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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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焦作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2010—2020年)
2010年12月
目录
序言……………………………………………………………………4
第一章总体战略……………………………………………………7
(一)指导思想……………………………………………………7
(二)工作方针和总体要求………………………………………7
(三)战略主题和战略目标………………………………………9
第二章主要发展任务………………………………………………11
(四)大力发展学前教育………………………………………11
(五)着力提升义务教育水平……………………………12
(六)全力提高普通高中教育质量……………………………13
(七)加大特殊教育投入,提高残障儿童入学率………………13
(八)培植强势专业,提高职教水平…………………………14
(九)强力推进高等教育建设步伐……………………………15
(十)积极发展继续教育………………………………………16
(十一)支持民办教育健康发展…………………………………16
第三章体制改革……………………………………………………18
(十二)改革人才培养制度………………………………………18
(十三)改革考试招生评价制度…………………………………18
(十四)建立现代学校制度………………………………………19
(十五)改革办学体制……………………………………………19
(十六)改革管理体制……………………………………………19
(十七)扩大教育开放……………………………………………20
第四章领导和保障…………………………………………………21
(十八)加强组织领导…………………………………………21
(十九)保障经费投入…………………………………………21
(二十)加强教师队伍建设……………………………………22
(二十一)推进信息化建设…………………………………………24
(二十二)强化教育科研……………………………………………26
(二十三)社会责任与环境建设……………………………………26
(二十四)加强教育督导……………………………………………27
(二十五)重点项目…………………………………………………27
(二十六)改革试点…………………………………………………30
(二十七)实施与评估………………………………………………31
序言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
教育是民族振兴、社会进步的基石,是提高国民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根本途径。
进入21世纪以来,教育越来越成为实现人民幸福和国家富强的关键因素,强国必强教,强国先强教。
优先发展教育、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对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具有决定性的意义。
近年来,全市的教育改革和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
一是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得到保证。
市委、市政府坚持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相继出台了促进教育发展的一系列政策和措施。
《焦作市教育督导规定》等5项法规性文件,为教育健康、持续、快速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保障;教育督政在全国产生了重大影响,重视教育、发展教育的良好生态逐步形成;2006年以来,市委、市政府每年筹资1000万元,设立焦作市教育质量奖,为教育注入了旺盛活力,极大地激发了广大教育工作者干事创业、争创佳绩的积极性;二是基础教育蓬勃发展。
“两基”成果得到巩固提高,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现代远程教育和城区中小学集中改扩建等一系列工程圆满完成,全市城乡中小学办学条件显著改观,焦作市代表河南省顺利通过国家“两基”验收;均衡教育资源工作成效显著,全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现场会在焦作召开,我市被国家教育部授予全省唯一的“教育均衡发展先进市”荣誉;三是职业教育攻坚成效明显。
职教园区建设得到有序推进,城区职业教育资源整合顺利实施,我市被省政府授予“2009年河南省职业教育攻坚工作先进单位”,并被确定为河南省职业教育园区化建设实验区;四是教育质量显著提升。
素质教育稳步推进,“五位一体”素质教育评价机制初步建立;校园文化建设特色明显,在全省率先实现了“一校一特,立体构建校园文化”的目标;具有创新特点的学科水平测试、培优扶弱实验、中小学教师人文素养拓展计划等一系列配套措施相继出台,有效提升了教师的整体素养和业务能力。
全市扎扎实实开展新教育实验活动并在全国产生了积极影响,全国新教育实验区工作会议在我市召开。
质量意识深入人心,主攻质量取得了明显成效,教育教学质量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目前,我市正处在加快经济转型升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这既为教育发展提供了广阔空间,同时也对教育改革提出了迫切要求。
面临新形势、新要求和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新期盼,我市的教育还存在着诸多薄弱环节,教育改革发展的任务还非常艰巨。
学前教育的规模和质量还不能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入园难”现象还比较明显;义务教育城乡、区域之间发展不均衡;普通高中的教育质量离人民群众的要求和愿望还有较大差距,职业教育需要进一步整合资源和提升水平;高等教育有待扩大规模和提高综合实力。
教育发展的内外环境需要进一步优化:
素质教育推进困难;教育体制、机制还不够完善,学校办学活力不足;教育投入还不能很好地适应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需要,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机制还没有形成;接受良好教育成为人民群众强烈期盼,深化教育改革成为全社会共同呼声。
教育是基础,教育是未来,教育是最大的民生。
国运兴衰,系于教育;振兴教育,全民有责。
在党和政府工作全局中,必须始终坚持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
未来十年,是焦作建设教育强市的重要机遇期,要坚持以人为本,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进公平为重点,以提高质量为核心,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认真破解“钱从哪里来,人往哪里去,质量怎么保,学校怎么办”的难题,推进教育事业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科学发展。
要努力探索符合焦作特点的教育发展方式,实现各项教育指标在全省领先的目标,为全市加快建设更具活力的新型城市,奋力走在中原经济区前列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持和保障。
第一章总体战略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教育事业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科学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公平教育的多样化需求,更好地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大发展,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河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精神,立足实际,着眼未来,制定本规划纲要。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战略,优先发展教育,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教育体系,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建设教育强市和人力资源强市。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全面推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立足市情,把握教育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坚持以人为本,遵循教育规律,面向社会需求,优化结构布局,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
(二)工作方针和总体要求。
工作方针:
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
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是党和国家提出并长期坚持的一项重大方针。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优先发展教育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基本要求,切实保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优先满足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需求。
把育人为本作为教育工作的根本要求。
人力资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第一资源,教育是开发人力资源的主要途径。
要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作为学校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关心每个学生,为每个学生提供适合的教育,促进每个学生主动地、生动活泼地发展,使之根据自己的特点和专长,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把改革创新作为教育发展的强大动力。
教育要发展,根本靠改革。
改革的目的,在于促进教育科学发展。
要以体制机制改革为重点,创新人才培养体制、办学体制、教育管理体制,改革质量评价和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教学内容、方法、手段,建设现代学校制度。
通过改革创新,解决教育教学管理团队力量薄弱的问题;解决优质教育资源总量不足的问题;解决人才培养能力不足的问题;解决学校活力不够、质量不高的问题。
把促进教育公平作为基本教育政策。
教育公平的关键是机会公平,基本要求是保障公民依法享有受教育的权利,重点是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扶持困难群体,根本措施是合理配置教育资源,重点向农村地区、边远贫困地区倾斜,加快缩小教育差距。
教育公平的主要责任在政府,全社会要共同促进教育公平。
把提高教育质量作为教育改革发展的核心任务。
树立科学的质量观,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适应社会需要作为衡量教育质量的根本标准。
树立以提高质量为核心的教育发展观,注重教育内涵发展,鼓励学校办出特色、办出水平,出名师,育英才。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队伍专业化水平和整体素质。
实施教育质量检测,建立健全教育质量保障体系。
总体要求:
大力发展学前教育,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狠抓普通高中教学质量,提升职业学校办学水平,积极扶持民办教育,进一步提升高等教育综合实力,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和谐发展,创新督导方式,巩固“两基”成果,推进教育信息化进程,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提升区域教育发展水平。
(3)战略主题和战略目标。
战略主题:
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这是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时代要求,其核心是解决好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的重大问题,重点是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着力提高学生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和善于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
要坚持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
战略目标:
到2020年,焦作市的各项教育指标在全省处于领先地位,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基本形成学习型社会,进入教育强市和人力资源强市行列。
具体发展目标:
实现更高水平的普及教育。
基本普及学前教育,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75%。
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水平,巩固率达到98%。
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4%。
进一步提高高等教育大众化水平,毛入学率达到42%,达到并超过全省平均水平。
扫除青壮年文盲。
提供更加丰富的优质资源。
构建体系完备的终身教育。
教育事业发展主要目标
2009年
2015年
2020年
全国
河南
焦作
全国
河南
焦作
全国
河南
焦作
1、学前教育
幼儿园在园人数(万人)
2658
172
7.6
3530
290
9.4
4000
315
10.8
学前三年毛入园率(%)
50.9
50.9
53.0
60.0
61.0
65.0
70.0
72.0
75.0
其中:
学前一年毛入园率(%)
74.0
76.0
85
85.0
87.0
89.0
95.0
97.0
98.0
2、九年义务教育
在校生(万人)
15772
1526
47.4
16100
1550
48
16500
1600
48
巩固率(%)
90.8
91.2
91.76
93.0
94.0
94.0
95.0
97.0
98
3、高中阶段教育
在校生(万人)
4624
389
12
4500
395
12
4700
420
12.1
毛入学率(%)
79.2
89.0
90.3
87.0
90.0
92
90.0
92.0
94
4、职业教育
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万人)
2179
188
5.23
2250
210
7
2350
231
7.7
高等职业教育在校生(万人)
1280
92
0.5
1390
104
2.1
1480
111
3.4
5、高等教育
在学总规模(万人)
2979
228
9.02
3350
300
9.6
3550
330
10.1
其中:
普通本专科和研究生
在校生(万人)
2285
140
6.8
2500
185
7.8
2700
228
8.5
毛入学率(%)
24.2
22.0
36.1
36.0
36.5
40.0
40.4
41.0
42.0
6、继续教育
从业人员继续教育(万人次)
16600
1300
50
29000
2300
89
35000
2800
108
第二章主要发展任务
(4)大力发展学前教育。
基本普及学前教育。
每县(区)创建一所省级示范幼儿园,2015年基本普及学前一年教育,毛入园率达到89%。
2020年基本普及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园率达到75%。
重视0至3岁婴幼儿教育。
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坚持科学保教方法,保障幼儿快乐健康成长。
2012年,各县区公办幼儿园要达到2-3所。
2015年,各乡镇要至少有一所公办幼儿园。
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学前教育发展,把学前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镇发展规划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
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
落实城市居住区配套建设幼儿园政策,达到1500户以上的小区须配套建设一所幼儿园。
完善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实行成本合理分担机制,对家庭困难幼儿入园给予补助,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特别是收费低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发展,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减免租金、以奖代补、派驻公办教师等方式给予扶持。
依法落实幼儿教师待遇。
加强学前教育管理,规范办园行为。
建立完善的幼儿园准入制度,治理无证幼儿园非法经营。
积极开展示范园创建活动,不断扩大优质学前教育资源,引导学前教育健康发展。
重点发展农村学前教育。
努力提高农村学前教育普及程度。
制订农村公办幼儿园建设规划,各级政府要安排专门资金用于幼儿园建设,改扩建、新建一批幼儿园,采取多种形式扩大农村学前教育资源。
(5)着力提升义务教育水平。
均衡发展是义务教育的战略性任务。
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均衡配置教师、设备、图书、校舍等资源。
切实缩小校际差距,加快推进薄弱学校改造,实行县(区)域内教师和校长交流,完善中招分配生制度。
进一步缩小城乡差距,建立城乡一体化的义务教育发展机制,在财政拨款、学校建设、教师配置等方面向农村倾斜,率先实现县域内基本均衡。
努力缩小区域差距,加大对山区、贫困地区的支持和扶持力度,确保山区的孩子能够享受良好的教育。
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优质义务教育的权利,创建基础教育“百所强校”,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总量。
紧紧抓住全市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的机遇,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合理调整学校布局,整合零散的教育资源,建设一百所上档次、上规模的一流学校,引领和带动区域教育水平的整体提升,满足适龄儿童少年不仅“有学上”而且“上好学”的愿望。
完善进城务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长效机制和保障体制,坚持以输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同时高度重视并切实做好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工作。
采取措施,加快城区学校建设步伐,解决城镇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问题,逐步降低班额使之达到国家和省规定的班额要求。
在城市新建小区建设方面,要加强中小学配套建设,达到3000户的小区须配套建设一所24班规模的小学,达到5000户的小区须配套建设一所36班规模的初级中学。
加强政府职责,采取必要措施,确保适龄儿童少年不因家庭经济困难、就学困难、学习困难等原因而失学、辍学,并把防控辍学工作列入各级政府考评范围。
要适应课程教学改革的要求,着力做好高效课堂和有效作业体系的构建工作。
加强基础教育各学段学科的教学工作评估和质量检测工作,提高全市基础教育的教育教学质量。
(6)全力提高普通高中教育质量。
支持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促进办学体制多样化,扩大优质资源,推进培养模式多样化,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需要。
鼓励普通高中办出特色。
鼓励学校对具有特殊才能的学生采取特殊培养方式,提高创新人才培养水平。
深入推进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全面落实课程方案。
大力推进教学方式和学习方式的变革,创新课堂教学模式。
建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评价体系。
全面实施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
大力加强实验教学、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
鼓励学校通过富有吸引力和特色的课程、教学及各类教育活动,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开发学生学习潜质,促进学生主动学习,切实提高学习质量。
学校建立学生发展指导制度,加强对学生心理、学业、升学、就业等多方面指导。
坚持公益性原则,落实政府责任,完善高中办学体制,推动改革和发展机制创新。
同时,要继续落实市政府鼓励教育发展的优惠政策,吸引外地名校到焦作办学,实现区域优质教育资源的快速发展。
(7)加大特殊教育投入,提高残障儿童入学率。
进一步提高残障儿童入学率,探索特殊教育课程改革,加强扫盲能力建设,提升特殊教育与扫盲质量。
要进一步加大投入,确保在全市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的我市残障学生享受到高规格的免费义务教育。
改扩建和新建一批特殊教育学校,使市直和各县(市)都有一所达到国家要求的特殊教育学校;为现有特殊教育学校添置必要的教学、生活和康复训练设施,改善办学条件;对从事特殊教育的教师进行专业培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8)培植强势专业,提升职教水平。
各级政府要切实履行发展职业教育的责任,推动职业教育资源深度整合。
健全多渠道投入机制,围绕国家经济发展和我市战略支撑产业,推动职业教育规模、专业设置与社会需求相适应,培植具有鲜明特色的优势专业,要统筹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发展,适当控制普通高中教育发展规模,努力扩大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尽快实现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占高中阶段的55%以上的目标。
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积极开展新课堂教育实验。
实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的人才培养模式。
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到2020年,“双师型”教师占专业教师比例达到70%以上。
实施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加强实训基地建设,使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到国家制定的基本办学标准,所辖6县全部创建为河南省职教强县。
加强职业指导和就业服务。
建立健全职业教育发展质量保障体系,吸引企业参加教育质量评估,继续实施职业教育攻坚计划,进一步提升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
提高技能型人才的社会地位和待遇。
扩大高技能人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比例,对做出重大贡献的高技能人才给予荣誉称号。
建立健全职业技能竞赛制度,鼓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严格执行就业准入制度。
完善职业教育支持政策。
拓宽毕业生继续学习通道。
加快职教园区建设,探索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模式。
确保2012年职教园区一期工程完工,早日完成园区建设并投入使用。
职业教育园区内学校与我市的产业集聚区或产业园区联合,积极吸引重点企业参与,组建区域职业教育集团。
促进校企之间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推动我市职业教育向规模化、集团化、特色化、品牌化方向发展。
加快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
各县(市)要重点建设好在校生规模达到3000人以上的具有较强辐射作用的中等职业学校或职教中心。
(9)强力推进高等教育建设步伐。
始终坚持把提高质量作为高等教育发展的核心任务,牢固确立人才培养在高校工作中的中心地位,深化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现代管理制度改革,鼓励高校在知识创新、技术创新和区域创新中作出贡献,推进高等教育在培养高素质人才、增强社会服务能力、提高科学研究水平等方面协调发展。
到2020年,支持河南理工大学建设成为专业更加突出、特色更加鲜明的全国知名高等学校;继续加大高等教育投入,改善办学条件,提升办学水平,早日实现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焦作大学升本目标,力争创建1-2所公办本科院校;引导和扶持高校紧紧围绕社会经济发展目标,打造煤炭、化工、机电、旅游等重点学科、品牌专业和特色专业,努力建设具有焦作特色并主要为区域经济服务的高等教育体系。
推进高校投融资机制改革,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合理化解高校债务,增强公办高校发展后劲;积极争取国家、省政策和资金支持,创建一所公办高职高专学校;加强高等教育国际合作,探索高等学校与行业、企业和科研院所密切合作共建的模式,鼓励社会资金举办高等教育,扶持民办高等学校发展,不断扩大高等教育规模,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的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
在强力推进公办高等院校建设的同时,抓住国家大力发展民办高等院校的有利机遇,创办一所民办本科院校和2-3所民办高职高专学校。
(10)积极发展继续教育。
大力发展继续教育,积极构建终身学习体系。
大力发展非学历继续教育,稳步发展学历继续教育,大幅度提高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参与率。
要重视老年教育,倡导全民阅读。
积极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
建立健全继续教育保障机制。
各级政府要将继续教育纳入各行业、各地区总体发展规划。
完善投入和成本分担机制,对农民、失业人员等的继续教育给予资助。
健全继续教育激励机制,推进继续教育与工作考核、岗位聘任(聘用)、职务(职称)评聘、职业注册等人事管理制度的衔接。
鼓励个人多种形式接受继续教育,支持用人单位为从业人员提供继续教育。
建立继续教育质量标准和机构资质认证制度,加强准入监管和质量评估。
增强继续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统筹扩大本地继续教育资源,积极引进优质培训资源,大力提高培训的质量和效益。
建立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健全成人职业教育和培训网络,突出创业培训和再就业培训。
搭建终身学习“立交桥”。
(11)支持民办教育健康发展。
民办教育是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增长点和促进教育改革的重要力量。
各级政府要把发展民办教育作为重要工作职责,认真落实《焦作市实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试行)》,大力支持民办教育发展,到2020年要新建2-3所民办高职高专学校,力争创办一所民办本科院校,建成一批规模适中、师资队伍稳定、办学条件符合国家标准、质量一流的民办幼儿园、中小学。
县级人民政府要设立专项资金,用于奖励、资助民办学校。
对实力强、规模大、声誉好的民办学校给予重点扶持。
对发展民办教育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学校和个人给予奖励和表彰。
依法落实民办学校教师与公办学校教师在评先表彰、职称评定、培训等方面平等的法律地位。
凡经批准设立的民办学历教育机构的教师,其基本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按属地管理原则和相关规定,经批准参加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退休后享受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遇。
民办学校的学生享有同级同类公办学校学生的同等权利。
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的学生享受与公办学校学生同等待遇。
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享受与公办学校学生同等待遇。
依法规范民办教育管理。
依法建立民办学校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学校资产、抽逃资金或者挪用办学经费。
建立民办学校办学风险防范机制和信息公开制度。
积极发挥民办学校党组织的作用。
落实民办学校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
依法明确民办学校变更、退出机制。
扩大社会参与民办学校的管理与监督。
加强对民办教育的评估。
民间资本独立举办或参与公办学校改制且符合国家《划拨用地目录》的,政府可给予划拨土地等优惠政策。
第三章体制改革
(十二)改革人才培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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