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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土中国读书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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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土中国读书心得体会

  乡土中国读书心得体会1

  看完乡土中国,对我的影响很大,我思考了好多问题。

最主要当然是从法的角度想了好多。

法也是一种传统,在中国这样一个情大于法的社会,的确,要想实现法治,还得经过我们漫长岁月的奋斗,前赴后继的法学家的奋斗。

  费先生所描述传统基层的乡土社会与我的生活环境有很多的相似之处,甚至可以说它将我的生活环境用简单而明了的文字抽象之后,再还给我。

原来以为是个例或是当做笑话的事情也有其必然性,生活中墨守成规的风俗、惯例也有深刻的成因,最重要的是它让我感受到:

学术与生活在我的脑海里第一次这样紧密的联系起来。

  《乡土中国》研究的是根植于中国农村的乡下人。

中国有几千年的农耕历史,“乡土中国”在某种意义上是中国传统的符号。

在改革开放的当代中国,“乡土中国”这一符号有着实实在在的研究意义。

费孝通认为:

靠务农为生的乡下人世世代代附着在土地上,以定居为常态,即便因为种种原因离开土地的农民,也像“从老树上被风吹出去的种子”,又在新的土地上落地生根。

定居下来农民附着在土地上,很少流动,乡土社会成了生于斯、死于斯的社会。

在缺少流动和变化的乡土社会里,每个人都在一个“熟悉”的环境里生活。

  在这样相对稳定、熟悉的生活环境下,形成了许多乡土中国的独特现象:

“规矩”即可约束行为,法律则大可不必;“常识”即可应付变化,“规律”就可有可无了。

  他还说中国人有“私”的毛病,费孝通从社会结构的角度来分析这个问题。

中国人的社会结构“是好象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波纹的中心是自己,推及的远近视财富和势力而定。

波纹的中心既不相同,推及出去的圈子也就各不相同,一切皆以跟自己的亲疏远近为出发,因此中国人缺乏团体意识、缺乏对权力和义务的共识和遵从。

这一点其实我是不太同意的,中国人团队意识也挺强啊。

  他还认为,在“推己及人”的波纹式社会结构中,也形成了维系人际关系的道德因素:

“亲子和同胞,相配的道德要素是孝和悌”,“朋友,相配的是忠信”,“在我们传统道德系统中……很不容易找到个人对于团体的道德要素”。

这句话我也不同意,中国自古就有:

“国为重,家为轻”和“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说法,难道这不是中国人思想里的个人之于团队的要素吗?

  现下的农村也不是当初那个封闭自守的鸟笼村,由于改革开放的影响和西方经济的带动下,农村人也不得不走了出来,为何农村和城镇都有私的现象,其实根本原因还是竞争带来的副产品,费孝通先生说的认为,打个比方来理解,就是说明“当一群鸟是一个团体的,因为熟识而在无形中有了一种关系,有了这个关系就减少了不良竞争”,而一只只不相联系的鸟之间,由于没有这种关系,就容易产生“私”的现象,人也一样,俗话说的好,“芸芸众生,皆为利来”,这里的“利”是泛指对自己有好处的事物,如果没有好处的事,从相反角度就是无益之事,试想谁愿意做对自己无益的事呢?

有句话也说的蛮有意思,就是“一人吃饱,全家不饿”,如果连自己也吃不饱,又怎能照顾到别人的肚子呀。

要人做好事,也必须先自己做好事,做表率,当人人做好了自己的本分事,国家地区也就达到兴盛繁荣了,而一些对个人无益的事,对群体有益的事,有时也不得不舍小为大,建立制度,法律,建立一种关系,强行实施。

  长久以来,人们总认为凡事要按惯例行事,却不曾想到要依法行事。

乡土自身的礼仪和秩序有效的应付着生活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但是并不决断于个人专断的权力,或者呆板的法规条文,秩序的维护者是漫长的上下五千年的历史传统,以及在此传统中为人们所认同的风俗、人情、习惯、礼仪等等。

因此我认为,中国的法治事业要得到发展,必须先改变人们的思想,树立法治观念。

  费老推论,既然是礼治社会,那么礼就不仅仅是礼貌,不懂礼就简直是个道德问题,如果有官司非打不可,那必然是因为有人破坏了规矩。

我非常赞同他的观点,中国乡土社会的理想是没有法律和政治的,因为一切都按照祖先流下来的规矩进行,政府的统治以教化为主,苛政猛于虎,来到这个世界的新生儿自有父母教化他们适应这些规矩。

这就实现了无为而治的理想。

  费孝通先生在书中还谈到当时一些人提倡的文字下乡。

很多人认为乡下人愚,但是费老认为不应该这么说,乡下人不是智力上笨,只是知识上不足,更确切的说是知识结构不一样。

他们的知识足以应付他们的生活,而对于城市的文明生活当然不甚了解了,这种不了解就像城里人分辨不了麦子和韭菜、不会爬树、不会抓鱼一样,没什么值得取笑的。

作者进而探讨了语言的产生以及和人类生活的关系。

文字的产生原是为了不同空间和时间的人交流的,但是在乡土社会,由于生活的一成不变和空间的稳定性和封闭性,口头语言完全可以满足他们的生活需要,这使得乡土社会对文字的依赖性大大减弱,而且人们通常认为面对面的交流远比书面语言表达的东西丰富准确。

  总之,中国现在正处在转型阶段,是一个现代性与乡土性矛盾着的国家。

中国的法制化还需要努力,很艰苦的努力,中国要进行现代化国家建设,必须处理好乡土性的问题。

加强人们的规则意识,完善法律法规,推行依法治国,提高人们的综合素质,这些都是我们国家必须要面对的事情,值得我们进一步去思考。

这也是读完费老先生的乡土中国,我能想到的,在我们这样一个情大于法的有这太沉重的历史积淀和文明传统的国家实现法治社会所要做的最关键的一面。

  

  乡土中国读书心得体会2

  《乡土中国》这本书是我进入大学后课余读的第一本书。

可能是由于第一次涉足人文社会科学,对这一大类学问很是陌生,书读得不是太顺利,加之日常学习和时间的安排上不合理,一个学期快结束了,我总共才读完了前3章。

对此,我感到非常羞愧,费孝通老先生的“差序格局”都还没有读到,真是惭愧万分。

不过,我还是会利用课余时间把全书看完。

  然而,只这前三章,就已让我获益匪浅。

读完以后,我对中国的乡土社会有了基本的了解,也认识到世代生活在乡村的居民身上的一些性格和特质,这是我以前不曾知道、也不曾想过的。

作为一名大学生,我对大师的著作没有资格做评论,在这里仅就《乡土中国》的第一章《乡土本色》谈一谈个人的一点体会和感悟。

  费孝通先生是我国著名的社会学家、人类学家、民族学家和社会活动家。

他于1947年根据所讲“乡村社会学”写成《乡土中国》。

本书尝试回答了“作为中国基层社会的乡土社会究竟是个什么样的社会”这个问题。

  关于“乡土中国”这个概念,费先生在书中指出:

“这里的乡土中国,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素描,而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

”换言之,“乡土中国”是中国特具的一种体系,它包含在具体的百姓生活里,老百姓遵循它而生活。

  在第一章开篇,费先生开宗明义的提出:

“从基层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

”这为“乡土中国”下了定论——中国社会的基层(基本)是土生土长的乡村人。

  在这一章,先生着重阐述了中国乡土社会的主要特征,即乡土的本色是什么。

我把它总结概括为下面的四点。

  首先,在习俗上,乡村人和其居住的乡村有着很强的传统性,而且这种传统性很难被改变。

也就是说,在乡村居住的人都有一个“根”在身体里边。

这个“根”,这种传统性是源于人们世世代代和泥土打交道而形成的。

比如费先生讲他妈妈给他一包家里灶上的泥土,让他在想家的时候煮一点吃。

这种方式现在看来很荒谬了,但对世代与土分不开的农村人来说,这无疑是一种心灵的寄托。

就像余光中先生在《乡愁四韵》中写的那样:

“给我一朵腊梅香啊腊梅香,母亲一样的腊梅香。

母亲的芬芳,是乡土的芬芳,给我一朵腊梅香啊腊梅香。

”漂泊在外,思念家乡,想到的一草一木都散发着乡土的芬芳,乡土跟母亲又紧紧联系在一起,泥土是母亲,母亲就像泥土。

从中可见从农村走出去的中国人对生于斯长于斯的家乡,对踩在脚下的泥土的强烈依赖和深厚感情。

我们常说“落叶归根”。

树高千丈,叶落归根;人在旅途,哪怕海角,哪怕沧海桑田,心中日夜萦绕着的永远都是故乡,永远也放不下扎在心里的这个“根”。

这个情结可以说是所有传统中国人的一种特质。

像美国就不行,美国的居民是从世界各地移民过去的,才两百多年历史,没根!

所以说,“土”在我们的文化里占着最重要的地位。

这就是所说的传统性,很难改变的,它源自农民们(当然这是最初的发源、基层,后来扩大到不仅是农民)对泥土的依赖。

  这个传统性产生的原因在我看来有两点。

第一点,农民以种田为业,天天与泥土打交道,自然而然产生了感情。

第二点,农业是世世代代的工作,从上面不知多少代一直传下来,几千几万年,一直延续下来,不曾断过,是完完整整的一个整体,一个脉络。

满足这两点,传统性就逐渐产生。

这是个长久的过程,需要相当长的时间才可能形成。

  中国乡村的第二个特征,我总结为不流动性。

费先生在书中说:

“以农为生的人,世代定居是常态,迁徙是变态。

”因为种地的人的地是不容易搬动的,你需要一年四季守着你的“一亩三分地”,有许多农活要去干。

久而久之,就形成了人口不流动的特点。

一个家族的人住在这里,那么他的后代一般也会在此定居。

举个简单明了的例子,就是农村的姓氏。

虽然不断有外来人口的迁入,但这只占少数的比重,微乎其微。

所以看家谱,上面一代一代从上到下,还是同一个姓占主线。

如果一旦到哪一代的哪一家突然改姓了,那么人们就会认为这一支断了,没办法再延续下去了。

农村里现在依然很重视这个。

所以,你不出去,别人也很少进来,这是不流动——反映到生活起居上就是“安土重迁”这个词。

  这样也就自然而然引出了第三个特性——聚村而居。

聚村而居——村与村之间相互较为孤立、隔膜。

上面说的不流动是从人和空间上说的,这个是从人和人在空间的排列上说的。

两者有一定关联,我认为是有点因果的关系。

因为村子里的人世代定居,不怎么流动,因此导致村与村的交流、联系变少了,村子就孤立存在了。

这有些像国与国的关系:

可以合作,但都自己独立。

  聚村而居的原因,费先生讲得很明白,也很有道理:

“一、每家所耕的面积小,所谓小农经营,所以聚在一起住,住宅和农场不会距离得过分远。

二、需要水利的地方,他们有合作的需要,在一起住,合作起来比较方便。

三、为了安全,人多了容易保卫。

四、土地平等继承的原则下,兄弟分别继承祖上的遗业,使人口在一地方一件一代的积起来,成为相当大的村落。

  由于大量的聚村而居,因而乡土社会的生活是富于地方性的,即活动范围有地域上的限制,每个地方有各自不同的风俗。

即便在同一个省内,也会有所不同。

我是山东人,山东省内一共有17个地级市,各市无论是语言、居民的性格、还是生活习惯、风俗风貌,都有很大不同。

你要我讲一讲山东话,什么叫山东话?

这个问法本身就不对。

山东话多了,每个市的话都不一样,你叫我怎么讲?

要我讲,我只会讲莱芜话,还讲得不好(从小就说普通话,莱芜话一直没学好)。

莱芜市和泰安市,这两个城市是挨着的,口音上却有很大差异。

莱芜话音调较平,很少有儿化;泰安话音调起伏较大,儿化音更多一点。

济南和烟台,口音更是天壤之别。

这就是非常明显的地方性。

  第四个特征,我称之为“熟悉”与“规矩”。

亦即约定俗成。

这个比较好理解。

农村正是由于它的不流动性,人口性质很少发生变化,“每个孩子都是在人家眼中看着长大的,在孩子眼里周围的人也是从小就看惯的。

”因此,许多习惯就慢慢约定俗成,不言自明了,这又叫作规矩。

“规矩不是法律,是‘习’出来的礼俗。

”“乡土社会里从熟悉得到信任。

”我的老家我回去过一次,在那里我看到,一家结婚,大半个村子的人都跑去参加、去吃酒席;一家死了人,差不多全村人前往悼念。

这种自发的不假思索的行为完全是源自长年累月的熟悉,这不是规定出来的结果。

  以上便是我对于费孝通先生所论中国乡土社会的主要特征的一些理解和想法。

这四大特征,回答了什么是乡土的本色。

尽管本书我只看了很少一部分,但对乡土社会、乡土文化我已经有了很多想法,对不少日常生活中常见的现象也进行了一些探索和分析,我觉得这是个好的开端,我会在这条路上继续走下去。

  

  乡土中国读书心得体会3

  费孝通先生把这本小册子称为“不成熟的果实”,但这本小册子却是展现中国乡村图景、研究中国传统社会不可或缺的一份参照。

费先生用自己的亲身经历与感悟,将自己在乡村实践中的所见所感融合在了社会学这一偌大的智慧体系中,将中国乡村社会中的一幕幕具体情境抽象成一些符号和概念,或许正如他自己所说,“这里讲的乡土中国,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素描”,而是勾勒成像的色彩线条背后更为凝练点睛的笔道与风骨,是乡村社会生活习俗背后的文化沉淀与精神承载。

  乡土中国以《乡土本色》开篇。

的确,用“土”字来形容乡下人是最恰当不过的,土地不仅养育着一方人的成长,还寄托着他们的终老;不仅寄栖着他们的一生,还替他们养育繁衍着世世代代。

生活在乡村的人以土地为生活的根基,丝丝缕缕都牵扯着泥土,怎么能不沾染点土气,又怎么不是乡土本色呢。

中国人历来安土重迁,这也是因为以农业为生的农民是附着在土地上的,土地是根本,是搬不动也离不开的,只有当一个地方繁衍至人口到了极限,才会有一部分人去开拓新的地方。

正是这种与土地相依相息的生活方式,成就了中国乡土社会的特有文化。

乡土就是本色,即便随着现代化的推动乡土早已成为粗俗、野莽的象征,在国际化中的经济较量中农村总是作为城市化进程的阻碍被挤压、贬低,谁也改变不了,多少年前的我们祖上先辈都是依存着土地代代相传的事实,谁也否定不了,当今社会再先进发达也离不开靠着一身乡土气耕种收获的衣食父母。

  说起乡村社会的不变求稳,从小在农村长大的我是深有体会。

这种不变的心理不仅在个人中、一个家庭中,而是在整个农村的普遍观念中、在代际相传中,根深蒂固。

以前我将这理解为传统、保守,因为农村社会圈子封闭,对外来事物和变动的接受能力差,只是想着在自己的一亩三分地上过着知足的生活,大概实在是没什么可失去了,所以即使日复一日地碌碌无为,他们也乐得求个平平淡淡。

于是乎,乡村中的许多生活习惯于模式都由这个不变而衍生出了来。

  因为不变,空间的固定和时间的简单复制,文字在乡土社会成了多余的东西。

当今社会,人们把不识字、不会写字的人叫做文盲,现代教育的发展目标之一就是全面扫除文盲,但是在乡土社会,文字这个东西却是可有可无、不见得受待见。

很多农村人文化水平低,被城里人嘲笑愚蠢,费孝通先生却认为乡下人不是因为“愚”,而是由于乡土社会的本质决定其不需要文字,在《文字下乡》和《再论文字下乡》中他分别从空间和时间两个角度论证了这一点。

首先从智力上说,乡下人和城里人是没有高下之分的,这一点有过亲身经历的费老在文中就以自己孩子的例子做比。

所不同的是,城里的孩子受教育的机会、和文字打交道的机会更多,见的世面更广,所以在学习上容易显得更胜一筹;乡下的孩子没有有文化的父母,没有接触更好教育的机会,但同时他们也没有养尊处优的条件,而是从小见惯十分接地气地生活技巧,学做各种农活,积累了不少生活经验,所以从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上看,乡下孩子不一定比城里孩子低。

在这个基础上再看文字在乡村的应用也就不用扯到智力问题了。

农村其实是一个个小圈子社会,是一种熟人社会,圈子里的人都是世代生于斯、长于斯的,是天天都能见面的,是互相了解得不能再了解了,在这种面对面的直接接触中,语言就已经足够满足交往的需要,作为间接工具容易产生歧义又多有不便的文字就显得没那么必要了。

  

  乡土中国读书心得体会4

  读费孝通先生之《乡土中国》,虽仅粗读了一遍,但已收获颇丰。

接下来谨从“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再论文字下乡”三个部分简略谈一些话,有发自内心的感悟,也有引名家之言作为支撑,思路混乱,望谅之。

  在读到开头,我就被费孝通先生对于教师这一光辉职业的看法所吸引,特于此引先生之言,此部分算个开头,大抵是和“乡土中国”这个名词无关的。

“我并不认为教师的任务是在传授已有的知识,这些学生们自己可以从书本上学习,而主要是在引导学生敢于向未知的领域进军。

作为教师的人就得带个头。

”费孝通先生作为大儒大家,在上世纪四十年代提及在当今看来都如此前卫的观点着实让我惊讶。

初读此书,竟难有陌生之感,若非书中所述之人、之事、之言皆为早期之物(此处的早期可追溯至十九世纪三四十年代),我都难以发觉此书出版至今已有七十余年。

  先生在序言中提到,他做出了一种不成熟的、局限于客观条件的尝试。

“尝试什么呢?

尝试回答我自己提出的‘作为中国基层社会的乡土社会究竟是什么样的社会’这个问题”。

按先生所陈观点,大抵可以说乡土中国,是生长在中国基层的传统社会的骨子里并从骨子里散发出的能够影响、支配、作用于中国社会的体系之说。

那么接下来,我将说一些关于乡土中国的“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再论文字下乡”方面的内容。

  谈及“乡土本色”,农耕应该可以是我们民族确和泥土分不开的文明乃至成就,它深刻地存在于我们的观念之中,不论时间、不论区间,我们的思想中总会对农耕青睐有加。

耕作离不开土,老农也就如半截身子长在了土里。

从土里长出来过光荣的历史,自然会受到土的束缚。

土如同中国众生的血液,联结了上亿人,像宗族血亲般,只是各立门户,各具情结,其差异最重表现不外乎地域上的、以山川河流勾勒分壑的各自乡土文明。

  但其中家庭总是最基本的抚育社群。

与工业文明及游牧文明不同,中国的群居社会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的是上千年的农耕社会所独有的一种聚合性的生产特征和扎根于土地的文化乡土气息。

因为农耕,所以人口流动性很小,乡土社会的生活是富于地域性的。

而说到这种乡土社会,可以说是一个“熟悉”的社会,没有陌生人的社会。

无需选择的生活环境,意味着没有陌生人的规模内的`社会,逐渐形成了中国格局地域特色又充满浓厚人情的乡土社会。

费孝通先生特此提出在乡土社会中法律(也可以说是成文的规则)是无从发生的。

乡土社会的信用并非对于契约的重视,而是发生于对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加思索时的可靠性。

  论“文字下乡”时,费孝通先生着重强调了农村人(一为乡下人,无贬义之意)并非无学习文字之天赋,实为乡土社会是个面对面的社群,在这个社群的范围内有惯常使用或约定俗成的特殊“语言”,或称为“方式”,文字在表达意思时具有相当的局限性,并非在乡土社会中最为合适的交流方式。

在乡土社会中,不但文字是多余的,连语言都不是传情达意的唯一象征体系。

  “再论文字下乡”算得上是费孝通先生在乡土社会中文化符号之基础与其发展的补充。

我个人对费孝通先生所提及的“先有了语言,构建了交流的象征体系”的理解是:

先有象征体系再有概念,然后积累经验,在唯物论里是不成立,但在文化中这种认识是可行的。

象征即是语言,先有了说,才在后来有了存在的体系,之后再有了概念和经验的出现及积累。

我个人认为,说是对现实事物的客观反映,不管真不真实,它都是对存在着的客观实在的一种带评价或不带评价的映像。

如果从这一点出发,费孝通先生所表述的象征一说就不是唯心之论了。

  最后,对于费孝通先生所提及的“鸡犬相闻,老死不相往来”的乡土社会作一个我个人的理想想象:

每个人都生活在宁静祥和的环境里。

这环境不大,可以说小到了每个人都朝闻夕见、熟似亲缘,他们之间无论交流与否,也不管来往与罢,对其生活的氛围及环境都无任何丝毫的影响,每一个人都活在这样的状态中,静听着窗外风起枝曳、鸡鸣犬吠,仰着云卷云舒、繁华落寞,仿佛这乡土的一切就是一种永恒,惟此中沉醉。

  

  乡土中国读书心得体会5

  《乡土中国》此书,余早有耳闻,惜乎锐进之气已减,加之事务缠身,故于15年11月方粗略浏之。

从社会学的角度来解读中国传统社会,是费孝通的一个大胆而又成功的尝试。

书名中的“乡土”二字,既表明了传统中国之基本属性,当然,从另一种角度来讲,也是作者观察传统中国的立足点。

  传统中国是一个以土地为基本生产资料的社会,土地是固定在地球上而不可移动,由此,以此谋生的中国农民也在日常的言谈举止不免带有种种“乡土气息”(非贬义,仅仅只是一种客观的描述)。

乡土社会,强调的是一种静止的、固态的生活秩序。

处在这种秩序下的人们,对于秩序服从的原动力既不是横暴权力,也不是契约社会中的同意权力,而是在经年累月反复训练积累出来的传统。

传统,在相对静止的社会中,具有压倒一切的权威性,这也是所谓礼治社会产生的根源。

  与西方的团体格局不同,传统国人社会生活结构偏向于以血缘和地缘为基础的差序格局。

所谓差序格局,指的是以父系亲属关系为主轴,异性亲属关系为辅轴的网络关系。

这种格局通常需要考虑血缘、地缘、政治地位等因素的影响。

对于该概念的研究在现代广告传媒学等领域有着广泛的应用。

  此书还研究了文字下乡、男女有别、无为政治、长老政治、名实分离等问题,可以说,此书以乡土中国为基本论点,进而将研究领域扩展到了传统中国的社会结构及国民特性等问题。

  本书语言朴实而又立意深远,篇章结构看似纷繁复杂实则自成一体,是不可多得的大家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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