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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田镇中心小学教师绩效工资

沙田镇中心小学教师绩效工资

 

沙田镇中心小学

二○一三年四月十六日

 

沙田中心小学教师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2013年修改稿)

根据东莞市教育局东教人【2007】1号文件及东莞市财政局、东莞市教育局东财【2007】211号文件,东教人【2008】18号文件的精神要求,教师绩效工资由学校根据教师个人的工作岗位、工作数量和工作业绩等方面来评估发放,每学期发一次。

为客观、公正地评估教师工作,体现多劳多酬、优质优酬的分配原则,从而激发、调动广大教师教学工作的积极性,认真履行自己的岗位职责,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特制定此方案。

第一部分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教师绩效工资将根据教师工作量、工作表现及业绩来评估发放,分为岗位津贴、课时津贴、教态奖和教学质量奖四个部分,岗位津贴占绩效工资总额的25%,课时津贴占25%,教态奖占绩效工资总额的20%,教育教学质量奖占绩效工资总额的30%;教态奖以考核教师教学态度、工作表现为主;教育教学质量奖以考核教师的教育教学成绩为主。

第二部分教师教学工作的考评办法

一、考评小组组成:

1.初评小组:

由级长、科组长和教师代表组成。

2.复评小组:

由学校行政组成。

二、考评办法:

1.对教师教学工作每学期考核评估一次,学校根据考核结果发放教师绩效工资。

考核结果同时记入教师业务档案,作为今后晋升、聘用、评奖等的重要依据。

2.本方案对教师教育教学工作的评估考核采用二级量化考评办法,先由初评小组考核,然后由复评小组综合平衡考核。

3.本方案分A、B、C三类岗位考核。

A类岗位指有考试任务的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教师;B类岗位指的是图音体、科学、思想品德、信息技术、综合实践等科目教师;C类岗位指的是管理人员、教辅人员等。

三、教态奖考评内容与权重:

1.本办法从职责履行、出勤考勤、行为规范三方面,每个月由级组组织对教师的教学工作进行考评,期末计总分,然后由复评小组按40%评出一等奖,其余评为二等或三等奖,每个档次相差金额为300元,力求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2.本办法适用于A、B、C三类岗位人员。

(一)职责履行:

(40分)(每项扣分不封顶)

1.服从工作安排,认真完成学校交给的各项教育教学任务(10分)。

(不服从领导(含中层干部)或拒绝接受分配的任务,一次扣2分;与领导(含中层干部)顶撞造成不良影响者,一次扣10分。

分配的工作不按时、不认真完成,一次扣2分)。

2.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10分)。

(作业批改不及时、不认真,无教案上课,一次扣2分)。

3.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教学常规”上课(10分)。

(不按时上下课,迟到、拖堂超过2分钟,发现一次扣2分;图音体教师,信息技术教师不按要求到教室组织学生到室外、到功能室上课的,发现一次扣2分;监考迟到,早退,中途出场,看书报杂志,打电话、玩手机、发短信或做其他与监考无关的事等,发现一次扣2分;违反“教学常规”其他规定的,发现一次扣2分)。

4.按时上交各种计划总结,读书笔记,教育教学论文及各种材料等(10分)。

(缺交一次或一份,扣2分)

(二)出勤考勤:

(20分)(此项考核提到的天数,指的是工作日)

1.病假:

凭医院证明,病历单,一个月内累计五天内(含五天)不扣分,超过五天,第六天(含六天)开始每天扣1分。

一个学期内,病假超过一个月(22个工作日,含22个工作日),扣除当月全部绩工资。

女教师怀孕,请保胎假,在产假内扣除同等天数的假期,可不扣绩效工资。

2.事假:

请假三天以内一天扣1分;超过三天(不含三天),即第四天起,每天扣2分。

一个学期,累计事假超过一个月(即22个工作日),只按发放50%本学期的绩效工资;超过两个月的,扣除本学期(按6个月计)全部绩效工资。

3.不按要求坐班,工作期间未请假私自离开工作岗位,一节课扣2分。

旷工半天扣5分,按上班时间迟到,早退(超过15分钟以旷工论处)一次扣1分。

4.未请假不参加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含集体备课),一次扣1分。

5.凡是任课老师无故不参加校会,升旗仪式,不参加大课间活动,不参加早操,一次扣1分。

因病请假,怀孕,有奶孩等特殊情况,长时间不参加早锻的,必须写出个人申请,经学校批准后,不扣津贴。

注:

执行1,2两条时,函授学习(凭面授通知,学校批准的手续),公事外出等除外。

婚假、直系亲属丧假、产假按文件处理除外。

平时请短假,累计三次,按半天计。

(三)行为规范:

(40分)

1.严格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不违法乱纪,不做有损教师形象的事(20分)。

参与违法违纪活动,一次扣4分,情节严重者,上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开除教师队伍。

饮酒后进课堂上课,见一扣3分。

在校园内乱扔废纸,杂物,一次扣3分;校园内自行车,摩托车,汽车不按规定摆放,一次扣1分。

向家长索取钱物,搞有偿家教,一次扣5分。

未经学校同意组织给学生订学习资料,乱收费,一次扣5分。

学校提倡积极与家长沟通,对于学生的错误教师能处理的要自己处理;无重大事故或重要事情随便打电话向家长告状或叫家长到校,一次扣1分,与家长发生冲突,一次扣2分。

不能严守课堂规则,不用普通话讲课(英语课除用英语教学外)或板书潦草,不按时上下课或带茶杯,不关手机进课堂,随便离开课堂,不督促学生做眼保健操等,一次扣2分。

上班期间用电脑打游戏、看股票、或伏在办公桌上睡觉,一次扣2分。

办公桌上摆放无序或不干净,一次扣1分。

不按时或不认真做好值日工作,一次扣1分;不值日,一次扣2分。

出卷,阅卷,统计分数作弊者,一次扣5分。

2.教书育人,关爱每一个学生(10分)。

歧视,讽刺,挖苦学生,一次扣1分。

体罚学生(或变相体罚),不让学生进教室上课,一次扣3分;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年度考核不合格,新教师不得转正。

私自叫学生停课,一次扣2分。

私自调课而离开校园,一次扣2分。

给学生出惩罚性作业,一次扣2分。

3.团结同事,具有团队精神(10分)。

学校提倡教师间互相学习和交流。

拒绝他人听课,对他人无礼,一次扣2分。

与同事闹矛盾,不团结协作,扣2分。

四、教学质量奖考核办法:

(一)各年级教学质量奖奖金分配:

教学质量奖考核分年级分科考核,平均分、合格率各占50%,各年级各科独立核算。

期末考试或抽考、毕业考全级成绩达到镇平均水平,学校全额拨给该年级该科教师应得的教学质量奖金数,由级组根据以下考核办法及教师成绩考核分配;若达不到镇平均水平,平均分每低于1分、合格率每低于1个百分点,则扣除该年级该科教师教学质量奖金总数的10%拨给级组,奖给同级其他达标的科目的老师。

其余部分再由级组根据以下考核办法及教师成绩考核分配,若全级三个科目(一、二年级两个科目)均达不到镇平均水平,扣除部分则平均奖给其他达标的年级;剩下部分再由级组根据以下考核办法及教师成绩考核分配,另外,B类岗位教师的质量奖亦独立核算,不参与级组A类岗位教师考核发奖,但若B类岗位教师在考核中达不到要求,其余部分则平均奖给其他达标的科目(具体方案见后面说明),由其他年级科目根据教师成绩分配。

(二)各年级语文、数学、英语教师(A类岗位)教学质量考核办法:

1.A类岗位教师教学质量从平均分和合格率两方面考核,平均分达标记50分,每超过镇平均分1分(1、2年级0.5分)计3分;每低过镇平均分1分(1、2年级0.5分)扣3分。

合格率达标计50分,每超过镇平均成绩1个百点(1、2年级0.5个百分点)计3分。

每低过镇平均成绩1个百点(1、2年级0.5个百分点)扣3分。

最后按分值和积分计奖,即个人教学质量奖=全级全备课组教师应得质量奖奖金总额÷全级全备课组教师业绩考核得分×个人得分

或者是:

个人教学质量奖=(全级全科教师应得质量奖奖金总额+其他未达标科目的扣除部分)÷全级全科教师业绩考核得分×个人得分

2.注:

兼任A、B类岗位的教师,以A类岗位成绩为主,但B类岗位工作的教态评分必须达到B类岗位教师的二等业绩要求,达不到此要求者,其教学质量奖只能记90%,扣除的10%平均奖给同科组教师。

任教多个班级的A类岗位取这些班的平均值。

③凡是中途接班的,接班时,若该班成绩达不到全级平均成绩的,在计教学质量奖时均将该班与级组平均成绩的差额补上。

特殊学生的处理:

若某个班级存在因智力因素而直接影响教学成绩的特殊学生,经级长、全体行政核查,属实的,可作特殊情况处理。

(三)B类岗位业绩考核办法:

考虑到B类岗位教师的工作量和工作强度,以及B类岗位教师业绩考核的复杂性,故B类岗位教师的质量奖独立核算,但B类岗位教师在当学期所有参赛项目中获奖率必须在40%以上(镇级比赛一等奖获奖率须在30%以上,若按名次奖励的第二名以上),否则,每低于1个百分点扣除该类教师应得的教学质量奖金总数的10%平均奖给其他达标的年级科组;剩下部分再由科组根据以下考核办法及教师成绩考核分配。

B类岗位教师按以下方法考核:

1.B类岗位教师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直接定为一等(100分):

完成全部教学内容经检测达到规定要求,并能结合学科特点,渗透乡土文化教学内容并将整理成校本教材。

组建有学科兴趣小组,参加各种竞赛获镇一等奖(或第一名)以上或市三等(或第三名)奖以上。

教态评分得分率为95%以上。

2.B类岗位教师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直接定为二等(95分):

①组建有学科兴趣小组,但没有参赛机会者或获镇级二等奖以上者。

②教态评分得分率为90%以上。

3.B类岗位教师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定为三等(80分):

(1)未完成教学任务或只完成教学任务,未做校本研究的。

(2)没有组建兴趣小组的或组建兴趣小组,有机会参赛自动放弃的。

(3)教态评分得分率为80%以下。

4.其他:

若以上三个条件无法确定等次的,则由考评小组根据各个教师的工作表现及业绩确定奖金等次。

在同等条件下,工作表现好,有特殊贡献的老师,由考评小组酌情加10—30分。

(四)C类岗位教师由于不在教学一线,教学质量奖只按教学质量奖人均总数的80%根据其工作表现定等级发奖,每个档次相差金额为300元。

因工作能力或工作效果问题而被学校调离工作岗位或转岗,浮动津贴只按70%参与新岗位考核分配(男教师年龄超过55周岁、女教师年龄超过50周岁除外)。

五、科研成果奖、竞赛辅导奖及其他奖项:

为激励全体教师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教师参加教研活动成绩显著的,在教学工作评估中,按下列办法奖励,奖金由全体教师绩效工资中扣除:

1.教师教育教学论文获奖和发表奖励方案:

国家级

省级

市级

镇级

校级

备注

1000

700

500

200

100

凡同一篇论文获两个奖或在两个刊物发表的只按最高一级奖,不发重复奖

论文奖指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各种评奖;“发表”是指发行社发给稿费的发表文章,那些自给发行费或自包发行的不在此列。

800

600

400

150

80

700

500

300

100

50

发表

200

100

50

2.教师优质课评比奖励方案:

国家级

省级

市级

镇级

校级

备注

1500

1000

500

200

100

同一课例参加两次评比获奖的,只发最高一级奖,不发重复奖。

此项奖须是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各种评奖。

1200

800

400

150

80

1000

500

300

100

50

国家级

省级

市级

镇级

校级

备注

获奖

等级

800

500

300

200

100

同一课例参加两次评比获奖的,只发最高一级奖,不发重复奖。

此项奖须是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各种评奖。

600

400

250

150

80

500

300

200

100

50

3.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含教案、演讲、说课、练习设计等教学基本功赛)奖励方案:

4.学科竞赛辅导奖励方案:

国家级

省级

市级

镇级

备注

获奖

名次

2000

500

200

100

同一比赛参加两次评比获奖的,只发最高一级奖,不发重复奖。

此项奖须是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各种评奖。

1000

300

150

80

500

200

100

50

获奖

等次

800

300

100

50

500

200

80

30

300

100

50

20

5.教育教学科研课题立项与成果奖奖励方案:

国家级

省级

市级

备注

立项

1500

1000

800

同一个课题参加两次立项或评比获奖的,只发最高一级奖,不发重复奖。

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各种评奖。

3000

2000

1000

2500

1500

800

2000

1000

500

注:

(1)本方案从公布之日起实施,之前所有相关方案同时作废。

(2)以上奖励方案奖励范围指的是教育行政部门组织举办的活动。

(3)发表文章的刊物须是ISSN或ISBN号的刊物。

(4)辅导奖中发表文章的刊物须是ISSN或ISBN号的刊物;获奖的奖项必须是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举行的活动;若同一活动同时设个人单项奖和集体奖的,只计集体奖,不计单项奖,以免重复。

5.受表彰奖:

凡因工作表现好,成绩显著受表彰的,如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等,不分级别,一次性奖励100元,不再作其他奖励。

六、岗位津贴计算办法:

根据市教育局《东莞市中小学校教职工浮动津贴分配指导意见》(东教人〔2006〕10号)的规定“根据学校规模的大小,校长的岗位职务补贴一般每月600—1000元,班主任岗位职务补贴一般每月400—600元”,结合我校实际,我校各种岗位津贴为:

(一)校长职务津贴:

1.校长每月津贴1000元,副校长900元,其中50%为基本津贴,50%为浮动津贴。

浮动津贴发放与学校管理及管理效果挂钩。

2.校长、副校长浮动津贴考核办法:

(1)学校管理:

要求全学期教师、学生无违法犯罪现象,教师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学校无教育事故、安全事故发生,出现一次扣浮动部分的20%,扣完为止。

(2)教育教学管理:

要求学校参加市镇毕业考核、抽考、期末考,所有年级、科目的平均分、合格率必须达到镇公办学校的平均水平。

凡出现达不到镇公办学校的平均水平的,一个指标扣浮动部分的10%,扣完为止。

(3)分管的级组、科组按学校的目标管理办法考核,达到一等奖以上,凡达不到要求,降一个档次扣10%。

(二)部门主任职务津贴:

1.主任职务津贴每月700元,副主任每月600元,其中50%为基本津贴,50%为浮动津贴。

2.主任、副主任浮动津贴考核办法:

(1)管理水平:

要求所主管的部门,按学校要求按时完成各项教育教学任务。

凡所管部门出现教育教学事故,或没有完成学校安排的工作任务,一次扣浮动部分10%,扣完为止。

(2)工作要求:

分管的年级、科组,按学校级组、科组目标管理办法考核,在一等奖以上,按规定达不到要求,每下降一个等次扣浮动部分的10%,扣完为止。

(三)级长、科组长(含科研组长)职务津贴每月500元,其中50%作为基本津贴,50%按学校制定的目标管理办法考核。

(四)班主任职务津贴每月400元,其中50%作为基本津贴,50%按学校文明班评比办法考核。

(五)备课组长职务津贴:

每月250元,按按学校制定的目标管理办法考核。

(六)科任教师岗位津贴:

每月100元。

(七)已发有职务津贴的教师不再发科任教师岗位津贴,但同一个人身兼多个职务的,可同时享受相应的职务津贴。

七、课时补贴计算办法:

(一)教师工作量计算办法:

按照国家教委颁发的《关于实行每周40小时工作制后调整全日中小学课程(教学)计划的意见》的规定,每人每周工作量为40工时。

我校现有教学班39个,学生1816人,按照市人事局核定编制的规定,我校目前的专任教师编制为1816÷19=96人,每班应配教师2.5人,每班每周30课时,全校共39个教学班,共1170课时,按核定编制人均上课12.2课时。

但由于各学科在备课、上课、作业批改、课后辅导的工作量不同,因此,人均上课12.2课时,不等于每个人的工作量均为12.2节课。

根据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教学计划和小学实际情况,参照东莞市教育局《关于试行〈东莞市普通中小学教师基本工作量的计算办法〉的通知》(东教研字[1995]1号),中学语文、数学、英语教师周工作量为10—11节,体育、音乐、美术教师周工作量为14—15节,即语文、数学、英语教师周工作量与体育、音乐、美术等教师周工作量之比为1∶1.4,即语文、数学、英语教师一节课的工作量相当于体育、音乐、美术等教师的1.4节,据此标准,结合小学课时计划及年段特点,特制定我校的课时标准系数:

(1)体育、音乐、美术、书法、综合实践、思想品德、科学、信息技术等学科的系数为1.0。

(2)语文:

1—2年级系数为1.4,3—6年级系数为1.3

(3)数学:

1—2年级系数为1.4,3—6年级系数为1.3

(4)英语:

一、二年级系数为1.0;3—6年级系数为1.3。

(二)教师工作课时津贴计算办法:

教师课时津贴=全校课时津贴总数÷全校教师工作总量×教师任教科目总数节数×该科目系数

(三)其他

(1)跨教案教师工作量计算办法:

同一个教师同时上两个年级或两个科目,考虑到工作量增加,每跨一个教案每周增加1.5课时。

(2)男教师55周岁以上,女教师50周岁以上每周照顾1.5课时。

(3)学校行政人员周工作量考核办法:

按市教育局《关于试行〈东莞普通中小学教师基本工作量的计算办法〉的通知》规定,副校长要求兼职3节,正主任4节,副主任5节,超过部分则计超课时补贴。

(4)教辅人员工作量计算办法:

公办教师编制的教师,若不在教学第一线,不兼课,只能按全校教师平均工作量的80%给课时补贴。

(5)校长不兼职,课时补贴按全校教师的平均数补给。

八、出勤奖:

出勤奖为每月50元,全学期无迟到、早退、旷课、请假等现象为全勤,奖励300元,一学期内,如有迟到、早退、旷课、请假等现象,则按下列办法处理:

1.病假:

凭医院证明,病历单,一个月内累计五天内(含五天)不扣钱,超过五天,第六天(含六天)开始每天扣10元。

2.事假:

一学期内请假一天扣10元;超过三天(不含三天),每天扣20元。

3.不按要求坐班,工作期间未请假私自离开教学区,一节课扣20元。

旷工半天扣50元,按上班时间迟到,早退(超过15分钟以旷工论处)一次扣10元。

4.未请假不参加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含集体备课),一次扣10元。

5.凡是任课老师无故不参加校会,升旗仪式,不参加大课间操,不参加早操,一次扣10元。

有病,怀孕,有奶孩等特殊情况,长时间不参加早操的,必须写出个人申请,经学校批准后,不扣津贴。

注:

函授学习(凭面授通知,学校批准的手续),公事外出等除外。

婚假、直系亲属丧假、产假按文件处理除外。

平时请短假,累计三次,按半天计。

6.一学期内,累计事假超过一个月(即22个工作日),扣发50%的教态奖,不发全勤奖;事假超过两个月(即44个工作日),扣发80%的教态奖,不发全勤奖;事假超过三个月(即66个工作日),扣发所有的绩效工资;全学期不上班,除扣发所有的绩效工资外,根据相关文件扣发固定工资。

7.一学期内,累计病假超过2个月(即44个工作日),只发50%的绩效工资。

8.以上各项扣除的工资用于代课教师的带课津贴。

九、其他:

1.学校行政兼课的按其所任科目绩效评定,不兼课的则按C类岗位人员考核办法考核;校长教学质量奖与全校教师工作绩效挂钩,若全校教师有80%达标的,校长则取达标教师前20名的平均数,若全校教师有20%不达标,校长则取不达标教师后20名的平均数。

2.一学期中,凡是出现重大教育教学事故,或者违法乱纪造成恶劣影响者,学校将视其情节轻重上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给予纪律处分外,还要给予扣发绩效工资总数的10%,30%,50%,100%等不同等次的经济处罚。

3.后勤人员不参与该方案考核。

4.此考核结果将记入教师个人业务档案,作为今后评职、晋升、聘用的主要参考依据。

5.此方案经学校“教代会”通过后实施,实施后原所制定的各种奖励方案取消。

6.合同制教师独立核算,参照此方案执行;若担任行政、中层干部、班主任的,其职务津贴由公办教师绩效工资部分,合同制教师绩效工资部分各出50%。

7.此方案如有争议,解释权在校务委员会。

沙田镇中心小学

二0一三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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