪草柄用于大豆田,前者对后茬敏感作物不安全,后者剂量过大时对大豆作物不安全,而有效成分用量,也就分别提高了对当茬作物的安全性。

  当然,农药混用时的药效、抗药性、药害、毒性等问题,要通过严格的科学实验研究,才能下结论。

  2、农药混用时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1)农药单剂的现混现用,可以根据作物有害生物发生情况及防治要求灵活运用,这是农药使用技术的一项基本功。

但经常的或普遍的农药混用,往往在农药加工时制成混剂。

混剂一般说来有效成分配伍较科学合理,制剂理化性能应比现混现用优良,有的固态制剂如粉剂、颗粒剂,混用难以均匀,不如制成定型混剂。

因此,对于农药有效成分的混合施用而言,现混现用与混剂应该并重。

  

(2)两种农药制剂是否可以混用,有关农药使用的书籍中都有说明。

品种介绍里应该有其可以混用或不能混用的药剂类别以及混用时的注意事项。

书中往往附有“混用适否查对表”之类的内容,表中标出常见农药单剂之间可以混用,不能混用、蔌者可以在一定条件下混用的种中情况。

进行农药混用前应该查阅这些资料,做到心中有数。

  (3)农药发达国家流行一种“桶混”措施,即农药制剂加工厂生产出可用于桶混的单剂,注明桶混配方,施药时将彼此匹配的桶混制剂在田间配药场所用机动装置或手动配药桶或直接在施药拖拉机的储药罐中配成混合药液。

因此,国外有的农药品种书籍中制剂内容包括单剂、混剂、桶混剂几个方面。

桶沸剂可以保证混合药液良好的物理性状,也能使不宜制成混剂的有效成分组成对进行混用。

我国现在已有桶混剂出售,如50%乙草胺乳油+宝收75%+干悬浮剂、38%莠去津悬浮+宝成25%干悬浮剂。

  (4)农药混用时配药液的方法一般是用足量的水先配好一种单剂的药液,再用这种药液稀释另一种单剂;而不能先混合两种单剂,再用水稀释,以免发生不良反应,包括有效成分的破坏与物理性状的恶化。

另外,计算各有效成分在药液中的浓度要以药液总量为基础。

  (5)第一次进行两种单剂试验性质的现混现用时,可先在透明的玻璃容器中试验少量的混合药液,观察是否会有浮油、絮结、沉淀蔌变色、发热、产生气泡等不政党现象。

凡药液显示出产生了化学变化或药液物理性状有所恶性循环化,这种混配就不可取。

试验时注意脸部不要靠近液面,药液也不要沾附皮肤。

以防混配会有增毒作用或产生有霉所体。

如果混配试验没问题,可以配一点混合药液进行田间小面积或单株农作物的药害试验,此时药液的浓度可以比田间实际应用的浓度高一些。

初步观察,保证不会出现药害,这种混配才可以用于田间。

但是,第一次生产上应用面积不可过大,应该在药效、药害各方面情况明确后,第二次或第二年应用再扩大面积。

另外,即使有较成熟的经验,对于某两个单剂的混配最好在大面积应用前仍先做初步试验,因为不同厂家或同一厂农不同批次的同一产品,质量及所含各种成分有可能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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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议科学合理混配农药三注意

在上一期的文章里,聊城大明化学有限公司的恶草酮专家跟大家聊到了有关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如何选择的话题,在本期文章里,大明化学恶草酮专家小议科学合理混配农药三注意。

将2种或2种以上农药或将农药与植物营养物质混配在一起施用,通常称农药混用。

科学合理地进行农药混配,可扩大防治范围,提高药效,减少防治次数,延缓害虫产生抗药性。

但如果混用不当,会失去药效。

所以,农药混用要注意使各有效成分不被破坏,药液物理性状不会恶化等问题。

一、确保药液良好的物理性状:

农药之间混用与剂型有极大关系,如粉剂、颗粒剂、熏蒸剂、烟雾剂等,若需要时都可混用。

但可湿性粉剂、乳油、浓乳剂、胶悬剂、水溶剂等以水为介质的液剂则不能任意混用;如果混配后药液物理性状明显恶化,上飘有浮油,下有沉淀物,表明乳化剂的作用被破坏,就不能混用。

举例说两种乳油混用的药液,要求有良好的乳化性能,不能出现分层、沉淀等现象。

乳油制剂与可湿性粉剂混用,也要注意可能引起的乳化性被破坏的问题。

有机磷可湿性粉剂与其他类别农药的可湿性粉剂混用时,悬浮率往往会降低。

二、避免出现药害与副作用:

有些农药混用时,会产生化学和物理变化造成药害,尤其是碱性药剂混用时最易发生问题,应严格注意。

如石硫合剂的主要成分是多磺化钙,波尔多液杀菌的主要成分是碱式硫酸铜,两者都是强碱性农药,但波尔多液与石硫合剂混用,易发生化学反应,产生有药害的硫化铜。

井冈霉素与灭瘟素混用,会降低井冈霉素防治水稻纹枯病的效果。

异稻瘟净与其他有机磷杀虫剂混用,虽增效,却增毒。

三、确保农药有效成分的化学稳定性:

农药能否混用,主要由药剂本身的化学性质所决定。

农药分为中性、酸性、碱性三大类,中性与酸性之间的农药可以互相混用,不会产生化学和物理变化,如常用的辛硫磷、敌敌畏、敌杀死等,绝大多数属于弱酸性或中性。

但与碱性药剂(如石硫合剂、波尔多液等)混用,极易造成分解无效。

即使可与个别农药混用,也只能随配随用,不能久存。

所以农药能否混用一定要确保农药有效成分的化学稳定性。

1、对碱性敏感的药剂:

含酯结构的药剂如拟除虫菊酯类一般对碱性比较敏感,会在碱性介质中水解;杀菌剂福美双的有效成分在碱性介质中会发生复杂的化学变化。

2、除了酸碱性外,很多农药品种不能与含金属离子的药物混用,如2,4-D类除草剂与铜制剂混用可生成铜盐,降低药效;甲基硫菌灵可与铜离子络合而失去活性。

3、对酸性敏感的药剂如硫酸铜、乙烯利水剂等是常见的酸性农药,高效氯氰菊酯、功夫菊酯与其有效成分只在很窄的pH范围内稳定,介质偏酸性,易分解。

农药制剂不能随便混用

农药混用主要指两种农药制剂配到一起,成为一种药液喷雾施用。

合理的农药混用,可以扩大使用范围或者兼治多种有害生物,提高工效。

有的混用甚至可以增加药效并减轻抗药性、药害等副作用。

例如农作物病害和虫害同时发生,将对口的杀虫剂和杀菌剂混用,不仅可以兼治病、虫,而且还可以少打一次药,节省了劳动力。

  在提倡农药混用时,大都提到要注意农药的酸碱度,但没有概括农药混用的全部问题。

所以,农药混用要注意各有效成份不被破坏,药液物理性状不会恶化,也不会加大药害等农药的副作用等问题。

  1.保证农药有效成份的化学稳定性。

酸性、碱性的农药的确会影响有效成份的稳定。

如拟除虫菊酯类等带“酯”的杀虫剂,一般对碱性比较敏感,会在碱性介质中水解;福美双等二硫代氨基甲酸类杀菌剂,有效成份在碱性介质中会发生复杂的化学变化而破坏等等。

因此,与碱性药物的混用一定要慎重。

  有的农药有效成份在酸性条件下会分解,或降低药效。

如硫酸铜、乙烯利水剂等是常见的酸性农药;水胺硫磷等农药也带有一定的酸性。

高效氯氰菊酯、功夫菊酯等立体构型较单一的有效成份只在很窄的pH范围内稳定,介质偏酸性易分解,介质偏碱性则会“转位”而降低药效。

除了酸碱性外,很多农药品种不能与含金属离子的药物混用。

如二硫代氨基甲酸盐类杀菌剂、2,4-D类除草剂与铜制剂混用可生成铜盐降低药效;甲基硫菌灵可与铜离子络合而失去活性。

另外,其它含铁、锌、锰、镍等制剂,混用时也要特别慎重。

  2.保证药液良好的物理状态。

乳油制剂加水后应有良好的乳化性能。

两种乳油混用的药液,也要求有良好的乳化性能,不能出现乳化不良,甚至出现分层、乳油、沉淀等现象。

可湿性粉剂加水后应有良好的悬浮性能,两种可湿性粉剂混用的药液,也要求有良好的悬浮性能。

不能出现絮结、沉淀等现象。

凡是混配后药液物理性状明显恶化,都不能混用,以免减效、失效、甚至造成药害。

乳油制剂与可湿性粉剂混用,要注意可能引起乳化性被破坏的问题。

杀虫双水剂、杀螟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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