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水北调渠道运行管理规程DOC教学总结.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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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水北调渠道运行管理规程DOC教学总结
南水北调渠道运行管理规程
1总则
l.1为规范穿黄河工程渠逍运行管理,保障工程安全、可靠、高效运行,充分发挥工程设计功能,特制定本细则。
1.2本细则适用于穿黄河工程渠道的运行管理活动。
1.3本细则为穿黄河工程管理处规范渠道运行管理的行为标准,也可以作为对渠道运行管理工作的监督、考核和评价的参考依据。
1.4渠道运行管理,应遵循安全可靠、管理科学、经济合理的原则,统筹利用各种资源,充分发挥工程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
1.5穿黄河工程渠道既具有公益性功能,又具有经营性功能。
公益性功能维持应体现政府职责,经菅性功能维持应依靠市场行为统筹。
1.6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社会各界都有责任和义务保护穿黄河工程的渠道,为渠道运行管理创造良好环境。
1.7渠道运行管理活动除执行本细则外,还应执行国家和行业现行有关标淮、规范和规程的规定。
1.8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办法》(水建管[2008]187号)
——《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水办(2004)3O7号)
——《南水北调工程建设期完工项目运行管理与维修养护办法》(国调办建管[2008])173号)
——《水闸技术管理规程》(SL75-94)
——《渠道防渗工程技术规范》(sL18-004)
——《堤防工程管理设计规范》(sL171-96)
——《南水北调渠道运行管理规程》(nsbd15-2012)
2术语
2.1渠道运行管理活动
为充分发挥穿黄河工程渠道的综合功能和综合效益而实施的组织、计划、执行、管理等工作总称。
渠道运行管理工作主要包括:
组织管理、水量调度、水质保障、维修养护、技术管理、经营管理、安全管理和应急管理等。
2.2渠道
指南水北调工程中具有自由水面的输水人工水道、与之连接的各类输水渠系建筑物和附属设施总称。
2.3渠系建筑物
指与渠道输水和调度运用相关的闸站(不含提水梯级泵站)、倒虹吸、输水箱涵、管道、渡槽、隧洞、拦污设备以及泄排设施等建筑物总称。
2.4交水断面
指南水北调工程渠道中在管理关键节点或重要输水断面设置的、进行交水计量和水质监测的控制性断面。
2.5渠道运行管理单位
为组织实施渠道运行管理活动,保障渠道安全和综合功能发挥而成立的管理机构。
本规程所指渠道运行管理单位涵盖渠道运行管理机构的各个层级。
2.6渠道运行管理制度
为满足渠道运行管理目标要求和其他相关需要而建立的、符合渠道运行管理活动规律的规定、章程和办法。
2.7渠道运行管理信息
反映渠道运行管理活动的各种信息。
渠道运行管理信息可包括制度规章、调度运行、工程维护、控制、监测、内外沟通与协商、考核和评价等。
信息媒介可以采用纸质、电子、音像等形式。
2.8管养分离
指将冂常的工程管理运行和维修养护职能分开,明确工作职责,分别曲运行管理单位和养护单位实施的一种管理陕式。
如渠道的维修养护、绿化、安全保卫、后勤服务等方面,宜利用社会资源采用外包服务形式,实行合同管理。
2.9待运行阶段
指南水北调各设计单元工程完工后到全线通水前的运行管理阶段。
2.10渠道设计加大水位
指渠道设计加大流量所对应的水位。
3基本要求
3.1渠道运行管理单位应按照工程性质、目标、任务以及工程隶属关系,分析管理需求,确定管理模式、方法和措施,分解落实管理职责。
3.2渠道运行管理单位应科学组织目标实现所需的各项渠道运行管理活动。
主要内容包括:
(1)确定渠道运行管理活动之间的相互关系及活动顺序;
(2)确定渠道运行管理活动实施的方法和步骤;
(3)确定适宣的方法和揞施,用于检查、分析和改进渠道运行管理活动及其结果。
3.3渠道运行管理单位应建立健全运行管理制度。
运行管理制度的类型包括(但不限于):
(1)行政管理类制度;
(2)技术管理类制度;
(3)输水管理类制度;
(4)维护管理类制度;
(5)经营管理类制度。
3.4渠道运行管理单位应科学统筹工程、水土以及人员、技术、信息、资金、设施设备等各种资源,保障渠道运行安全、高效,发挥最大效益。
3.5渠道运行管理单位应建立健全检查监督和考核机制,确倮渠道运行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
4组织机构与职责
4.1一般要求
渠道运行管理单位应以精简高效为原则,合理设置机构和人员岗位,减少机构层次和非生产人员。
应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和市场力量,推行管养分离的管理模式。
4.2组织机构
渠道运行管理单位应根据渠道运行管理的需要,明确渠道运行管理的组织机构的类型、管理层次,设置相应的职能部门和岗位,配备管理和技术人员。
4.3职责与权限
(1)渠道运行管理单位应明确规定各职能部门和岗位的职责和权限。
(2)渠道运行管理单位应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公布组织机构变化和职责调整等重大且宜公开的信息。
(3)渠道运行管理单位应建立内、外部沟通制度,明确内、外部沟通的原则、形式、方法和职责。
4.4人员管理
4.4.1渠道运行管理单位应根据人才规划,按照渠道运行不同阶段目标任务要求和各岗位相适应的任职条件配备工作人员。
人员配备主要条件包括:
(1)专业技能Ⅱ
(2)所接受的培训及所取得的岗位资格;
(3)教育、文化程度和岗位意识:
(4)工作经历。
4.4.2渠道运行管理单位应建立员工绩效考核制度,规定考核的内容、标准、方法、频次,并将考核结果作为人员管理的重要依据。
4.4.3渠道运行管理单位应分析谋划渠道运行管理的培训需求,制定人才培训规划和实施计划,组织好职工培训,注重职工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4.5社会化队伍管理
4.5.1渠道运行管理单位使用社会化管理队伍时,应明确社会化管理的范围、内容、要求、管理服务标准和考核评价办法.
4.5.2渠道运行管理单位应按规定的管理服务标准和考核评价办法,根据社会化管理内容,择优选择社会化管理队伍。
对社会化管理队伍的评价内容-般包括:
(1)经营合法性证明;
(2)专业能力,
(3)人员结构和素质;
(4)类似工程管理业绩和信誉;
(5)其他(如必要的设施设备、经营状况等)。
4.5.3渠道运行管理单位应依法与选定的社会化管理队伍签订管理合同,并依据管理合同对其履约情况迸行检查、考核和评价。
5渠道输水管理
5.1水量调度管理
5.1.1水量调度管理应遵循安全、高效、经济、科学的原则,确保完成输水目标。
5.1.2渠道水量调度的基本依据是上级指令和供用水合同,渠道水量调度实行年度水量调度计划、月水量调度方案利实时调度指令相结合的调度方式。
5.1.3渠道水量调度应满足水质标准的要求,南水北调工程渠道水体水质在调水期内应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应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5.1.4渠道水量调度应满足本渠段区间用水,并保证向下一渠段供水的要求。
5.1.5渠道输水前应制定水量调度技术方案,其主要内容包括:
(1)选取控制性建筑物,划分渠段调度单元,确定控制方式和运用原则;
(2)水量调度管理(以各节点流量过程线控制):
渠段的首、末端流量过程,控制性节点流量过程,口门分水量过程,沿程各节点控制水位和水面线控制,水量、水质监测方案;
(3)工程非常运用和典型工况控制,冰期输水控制。
5.2渠道控制运用
5.2.1渠道控制运用
(1)正常输水控制
1)正常输水期间,水位不宜超过设计水位,紧急状态下水位不直超过渠道设计加大水位.渠道水位下降速率应确保渠道安全。
其控制指标应参照设计要求和实际运行经验确定。
2)渠道衬砌板下的地下水位预计超过设计要求时,应及时采取强排或者渠道充水等措施,确保衬砌板不受扬压力破坏。
具备试验条件的情况下,渠道扬压力控制指标由试验确定。
3)渠道输水流量变化过大时,应分次进行调节,以免大流量调节造成渠道水位剧烈变化。
4)渠道输水时应考虑暴雨等因素影响造成水量的突发性变化,保持渠道运行水位稳定。
(2)冰期输水控制
1)冰期调度运行,分为产冰期、冰盖输水期、触冰期。
冰期输水要求控制水位变幅,输水流量应相对稳定。
2)产冰期应减小流速,控制冰盖在渠道蔺水位形成;形成冰盖后,增减输水流量应考虑控制水位变幅,以保持冰盖完整。
3)应考虑产冰、融冰水量对输水流量的影呐,适当增减各渠段输水流量,以保持渠道水位稳定。
4)适时启用碎冰、捞冰设备和排冰设施,保障冰期输水安全.
(3)停止输水
1)正常停水
正常停水时,应逐级控制或合理分级调减渠道的流量,严格控制渠道水位降落速度,防止渠堤滑坡。
对于高地下水位渠段采取相应措施,防止渠道被扬压力破坏。
2)事故停水
事故停水主要是指渠道发生溃堤、输水阻塞、人员车辆入渠、水质污染等造成的非正常停水,应根据事故性质编制应急预案,按照预窠实施应急调度。
5.2.2渠系建筑物的控制运用
(1)闸站
1)过闸水流应平稳,避免发生集中水流、折冲水流、回流、涡流等不良流态。
2)闸门开度调节量较大时,应分次调节,以免大流量调节造成渠道水位大幅变化;避免闸门停留在振动区域内。
(2)倒虹吸
1)充水初期应防止大流量贯通而引起高速掺气水流。
2)应控制好倒虹吸进出冂间门,避免进气引起振动。
(3)无压输水箱涵与隧洞
水流通道内水面以上的诤空高度应满足设计要求,严格控制箱涵及隧洞下游控制闸流量调节幅度,避免调节幅度过大,造成水位大幅振荡,导致产生明满交替流,引起负压、水击现象。
(4)渡槽
输水期间,应注意控制渡槽下游临近控制闸,避免调节幅度过大,造成渡槽水位大幅振荡.
(5)有压输水箱涵与输水管道
应满足水锤、负压防护的要求。
(6)拦污设备
l)清污机、拦污栅、拦污索等输水期间应由专人负责运行。
2)单独装设的拦污栅在冰期宜退出运行或增加融冰、捞冰设施,防止发生冰塞事故。
(7)泄排设施
1)泄排设施的运用由渠道运行管理单位按照上级批准或备案的泄排方案执行,并提前通知泄排水通道的主管单位。
2)泄排水通道的主管单位应负责泄排通道的安全管理,保障其安全运行.
5.3自动化调度系统管理
5.3.1渠道运行管理单位应充分利用自动化调度系统,加强科学运用管理,提高管理效率。
5.3.2自动化调度系统运行的一般要求:
(1)保证系统设备的完好和实体环境符合要求;
(2)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包括数据采集、存储、调用准确、完整,控制指令执行准确,通信畅通,操作系统及软件运行正常等;
(3)保证信息的安全,从技术和管理角度防止泄密、病毒入侵、非法操作等。
5.3.3渠道运行管理单位应编制自动化调度管理规程,其主要内容包括:
(1)根据运行管理要求合理设置调度分级,确定各级监控权限:
(2)确定监控原则和监控方式,明确远程控制和现地控制的优先级关系;
(3)信息采集、传输、存储与处理;
(4)系统运行与控制;
(5)系统运行维护和管理;
(6)系统纠错、优化和运行评价机制。
5.3.4自动化调度系统应由专人或专业代维队伍负责维护。
6.渠道安全监测与水文、水质监测
6.1渠道安全监测
6.1.1渠道安全监测重点布设部位
(1)地下水位高,易造成扬压力破坏的渠段;
(2)挖深超过BOm,填方超过10m的渠段;
(3)中、强膨胀土渠段;
(4)中等以上湿陷性黄土类渠段;
(5)饱和砂土类渠段;
(6)粉细砂填筑渠段:
(7)煤矿采空区渠段;
(8)易发生冻胀破坏的渠段:
(9)下方有穿渠建筑物的渠段;
(lO)其他特殊渠段。
6.1.2渠道主要监测项目
(1)变形监测:
(2)地下水位和渗透稳定监测、扬压力监测:
(3)冻胀观测;
(4)水力学监测‘
(5)其他影响渠道安全的要素监测。
6.1.3人工巡视检查
渠道运行管理单位应制定人工巡查制度,明确巡查路线、项目、时间、频次等,切实加强巡视检查工作。
6.1.4监测频次
监测频次应按照相应的规范、规定和工程安全运行要求确定。
发生重大事故等特殊情况下的监测频次,按照应急处置监测要求执行。
6.2水文监测
6.2.1水位监测断面布设
(1)为满足渠道水面线监测设置的水位监测断面,主要在渠道沿程存在较大水头损失的部位布设:
有水头分配的各类河渠交叉建筑物;为穿越障碍而设胃的隧洞、倒虹吸、暗渠等建筑物;单独设置的节制间、退水闸、泄洪闸;渠道其他主要控制断面。
(2)为满足水量监测和分配要求设胃的水位监测断面,主要在渠道流量控制断面、交水断面、分水口门等部位布设.
(3)为满足渠道运行安全而设置的水位监测断面,主要在扬压力较大的渠段布设。
6.2.2流量监测断面布设
(1)渠道流量控制断面;
(2)交水断面;
(3)分水口门。
交水断面和分水口流量监测一般应设立水文标准断面。
6.2.3其他监测项目
根据工程管理需要,相关的其他水文要素监测,如输水渠道内流速、流态、泥沙、冰情、蒸发和沿线降水量观测等。
6.2.4监测频次
按照监测要素观测标准、规范确定观测频次。
发生重大事故等特殊情况下的监测频次,按照应急处置监测要求执行。
6.3水质监测
6.3.1水质监测布设和要求
水质监测断面主要在入渠水质控制断面、交水断面、分水口门等部位布设,其水质监测要求为:
(1)满足入渠支流水质监测与控制的需要:
(2)满足交水断面、分水口门水质监测和控制的需要:
(3)满足输水干线水质监测与控制的需要;
(4)满足对跨区域河段水资源质量监测、管理的需要;
(5)满足南水北调水功能区倮护的需耍。
6.3.2监测项目
应执行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规定的监测项目。
6.3.3监测频次
水质监测应满足水质目标控制和水质调度管理的需要,按照水质控制断面重要程度和监测站的性质确定监测频次。
发生水质污染事故及出现水质异常现象时,按照应急处置水质监测要求执行。
6.4监测资料整理分析
6.4.1监测资料整理
(1)监测资料的整理包括资料汇总、计箅、分析、整编、入档;
(2)监测资料记录和资料整编采用统-格式和标准;
(3)原始监测资料每月整编成册,监测资料利成果,包括纸质文档利电子文档,每年汇编入档。
6.4.2监测资料分析应用
(1)监测资料是渠道安全、运行调度和水量计量、水质控制的基础数据,应及时分析整理,为渠道运营管理服务;
(2)监测资料分析包括监测效应量变化特性分析、环境量对于监测效应量的影响分析和典型监测效应母的分布特性分析;
(3)监测分析成果要建立反馈机制,确保渠道安全和水量调度安全:
(4)监测资料和成果实行审查制度,对外提供利发布应制定管理办法。
7渠道维怪养护
7.1维修养护任务
7.1.1渠道维修养护任务一般是指对已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的渠道进行日常维修养护、年度岁修和大修及更新改造,维持、恢复或局部改善原有工程面貌,保持渠道的设计功能.鉴于南水北调工程总体工期较长,渠逍完工后不能及时进行竣工验收,但需要交付使用,经过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公室批准,可按待运行阶段管理,比照竣工验收工程对待。
7.1.2渠道如发生较大损坏、修复工作量大以及技术较复杂的工程问题,或经过临时抢修而未做永久性处理的工程险情`应通过年度岁修安排处理;岁修无法处理的作为大修处理或申请更新改造。
7.2日常维修养护
7.2.1渠道日常维修养护通常是指对渠道进行的经常性的零星维修养护工作,不需要安排专业队伍实施。
7.2.2渠道运行管理单位应制定日常维修养护办法,明确工作任务、目标,制定维修养护标准,落实考核措施和奖惩办法。
7.3年度岁修
7.3.1渠道运行管理单位可根据渠道损坏或发展规划情况,在规定时间内通过逐层级上报审查确定每一年度的渠道岁修计划。
7.3.2渠道岁修施工任务应由专业维修队伍承担,并应保质、保量、按期完成。
7.4大修及更新改造
大修稠更新改造建设程序,应根据渠道特点,参照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执行。
大修工程项目一般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
7.5维掺养护经费
7.5.1维修养护经费预算编制
(l)渠道运行管理单位应按照渠道的级别和规模划分维修养护等级;界定维修养护任务和项目:
量化维修养护工作(工程)量:
参考相应国家和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公室有关规定标准,并结合自身工程特点,编制维修养护定额标准:
(2)渠道维修养护定额标准应经主管部门批准核定后执行,并作为渠道日常维修养护和岁修经费的编制依据;
(3)大修及更新改造经费依据国家Wll行业标淮编制:
(4)日常维修养护和岁修经费预算由渠道运行管理单位编制,大修及更新改造经费预算委托设计单位编制。
7.5.2维修养护经费来源
维修养护经费来源主要依靠水费收入,待运行阶段的经费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对兼有防洪、排涝、生态等公益性任务的渠道,渠道运行管理单位应按照公益性分摊比例申请财政补助。
7.5.3渠道运行管理单位应加强对维修养护和大修及更新改造经费的使用和监督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
7.6维修养护管理
7.6.1渠道运行管理单位是渠道维修养护管理的责任主体,行使维修养护管理职责。
7.6.2渠道运行管理单位根据自身工程的特点和所在地的各类社会可利用资源情况,按照管养分离的模式,充分发挥社会资源优势和市场优势。
7.6.3渠道运行管理单位应制定南水北调工程渠道维修养护考核标准,建立科学规范的维修养护考核体系。
8渠道蒹有功能及相邻设施甘理
8.1渠道兼有功能管理
8.1.1对兼有防洪、排涝任务的渠道,渠道运行管理单位应会同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编制防汛排涝预案,并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执行。
8.1.2渠道运行管理单位应会同有关部门、单位协商,明确对影响渠道安全的排涝、泄洪等设施、设备的运用管理或安全监管责任,落实防汛预案和应急对策。
8.1.3渠道运行管理单位应按事权划分的原则,积极主动与相关部门和单位就渠道供水以外功能的眢理方式、管理任务、管理费用等问题进行协商并签订书面协议.
8.2穿越、跨越、邻接设施眢理
8.2.1公路、铁路、水利、电力、油气、通信等穿越、跨越、邻接渠道设施,实行输水影响评价制度。
其建设方案和输水影响评价报告,应报送渠道运行管理单位审查同意。
8.2.2渠道运行管理单位应会同有关部门、单位协商,明确穿越、跨越、邻接渠道设施的管理杈限,落实管理责任。
8.2.3渠道运行管理单位应对穿越、跨越、邻接渠道设施的运用管理进行监管,并加强安全监测和重点部位的安全巡查,防止不当运用对渠道的不利影响。
9安全管理与应急管理
9.1渠道运行管理单位应主动与公安等地方政府部门沟通协商,建立安全管理联动机制,加强渠道安全管理,确保工程安全和输水安全。
9.2渠道运行管理单位是渠道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应根据渠道运行管理需要,针对工程安全、水质安全等方面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9.3渠道运行管理单位应针对特大洪水、重大事故、重大水污染等突发事件制定渠道安全应急预案,并按照有关规定报批和各案。
9.4应急预案内容一般包括编制目的、依据、原则、组织机构与职责、突发事件分类分级、预警预防、应急响应、应急处置措施、应急评价等。
9.5突发事件的分类分级
应根据突发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结合渠道的运行特点,主要从自然灾害(洪水、地质和地震灾害等)、事故灾难〈水质污染、设备事故和交通肇事等)和社会安全事件(如投毒、破坏、战争或恐怖活动等)等三个方面的诱发
因素将渠道运行管理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进行归纳分类。
应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圊以及持续时间等因素,对各类突发事件进行分级。
9.6应急预案演练和评估
渠道运行管理单位应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提高应急管理水平;每年针对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进行总结,对应急预案进行评估、管理和更新。
标准用词说明
标谁用词在特殊情况下的等效表述要求严格程度
应有必要、要求、要、只有、才允许、要求、不应、不允许、不许可、不要
宜推荐、建议推荐
不宜不推荐、不建议
可允许、许可、准许
允许
不必不需要、不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