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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行逻辑论说明

两行逻辑论

(理论说明)

(一)立论的基础和核心的基点、任务

逻辑研究当中隐藏着一个基础性的、关乎逻辑体系本身逻辑合法性的基本命题,那就是:

任何一个有效的逻辑系统,必须是有限逻辑任务的可操作系统。

进而,这个有效逻辑系统的列张,形成了必须在此范围内方才逻辑有效的独立逻辑视域。

这是一个根本性的逻辑规定性,以此为考察基础,则任何赋予逻辑系统无限逻辑任务及其设定绝对一般逻辑视域的做法都是逻辑非法的。

这就自然形成了两项哲学研究的基本任务:

第一,在逻辑合法性前提得以贯彻的情形之下,逻辑系统的有效性以什么样的基本形态来展开自身。

“两行逻辑论”的基本主题就是围绕这项任务展开研究的。

涉及一系列的“逻辑搁置”和“两行逻辑结构凸现”的合法性辨析,以及对两行逻辑系统的操作有效性的规定性研究。

本研究归纳整理了22条基础规定性并进行了必要的说明,并将这些基础的规定性作为本书一切论证展开的原则。

第二,要对误入“逻辑非法性理论陷阱”的哲学体系给予中肯的指出,并说明所犯错误的性质及其对理论整体性的影响,也同时尝试在对逻辑错误进行“两行逻辑论”纠正的可行范围内,再次确认历史上的哲学的逻辑有效的意义和价值。

我们的研究涉及笛卡尔、莱布尼兹、康德、黑格尔、希尔伯特和维也纳分析学派,同时在“两行逻辑发现史”的主题下涉及胡塞尔、哥德尔、贝奈斯和王浩。

(二)向可延伸哲学领域的“两行论”理论构建

“两行逻辑论”与“开放系统环境下命运体展开自身的逻辑”是相辅相成的。

正是因为“超越当下逻辑视域”的“跨际”性——既作为“两行逻辑”的基本有效操作环节,又作为命运体展开自身的核心环节,“生命哲学”、“生态哲学”及其“和谐论”的一般组织衍化哲学的“两行论”研究才能够真正实现逻辑研究。

构建而非解构的命运体展开方式的逻辑重现,是本研究的一项基本努力旨归。

进而,我们用“两行逻辑论”的基本规定性重新审视中国古代的“太和论”哲学。

也就是从先秦递进发展到宋明的以和谐为本的“道理之学”,冯友兰先生曾试图用当代逻辑研究的方式再现之,并称其为“新理学”。

我们也进行了“两行逻辑的新理学研究”,但与冯先生的体系大异其趣。

我们认为冯先生的逻辑研究的起点正是“柏拉图主义的逻辑预设”,而这正是两行逻辑必须批判性地避免的。

中国哲学的两行论逻辑研究还原了中国哲学“以易为宗”“以医为验”“以史为证”的自身发展逻辑轨迹,对基本哲学范畴重新进行了两行论的梳理,并纳入到“两行逻辑”的研究当中论证了“和谐论”的基本逻辑机制。

“两行逻辑论”的提出,可能为“自组织系统”的哲学研究提供比较坚实的逻辑基础。

迄今为止,逻辑研究充分的系统理论仅只限于“组织系统”或“控制系统”,而将“自组织”视为组织的别类或异类。

而以真实世界本然存在的一般性来看,“自组织”才真正是“组织”或“命运体”的本真特征,“他组织”或“控制系统”充当别类或异类。

“两行逻辑论”否定了“一行逻辑论”的哲学研究道路,从而能够以“如其所是”的逻辑研究态度,细致说明其自恰系统衍化的逻辑规定性;作为结论,“两行价值”、“两行信息”及其“两行博弈”纲领的提出,不论是对“一般价值论”、“信息充分性理论”、“理性博弈论”的“逻辑非法性”的指出,还是对新研究纲领的拓展,都具有理论再创的意义。

(三)继承的部分与原创的部分

本研究的最基本的原理,也就是一个逻辑系统仅只作为有限逻辑任务的有限逻辑视域,这是胡塞尔逻辑研究的本来之意,海德格尔的“此在论”也从这个基点引申而出。

但完全的逻辑表征是由哥德尔完成的,并适用于任何逻辑系统。

在哥德尔和王浩的逻辑哲学中,基于对希尔伯特逻辑纲领的批判,“两行逻辑论”的纲领是隐约被提出的,但不是哲学逻辑研究,而是在集合论逻辑研究中。

“层叠集合论”就是这个纲领的一部分。

将此作为反思哲学史的逻辑基础,是哲学界所未曾尝试的,或者说,此重要的逻辑规定性虽然可以作为评判哲学逻辑系统的严格标准尺度,但哲学界并没有赋予其一般哲学的基本意义和价值。

本研究以“两行逻辑论”将此纳入一般哲学系统的逻辑研究,是哲学界还没有人尝试的事情。

“两行逻辑论”作为“本然论”的后继研究,是我本人几十年来一直从事的基础研究当中的一部分,也是比较重要的逻辑研究部分。

在我的独立研究中,它的地位是为中国哲学严格表述寻求坚实的逻辑基础。

以此对《内经》的哲学、《易》哲学、“太和论”性理哲学,以及生命哲学、生态哲学、社会经济学意义上的“自组织衍化论”的逻辑哲学等所作的研究,则是我本人对相对独立哲学领域进行的理论拓展和引申,与西方哲学并没有太大关系,在中国哲学研究的学术领域,也是完全独立行事的,没有可资借鉴的资源。

在此意义上,可以看作是完全原创的理论研究。

两行逻辑论

1.导言:

哲学作为什么而存在

2.命运体展开自身过程的逻辑规定性

§1.命运体

§2.当下性的逻辑规定

§3.非当下性的逻辑规定

§4.“际”与“跨际”性的逻辑规定

§5.交互命运体

3.两行逻辑论及和谐逻辑基础

§6.和谐世界的哲学基础的理论摇摆

§7.两行逻辑系统

§8.和谐论逻辑基础概言

4.和谐论的两行逻辑基础通论

§9.和谐世界的所以然之故

§10.从所当然之则的思域看

§11.“和谐系统”与“和谐子”

§12.性命

§13.和谐逻辑基因与任务

5.“易”的生命两行论逻辑

§14.自组织

§15.作为自组织“和谐子”的命运体

§16.太极

§17.命之运理

§18.性之化成

§19.本然之道

§20.“易”太和论

6.社会自组织两行论逻辑

§21.普世属性与超世属性

§22.组织间性

§23.两行价值

§24.两行博弈

§25.制度与制序

§26.本然与应然

两行逻辑论

(一)

——命运体展开自身过程的逻辑规定性

§1.命运体

命运体以“生性”区别着其在抽象的“存在性”哲学范畴下所呈现的那种永恒和一般的表征形态。

这不是说要否定命运体是一个存在物,是说存在物的哲学表征形式所指向的概念体系中缺少一个“生性”的视域,以至于要在“存在性”的语言体系范畴中获得“生性”的存在依据,等同于面临了语言格式上的“隔障”——就像音频程序不能播放视频数据一样:

“生性”或确置于其范畴域之中,但要发现、说明和描述它,存在论的哲学也形同盲人摸象,不能将点滴抟成活的命运体本身。

这是存在论的哲学自己已经发现了的问题,至于说问题发生在哪,存在论并没有明确的认识,故而也没有寻求到好的哲学转型基础。

随着我们此项研究的逻辑深入,我们会对此问题给出明确的诊断。

现在我们的任务是,以独立的“命运体”视域生成和展开逻辑的概念基础,从而揭示命运体展开自身过程的逻辑规定性及其相关的哲学问题。

还有一种聪明至极的命运体规定性也不能被我们接受,这种规定性基于一种“超生命”的终极完满。

笛卡尔首先用终极完满的规定性指称上帝,而莱布尼兹将之改造成“单子”与“神正原则”之间的完满呼应性,黑格尔又将之改造成辩证发展的绝对理念的统一性,展开了逻辑学的先验规定性体系,此又将命运体的哲学规定性统一到理念的存在,完成了“归向一神”(唐君毅语)的终极解释。

柏格森指出了一条比较独立的命运体(生命)规定性之路,即不可逆时间下的自身展开过程。

其要义自然在于对牛顿物理学解释世界的发难,否弃“人是机器”的思想惯性,用不可逆的“柏格森时间”本质改造“牛顿时间”。

这本是一革命性的理论而非建构性的理论,但获得的赞誉却非同凡响,尤其是在中国文化背景下的学者中间。

民国学者对柏格森的生命哲学大家赞赏,并激发出梁漱溟、唐君毅等生命哲学的体系——当然哲学体系都是以中国哲学的现代化复兴为旨归的。

但柏格森对命运体仅止是做了最初级的规定,即指出了生命体在展开自身过程中的每一刻都面对着“未来的大门敞开着”但“未来对我们来说一片黑暗”的“当下—非当下”两断的境地。

唐君毅在《生命存在与心灵境界》中明确意识到“当下—非当下”(他将此理解为“主体—客体”或“局部—整体”)两断局面是生命存在必须克服的关键跨界,由此他断定超越于主观客观必有一新境,他例举西方神学(科学哲学)的“归向一神境”和印度佛学的“我法二空境”及其中国哲学的“天德流行境”均属于此境。

他的理论前提是,哲学必须提供“主观—客观”两跨的理论形态。

这是十分有见地的、敏锐的和正确的当把“主观—客观”这个传统语境改述为“当下—非当下”之后,这种理论前提就变得更加显见地重要;他的思想史背景是,西方哲学通过“归向一神”给出终极回答,印度佛学通过“我法两空”给出针入世界的终极根据,而中国哲学通过“天德流行”给出终极解释。

这种对人类思想史“门捷列夫周期表”式的归纳整理,不能不说是旨趣横生、新意迭现的,但将中国哲学比附于两种浓浓的宗教阐释之后,是不可让人接受的,或最起码是不能让我接受的;他的个人哲学观是,要寻求“当下—非当下”两跨的哲学新境,必须向“心灵境界”的完满“自观”寻找答案。

于是他的“佛儒”哲学跳跃到了理论的最高端,中国哲学在他那里完成了脱胎换骨的嬗变。

这后一种理论倾向类似于黑格尔“归一化”哲学的佛学变种,将命运体的直接规定性交付于天德完满的语义学置换,则是我们更难以接受的。

那么,生命体的“生性”该如何做哲学规定呢?

我们还是从柏格森的初级规定开始。

我们对此初级规定进行一次哲学的再整理,是指命运体被两个“际”所形式规定:

第一个是“生死之际”,它是划分命运体是“持续地生着”还是“形式地终结着”的天然界线。

这个界线的跨越是命运体最基本的形式规定,这意味着哲学要在此基本规定之上给出更本质的回答;另一个就是在“持续地生着”的命运体存续状态下的“当下—非当下”之际,它是命运展开跨越不可逆逻辑时间——柏格森时间——的任何一处的际分。

这个际分界线更能体现生命或广义命运体的本质规定性,只不过此处仍然是单纯形式性的,未及命运体的本质属性。

另外,在这里需要对“当下—非当下”之际及其“柏格森时间”作出更一般的规定说明。

“当下—非当下”有三种形式的规定性:

第一,时序展开的过程规定性,是指在包括柏格森不可逆物理时间意义上的跨界际分,它划分着“未发之先”与“已发之后”;第二,空序经纬的伦叙规定性,是指空间构成或功能从属与协调关系的“局部—整体”之跨界际分,它划分着“子系统”与“母系统”;第三,是指处于结构化程序逻辑之中的逻辑承体对不可并行的程序间的界分,即处于一个程序的运演状态不可同处它程序的运演状态之下,它划分着“当下程序”与“非当下程序”。

同样,如果将上述三种“当下—非当下”结构归结为同一语境下逻辑结构,则对“际”的跨越意味着实现一种“当下—非当下”的逻辑跨越,这个跨越的“序性”尺度即扩大了的“柏格森时间”——这比柏格森陈述的时间其意义要广泛许多。

在柏格森意义上的命运体初级规定性之上,我们可以引出对命运体的更高级或更本质的规定性:

命运体必须以逻辑穿透的方式实现对“当下—非当下”接待交与之际的跨越。

可以说,所有与命运相关的生命行为或组织行为,其意义都集结在此程序跨越的逻辑之上。

各种逻辑规定,我们依序分而述之。

§2.当下性的逻辑规定

我们首先从当下性入手。

我们之所以否定对命运体的存在性的规定性,是说当下生命的意义本身并不在于其当下存在性。

生命的本质意义在于能否和怎样逻辑地跨越两种意义上的“际”。

也就是说在“生”“活”“死”的任何“际分”上都须有本质意义上的逻辑跨越,方才能够进入下一个命运历程。

这一点提示我们,命运体的意义本质是为跨越“际”而逻辑地准备着的。

由此,我们可以分成三种基本的情形来规定“当下”:

第一,“生发”意义上的当下。

我们可以逻辑地假定生命是由非生命聚发而成的。

除非是持有“归向一神论”的解释系统和“万物泛灵论”的解释系统——这是宗教哲学或准宗教哲学的常态思想,然而也是必须否弃的思想,我们言生命之发生,都是在自衍生的意义上谈命运体的“生发”。

迄今的生命发生研究,往往是科学的研究而不是逻辑的研究。

而在科学方面即在物理学、化学及其生物学领域,它是作为如下的基础问题表现出来的:

生命如何跨越“无机—有机”的界线。

最著名的研究是普利高津的研究和哈肯的研究,当然还有贝纳德等人的湍流研究。

普利高津的研究源于统计物理学定律的发现,内容是一个热力学系统在系统交换的前提下自然地致使系统处于远离平衡的状态,但如果系统的交换达到所谓“耗散性条件”时,系统可以在远离平衡的状态下呈现新的序结构。

普利高津将此定律进行了哲学化的引申:

“耗散结构”或许是生命发生的真正基础,也是生命自组织现象的基本规定性。

哈肯的研究基于唯象的动力学方程的性质。

他通过对动力学参量进行“绝热消去”的方法处理掉“不怎么重要”的参量,而剩余的有限参量就能够本质地规定宏观的序行为。

把这些参量叫做“序参量”,则这些“即协同又竞争”的序参量的交互作用就引发了自协同的有序行为。

哈肯还发现被“绝热消去”的参量并非无可作为,它们往往在系统的涨落的关键时刻发挥四两拨千斤的功效,致使系统发生奇异的相变。

而相变点对应着“临界”、“分岔”、“突变”,以至于“奇异吸引子”、“蝴蝶效应”等传奇解释系统被认为是发现了生命和自组织的真谛。

严格地说,唯象化的自组织理论的确揭示了传统科学盲区——通常表征为非线性系统——中的结论的非传统性,但唯象的理论究其实质是对“所然”的摹画,当我们在究问生命系统的“之所以然”的理论操作中,误把大量的“所然”演绎成“所以然”,则是理论的重大失误。

迄今我所见的关于自组织理论的发生和演化解释系统,无有超出普利高津和哈肯原创理论的新的理论演绎。

而就原创者的理论热忱而言,是呼唤新的研究而非为一种自认为完善的理论“定格”、“定调”;而就原创理论的“可能性”立论方式而言,则仅止是发现了“无机—有机”跨越可能性的蛛丝马迹而已。

对原创理论的深觉明察以发现问题,这绝不是理论上的狂妄,而是必要的内省反思。

而当我们对“无生命”可能“自衍”成“有生命”的期望委托给现有的数理科学表征方式的变革(对非线性理论的期待)时,我们应该对遗传生物学家的成就再进行一次综合的反思。

这种反思的要点是,可曾发现任何一种生物的物种是不配有基因载体的?

我们或可如此诘问:

当我们循着“远离平衡态的耗散性序结构”以及“协同与竞争并举的参量互动”的精细描述与刻画走向理论精致的时候,我们能够令人信服地推论出“基因的生命承载形式不可或缺”的结论吗?

我们需要仔细地想一想,任何物种都配载基因,难道这仅只是高妙的生命“奢侈的艺术”而不具备不得不然的逻辑规定性吗?

我曾长时间思索自普利高津或哈肯的理论过渡到命运体直接规定性的可能,也关注在非生命领域但在真正的自组织领域暨市场经济领域哈耶克等经济哲学家制定的制度演化经济学体系,我得出两个明确的结论:

第一,唯象的理论绝不能揭示命运体的本质规定性,离开基因的生命求解等于缘木求鱼;第二,即便是在哈耶克的自组织制度演化经济学中,离开制度的创制创生,自演化也不能成就经济社会的发展命运,换言之,制度乃经济命运体的抽象基因而非他物。

这种认识的哲学实质,是否定“当下性”以“平滑”和“广延”的方式自我进行旨在进入非当下世界的逻辑可能。

换言之,“当下性”意欲摆脱当下性自身的阻碍而“跨际”与非当下世界接待交与(打交道),则必须对“当下性”进行自身否定(超越当下性)。

但这种自身的否定并非指向黑格尔所说的实体回归或理念完满,而是以对“际”的跨越进行逻辑准备的“际境呈现”。

“际境”是对“当下境”的否定,“际境呈现”之逻辑生成的标志是展开对“非当下世界”的范畴统观。

“际境呈现”的生命载体是以“基因”为基本形式的,其逻辑生成的标志,即逻辑意义上的范畴统观,则表现为“基因”预生成着解读和处理“非当下世界”的基本程序格式:

当这种程序格式被满足且使接待交与的“跨际”过程得以实现时,就同时意味着生命体或广义的命运体是“生存着”的,否则,意味着命运展开的完结。

如上的论述完成了一个命题转换:

即“生发”意义上的当下性的逻辑意义在于为基因的生成或“际境呈现”进行否定与肯定的过程准备,否定的对象是当下性本身,肯定的目标所指是“际境”或基因本身。

转换成的新命题可以归结为“命运体的基因发生论”,它是一个独立的核心命题,我们将专门在以后章节深入讨论。

第二,“生存”意义的当下。

在我们的论述中,生命体或命运体“生存着”,是与“命运基因持续地程序化运行着”互为等价的命题。

我们已经对基因做了两项初级的逻辑规定,即它的“当下超越性”和“跨际”的功能性,用这两个初级规定性可以对“生存”意义的当下性进行如下规定:

a.当下具有自身独立存在的规定性即“自性”。

自性仅只是对“当下生存性”的分有,而不是“当下生存性”本身;b.“当下生存性”的生命意义属性在于它既诉求于基因的“跨际”彰显方式,又被这种彰显方式所规范。

换言之,它是在扬弃自身从而诉诸于超自身的意义存在的同时,为自身设置了一种异己的、被规范于其中的力量。

c.如果把其“自由”的规定性纳入“当下性”的考察,则“当下自由”的意义旨归在于:

它是以在“跨际”的“接待交与结构中的功能恰当性”为最高自由境界的。

在中国哲学的语境中,真实生命和广泛意义上的命运体是本质同构的。

借助于上述规定性,我们其实是在澄清性地诠释着中国生命哲学里的两个理论。

其一是“两行谓物”的理论,即生命体的任何一完整的局部,都是通过[器,官]的两行界定的方式称谓的。

“器”指的是自身独立的存在性,是以与他物相区分的规定性定义“自性”的;“官”指的是这个“自性”之“器”在扬弃自身的异己规范体系之下的被规范属性,在基因论的论述语境当中,“官”就是被基因所规范的属性。

当“器”失去了“官”的功能的时候,“器”被称之为“麻木不仁”。

“不仁”的否定即“仁”。

这不仅仅是医家的用语规范,也是哲学家的用语规范。

孔子儒学选择“仁”作为对个体的社会人的规定性,察其语源,则更有深意在其中,“仁”作为“君子”的本质规定性,实际上是将“非君子”的“不仁”作为,与失去官能的“器”等量齐观,是于社会没有正面贡献的“动物境界”个体存在状态的刻写,根本的要义在于将社会当成具有生命属性的共同命运体。

另一个理论体系是“中庸”。

孔子后学及其宋儒为“中庸”进行了若干规定,我们不去逐条辨析。

还是选取孔子自述的境界“从心所欲不逾矩”来说明其两行规范的要义:

“从心所欲”当然是最高意义上的“当下自由境界”,但这个最高当下自由的旨归却是落实在“不逾矩”的高级规范上的。

结合我们基因的生命哲学语境,它是以在“跨际”的“接待交与结构中的功能恰当性”为最高自由境界的。

第三,“死际”的跨越。

命运体的“生性”与有限存续性紧紧相连,“死”是“生”的自然归宿。

该问题的逻辑复杂不容许我们以狡辩的心态妄论生死之际,这也是孔子的信条。

但是命运体要超越出当下的有限而意指永恒,生物界给我们提供了极好的“跨际”启迪,那就是基因本身的代际传递和选择重构。

我们在关于基因的逻辑规定性中再作尝试性的发挥。

§3.非当下性的逻辑规定

非当下世界,就其可以理解为命运体“不在场”的情形言,它与一般意义上的哲学世界同。

但于命运体沁涵于其中并就命运体的角度言,其表现形态为“非当下世界”。

可能有人立刻提出诘问:

这种划分的本质无异于“主体”“客体”之分。

如果不带有特定体系化的哲学附加联想的话,这种划分方式的等同并没有错。

“主”“客”本是中西方哲学的共通语汇,从元哲学的角度看,既然哲学不能不被当然理解为“人”的哲学,那么“主”“客”之分将是任何哲学不二选择的要津,因为舍此划分哲学的一切将无从展开。

但我们之所以区别“主客之分”的常路而别立新的语汇,固然有道理在其中。

显在的道理是,这种语汇的选择更能突出生命哲学自身的逻辑关系,但这并不是不得不然的哲学选择。

更根本性的道理在于,我们的论述起点的选择,一定要能够帮助我们澄清中西方哲学持有哪方面的共同基础,而又在那个核心要紧的问题上分道扬镳;如果可能,我们还要搞清楚,当我们对哲学的目的旨归重新地加以规定——譬如规定到人类学共同命运的关注这个终极目标之下,并且对哲学本身的固有理论陷阱加以厘定——譬如当我们指出一行逻辑的理论陷阱必须从体系中剔出,那么,平心静气地展开人类哲学命运展开的视域加以省视,我们究竟要将哲学的自身展开引向何方?

我们要说的是,“命运体”的前提是哲学思维主体的当然前提,但“主体”在一定的哲学旨归迷惑之下,很容易忘记自己还是命运体这个事实。

同样,“当下”“非当下”的划分也会被看成是多此一举,因为某种形态的哲学,特别是西方传统哲学,其哲学旨归在于让一个包括所有的大全世界彻底坦白于人类的理性之下。

这种哲学旨归对“命运体”及其“当下”“非当下”之划分的不屑之处在于:

既然哲学承诺着让大全的世界彻底坦白于“主体”或“命运体”的理性面前,那么命运体在展开自身的过程中面对于一个澄明坦白的世界就将是彻底自由的,它将是这个世界居高临下的主人,何尝论及与这个世界站在同一个水平线上的“接与对待”?

至于所言的在“当下”“非当下”之间的“跨际”,则是区区“自由”的理性延伸便唾手可得的事情。

“不朽”与“永恒”既是这个坦白世界真正主宰——上帝——的基本规定性,也是理性主宰——人——的基本规定性。

放着“不朽”与“永恒”这条通往天庭的阳关大道不走,中国哲学竟将自己的旨归放在安分守己地尽享有限的天年,并把自己的命运与生命肉身的展现方式联系起来,还承认理性难于主宰整个世界,竟然划定出仅只与命运体直接相关的所谓“非当下世界”与之平等地接待交与,这简直是没有精神境界的肉身生活哲学,还奢谈什么形而上和圣人境界?

哲学的门内人或许对类似这些的对中国哲学的诋毁之言耳熟能详。

大多人士闻来,初似刺耳,进而见惯不怪,再进而品味而叹赞,结果往往是“改宗”而皈依。

其实,就哲学旨归或哲学道路选择问题来说,本不是哲学本身需要品头论足的对象,是哲学形态的多样性成就了哲学的璀璨。

一种哲学自省到自己的哲学形态是文化生态的有机构成中的一个分子的时候,这种哲学才真正成熟。

中国哲学可能先天具有这种自省的成熟,不是面对异己的哲学体系,而是面对人与世界的关系。

西方哲学也走向了成熟,但并不是在哲学旨归的自身规定上,而是这种哲学内在地发现了歧途的不归之危。

事实上,让理性的光芒照满整个哲学世界固然是神圣而超拔的,但这种哲学之路愈走就愈是形成对神学宗教的本能依赖。

近代西方哲学回归希腊理性,将“终极完满”的最高理念与至上神合一,走上了理性自我发现和自我考辨之路。

正是在这种对理性的自我厘清的精致化过程中,理性结构或逻辑系统的“有限任务适应性”这一逻辑的根本属性方得以本质地暴露出来。

这意味着对“终极完满”逻辑体系(逻各斯或万能上帝)设定形式——逻辑的无限任务适应性——的理论荒谬性给出了铁的证明,同时也意味着理性或逻辑不能承担“让无限的非当下性彻底坦白”的职能。

这样,哲学自身发展的逻辑回归了“当下”“非当下”跨际划分的逻辑合法性,也就是说,任何一种以“非当下”为逻辑统摄对象的逻辑操作系统,都将是有限功能和有限展开形态的。

这样,我们也就明朗了对一个命运体的展开过程来说,“非当下性”在逻辑属性上究竟意味着什么。

“非当下性”的逻辑规定性,严格地依赖“当下”“非当下”跨际基因操作程序的功能与属性。

也就是说,有什么样的面向“非当下世界”逻辑延伸着的跨际程序,“非当下世界”就向之展现什么样的逻辑意义。

它表现为以基因程序的格式结构所赋予意义的“意义流”迎面向命运体呈现的“流行场”。

用另一种陈述方式,可以界定为:

“非当下世界”的逻辑本质,是面向“际”陈放着的、有赖于“跨际”的辨识系统格式的意义形式。

§4.“际”与“跨际”性的逻辑规定

“际”是时空意义上、程序意义上、功能意义上整体与局部或“非当下”与“当下”联结的纽带,是子母系统间的“两行共轭”。

我们需要对此进行更细致的说明。

在思考“际”的逻辑规定性时,我们要清晰地知道它是对“当下”与“非当下”具有双重规定性的核心焦点。

一方面,作为命运体,只要它维持着“生性”,它就必须具有一种内在的机制,使自己的存在意义面向着“跨际”的程序绽放。

这意味着其作为个体存在性及其存在的自由性必须接受“跨际”程序的考核及其洗礼,它是规矩中的存在,是被“跨际”的生命约定性格式裁定了的意义绽放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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