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建设局行政执法岗位职责参考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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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建设局行政执法岗位职责参考模板

廊坊市建设局行政执法岗位职责

职务

行政执法岗位职责

局长

主持建设局全面工作,是建设行政执法工作第一责任人。

副书记

协助局长抓好建设行政执法工作,对建设执法负主要领导责任,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府信息公开、承办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及非纪检监察类信访等工作。

副局长

负责抓好全市建筑市场管理、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建设工程执法监察、企业信用管理和诚信体系建设、清理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等方面工作。

副局长

负责抓好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局属供热、市政、勘察事业单位管理等工作。

副局长

负责抓好全市城市建设计划、园林绿化管理、环境卫生管理、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

副局长

负责抓好全市村镇建设管理。

主任

1、市直有关部门送签的规范性文件会签稿的修改意见;2、依据《行政复议条例》规定受理行政复议案件的立案、行政复议决定书的审批;3、依据《国家赔偿法》规定受理行政赔偿案件的立案、行政赔偿决定书的审批;4、指定行政诉讼案件的代理人;5、全系统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方案、意见;6、全系统行政执法人员法律法规培训规划、方案;7、对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法律法规培训规划、方案;8、其他需报主管副局长审批的事项。

副主任

1、组织开展建设行政执法监督检查;2、负责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查、听证工作;3、负责受理、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工作,负责本局行政复议委员会日常工作;4、具体组织开展执法人员法律法规培训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5、审查市直有关部门会签文,提出修改意见;6、审查本局各执法机构送交的行政处罚案件,提出核审意见;7、审查本局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行政赔偿案件,提出处理意见,填写、起草有关法律文书。

科员

1、负责建设行政执法材料的收集、汇总、整理。

2、法制信息的上报。

3、负责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法律文书的送达;4、负责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审结后的归档、立卷;5、负责起草执法监督检查方案、通知,执法人员法律法规培训方案、通知等规范性文件;6、承担部分执法人员法律法规培训的授课任务,组织市局举办的各类执法人员培训班。

科长

1、对本科室的各项工作负总责;

2、拟定全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中长期规划、产业政策、改革措施及有关规范;

3、指导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指导市区专业亮化工作;

4、负责贯彻落实市政行业技术标准和市政企业资质标准;负责市政企业三级资质审批;

5、负责市管市政工程的施工许可审批;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副科长

1、协助科长完成科室管理工作;

2、负责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计划、进度情况统计管理、完成情况统计管理;

3、指导全市(县城以上)生活污水厂和生活垃圾填埋场(焚烧场)建设和运营管理;

4、负责组织年度城区防汛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科员

1、学习、贯彻和落实市政行业法规、长期规划、产业政策及有关规范;

2、负责起草部门文件,处理科室一般性问题,对难点问题提出解决思路意见并及时上报;

3、负责具体行政审批业务的受理、资料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并及时上报科长审核;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科长

1、对本科室的各项工作负全责;

2、对本科科员上报的各项工作进行审核,负责相关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3、组织研究拟定全市公用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产业政策、改革措施及有关规章;

4、负责组织对城市供水、供热、燃气、园林绿化和环境卫生工作进行行业管理;

5、负责组织落实公用行业技术标准和公用企业资质标准,新建城镇燃气企业经营许可、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三级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工作。

科员

1、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各类法律、法规及相关的业务知识;

2、负责供水、供热、燃气、园林绿化和环境卫生行业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宣传和落实工作;

3、负责行业行政审批事项等上报资料的审查并上报科长,负责处理行业管理一般问题,对难点问题及时上报、备案、反馈;

4、负责接待来访、来电、来函,认真作好记录并及时反馈;

5、负责作好文件资料的归档保存,并整理规范;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临时工作。

建筑

节能

主任

负责本科室全面工作,是本科室执法工作的第一负责人

办公室

科员

负责本科室开工前节能备案、竣工节能专项验收。

村镇

建设科

科长

负责科室执法人员的学习和培训并监督执法行为,指导全市村镇建设执法工作。

副科长

检查全市村镇规划建设违法行为,对其违法行为责成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科员

加强对全市新农村建设的督导检查;完成科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建筑业市场管理科

科长

1、指定行政许可事项承办人。

2、房屋建筑施工许可事项审批;

3、部分建筑业企业监督管理工作。

副科长

1、外企入廊审批;2、监理合同备案;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执法任务。

科员

1、对受理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审查,不符合要求的进行告知,符合要求的报送领导审批。

2、行政许可案件监管。

3、建造师注册。

工程质量监督与行业发展科

科长

1、组织、督促和检查行业发展科工作人员履行工作职责。

2、提出工作计划,实施执法目标管理。

3、勘察设计单位进廊注册。

4、各项资质。

5、材料设备管理使用、备案。

经主管人员审核报主管局长审批或建筑市场综合调度会研究的具体行政行为或事项:

(1)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的资质。

(2)勘察设计市场违法违规的处理。

(3)建筑业企业资质(建筑门窗、起重设备安装、电梯安装)三项。

(4)其它需报主管局长审批或建筑市场综合调度会研究的事项。

副科长

协助科长做好资质管理、勘察设计企业进廊注册等各项工作

科员

1、在科长的领导下按程序执法;2、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办理有关初审,并报省建设厅有关事项的备案和核准。

3、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建筑业企业资质(三项)的资质管理。

4、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使用管理、建设工程材料设备使用备案。

5、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工程

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主任

1、负责招标办的全面工作。

2、根据执法需要,配合有关执法机关查处建筑市场和招投标活动中违法违规的案件

副主任

1、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规划区内的建筑市场和招、投标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维护建筑市场和招、投标活动的正常秩序。

负责监督检查各县(市、区)的建筑市场稽查工作和招、投标工作;2、协助主任监督招投标工作。

科员

1、在主任的领导下按法定程序执法。

2、依法查处建筑市场和招、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案件。

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综执法任务。

建设监察办公室

主任

主持监察办全面工作。

负责行政处罚(第一责任人)、违法行为记录、举报投诉、层级监督、上级交办案件的处理等工作。

副主任

1、负责主城区银河路以西区域的建筑市场行政执法检查工作,作为该区域行政执法检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落实相关行政执法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行为,及时移交违法案件;2、负责主城区银河路以东区域的建筑市场行政执法检查工作,作为该区域行政执法检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落实相关行政执法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行为,及时移交违法案件。

科员

1、具体实施对建筑市场管理相对人的执法监督、检查工作;

2、具体实施对建筑市场管理相对人违法案件的立案登记、调查取证和处罚决定做出后送达执行工作;

3、行政处罚案件的档案整理工作;

4、负责对市规划区内的在建建筑工程进行日常巡查;

5、负责实施专案稽查方案。

6、具体实施对建筑市场各部门及执法人员的行政违法案件的立案登记、调查取证工作;

7、对建设行政处罚案件备案审查工作;

8、办内相关制度的修订和完善工作;

9、举报投诉建设管理相对人案件办理工作。

10、负责全市建筑市场执法情况数据统计汇总、上报工作;

11、负责建筑市场执法监察信息化工作。

工程安全监督站

站长

1、负责安监站全面工作。

2、负责落实上级关于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规范。

3、组织制定本站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和工作方案。

4、组织全站政治、业务学习,抓好思想政治工作和廉政建设,带头遵守机关各项管理规定。

5、负责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行业管理与文明施工管理工作。

6、组织安排全市安全大检查、重大伤亡事故调查处理与专项治理工作。

副站长

1、协助站长作好分管的各项工作。

2、负责市区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管理、起重机械的备案与登记、伤亡事故的统计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

3、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考核工作。

4、负责有关文件的起草与发放工作。

5、负责站内质量认证、环境认证的具体实施工作。

6、站长交办的其它工作。

科员

监督科科员职责:

1、按照相关要求对已办理安全备案手续建设工程项目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

2、对已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工程项目现场进行巡查、抽查,对发现的现场安全隐患和违章行为,下达执法文书并监督其整改,对整改不力或预期不整改的按规定实施处罚;

3、受理施工单位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拆卸)告知,按照相关要求对施工现场起重机械进行使用登记备案及注销手续;

4、参加施工现场的专项治理和综合性大检查工作。

5、负责监督档案归档、整理,制定工程竣工安全综合评定;

6、协助主管站长对受监工程安全事故、投诉案件进行调查处理;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设备科科员职责:

1、办理建筑起重机械备案;

2、办理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单位备案手续,协助省建设厅办理租赁单位认证手续;

3、对建筑起重机械出租单位、安装(拆卸)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使用单位各自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4、负责建筑起重机械档案归档、整理,上报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综合科科员职责:

1、负责建设工程安全备案资料审查;

2、负责受理建设工程施工安全隐患和问题投诉;

3、负责本站行政后勤管理;

4、负责本站办公设施、文件和资料的管理;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站长

主持质监站全面工作。

分管:

党务、财务、人事工作、综合科、市政科;负责监督注册、分派和平衡监督任务;单位工程停工、量化考核计分等处罚和工程质量监督报告的审定、竣工验收备案、各县工程质量巡查以及重大事项的协调调度,组织优质工程推荐,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副站长

协助站长抓好监督执法工作,对所负责监管工程的监督执法负主要领导责任。

参与主管工程的日常监督巡查、住宅工程分户验收及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监督,并对涉及的房屋建筑工程投诉案件进行调查处理,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科员

完成好本职岗位工作,负责主管工程的日常监督巡查、住宅工程分户验收及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监督,并对涉及的房屋建筑工程投诉案件进行调查处理,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是监督执法的第一责任人。

工程建设造价管理站

站长

1、负责建筑工程造价管理的全面工作,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规划区内的建筑市场和工程造价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维护建筑市场计价活动的正常秩序。

负责监督检查各县(市、区)的建筑市场中的工程计价工作。

指导工作并组织工程造价工作人员上岗培训。

负责办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有关其他工作。

2、组织、督促和检查站内其他执法人员履行执法职责。

3、提出执法计划,实施执法目标管理。

4、根据执法需要,配合有关执法机关查处建筑市场和计价活动中违法违章的案件。

5、审定办案人员的行政处罚建议。

6、指定参加听证会的调查人员。

科员

1、在站长的领导下按法定程序执法。

2、依法查处建筑市场中工程计价活动中的违法违规案件,并移交有关部门。

3、各类法律文书的送达。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执法任务。

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办公室

主任

1、负责指导征收办有关文件的起草,审定工作;2、组织对国有土地征收的审核发布工作。

副主任

1、协助主任做好上级领导交办的工作;2、组织本办人员的学习培训,相关政策文件的起草工作。

科员

1、在主任、副主任的领导下按程序执法;2、征收档案的归档管理工作;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执法任务。

城建档案馆

馆长

1、主持档案馆全面工作。

2、配合建设稽查办查处违法违规案件。

3、组织、督促和检查城建档案馆工作人员履行工作职责;4、提出工作计划,实施执法目标管理;5、建设工程档案专项验收和认可。

副馆长

1、领导执法人员查处行政违法、违规案件;2、提出执法计划,实施执法目标管理;3、审定办案人员提出的行政处罚意见。

科员

1、在馆长的领导下按程序执法;2、依法查处违反城建档案管理的行政违法、违规案件,并移交相关部门;3、各类法律文书的送达;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执法任务。

注:

如有多个分管行政执法的副职领导和多个执法岗位的副职科长,应分别列出,按其分管、分工确定职责。

 

附件2

行政执法岗位职责

单位名称:

市环卫局

岗位

职责

局长

主管市环卫局环卫执法全面工作,是环卫执法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副局长

协助局长抓好环卫执法工作,对环卫执法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抓好城区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核准工作,对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审批负主要领导责任;协助局长抓好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的工作,对审批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工作负主要责任;

副局长

协助局长抓好相关核准工作,对基础设施建设、拆迁、验收核准等审批负主要领导责任。

监察中队

队长

主持监察中队全面工作,是环卫执法工作的第一负责人。

副队长

协助大队长抓好环卫执法工作,对环卫执法负主要领导责任。

副队长

协助大队长抓好监察中队后勤和党务等工作,对后勤党务等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队员

对违法行为进行纠正制止,制作行政处罚案件文书等工作。

科长

负责城区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核准及行政审批中心窗口工作,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工作的审核工作,提出初步意见。

科员

配合科长负责收件,出具渣土处置证工作现场踏勘,图纸审核工作,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的受理工作

设备科

科长

负责环卫局环卫基础设施建设、拆迁、验收核准,关闭、闲置或者拆除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场所的核准,各县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从业许可核准行政审查工作。

科员

配合科长负责收件,对申请材料内容进行核查,负责现场踏勘,图纸审核,拟定核查初步意见以及制作决定书等工作。

注:

如有多个分管行政执法的副职领导和多个执法岗位的副职科长,应分别列出,按其分管、分工确定职责。

行政执法岗位职责

单位名称:

市园林局

岗位

职责

局长

主持廊坊市园林绿化管理局全面工作,是园林执法工作第一责任人。

总园艺师

协助局长抓好园林执法工作,对工程建设项目的附属绿化工程设计审核执法负主要领导责任,出具审核意见。

副局长

协助局长抓好园林绿化中队执法工作,对园林执法负责主要领导责任。

社会绿化科

科长

负责工程建设项目的附属绿化工程设计审核的材料审查。

副科长

协助科长对工程建设项目的附属绿化工程设计审核材料进行审查。

科员

负责廊坊市工程建设项目的附属绿化工程设计审核的材料接收、初审、现场踏勘。

绿

科长

负责科室全面工作,依法纠正和查处损坏城市树木,擅自占用绿地等违法行为;依法办理砍伐树木、移植树木、临时占用绿地等审批手续;对城区各类交通事故及时发现处理,认真做好绿地赔偿工作;做好施工现场的勘察工作以及与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

完成局领导交给的各项任务坚持每晚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请示汇报

副科长

协助队长做好全面工作

科员

对所管辖区域每日巡查两遍,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解决问题,对解决不了的问题及时上报科长,杜绝一切损绿、毁绿的现象和行为。

认真完成领导交给的其他工作。

 

 

行政执法岗位职责

单位名称:

廊坊市市政设施管理处

岗位

职责

处长

1、负责市政处行政许可全面工作,是行政许可的第一责任人;

2、带领全处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全体队员依法履行职责。

3、督促职工认真执行上级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依法开展行政许可及管理工作。

副处长

1、协助处长抓好市政处两项行政审批工作,对行政许可负主要领导责任;

2、了解和掌握市政管理的工作动态,经常深入一线调查研究,提出市政管理工作的建议。

管理科

科长

1、负责行政许可具体工作,对行政许可负主要责任;

2、负责两项行政许可的资料初审工作和现场勘验工作。

副科长

1、负责行政许可咨询、受理工作;

2、负责收集、整理市政管理的工作动态并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

3、参与审批项目的现场勘验工作。

科员

负责行政许可各类台账登记和资料归档工作,行政许可咨询、受理工作,审批项目的现场勘验工作。

(本资料素材和资料部分来自网络,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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