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泉区供水管网改扩建工程招标文件5.10.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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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泉区供水管网改扩建工程招标文件5.10.doc

新乡市凤泉区供水管网改扩建工程

勘察、设计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GJGL-01-1218

招标人:

新乡市金盛水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国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

二〇一二年五月

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 3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3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

二、总则 8

1.概况 8

2.招标文件 9

3.投标文件 10

4.投标 12

5.开标 13

6.评标 13

7.合同授予 14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14

9.纪律和监督 14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16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21

第五章设计投标依据 32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33

第一章招标公告

新乡市凤泉区供水管网改扩建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新乡市凤泉区供水管网改扩建工程已由新发改城镇【2011】35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新乡市金盛水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

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北京国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主要对近期供水范围内供水管网进行改扩建,近期2015年供水范围:

主要分布在京广铁路以南、新中大道以西的区域以及宝山东路、宝山西路、团结路两侧。

本工程城区共新增配水管网36.02km,新增输水管道1km;

2.2建设地点:

河南省新乡市凤泉区(含产业集聚区);

2.3项目总投资:

4589.95万元

2.4建设规模:

50000吨/日

2.5招标范围:

本项目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过程中涉及到设计方的其他服务;

2.6勘察设计周期:

总周期30日历天;

2.7标段划分:

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企业独立法人资格,持有经年检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3.2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师(给排水专业)资格;

3.42009年5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企业具有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指:

供水管网改扩建工程或市政道路给水工程的勘察、设计),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4.1报名时间及地点:

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请于2012年5月7日-2012年5月11日,每天上午9:

00-11:

30,下午14:

30-17:

00(北京时间,下同),在新乡市金盛水务有限公司一楼办公室(新乡市凤泉区团结路165号)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企业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证件:

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项目负责人高级工程师证或注册公用设备师证、类似项目业绩的合同及中标通知书、新乡市检察机关或单位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开具日期须在本项目报名期间)以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相关资料。

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壹套,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留存。

4.3招标文件及参考资料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递交地点:

以招标文件为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新乡市金盛水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

张先生

联系方式:

0373-391200513569831433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国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郑州市农业路东16号省汇中心A座2701室

电话:

0371-63768337/63601355

联系人:

潘女士、石先生

2012年5月7日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

招标人

招标人:

新乡市金盛水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

张先生

联系方式:

0373-391200513569831433

2

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国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郑州市农业路16号省汇中心A座2701室

联系人:

潘女士、石先生

电话:

0371-63601355

传真:

0371-63768337

3

项目名称

新乡市凤泉区供水管网改扩建工程勘察、设计

4

建设地点

新乡市凤泉区

5

资金来源

自筹

6

招标范围

本项目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过程中涉及到设计方的其他服务

7

工期要求

30日历天

8

质量要求

符合现行设计规范、规程、规定等

9

投标人资格条件

详见招标公告

10

踏勘现场

自行踏勘。

踏勘地点:

本项目实施地点

11

投标预备会

12

招标人澄清或者修改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距投标截至时间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

13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提出异议的截止时间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的截止时间:

距投标截至时间10日前

14

招标人答复异议的时间

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15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招标人发出的书面答疑或补充文件和其他材料。

16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12年5月29日9时30分

17

投标有效期

60日历天

18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现金、转账或银行保函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

户名:

北京国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

开户行:

建设银行郑州经三路支行

账号:

41001523099052500840

联系人:

樊亚楠

电话:

0371-63601355

注:

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中转出

缴纳截止时间:

2012年5月24日17:

00分前

19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20

签字或盖章要求

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盖章”是指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签字”是指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亲笔签字。

21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壹份,副本肆份。

22

投标文件装订、密封

装订必须采用左侧胶订,不得采用活页或可拆卸的装订,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开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如副本与正本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23

封套上写明

项目名称

(招标人)的全称

在年月日时(即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封

24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郑州市昆仑乐居商务酒店二楼会议室(花园路与红旗路交叉口)

25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26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

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

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27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

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专家4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

从相关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28

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原国家计委【2002】1980号文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计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

29

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于开标前3天公布,投标人的投标总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为废标。

30

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31

招标人不负责向未中标单位进行费用补偿。

32

如果设计中标单位不具备勘察资质,则本项目勘察部分由设计中标单位分包给具有勘察资质的单位进行,并出具勘察报告,签订分包合同前须将分包单位情况报送招标人,待招标人同意后方可分包。

48

二、总则

1.概况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

1.1.2招标人: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招标代理机构: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招标项目名称: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本项目工程地点: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资金来源

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招标范围: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工期: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质量要求: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具有企业独立法人资格,持有经年检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1.4.2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1.4.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师(给排水专业)资格;

1.4.42009年5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企业具有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指:

供水管网改扩建工程或市政道路给水工程的勘察、设计),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1.4.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5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9.1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后自行踏勘本项目工程现场。

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投标预备会

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设计投标依据

(6)投标文件格式;

(7)附件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

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

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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