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厢区泗华小学及幼儿园新校区建设工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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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厢区泗华小学及幼儿园新校区建设工程

城厢区泗华小学及幼儿园新校区建设工程

桩基检测项目

 

招标文件

(邀请招标)

招标编号:

闽建发招字[2019]247号

项目名称:

城厢区泗华小学及幼儿园新校区建设工程桩基检测项目

招标人:

莆田市城厢区泗华小学(盖章)

招标代理单位:

福建建发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日期:

2019年12月

 

总目录

第一部分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二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二)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的编写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五)评标细则

(六)授予合同

(七)工程款支付

第二部分投标文件的组成(格式)

第三部分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第四部分合同条款

 

第一部分投标人须知

项号

条款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4.2

工程名称

城厢区泗华小学及幼儿园新校区建设工程桩基检测项目

2

4.3

建设地点

莆田市城厢区

3

5.2

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14、J256-2003)、强制性标准、设计及有关规范规定要求。

4

5.3

招标范围

根据本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及相关规范要求所需完成的工程桩基检测内容

5

5.4

要求工期

检测周期随打桩工程进度至桩基符合检测条件一周内完成检测项目,并提交评价报告,检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规定标准。

6

6.1

资金来源

上级拨款

7

10

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

1、获得工商部门颁发营业执照的法人经济实体;

2、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专项资质的企业,并且通过省、自治区、直辖市或国家技术监督局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近两年未进入“福建检测黑名单”企业;

3、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的在职人员(以上岗证书上所署的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相符为认定标准),具有桩基检测上岗证书及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岗位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名称应与投标申请人的名称一致);

4、本招标工程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9

7

踏勘现场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答疑会)和踏勘项目现场活动,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可自行踏勘项目现场

10

13、14

澄清和修改

投标人对工程情况和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于2019年12月18日17:

30前(不含节假日)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应列明招标项目名称和编号)。

招标人将于2019年12月19日17:

30前(不含节假日)在城厢区人民政府网教育专栏公布澄清及修改的答疑内容。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项号

条款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1

9.1

投标有效期

为:

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12

17.1

投标保证金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仟元整。

具体办理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13

15

工程投标报价依据

按招标文件有关规定

14

22.3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15

27.2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收件人:

福建建发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点:

福建建发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

时间:

2019年12月20日9时30分

16

34

开标

开标时间:

2019年12月20日9时30分

地点:

莆田市梅园路中段第19幢501

17

39

评标方法

按招标文件规定

18

60.1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10%。

备注:

二、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鉴于莆田市城厢区泗华小学作为城厢区泗华小学及幼儿园新校区建设工程桩基检测项目的招标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市政府有关规定,已具备招标工程项目施工招标的条件,且已有用于该招标工程项目的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2、本招标工程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3、利益冲突

投标人与本项目的招标代理单位、监理公司和设计单位不得有任何的从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4招标工程项目说明及要求

4.1本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招标方式选定承包人。

4.2本招标工程项目名称:

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项。

4.3本招标工程项目建设地点:

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项。

4.4中标人须使用预制块作为桩基检测的堆载材料。

4.5考虑到本招标工程项目工期紧,中标人应根据招标单位的要求配备桩基检测机械2套(包括预制块),并确保机械进场时间。

5招标范围、工程质量、工期要求及承包方式

5.1本招标工程项目工程质量标准:

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项。

5.2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招标范围:

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4项。

5.3本招标工程项目要求工期:

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5项。

6资金来源

6.1本招标项目资金来源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6,其中部分资金用于本招标工程项目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

7现场踏勘

7.1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作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7.2参加现场踏勘等咨询活动不是强制性的,由投标人自行决定。

7.3 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

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费用、责任和风险。

7.4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答疑会)和踏勘项目现场活动,但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告知招标工程项目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并在现场设置足以识别的相应标识,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可自行踏勘项目现场。

8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和招标代理单位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9 投标有效期

9.1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1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

9.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代理单位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

10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7项。

11为履行本招标项目合同的目的,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至少须满足投标须知前附表第7项所要求的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

(二)招标文件

12招标文件

12.1招标文件由投标人须知、合同条款、投标文件组成(格式)、答疑、修改和澄清文件组成。

12.2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全部内容。

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和资料,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

13招标文件的澄清

13.1投标人在阅读招标文件、踏勘项目现场中若存在疑问(包括认为招标文件中存在限制公平竞争的倾向性条款等问题)的,可在2019年12月18日17:

30前直接向招标人提出疑问。

13.2对于投标人提出的有关本招标项目的所有要求澄清的问题,包括质疑的招标文件相关条款,招标人将认真答复,确属不合理条款或存在差错的将在答疑时予以删除、修改。

14招标文件的修改

14.1 招标人将在2019年12月19日17:

30时前,在城厢区人民政府网教育专栏上发布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文件。

15  本工程最高限价:

15.1总价最高限价人民币283400元【其中静载检测(约147000KN)1.8元/KN、低应变完整性检测(约170根)20元/根、超声波检测(约21根)500元/根、锚杆抗拉检测(约7根)700元/根】

注:

静载试验的桩数不得少于同一场地(同条件下)总桩数的1%且不得少于3根。

当工程桩数在50根以内时,不应少于2根;钻孔取芯检测不少于总根数的10%且不少于10根;锚管检验取总数的1%且不少于3根;以上发包单价均为含税单价。

15.2本工程检测若分阶段进行,过程周期较长,本发包价为固定价格,不随时间及市场的变化而调整价格;本发包价已包含各阶段检测设备多次进出场费、运输费、安拆费等。

15.3具体工作量等按本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及相关规范要求的实际工程量结算。

15.4本工程检测分阶段进行,过程周期较长,本发包价为固定单价,不随时间及市场的变化而调整价格;本发包价已包含各阶段检测设备进出场费、运输费、安拆费等。

15.5考虑到本招标工程项目工期紧,中标人应根据招标单位的要求配备桩基检测机械2套(包括预制块),并确保机械进场时间。

16 投标工期及质量

16.1 根据本工程桩基施工实际进度及现场施工管理要求安排检测周期。

如应天气等不可抗力或者不可预见的困难,或因甲方原因造成基桩检测无法施工导致检测工作不能按时完成的,经双方协商并确认同意后予以顺延。

16.2 符合国家《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03、J256-2003)、强制性标准、设计要求。

中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条件的要求完成上述工程桩基检测项目,并承担因检测质量缺陷造成的责任。

16.3检测周期随打桩工程进度至桩基施工结束后桩基符合检测条件一周内。

17 投标保证金

17.1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元整(¥3000元),投标人必须按规定向招标人交纳;未按规定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为开标之日起60日历天。

17.2投标保证金在开标时当场以现金提交。

17.3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当场退还。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应在承包合同备案及交纳履约保证金后退还。

17.4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间,投标人撤回其投标书的;

(2)中标人放弃中标的;

(3)中标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4)中标人不按本须知规定签约的。

(三)投标文件的编写

18投标文件由投标函等组成。

19  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单位

19.1投标文件及投标人和招标人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19.2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投标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20  投标内容填写说明

20.1投标文件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统一格式填写(格式中的所有表格,均可视内容扩展),包括完整地填写投标函。

中文打字并装订成册。

21投标函投标文件由下列内容组成

21.1投标函

21.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21.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1.4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CMA计量认证》、拟派检测项目组负责人必须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及桩基检测上岗证书的复印件

22  投标函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22.1组成投标文件的各项材料均应遵守本须知第21条中所规定。

22.2投标文件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要求签字和盖章。

投标文件中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无签字盖章的,属无效文件,作废标处理。

22.3投标人应提交投标函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并作“正本”、“副本”标记(正本和副本必须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或打印),装入一个密封袋,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22.4投标文件有涂改、插字的地方需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校对章。

22.5 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23 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件(原件备查,若复印件不清晰时须提供原件核查)

23.1营业执照副本

23.2资质证书副本

23.3《CMA计量认证》

23.4拟派检测项目组负责人必须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及桩基检测上岗证书。

24  投标报价

24.1 投标报价以人民币表示。

24.2评标以投标单位所报的最低价确定中标单位,变更工程量单价及结算单价按中标人投标单价结算。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25投标文件组成:

投标函投标文件包封均应密封完好,外包封上应写明:

①招标人名称;②招标编号;③“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封”的字样;④投标人的名称、地址与邮政编码。

投标文件外包封应密封完好并在接缝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盖章,否则招标人不予接收。

26投标文件份数

26.1投标函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26.2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件。

27、投标文件的提交

27.1存在不良记录的在规定不能参加招投标活动的时限内招标人拒收其投标文件。

27.2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前(含投标截止时)送达招标文件指定地点并交招标人签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5项),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签字、盖章的投标文件或投标截止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均不予接收。

27.3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个的,则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五)评标细则

1、总则

28本招标工程项目评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

29评审小组应当按照本评标细则进行评标,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不得作为评标依据。

30评审小组会对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按照本评标细则规定的评标程序及评标方法

2、评审小组组成

31招标工程项目的评标由招标人组建的评审小组负责。

32评标委员会组成

评审小组将由招标人及招标代理人代表3人组建而成。

33评审小组成员回避原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小组成员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33.1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33.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3.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33.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3、开标

34开标应当于投标截止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6项)在招标文件指定的地点进行,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并邀请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参加。

35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必须参加开标会。

36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未到场参加开标会的,招标人应不予开启其投标文件并予以退还。

37开标程序:

37.1主持人介绍参加开标会的有关单位。

37.2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查验投标人代表身份。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参加开标的投标单位有关人员按前款规定验证其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收集存档。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参加现场监督的有关部门人员不对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真实性进行核查,投标人应对其负责。

投标人缺少以上证明材料之一的,招标人应当不予开启其投标文件并予以退还。

37.3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并签字确认。

37.4主持人宣布唱标人、监标人。

37.5唱标并作相应记录,投标人代表对唱标内容进行核对并签字确认。

唱标内容为:

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工程质量承诺其它必要的内容。

4、评标程序

38招标工程项目评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38.1评标前准备工作;

38.2招标人及招标代理人对投标函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38.3推荐中标候选人;

38.4提交开评标报告;

5、评标方法

39本工程采用简单低价中标法确定中标人,即以检测费总价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人,并以中标人的单价报价作为合同结算依据。

40招标人及招标代理人应当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投标文件的合法性、有效性及其工期以及为实现这些目标采取的基本措施、保障手段和关键合同条件方面的内容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基本要求。

41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通过修正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42招标人及招标代理人在评标过程中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42.1招标人及招标代理人不对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进行负责,投标人应对其负责。

42.2招标人及招标代理人应当书面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结束前予以书面澄清。

拒不澄清的,可以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认定。

43招标人及招标代理人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系统评审和比较。

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除招标文件以醒目方式专项作出明确、具体规定应作为废标处理的情况外,,不应视为“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内容不全”,也不得作废标处理。

44招标文件条款含义不清或者相互矛盾的,招标人及招标代理人应当针对相应条款作出有利于相应投标人的结论。

6、评标标准

投标函投标文件评审

45投标文件有下述情形之一的,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按规定作废标处理:

45.1投标函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要求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未经企业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

45.2投标函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或无法区分正、副本的;

45.3投标函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和提交资料;

45.4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

45.5承诺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45.6投标函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45.7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作无效标处理:

1)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密封盖章的;

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编制,或关健内容不全、字迹涂改模糊、难以辨认的;

3)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书、资料或资料提供不全的;

45.8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7确定中标人

46从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中检测费总价报价最低的投标人即为中标人(若有两个和两个以上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最低并且相同的,抽签选择中标候选人。

46.1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按提交投标文件的顺序登记、签收投标文件;

46.2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介绍参加开标会的有关单位,并组织审查投标人投标资格;

46.3确定进入公开程序的合格投标人名单,并由招标人当场公布;

46.4经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中检测费总价报价最低的投标人即为中标人;

47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撰写开标情况报告,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相关行政监督部门签字确认后入档。

49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将招标项目名称、中标人名称及其中标金额在城厢区人民政府网教育专栏公示。

8、中标结果公示

50.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将招标项目名称、中标人名称及其中标金额在城厢区人民政府网教育专栏公示。

51.公示期内,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接到投诉的,可以视具体情况书面通知招标人暂停签订合同等活动。

5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非不可抗力事由放弃中标的、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或者拒不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并重新招标。

本次招标和重新招标所发生的费用及中标差价等损失由放弃中标的中标人负责赔偿。

53.中标人有前款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予以处理。

54.中标人隐瞒事实、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其中标无效,招标人可收回中标通知书并上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处罚。

55.投标人非不可抗力事由放弃中标且拒绝赔偿招标人损失的,招标人应当通过法律途径依法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

9、附则

56.投标人应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以及与投标有关的证明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以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六)授予合同

57招标人及有关监督管理部门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

57.1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有权依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拒绝不合格的投标。

57.2为维护国家利益,如果发现招标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的,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在授予合同之前仍有选择或拒绝任何投标人中标的权力。

58合同签订和备案

58.1招标人与中标人应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日内,按照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合同。

双方不得再进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58.2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施工,不得将中标项目施工转让(转包)给他人。

58.3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严重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二至五年参加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通报,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59投诉处理

59.1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60履约担保

60.1签订合同时,中标人须向招标人提交合同金额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采用现金或银行保函的形式向招标人缴纳。

60.2投标人必须完成招标文件规定范围内的所有工程项目,没有完成的,其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60.3履约保证金在中标人完成提供招标文件规定范围内的所有工程项目并提交正式书面报告之日起十日内返还。

(七)工程款支付

61工程款支付

甲方在收到正式合格有效的检测报告一式陆份后,并由乙方提供的甲方认可的税务发票(否则甲方有权不予以付款)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90%检测费,余款待桩基子分部验收完成后或桩基施工完成6个月后结清,以上款项均以转帐方式支付。

第二部分投标文件的组成(格式)

城厢区泗华小学及幼儿园新校区建设工程桩基检测项目

投标文件

(本)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

招标人: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并盖章)

投标人地址:

投标人邮政编码:

编制时间:

 

投标文件目录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CMA计量认证》、拟派检测项目组负责人职称证书及桩基检测上岗证书复印件

 

1、投标承诺函

致:

{招标人名称}

1、根据你方招标工程项目编号为{招标编号}的{工程名称}工程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图纸、工程建设标准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人民币(含税价)总价元【其中静载检测(约147000KN)元/KN、低应变完整性检测(约170根)元/根、超声波检测(约21根)元/根、锚杆抗拉检测(约7根)元/根】本项目具体工作量按实结算,并按上述图纸、合同条款、检测标准和工程量清单(如有时)的条件要求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并承担因检测质量缺陷造成的责任。

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时)及有关附件。

3、我方承认投标函附录是我方投标函的组成部分。

4、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合同协议书中规定的要求工期:

检测周期随打桩工程进度至桩基符合检测条件一周内完成检测项目,并提交评价报告,检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规定标准。

5、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派为本工程项目负责人。

6、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规定提交作为履约保证金。

7、若我方中标,我方承诺,中标项目负责人等主要人员保证到场,不转包或允许他人挂靠,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我方承担。

8、我方同意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中第9条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如果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9、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人:

(加盖单位公章)

单位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并盖章)

邮政编码:

__________电话:

___________传真:

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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