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填空题名词解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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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填空题名词解释

名词解释

 知识产权:

是人们基于自己的智力活动创造的成果和经营管理活动中的经验、知识而依法享有的权利。

 知识产权法:

是调整因创造、使用智力成果而产生的,以及在确认、保护和行使智力成果所有人的知识产权的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知识产权法的渊源:

指的是知识产权法律规范的各种具体表现 形式。

 

知识产权制度:

是国际上通行的各个国家普遍采用的确认、保护和利用知识产权和管理制度。

 

知识产权的专有性:

是指知识产权所有人对其知识产权具有独 占性。

 

知识产权的地域性:

是指知识产权只在授予人权利的国家或者 或者确认其权利的国家产生,并且只能在该国范围内发生效力受法律保护,而其他国家则对其没有必须给予法律保护的义务。

 

知识产权的时间性:

是指知识产权只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受到 法律保护,一旦超过了法律规定的有效期限,这一权利就自行消灭,或者说该知识产权就依法丧失。

 

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是指为了竞争或个人目的,通过不正当  方法获取、披露或使用权利人商业秘密的行为。

 

作品合理使用:

是指使用有依照法律规定,不经著作权人同意而无偿使用其作品的行为。

 

修改权:

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保护作品完整权:

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专利申请的复审:

是指专利申请人不服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驳 回其专利申请的决定依法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请求,由专利复审委员会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的法律程序。

 

专利权的地域性:

是指依照一国的专利法所取得的专利,只能 在该国地域范围内有效,超出该国地域范围则不发生法律效力。

 

专利署名权:

是指发明人或设计人有在专利文件中写明自己是发明人或设计人的权利。

 

商标的销售侵权:

是指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行为。

  

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

是指使用人依照法律规定,可以不工著   作权人同意,但须向其支付报酬而使用著作权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地理标志:

也称原产地名称:

是指标示某商品来源于某地区, 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主要由该地区的自然 因素或者人因素所决定的标志。

 

反不正当竞争:

是指竞争者为维护其竞争利益所享有的禁止他  人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权利,主要体现为停止侵害请求权和赔偿损失请求权。

 

不正当竞争:

是指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 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

 

专利申请的优先权原则:

优先权是指申请人就其发明创造自第 一次提出专利申请后,在法定的时间内就同一发明创造再次提出申请的,以其第一次申请的日期作为申请日。

已在先申请日作为在后申请的时间,将申请日提前,给予申请人时间上优先。

 组合商标:

是指由文字、图形、颜色等要素相结合所构成的商  标。

 

著作权的集体管理:

是指通过著作权人的集体组织授权使用者 使用作品而获得报酬的管理行为。

 

邻接权:

又称作品传播者权,是指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即作 品传播者依法享有的权利。

是指与著作权相关、相近似的权利, 是指作品传播者的权利。

 

产品发明:

是指通过人的智力劳动,经过人工制造的各种新制 品。

例如对仪器、装置、用具或组合物等作出的发明。

 

混合取得商标权原则:

是指在确定商标权的成立时,兼顾使用 与注册两种事实,商标权既可因注册而产生,也可因使用而成 立。

 

专利制度:

是依照专利法的规定,通过授予发明创造专利权来 保护专利权人的独占使用权,并以此换取专利权人将发明创造 的内容公之于众,以促进发明创造的推广使用,推动科学技术 进步和经济发展的一种法律制度。

 

商标权的地域性:

是指按照一个国家或地区商标法所产生的商 标权,只在该注册国或注册地范围内受法律保护,在其他国家 或地区则不发生法律效力。

 

商标权的继受取得:

也称为商标权的传来取得,是指以他人既 存的商标权及他人意志为基础而取得商标权。

 

商标注册:

是指商标的使用人为了取得商标专用权,将其使用 或准备使用的商标,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向商标主管 机关提出注册申请,经商标主管机关审核,予以注册的制度。

 非职务发明创造:

这是发明人或设计人不是履行本职工作或委 派的任务,也未借助工作单位的任何资助所作出的发明创造。

 职务发明创造:

指发明人或设计人在完成发明创造的过程中, 是在履行其本职工作,或是在完成工作单位特别委任的任务。

 职务作品:

是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 作品。

 

商业秘密:

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 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商标自愿注册原则:

是指法律允许商标使用人可以根据自己的 需要和意愿决定是否将商标申请注册。

 

专用产品使用权:

是指专利权人使用属于专利保护范围的产品, 依据该专利产品的技术性能,使该产品得到应用。

 

注册商标转让权:

是指商标注册人所享有的将其注册商标所有 权转让给他人的权利。

 

逐一国家注册:

是指申请人通过代理人、经销商或其他方式, 到国外一个国家、一个国家、一个地区、一个地区地逐一办理商标注册。

专利权人的权利:

是指专利权人对其发明创造依法享有的权利, 是其在一定时间、一定范围内对获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所享有的专有权。

 

职务作品:

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伤 口是职务作品。

 

专利权的期限:

即专利权的保护期或称为专利权的有效期。

 驰名商标:

是指在中国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 商标。

 

著作权:

也称版权,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作者对其作 品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

 

修改权:

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商标侵权行为:

是指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知识产权:

是人们基于自己的智力活动创造的成果和经营管理 活动中的经验、知识而依法享有的权利。

 

说明书摘要:

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所公开内容 的摘要,即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和所属技术领域,并清楚地反映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解决该问题的技术方案的要点以及主要用途。

 

汇编权:

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 新作品的权利。

 

注册原则:

即因注册取得商标权原则,是指商标权因注册事实 而成立,只有注册商标才能取得商标权。

 

间接侵权:

就是故意采取规避法律的形式,实施的行为部分涉 及专利技术或专利方法,或怂恿、唆使他人实施专利侵权行为。

 放弃专利权的权利:

放弃专利权是专利权人对专利行使的一种 处分权,专利权人可以通过书面申请或不缴纳专利费的方式放 弃其专利权。

 

保护作品完整权:

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标识侵权:

是指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或者销售伪造、 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识的行为。

 

表演者:

指演员、演出单位或者其他表演文学、艺术作品的人。

 表演者权:

是表演者基于对作品的表演而依法享有的权利。

 产品发明:

是指通过人的智力劳动,经过人工制造的各种新制 品。

例如对仪器、装置、用具或组合物等作出的发明。

 驰名商标:

是指在中国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

 

出版者权:

指图书出版者和报刊出版者对其出版物的版式设计所享有的专用有使用权。

 从属发明创造:

是指发明人工设计人完成的发明创造得到了工作单位的帮助,或者主要是利用了单位的物质条件。

 

从属专利:

是指两项专利之间存在实施时的依赖关系,前一项专利的实施需要使用后一项专利,或者相反。

 地理标志权:

是指原产地内符合规定条件的商品生产者对地理标志所拥有的权利。

 

发明:

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法定许可使用:

是指使用人依照法律规定,可以不工著作权人同意,但须向其支付报酬而使用著作权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反向假冒侵权:

是指未经商标注册人的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行为。

 放弃专利权的权利:

放弃专利权是专利权人对专利行使的一种处分权,专利权人可以通过书面申请或不缴纳专利费的方式放弃其专利权。

 

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罪:

是指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的标识,情节严重的行为。

 非职务发明创造:

是指发明人或设计人不是履行本职工作或委派的任务,也未借助工作单位的任何资助所作出的发明创造。

 非自然人作者:

即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主持,代表法人或非法人单位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非法单位视为作者。

 

服务商标:

是指提供服务的经营者在其服务项目上所使用的,用于区别于其它服务者所提供的服务项目的显著性标志。

 

混合取得商标权原则:

是指在确定商标权的成立时,兼顾使用与注册两种事实,商标权既可因注册而产生,也可因使用而成立。

 集体商标:

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

 

假冒注册商标行为:

是指在同一种商品或者服务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行为。

 

假冒注册商标罪:

是指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行为。

 假冒专利:

是指非法专利权人在自己的非专利产品或者包装上标明专利权人的专利标记或者专利号,使消费者误认为是专利产品的行为。

 

假冒专利罪:

是指违反专利法的规定,未经专利权人的许可,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行为。

 

间接侵权:

就是故意采取规避法律的形式,实施的行为部分涉及专利技术或专利方法,或怂恿、唆使他人实施专利侵权行为。

 录音录像制作者权:

是指录音录像制作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享有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并获得报酬的权利。

 冒充注册商标:

是指将未经注册的商标当作注册商标使用的欺骗性行为。

 

冒充专利:

是指以非专利产品冒充专利产品,以非专利方法冒充专利方法。

 商标:

是指在商品或者服务项目上所使用的,用以识别不同经营者所生产、制造、加工、拣选、经销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的显著的可视性标志。

 

商标权:

 也可称商标专用权,是指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所享有的专用权利。

 

商标的销售侵权:

是指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行为。

 商标的原始取得:

也称为商标权的直接取得,是指商标权由创设而来的,其产生并非基于他人既存之商标权,也不以他人的意志为根据。

 

商标法中的合理使用:

也称正当使用。

是指他人依照法律规定,不经商标权人许可而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标志的行为。

 

商标法中的权利用尽:

是指商标权人或经其同意的人将带有其注册商标的商品投入市场后,商标权人的权利就用尽了,其他人在这些商品上使用该注册商标的行为,视为侵权。

 

商标法中的先用权:

是指在商标权人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之前,他人已善意使用与其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标志,且该使用已使该标志获得了一定声誉;在申请人获得商标权后,先用人又继续在其商品上使用该标志的权利。

 

商标法中的在先权利:

泛指在特定商标上可能先于商标权产生的民事权利。

 商标管理:

是指商标主管机关依法对商标使用、印制等行为所进行的指导、协调、检查、监督等活动的总称。

 

商标国际注册:

是指我国经营者可以通过商标局,根据《协定》和《协定书》的规定申请商标国际注册,并根据自己的需要在一国、多国或者全部成员国内申请保护。

 

商标侵权行为:

是指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商标权的保护:

是指国家运用法律手段来防止和制裁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以保护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享有的专用权。

 

商标权的地域性:

是指按照一个国家或地区商标法所产生的商标权,只在该注册国或注册地范围内受法律保护,在其他国家或地区则不发生法律效力。

  

商标权的继受取得:

也称为商标权的传来取得,是指以他人既存的商标权及他人意志为基础而取得商标权。

 

商标权的取得:

是指根据什么原则和采取什么方法来获得商标权。

 

商标使用侵权:

是指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或者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类似的商标的行为。

 商标异议:

是指在法定期限内对某一经过初步审定并给予以公告的商标,依据《商标法》提出反对意见,要求商标局撤销该商标的初步审定,不予核准注册的制度。

 商标注册:

是指商标的使用人为了取得商标专用权,将其使用或准备使用的商标,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向商标主管机关提出注册申请,经商标主管机关审核,予以注册的制度。

 商标自愿注册原则:

是指法律允许商标使用人可以根据自己的  需要和意愿决定是否将商标申请注册。

 商品商标:

是指使用于商品之上的商标。

 

商业秘密:

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得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商业秘密的价值:

是指该项技术信息或经营信息具有可确定的 应用性,能够为权利有带来现实的或者潜在的经济利益或者竞争优势。

 

商业秘密的秘密性:

是商业秘密得在存在的关键,是商业秘密  受到法律保护的事实基础。

 

商业秘密的新颖性:

指商业秘密中“不为公众所知悉”的秘密 性特征,含有一个隐形的技术要求,即独特性,或称为新颖性。

 实用新型:

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

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说明书摘要:

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所公开内容的 摘要,即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和所属技术领域,并清楚地反映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解决该问题的技术方案的要点以及主要用途。

 

图形商标:

是指由平面图形所构成的商标。

 

外观设计:

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作出的富有美感的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

 未经注册商标:

是指那些未经商标局核准注册而在市场上使用的商标。

 

文字商标:

是指纯以文字为其构成要素的商标。

 先申请原则:

指两个以上主题相同的发明创造分别向专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专利权给最先申请的人。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是指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 商品,销售数额较大的行为。

 新颖性:

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以及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

 

修改权:

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演绎作品:

是指对已有作品进行改编、翻译、注释、整理等而产生的作品。

 优先权:

是指申请人就其发明创造自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后,在法定的时间内就同一发明创造再次提出申请的,以其第一次申

请的日期作为申请日。

已在申请日作为在后申请的时间,将申请日提前,给予申请人时间上优先。

 

证明商标:

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

 

直接侵权:

就是侵权人依靠他人的专利技术通过自己亲自实施制造专利产品、使用专利方法等直接获取他人利益的侵权行为。

 

植物品种权:

是对符合规定的植物新品种,由国家授予植物新品种权。

 

植物新品种:

是指经过人工培育或者对发现的野生植物加以开发,具有新颖性、特异性、一致性和稳定性并有适当命名的植物品种。

 

智力成果:

是人类智力劳动完成的创造性劳动成果。

 

注册商标普通使用许可:

也称为一般使用许可,是指许可人可   以许可不同的人同一范围内使用其注册商标的使用许可。

 

注册商标的使用许可:

是指商标注册人通过签订使用许可合同,将其注册商标许可他人使用的行为。

 

注册商标许可使用权:

是指商标注册人所享有的以一定的方式  和条件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并获得收益的权利。

 

注册不当商标撤销制度:

也称为注册商标无效审定制度,是指 对那些不具备注册条件而取得注册的商标,通过法定程序撤销其注册的制度。

 

注册商标的续展:

是指注册商标有效期的延续。

即商标注册人 在其注册商标期满前后的一定时间内,依法办量一定的手续,从而延长其注册商标有效期限。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限:

是指注册商标受到法律保护的期限,即  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的期限 

注册商标的转让:

是指商标注册人依法定的条件和程序将其注 册商标转让给他人所有的行为。

 

注册商标独占使用许可:

也称为排他使用许可,是指许可人许 可被许可人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地域和指定的商品或服务项目 独家使用其注册商标。

 

注册商标普通使用许可:

也称为一般使用许可,是指许可人可 以许可不同的人同一范围内使用其注册商标的使用许可。

 注册商标争议:

是指在先申请注册的商标注册人认为他人在后申 

请注册的商票与其在同一种类或者类似商品上的注册商标相同 

或近似而引发的商标专用权的争执。

 

注册商标转让权:

是指商标注册人所享有的将其注册商标所有 权转让给他人的权利。

 

注册原则:

即因注册取得商标权原则,是指商标权因注册事实而 

成立,只有注册商标才能取得商标权。

 

著作财产权:

又称经济权利,是指著作权人自己使用或者授权他 

人以一定方式使用作品而获得物质利益的权利。

 

著作权:

也称版权,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作者对其作 品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

 

著作权的集体管理:

是指通过著作权人的集体组织授权使用者 使用作品而获得报酬的管理行为。

 

著作权的期限:

是指著作权受法律保护的时间界限。

我国著作 权法对著作权规定了不同的期限。

 

著作权的转让:

是指著作权人依法定的条件或程序将其著作财  产权转让给他人所有的行为。

 

著作权法:

是调整文学、艺术和科学技术领域内因创作和使用、 传播作品而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著作权侵权行为:

是指侵害他人依法享有的著作权人身权和著 作财产权的行为。

 

著作权人:

即著作权主体,是指依法享有著作权的人 

著作权人的权利:

是指著作权法律规范所确认和保护的著作人 所享有的专有权利。

 

著作人身权:

又称精神权利,是指作者对其作品享有的各种与 人身相联系而没有直接财产内容的权利。

 专利标记:

是指“中国专利”、“专利”字样,或者是“P”符号。

 专利产品使用权:

是指专利权人使用属于专利保护范围的产品, 依据该专利产品的技术性能,使该产品得到应用。

 

专利实施强制许可:

指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将专利权人的专利权人的专利准许他人使用的许可方式。

 专利权的客体:

也称专利法保护的对象,是指受专利法保护的  发明创造。

 

专利产品使用权:

是指专利权人使用属于专利保护范围的产品, 依据该专利产品的技术性能,使该产品得到应用。

 

专利代理:

是指专利代理机构受当事人的委托,委派具有专利 代理人资格的本机构人员发委托人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专利  事务的行为。

 

专利的可实施性:

要求发明或实用新型必须能够在产业上制造 或者使用,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中能够依据说明书或技术资料实现该发明创造。

 

专利号:

是指授予了专利的号码,根据该号码就可以查找该专 利的说明书。

 

专利局的行政复议:

指专利局在审批专利的过程中,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专利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产生争议,根据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的申请,由专利局对原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复查并作出裁决的行为。

 专利年费:

又叫专利维持费,是指为维持专利权的效力,专利 权人按照专利法的规定,自被授予专利权的当年开始,在专利权期限内逐年向专利局缴纳的费用 

专利权:

是基于发明创造,由申请人向国家专利局提出专利申 请,经专利局依法审查核准后,向申请人授予的在规定的时间 内对该项发明创造享有的独占权。

 

专利权的地域性:

指依照一国的专利法所取得的专利,只能在 该国地域范围内有效,超出该国地域范围则不发生法律效力。

 专利权的客体:

即专利保护的对象,是指专利法规定的可以获 得专利权的科学技术成果。

 

专利权的客体:

也称专利法保护的对象,是指受专利法保护的发明创造。

 

专利权的期限:

即专利权的保护期或称为专利权的有效期。

 专利权人的权利:

是指专利权人对其发明创造依法享有的权利, 是其在一定时间、一定范围内对获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所享有的专有权。

 

专利权用尽:

是指专利权对合法投放市场的专利产品不再具有  销售或使用的控制权。

 

专利申请的单一性原则:

是指一项专申请只能要求一种类型的 一项专利权。

 

专利申请的复审:

是指专利申请人不服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驳 回其专利申请的决定依法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请求,由专利 复审委员会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的法律程序。

 

专利申请的外国优先权:

是指按照巴黎公约的规定,享有国民 待遇失在任何一个成品国中提出了专利申请后,在一这时期内该申请人就同样的发明向其他成品国提出申请时,该后接受的申请国应当以申请人第一次提出的申请的日期为后接受申请国的申请日期。

 

专利申请的优先权原则:

优先权是指申请人就其发明创造自第 一次提出专利申请后,在法定的时间内就同一发明创造再次提出申请的,以其第一次申请的日期作为申请日。

已在先申请日作为在后申请的时间,将申请日提前,给予申请人时间上优先。

 专利署名权:

是指发明人或设计人有在专利文件中写明自己是 发明人或设计人的权利。

 

专利文献:

是指已出版或未出版的文件的一个结合体,它包括 的资料涉及申请作为和被承认认为发现、发明、实用新型和工业品外观设计的研究成果、设计、新事物和开拓性计划,涉及对发明人、专利所有人、工业品外观设计和实用新型注册证书持有人的权利和保护。

 

专利在先使用权:

是指在专利申请日前,他人已经制造相同产 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做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在专利申请被授权以后,该他人仍有权继续在原有的范围内制造、使用该项发明创造。

 

专利制度:

是科技进步和商品经济发达的产物,它是依照专利 法的规定,通过授予发明创造专利权来保护专利权伯独占使用 权,并以此换取专利权人将发明创造的内容公之于众,以促进发明创造的推广作用,推动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的一种法律制度。

 

专用产品使用权:

是指专利权人使用属于专利保护范围的产品, 依据该专利产品的技术性能,使该产品得到应用。

 

自然人作者:

是指直接创作作品的人,是原始著作权人。

  

组合商标:

是指由文字、图形、颜色等要素相结合所构成的商标。

 作品:

著作权法所称的作品,是指文字、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智力成果。

 

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

是指使用人依照法律规定,可以不工著作权人同意,但须向其支付报酬而使用著作权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作品的合理使用:

是指使用有依照法律规定,不经著作权人同意而无偿使用其作品的行为。

 

作品的许可使用:

是指著作权人通过签订使用许可合同,将其作品许可他人使用的行为。

 

作品合理使用:

是指使用有依照法律规定,不经著作权人同意而无偿使用其作品的行为。

 

形式审查:

是指审查商标注册的申请是否具备  法定条件  和 手续  ,以确定对该申请是否受理。

 

实质审查:

是指商标局对通过形式审查的商标注册申请,就商标商标合法性所进行的审查。

 

商品装潢:

是指在商品或其包装、容器以及其他附着物上所进行的装饰。

 

厂商名称:

又称商号,原产地名称:

又称地理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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