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16定额说明安装部分之欧阳术创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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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16定额说明安装部分之欧阳术创编
总说明
时间:
2021.02.02
创作:
欧阳术
一、《贵州省通用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以下简称本定额)共分十二册,包括:
第一册:
机械设备安装工程
第二册:
热力设备安装工程
第三册:
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
第四册:
电气设备安装工程
第五册:
建筑智能化工程
第六册:
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
第七册:
通风空调工程
第八册:
工业管道工程
第九册:
消防工程
第十册:
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
第十一册:
通信设备及线路工程
第十二册:
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
一、本定额是在《通用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TY02-31-2015)、《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GB50856-2013)的基础上,参考《贵州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结合我省设计、施工、招标投标实际情况编制的。
三、本定额适用于贵州省行政区域内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通用安装工程。
四、本定额按照增值税原理编制,适用于一般计税方法,各项费用均不含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五、本定额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合格产品所需的人工、材料、施工机具台班的社会平均消耗量标准;是编制国有资金投资工程的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最高投标限价的依据;是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是编制企业定额、投标报价、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的参考。
六、本定额按现行有关国家产品标准,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编制,并参考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
七、本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施工企业通常采用的施工技术、施工方法、施工机具装备水平、合理的施工工期、合理的劳动组织进行编制。
1.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完整无损,符合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附有合格证书和实验记录。
2.安装工程和土建工程之间的交叉作业正常。
3.正常的气候、地理条件和施工环境。
4.安装地点、建筑物、设备基础、预留孔洞等均符合安装要求。
5.水、电供应能满足安装施工正常使用。
八、定额项目按综合单价表现,包括人工费、材料费(含工程设备)、施工机具使用费(含施工机械使用费和仪器仪表使用费,简称机械费)、企业管理费和利润。
九、关于人工
人工消耗量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和人工幅度差,每工日按8小时工作计算,不分工种和技术等级,以综合工日表现。
工日单价包括计时工资或计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和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本定额中一类综合用工单价为80元/工日,二类综合用工单价为120元/工日,三类综合用工单价为135元/工日。
十、关于材料
1.材料包括施工中消耗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周转材料和其他材料。
材料消耗量包括净用量和损耗量,损耗量是指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施工场内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和施工现场堆放损耗等。
设计文件、规范规定的预留量不在损耗量中考虑。
2.材料(包括半成品)单价是指从材料来源地(或交货地)至工地仓库或指定堆放地点出库后不含增值税进项税额的价格,包括材料原价(供应价)、材料运杂费、运输损耗费、采购及保管费等。
材料原价(供应价):
指材料的出厂价格或供应商的供应价格。
材料运杂费:
指材料自来源地运至工地仓库或指定堆放地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运输损耗费:
指材料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不可避免的损耗产生的费用。
采购及保管费:
指为组织采购、供应和保管材料所需的各项费用.包括采购费、仓储费、工地保管费、仓储损耗等费用。
采购保管费率按材料供应价和运杂费之和扣减包装回收值后的2%计算,其中:
采购费率为0.7%,保管费率为1.3%。
未计价材是指定额项目中未注明单价,且消耗量带有括弧的材料,应根据括弧内所列消耗量乘以相应的材料(包括半成品)单价计算,列入综合单价。
3.本定额中的周转性材料按不同施工方法,不同类别、材质,计算出一次摊销量进入消耗量定额。
4.对于用量少、低值易耗的零星材料,列为其他材料。
十一、关于机械
1.本定额中的机械类型、规格按常用机械、合理机械配备和施工企业的机械化装备程度综合确定。
台班消耗量是按正常机械施工工效并考虑机械幅度差综合取定。
2.本定额的机械台班单价包括折旧费、检修费、维护费、安拆费及场外运费、人工费、燃料动力费和其他费。
3.凡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内,使用年限在一年以内的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施工机械,不列入机械台班消耗量,作为工具用具在建筑安装工程费中的企业管理费考虑,其消耗的燃料动力等列入材料。
十二、关于仪器仪表
1.本定额的仪器仪表台班消耗量是按正常施工工效综合取定。
2.本定额的仪器仪表台班单价包括折旧费、维护费、校验费和动力费。
3.凡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内,使用年限在一年以内的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施工仪器仪表,不列入仪器仪表台班消耗量,作为工具用具在建筑安装工程费中的企业管理费考虑,其消耗的动力等列入材料。
十三、企业管理费
企业管理费是指建筑安装企业组织施工生产和经营管理所需的费用。
包括:
管理人员工资、办公费、差旅交通费、固定资产使用费、工具用具使用费、劳动保险、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检验试验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财产保险费、财务费、税金(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其他费用(技术转让费、技术开发费、投标费、业务招待费、绿化费、广告费、公证费、法律顾问费、审计费、咨询费、保险费等)。
十四、利润
利润是指施工企业完成所承包工程获得的盈利。
十五、关于水平和垂直运输
1.设备:
包括从安装现场指定堆放地点运至安装地点100m以内的水平运输,以及垂直运输。
2.材料、成品、半成品:
包括从施工单位现场仓库或现场指定堆放地点运至安装地点300m以内的水平运输,以及垂直运输。
3.垂直运输基准面:
室内以室内地平面为基准面,室外以设计标高正负零平面为基准面。
十六、本定额注有“××以内”或“××以下”者,均包括××本身;“××以外”或“××以上”者,则不包括××本身。
十七、凡本说明未尽事宜,详见各册、章说明和附录。
通用安装工程费用说明
一、费用组成
安装工程费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含专业技术措施和总价措施)、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分部分项工程费、专业技术措施项目费包含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含施工机械使用费和施工仪器仪表使用费,简称机械费)、企业管理费和利润。
二、费用说明
(一)分部分项工程费
分部分项工程费是指各专业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应予列支的各项费用。
(二)措施项目费
措施项目费是指为完成建设工程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生活、安全、文明、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费用,内容包括:
1.专业技术措施项目费
专业技术措施项目包括脚手架搭拆费、高层建筑增加费、系统调整费等。
2.总价措施项目费
(1)安全文明施工费
安全文明施工费是指在工程施工期间,按照国家、地方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保护、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的有关规定,购置搭设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要的费用。
包括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
①环境保护费:
是指施工现场为达到环保部门要求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费用计算式:
(分部分项工程人工费+专业技术措施项目人工费)×0.73%
②文明施工费:
是指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费用计算式:
(分部分项工程人工费+专业技术措施项目人工费)×0.75%
③安全施工费:
是指施工现场安全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费用计算式:
(分部分项工程人工费+专业技术措施项目人工费)×1.26%
④临时设施费:
是指施工企业为进行建设工程施工所必须设置的生活和生产用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临时设施费用。
包括临时设施的搭设、维修、拆除、清理或摊销等费用。
费用计算式:
(分部分项工程人工费+专业技术措施项目人工费)×3.83%
(2)夜间和非夜间施工增加费
夜间施工增加费是指因夜间施工所发生的夜班补助费、夜间施工降效、夜间施工照明设备摊销及照明用电等费用。
非夜间施工增加费是指在地下室等特殊施工部位施工时所采用的照明设备的安拆、维护及照明用电等费用。
包括施工时固定照明灯具和临时照明灯具的设置、拆除;施工现场交通标志、安全标牌、警示灯等的设置、移动、拆除。
费用计算式:
(分部分项工程人工费+专业技术措施项目人工费)×0.19%
(3)二次搬运费
二次搬运费是指超过本定额规定的运距,或因施工场地条件限制而发生的材料、构配件、半成品等一次运输不能到达施工堆放地点,必须进行二次或多次搬运所发生的费用。
根据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另行计算。
(4)冬雨季施工增加费
冬雨季施工增加费是指在冬季或雨季施工需增加的临时设施、防滑、排除雨雪,人工及施工机械降效等费用。
费用计算式:
(分部分项工程人工费+专业技术措施项目人工费)×0.53%
(5)工程及设备保护费
工程及设备保护费是指在施工过程中或对已完工程及设备采取的遮盖、包裹、封闭、隔离等必要的保护措施费用。
费用计算式:
(分部分项工程人工费+专业技术措施项目人工费)×0.41%
(6)赶工费
发包人压缩的合同工期在国家定额工期20%以内,原则上不计算赶工费;在国家定额工期20%以外,宜组织专家论证,在编制最高投标限价、施工图预算时,赶工费按(分部分项工程人工费+专业技术措施项目人工费)×6.4%计算。
工程结算时,按合同约定计算。
(三)其他项目费
1.暂列金额
暂列金额是指在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工程合同价款中的款项。
用于施工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工程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工程价款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确认等的费用。
暂列金额由发包人根据拟建工程特点确定,一般可以分部分项工程费的10%~15%为参考。
施工过程中由发包人掌握使用,扣除合同价款调整后如有余额,归发包人。
编制最高投标限价和投标报价时,暂列金额应根据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金额填写。
2.暂估价
暂估价是指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工程设备的单价以及专业工程的总价。
包括材料暂估单价、工程设备暂估单价、专业工程暂估价。
暂估价中的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可参考工程造价信息或市场价格确定。
暂估价中的专业工程金额应区分不同专业,按有关计价规定进行估算。
编制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报价时,暂估价中的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应根据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单价计入综合单价;暂估价中的专业工程金额应根据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金额填写。
编制竣工结算时,暂估价中的材料单价应按发承包双方最终确认的材料单价替代各暂估材料单价后调整综合单价。
暂估价中的专业工程金额应按各专业工程的中标价或发包人、承包人与分包人最终确认的专业工程总价计算。
3.计日工
计日工是指在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完成发包人提出的工程合同范围以外的零星项目或工作所需的费用。
编制最高投标限价时,计日工项目和数量应按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项目和数量,计日工中的人工单价按120元/工日。
计日工企业管理费和利润,费率合计按20%计算。
编制投标报价时,计日工的项目和数量应按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项目和数量,计日工单价由投标人自主确定,自行报价。
编制竣工结算时,计日工的费用按发包人实际签证确认的数量和合同计日工综合单价计算。
4.总承包服务费
总承包服务费是指施工总承包人对发包人单独发包的专业工程,提供协调配合以及施工现场管理、竣工资料汇总整理等服务;对发包人自行采购的材料、工程设备等进行保管服务,应向总承包人支付的费用。
(1)编制最高投标限价时,总承包服务费应根据招标文件中列出的内容和向总承包人提出的要求,按下列标准计算:
①当招标人仅要求总承包人对其发包的专业工程进行总承包管理和协调时,总承包服务费按相应专业工程估算造价的1.5%计算。
②当招标人要求总承包人对其发包的专业工程进行总承包管理和协调,同时要求提供配合服务时,总承包服务费根据招标文件中列出的配合服务内容和提出的要求,按相应专业工程估算造价的3%~5%计算。
③招标人自行供应材料、工程设备的,总承包服务费按招标人供应材料、工程设备价值的1%计算。
(2)编制投标报价时,总承包服务费应依据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列出的分包专业工程内容和供应材料、工程设备情况,按照招标人提出的协调、配合与服务要求和施工现场管理需要,由投标人自主确定报价。
(3)编制竣工结算时,总承包服务费应依据合同约定的金额计算,如发承包双方依据合同约定对总承包服务费进行调整的,应按调整后的金额计算。
(四)规费
规费是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由政府和有关权力部门规定施工企业必须缴纳的,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费用,主要包括:
1.社会保险费
(1)养老保险费:
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费用计算式:
(分部分项工程人工费+专业技术措施项目人工费)×22.13%
(2)失业保险费:
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
费用计算式:
(分部分项工程人工费+专业技术措施项目人工费)×1.16%
(3)医疗保险费:
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费用计算式:
(分部分项工程人工费+专业技术措施项目人工费)×8.73%
(4)工伤保险费:
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工伤保险费。
费用计算式:
(分部分项工程人工费+专业技术措施项目人工费)×1.05%
(5)生育保险费:
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生育保险费。
费用计算式:
(分部分项工程人工费+专业技术措施项目人工费)×0.58%
2.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费用计算式:
(分部分项工程人工费+专业技术措施项目人工费)×5.82%
3.工程排污费
工程排污费是指按规定缴纳的施工现场工程排污费。
实际发生时,按规定计算。
(五)税金
税金是指国家税法规定的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内的增值税。
第一册说明
一、第一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以下简称本册定额)适用于通用机械设备的安装工程。
二、本册定额编制的主要技术依据有:
1.《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GB50231-2009;
2.《金属切削机床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1-2009;
3.《锻压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2-2009;
4.《输送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0-2010;
5.《制冷设备、空气分离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4-2010;
6.《风机、压缩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5-2010;
7.《铸造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7-2010;
8.《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8-2010;
9.《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10.《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
11.《通用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TY02-31-2015;
12.《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2015年);
13.《建设工程施工仪器、仪表台班费用编制规则》(2015年);
14.相关标准图集和技术手册。
三、本册定额除各章另有说明外,均包括下列工作内容:
1.安装主要工序。
整体安装:
施工准备,设备、材料及工、机具水平搬运,设备开箱检验、配合基础验收、垫铁设置,地脚螺栓安放,设备吊装就位安装、连接,设备调平找正,垫铁点焊,配合基础灌浆,设备精平对中找正,与机械本体联接的附属设备、冷却系统、润滑系统及支架防护罩等附件部件的安装,机组油、水系统管线的清洗,配合检查验收。
解体安装:
施工准备,设备、材料及工、机具水平搬运,设备开箱检验、配合基础验收、垫铁设置,地脚螺栓安放,设备吊装就位、组对安装,各部间隙的测量、检查、刮研和调整,设备调平找正,垫铁点焊,配合基础灌浆,设备精平对中找正,与机械本体联接的附属设备、冷却系统、润滑系统及支架防护罩等附件部件的安装,机组油、水系统管线的清洗,配合检查验收。
解体检查:
施工准备,设备本体、部件及第一个阀门以内管道的拆卸,清洗检查,换油,组装复原,间隙调整,找平找正,记录,配合检查验收。
2.施工及验收规范中规定的调整、试验及空负荷试运转。
3.与设备本体联体的平台、梯子、栏杆、支架、屏盘、电机、安全罩以及设备本体第一个法兰以内的成品管道等安装。
4.工种间交叉配合的停歇时间,临时移动水、电源时间,以及配合质量检查、交工验收等工作。
5.配合检查验收。
四、本册定额不包括下列内容:
1.设备场外运输。
2.因场地狭小,有障碍物等造成设备不能一次就位所引起设备、材料增加的二次搬运、装拆工作。
3.设备基础的铲磨,地脚螺栓孔的修整、预压,以及在木砖地层上安装设备所需增加的费用。
4.设备、构件、零部件、附件、管道、阀门、基础、基础盖板等的制作、加工、修理、保温、刷漆及测量、检测、试验等工作。
5.设备本体无负荷试运转所用的水、电、气、油、燃料等。
6.负荷试运转、联合试运转、生产准备试运转。
7.专用垫铁、特殊垫铁(如螺栓调整垫铁、球型垫铁、钩头垫铁等)、地脚螺栓和设备基础的灌浆。
8.脚手架搭设与拆除(第四、五章除外)。
9.电气系统、仪表系统、通风系统、设备本体第一个法兰以外的管道系统等的安装、调试工作;非与设备本体联体的附属设备或附件(如平台、梯子、栏杆、支架、容器、屏盘等)的制作、安装、刷油、防腐、保温等工作。
五、下列费用可按系数分别计取:
1.本册定额第四章“起重设备安装”、第五章“起重机轨道安装”脚手架搭拆费按定额人工费的5.6%计算,其费用中人工费占35%,其余为材料费。
2.超高增加费:
设备底座的安装标高,如超过地平面±10m时,超过部分工程量按定额人工、机械费乘以下列系数。
设备底座正或负标高(m以内)
≤20
≤30
≤40
≤50
系数
1.15
1.2
1.3
1.5
六、定额中设备地脚螺栓和连接设备各部件的螺栓、销钉、垫片及传动部分的润滑油料等按随设备配套供货考虑。
七、制冷站(库)、空气压缩站、乙炔发生站、水压机蓄势站、制氧站、煤气站等工程的系数调整费,按各站工艺系统内全部安装工程人工费的10.5%计算,其费用中人工费占35%,其余为机械费。
在计算系数调整费时,必需遵守下列规定。
1.上述系数调整费仅限于采用《贵州省通用安装工程计价定额》中第一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第三册《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第四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第八册《工业管道工程》等四册内有关定额的站内工艺系统安装工程。
2.各站内工艺系统安装工程的人工费,必须全部由上述四册中有关定额的人工费组成,如上述四册定额有缺项时,则缺项部分的人工费在计算系统调整费时应予扣除,不参加系统工程调整费计算。
3.系统调试必须是由施工单位为主来实施时,方可计取系统调整费。
若施工单位仅配合建设单位(或制造厂)进行系统调试时,则只按实际发生的配合用工,按计日工计算,不计取系统调整费。
八、执行本册定额子目调整系数的项目,其综合单价中的管理费、利润相应调整。
第七章风机安装
说明
一、本章内容包括离心式通(引)风机、轴流通风机、回转式鼓风机、离心式鼓风机安装;离心式通(引)风机、轴流通风机、回转式鼓风机、离心式鼓风机的拆装检查。
1.离心式通(引)风机安装:
包括中低压离心通风机、排尘离心通风机、耐腐蚀离心通风机、防爆离心通风机、高压离心通风机、锅炉离心通风机、抽烟通风机、多翼式离心通风机、硫磺鼓风机、恒温冷暖风机、暖风机、低噪音离心通风机、低噪音屋顶离心通风机的安装。
2.轴流通风机安装:
包括工业用轴流通风机、冷却塔轴流通风机、防爆轴流通风机、可调轴流通风机、屋顶轴流通风机、隔爆型轴流式局部扇风机的安装。
3.回转式鼓风机(罗茨鼓风机、HGY型鼓风机、叶式鼓风机)、离心式鼓风机安装。
4.离心式通(引)风机、轴流通风机、回转式鼓风机、离心式鼓风机的拆装检查。
二、本章包括以下工作内容:
1.风机安装
(1)风机本体、底座、电动机、联轴节及与本体联体的附件、管道、润滑冷却装置等的清洗、刮研、组装、调试。
(2)联轴器、皮带、减震器及安全防护罩安装。
2.风机拆装检查
设备本体及部件以及第一个阀门以内的管道等拆卸、清洗、检查、刮研、换油、调间隙及调配重、找正、找平、找中心、记录、组装复原。
三、本章不包括以下工作内容:
1.风机安装
(1)风机底座、防护罩、键、减振器的制作。
(2)电动机的抽芯检查、干燥、配线、调试。
2.风机拆装检查
(1)设备本体的整(解)体安装。
(2)电动机安装及拆装、检查、调整、试验。
(3)设备本体以外的各种管道的检查、试验等工作。
四、塑料风机及耐酸陶瓷风机按离心式通(引)风机项目执行。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风机按风机本体及电动机、变速器和底座的总重量计算。
第八章泵安装
说明
一、本章内容包括离心泵,旋涡泵,往复泵,转子泵,真空泵,屏蔽泵的安装与拆装检查。
1.离心泵的安装与拆装检查。
(1)单级离心水泵、离心式耐腐蚀泵、多级离心泵、锅炉给水泵、冷凝水泵、热循环泵;
(2)离心式油泵;
(3)离心式杂质泵;
(4)离心式深水泵、深井泵;
(5)DB型高硅铁离心泵;
(6)蒸汽离心泵。
2.旋涡泵的安装与拆装检查。
3.往复泵的安装与拆装检查。
(1)电动往复泵:
一般电动往复泵、高压柱塞泵(3。
4柱塞)、高压柱塞泵(6~24柱塞);
(2)蒸汽往复泵:
一般蒸汽往复泵、蒸汽往复油泵;
(3)计量泵。
4.转子泵的安装与拆装检查。
(1)螺杆泵;
(2)齿轮油泵。
5.真空泵的安装与拆装检查。
6.屏蔽泵(轴流泵与螺旋泵)的安装与拆装检查。
二、本章包括以下工作内容:
1.泵的安装包括:
设备开箱检验、基础处理、垫铁设置、泵设备本体及附件(底座、电动机、联轴器、皮带等)吊装就位、找平找正、垫铁点焊、单机试车、配合检查验收。
2.泵拆装检查包括:
设备本体及部件以及第一个阀门以内的管道等拆卸、清洗、检查、刮研、换油、调间隙、找正、找平、找中心、记录、组装复原、配合检查验收。
3.与设备本体联体的附件、管道、滤网、润滑冷却装置的清洗、组装。
4.离心式深水泵的泵体吸水管、滤水网安装及扬水管与平面的垂直度测量。
5.联轴器、减震器、减震台、皮带安装。
三、本章不包括以下工作内容:
1.底座、联轴器、键的制作。
2.泵排水管道组对安装。
3.电动机的检查、干燥、配线、调试等。
4.试运转时所需排水的附加工程(如修筑水沟、接排水管等)。
四、高速泵安装按离心式油泵安装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拆装检查时按离心式油泵拆检项目乘以系数2.0。
五、深水泵橡胶轴与连接吸水管的螺栓按设备带有考虑。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泵安装按本体、电动机以及底座的总重量计算。
二、离心式深水泵安装按本体、电动机、底座及吸水管的总重量计算。
第四册说明
一、第四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以下简称本册定额)适用于工业与民用电压等级10kV及以下变配电设备及线路、车间动力电气设备及电气照明器具、防雷及接地装置、配管配线、电气调整试验等安装工程。
内容包括:
变压器、配电装置、母线、绝缘子、配电控制与保护及直流装置、蓄电池、发电机与电动机检查接线、金属构件、穿墙套板、滑触线、配电及输电电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