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俱乐部奖罚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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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俱乐部奖罚制度》
《体育俱乐部奖罚制度》
一、每人每学期基础分为100分,每学期统计一次个人得分,奖罚情况按照以下规则。
二、处罚细则:
1、旷会、请假、迟到,缺席球训、晨跑以及会内组织或参与的各项体育活动或赛事,均按照以下条例扣分:
(1)旷会:
每次扣4分。
(2)缺席球训、晨跑以及会内组织或参与的各项体育活动或赛事:
①缺席球训以及会内组织或参与的各项体育活动或赛事。
未请假而缺席者,每次扣2分;②未请假而缺席晨跑者,每次扣0.5分。
(3)请假:
每周请假次数为一次者,不扣分。
请假两次者,一共扣2
分。
请假次数超过两次者,超过的部分按照每次2分扣分。
(4)迟到:
有会议、球训、会内组织或参与的各项体育活动或赛事(晨
跑除外)时,提前5分钟到场。
准时点名。
迟到者,每次扣0.5分。
迟到者,要到相应组的秘书处签到,说明迟到原因。
迟到而未签到者,算作旷会或缺席球训、晨跑以及会内组织或参与的各项体育活动或赛事。
(5)会内组织或参与的各项体育活动或赛事中,各环节的负责人须积极配合工作,无故不服从安排或不完成工作者,每次扣5分。
3、晨跑时间:
星期
一、
三、五,上午6:
50—7:
15;
球训时间:
①羽毛球组、排球组:
星期
二、四,下午5:
10—6:
10;
②乒乓球组:
星期
六、日,上午8:
30—9:
30
4、未请假而旷会、缺席球训、缺席晨跑,任意累计达三次者将予以警告,达五次者将予以劝退。
5、说明:
①、既参加其他学生组织(如学生会、文艺队等)又参加本社团的同学,若晨跑(开会除外)等与其他学生组织的晨读、训练等有冲突,可不必晨跑等。
但应请长期假。
请长期假者,先要其他学生组织负责人签字,再交与各相应组秘书。
②、请假、长期假,统一要书面形式,否则请假无效。
如有急事,当先口头请假,事后及时补书面假条。
所有请假条,首先交到相应组秘书处,限会长本人签字有效。
三、奖励:
在本协会对外活动中,表现积极,积极承担并完成任务者,视情况予以奖励。
每项奖励,分值为3分或5分。
四、首先根据个人得分,其次根据得票率,每个学期评出“优秀社团个人”,并颁发奖状。
第二篇:
体育俱乐部管理制度磁峰镇健身团队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北京市体育局京体群字(xx)4号《关于开展第三批北京市社区体育健身俱乐部创建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以俱乐部的形式为社区内的居民创造一个和谐的社会环境和体育活动场所,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俱乐部定名为北京市丰台区卢沟桥街道长安新城社区体育健身俱乐部。
第三条。
长安新城社区体育健身俱乐部,是由长安新城社区热心支持体育、热爱体育活动的单位和居民群众自愿组成的,是隶属于丰台区卢沟桥街道长安新城社区的公益性群众体育组织。
第四条。
本俱乐部的宗旨,是认真贯彻党和政府的体育工作方针和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及有关规定,大力开展群众体育健身活动,促进社区居民的身体健康,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服务。
第五条。
本俱乐部接受丰台区卢沟桥街道办事处、丰台区体育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六条。
本俱乐部住所为北京市丰台区大成南里长安新城社区。
第二章
第七条。
本俱乐部实行会员制。
第八条:
本章程所称会员包括:
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
团体会员。
主要是长安新城社区辖区内的企(事)业法人和社会团体。
会员个人会员。
居住在长安新城社区内的人员,本地区范围内的体育爱好者,体育专长的运动员、裁判、教练、外援等,在各协会中参加活动人员。
第九条:
会员入会需提交入会申请表,经批准后,成为正式会员。
第十条:
会员的权利
1、本俱乐部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优先、优惠参与本俱乐部组织的各类比赛及兴趣活动;
3、对俱乐部的各项工作进行监督和批评建议的权利;
4、对俱乐部组织的赛事,各团体有权在公平的基础上优先进行冠名赞助。
5、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
会员的义务
1、遵守俱乐部的章程,履行入会登记手续的义务;
2、按时缴纳会费,维护本俱乐部的合法权益;
3、关心本俱乐部的工作,参加俱乐部的各项活动。
第十二条。
由于各种原因要求退会的会员,需要提出申请,待审批同意后,方可退会。
第十三条。
对于不履行会员义务的会员,或者有其他违反社会公益及损坏俱乐部利益的会员,俱乐部有权开出其会籍并进行追究的权利。
第三章
业务范围
第十四条:
本俱乐部的业务范围是:
1、要广泛吸纳社区居民积极参加社区体育健身俱乐部,充分利用所依托的体育场地设施,组织社区居民开展经常性的、科学健康的、有特
2色的、丰富多彩的体育健身活动;
2、提高体育人口比例,增加体育骨干和社区指导员的数量;
3、定期或不定期举办体育比赛、健身培训、健康咨询等活动;
4、组织各类体育社团交流,发展同其他体育组织的友好交流与合作;
5、结合社区的特点和居民的需要,组织协调社区各体育队伍参加日常活动和训练。
支持各体育队伍中的会员参加社区、街道、友邻单位的活动表演和比赛。
6、推动社区群众性文体活动的开展推动社区群众性体育活动的普及,提高运动技术水平,提高广大居民参加体育锻炼的积极性,增强社区居民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指导各单项体育运动协会、体育队伍开展活动,促进社区体育活动、老年人健身活动的开展。
7、举办各种形式的体育知识讲座和业务技术培训;总结推广各群众组织开展体育活动的经验;团结广大体育爱好者和全体会员开展各种形式的交流活动,推动社区健康行动计划的实施。
8、协会活动主要采取依靠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方式。
为社区全民健身体育运动的普及、竞赛服务。
第四章组织机构和法人或负责人的产生、罢免
第十五条:
本会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
会员大会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其职责是:
1、审议上届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2、修改本会会章程;
3、选举和罢免理事;
4、决定终止事宜。
第十六条。
会员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半数以上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七条。
会员大会每届三年。
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
第十八条。
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俱乐部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大会负责。
第十九条:
理事会的职责是:
1、执行会员大会决议;
2、筹备召开会员大会;
3、选举和罢免理事会成员;
4、审议向会员大会提出的工作报告;
5、选举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等领导职务;
6、授予荣誉职务;
7、决定副秘书长以及本会机构设置;
8、制定内部管理管理制度;
9、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
10、审议批准俱乐部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11、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二十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一条:
本俱乐部的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
4条件:
1、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2、热心社区工作,有热情和精力为会员服务;
3、具有较强的工作和协调能力;
4、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
5、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二条。
本会的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任期三年。
最长任期不得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理事会2/3以上理事表决通过,报主管单位批准同意后任职。
第二十三条:
本俱乐部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1、负责俱乐部各项工作和各类活动的管理;
2、提出俱乐部的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
3、召集和主持理事会;
4、检查会员大会、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5、代表俱乐部签订与其他单位的各种合作事项以及赞助活动的接洽事宜。
第二十四条:
本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2、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决定;
3、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二十五条:
俱乐部的经费
1、政府资助;
2、企业赞助;
3、社会团体赞助;
4、社会各界资助;
5、会员缴纳的会费;
6、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六条。
俱乐部的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增值部分不得私自分配。
第二十七条。
俱乐部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本会换届或更换理事长之前需接受财务审计。
第二十八条。
财务委托卢沟桥街道长安新城社区财务部门管理,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
会计人员调动工作之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修改,须经会员大会审议通过。
第三十条。
本俱乐部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大会通过15日内,经业务主管部门审查同意,核准后方生效。
第七章
终止程序和终止后资产的处理
第三十一条。
本俱乐部因形势变化或特殊原因需解散或注销,由理事会讨论提出终止协议,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并报请业务主管部门审查同意。
6第三十二条。
本俱乐部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
清算期间不得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三十三条。
本俱乐部终止后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部门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且于发展社会公益事业。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本俱乐部名称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团体、个人都不得自制或用于商业活动。
第三十五条:
本俱乐部只接纳团体,个人参加俱乐部必须加入其中协会成为会员,方可成为俱乐部成员;
第三十六条。
本俱乐部团体均属群众自发组织,属于自我管理的形式,必须根据个人自愿的情况参加活动,如果在活动中出现意外,属于个人行为,协会和俱乐部均不承担民事责任。
第三十七条。
会员的会费均由各协会自定标准,各协会使用社区内公益体育设施自行承担水、电等费用。
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自会员大会通过并经业务主管部门核准后生效。
解释权属本俱乐部理事会。
第三篇:
体育舞蹈俱乐部考勤制度体育舞蹈俱乐部考勤制度
交谊舞协会教员制度
第一条、教员必须在教舞和舞会开始前5分钟到达指定地点,届时
由办公室成员负责考勤。
第二条、教员不得无故出现迟到、早退、无故旷会旷课等现象;如果
有事不能到或须提前离开,须向会长和办公室主任请假,由办公室人员负责登记;会长和办公室主任做好沟通工作:
第三条、会长不得无故旷课和旷会,如若有事,须向团支书和办公
室主任请假,并得到允诺后才可缺席。
第四条、办公室成员负责教员和干事的考勤,考勤结果记入年终个
人档案及体现在先进个人评比中;
第五条、教员在教学过程中必须谨慎、认真、细致并要有耐心,不
得向会员表露出不满或不屑的情绪,积极主动指导会员的动作和舞步;
第六条、教员在上任前,须由交谊舞协会下发正规聘书,聘期为一
年,如有特殊情况,可考虑辞退或续聘(由理事会成员商议决定)。
第七条、教员必须遵照会长或分管负责人安排,不得对其进行顶撞、
诽谤、人身攻击等。
第八条、各院系聘请本协会教员出任舞蹈教练时必须下发正规聘书
(院系领导签字盖章),并给予一定报酬(每小时10元/人),所得报酬80%归个人所有,20%上交协会财务部,做为协会活动资金,并由财务负责人登记造册。
第九条、协会利益高于一切,任何有损本协会利益的行为,教员有
责任予以抵制,并将损失降至最低。
希望各位教员遵守制度规定,做好教舞和领舞的工作,为
协会发展尽一份力,做一份贡献。
交谊舞协会感谢你的付出。
交谊舞
协会交谊舞协会理事会成员职责
会长:
负责协会的全面工作,及时传达上级组织指示,随时向上级组织汇报工作,结合交
谊舞协会自身特点,提出总的工作计划,搞好领导班子建设,指导协调会内工作。
与兄弟协会,兄弟院校有关协会处理好关系,指导开展各项活动。
副会长。
协助会长制定交谊舞协会的有关政策,方针。
起草有关文件及监督会内的组织建设
工作。
安排协会日常工作。
监督管理协会会议制度,协调协会各方面的纪律问题,协调组织。
办公室:
负责协会组织建设工作,协调和督促各部门的工作,负责下达各项任务及会议记录
和考勤(开会和排练考勤)。
负责新会员的发展及纪律处分工作。
了解会员基本情况,负责起草月工作总结,各项活动总结,备好会议记录。
授教部:
是舞协人数最多的部门,主要是训练技术,提高协会成员的技术水平,肩负着教跳
舞的工作。
带动协会成员的积极性,积极教学和帮助会员改正不规范动作。
策划部。
负责协会各项活动开展的策划,在规定时间内有效率,有质量的策划活动实施方案。
特别是负责好每次舞会的开展及策划。
宣传部:
是舞协的宣传部门,主要工作是对外宣传舞协,负责协会决定通知的发放及海报等
一系列宣传活动。
让更多的同学认识舞协,了解舞协,扩大舞协的知名度。
外联部:
负责对校内校外有关协会活动的联系,是舞协与外界交流的纽带,负责舞协活动的
联系和策划。
对外负责与各兄弟学校、等的联系,对负责各项工作、娱乐、联谊等的组织和实施。
组织部:
是舞协组织活动的主要部门,它负责各次活动的实施,组织及安排工作,做到各项
工作有纪律性,组织性。
组织各成员积极参加本协会的集体活动,并执行各项考勤工作。
注。
理事会全体成员都有授教的责任。
服务于同学、团结进取、开拓、创新、和谐。
协会音箱设备提供租用。
如有其他协会有活动需要借用设备,将采取租用制50元/次。
第四篇:
社区体育健身俱乐部管理制度xx社区体育健身俱乐部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俱乐部名称为“xx社区体育健身俱乐部”,是中原区体育局批准的社区体育健身俱乐部单位(以下简称本俱乐部),并经中原区民政局备案、申请成立的社会非营利性组织。
第二条性质――本俱乐部主要是由xx社区辖区体育健身活动爱好者按自愿原则而建立的群众性、非营利性的社团组织。
第三条宗旨――本俱乐部宗旨是在中原区体育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充分利用中心医院社区的体育健身设施和人才资源,积极贯彻实施全民健身计划,有机地组织社区居民利用业余时间,培养他们对各有关体育项目的锻炼兴趣,增强体质,提高技能,丰富其文体生活,切实为促进中心医院社区两个文明建设服务。
第四条管理――本俱乐部自觉遵守市体育局、通州区体育局和民政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业务指导及监督管理。
第五条住所――本俱乐部住所设在xx社区居委会。
第二章工作范围
第六条xx社区体育健身俱乐部业务范围
1.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全民健身纲要》。
努力发动和组织社区范围内居民及中、小学广大青少年参加各有关项目的体育健身活动,开创中心医院社区体育活动新格局、新局面。
2.利用社区现有场地及器材开展各种体育健身项目作为俱乐部的活动项目,健身场地、设施由社区居委会提供给俱乐部安排使用。
俱乐部教练员由俱乐部聘请社区晨晚练指导员、社区体育健身积极分子担任。
有组织、有目的、有计划地利用居民业余时间,特别是利用节、假日开展培训、竞赛活动。
扩大培训面、增强培训效果,俱乐部的教练员还可以进入社区居民日常活动中开展辅导工作。
3.组织和举办俱乐部的体育竞赛,广泛宣传、扩大影响面,检查培训、辅导效果,促进运动技术水平提高。
4.制定全年工作计划,做好培训、竞赛、交流等活动和资料积存工作,不断总结经验,改进工作。
努力学习通州区同类俱乐部的先进经验。
有目的地组织经验交流。
定期开展表彰先进活动。
5.积极主动联络社区及周边社区、企事业单位相关组织,相互支持、配合,共同促进俱乐部体育工作向更高层次发展。
调动社会有关方面积极因素,扩大社会影响和社会效益。
6.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请示、汇报工作,使工作更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要求,更符合上级要求。
第三章会员
第七条本俱乐部会员种类。
xx社区会员、社会会员。
第八条申请加入本俱乐部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本俱乐部采取自愿入会原则。
2.会员必须拥护、遵守本俱乐部的章程,执行本俱乐部的决议,积极响应落实本俱乐部安排的各项计划和工作任务。
3.社会会员需居住在良乡地区及周边,由个人提出加入申请,经俱乐部理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接纳为本俱乐部会员。
4.xx社区会员。
思想品德端正,承认本章程,本人申请报名,经俱乐部理事会审议后可接纳为本俱乐部会员。
5.按时缴纳会费。
第九条会员入会程序
1.提交入会申请、填写入会登记表。
2.经俱乐部理事会讨论、审批、通过。
3.缴纳会费。
4.由俱乐部理事会发给会员证。
第十条会员享有的权利
1.有参加本俱乐部组织的各项目的教学培训、竞赛、交流活动的权利,有选项和转项的权利;
2.对本组织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3.有获得本俱乐部各项服务优先的权利;
4.有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的权利。
第十一条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1.遵守俱乐部章程和决议;
2.维护本俱乐部的合法权益;
3.完成本俱乐部交办的工作任务和培训计划;
4.按规定按时交纳会费;
5.向本俱乐部提供真实的有关资料;
6.爱惜训练器材、设施,注意训练安全,服从教练。
第十二条退会
1.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俱乐部并交回会员证;
2.会员如不按时缴纳会费达三个月以上者则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三条对会员处罚的规定
凡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俱乐部理事会商讨通过按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停止活动及以予除名的处罚。
第四章组织机构负责人产生和罢免
第十四条本俱乐部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其职权为:
1.定时修改章程;
2.选举和罢免理事;
3.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4.决定终止事宜
5.决定其它重大事宜。
第十五条会员代表须有三分二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的半数以上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六条会员代表大会每届为三年。
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必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
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一年。
第十七条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俱乐部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十八条理事会的职权1.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2.选举和罢免俱乐部主任、副主任、秘书长;
3.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4.向会员代表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5.决定会员吸收和除名;
6.决定副秘书长和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7.领导本俱乐部各机构开展工作;
8.制定内部管理条例、制度;
9.决定其它内部管理事项。
第十九条理事会定期召开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
如情况特殊可随时召开。
第二十条理事会必须有三分二以上的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三分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一条本俱乐部的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必须具备的条件:
1.能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政治素质好,政策理解力强;
2.在本社区有较大影响力和地位;
3.有较强的领导组织能力,年富力强;
4.具有一定的文体素养。
第二十二条本俱乐部主任、副主任、秘书长任期为三年,最长不得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代表大会三分二以上会员代表表决通过,报上级征管部门并经社团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担任。
第二十三条本俱乐部主任为本俱乐部法定代表人。
如因特殊情况需由副主任或秘书长为法定代表人,应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并经社团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担任。
第二十四条本俱乐部主任行使下列职权:
1.负责组织执行本章程,定期召开理事会;
2.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决议的执行落实情况;
3.代表俱乐部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4.掌握本俱乐部经费使用批报;
第二十五条本俱乐部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2.协调各机构、各基层单位的关系,有机开展工作;
3.提名副秘书长和各办事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决定;
四、决定各办事机构工作人员的聘用;
五、掌握安排会员的发展规模、开设项目和场馆开放时间,教练员的安排,以及竞赛培训、交流等活动。
第五章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二十六条本俱乐部经费来源1.社区居委会资金支持;
2.会员会费;
3.个人及单位捐赠;
4.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5.其它合法收入。
第二十七条本俱乐部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独立运作,并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十八条本俱乐部配备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分别担任会计和出纳。
会计人员必须进行年度会计核算、并严格实行会计监督。
会计人员调离工作或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二十九条本俱乐部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
资产来源属国家拨款性质或社会捐赠、资助的,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条本俱乐部的资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和挪用。
第三十一条本俱乐部工作人员、教练员的报酬参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二条本俱乐部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第三十三条本俱乐部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代表通过后15天内,经业务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三十四条本俱乐部因形势变化或特殊原因需解散或注销,由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第三十五条本俱乐部终止动议须经会员代表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部门同意。
第三十六条本俱乐部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部门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膳后事宜。
第三十七条本俱乐部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三十八条本俱乐部终止后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部门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俱乐部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九条本章程于xx年3月1日经俱乐部理事会表决通过。
第四十条本章程的解释权、修改权属中心医院社区体育健身俱乐部。
第四十一条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xx社区体育健身俱乐部
xx年2月5日
第五篇:
奖罚制度房地产公司奖惩细则
一、业务规范
1.房源录入:
录入房源信息在48小时内需写清楚详细信息,如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经纪人在12小时内需向内网管理负责人反映情况,过时间未写清楚房源信息也未说明情况的处罚30元/次;
2.实勘的要求:
实勘不符合要求的,处罚30元/次;
3.未打电话就写房源跟进(虚假跟进)的,处100元的罚款;
4.房源暂缓:
责任店经理未亲自打电话给业主直接将房源暂缓或核销,一经发现均对责任店经理处于50元/处罚;
5.关于系统房源实勘:
有效房源录入系统48小时内必须有实勘,如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实勘也未说明情况的内网负责人需第一时间提醒责任店经理,本月超过三次(含三次)对责任店经理处于30元/次处罚;
6.关于置顶房源:
系统每一套房源置顶都需责任店长亲自核实情况并在内网体现房屋的详细信息,确保是a类房源后才可置顶,如置顶房源店经理未核实情况就将房源置顶对责任店经理处于50元/次处罚;
7.关于经纪人带看。
经纪人当天无带看的,需最少写20条跟进,不合格的对责任人处罚30元/次。
如因工作方面没有带看也没有写够20条跟进的,需和内网核查人员说明原因,没有说明原因的处罚30元/次;
8.签单5日内(含签约当天)需将成交报告单与佣金交至财务,若逾期未交,店长与经纪人罚款50元(不管何种原因未交一律按制度执行);
9.签单后续有费用支出,需在成交报告单费用支出栏内注明,所有需要签字审核的都必须签完后和收据、佣金(若刷pos,需将小票附在一起)一起交予财务,填写不规范的罚款20元;
10.收取佣金的pos小票需在3天内,将小票和收据一起送至财务,方便对账,缺一不可,违者罚款50元;
二、人事管理1.考勤管理:
超出打卡时间之后打卡,系统自动记为迟到,罚款30元。
因工作原因未打卡,店长需9:
00:
00之前和记录考勤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