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塘沽区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工程安全施工组织方案说明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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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塘沽区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工程安全施工组织方案说明书

第一章.工程概况

天津市塘沽区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工程,是由天津市塘沽区人民检察院投资兴建、上海思纳安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设计、天津房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负责现场管理、天津开发区泰达国际咨询监理公司监理、广厦建设集团天津创业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承建的。

该工程位于天津市塘沽区大连道与浙江道交叉口北侧,东临天津市塘沽区地税局,西接塘沽区汽车站,北面为京山铁路线。

是集办公、技侦、接待、新闻发布为一体的综合性办公大楼。

第二章.编制说明

本《施工组织设计》作为指导安全文明施工的技术性文件,编制时对本工程的安全目标、安全管理机构、安全防护用品配备、主要安全文明措施等诸多因素尽可能做了充分考虑,突出其科学性、运用性和针对性。

在施工前还要根据现场情况编制更加详细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交底,用以指导施工。

一、编制依据

1、国家及天津市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法律法规。

2、我单位职业健康安全、环境手册及规章制度。

3、建筑施工手册以及下列(但不限于此)国家现行安全技术规范。

(1)、建筑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

(2)、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3)、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5)、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范JGJ33-2001

二、本施工组织设计的作用

本施工组织设计是指导天津市塘沽区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工程施工的纲领性文件,在编制时进行了精心策划,力争使其具有针对性、科学性、实用性、可行性,它具有以下作用。

1、完整体现了我单位对该项目的整体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构想和项目运行方式,比较完整系统地阐述了我们项目工作的安全目标,重点突出“组织”二字,对确保施工期间各项管理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具有较强地指导作用。

2、主要安全防护用品配备计划经过反复论证、科学分析,达到了经济合理,进

场组织安排比较明确,思路较为清晰,确保开工后能达到紧张、合理、有序。

3、安全文明施工方案选择较为合理,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先进性、可行性。

4、各项措施比较得力,详略得当,针对性较强,便于施工期间采取有效预防措施,加强过程控制,提高项目整体管理水平,确保各项管理目标顺利实现

第三章.施工总体目标

一、安全生产目标

消灭重大安全事故,一般事故控制在1‰以下。

1、无人身重伤事故;

2、无等级火警事故;

3、无重大机械责任事故;

4、无治安、刑事事件;

5、无重大交通责任事故。

第四章、安全保证体系及措施

1.安全保证体系

安全保证体系图

 

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对企业或工程项目的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一、主持贯彻落实国家、地方、行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和各项规章制度;主持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文件、通知的工作。

二、主持建立企业和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主持制定相应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制度、办法和实施细则,并主持监督实施。

三、支持制定年、月安全生产计划,组织各有关部门解决实施安全生产计划的有关问题,并主持监督其实施。

四、主持研究解决重大工程项目、重大科技发展和技改项目以及其他重大任务的安全施工生产方案和技术措施。

五、主持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和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

六、主持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工作。

七、定期向企业职工代表会议报告企业安全生产情况和措施。

八、主持对重大安全、伤亡事故的及时上报、调查、处理、善后、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的工作,不得有任何的隐瞒、虚报和拖延不报情况发生。

项目副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对企业或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付直接领导责任

一、协助项目经理组织领导和实施1~7项工作。

二、组织领导本企业或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考核工作(包括外协工作)。

三、负责对企业或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领导工作,支持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业务工作、认真听取、采纳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合理化建议,抓好并确保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正常运转,确保安全保护和安全生产管理按规定要求到位。

四、组织解决生产施工中发现的重要安全隐患;在发生安全和伤亡事故时,负责事故现场保护、职工教育和防范措施落实。

项目总工(或技术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

对企业或工程项目劳保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技术工作负总的(全面领导)责任

一、主持贯彻国家、地方和行业有关的安全技术法规和标准,主持企业安全技术标准的编制和审定工作。

二、主持企业和重大项目的安全技术和改善劳动条件问题的研究并审定安全生产决策(定)中的技术可靠性。

三、在主持组织编制和审定施工方案、技术措施的同时,主持组织(有时应参与)编制和审定安全生产技术措施。

四、主持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和培训的工作,主持重要项目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五、主持对安全技术措施实施情况的检查,组织定期检查并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所存在的技术问题。

六、主持安全防护设备和设施的验收和使用情况的跟踪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七、参加重大安全隐患、安全和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主持提出技术鉴定意见和改进措施。

八、主持和组织领导有关生产安全的信息工作和技术总结与发展工作。

企业、工程项目等其他各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

技术部门

一、严格按照安全生产的规定、要求和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生产。

二、加强现场管理,建立安全施工生产、文明施工生产秩序,并经常进行监督检查。

三、认真贯彻国家、行业、地方、企业有关安全技术规程和标准,负责编制本企业的安全技术标准。

四、编制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跟踪检查实施情况,及时解决实施中发现的问题。

五、负责企业安全生产决策中技术方案的制定和安全技术科研工作。

六、负责安全设备、仪表等的技术鉴定。

七、负责对安全隐患、安全事故、伤亡事故进行技术分析和鉴定,并提出技术方面的改进措施。

机械动力部门

一、负责解决、配齐一切机电设备的安全防护和保险装置,与技术部门一起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并逐步予以完善。

二、负责编制本企业的机械安全操作规程(定)并监督实施。

三、培训机械操作人员,贯彻机械“三定”要求。

四、负责机电设备、锅炉和压力容器的经常检查、维修和保养工作,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五、建立和管理机电设备安全档案。

物质供应部门

一、负责按要求供应安全技术措施材料。

二、严格控制施工物质的质量、确保“三证”齐全和管好进场抽验工作,以确保使用安全。

三、认真贯彻执行危险品的管理规定,确保危险品的运输和保管安全。

四、严格执行安全防护用品、周转性材料的经常性检验和报废更新规定。

劳动人事部门

一、配合安全部门作好新工人、换岗工人和特殊工种工人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和发证工作。

二、认真贯彻执行“劳动法”,贯彻劳逸结合、严格控制加班加点,严格贯彻上岗条件的规定。

三、按规定做好因公致残和患职业病职工的安置工作。

财务部门

按照规定和企业安全生产权力机构的决定,解决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的经费,并监督其合理使用。

教育部门

负责将安全教育纳入全员培训计划,组织职工的安全技术训练。

卫生部门

一、负责对职工的定期健康检查。

二、负责现场劳动卫生工作,检测有害、有毒作业场所的尘毒浓度。

负责提出对职业病预防和改善卫生条件的措施。

工会

按“劳动法”的规定、认真维护职工在安全健康方面的合法权益,积极反映职工对安全生产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参加伤亡事故的处理和善后工作。

工长的安全生产职责

对所管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一、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

二、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技术措施,施工前向班组进行书面材料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

三、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指挥,并对执行安全规程、措施和交底要求的情况进行经常检查,随时纠正违章作业。

四、负责组织对现场使用的脚手架和机电设备等安全防护设施的检查验收,不合格者不能使用,并经常检查其安全使用、运行状况,随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五、负责组织落实所管辖施工队伍的安全教育、培训和持证上岗的管理工作。

六、认真组织班组开展安全活动,接受安全管理部门和人员的安全监督检查,及时和认真地组织整改。

七、发生安全、伤亡和未遂事故时,立即停止施工、保护现场和向上级报告,接受检查和配合查清事故原因和责任,提出整改措施,经上级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准恢复施工,不得擅自撤除现场保护、强行复工。

班(组)长的安全生产职责

对本班组人员在施工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一、认真组织本班组人员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品、开展安全活动、不断提高班组成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二、认真落实安全技术交底要求,做好班前讲话,提出安全要求和注意事项,并对使用的机具、设备、防护用品和作业环境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问题时立即解决或向上级主管报告。

三、不违章指挥和冒险作业,对上级的违章指挥应提出意见,并有权拒绝执行,严格制止班组成员的违章作业,认真接受安全人员的检查监督。

四、遇有不安全的异常情况出现时,应及时检查(或暂停作业进行检查)并报告上级主管人员,查明情况、确定无安全情况问题后才能继续作业。

五、严格控制班组人员带病上岗、疲劳作业和单独承担重、险与需要轮换、监护的作业。

六、当遇有施工需要,必须临时拆除某些拉、撑杆件以及需对技术措施做某些变动时,必须报告主管人员批准,并采取安全弥补措施,不得擅自决定。

七、发生安全、伤亡和未遂事故时,必须保护好事故现场、并立即报告上级领导,不准隐瞒不报或擅自处置。

工人

一、认真学习、掌握安全作业的有关规定和技能,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二、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和技术措施的规定进行作业,不得擅自改变,有问题时应报告班组长。

三、自己不违章作业,并劝阻别人也不进行违章作业,有权拒绝来自任何一级的违章指挥。

四、出现异常情况或发生事故时,应立即报告和通知别人采取应急措施、并注意保护现场

2.安全保证措施

本工程工程量大,施工人员多,机具设备用量大,施工安全是确保工程顺利实施的关键。

为此,本工程安全防护原则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在生产施工中,除严格按照建安生产操作规程施工外,结合工程特点,对容易造成重大伤害“五大隐患”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工程安全生产和计划顺利完成。

五大隐患是:

①.高空坠落

②.物体打击

③.触电死亡

④.机械伤害

⑤.崩塌事故

1)、结合本工程高层施工的特点,做好“四口”和“临边”防护,是防止高空坠落和物体打击事故产生的关键。

为此,采取的主要措施如下:

①.对四口的防护要作到预控,在施工前根据方案制定的措施将各种防护材料备齐,需现场加工的要提前加工成型,以确保防护及时到位。

②.预留洞口,要制作定型的防护板网,防护板网要根据洞口的大小情况,确定采用不同的材料制做。

做防护网时网眼要小,防止从网眼孔中坠落物体。

对超过50cm×50cm的预留洞口,除需做防护板网外,还要在洞口四周砼中埋预埋件,焊制高1.2米的钢管护栏。

③.电梯井口的防护要做到标准化、定型化,用定型栅栏将电梯井口封严,每边要大于口宽15cm。

为施工方便,安装采取上翻式,上部设置合页与埋件焊牢。

栅栏底部要与埋件用锁吊连接并上锁,没有经过安全员同意其栅栏不得启动。

电气井道内每隔三层设一道平网防护,确保操作人员安全。

④.楼梯口要做高1.2m与楼梯斜跑平行的二道护栏,挂立网防护。

与架子同步搭设的楼梯马道,其水平杆间距不得大于1.2m,两侧护栏中的水平杆间距不超过60cm,并在楼梯马道四周用安全网封牢。

马道及休息平台部分用水平网封严。

⑤.出入口龙门架、上料台口、上人电梯口,根据施工需要严格控制。

不是出入口的要用安全网、竹笆等全部封严。

出人口要根据建筑物层高及施工需要确定护头棚搭设高度、宽度及长度。

上料台两侧设置封闭的护栏,并设20cm高挡脚板,防止石子等物溜出砸人。

⑥.临边防护要做到有临边就要有防护。

临边防护一律做成1.2m高的护栏,护栏水平杆间距不宜大于60cm,并用安全网封严。

⑦.各种防护栏杆及栅栏均采用红白相间的油漆涂刷,既可起到安全警示作用,又可防止其锈蚀。

2)、工程施工中触电伤亡是重大隐患之一,为杜绝隐患,准备相应采取安全管理措施如下:

①.现场施工临设供电系统施工,必须严格按方案施工。

供电系统严格执行三相五线制,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分开使用。

②.现场用电采取“三级控制、两极保护”,分配电箱、闸箱标准化,漏电保护器做到安全有效,所有电气设备采取日巡,并做好记录。

③.建筑物内的照明系统自成一体,设置低压配电箱,施工照明用电一律采用36V安全电压,灯具配套使用36V碘钨灯和36V白炽灯。

④.施工临设用电一律随主体施工留置和埋设穿线管及配电管,以尽量缩短机械设备用电线路,提高使用安全度。

⑤.工程外协单位用电,采取签定安全用电合同的办法,控制用电范围、时间、负载大小及职责,确保统一指挥、统一管理,确保用电安全。

⑥.建筑物避雷线高于操作面三米;塔吊井架、外跨上人电梯设有可靠的避雷装置。

3)、为防止机械伤害制定的措施如下:

①.加强对各种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建立健全机械设备的使用和管理制度,使各种机械设备保持良好的使用状态。

不安全的装置,不齐全的设备不准使用。

②.各种机械设备要按机械特性合理布局,保证设备有足够的操作空间。

对于塔吊、卷扬机等机械设备必须有良好的视线,配备必要的通讯联络工具。

③.各种机械设备要按其机械特点搭设防雨防砸合格的机械棚,及配备相关的设备基础,保证其坚实牢固。

并要有良好的夜间照明条件。

④.各种各机械设备、手持电动工具必须做到“三级控制、两级保护”,做到“一机一保”,配齐漏电保护,确保操作人员安全。

⑤.机械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有实际操作经验,并持上岗证。

加强思想教育,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精神集中,不擅离职位。

4)、明确专职人员责任,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5)、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及总结,发现问题及时责成其整改,对达不到安全施工要求的不准作业。

6)、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配戴安全帽,并落实奖惩制度。

7)、文明施工,对施工便道的定期维护,尤其在雨季加强养护整修,杜绝交通事故。

8)、对进场人员进行经常性的法律、法规教育,杜绝施工扰民及治安、刑事案件发生。

第五章脚手架工程施工方案

本工程脚手架将采用双排双立管钢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施工:

根据规定:

本工程脚手架高度已超过30米,应采用单管立杆式脚手架施工。

双排扣件式钢管脚手架,立杆直接承受顶部荷载;上部相应采取部分卸荷措施。

(一)、脚手架的材质控制。

采用钢管外脚手架。

1.脚手架使用的材料、构件在规格、质量上要符合有关技术规定,并经检验合格后才能使用。

钢管采用外径48mm、壁厚3.5mm的焊接钢管,钢管材质宜采用力学性能适中的Q235钢,其材性应符合《碳素结构钢》(GB700--88)的相应规定。

用于立杆大横杆剪刀撑和斜杆的钢管长度为4~6.5m(这样的长度一般重25kg以内,适合人工操作)。

用于小横杆的长度为1.8~2.2m,以适应脚手架宽的需要。

作为脚手架杆件使用的钢管必须进行防锈处理:

即对购进的钢管先进行除锈,然后内壁擦涂两道防锈漆,外壁涂防锈漆一道面漆两道。

所用构件不得有裂纹、气孔,不应有疏松、砂眼等铸造缺陷;扣件与钢管的贴合面必须严格整形,以保证接触面吻合良好;构件表面应防锈处理。

2.扣件和底座

扣件为杆件的连接件,分为可锻铸铁铸造扣件和钢板压制扣件两种,扣件分为直角扣件、旋转扣件、对接扣件;底座: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的底座用于承受脚手架立柱传递下来的荷载。

底座亦可用厚8mm、边长150mm的钢板作底板,外径60mm、壁厚3.5mm、长150mm的钢管做套筒焊接而成。

扣件、底座及其附件(T型螺栓、螺母、垫圈)的技术要求如下:

扣件应采用GB978--67《可锻铸铁分类及技术条件》的规定机械性能不低于KT33—8的可锻铸铁制造。

扣件的附件采用的材料应符合GB700--88《碳素结构钢》中Q235钢的规定;螺纹均应符合GB196--81《普通螺纹》的规定;垫圈应符合GB96--76《垫圈》的规定。

铸铁不得有裂纹、气孔;不宜有疏松、砂眼或其他影响使用性能的铸造缺陷;并应将影响外观质量的粘砂、浇冒口残余、披缝毛、刺、氧化皮等清除干净;扣件与钢管的贴合面必须严格整形,应保证与钢管扣紧时接触良好;扣件活动部位应能灵活转动,旋转扣件的两旋转面间隙应小于1mm;当扣件夹紧钢管时,开口处的最小距离应不小于5mm;扣件表面应进行防绣处理;焊接底座应采用Q235钢,焊条应采用E43型尺寸应符合国家规定。

3.脚手板

脚手板的厚度不宜小于50mm,宽度不宜小于200~300mm,不能采用桦木等脆性木材,一般用松木或杉木板,两端使用10~14号镀锌钢丝捆紧,重量不宜大于30kg;禁止使用有扭纹、破裂、腐朽和横透疖的木板。

确保材质符合规定;不得有超出允许的变形和缺陷。

(二)、双排脚手架的搭设

1.本脚手架对基础的要求

良好的脚手架底座和基础对脚手架的安全极为重要,在搭设脚手架时,必须加设底座、垫木(板)或基础并做好对地基的处理。

本工程脚手架地基在东侧应平整并分层夯实,表面浇筑砼,标号不得底于C15厚度应不小于100mm,并向水沟方向留设泄水口,杆脚必须垫设50mm厚木板,垫木宜采用长2.0~2.5m、宽不小于200mm、厚50~60mm的木板,垂直于墙面放置,或用长4.0m左右平行于墙放置也可,其上加设定型底座。

其他三面采取在地下室顶板上铺设长2.0~2.5m,50mm厚宽不小于200mm木板,上加设定型底座。

地下一、二层在相同部位用碗扣件支顶,防止因荷载过大破坏结构。

位于通道处的脚手架底部垫木(板)应低于其两侧地面,并在其上加设盖板;避免扰动。

2.脚手架在搭设前,必须对进场的脚手架杆配件进行严格的检查,禁止使用规格和质量不合格的杆配件。

脚手架的搭设作业,必须在统一指挥下,严格按照以下规定程序进行:

1)、按施工设计放线、铺垫板、设置底座或标定立杆位置;

2)、周边脚手架应从一个角开始并向两边延伸交圈搭设;

3)、应按定位依次竖起立杆,将立杆与纵、横向扫地杆连接固定,然后装设第一步的纵向和横向平杆,随校正立杆垂直之后予以固定,并按此要求继续向上搭设;

4)、本工程脚手架主要用于装修工程的使用,双排架体的宽度设定为1.3m,悬挑端部长度设定为不大于500mm,如有局部超出500mm,应加设斜撑杆,并在脚手架的挑空部位加强整体性构造;钢管立杆间距不得大于1.5米,纵、横向扫地杆距地面的距离应不大于300mm;并与立杆连接牢固;步距设定为1.4m。

所有立杆与横杆相交处,必须设钢扣件固定。

5)、双立杆搭设,立杆应沿其竖向轴线搭设到顶,且立杆必须与相交的全部平杆进行可靠连接。

6)、在设置第一排连墙件前,脚手架应设置必要数量的抛撑,以确保构架的稳定和架上作业人员的安全;剪刀撑、斜杆等整体拉结构件和连墙件应随搭升的架子一起及时设置。

3.脚手板或其他作业层板铺板的铺设应符合以下规定:

1)、脚手板或其他铺板应铺平铺稳,必要时应予绑扎固定;

2)、脚手板采用对接平铺时,在对接处,与其下两侧支撑横杆的距离应控制在100mm~200mm之间;采用挂扣式定型脚手板时,其两端挂扣必须可靠地接触支撑横杆并与其扣紧。

3)、脚手板采用搭设铺放时,其搭接长度不得小于200mm,且在搭接段的中部应设有支撑横杆。

铺板严禁出现端头超出支撑横杆250mm以上未作固定的探头板。

4)、纵铺脚手板应按以下规定部位与其下支撑横杆绑扎固定:

脚手架的两端和拐角处;沿板长方向每隔15~20m;坡道的两端;其他可能发生滑动和翘起的部位。

5)、采用以下板材铺设架面时,其下支撑杆件的间距不的大于:

竹笆板为400mm,七夹板为500mm。

6)、作业层铺板的宽度不应小于:

外脚手架为750mm,里脚手架为500mm。

铺板边缘与墙面的间隙应≯200mm、与挡脚板的间隙应≯100mm。

4.连墙点、剪刀撑设置的规定

1)、当架高>6m时,必须设置均匀分布的连墙点,其设置应符合以下规定:

落地或底支托式脚手架:

当架高>20m时,连墙点不得大于30m2一个点,且连墙点的竖向间距应≤4m。

水平间距应≤6m。

2)、脚手架上部未设置连墙点的自由高度不得大于4m。

3)、当设计位置及其附近不能装设连墙件时,应采取其他可行的刚性拉接措施予以弥补。

4)、本工程根据实际情况,采用刚性连墙构造,即连墙件采用双杆窗口夹固式:

一对上下或左右的双杆小横杆穿过门窗洞口,在洞口墙体两侧用适长的钢管(立放或平放)塞以垫木固定;

5)、连墙杆的连接应可靠牢固,扣件必须拧紧;垫木必须夹持稳固、避免脱出;装设连墙杆时,应保持立杆的垂直度要求,避免拉固时产生变形。

6)、连墙杆应垂直于墙面设置,并呈水平位置或稍向脚手架一端倾斜,但不允许向上翘起。

7)、脚手架应根据确保整体稳定和抵抗侧力作用的要求,按以下规定设置剪刀撑或其他有相应作用的整体性拉接杆件。

8)、当脚手架高为6~25m时,应于外侧面的两端和中间按≤15m的中心距并自下而上连续设置剪刀撑;当架高>25m时,应与外侧面满设剪刀撑。

9)、剪刀撑的斜杆与水平面的交角宜在45°~60°之间,水平投影宽度应不小于两跨或4m和不大于4跨或8m。

斜拉杆应与脚手架基本构架杆件加以可靠连接。

剪刀撑的搭接长度不小于1米,应用3个扣件固定,两头及中间各一个。

10)、在脚手架立杆底端之上100~300mm处一律遍设纵向和横向扫地杆,并与立杆连接牢靠。

11)、工人在架上进行搭设作业时,作业面上宜铺设必要数量的脚手板并予临时固定。

工人必须带安全帽和配挂安全带。

不得单人进行装设较重杆配件和其他易发生失衡、脱手、碰撞、滑跌等不安全的作业。

5.门洞构造

外脚手架须开设门洞时,应根据开洞宽度,可采用在洞口上挑空1~2根立杆并相应增加斜杆加强的构造方式,当门洞较宽,须挑空2根以上立杆时,亦可采用以Φ48钢管杆件焊制的定型梁。

洞边立柱承载较大:

挑空1个立柱时为1.5N;挑空2个立柱时为2N(非洞边立柱的荷载为N);因此,架高≥20m时,门洞边立柱应采用双立杆。

并应采取加强措施。

见图表2

6.在搭设中不得随意改变构架设计、减少杆配件设置和对立杆纵距作≥100mm的构架尺寸放大。

确有实际情况,需要对构架作调整或改动时,应提交技术主管人员解决。

未经许可,任何班组和个人不得随意拆改。

7.多立杆式脚手架左右相邻立杆和上下相邻平杆的接头应相互错开,并置于不同的构架框格内。

相邻立杆的接头位置应错开布置在不同的步距内,与相近大横杆的距离不宜大于步距的1/3。

杆件在结扎处的端头伸出长度应不小于0.1m。

8.搭接杆件接头长度: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应≥0.8m,搭接部分的结扎处应不少于2道,且结扎点间距应≯0.6m。

立杆与大横杆必须用直角扣件扣紧,不得隔步设置或遗漏。

9.相邻步架的大横杆应错开布置在立杆的里侧和外侧,以减少立杆偏心受载情况。

10.作业层距(楼)地面高度≥2.5m时,在其外侧边缘必须设置挡护高度≥1.1m的栏杆,且栏杆间的净空高度应≤0.5m。

挡脚板亦可用加设一道低栏杆(距脚手板面0.2~0.3m)代替。

11.上下脚手架的梯道、坡道、栈桥、斜梯、爬梯等均应设置扶手、栏杆或其他安全防(围)护措施并清除通道中的障碍物,确保人员上下的安全。

12.架高≥25m的脚手架以及在脚手架高空落物影响范围内同时进行其他施工作业或有行人通过的脚手架,应视需要采用外立面全封闭,半封闭以及搭设通道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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