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贷款业务操作流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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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贷款业务操作流程
Documentserialnumber【KK89K-LLS98YT-SS8CB-SSUT-SST108】
个人贷款业务操作流程
信贷投资部经理附件一
内部资料严禁外传
广州市金达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贷款业务操作辅导
2014年3月
第一部分贷款受理、调查与申报
1客户选择与贷款受理
2收集、审核贷款申请资料及信息
3贷款调查
4贷款申报
5申报途径
文档模板
1-1借款申请书
1-2婚姻状况声明
1-3职业和收入证明
1-4承诺书
第二部分授信审查、分析与审批
1贷款业务审批流程
2信贷专职负责人审查审批
3信贷投资管理部经理审批
4总经理审批
第三部分放款操作
1签订合同
2办理抵押登记、质押止付、公证、保险等手续
3放款申请
4放款审核
5放款复核
6贷款发放
7档案交接保管
8抵(质)押品管理
文档模板
3-1双人经办合同签署和抵质押登记手续确认书
3-2抵(质)押品交接登记簿
3-3抵(质)押品凭证入库通知书
3-4放款台账
3-5贷款档案交接清单
3-6抵(质)押品凭证出库审批通知书
第四部分贷后管理与监控
1贷款回收
2提前还款和合同变更
3贷后检查
4逾期贷款催收管理
5五级分类
文档模板
4-1提前还款/变更申请书
4-2补充协议
4-3贷款提前还款/变更通知书
4-4贷款到期提示通知单
4-5违约贷款提示通知单
4-6贷款逾期/欠息催收通知书
第五部分风险预警
1风险预警内容
2风险预警流程
3解除预警
文档模板
5-1预警工作列表
5-2风险预警认定表
5-3预警客户名单
5-4预警解除申请表
第六部分划转资产管理
1贷款正移交
2贷款逆移交
3诉讼(仲裁)审批流程
4以资抵债流程
5抵债资产处置流程
6呆账核销流程
文档模板
6-1贷款正移交申请审批表
6-2贷款移交资料清单
6-3贷款逆移交申请审批表
6-4提起民事诉讼(仲裁)申请审批表
6-5关于××办理以资抵债的调查报告
6-6以资抵债申请审批书
6-7以资抵债入账通知书
6-8抵债资产价值变动通知书
6-9抵债资产处置申请审批书
6-10抵债资产处置账务处理通知书
6-11呆账核销申报审批表
6-12呆账核销情况表
6-13关于申请核销***呆账的调查报告
金达公司贷款业务操作辅导
第一部分贷款受理、调查与申报
1.客户选择与贷款受理
我公司客户经理(以下称客户经理)通过与客户访谈,了解客户基本情况,确认客户需求,并告知客户我公司信贷业务的准入政策及条件,对借款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对申请人提出的贷款业务需求从合法、合规、合理性的角度进行初步判断,确定是否受理该笔贷款业务。
申请人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予受理:
(1)未满18周岁的;
(2)所申请的贷款业务不符合我公司贷款业务范围的;
(3)保证人未满18周岁的(应要求借款申请人变更保证人,符合我公司要求后再予以受理);
(5)我公司规定不予受理的其他情况。
2.收集、审核贷款申请资料及信息
客户经理受理申请人的借款申请后,应按照我公司贷款调查的有关要求,指导借款申请人如实、完整填写《借款申请书》(附表1-1),收集、审核贷款申请资料及信息,对有关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认真审核。
申请人资料、信息的收集及审核
(1)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居民身份证、军人证、警官证、护照、港澳台通行证或其他有效居留证明,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证件在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需双面复印。
(2)借款申请人及配偶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户口簿复印留存首页、户主页和本人信息页,若不能提供客户经理应书面说明。
(3)婚姻状况证明、婚姻状况声明(附表1-2)等,包括结婚证、离婚证、未婚证明等。
结婚证、离婚证须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未婚证明、婚姻状况声明等留存原件。
(1)所在工作单位出具的《职业和收入证明》(附表1-3)、工作证、工资单及代发工资的存折、完税凭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收入证明须留存原件,其他资料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2)个人或家庭金融资产证明、房屋所有权、汽车所有权证明、租金收入证明、股权证明资料等。
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若不能提供,客户经理应书面说明原因。
(3)自雇人士申请贷款的,还应提供有关资产证明、银行对账单、税单等收入来源的证明材料以及所在企业营业执照、章程或验资报告、财务报表、业务经营情况的资料等。
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审核《借款申请书》。
申请人及担保人应按照格式文本要求如实、完整填写其自然情况、工作单位、居住地址、收入情况、家庭财务状况、申请业务品种、金额、期限、贷款用途、还款来源及贷款担保情况等,并由借款申请人、担保人及其配偶签字确认。
收集并审核贷款担保资料:
(1)保证人及配偶居民身份证、军人证、警官证、护照或其他有效居留证明,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证件在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需双面复印。
(2)保证人婚姻状况证明、婚姻状况声明等,包括结婚证、离婚证、未婚证明等。
结婚证、离婚证须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未婚证明、婚姻状况声明等留存原件。
(3)保证人及配偶同意提供担保的承诺书(《个人借款申请书》已签署的,不需单独提供)。
(4)保证人及配偶所在工作单位出具的《职业和收入证明》、工作证、工资单及代发工资的存折、完税凭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收入证明须留存原件,其他资料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5)个人或家庭金融资产证明、房屋所有权、汽车所有权、租金收入证明、股权证明资料等。
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若不能提供,客户经理应书面说明原因。
(6)自雇人士作为保证人的,还应提供有关资产证明、银行对账单、税单等收入来源的证明材料以及所在企业营业执照、章程或验资报告、财务报表、业务经营情况的资料等。
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1)收集并审核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营业执照已通过年检并在有效期内,已加盖年检戳记。
审核原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收集并审核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在有效期限内,已通过年检,并加盖年检戳记。
审核原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收集并审核税务登记证书。
税务登记证书通过年检,并加盖年检戳记,在有效期限内。
审核原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对于确实不需要进行税务年检的,应收集税务机关就此问题的证明材料。
(4)收集并审核贷款卡卡号及其密码。
审核贷款卡年检情况并打印贷款卡信息。
(5)收集并审核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及其修改文件须连续、齐全,股东签字或盖章齐全,必要时与公司注册地工商局核对公司章程有效性。
审核原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6)收集并审核验资报告或资本来源证明。
审核原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7)收集并审核保证人最近三个年度的财务报表及最近一期的会计报表。
成立时间不满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年度财务报表及最近一期的会计报表。
审核原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8)收集并审核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董事会或有权机构成员名单和签字样本。
审核原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涉及授权委托的,审核并留存授权委托书原件,审核受权人身份证件,留存复印件。
(9)保证人有权决策机构同意提供保证担保的有效文件等,如股东会、董事会决议等,留存原件。
(1)核验抵押物权属证书原件,收妥复印件。
(2)以第三人或共有财产作抵押的,审核并收妥财产所有人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承诺书等。
a.抵押人为自然人的,收集并审核抵押人及配偶有效身份证明、婚姻状况证明等,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收集并审核抵押人及配偶或共有人同意提供担保的承诺书(《个人借款申请书》已签署的,不需单独提供),留存原件。
b.抵押人为法人的,收集并审核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书、贷款卡、公司章程、验资报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股东会或董事会成员签字样本等,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抵押人有权决策机构同意提供担保的有效文件等,如股东会、董事会决议等,留存原件。
涉及授权委托的,审核并留存授权委托书原件,审核受权人身份证件,留存复印件。
(3)抵押物已出租的,由借款人、出租人、承租人出具在我公司主张抵押权时不影响我行权利实现的书面文件(附表1-4)。
(4)收妥抵押物评估报告(或预评估报告),评估报告应为我行认可的评估机构出具,并在有效期内。
评估报告有效期为1年。
(1)核验质押物原件,收妥复印件;以卡内存款质押的,核实卡内存款并打印账户明细。
(2)以第三人或共有财产质押的,审核并收妥权利人或共有人同意质押的承诺书原件等:
a.出质人为自然人的,收集并审核出质人及配偶有效身份证明、婚姻状况证明、出质人及配偶同意提供担保的承诺书(《个人借款申请书》已签署的,不需单独提供)。
b.出质人为法人的,收集并审核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书、贷款卡、公司章程、验资报告、法定代表人或受权人身份证件、股东会或董事会成员签字样本等,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出质人有权决策机构同意提供担保的有效文件等,如股东会、董事会决议等,留存原件。
涉及授权委托的,审核并留存授权委托书原件,审核受权人身份证件,留存复印件。
(3)以外币质押的,审核外币来源的合法性,收妥符合外汇管理规定的证明材料等。
(1)保证人及配偶居民身份证、军人证、警官证、护照或其他有效居留证明,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证件在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需双面复印。
(2)保证人婚姻状况证明、婚姻状况声明等,包括结婚证、离婚证、未婚证明等。
结婚证、离婚证须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未婚证明、婚姻状况声明等留存原件。
(3)保证人及配偶同意提供担保的承诺书。
(1)收集并审核营业执照(副本)。
营业执照已通过年检并在有效期内,已加盖年检戳记。
审核原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收集并审核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在有效期限内,已通过年检,并加盖年检戳记。
审核原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收集并审核税务登记证书。
税务登记证书通过年检,并加盖年检戳记,在有效期限内。
审核原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收集并审核公司章程。
审核原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收集并审核验资报告或资本来源证明。
审核原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6)收集并审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
审核原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7)保证人有权决策机构同意提供担保的有效文件等,如股东会、董事会决议等,留存原件。
收集及审核贷款用途证明:
收集并审核借款申请人合法有效的贷款用途证明资料。
(1)除房屋贷款外,其他消费贷款需提供能证明贷款用途的材料,如装修合同、旅游合同、消费合同、购车发票、购物发票、医疗费收据、学杂费证明等。
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2)经营性贷款需提供能证明贷款用于生产经营的相关资料,如商品交易合同、购销合同、运输合同或协议、支付凭证、运费发票、税务发票、加工承揽合同、与上下游客户结算往来凭证等有效证明文件。
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收集及审核各业务品种要求的其他申请材料。
(1)首付款发票、收据或拟付首付款存款证明。
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2)与开发商签订的经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销售备案的购房协议或购房合同原件。
(3)担保人出具的同意提供阶段性担保的协议、合同或承诺等。
.2二手房屋按揭贷款和房屋转按揭贷款
(1)首付款发票或收据、拟付首付款存款证明。
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2)与售房人签订的存量房交易合同或协议原件。
(3)由我公司认可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原件。
(4)担保人出具的同意提供阶段性担保的协议、合同或承诺等原件。
(5)售房人及共有人有效身份证件。
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6)售房人及共有人婚姻状况证明文件。
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7)交易房屋房地产权证书。
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8)交易房屋出租情况证明文件原件。
(9)交易房屋共有人同意出售的声明原件。
(10)原借款合同复印件,不少于6个月的还款对账单(仅适用于房屋转按揭贷款)。
.3个人房屋担保贷款
根据所购房产的性质,申请材料分别按照一手房屋按揭贷款和二手房屋按揭贷款的要求提供。
能证明贷款用途的材料,如装修合同、消费合同、旅游合同、医疗费收据或发票、购车发票、医疗费收据、学杂费证明等有效凭证。
(1)借款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合法身份证件或其他有效居留身份证件,就读境外学校的须出示受教育人的护照或通行证。
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2)借款人或其家庭成员经济收入证明。
(3)借款人为入学新生的,提供就读学校的录取通知书或接收函;借款人已在校的,提供学生证或其他学籍证明。
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4)借款人就读学校开出的学生学习期内所需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总额的有关材料。
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除提供借款人基本资料外,还须审核并收妥贷款用于生产经营的企业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营业执照已通过年检并在有效期内,已加盖年检戳记。
审核原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在有效期限内,已通过年检,并加盖年检戳记。
审核原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书。
税务登记证书通过年检,并加盖年检戳记,在有效期限内。
审核原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对于确实不需要进行税务年检的,应收集税务机关就此问题的证明材料。
(4)贷款卡卡号及其密码。
审核贷款卡年检情况并打印贷款卡信息。
(5)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及其修改文件须连续、齐全,股东签字或盖章齐全,必要时与公司注册地工商局核对公司章程有效性。
审核原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6)验资报告或资本来源证明。
审核原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7)最近两个年度的财务报表及最近一期的会计报表。
审核原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8)相关行业资格证书。
属于特殊行业的,还须提供有关行业管理部门颁发的经营资格证明。
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9)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10)销售凭证、发票、银行对账单等反映其生产经营状况的资料。
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11)企业有权决策机构出具的同意以企业经营收入作为还款来源的决议或承诺。
留存原件。
(12)最近两期的工商管理费、税款交纳记录证明。
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13)企业经营办公地址、场所的产权证明或租赁证明等。
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14)贷款用途证明材料,如购销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与上下游客户结算往来凭证等。
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除提供借款人基础资料外,还须审核并收妥个体工商户的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1)营业执照(副本)。
营业执照已通过年检并在有效期内,已加盖年检戳记。
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书。
税务登记证书通过年检,并加盖年检戳记,在有效期限内。
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若不能提供,客户经理应书面说明原因。
(3)相关行业资格证书。
属于特殊行业的,还须提供有关行业管理部门颁发的经营资格证明。
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4)反映个体经营收入情况的资料,如银行对账单、商品购销记录等。
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5)最近两期工商管理费、税款交纳证明。
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6)贷款用途证明材料,如购销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与上下游客户结算往来凭证等。
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1)借款人与汽车经销商签订的购车合同或协议。
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2)首付款发票(收据)。
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1)委托人资格证明文件:
a.委托人为法人的,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公司章程、验资报告、近三年年度及近期的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各年度及近期财务报表)、贷款卡、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等。
b.委托人为自然人的,提供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和其他相关证件。
(2)委托人委托资金来源合法、正当的声明(或证明)。
声明书中应明确,委托人因声明的内容不真实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和责任自负,并承担因此给我行造成的一切损失。
声明书应按规定进行公证。
(3)委托人委托资金共有人同意在我行办理个人委托贷款业务的证明文件,并按规定进行公证。
(1)借款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婚姻情况等证明文件。
(2)借款人关于贷款用途的声明,声明书中应明确借款人严格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贷款用途合理使用资金。
不得使用贷款资金从事非法活动,不得本公司对借款人的限制条款使用贷款资金。
因借款人不履行声明条款,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借款人自负,并承担因此给委托人和我行造成的一切损失。
(3)书面借款申请,借款用途、借款人本人及家庭资产和经济状况的权属证明和清单以及收入证明、还款资金来源证明、还款计划进度和方式的证明材料等。
(4)办理的个人委托贷款为担保贷款的,还应提供相应的担保资料,具体包括:
担保人的资格证明文件、财务或经济状况资料、担保承诺文件、抵(质)押物清单及权属证明等。
(5)委托人和我公司要求的其他资料。
我公司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
上述资料不能留存原件、提供复印件的,客户经理须双人将复印件与原件核实,并在复印件上签署“经核对与原件一致”字样及核对日期并签字确认。
对于全额质押的特别贷款业务,可以适当简化报审材料。
包括但不限于:
(1)借款人及配偶身份、婚姻状况证明资料。
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2)贷款担保证明资料。
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3)权利人及共有人同意质押的承诺书原件(《个人借款申请书》已签署的,不需单独提供)。
(4)贷款用途证明或声明等。
3.贷款调查
客户经理应双人开展贷款调查工作,对申请人、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等进行调查,必要时应进行实地调查。
严禁将有关调查工作全部委托给开发商、经销商、担保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
两名经办客户经理均对贷款申请资料和客户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全责。
客户经理贷款调查要点包括但不限于:
借款申请人调查要点:
(1)基本情况调查。
对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的身份、婚姻状况、居住地址、任职单位、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作调查核实。
(2)借款申请人及其家庭资产、负债情况调查。
对借款申请人及其家庭资产、负债情况进行调查。
对于大额贷款、保证贷款或用于经营用途的贷款,应通过与借款申请人面谈及观察居住条件等方式进一步调查分析其是否具备偿还能力。
(3)借款申请人职业和收入情况调查。
对借款申请人从事的职业、单位变动、任职情况、学历、是否有养老、医疗、失业保险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
调查、核实借款申请人和保证人职业和收入情况,在《职业和收入证明》中如实记录调查结果。
自雇人士还应调查其银行对账单、财务报表、税单证明等,对其提供的财务报表进行分析,了解其经营情况和真实财务状况,全面分析其偿债能力、实际收入状况等。
(5)借款人还款能力测算。
对于房屋按揭贷款的借款申请人,其房屋贷款的月房产支出与月均收入比应控制在50%(含)以下,月所有债务支出与收入比应控制在55%(含)以下;
房产支出与收入比的计算公式为:
(本次贷款的月还款额+月物业管理费)/月均收入;
所有债务与收入比的计算公式为:
(本次贷款的月还款额+月物业管理费+其他债务月均偿付额)/月均收入。
上述计算公式中提到的收入是指借款申请人自身的可支配收入,即单一申请为申请人本人可支配收入,共同申请为主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的可支配收入。
但对于单一申请的贷款,如将申请人配偶的收入计算在内,则应该先予以调查核实,同时对将配偶收入计算在内的贷款也应相应把配偶的债务一并计入。
(6)外国人、无国籍人以及港、澳、台居民申请贷款的,须满足以下条件:
a.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住满一年并有固定居所和职业,提供我国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其具有合法居留身份的证明文件,并符合当地监管部门相关要求;
b.所提供的材料及所签署的相关文件均应在国内办理公证手续,其亲属在境外签署的相关文件应当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或经过我国驻当地大使馆或领事馆认证,涉及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按照《中国委托公证人(香港)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c.须在境内指定联系人,并办理公证手续;
d.签署借款合同须办理强制执行公证手续。
(7)调查我公司规定的其他条件。
自然人保证人调查要点:
(1)是否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境内公民;
(2)是否在经办行所在的城市有自有固定住所或有效居住证明;
(3)是否有合法收入来源和充足的代偿能力;
(4)是否符合不得以配偶作为保证人申请贷款的规定;
(5)我公司规定的其他条件。
法人保证人调查要点:
(1)作为保证人的企业法人是否依法办理核准登记和年检手续;营业执照是否在有效期内,注册地是否属于本行服务区域。
(2)其他相关证书如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贷款卡等是否在有效期内,年检是否合格。
(3)分析企业年度财务报表和即期财务报表。
(4)法定代表人是否与营业执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相符;涉及授权委托的,授权委托书授权事项是否明确且在有效期内,授权委托书的授权人、受权人姓名、身份证号与身份证记载是否一致,签字与签字样本是否一致。
(5)对照公司章程,确定企业法人的有权决策机构;对外担保有权决策机构(如股东会、董事会)的决议程序和内容是否与公司章程相符,参与表决人员签字与签字样本是否一致,决议内容是否与担保内容相符。
质押担保调查要点:
(1)本公司开具的质押物凭证,签章是否真实有效;其他金融机构开具的质押物凭证,机构是否在我行公司认可名单中,是否与我公司签有相关合作协议,是否取得该机构签发的质押查询及止付通知书。
(2)质押物权属是否明晰,出质手续是否合法。
所有权有争议、已作担保、挂失、失效或被依法止付的,不得作为质押品。
(3)以外币或外汇作质押的,调查是否为借款人本人所有,是否符合有关外汇管理规定。
(4)以第三人或共有财产出质的,还须调查借款人与第三方关系以及真实出质意愿,并认真审查质押物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防止发生权利瑕疵的情形。
a.出质人为自然人的,是否提供了出质人及配偶有效身份证明、婚姻状况证明、出质人及配偶同意质押担保的承诺书(《个人借款申请书》已签署的,不需单独提供);
b.出质人为企业法人的,调查出质人是否依法办理核准登记和年检手续;是否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有健全的管理机构和财务制度;对外担保有权决策机构(如股东会、董事会)出具的同意质押的决议程序和内容是否符合公司章程规定。
(5)存款质押贷款是否符合质押率的要求,存款金额是否能够覆盖贷款本息。
(6)存款质押贷款的到期日是否未超过质押存款的到期日。
抵押担保调查要点:
(1)对抵押物进行实地调查,验证其产权,对抵押物流动性和价值稳定性进行判断,并以此作为确定贷款成数、期限的重要依据。
(2)以第三人或共有财产抵押的,调查借款人与第三方关系以及真实担保意愿。
a.抵押人为自然人的,是否提供了抵押人及配偶有效身份证明、婚姻状况证明、抵押人及配偶同意抵押担保的承诺书(《个人借款申请书》已签署的,不需单独提供);
b.抵押人为企业法人的,调查抵押人是否依法办理核准登记和年检手续;是否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有健全的管理机构和财务制度;对外担保有权决策机构(如股东会、董事会)出具的同意抵押的决议程序和内容是否符合公司章程规定。
贷款用途调查要点:
(1)调查借款申请人提供的消费性贷款用途证明材料,如装修合同、旅游合同、消费合同、购车发票、医疗费收据、学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