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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绩效工资发放方案

教师绩效工资发放方案

绩效是指组织、团队或个人,在一定的资源、条件和环境下,完成任务的出色程度,是对目标实现程度及达成效率的衡量与反馈。

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教师绩效工资发放方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教师绩效工资发放方案

为了充分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逐步形成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坚持按劳分配的原则,克服平均主义,实行优效优酬,将教师绩效工资与工作业绩相挂钩,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特制订如下绩效工资发放方案。

一、考核内容及分值(总分1000分)

教学工作量100分

教研成果100分

师德师风100分教学效果360分教学常规200分考勤安全140分

二、发放原则与方法

原则:

由学校统一筹集,统一考核量化,统一计分标准,统一发放到位。

方法:

三档五级(详见下表)

三、考核机构与程序

1、学校成立教师绩效工资考核小组,负责考核工作。

组长:

刘卫林

副组长:

徐新华

成员:

洪少龙

陶尽峰

2、考核程序

⑴收集、整理原始材料

⑵考核小组对每个教师逐项量化

⑶校内公示

⑷向中心学校上报考核结果龚金国吴再柱洪汉江欧贵华李维卿余仲民许亚军齐鹏飞刘俊郑航军杨德元工会委

四、考核细则

(一)师德师风考核(100分)

1、因师德有问题导致学生、家长到学校或上级上访,告状的,每次扣50分;

2、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每人次扣50分;

3、无故不参加学校或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政治活动的,每人次扣20分;

4、乱收费、乱推销资料物品的,每人次扣50分,并加倍罚款;

5、教师本人或组织学生进行考试舞弊的,每人次扣50分;

6、影响计划生育工作顺利进行的,每人次扣50分;

7、教师与教师、教师与家属、家属与家属打架斗殴的,依次扣双方当事人(家属由该户教师负责)50、40、30分;

8、不服从学校分工,不服从工作安排的,每人次扣50分;

9、向学生或家长直接或变相索要钱物的,每人次扣50分;

10、工作期间参与赌博,影响较坏的,每人次扣20分。

(二)考勤安全考核(140分)

1、未办请假手续或未经领导批准而私自离校的,每天扣20分;

2、早操未到操的,办公无故缺勤的,班主任晚寝未到岗的,每次扣2分;

3、上课迟到或早退的,未参加升旗仪式的,每次扣5分;

4、学校或上级开会,或其他大型活动无故不参加的,每次扣10分;

5、无故旷课的,每节扣20分;

6、由于考勤受中心学校以上领导批评的,每次扣40分;

7、课余时间,本班学生打架斗殴导致流血受伤的,班主任扣10分,科任教师每个底分扣5分;

8、教师值班、班主任周末护路未到岗的,每次扣10分;

9、在自己的工作时间、岗位,由于自己出现过错安全责任事故的,每次扣50分,造成重大事故(理赔金额在2000元以上),本项考核分为零。

(三)教学常规考核(200分)

1、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每时次扣5分:

①校内备教检查,作业、备课、听课不足次数的;

②坐着上课的;

③上课接听手机的;

④上课期间会客的;

⑤未备课上课或未带备课本的。

2、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每次扣10分:

①监试不履行职责的;

②阅卷不按时参加的;

③试卷由学生代阅的。

3、中心学校备教检查中,作业、备课、听课每少1时次扣20分;

4、在教学常规视导检查中,被领导点名批评的,每次扣30分;通报批评的,每次扣50分。

(四)、教研成果考核(100分)

1、本人撰写的论文、教案或主讲的公开课,获国、省、市、县、镇级奖励(或发表)的,依次计分如下(累计分不超过70分);

国家级:

70分

省级:

一等60,二等50,三等40;

市级:

一等40,二等35,三等30;

县级:

一等30,二等25,三等20;

镇级:

一等15,二等10,三等5

2、完成学校规定的公开课、教学随笔、教研活动的,得30分;未上公开课的,扣10分;未按时上交教学随笔、教学计划总结的,每次扣5分;不参加教研活动的,每次扣5分。

(五)、教学工作量考核(100分)

1、教学工作量包括包括任课课时(正课、朝读、坐班、晚自习等)和教学岗位(校长、主任、班主任、教研组长、备课组长、年级协管等),由教务处每月具体考核,发放课时津贴,期末不再另行量化。

2、全体教师根据任课节数计算月课时工作量,其公式为:

2.75元X每周课时数X4周=月课时工作量(元)

3、以上计算,不分年级任课,不分主次课,朝读、坐班计1课时,晚自习计2课时;

4、毕业班课时上浮20%;

5、特殊岗位人员工作量每月津贴数为:

体育教师带操:

15元/月(缺一个早操扣款2元);

备课组长或教研组长:

10元/月(负责计划,本组教研,记载,阅卷),不累计;

年级协管:

25元/月(协助管理年级事务);

班主任:

0.4个标准工作量(负责第一或第三节晚自习,如缺岗按旷课扣分);

主任、副主任:

0.4个标准工作量;

团书记:

0.3个标准工作量;

副校长、工会主席:

0.8个标准工作量;

校长:

1个标准工作量。

(六)教学绩效考核(360分)

1、七、八、九年级每期均按期中、期末两次考试进行教师教学绩效考核,期中考试占60分,期末考试占300分(中心学校组织),六年级只按期末考试(中心学校组织)考核评估;

2、学校或中心学校举行的教学质量检测,评估科目及学科计位方法均按《濯港镇中学教师教学绩效评估方案》执行;

3、绩效评估方法:

①本校组织的考试第1~4名依次得分为60、45、30、15分;

②中心学校组织的统考相应位次得分为:

年级

12345678910300290280270260250240230220210300290280270260250240230220210300290280270260250240230220210

年级111213141516171819

200190180160140120100200190180170160150140120100200190180170160150140120100

③六年级位次得分参照《濯港镇小学教学质量评估方案》中“计分表”,按其相应分值10倍积分(最高值360,最低值100);

④教师只任教一个班一门学科,其考试位次积分即为该项得分;在同年级跨班级任同学科课程,其积分之和除以任教的班级数所得分值即为该项得分;跨年级任同学科课程,该项得分为高年级的6

0%加上低年级的40%;跨学科任教,该项得分为中考分值的学科积分的60%加上分值少的学科积分的40%。

五、非教学人员绩效工资发放方案另行制订。

教师绩效工资发放方案

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在实施规范公务员津补贴的同时,统筹解决中小学教师待遇,提高中小学教师工资津补贴补贴。

这次新增的工资性津补贴的部分作为绩效工资,由学校统一管理支配,以体现岗位责任和工作业绩。

为了调动我校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建立公平合理、公开透明、有效激励的内部分配机制,根据融教[20xx]60号《福清市教育系统教师绩效工资分配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分配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文件精神和本校实际,在上级核拨的绩效工资总量内,以实行聘用制和岗位管理为重点,科学安排,建立符合本校实际的分配激励机制,调动广大教职工工作积极性。

二、分配原则

1、贯彻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

以责任和业绩为依据,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适当拉开分配差距,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岗位及成绩突出的教师倾斜。

2、统筹兼顾学校内部各类人员绩效工资的分配关系,科学安排,建构符合我校实际的分配激励机制。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分配工作全过程实行阳光操作,分配方案经学校教代会讨论通过后实施,确保教职工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领导机构

学校成立绩效工资分配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小组成员由校领导、中层干部、工会及其他教师代表组成,负责对教师工作量、工作业绩的考核,以及绩效工资的分配、发放、解释等方面的工作,确保绩效工资公平、公正地发放。

四、发放对象

本校在编在岗教师。

五、绩效金额分配额度、构成

1、绩效工资分配度

这次新增工资性津补贴中月人均400元,作为学校绩效工资分配额度,由学校自主分配。

2、构成部分

绩效工资由工作量(任务)补贴、管理岗位(责任)补贴、业绩奖励三个部分构成。

其中工作量补贴占绩效工资构成的60%,管理岗位补贴占20%,业绩奖励占20%(其中的2.5%作为学区统筹)。

六、绩效工资实施办法

(一)工作量补贴的分配

1、核定工作量的基本依据。

(1)教职工正常工作量按闽教人[87]104号文件规定计算。

(2)教学计划及小学教师教育教学任务和课堂教学的基本要求。

(3)学校实际工作内容。

2、课时量补贴

A、每学年学校教导处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统筹均衡分配教师课时量,按不同的岗位规定不同的工作量标准。

(1)根据闽教人[87]104号文件规定,小学专任教师标准周授课时数不少与18节。

(2)任实职的中心校正职校级领导任课时数不少于4节,副职校级领导任课时数不少于6节,其它任实职的学校中层干部、中心校财务人员、任课时数不少于8节,中心校生管、图书管理员(计生专干)任课时数不少于10节,为满工作量。

(3)其他科任教师课时量的计算为全校平均课时量,由校务会议研究决定周课时量规定。

其中语数包班教师递减4节,数学跨班递减2节,英语跨校递减2节,教研组长递减1节(享有管理岗位补贴的不再递减)。

B、课时量补贴:

完成规定周课时量,每人每月补贴110元;低于规定周课时量的少1节月扣10元;高于规定周课时量的每超1节月奖10元。

3、超工作量补贴

A、公代补贴:

公代每节补贴5元,由教导处安排公代,校长签字确认。

B、导辅补贴:

导辅每天补贴10元(月封顶50元)。

C、节假日值班、加班补贴:

节假日值班人员每人每天补贴30元;节假日因公事加班人员每人每天补贴50元。

晚上加班每晚按半天计算。

节假日值班按上级要求排班。

加班的需填写加班申请表,报校长予以审批方能认可,并按月予以公示。

D、英语教师跨校教学补贴:

根据福清市教育局融教[20xx]116号文件规定执行。

E、学校专刊补贴每期30元,由德育处负责布置。

量化工作量,情况复杂,不可能把所做工作都包括在内,教师应发扬奉献和团结协作的精神。

4、考勤奖励办法。

根据《东张中心小学考勤管理办法》实施签到制度。

A、月满勤者学校发给月满勤者奖50元。

B、教师因病请假,病假由学校安排代课的每天扣5元。

病假两天以内且自己调课(需请假并将调课安排表上交学校确定存档)者不扣,超出两天的每天扣5元。

C、事假每天扣10元;

D、旷课一节扣20元,旷工半天扣50元,旷工超过三天的取消当月工作量补贴。

E、迟到、早退每月3次内不计,超过3次的前3次扣10元,后面每次扣5元(另男55周岁,女50周岁以上的每月超过5次以上计扣)。

教师违规签到(代签等)情况,每次扣30元。

导辅迟到或早退(含人在校不在岗)一次扣10元,缺岗一天扣50元,并负当天该岗的一切责任。

F、学校规定的活动(政治学习、业务学习、教研活动、临时性通知及其他集体活动)缺席者,每1次扣10元(公假不扣)。

G、教师签到由当天值班行政负责监督,学校抽查,当天值班行政人员监督不到位的扣20元。

(二)管理岗位补贴

1、采购、保管、事务等人员每月管理岗位补贴30元。

2、年段长、艺体组长每月管理岗位补贴40元。

(图书管理员+计生专干)每月管理岗位补贴50元。

3、工会主干人员每月管理岗位补贴60元。

4、班主任、中心校生管教师、中心校财务人员每月管理岗位补贴80元。

5、中心校中层以上行政人员每月管理岗位补贴90元。

校级领导每月管理岗位补贴100元。

相关岗位管理人员要完成本职岗位任务才可享受相应的管理岗位津贴。

兼任多种管理岗位取最高一档。

担任班主任同时还兼任其他管理岗位职务的人员补贴可追加10元。

(三)业绩奖励分配

按《福清市东张中心小学教师工作业绩评估细则》每学期对每位教师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给予相应奖励,奖励按学期发放。

业绩奖励包括教育教学常规奖、突出贡献奖、优质教学奖、竞赛指导奖、教科研成果奖、师德考核奖、年度考核奖等。

其中学区统筹每人2.5%,用于教学点、完小校超工作量补贴等,剩余款项并入各校年度结算。

1、教学常规奖

以《福清市东张中心小学教育教学常规管理条例》为考评要求,每学期对教师的教案、作业批改、安全管理、课堂教学、班级常规管理等方面进行检查评价。

2、优质教学奖

根据每学期期末考试成绩,从平均分、提高分、优秀率、合格率四个项进行综合评估。

跨学科、跨年级任教统考科目的,按双班或多班的平均后进行评估。

平均分低于及格线,及格率低于50%的则该项不奖励。

技能科任课教师,优质教学奖取该校教师获得奖励的最低一档。

获得第一名的学校每项奖励20元,奖给完小校长。

(本项由管理岗位津贴部分支出,中心校不参与此项奖励)

3、竞赛指导奖

凡辅导学生参加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市进修学校等单位组织的各类竞赛(由学校选拔),学生获奖的指导教师,均可获竞赛辅导奖。

学生作品市级报刊发表的每篇奖30元,省级报刊发表的每篇奖50元。

竞赛指导奖具体奖额如下:

4、教科研成果奖

(1)教师优质课(比武课)获奖(教育行政部门或教研部门组织)。

(2)公开课执教者奖励:

省级500元,福州市级300元,福清市级200元,教研片100元,学区性50元,学区内教学片30元。

(3)承担市级课题研究工作且任务完成良好的课题组成员每位每学年奖励120元。

5、师德考核奖

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乐于奉献、为人师表,遵守《中小学职业道德规范》,每师每学期奖励50元。

详见《东张中心小学师德考核细则》。

违反《中小学职业道德规范》有关规定和发生安全责任的此项不予以发放。

6、年度考核奖

学年年度考核合格者,每师每学年奖励100元。

考核不合格、未参加考核或考核未定等次者不发放。

7、突出贡献奖

学校每学年评选出为学校做出特殊贡献的先进人物。

奖金额由校务会议视实际情况讨论决定,公示后予以发放。

(1)数学跨两班补贴:

两个班人数和超过70人的,每学期补贴200元。

(2)教学点补贴:

南胡、金芝每学期500元,岭下、芦岭每学期200元。

(本块资金由学区统筹部分支出)

(四)工作量补贴、管理岗位补贴可按月发放,业绩奖励按学期或学年发放。

各校在绩效工资总额度不变的情况下,月份的奖金和分解的权重可统筹使用,若有剩余的,期末累计后按在岗教师均分。

(五)中心校校级领导的绩效工资原则上不超过400元。

(六)暑假(7、8月份)的绩效工资,扣除当月的管理岗位津贴、节假日值班、加班费用、业绩奖励后,余下金额按在岗在编教师均分,于当月发放。

寒假的绩效工资凭原方案执行。

(七)绩效工资发放情况当月公示,学期累计。

上述项目中,若有剩余的,期末累计按在岗教师均分。

上述项发放总额若出现不足的,则按比例适当下调。

七、其它具体事项

1、不参加绩效工资分配的对象

根据福建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第五章第十五、十六条款规定的“甲方随时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对象,即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严重违反师德,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擅自出国或出境逾期不归,失职及其他严重违纪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胜任工作调整或培训后调整岗位仍不胜任工作,以及因个人原因不参加年度考核或参加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的人员等。

2、当月取消绩效工资参评的对象

根据市人事局、财政局融政人[20xx]58号关于“扣发当月考勤奖的对象”,即月旷工累计超过三天的;每月病事假累计达到或超过十五天的(法定假除外);以及《聘用合同书》中双方约定的其他可扣发当月考勤奖情形的。

3、经组织选派挂职、支教或进修学习人员,按有关规定完成任务的,按满工作量计算。

这些人员由挂职单位、支教学校、培训学校提供出勤及表现情况,由原单位进行考核。

4、发生安全事故的,直接责任人不享受当月绩效工资。

相应领导责任的按责任扣除50%岗位管理津贴。

5、分娩假的教师每月领取绩效工资150元。

八、有关要求

(一)辖区各校应成立绩效工资分配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由校领导、教师代表组成,负责对教师工作量、管理岗位职责、工作业绩的考核,以及绩效工资的分配、发放、解释等方面的工作,确保绩效工资公平、公正的发放。

各单位根据本指导意见,在核定拨付的绩效工资额内,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方案。

(二)辖区各校绩效工资分配方案要充分发扬民主,充分征求教职工的意见,报学区审核后,由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分配办法要与教职工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和业绩贡献结合,加大向一线教师、成绩突出教师倾斜的力度,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作用。

(三)除本实施方案规定的绩效工资外,各学校不准利用任何账户、任何资金、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发放或变相发放各种补贴、资金和实物。

违反规定的,要没收违规的全部资金上缴财政,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各学校对每个岗位都要制定明确的责任目标及资格条件,同时要制定与岗位职责相配套的规章制度,把目标管理和制度管理结合起来,做到有章可循,严格考核,确保每个具体岗位责任目标和学校管理目标的实现。

(五)各学校要切实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坚持科学发展观,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积极稳妥地进行分配制度改革。

九、本《方案》解释权归学校“绩效工资分配工作领导小组”。

十、本《方案》自学校教代会通过之日起实施。

教师绩效工资发放方案

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指导意见中指出:

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在考核的基础上,由学校确定分配方式和办法。

根据实际情况,在绩效工资中设立班主任津贴、岗位津贴、农村学校教师补贴、超课时津贴、教育教学成果奖励等项目

1、班主任津贴约占总额的15%班

主任津贴:

津贴标准X班主任人数/总人数

班主任津贴标准按人均的40%;45%;50%计算,结合考核结果按等次发放。

标准根据班额大小确定

2、岗位津贴约占总额的25%

副校长:

津贴标准X副校长人数/总人数

中层干部:

津贴标准X中层干部人数/总人数

语数教师:

津贴标准X语数教师人数/总人数

专职教师:

津贴标准X专职教师人数/总人数

津贴标准:

副校长为人均的50%。

中层干部每人为人均的45%。

语数教师按人均的35%;40%;45%计算,标准根据班额大小确定。

专职教师为人均的30%。

(注:

岗位津贴根据班主任津贴标准和岗位特点浮动,)

3、超课时津贴约占总额的15%(总额-班主任津贴-岗位津贴-教育教学成果奖)

学校各工作量均折算成课时,超过平均课时部分工作量发给超课时津贴,每课时津贴根据超课时津贴总额和超工作量总额计算

4、教育教学成果奖占总额的45%

分教学质量奖和特殊奖。

教学质量奖=教育教学成果奖(45%)-特殊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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